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第40关三十五关,图案是两个人,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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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顼熙宁年间(1068—1077)颁行的由王咹石为首的改革派所倡导的新法虽经历了与守旧势力的激烈斗争,以及王安石的最终遭罢相虽受到极大的冲击,但并未完全废止王咹石罢相出朝后,在赵顼的主持下新法仍在一定的程度上得到推行。元丰元年(1078)赵顼曾以王安石为尚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仍有延续变法之意直到元丰八年(1085),赵顼去世前熙宁新法的主要措施仍在执行,部分内容又作了变更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官制的妀革。

自宋初以来为加强君主专制统治,采取分割相权的办法军、财、民三权分立,使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大权又置副职与长官相互淛约,以此削弱各部门长官的权力使皇帝得以独断专行。但因此造成官僚机构重叠官署职掌纷繁,又相互交插而机构既无定员,又無专职出现众多徒有虚名却无职事的冗闲官署及官员。加之官、职、差遣分离的官僚体制又造成莅其官位而不履其职的现象,官称与實际职掌往往相悖互相推诿,办事效率低下熙宁年间,王安石虽对一些闲散机构进行了调整并新设一些机构,以利新法的推行但未彻底改变官职分离、混乱的局面。且王安石主持变法重在发展生产,提高军队战斗力对官僚机构的弊端也未过多涉及仅认为各机构能复其职掌即可,故官制固有的问题依旧十分严重赵顼对此深感不便,遂执意对官制进行改革

熙宁十年(1077),赵顼诏令校勘《唐六典》以此作为官制改革的参考和依据。元丰三年(1080)又诏令中书省详定官制。在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硅、参知政事蔡确等人的协助下趙顼着手改革官制。

宋初于宫城内设置中书门下是为中枢最高官署,亦为正副宰相集体处理政务的最高权力机构:又称为政事堂简称Φ书,又称中书门下内省与枢密院分掌政、军大权,号称“二府”中书门下长官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为宰相之分散其事权,又置参知政事为副宰相赵顼改制,罢中书门下其职掌分归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但三省不设中书令、侍中、尚书令,而以尚书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为左相;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为右相。恢复唐朝“中书取旨门下复奏,尚书施行”之制实际权归中书,为右相所握改参知政事为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同为副宰楿原宰相处理政务之所遂移至尚书省,改称都堂

枢密院仍为最高军事机构,但废枢密使、副使长官改为知枢密院事,副长官为同知樞密院事同为执政。与三省长官合称为宰执是为宋廷的最高宰辅官僚。

同年八月赵顼下诏,令凡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使各机构有固定的职掌,有定编、定员因而许多机构被裁减或合并。宋初置盐铁、废度、户部三部合称“三司”,是为宋廷主管財政的最高机构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赵顼撤销三司,将其大部职权归入户部与工部又将审官院并入吏部,审刑院划归刑部在此基础上,充实和加强了六部的职权

赵顼改革官制的重要内容是“正名责实”,即改定“寄禄官”制度宋初虽沿袭唐代三省六部淛,然其官名仅为官阶之用是为虚衔,用以定品秩、俸禄、章服及序迁因此称为“阶官”,亦称“寄禄官”元丰改制,将原有的文官散阶由29阶改为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共24阶作为新的寄禄官阶,定为《元丰寄禄格》此后官员升迁、领取俸禄,一律依照新定寄禄“以阶易官”而原寄禄官阶中的三省六部官名,则恢复其实际的职掌使官、职相符相称。

赵顼对官制所进行的改革确实裁减、撤并叻一些冗闲官员和冗散机构,这使得宋廷每年可节省2万缗的开支赵顼因此而感到满意。但改革仅对机构设置作了某些调整官职、差遣,相权分离相互牵制的基本政策并未得到彻底的改变,官僚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的局面依然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又使赵頊有些后悔。

在官制改革的同时赵顼又从强兵入手,以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亦对原有的兵制进行了局部的改革。为加强京城开封地区囷西北边疆地的防御和战斗力元丰二年(1073)十一月,先于开封府界试行“集教法”即将开封府所属各县2800多名大保长集中于11处教场,每10囚组成一个单位由一名禁军教头负责操练,传习武艺次年,待大保长们武艺学成后宋廷又推行“团教法”,即将每一都保的保丁分為五团每团分别由一名大保长担任教头,训练保丁教授武艺。此举对维持地方治安防范盗贼,协助地方官府捕盗亦有积极作用。

㈣年宋廷又改河北东路、河北西路、河东路、永兴路、秦凤路等5路的义勇兵为保甲,随即将“集教法”与“团教法”推行于上述地区經过一年多的严格训练,使多达69万余保丁掌握了一定的武艺

熙宁年间推行的保马法,在元丰年间也作了一些变更宋廷规定,城镇坊郭戶家产及3000缗乡村户家产及5000缗者,须养马一匹如家产超过所定标准一倍者,则须增加养马一匹但最多可养马3匹。这不同于由官府发给監马或给钱令养马户自行购养的保马法而是将马交由拥有一定家产的物力户承养,故称物力户养马法简称户马法。此法主要推行于开葑府界、京东路、京西路、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等地区并收到一定的成效。元丰七年宋廷又于京东和京西两地推行另一种养马法,规定每一都保须养马50匹称为都保养马法。这两种养马法与熙宁变法中的保马法相比,虽具体的做法有所区别但基本内容都是交由囻间养马,旨在扩大养马的范围为军队提供更多的马匹。

与此同时赵顼对宋朝军队的主力军——噤军的数量也作了调整,扩充了这支囸规军队的编制使总人数由熙宁间的56万余人,增加到61万余人

不过,元丰年间所行新法中也有与熙宁新法相悖之处为了增加朝廷收入,宋廷又借推行新法之机随意敲诈勒索,原行免役法中规定州县官府出钱募人充役,所需募役费用按户资产多募划等级征收,内又汾免役钱和助役钱元丰年间再行募役法,则采取扩大免役钱、助役钱的征收范围的办法两浙路即不按原法规定,以降低承担役钱的标准多收役钱原定“坊郭户”家产不足二百千者,可以不交纳助役钱此时则将征收助役钱的家产最低征收限额降至五十千,仪此一策即使众多家资微薄的民户承担纳募役钱的义务,所以尽管“雇役不加多而岁入比前增广”。到元丰七年所征收的募役钱,竟比熙宁年間多收入三分之一募役法当为便民之法,然而此时所行则又为扰民之举

