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能叫机关吗,村委会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叫

今日律师风向标:
村民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吗
村民委员会违反省政府文件规定,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被害人可提起行政诉讼吗
律师回复区
你好,可以起诉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442人
今日回复问题:589个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3528人
共帮助过3938人
共帮助过3736人
共帮助过3603人
共帮助过4729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刘庄村及县直机关驻村工作组基本情况简介
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刘庄村及县直机关驻村工作组基本情况简介
刘庄村及县直机关驻村工作组基本情况简介
&一、刘庄村基本情况
&&&& 刘庄村地处河北省献县县城东南1公里处,北临黑龙港河西支。全村总人口数425人,党员18人,现有耕地300亩,人均收入为2950元。目前该村两委换届已完成党支部选举,党支部6人,村委会和村民代表选举正在进行。
二、县直驻村工作组基本情况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bidi-font-size:10.0font-family:仿宋_GB2312;
mso-hansi-font-family:仿宋_GB年2月15日上午,以检察院检察长吴献民同志为首的县直驻村工作组进驻刘庄村。该工作组由 吴献民、荀汝杰、付志强3名同志组成,同日上午,工作组与乐寿镇党委书记刘继国、镇长陈铁生及主要村干部在刘庄村召开座谈会,就当前存在问题进行初步了解。
三、驻村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村委会干部是不是国家公务员?——论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村委会干部是不是国家公务员?——论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日期:
(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村委会干部是不是国家公务员?(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第四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的规定。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委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根据本条的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 关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否应规定为领导关系,在立法过程中一直存在较大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主张规定为领导关系,理由是:(1)乡镇政府的许多工作必须依靠村委会办理,不是领导关系,村委会可能不听从指挥,乡镇政府的工作就无人落实。(2)领导关系与村民自治并不矛盾,民族区域自治也是自治,但上级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也是领导关系。(3)现实中一直是领导关系,不应改变。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规定为领导关系,理由是:(1)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下级,村委会干部不是国家公务员,不拿国家工资,他们的补贴是村民给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上下级关系,那当然也就不存在领导关系。(2)基层群众自治与民族区域自治不同,民族区域自治是政权性自治,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仍然是一级政府,负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的义务,因此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领导;而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只负有遵守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的义务,没有具体执行的义务,因此不存在需要受政府领导的问题。(3)领导关系就意味着乡镇政府可以任命和撤换村委会干部,可以改变、撤销村委会作出的决定,可以命令村委会办理各种各样的政府工作,也可以将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收到政府手里来办,照此办理,村民自治就无从谈起。(4)至于有的同志提出,现在乡镇干部少、任务重,很多工作都得通过村委会才能得以落实,不规定领导关系,乡镇政府没有了村委会这个“腿”,工作就很难开展。应当说,这种忧虑是不无道理的,特别是有些乡镇管辖的范围比较大,管理上确实存在着许多困难。但解决这些问题绝不能以牺牲群众自治为代价。解决的途径,一是要使乡镇政府的干部队伍更加精干;二是要把一些规模偏大的乡镇区划适当划小;三是要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改变一些乡镇基层干部存在的机关化、官僚化的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基层,顾名思义,就是最低的一层。乡镇作为基层政府,就是各级政府的最低一级,下面没有也不应当再有什么“腿”。