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想辞职,并且在戒烟两个月了 还想抽前就和他说过,但是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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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上班,之前开会说过年底辞职要提前两个月说,我现在还有几点才到两个月,但是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在饭店上班,之前开会说过年底辞职要提前两个月说,我现在还有几点才到两个月,但是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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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 律师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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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已一点也不想干了,朋友是老板,想辞职,不让走怎么办?
如题,已经提出两个月了,朋友的理由是没有合适的人选,民营公司,招聘的人不放心,放心的人不好找,所以一直没有接替的人,就这样拖着。可由于实在是不想做了,所以工作没有积极性,也有些拖拉。内心不想干了,可责任心又觉得老是对付,肯定影响公司工作。对了,是财务经理岗位。一天天处于这种状态,快要崩溃啦!!! 也正面提了,就是又让到12月底,说另一个同学可能过来,和那个朋友联系下,也说要过来,但不能保证12月底肯定过来,再说财务这行,怎么着也要年终报表出来。那就至少到春节了,这段时间真的不想熬呀!单位在外地,老婆孩子也跟过来了。关键是怎么能说服他同意?
09-10-31 &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 “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了以上两点,就可以解除了。呵呵,这个搞笑了,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当然应该给你一份的,单方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你们就属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那就不用更不用理他了,都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在就可以走人,如果他不发给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是证明你丢失了,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你想想用人单位有没有这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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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果老板只是暂时为难你,叫你帮着招员工,招了就让你走,那你就招了就走,如果他们提出更过分的要求,你忍无可忍的时候你就不要退让,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但是朋友我觉得最好是既不惹麻烦又找到好的解决办法,如果真的不是太严重就不要惹太多事,以免对你将来的发展有所影响,是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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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干到春节?又不伤和气?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没有按正常手续辞职,但老板口头上让我走,但后来却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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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我在19号那天用公司OA系统提交了辞职申请,申请这个月30做完离职,可是公司的主管他们都看了辞职申请,却没有批下来,到现在一直没有动静。找他们说,可是他们却说要我先再做两个月后再说。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啊???要是他们一直不批的话,我在下个月的19号...
递辞职报告、要求HR或主管签收,保留签收记录(或者EMS快递辞职书,写明“XX的辞职申请”,HR或前台签收了即视为收到;只要能证明公司收到过辞职信/辞职审批表之类的东西就行),30天后即可依法离职。现在递交,10月22日即可无条件离职。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可以主张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请参看以下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你与单位发生纠纷时,单位也可以主张你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相反。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还应该完备交接手续。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但不是无条件的离开单位,只要能够证明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你理解的比较准确,你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后,单位不接受你的交接手续和拒绝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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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了一同事和领导,也是人生的一段经历,所以建议不要采取这种极端作法,如误工费等,人走留名。毕竟在这个单位工作过一段时间,还是和领导沟通哈,说明一下你的想法,若单位不受理,则给你造成的所有损应均应单位承担,30日一满你就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你的理解没有问题。但是熟话说的好
建议不要采取直接走人的方法,你可以找上级领导好好谈谈,说明自己的想法,他们不会为难你的。
交了辞职报告30天后走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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