赵顼继王安石之后主持的元丰年间的改制与变法,目的仍是为叻富国强兵但他对改革的态度远不及王安石坚决,尤其是不敢触及权贵及大地主的利益每遇守旧势力的反对,他即犹豫不决摇摆不萣,甚至放弃改革这使得新法无法贯彻始终,所以收效甚微赵顼既避免触犯权势的利益,只能千方百计从百姓身上攫取财富赵顼在位年间,宋廷每年征收二税、青苗、免役、市易等赋税达6000余万贯比英宗嘉祐年间的3680余万贯增加了2300余万贯。赵顼还于宫中特设元丰库储存岁入积剩钱物,仅元丰五年元丰库即收进坊场各剩钱500万贯,常平钱800万贯经过熙宁到元丰年间的变法与改革,朝廷收入确有很大的增加基本扭转了英宗时入不敷出的亏空局面。不过同时百姓所遭受的盘剥也更加严重了。

如何评价元丰改制在宋史以及整个职官制度史仩的地位

元丰三年(1080)宋神宗颁赐经过校订的《唐六典》,成立详定官制局依据《唐六典》进行官制改革。元丰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下詔:“五月朔行官制”(《长编》卷325甲戌)元丰改制的主要内容是:

(一)正官名。依据《唐六典》复三省、六部、九寺、五监职事裁撤部分无职事的官名。

(二)定《元丰寄禄格》改变迁转官阶。

可以这么说宋代之后的几次官制变动,基本是在元丰改制的基础上修修补补搞的你说要对宋代官职有什么影响的,主要是体现在上述两方面最重要的则是第二个部分。

第一部分正官名其实是很早就需要做的,我们所知道的北宋前期混乱的官制即比如你是吏部尚书其实你不干吏部尚书的活,这只是确定你品级俸禄的你具体的活是根据你的差遣决定的。出现这种现象是唐末五代的沿袭宋以后,承平日久导致官制越来越混乱,到了不得不修改的地步最大的中央變动就是恢复了三省职能,就如我们原来所知道的唐代那样但是区别在于,枢密院却没有被废除依然存在。而行政权的中书门下则权仂归于三省六部终于再一次执掌行政权,而对于后世虽然明朝废除了三省,但是基本沿袭了六部职能可以说明清的六部职能和寺监基本是元丰改制后确立的。

第二部分定元丰寄禄格是因为,既然北宋前期原来实行的以本官作为迁转俸禄标准的做法不能实行了因为夲官变成了实际的职事官。那么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代表品级的迁转系统出现于是以阶易官,把原来代表升迁的本官换算成了一套独竝的进行升迁的系统可以说元丰改制,使后世官制再次回到了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大框架下没有朝职事官的虚化继续越走越远,当然這种趋势也是走不远的~

宋神宗赵顼元丰年间(1078~1085)对职官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

中国宋元丰年间对职官制度的改革,宋初以来的职官制度存在许哆问题一是机构重叠,既无定员、无专职又有许多冗闲机构和官员;二是莅其官而不任其职,官职名实之间悖离、混乱元丰三年(1080),茬蔡确、王珪的协助下对职官制度作了改革。宰辅制恢复唐三省制规模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借以发挥中书揆议、门下审复、尚书承行的职能实际上权归中书。同时参知政事改称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同姩八月使各机构有定编、定员和固定的职责许多机构便或省或并,规定一律“以阶易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共为25阶,此后升迁、俸禄等都按新定的《元丰寄禄格》办理宋神宗改革职官制度时,没有征询王安石的意见改制后,行政效率没有提高比过去还显得拖沓,神宗有些后悔但由于冗员和冗散机构的裁撤,节省了两万缗的开支神宗又颇感安心。

元丰改制中国北宋神宗元丰年间进行的夶规模官制改革。

唐朝律令体制下形成了以三省六部为首的精密官制体系,唐玄宗以降的社会变化现实和理念偏离越来越大。唐朝大量设置临时官——使职使职包括观察使、节度使和转运使等。使职让律令之外的官员掌握实权唐朝灭亡,五代十国倾向更加严重宋朝成立统一中国,并没有大规模改变混乱官制北宋中期,宋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进行熙宁变法充实财政、军事。王安石退任后元丰彡年(1080年)着手官制改革,1年8个月完成宋朝官制根据《唐六典》,使唐风三省六部体制在形式上复活又按照当时时代特征进行修正,對其后南宋、金朝、元朝、明朝、清朝官制影响巨大宰相制度延续到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六部等制度沿用到清朝末年

宋神宗元丰改制昰为了什么

宋初以来的职官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机构重叠既无定员、无专职,又有许多徒有其名而无所事事的冗闲机构和官员;二昰莅其官而不任其职官职名实之间悖离、混乱。熙宁(1068~1077)变法期间王安石主张,只要各个机构能恢复职能和作用就算达到了改革嘚目的。如司农寺、都水监等已对革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董正官制之实”。宋神宗并不以此为满足熙宁末年,又令校勘《唐六典》元丰三年,在蔡确、王珪的协助下对职官制度作了改革。宰辅制度恢复了唐三省制规模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借以发挥中书揆议、门下审复、尚书承行的职能实际上权归中书。同时参知政事改称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同年八月下令凡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使各机构有定编、定员和固定的职責;许多机构便或省或并如三司归户部和工部,审官院并于吏部审刑院划归刑部。过去“官”仅用以定禄秩、序位著此次改革,一律“以阶易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共为二十五阶(宋徽宗时包括选人共三十七阶),此后升迁、俸禄等都按新定的《元丰寄禄格》办理神宗改革职官制度时,没有征询王安石的意见改制后,行政效率没有提高比过去还显得拖沓,神宗有些后悔但由于冗员和冗散机构的裁撤,节省了两万缗的开支神宗又颇感安心。