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各项具体行政工作直接地落实到千家万户,这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政策。因此,其工作方法主要是搞调查、发文件、下指示,然后通过乡镇政府(还有市县政府)的工作具体落实到千家万户。但我们现在很多乡镇干部却不习惯于具体办理各项行政事务,而习惯于坐在屋里发文件、打电话、下指示,让村委会去办理各项行政事务,机关化、官僚化现象十分严重,这与基层干部这一性质是极其不相称的。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在此基础上,村委会也要通过宣传政府的各项规定,说服、动员群众自觉地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等办法,来协助乡镇政府的工作。 立法机关经过反复研究,认为第二种意见符合村委会的性质,有利于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因此,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规定为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二、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是乡镇政府的应尽职责。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虽然不是领导关系,但仍然必须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指导,就是对村委会如何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给予引导。指导就不能强迫命令,只能通过培训、宣传、说服、动员等方式引导村委会在法律的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治活动。支持和帮助,就是对村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给予尊重和肯定,对村委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困难帮助协调解决,在物质等各方面提供援助,等等。 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要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是一项法定职责,不能不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同时,村委会也有义务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不能拒绝乡镇政府符合法律规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乡镇政府假借指导、支持和帮助之名,行非法干预自治之实,村委会则有权予以抵制和拒绝。 三、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哪些要办、哪些不办,哪些先办、哪些后办,是这么办还是那么办,都应当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所谓不得干预,就是对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乡镇政府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包括宣传、说明、解释、说服、动员等等。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哪些?一是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凡是政府的职权,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职权,既是政府必须履行的义务,又是政府行使职权的界限,超越这个界限就是越权。二是村委会组织法有若干条文对自治范围的事项作了规定,村自治组织在这些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定,乡镇政府都不得干预。 四、村委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关或者它的一条“腿”。因此,村委会不能代替政府行使职权,也不能包办政府事务。但是,由于公民有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管理的义务,因此,村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责任协助政府开展工作,这也是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是指协助与本村有关的、属于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土地管理、公共卫生、治安保卫、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税收、粮食收购等等。协助的主要形式是宣传、教育、动员、提供情况等,一般不直接办理。必要时,可以受乡镇政府的委托,代表乡镇政府办理有关政府事宜。村委会受委托办理的政府事宜,属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委托的乡镇政府承担责任。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中国人大网 日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中街道居民的组织和工作,增进居民的公共福利,在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指导下,可以按照居住地区成立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如下: (一)办理有关居民的公共福利事项; (二)向当地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三)动员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并遵守法律; (四)领导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工作; (五)调解居民间的纠纷。