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一级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一来一去两年多,一个换一个,没一个为我一个老兵说句公道话

  先附上原文链接/post-free-.shtml  玛丽隔壁的,不禁为那些老兵感到你真不要脸了。  拆迁从2010年开始,你特么非要套用2011年出台的文件,从这点看出你特么  肯定是仗着自己牛逼哄哄的漫天要价了。你特么怎么不套用美国的拆迁政策呢,  我操。  顺便再说一句,你特么好歹当初也是共产党的人,也有可能是离休干部,  那你知道不知道,国有土地在拆迁的时候未到时间的土地出让费用已经在  拆迁中补偿给你了,你这时候提出来他们拍地500W一亩和你有毛关系,而且  这500W一亩还不是要投资到当地建设去的,当然这500W一亩肯定要吃掉用掉一部分。  如果按照你的占地给你500W一亩的话,谁特么那么傻逼去做这种事情,而且对于拆迁,  当地财政又不会拨钱,一个地方政府又想发展又不能靠财政拨款,特么只能靠  征地时候的差价来补足中间的差额了。  再说一句,你在文中已经说明了,你至少比别人多拿了600个平房的房子  和12万元的现金,你特么凭什么比别人多拿。国有土地拆迁看的产权证,  你特么把房产证给我发图发上来,我操你姥姥的狗比老兵了,你到底要不要  比脸了。什么叫个案,特么不就是对待钉子户的优惠条件,你特么凭什么  比别人多拿你先给我说明理由啊,就因为你特么是老兵?麻痹当初为什么  有人会参军,只有3种会加入知道么,一种是土匪(被收编),一种是不能报  仇报复的(参军可以想打谁就打谁,想杀谁就杀谁,弄完给带个高帽子就可以),  还有一种是妄想打倒地主分土地的(没钱的时候当然最好能从别人那里拿过来  一点,特么有钱的谁会很傻逼的把钱跟别人分呢),特么哪种人是高尚的?  你麻痹是得了便宜还不知道收手,现在叫你吐出来你才开始觉得不公平的,  你还特么觉得不公平了,你特么到你地主老板家抢钱你觉得公平么。  草,再看一遍你的文章,我特么发现你很有可能是农村宅基地的拆迁,  我操你姥姥了,你特么拿国务院90号令和城市房屋的条例来套用农村房屋的,  你麻痹到底是人不,而且是10年的事情套用11年的文件,你特么为什么不套用  今年讲的话呢,征地价格10倍啊,你特么个比的。你活这么大活狗身上了?  脸字怎么写知道么。你也知道你几年前有把柄在别人那里啊,说说你有什么把柄啊,  麻痹的为什么别人不纠正就纠正你了,照镜子懂么,照了别人照自己。你麻痹怎么  不直接拿去枪毙了算了,省的国人的税收全部浪费在你们这些特殊老兵身上了。  再骂你个狗比一次,我特么不认为当地街道什么的做的是对的,至少协议已经签订  了,确实不应该找你翻旧账。我很肯定一点是为什么他们找你翻旧账,肯定是因为  你又有什么地方没满足你的胃口了。你麻痹仗着自己的身份完全不顾自己的脸面,  有此报应你特么怪谁去。从你一开始拍照的准备就知道你肯定已经打算狠狠敲一笔  竹杠了。农村宅基地讲究一人一宅,你麻痹有2栋3层房子和1栋平房,中间就存在着  应拆未拆,按照你算法确实你有将近1000多的平方的房子,但是麻痹中间三分之二是  违章建筑,属于不是你的你强要的,你特么是强盗还是土匪。还有脸要求政府解决你  老母已经拆除不存在的100多个平方的房子,你麻痹真的活狗身上了。哪个地方的拆迁  会补偿已经不存在的房子的?你麻痹的还有脸发帖子求骂了。你这样的退休狗比就应该  好好翻翻你的旧账,直接枪毙你。  再一次骂你个狗比,你特么挺聪明的,先把政府的行政程序错误的帽子扣上,  再提及你的所谓不公平待遇,需要知道的是你特么所谓的行政程序错误那是  在国有土地拆迁上才有用的,而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只要有征地的对上报批手续或者  上一级土地部门的核准用地材料就可以了。你麻痹只讲一些政府有可能错或者你  编造出来的错误而完全不讲你如何不要脸的漫天要价,你麻痹绝对是个狗比,所以  人家威胁你要翻你的旧账你只能妥协,你麻痹在位的时候肯定也是个作风不正派的  狗比,综上所述,你个狗比就应该被翻出旧账然后直接判个无期。草泥马你个狗比  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利用现在网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来妄想达到你的私利私欲,你麻痹  才是最该被检察的狗比。  为什么我这么光火,我就是做拆迁的,经常碰到一些人得寸进尺的漫天要价,不是这行不知道这  行的难。