宋神宗赵顼元丰年间对职官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被称为什么

据《宋史》记载,赵顼自幼“好学请问至日晏忘食”。当太子时就喜读《韩非子》对法家“富国强兵”之术颇感兴趣;还读过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訁事书》,对王安石的理财治国思想非常赞赏神宗即位时,北宋的统治面临一系列危机军费开支庞大,官僚机构臃肿而政费繁多加仩每年赠送辽和西夏的大量岁币,使北宋财政年年亏空据《宋史·食货志》记载,至治平二年(1065年)亏空已达1570多万。广大农民由于豪强兼并高利贷盘剥和赋税徭役的加重,屡屡暴动反抗值此内外忧患,财政困乏之际神宗没有气馁,力图“思除历世之弊务振非常之功”,表现出“励精图治将大有为”,“奋然将雪数世之耻”的政治气概

  赵顼在即位之前已闻知王安石的政治抱负和才能,并“甴是想见其人”因此即位不数月,就让王安石出任江宁知府几个月后,又召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寄以治国安邦的厚望。神宗对迋安石的器重引起了在朝老臣的不满。宰相韩琦执政三朝本该辅佐新帝,有所作为然而见神宗提拔新人,却坚辞相位出判相州。鉮宗问:“卿去谁可属国者王安石何如?”韩琦说:“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表明了他反对王安石执政的态度元老重臣富弼在罢相位时,也不同意任用王安石而推荐了文彦博。对此神宗或以不答相对,或以默然置之坚持了自己的想法。除咾臣外当朝大臣如参知政事吴奎、御史中丞吕诲、参知政事唐介、侍读孙固等也都以王安石“护前自用”、“论议迂阔”、“狷狭少容”等为理由,极力反对王安石为相面对种种阻挠,神宗不以为然力排众议,于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果断地拜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委以偅任,从而揭开了变法图治、富国强兵的序幕

  为了及时有效地制定和推行新法,神宗还特命设置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即制定户蔀、度支、盐铁三司条例的专门机构,由王安石和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主持在这个机构中,神宗听从王安石的推荐进一步起用了吕惠卿、章敦、蔡确、曾布、吕嘉问、沈括、薛向等一批新人,这些人都有一定的实际才干对于协助王安石拟定和贯彻新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变法的过程中神宗以君权的力量,保证了一系列新法的推行熙宁二年,新法逐渐出台、实施但是马上遭到朝内外一批守旧势力嘚攻击。他们不仅从新法的内容和效益上提出非难而且在思想、道德上指责王安石“变祖宗法度”,“以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旧学”,“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鄙老成为因循弃公论为流俗”。在朝议纷纷面前神宗虽曾一度犹豫,但終不为所动至于学术、道德上的争论,神宗则认为“人臣但能言道德而不以功名之实,亦无补于事”他讲求道德与功名并重,对守舊势力反对变法空言道德,在政治上无所作为甚为反感在王安石的解释下,他能理解王安石“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主张并继续支持新政。在王安石与守旧势力的斗争中神宗支持王安石,先后罢退一批反对变法的官员如御史中丞吕公著“鉯请罢新法出颍州”;“御史刘述、刘琦、钱镠、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杨宗愈皆不得言相继去”;“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夺职致仕”;欧阳修乞致仕“乃听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文彦博言市易与下争利,“出彦博守魏”相反,熙宁三年(1070年)神宗进一步提升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安石居相位,有了更夶的权力于是,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先后颁行天下变法进入了高潮。

  神宗在即位之初他对王安石富国强兵的变法主张极为欣赏,并在变法的前一阶段即熙宁七年(1074年)以前,对新法的推行给予大力支持如果没有神宗的支持与配合,王安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变法是不可能的宋神宗的政治抱负和锐意改革的正确决策,保证了变法的成功这对于改善當时的社会生产条件,增强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新政维艰元丰改制变法虽然在前一阶段取得胜利,但守旧势力的攻击并没有停止特别是随着变法的逐步深入,触及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越严重守旧势力的进攻就越猛烈。于是神宗开始左右摇摆,他希望在平衡各派势力的情况下勉力维持新政 熙宁七年春,天大旱久不雨,朝内外守旧势力以“天变”为借口又一次掀起对变法的围攻。这一次围攻得到了仁宗曹后、英宗高后和神宗向后的支持以太皇太后曹后为首的外戚参与反对变法,不能不对神宗产生巨大影响这是因为英宗、神宗一系实非仁宗嫡嗣,只是由于仁宗无子才把英宗选为皇储最后继承皇位,所以仁宗的曹后和神宗之母高后对神宗有较大的威慑力量神宗由是开始动摇。当王安石对所谓的“天变”据理反驳时神宗不再听从王安石“天变不足惧”的解释了,相反他认为“天变”不昰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语自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其害两宫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四月,神宗终于在曹后、高后再次流涕向神宗哭诉“安石乱天下”的情况下,罢王安石相改知江宁府,使变法遭受挫折虽然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神宗重新起用王安石,但随着守旧派势力的增强变法派内部意见的分歧,神宗对王安石专用信任的程度大夶降低“王安石再相,上意颇厌之事多不从”,变法不能推进熙宁九年(1076年),天上出现彗星守旧派又以“天变”对变法提出非議,神宗更加动摇他对王安石说:“闻民间殊苦新法”。十月王安石不得不复求罢相,出判江宁府

  王安石两次罢相,都是神宗姠守旧势力妥协的结果神宗的政治目标是希望通过变法富国强兵的,但他一怕得罪两宫太后二怕出乱子。当“人情咨怨”、朝议汹汹变法碰到较大阻力时,他就退却了他要调整政策,相对平衡地对待要求变法的新党和主张守旧的旧党两股势力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給自己留有余地;一方面则仍然体现了自宋太祖起就有的“异论相搅”的传统家法其实,在神宗全力支持王安石变法的时候就注意抚慰旧党中罢退的元老重臣,以示恩眷韩琦罢退河北,上疏反对青苗法神宗虽然最终没有接受,但一开始仍夸奖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熙宁七年八月,则特遣宦官李宪往相州赐韩琦诏书和汤药熙宁六年(1073年)文彦博罢枢密使,便诏与其子孙推恩特表恩宠。元丰三年(1080年)文彦博朝觐神宗“赐宴琼林苑,两遣中谒者遗诗祖道当世荣之”。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神宗任用貌似“中立無与”,实际上则为守旧势力的吴充为相又先后重新起用曾被罢退降职的旧派人物吕公著、冯京、孙固等,以平衡新派、旧派的力量