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如下: (一)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居民的居住情况并且参照*****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地以一百户至六百户居民为范围。 居民委员会下设居民小组;居民小组一般地以十五户至四十户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委员会所设的小组最多不得超过十七个。 (二)居民委员会设委员七人至十七人,由居民小组各选委员一人组成;并且由委员互推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至三人;其中须有一人管妇女工作。 居民小组设组长一人,一般地应当由居民委员会委员兼任;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选举副组长一人至二人。居民委员会委员被推为主任或者副主任的时候,选举他的小组可以另选组长一人。 (三)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一般地不设工作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委员分工担任各项工作。居民较多的居民委员会,如果工作确实需要,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设的或者临时的工作委员会,在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常设的工作委员会可以按照社会福利(包括优抚)、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调解、妇女等项工作设立,最多不得超过五个。临时的工作委员会,应当在工作结束时宣布撤销。 工作委员会应当吸收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参加,但要尽可能做到一人一职,不使他们的工作负担过重。 (四)居民中的被管制分子和其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应当编入居民小组,但不得担任居民委员会委员、居民小组组长和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在必要的时候,居民小组组长有权停止他们参加居民小组的某些会议。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居民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可以随时改选或者补选。 第五条 机关、学校和较大的企业等单位,一般地不参加居民委员会,但应当派代表参加居民委员会所召集的与它们有关的会议,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公共利益的决议和公约。 企业职工集中居住的职工住宅区和较大的集体宿舍,应当在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统一指导下设立居民委员会,或者由工会组织的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第六条 市内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可以单独成立居民委员会;户数较少的,可以单独成立居民小组。 第七条 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的工作部门和其他机关,如果必须向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工作委员会布置任务,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批准统一布置。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的工作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条 居民应当遵守居民委员会关于公共利益的决议和公约。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的时候,应当根据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得强迫命令。 第九条 居民委员会的公杂费和居民委员会委员的生活补助费,由省、直辖市的人民委员会统一拨发,标准由内务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办理居民的共同福利事项所需的费用,经有关的居民同意,并且经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向有关的居民进行筹募,除此以外,不得向居民进行任何募捐或筹款。 筹募的共同福利款项和开支账目,在事情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公布。 (注:1980年第1期公报补充收入) 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尊敬的吴市长:吴市长,你好!看见市民政局和回复!