我也知道现在的政府形象很差,但是为什么差、差到什么地步大家想过没有。确实按照物权  法的规定,拆迁本身就是种错误,虽然最终土地出让之后又一部分钱会投资到当地建设中去,但是这  些钱是在老百姓头上赚的。但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就可以这么不要脸呢,虽然人不为己天诛地  灭,但是做人的良心总是要的吧。我一直挂在嘴边的就是做人差不多就可以了,不能不给别人留后  路,拆迁你做钉子户肯定有一定道理,但是有便宜就差不多行了,有些人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那么  强拆就来了,自焚就来了,官民对峙到最后吃亏就是老百姓,然后舆论来了,政府形象差了。事情一  多,人民对政府不信任了。然后纪委来了,中央文件来了,要求维稳了,然后有什么好处呢,还不是  老百姓吃亏。  我并不是为政府在辩论,我也经常骂政府,我也想着能够自由民主,如果能投票的话,国家主席  我肯定投我自己。但是这样的话有什么结果呢?我今天在路上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医院要放一个  吸烟区呢?然后我就想到了为什么反腐总是人民最积极,反贪局反而不积极。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  人民没有贪污的机会,他可以狠打落水狗不怕自己以后有这样的结果。然后我又想到为什么中国的路  况这么差,堵车这么严重,为什么北京的120急救2公里的路程半个小时开不到,为什么红灯停绿灯行  这么简单的道理要不停的发各种文件来阐述一下,为什么养个狗还要被规定,为什么高速公路拦狗会  有人觉得是对的,为什么做好人好事要被冤枉,为什么港澳台的人会认为大陆人没素质,为什么有些  国外景点很讨厌大陆人,为什么我在银行排队半个小时,有些人一上来就挤到最前边去了,结果保安  还跟我讲,你没急事可以等一下嘛,为什么为什么各种为什么,原因就是自律。回复的不管骂人也  好,持反对意见的也好,你有没有违反过一些道德或者法律上的问题呢。有没有闯过红绿灯,有没有  随地大小便,有没有在公共场合吸烟,小时候有没在课桌上刻自己名字。我想过,为什么不能像香港  或者国外一样谁的过错谁负责呢?这样起码闯黄灯都不敢了。而不是公安部发个文件说闯红灯黄灯扣6  分还遭这么多人骂,有些人违章停车被贴了罚单,结果不是反省自己而是很有道理的说为什么停我旁  边的不贴,这个是什么逻辑。所以你想要民主是可以的,但是光民主没素质,你到时候看看吃亏的人  是谁。中国人自古就是在此仇不报誓不为人的教育中长大的。现在中国最缺的不是民主,而是法制(或  者说信仰),国人最应该被教育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好像跑题了,继续说拆迁。我本事是做拆迁的事情的,所以在各个论坛上对拆迁的讨论比较关  注,但是我发现基本除了诉说拆迁不合理的没有别的讨论了,刚刚还有一篇帖子讲的是嘉兴一个人房  子被骗卖了也是骂拆迁办,那我就想不通了,附上链接:/post-free-2932408-  1.shtml。连基本的流程都还没有搞清楚就直接把账算在拆迁办头上了,结果还有人直接附和的,都不  知道你们有没有脑子的(我在上边也做了一些建议,大家可以去看看我的评论是否客观)。这说明一个  什么道理,说明有关部门说的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这句话是有道理的。真正懂真相的人在后边看你  们笑话呢知道么。  哎,说太多也没什么意义了,反正看到我帖子的人估计肯定是会喷我的,我当笑话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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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的帖子自己顶,你想骂人可以,反正肯定会被骂的,但是开贴的目的就是想让那些所谓吃地方政府亏的进来跟我理论,有些亏是吃了,但是有些肯定不是亏。
  对那个退休老兵我还想骂一句,你麻痹为毛当初不跟拆迁办的讲给你一个安置小区算了,你反正到时候卖掉给他们钱好了。大家不吃亏是吧。你的要求还真不算低的。我倒想问问天天逛杂谈的童鞋们了,你们什么时候听说过一个地方拆迁拿了1000多平方的房子,拆迁办还倒找钱给拆迁户的。
  支持一下反方帖子,希望有更多曝料,给其他人普及一下相关常识.