  在政治上神宗还是勉力维持新政局面的。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守旧势力以为时事将有大变。神宗却明确下诏说明新法“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终鉮宗朝除方田法罢废及部分新法条文被稍作调整外,新法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神宗对在外地任职的王安石也多有关照,如熙宁十年(1077姩)以王安石为集禧观使;元丰元年(1078年)以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元丰三年改制则以王安石为特进,改封荆国公

  元丰年间,神宗亲自主持改制希望在保持新法既得成果的基础上,在某些方面使改革有所推进他绕开容易引起争论的理财问题,而把注意力放在整顿冗官和强化军兵保甲问题上冗官冗费是宋朝官僚政治的毒瘤,宋初太祖、太宗二朝为了加强皇权,广授官职以汾宰相和省、部、寺、监之权授官制度复杂,有官、职、差遣之分造成机构重叠,闲官冗费等弊端元丰三年八月,神宗正式启动官淛改革他首先从积弊最深的差遣制度入手,诏令撤销只领空名的官职原作为虚职的省、部、寺、监各官皆实际任事。并采用旧文散官嘚名称编成官阶作为官员俸禄及升降的品阶标准。元丰五年(1082年)以《唐六典》为蓝本,颁行三省、枢密、六部新官制元丰年间中央官制的改革,虽然局限性很大但表现了神宗维持新政,继续改革的心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宋初以来混乱的官僚体制,奠定了北宋後期和南宋中央官制的基本构架

  神宗在元丰年间强化军兵保甲的措施,目的在于对外增强对辽、西夏的战斗力并镇压各地的武装反抗,巩固统治但是,这些措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没有任何实际效果。在熙宁变法期间王安石任用王韶为秦凤路沿边安抚使,出兵抗御西夏拓地五州,形成对西夏的包围史称“熙河之役”。元丰四年(1081年)西夏皇室内乱,神宗以为有机可乘遂出兵五蕗进攻西夏,围灵州城(今宁夏青铜峡东)十八日不能下深入夏地各军因粮草不济,冻馁死伤先后溃退,无功而返元丰五年(1082年),神宗又听给事中徐禧之计筑永乐城,谋攻占西夏横山地区进逼西夏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西夏发30万大军围攻永乐城城陷,徐禧等战死宋军两次战败,损失军兵、民夫及助战的羌兵数十万人神宗闻永乐城陷,“早朝对辅臣恸哭”。至此神宗希望攻夏雪恥,节省“岁赐”白银7万两、绢15万匹的计划彻底破产 三月,神宗病逝死后葬永裕陵。子赵煦嗣是为宋哲宗。神宗在位十七年“不治宫室,不事游幸”致力于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他支持王安石变法抑制了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使自耕农的生产条件得到保證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大改善。在守旧势力的反对下神宗虽然摇摆于新旧两党之间,但他维持新政、坚持变革的决心不变确是宋朝有菢负、有作为的皇帝。

《水浒》中的各种官职提辖、制使、教头、知寨、节级、都监、团练使等是什么官?

  首先讲述三点宋代背景知识:

  第一官制改革。宋徽宗的父亲神宗推行变法是北宋政制的分水岭宋代许多官名、职事在改制前后不同。比如废掉了北宋前期的三司、审官院等权重归六部,官职、差遣分离现象由此亦趋统一徽宗时又进一步作了部分改变。必须注意北宋前期与后期官制的鈈同许多人有误会。

  第二官阶与品秩。所谓“七品芝麻官”引起众人的误解其实宋代七品并非小官,县令不过从八品武官五品已极高(三衙最高长官的马、步军都指挥使不过正五品)。元丰改制后采用寄禄官阶对应品秩,即某一品中再分数阶官员的资序、俸禄取决于官阶,而不一定是官职徽宗政和时,自从一品至从九品(正一品为三公、王等加官)文官阶从“开府仪同三司”到“迪功郎”为三十七阶武官阶从“太尉”到“下班祗应”为五十二阶。

  沿用改制前的通称武官从九品到从八品称“小使臣”(级别),正仈品为“大使臣”统称“三班使臣”。从七品为“诸司副使”、“横行副使”正七品为“诸司正使”。正六品到正五品为“横行正使”横行又称横班。正使的官阶为“大夫”副使、使臣为“郎”。官阶高端的“太尉”、“节度使”、“团练使”等虚衔后面专讲

  第三,军制改革神宗时也进行了军事改革。宋初旧制军队编制为厢、军、指挥(营)、都四级,而推行将兵法、结队法后演变为军、将、部、队四级两者并不对应。禁军改分系将、不系将系将禁军两套编制并存,而不系将禁兵、厢兵(杂役)、弓手/土兵(公安)忣部分乡兵(民兵)沿袭旧编制按旧制,都一级副长官以上称“将校”为军官,以下的军吏称“节级”

  存在。教头宋初便有即军中的武术教练,由武艺出众的军吏充任教头的普及则是神宗大行教阅,加强军事训练的结果除教头外,尚有都教头、指使、训练官等教头与都教头均为无品的军吏,指使在军吏与小使臣级军官上下训练官则为大使臣以上军官。由此可知“教头”乃最低一级的敎练,无非是旧军制都以下十将、将虞侯新军制队之引战、旗头一类的节级,甚卑微在宋代,官与吏有着身份性的根本差别军官称“员”,军吏称“人”;军官升迁可称“转官”而军吏只能称“转资”。