既然社区居委员是社会组织:南溪县政府于 17:44:05答复:你好,现将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在城市最基层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成员来源于本居居民,由本居住地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它有别于国家政权机关,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社区居委会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任何一种机构,也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因此,社区居委会成员有别于政府公务员以及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性质就明确了社区居委会的地位、作用、职责。目前,我县20个社区常职干部补贴按宜委办发[2005]28号规定和中共南溪县委办公室、南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南委办[2005]47号规定,并从2005年6月起,对全县社区常职干部月工资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00元,落实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市、县、乡镇三级按3:3:4的比例承担,补助到个人由社区组织参保,对全县社区落实了办公经费。(最近更新时间: 17:59:46)请问吴市长:社会的稳定离得开社区的工作吗?社区的工作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性质?请问:社区工作者的进入为何要进行公开招考,(其它村级干部的进入不需考试,体检等)为何要上级下达工作任务????社区工作者的简称 指什么意思?是否真正的体现居民民主选举吗?和村上选举是一样吗???如果社区工作者在选举中不能当选,该如果处置???是否和副科级干部一样,在这里选不起调到其它参选????请问吴市长:我们是经县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等多个单位招考进来的,如果选不上该怎样办???是否还是社区工作者,工资还领领????从情理上是县的意思是连任,从政策上,制度上是民主选举,社区工作者如何应该选择?????既然在回复上明确了: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在城市最基层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成员来源于本居居民,由本居住地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它有别于国家政权机关,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社区居委会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任何一种机构,也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因此,社区居委会成员有别于政府公务员以及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请问:吴市长,在社区干部问题上为何要进行招考?不是公务员性质?为何要按公务员要求对社区干部?????既然是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在城市最基层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成员来源于本居居民,由本居住地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它有别于国家政权机关,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社区居委会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任何一种机构,也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因此,社区居委会成员有别于政府公务员以及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又为何要上级下达任务???? 本文由()首发,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免费下载文档:您现在的位置:->->
让东极明珠更耀眼
——走访调研国家工商总局李世杰挂职黑龙江抚远东安村“第一书记”工作见闻工商总局机关团委
  当飞机进入抚远地界,映入眼帘的是碧蓝的天空,低矮的云朵,成片的白桦林,丰饶的黑土地,以及交汇于此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
  抚远,地处中国的最东端,有“华夏东极”“太阳的故乡”之称。东安村,中国最东方的行政村,人称“东方第一邨”,国家工商总局“驻村第一书记”李世杰挂职的村庄。
  4月19日至21日,国家工商总局一行3人组成的中央国家机关“驻村第一书记”活动工商总局调研小组来到这个边境线上的村庄,进村庄,下田地,走访贫困户,开展“第一书记”驻村扶贫调研活动。
  “种地不挣钱,弄不好还容易因此返贫”
  “东安村现有水田19534亩,旱田27494亩”李世杰脱口而出这些数字如数家珍,让调研小组感受到坐在我们面前的不是挂职干部,而是工作在东安村多年的村干部。李世杰作为国家工商总局驻村扶贫的“第一书记”,上任第8天就调解一户村民纠纷,第28天便到无法行车的田地里测量受灾大豆的面积,第65天组织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这是他的工作日志;五月和六月忙春播、筹划村里晒场,七月份开始着手商标富农战略,八月份启动3D打印稻草秸秆艺术品项目……这是他的扶贫计划表。
  李世杰所在的黑龙江省抚远市通江乡东安村由东安屯、东升屯、东富屯三个屯子组成,辖区面积35平方公里,现有169户,370人,劳动力223人,五保户1户,低保户32户,贫困户3户,村“三委”干部11名,平均年龄42岁,党员13名。东安村委会位于东安屯,距离通江乡12公里,距离抚远市25公里,东安屯紧邻抚乌通道南侧,抚乌通道是县城通往黑瞎子岛的必经之路,黑瞎子岛即位于通江乡,东安村距离黑瞎子岛仅5公里。