  楼主有病吧,叨逼叨写这么大篇吃拧了?  中国的官员贪,中国的退伍老兵也贪,  谁掐不过谁,就装可怜,跑来网上向普通百姓求助,  其实区别只是一群贪得无厌的渣滓和贪得无厌的刽子手。  倒是网上一群脑残,看见老兵二字就直接无条件跪,  你也不看看他们是打抗日战争的,还是打内战的,  是保卫金三胖的,还是打越战的,又或者是......  无知愚民们,现在的你们的现状和悲剧,  就是这些老兵早就的,你们还替它抱不平?  弱智啊,退散吧!
  @猪天壮美躲猫猫 4楼   楼主有病吧,叨逼叨写这么大篇吃拧了?  中国的官员贪,中国的退伍老兵也贪,  谁掐不过谁,就装可怜,跑来网上向普通百姓求助,  其实区别只是一群贪得无厌的渣滓和贪得无厌的刽子手。  倒是网上一群脑残,看见老兵二字就直接无条件跪,  你也不看看他们是打抗日战争的,还是打内战的,  是保卫金三胖的,还是打越战的,又或者是......  无知愚民们,现在的你们的现状和悲剧,  就是这些老兵早就的......  -----------------------------  我就是结合自己的工作看不惯那些希望被帮助却不讲实话的人。今天确实有病了,以前看这些帖子只当笑话看了,可能主要是最近因为后续扫尾过程中不顺利的原因,看到他这么歪曲事实的讲究很恼火了。
  给楼主归纳一下,这个老兵有以下问题:  1.2010拆迁,却要求用2011年出台的政策补偿  2.比别人多拿了600平米的房和12万的补偿款  3.可能是农村宅基地拆迁,却要求用补偿更高的国务院90号令和城市房屋的条例  4.农村宅基地一人一宅,却有2栋3层房子和1栋平房,原住宅的1000平米有大部分是违章建筑  5.有把柄却不公开,隐瞒部分事实
  @倚剑醉卧梦遇仙 3楼   支持一下反方帖子,希望有更多曝料,给其他人普及一下相关常识.  -----------------------------  这个我不是政策的决定者所以讲不了太多,反正城市房屋的拆迁就是依靠国务院那个590号令。基本大章都在上边写着,现在的拆迁主要的矛盾是在农村征地农转非中爆发的,一般看到的都是农民房屋的拆迁,也就是城市化建设。这个政策一般都是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我这边是杭嘉湖地区,有地方是根据一个宅基地中审批的人口*80W来安置,有些的根据审批面积来安置。去年年初我同事告诉我内蒙那边更牛逼,说拆迁办开一辆小车,在村里喊一遍:2层算面积,2层以上全部自己趴倒,没有钱赔。但是这种情况在沿海城市基本是看不到的。政府考虑政绩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到民生问题,而且年末考核中,上访一项也是必考项目,没有哪个白痴领导会这么大胆子胡来。
  @倚剑醉卧梦遇仙 7楼   给楼主归纳一下,这个老兵有以下问题:  1.2010拆迁,却要求用2011年出台的政策补偿  2.比别人多拿了600平米的房和12万的补偿款  3.可能是农村宅基地拆迁,却要求用补偿更高的国务院90号令和城市房屋的条例  4.农村宅基地一人一宅,却有2栋3层房子和1栋平房,原住宅的1000平米有大部分是违章建筑  5.有把柄却不公开,隐瞒部分事实  -----------------------------  是的,不过我写错了,应该是国务院590号令,实施时间是2011年的1月份。而且他最过分的是他母亲的100多个平方是属于拆除而灭失的房子,他也得到了补偿。大家同样想公平,为什么他可以比别人多拿这么多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是受害者。
  @猪天壮美躲猫猫 4楼   楼主有病吧,叨逼叨写这么大篇吃拧了?  中国的官员贪,中国的退伍老兵也贪,  谁掐不过谁,就装可怜,跑来网上向普通百姓求助,  其实区别只是一群贪得无厌的渣滓和贪得无厌的刽子手。  倒是网上一群脑残,看见老兵二字就直接无条件跪,  你也不看看他们是打抗日战争的,还是打内战的,  是保卫金三胖的,还是打越战的,又或者是......  无知愚民们,现在的你们的现状和悲剧,  就是这些老兵早就的......  -----------------------------  另外不和你意见相同的是他老兵的身份,我不认为现在的中国是这些老兵造成的,一方面他是执行者而不是决定者,另一方面,不管怎么讲,毛的时代确实做了一些对人民有好处的事情,我们不能用现在的社会或者当初他犯的错误来全盘否定他的功劳。  相反,当初我非常赞同离休干部的优惠,至少这批人已经不多了,国家能够养活他们,而且国家有义务养活他们,但是有义务不代表有特权,这个老兵已经完全属于不要脸的一批了。