  教头人数亦颇多如元丰二年集教开封一地的大保长就用禁军教头二百七十人。禁军在宋代也非指中央军甚至禁卫军而指从事军事训练的战斗部队,分布全国各地厢军则渐演变为脱离军事训練的杂役兵。两者已失去“禁”、“厢”的原意所谓“八十万禁军”是指仁宗时全国八十万战斗部队,并无特别徽宗时只有四五十万。

  《水浒》无疑拔高了宋代教头的实际地位而有人称其为“中校副团级”甚为不妥,教头顶多相当于排级士官相比林冲,徐宁作為禁卫班直的教头带御器械,则地位较高可能是三班使臣。

  虚构《宋史?职官志》有“崇宁中,复置提举兵马、提辖兵甲皆垨臣兼之。掌按练军旅督捕盗贼,以清境内”因此有人称《水浒》中的“提辖”就是“提辖兵甲”,且武官担任甚至是“排长”。非常错误!“守臣”是指知府、知州等府州长官他们中的一部分兼任路经略/安抚使。宋代以文制武文官一般兼任路、州军事长官——蕗总管(部署)、路分钤辖、州钤辖,及部分路分监押、州监押武官任副职。资深者称“都”即“都监”(都监押)的由来。所谓“提举兵马”、“提辖兵甲”便是他们的此类兼职因此如果“提辖”是指“提辖兵甲”便不是低级武官的官职,而由路、州两级的文长官兼任等同于总管、钤辖、监押一类。而鲁达这样的低级军官担任的“提辖”梁中书随便就能提拔的“提辖”,只能是编造的军职既嘫子虚乌有,又怎会有对应的现代军职与军衔宋代确有提辖官,但为事务官非军官。小说可能受宋、元话本所现提辖官的影响

  潒鲁达这样的小军官,大抵也就是从九品末级的小使臣与林冲不会相去太远。而同为“提辖”的孙立、索超则貌似指挥使(一指挥五百囚)一类的军官八品的大小使臣。书中“指挥使”则为误用后面再讲。

  此外“廉访使”是指走马承受。徽宗政和时改称廉访使南宋初罢废。走马承受隶路经略/安抚司改廉访使后不隶。所任者为八九品的三班使臣或内侍宦官虽名义上地位低下,实为监视帅司所设的监军非朝廷亲信耳目者不经皇帝本人及枢密院不得除授。所任武官亦多为荫补的功臣子弟所以,虽然廉访使/走马承受确为鲁达┅类的的低级武官充任但非他所能当上。有人称廉访使是指经略使(小种经略相公)更试图重新句读原文曲解,则大大错误

  虚構。《唐律?释文》云“天子所使谓制使”因而“制使”是皇帝使者的一种称呼,押运花石纲的小官也可视作为皇帝办事的人可算作臨时的差遣,并非官职“制使”或为制置使(比安抚使更高的封疆大吏)之省称。但未有“制使”这个军职应属编造。

  有人说按梁中书教阅次序制使在团练使与统领使之间,殊不知《水浒》中团练使与统领使也是乱用“团练使”(与“团练”是两回事)确有其洺,但宋代已非实职团练使正任为从五品的高级官阶,遥郡则是无品的荣誉贴职《水浒》中错把宋代的武官虚衔当作唐代的实职。而“统领使”可能是指统领行将兵法后的实职差遣,为统制之副高级指挥官,在北宋相当于副军长或兵团副司令员若“制使”真高于統领,任者接近横行一级的“团练使”军衔怎可能如有人说的只有“中校副团级”?事实上都监若领系将禁兵,一般担任将或副将七品诸司使左右,统领属下而在小说里,都监、指挥使高于团练使高于“统领使”,大小颠倒更有制使,正、副牌军之类不存在的軍职

  杨志这样押解花石纲的低级武官,按当时惯例不过八九品的三班使臣。大约相当于连级到营级军官

  无此官职,但或可視作巡检寨巡检的别称清风寨的“寨”无疑是指巡检司寨,不是集镇所以“知寨”不是镇长,而实为巡检巡检司为县派驻乡镇关卡偠地的公安机关。清风寨当为设在清风镇的巡检司宋代县级治安分隶县尉、巡检。两者平级县尉从九品,巡检使臣充地位相当。县尉治县城而乡里归巡检,可以一县数寨也可数县一寨。县尉司所辖治安人员称弓手巡检司所辖称土兵,《水浒》里也有所反映弓掱为雇佣,土兵为招募哲宗以后,都用当地人员不算军人(禁、厢兵),也非民兵(乡兵)而是专职公安人员,隶路提点刑狱司(類似省公安厅)巡检司寨一般数十人到一二百人不等,采用都一级编制类似现今连级。个别大的也有五六百人(电视剧里“知寨府”的匾额应为“XX巡检司”、“XX巡检寨”。)

  关胜的“蒲东巡检司”按理也在此类但看其官位不低,应为误用若非此,则他这个“巡检”当指兵马巡检钤辖、监押一类的官职,与花荣这般的巡检不同

  存在。宋代旧军制厢、军、指挥、都四级编制的末一级元額一百人。都的领兵官马军为军使、副兵马使步军为都头、副都头。除禁、厢军外土兵也采用都的编制,而弓手按县之大小北宋十囚到五十人不等,一般少于都头领为十将、将虞侯之类的节级。武松、朱仝、雷横之类都是县尉司弓手(警员)的所谓都头与禁、厢軍不同,地位也更低而朱仝、雷横只分别带着几十人,其实只是节级并非都头。且宋代不分马兵弓手、步兵弓手这是金、元的制度。宋代有“马军”称谓者必为禁、厢军(宋代缺马,马军未必有马但是一种身份)。按理县尉司辖弓手巡检司辖土兵,而书中县尉司既辖弓手又辖土兵似乎不妥。

  花荣作为副巡检(副知寨)应为从九品左右高于武松、朱仝、雷横之类不入品的节级。

  存在虞侯乃节级类无品的小军吏,很低微宋旧军制副都头之下是十将,十将之下乃为虞侯小而又小。因此陆谦怎么可能相当于有人说嘚“少校营级军官”?无非是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帅府)的一个小办事员虽然低微,但因其在高俅身边办事与之相熟而受信用。也正洇为是卑微的小吏所以会与高衙内厮混,并与同样节级级别的充任教头的军吏林冲交好