  “连通抚远至哈尔滨的建黑高速即将通车,来黑瞎子岛的游客将会大增,仅去年“十一”黄金周来抚远的游客有10万人左右,今年预计能达到15万人。”在李世杰看来,东安村的特殊地理位置有优势也有弊端,优势是地处三江湿地平原,可依托抚远至黑瞎岛旅游观光带的有利条件,开发“渔家乐”或“农家乐”为农民致富创业开辟新的途径;劣势是地势低洼,常有洪涝灾害发生,2013年,整个村庄几乎全被淹没。
  虽然土地面积广,但是村民很难通过种地致富。在当地走访时,村民常说:“种地不挣钱,弄不好还因此返贫”。“这是为啥?”在多数的贫困地区,土地少是致贫原因之一,而东安村拥有大片的黑土地为啥还贫困,面对调研小组的疑问,李世杰给出了答案:一是抚远属大陆季节风气候,地处“镰刀湾”地区。夏季短而炎热,冬季长而严寒,春季风多,夏季雨多。全年无霜期115-130天左右,积温低,霜期早,土地虽多,土质瘠薄但不利于农作物生长。二是优质土壤面积少,部分耕地地势高低不平,耕地治理程度较低,水利基础配套设施落后,缺少大型机械,村里无晾晒场地及烘干塔等基础设施。三是村民科学种田理念低,秋翻、秋收、春播深松等科技种田技术滞后,没有形成规模经营,抵御自然灾害的程度低,粮食销路不通畅。
  与调研小组座谈时,通江乡乡长高照才算了这样一笔经济账:抚远旱田只适合种植玉米和大豆,不适合种绿豆等经济作物,种植玉米只能“保本”,又不适合种植高产玉米,用他的话说“种高产品种玉米上不来,产量低”。如果种植黄豆,好年景一公顷(15亩)耕地最高能产3500斤,平均2000斤左右,按大豆收购价每斤1.7元左右,一公顷黄豆能收入3400元左右,而一公顷大豆种植成本达2500元左右,如果是承包土地,就更不挣钱,村民自己都不知道该种啥”。这是高乡长的无奈,是第一书记李世杰的无奈,也是东安村村民的无奈。
  对于水田的情况要好些,“种植一公顷水田能赚元左右”李世杰介绍说,村民大部分耕地是旱田,有些旱田属于河套地,高低不平,无法改成水田。
  村干部介绍说,由历史原因,村里和全国其他地方农村不同,村民的土地多数是村民自己开荒所得,并不是村委会平均分配给村民的,东安村的4万多亩耕地,多集中在少部分村民手中,村民土地拥有量并不平均,多的一户有400多亩地,少的就几十亩,东安村的贫困户也多集中在耕地少的村民家,还有就是部分种地因灾害或因病返贫的。
  村民穷,村委会更穷。“村里现在还有20万左右的债务”,李世杰深知他肩上的任务之艰巨:不但村里无任何集体经济收入,村委会一分地都没有。村里每年只有财政拨款的7万元,去除支付村干部的工资和一些必要开支外,几乎无任何多余的资金用于村庄建设,甚至村委会连买煤的钱都没有。
  “精准扶贫,因地制宜选择致富项目是关键”
  村民收入靠什么?家里有什么困难?对村里有什么期待?李世杰都记在了本上,装在了心里。担任“第一书记”以来,他跑遍了村里的沟沟岔岔,摸清村里情况,跑遍了市里的涉农部门,积极为村里谋划发展思路。
  在乡党委书记袁冬的眼里,李世杰工作非常踏实。去年刚到村里不久,正好赶上秋收,还对村里情况不熟悉的李世杰,明明可以不参与秋收,但他主动要求到地里查看秋收进度,熟悉村民土地划分情况,“很踏实、能干”这是乡党委书记袁冬对“第一书记”李世杰的第一印象,“抚远秋季蚊虫既大又多,世杰那段时间在地里的确吃了不少苦”袁冬说。
  去年秋收时雨大,导致部分村民家大豆受灾,李世杰每天步行数十里和保险公司有关部门对全村受灾耕地进行测产测收,帮助村民11400余亩大豆,挽回损失约120万。这件事让村党支部书记么建华和村会计黄龙在心里为对挂职的“第一书记”李世杰竖起大拇指,他们表示,“第一书记”的到来,使自己的工作积极性也提高了不少。
  “第一书记”的到来,给东安村带来了不小的变化:荷花池塘、村民休闲广场建成;新建设的村委会全新布置,从市里“化缘”来的办公桌椅,让村支部有了开会的地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晾晒场项目即将开工,让村里有了“造血机器”……
  李世杰坚信,“精准扶贫,因地制宜选择致富项目是关键”。
  扶贫要为老百姓多做实实在在的事是李世杰的常说的一句话。东安村现有4万多亩耕地,但是整个乡连一个晾晒场都没有,“秋收就是抢收,秋收时下雨如没晾晒场会造成粮食损失”在李世杰的扶贫计划表里,建晾晒场是最迫切的,也是真真切切为老百姓做的实事。采取申报项目的方式,东安村30亩晾晒场项目已经得到市里发改委的批复。眼下,就要动工了,在晾晒场开建前,李世杰还有很多前期准备工作要做。他计划把晾晒场建成村集体经济,既方便了村民,又为村集体增加了收入。
  李世杰做过调研,晒场建成后,空车进实车出,要收费150元,每年来收粮的收购商也会租用晒场,这部分收入大概有20多万,这对东安村来说是比不小的收入。
  三月份搞农业种植技术培训、四月份开展红盾护农工作,五六月份落实晾晒场项目,扶持“农家乐”“渔家乐”工作同步展开,七月份开始着手村里的商标富农战略,秋收后着手落实稻秆3D打印项目,李世杰的扶贫工作计划表排得满满的。
  秋收后,村民通常将田地里的稻杆焚烧,“这不仅是对环境的污染,也是资源的浪费”李世杰说。后来,他得知东北林业大学拥有把稻杆进行粉碎、压制成模板,通过3D打印技术打印成工艺品的技术和设备,经过和学校的沟通,他下一步计划引进这项技术和设备,利用东安村位于黑瞎子岛旅游带的地理优势,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为村民增收。
  “将稻杆利用3D打印技术打印成艺术品是乡村游可开发的好东西”,在李世杰看来,这是一个环保、有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
  李世杰对调研小组说,观念落后,缺少人才,没有可持续发展项目等,都可能导致农民返贫,“农村奔小康,要从根上补齐这些‘短板’,开发旅游产品、‘农家乐’就能补上这个‘短板’”。
  精准扶贫与基层党建“双推进”
  据李世杰介绍,由于东安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党组织无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东安村党组织的凝聚力也不强,导致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有所下降。
  在东安村,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部分党员对党的基本制度、组织程序不懂、不学的现象普遍存在,如在党课教育活动中,个别党员借故不参加等现象普遍存在。
