住高楼,梦见地震高楼倒塌是往楼上跑还是楼下>

我家住五楼老是听到有小孩跑和挪动桌子的声音,问了楼上楼上没有,会是楼下吗_百度宝宝知道楼上是天台,地震了往高处跑还是低处跑_百度知道
楼上是天台,地震了往高处跑还是低处跑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离一楼比较近可以尝试跑出大楼,如果来不及跑出大楼还是就地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过一波再说,比如支撑柱、墙角等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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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火灾时应该往楼上跑还是楼下跑?出了事故谁该负责任?
火灾时应该往楼上跑还是楼下跑?出了事故谁该负责任?
近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几起火灾事故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那么出现火灾之后我们应该如何逃生?如何善后也成为了大家关心的话题。《王宁说房》特别邀请《吴参谋说消防》的吴参谋为我们介绍了相关知识,也专门转载了“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善后问题的法律分析,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郑东新区消防大队工程师吴参谋:
要保持情绪镇定,然后迅速的选择逃生路线和方法:
1、要判断自己所在位置是否安全,不可以乘坐电梯逃生。
(1)发生火灾时首先会断电,乘坐电梯容易被困。
(2)电梯里容易聚烟气。
2、用半湿毛巾叠三层捂住口鼻,选择楼梯间向下进行逃生。
3、如果电梯间烟气和温度越来越大,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固守待援,等待消防队员营救,对于选择的地方,有水和窗户,如果两者不能兼顾,最好选择有外窗的地方,方便消防队员救援。在固守待援的过程中要对自己进行求救。
(1)如果白天,用鲜艳的衣物或敲击暖气管道引起别人的注意。
(2)如果夜晚,可以敲击金属物和用手电筒引起别人的注意。
(3)关掉所有的门,有条件物衣物堵住门缝,延缓烟气蔓延。
我们在高层建筑当中,自动消防当中会有个应急广播,一旦发生火灾值班室的工作人员会告诉大家,起火点在第几层,走哪个楼梯最安全,在广播里会通知大家。
如果你居住或办公的环境中消防设施不健全
如果你的楼栋中依然有人飞线充电,将电动车停到楼道里充电
都欢迎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投诉举报
以下转自文丰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文丰房地产法务
原创作者:陈徽律师
笔者深感遗憾的同时,认为善后问题也应提上日程。暂不考虑刑事责任问题,仅就本次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本文试从民事责任角度进行分析,看看谁应该为这场火灾买单。
引发火灾者的责任
当前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尚不明确,根据新闻报道及图片显示,火源似乎从20楼某个窗口扩散,不排除意外事件的可能,比如因静电造成的火花。如系因特定责任人过错引发火灾,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责任?
关于开发商的责任,主要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负有交付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其中当然包括房屋的外保温结构。关于违约责任,又分为两种原因:
1、外墙保温层是否符合消防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原盛国际失火的3号楼为写字楼,外墙为高档石材。楼高超过50米,开盘时间为日,交付时间为日。
经查询,现行有效的关于外墙保温材料的规定是公安部、住建部联合发布《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其第四条关于非幕墙建筑的第(二)款规定:“其他民用建筑(相对于住宅建筑而言,包括写字楼,笔者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A 级材料系不燃性建筑材料,即不发生任何燃烧的材料(不起明火,最多冒烟)。
结合本次失火的各种图片、视频资料中火焰熊熊的情况,其外保温材料无疑不是A级材料。
但保温层未使用A级材料是否违反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发布于日,系发布即生效,而资料显示失火房屋开盘时间为日,交付时间为日。从预售时间为日看,房屋设计时显然不必遵守《暂行规定》,但竣工交付时《暂行规定》已实施近一年,是否应当按照《暂行规定》交付外保温部分?消防验收时是否遵循《暂行规定》予以验收?有待进一步确定。
2、即便外墙保温层可以不按照《暂行规定》执行,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需要关注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部门(一般是建筑材料质监部门)对外保温材料的检验结论。即如果根据购房合同或之前有效的规定,外保温材料的燃烧等级是E级,而实际检验结论是未达到E级,也涉及开发商违反《购房合同》约定的问题;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可向供应商或工程承包方主张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关于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是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有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的管理责任。如火灾系因私拉乱扯、违规用电用火造成,物业公司负有管理、注意义务而未处理、怠于制止,或者怠于维护火灾预警及扑救设施,如发生感烟探头不工作、消防水带无法使用、消防设备无法工作,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道路施工方是否应承担责任?
笔者注意到,起火的3号楼原来位于金水路与心怡路交叉口,但由于地铁施工,将道路封闭进行施工。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与建筑物之间应预留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但从火灾现场照片来看,施工围挡与原盛国际建筑红线之间并未预留消防通道,灭火现场消防车不得不停在施工围挡内,导致灭火设施与起火点的距离大大增加,降低了灭火效率。
据此,笔者认为道路施工方可能也应承担责任。
如租客租住期间发生火灾,房东是否承担责任?
如租客租用房屋引发火灾的,房东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造成火灾的原因。如因租客过错(如违规使用电器、用火未注意)造成,则房东一般不承担责任;如因房屋设备维修维护问题(如线路老化、设备老化)且未明确约定在房屋承租期间房屋的检查维修由谁负责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即房东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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