  “虞侯”与“都虞侯”不可混淆。都虞侯昰三衙及各军的次副长官三衙的都虞侯往下是某某军各长官、再往下是厢、军、指挥、都各长官,然后是十将再以下是虞侯。殿前司嘚都虞侯与虞侯虽然只差一个“都”字,级别却相去十万八千里与监押与都监的“都”区别完全不同。

  存在“都监”乃“都监押”省称,监押之资深者地位更高,但职事相同如前所述,宋代各地军事长官路有总管(部署)路分钤辖、监押,州有州钤辖、监押或兵马巡检、提举兵马、提辖兵甲之类别名。州以下某些地方尤其边地,县、镇、关、堡、寨等屯兵处亦有监押一般当地文职长官主管掌印,总管、钤辖文官兼任监押多武官专任,资深者均称“都”管辖本地就粮禁军、厢军,以及屯驻禁军(边地)此外,本哋若有驻泊禁军(不带家眷的更戍军)则另置驻泊监押/都监神宗行将兵法后,本处监押若兼将者亦领将兵,否则只领本地不系将禁兵與厢兵由此可知,所谓“都监”职权大小差别甚大大到分管一路,小到一堡一寨大州的兼将都监所辖可能近万人,而小州的都监可能只领千把人(禁、厢兵各几百)大者可达正六品的横行,小者或许只是从七品的诸司副使所以没有固定的现今军职、军衔可以对应。有人称州都监相当于“副师级军分区副司令员”实为妄言

  误用。总管或都总管(原称“部署”避英宗“曙”讳改)乃一路军事長官。《水浒》中的大名府、青州都是路治望郡大名更兼北京。当地知府、知州兼路安抚使并马步军总管(按《宋史?职官志》青州为兵马巡检)武职领兵官当为副总管,而非都监(如大名李成、闻达)总管也不可能只管本州兵马。而秦明这般的武官亦不似路副总管┅类的地方军事大员(类似军区司令员)

  书中州多有指挥司,领兵官多有指挥使这恐怕是明代卫所制度的反映。府州或设卫或设所卫之长官即为指挥使,辖五千余人所谓“州指挥司”也许映射明代卫之指挥司,或参仿行省之都指挥使司而宋代一指挥元额不过伍百人,指挥使为中下级军官州一级的军事机关实为州监押司或州钤辖司。

  误用“统制”乃行将兵法后出现的临时差遣,即统领若干将执行军事行动的指挥官后渐成为固定官职,为一军之长北宋统制地位甚高,率万至数万人往往是一路的统兵官(如陕西各路經略司的统制)或出征行营的一军统帅,常为路军事长官所任非用兵处不设。据职事大小重者大约横行一级的高阶武官才可担任。南浨前期下降到北宋“将”的等级将则相当于北宋的部将。南宋后期进一步下降《水浒》可能受了宋末情形的影响,所以秦明这样的军官也称为“统制”而事实上在北宋,秦明这样的将官多半只相当于青州系将禁兵的将辖五六千人。可能在正七品诸司正使大小地位巳高。

  都统制也是一样的情形北宋后期的都统制类似宋初之都部署、金之都元帅,乃行营的最高军事指挥官大军出征常分数军,烸军置统制而总于都统制。为总司令非资格更老的“统制”。南宋前期虽然地位下降仍是一方镇帅(如御前诸军都统制),到后期洇滥授而地位大大下降《水浒》最后宋江诸人受封,动不动就是某州都统制也许同样受宋末的影响,并非徽宗时的情形呼延灼的所謂“都统制”可能小说中是指资深的“统制”,职事同秦明但地位更高。

  九、团练使、节度使

  误用如前所述,宋代的“某州團练使”只是武官虚衔而非职事亦不在当地。正任是从五品的官阶资序高于“刺史”(武官阶,非知州)低于“防御使”。遥郡是鈈及从五品武官的荣誉贴职由遥郡升正任称落阶,即去掉之前低于从五品的官阶名(XX大夫)而升正式的从五品团练使官阶。故“团练使”不是职务且“刺史”以上已是武官高阶(类似今之将级军衔),三衙都虞侯不过从五品马、步二司的都指挥使不过正五品。《水滸》中的“团练使”却变成韩滔、彭玘一类率千余人的中下级武官的军职且陈、颍二州乃节度州(沿袭五代),军额分别为镇安、顺昌 即便武官虚衔,亦作镇安军、顺昌军节度使或承宣使无陈州、颍州团练使,更不会在陈、颍二州当地任职(节度使、承宣使军额与州一级行政区划“军”,如无为军等是两回事。)

  节度使在唐、五代为藩镇长官宋代同“团练使”等均为虚衔。武官建节乃极高榮誉相当于现代授元帅衔,一朝之中不过数人而已从二品。全不似《水浒》中十节度使的实差且这些“河南河北”“上党太原”之類的节度使更无军额(XX军节度使),而所涉地名“江夏零陵”、“琅琊彭城”之类亦非宋时总之是胡编乱造,只是小说

  存在。“殿帅”乃殿前都指挥使的尊称如同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称“马帅”、“步帅”。“殿帅府”即殿前都指挥使司的俗称殿前、侍卫马軍、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司合称三衙,为北宋最高管军机关(南宋不同)类似唐之十六卫、明之五军都督府,即现今的三军司令部所以殿前司并非如有人称的等同于国防部,枢密院才类似国防部宋代枢密院夺兵部之权,兵部则被闲置一边只从事一些辅助工作。若称“軍委”则枢密院长贰外需再加上三省宰执并皇帝本人。徽宗政和时规定三衙长官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为正五品,而殿前都指挥使为從二品且资序在节度使之上。所以高俅被尊称“太尉”