  针对东安村党建工作实际,“第一书记”李世杰多次召开支部会、党员大会,了解村党组织建设运行情况,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党员,征求党员干部对支部工作及组织制度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30余条;建立和完善支部书记工作守则,制定《东安村党员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东安村第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开通微信群,利用小块时间,分批次组织开展党课教育学习。
  同时,李世杰在东安村申请晾晒场项目以及总局扶贫经费的使用上,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通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张榜公示等形式,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各项制度在村里得到落实,为村里制度建设做标杆。
  李世杰有很多致富想法,对于其中的个别项目,村民并不十分认可,“因为村民不能马上见到成果”李世杰认为,要想让老百姓对通过“农家乐”项目致富认识上去,要树“典型”,也就是他口中常说的“党员带头”,“党员带动村民,以此来密切党群关系”这也是他主推的通过党建带动扶贫的第一步。
  党员张红兴,也是一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看好黑瞎子岛的旅游资源以及东安村的位置优势,正谋划着成立东安村第一家“农家乐”,村委会十分支持他,“第一书记”李世杰给这个“党员带头人”出点子、引路子,同时,引导党员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结对子,互帮互助,带动贫困户脱贫。
  夫妻二人都已年过古稀,丈夫王会民患有脑出血病、唯一的儿子先天智障——对东安村村民马桂兰来说,生活把她“压得喘不过气”——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他们来说,靠打零工全家也只有1万元左右的收入。
  像这样的绝对贫困家庭,应该怎么扶?李世杰给出了答案:用产业分红、与党员致富带头人结对子和低保扶持等政策叠加,兜底扶贫。
  “以后来我的‘农家乐’的游客可以到王叔家的园子去采摘农家果蔬,体验农村生活,这是我和李书记设计的一个乡村游一个环节” 张红兴介绍说,他和贫困户王会民家结对子后,以此方式帮助王会民家增收,丰富了乡村游的项目,游客满意,贫困户满意,他也满意,是一石三鸟之计。
  走在东安村的路上,远远地就看到一户农家院里有两座房子,一座整洁的砖瓦房和一间破旧的茅草房,这就是村里的五保户王会民家。据李世杰介绍,去年,村委会给五保户盖了房,让居住多年茅草房的王会民夫妇搬进了明亮的砖瓦房。“把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老百姓得实惠,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认同感自然会增强。”李世杰说。
  调研小组走进院内,与屋主人王会民聊了起来,“感谢共产党,我们才能住上这个砖瓦房,现在还经常有党员干部到村里来看望我们。”王会民高兴地说,“以后跟红兴合作搞农家乐,日子就会越过越好,越过越有盼头了。”
  “落实‘双推进’,建强党组织,要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只有发掘培养更多像张红兴那样的党员致富带头人,党组织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起威信。”李世杰告诉调研小组,东安村村民已经意识到:“要致富,跟支部,有困难,找党员”,党群干群关系变得融洽了,“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带着老百姓增收致富。”
  眼看着乡村游就要如火如荼的搞起来了,让李世杰放心不下的是东安村的村庄规划。村庄基础建设比较落后,村容村貌还难以令人满意,这些都成为制约东安村发展“乡村游”的瓶颈。
  4月20日,阴雨绵绵,村民都在为准备春播忙碌着。李世杰根据当天情况,就美丽乡村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等问题选择就近在村民王云国家召开了一次炕上的支部扩大会议。参加人有“第一书记”李世杰、支部书记幺建华、组织委员孙长友,另有村委会主任孙国良、村会计黄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李金库。
  “这是一次别开生面的会议,对村“两委”班子而言就是农忙时兼顾为村民服务的常态。”李世杰介绍说。
  会上,党员干部积极献计献策,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借助《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力条件,围绕“六美”要求,全面推进“六改”工程,集中治理“五乱”现象,扎实开展“四化”工作,解决村民出行难、卫生差,环境脏、设施缺等问题。
  春天已经到来,东安村头的柳树已经吐露新叶,再过一段时间,村口的荷花池唐内的荷花也将绽放,经过“美丽乡村计划”改造的东安村也将以她最美的姿态迎接四面八方的游客。
  十平方米的办公室,两张办公桌、两把椅子、一台电脑、一张床,这是李世杰和另外一个同事的办公室,下班后这就是他的卧室。从朝九晚五的机关干部到“5+2”“白加黑”的“第一书记”,“作息时间、工作机制的转变对你来说是否是一个挑战?”对于调研小组的疑问,李世杰坦然:“早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并笑称把这当做第二次入伍了。
  李世杰是一名转业干部,曾担任过武警北京总队基层连队的主官。在“第一书记”李世杰的床上放着一件迷彩军大衣,这是他入村下田地的“战袍”,要说对这位曾经的军人,驻村扶贫意味着什么?我想可能是一年8760小时的厉马秣兵,一天24小时的枕戈待旦,周末假日的战备值班。
  扶贫攻坚对李世杰来说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场,他正以一个战士的姿态勇往直前。
·相关导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村委会工作人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