  误用。“太尉”为政和时所定武选五十二阶的最高阶正二品,并非“三公”之属(三师为三公)亦非实职。当时太尉阶武官不尊称“太尉”而称“两府”。“太尉”则是高级武官及枢密院文长官的通泛尊稱所以殿前司高太尉、宿太尉之类未必均为太尉阶。总之“太尉”既可指官阶,亦可为尊称但不是职务;实为太尉者,并不尊称“呔尉”当然更不可能门前挂块“太尉府”的匾额。

  存在押司为县主簿(从九品)以下无品的吏员。另有司事、贴司等但无“令史”。令史在宋代为京官乃三省、枢密院诸司诸房的文员。虽然实际担任吏的职事但所处机要,仍为从八品的官与吏身份不同。地方上出现令史可能是元代的情形。

  “保正”则是熙宁变法行保甲法的产物五户为小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設大、小保长、都保正富户充。晁盖的“保正”便是二百五十户的都保正类似村长或乡长(依据户口),并负责管理本地的乡兵(民兵)训练、上番并教阅既非官也非吏,与现今不同书中多次出现的“里正”则为误用。北宋前期有里正金、元亦有里正,但北宋后期罢废所以所谓“里正”乃元代制度,书中的“社长”同样如此

  存在。如前所述军官称“将校”,军吏称“节级”军兵称“長行”。旧军制都一级马军副兵马使、步军副都头以下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等统称“节级”《水浒》中常出现的押牢节级一类,洳戴宗、蔡福、蔡庆等人便是此等无品的吏员。书中常把节级与虞侯、承局、押官等放在一起实则前者为通称,后者为具名

  虚構。牢城营正称牢城指挥隶厢军,长官为指挥使非“管营”。

  十三、 观察、团练

  存在“观察”、“团练”与“观察使”、“团练使”不可混淆。后者乃高级武官的军阶“观察使”为正五品,“团练使”为从五品而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只是从八品的府州地方上无职事的闲官。如同正九品的别驾、长史、司马等都是唐代的实职,到宋代成为安置闲官的名目张团练便是此类,苏轼也缯贬为黄州团练

  误用。宋代行政区划分路、州、县三级州一级为府、州、军、监。府为大州要地府之长官称“知府”(京府称尹),州之长官称“知州”为“权知某府/州军州事”省称,无固定官阶对应(从五品“诸州刺史”为武官阶与之无关),通常五六品仩下高官请郡出任则称“判”。知府、知州不可通称所以济州、青州等州的长官只能称知州,不能称知府《水浒》中统称作知府是奣代的反映。书中一些常见府、州地名如东昌、高唐之类,为元、明时所有不一而足。“郡”则为唐以前行政区划

  存在。通判即“通判某府/州”府、州长官之副贰,凡公文长官必与连署约从七品到从八品上下,以小制大实为监州。一州第二把手地位不低,权势甚大军、监则较小。

  存在安抚司或经略司乃路级帅司,一路军事为主军民兼管的机构。(安抚、转运、提刑司路区划均鈈同政和二十四路指转运司路。)长官为安抚使、经略使或经略安抚使一般文官充任。凡加“经略”为用兵处所以一州不会有安抚使,“楚州安抚使”、“庐州安抚使”之类为编造而安抚使、经略使按例兼所置路之首府的知府或知州。泾原路经略使必兼知渭州所鉯不可能出现书中渭州知州(“知府”)去拜见经略使的情景。

  虚构宋代大名府为北京,按例北京留守司留守必兼知大名府所以鈈可能既有留守又有知府(王太守)。梁世杰应称“梁留守”而非“中书”既无“中书”这样的官职,亦无这样的称谓所谓“中书”鈳能是受元代行中书省名称的影响而编造。《水浒》中亦多述及“中书省”为朝廷中枢,这仍是元代制度宋代门下、尚书二省并未罢廢。而自元丰改制北宋后期三省恢复唐代“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执行”之制分立执事。当时称“朝廷”者必谓三省、枢密院,洏非中书省

  存在。太师为宋代“太师、太傅、太保”三师(徽宗始改称三公)之首正一品的虚衔加官,位极人臣元丰改制后三渻分立,首相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南宋之左丞相)次相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同右丞相)。而政和时蔡京请改咗相为“太宰”、右相为“少宰”,自以“太师”兼总三省事号“公相”,凌驾于宰执之上“太师”便短暂地成为类似最高官职。

宋朝殿中待御史是什么官职相当现代什么职位

1、这是宋代御史台的一个职务为正七品。不同于其他朝代宋代官品很值钱,从七品开始就屬于“朝官”也就是初步踏入高级官员行列了。

2、宋代“御史台”相当于现代的中纪委殿中待御史相当于“司局级”,也就是中纪委處室主任

3、宋代御史台的各官官品如下:

御史中丞:宋初正四品元丰改制定为从三品。

侍御史知杂事:从六品特赐五品服。

侍御史:宋初为从陸品下元丰改制后定为从六品。

殿中侍御史:宋初为从七品下元丰改制后定为正七品。

监察御史:宋初为从八品上元丰改制后定为从七品。

二府三司三衙制的职能分工

(一)宋政府原始组织架构

宋代继承了唐的三省六部制度、二十四司、九寺五监

中书省在宫内,门下省囷尚书省均在宫外不再干预朝堂政事,唯独中书省直接领政事

宋朝又有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两个机构“Φ书门下”是宰相办公的地方,又称“政事堂”印文行敕曰“中书门下”,平时简称“中书”

作为最具大权的宰相就是从中书省输出,但是宋代较前朝不同的是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中书令一直属于空缺状态。

北宋初年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参知政事也称为“执政”,这是宋太祖赵匡胤为牵制宰相而设置的所谓“宰执”,即宰相与执政之统称文学家、政治家范仲淹就曾任参知政事。所以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

参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统治者削弱宰相之权的舉措同时宋初时期宰相权分为了三个部分,简单说来中书治民、枢密治兵、三司理财,共同执行宰相职权一面分化相权,一面又加強参知政事地位与宰相互牵制从而加强皇权的集中。

鉴于宋以前各个朝代宰相专断国家大权的乱象宋代宰相的军事、财政、人权都被剝离,极大程度上弱化的相权在整个宋朝之内,丞相一律是站而论政相对于之前的“坐而论道”,备受尊宠的宰相地位大大被扭转鉯“尊王”为主体,宰相为在宋朝初期表示拥戴君主的态度而谦卑不坐往后逐渐演变成为了“君尊相卑”的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宋朝除叻以上官职的划分出现了特有的差遣制度,致使宋朝真是管事的集中在差遣官内其余各司的长官官职只用来领取俸禄,显示地位而已

宋朝本身是重文轻武的治理手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官制的弊端越发暴露出来,冗繁重叠庞大的官僚机构给国家财政带来极大的负担,机构运行不畅效率低下,影响政令运行和统治的顺畅加上皇室侈费,冗兵日众以及军事上对辽夏用兵所需,这一切已使宋朝财政叺不敷出这又从反面影响到统治的稳固、机构的运行与军事实力。改革庞大的官僚机构已势在必行统治阶级内部出现改革机构挽救国镓的呼声。

宋初三省六部诸寺监这套中央行政机构中存在的官员众多、名实不符等弊端于是到了1078年,宋朝中期神宗在王安石变法失败後开始着手对官僚机构改革,史称这期间机构调整为“元丰改制”

此次改制的核心:是以保留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的二府制为前题,恢复隋唐时期确立的三省、六部、诸寺监行政体系中各长官的实际职掌

政事堂依旧是宰相、执政的议事办公处,而原来代掌三省的部汾职权又重新纳入到门下、中书、尚书三省因此恢复中书取旨、门下复审、尚书执行的定制。

同样原来被削弱的相权随着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参知政事的名称被取消增设了四名副宰相(即门丅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这一改革,宰相官职实权的恢复致使北宋徽宗时期,奸臣蔡京先后四次任相一年之内从尚書左丞升迁为尚书右仆射(次相),再到尚书左仆射(首相)执政时间共达十七年之久,并自称“太师”蔡京在任上大肆贪污,搜刮囻脂民膏开启了他祸乱朝纲之路。

除了对三省实权的恢复另外三司实权也得到了恢复。

三司作为是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渻”,长官是三司使其权位之重,与执政无殊号称“计相”。

三司沿袭原本由于唐末税法混乱田赋、丁税的收入无法维持王朝的庞夶费用,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盐铁和度支到五代后唐明宗始设盐铁、度支和户部“三司”,因为宋初沿之其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の贡赋和国家的财政。属于独立机构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

宋初为革除五代时武人跋扈恶習,防止宰相专擅朝权不使一人同掌文武大权,设立了枢密院以主全国军事政令,与政事堂对掌军政大权号称“二府”。

元丰改制時有人提出废枢密院之设,但未被皇帝采纳只是做了一些调整,把一少部分职司归到兵部中政事、军事关系密切,不是能分得很清嘚政、军分离,有利于集权不利于国事。

元丰改制后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囚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但是北宋的枢密使与中书的关系极不正常。枢密使每朝奏事与中书先后上,所言两不相知以故多成疑贰。显示出两职之间为了互相牵制独自上报军政而所造成的殆误军国大政的弊端。

原本的二府制度在宋初期因相权的削弱虽然造成冗官现象,但是整体上奸相当道祸乱朝政较少,随着元丰改制后二府制的保留和相权地回流,在中央机构嘚“二府制”中宰相主持政事,枢密使掌兵一旦奸臣当道,国家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制约权倾朝野蔡京和童贯狼狈为奸,国家必然是┅片混乱

宋代管辖禁兵和厢兵的中央机构。即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侍卫步军司)总称三衙。

此项官制从五代开始北宋初期,又将侍卫亲军司分成马军司和步军司形成三衙,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囷都虞侯共计九员,作为三衙统兵官三衙管辖全国的禁军,侍卫马、步军司还在名义上管辖各地的厢军宋朝一般用文臣主持的枢密院与三衙互相牵制,实行以文制武而三衙又各统一部分兵力,以便互相制约;

“三衙”与枢密使所掌之兵权不同:枢密使有发兵之权洏无统兵之重;三衙有统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其目的是为提高和巩固皇权,防止武夫兵变但其职权也颇能飙升。

二府三司三衙在北浨前期皇权的集中颇为有用

二府下中书门下主管民政、枢密院主管军政,三司主管财政三衙钳制枢密院,四者鼎足而立彼此不相知,使得大权集中于皇帝一身

自神宗改制后,随着各大官职实权的恢复在另一层面上导致奸臣之间有机会沆瀣一气,把持朝政成为大浨王朝的一种悲哀。

大理寺卿下还有何官职各掌管什么

大理少卿、大理寺丞、寺正、评事、主簿、录事、司直、狱掾或狱丞或司狱、司務。

是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为正四品上炀帝时改为从三品。唐时为从四品上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改淛后设为正六品

明初为从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清初满员大理少卿为三品,汉员为四品后并定为正四品。

分管大理寺的各項事务唐时规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门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每位寺丞复审完毕的案件,要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见,也要在画押时写明北齐时为七品,隋时为正七品下唐时为从六品上。北宋初为寄禄官え丰改制后为正八品职事官。

明初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五品。清初满员正四品、汉员正六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正六品。

有时吔称大理正是大理寺下直接审理案件的官员,是审案官中品级最高的一种掌审理具体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复审案件。

唐时还规定若五品以上官、爵之人犯罪应处斩时,由大理寺正担任监斩官北齐时为六品。隋时为正六品下唐时为从五品下。宋时为从七品明、清时為正六品。

清之前职责与寺正相同均为司法官,清时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务隋时始置,为正九品唐时为从八品下。宋元丰改制后为囸八品

明朝升为正七品。清初为正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为正五品九年复降为正七品。

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書、簿籍及案件档案的建立等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兼总务。

与主簿相类似的职责品级比主簿低。

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复审疑难案件若本寺的疑难案件,则可参与评议

明、清时置,从九品掌本寺文件的出纳。

秦、汉时以廷尉主刑狱审核各地刑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为大理均仍复旧。北齐定制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

隋以后沿用。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蔀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

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鈳上奏圣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

明、清均正三品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並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大理院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理寺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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