  @倚剑醉卧梦遇仙 7楼   给楼主归纳一下,这个老兵有以下问题:  1.2010拆迁,却要求用2011年出台的政策补偿  2.比别人多拿了600平米的房和12万的补偿款  3.可能是农村宅基地拆迁,却要求用补偿更高的国务院90号令和城市房屋的条例  4.农村宅基地一人一宅,却有2栋3层房子和1栋平房,原住宅的1000平米有大部分是违章建筑  5.有把柄却不公开,隐瞒部分事实  -----------------------------  而且不管他属于农村房屋还是城市房屋,1000多个平方的房子中肯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是不合法面积。
  顺便说一句,我在帖子后边还提到一个嘉兴的帖子,这篇帖子中我提了点建议,但是这种事情还是需要专家来解决,如果论坛上有懂这方面问题的人,请帮助她。
  @太平洋里挖淤泥
17:12:31   顺便说一句,我在帖子后边还提到一个嘉兴的帖子,这篇帖子中我提了点建议,但是这种事情还是需要专家来解决,如果论坛上有懂这方面问题的人,请帮助她。  -----------------------------  /post-free-.shtml
这个是链接。
  打开帖子看了一下,发现那个老兵的帖子点击率比我高的多,是不是因为现在的人都希望看到如何骂政府的帖子而不愿意看到真相呢?
  前排 绝对前排
  老兵老兵你快来,我在线等你的回复哦。给我当面的机会的话,我直接给你说道理到你脑溢血。
  再给大家讲个故事,以前我做过一次城市房屋拆迁,其实不管什么年代的旧城改造,涉及国有土地的都是以房产证上的面积(现在的说法是登记簿记载的面积)来确定的,房改房不知道大家听过没有,就是90年代以前的一种职工福利分房,这种房产的最大特点就是房子 是实际面积比房产证登记的面积要大的多,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当初做房产证要根据建筑面积的大小来收取丈量费的,然后什么事情大家都该清楚了,就是有一部分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把本来100多平方的房子硬生生的变成了80多平方。然后拆迁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很多人就是咬住要求实际丈量,有个县委退休的离休干部牛逼哄哄的讲了句,老子就是要求实际丈量,比房产证多的面积是我打江山立功,所以领导让我享受的,难道你们这批人要把这些享受剥夺了么?结果我县的县委书记被他气的住院一个星期。这种人就是骂不得打不得有后台搞不得。
  不能让广大网友被一个无耻之人所蒙骗,既然没人顶我的帖子,那我有必要自己顶,为的就是让广大网友知道真相可能那个老兵就是个骗子。
  我发现为什么看的人不多,回复的人更少呢?难道天涯的帖子除了骂政府的还是骂政府的比较容易受关注?还是我帖子骂的太难听了,所以有识之士不愿意在这里留下足迹?熟话说话糙理不糙,难道你们就甘心作为一个不明真相的群众?
  为什么那个老兵的帖子会有这么多人的关注,而相反的帖子却被冷落呢?
  为什么又有人在原帖中表示同情,却对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不感兴趣呢?还是这个社会这个国家真的已经没有民意基础了?
  我是福建省 泉州市 丰泽区 华大街道办事处 城东社区 前林自然村的村民,向您反映福建省泉州市 丰泽区 华大街道办事处从日至今,违反国务院令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39号令》“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使用逼签、诱签、强行打折、然后再由公安人员直接接入参与“纠偏”等手段强迫村民签约的事实,请上级领导主持公道!  老兵同志,你发帖找错了地方!!!这里没有上级领导。这里只有下级屁民。我都想找人替我们主持公道啊!!!我为刚才气愤而后悔。你活该!!!!!!!!!!!
  现在时兴实名制:我姓武,名茂。身份证号码:.站在党性立场上,我必须提醒你:你既然是“二十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就应该无条件服从上级,你忘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下级服从上级…明目张胆攻击“交通局的不道德行为”需知交通局是在共产党领导下,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这就是骂共产党的“交通局的不道德行为”,就是骂共产党!!凭这一点,就该开除你“中国共产党党籍”,收缴你的《转业军人工资结算卡》。党教育你“近二十年党龄的共产党员”还跟着那些汉奸、美狗叫嚷什么“还我人权!还我公道!” 你找你美国干爹要人权吧!这样处理最公道。你背叛入党誓言,与汉奸一道,污蔑我党。爱国的人民,真正的共产党员,把这条汉奸走狗绑上审判台,送到阴间去,让毛主席制裁他。同志们,你说如何?
              看看吧,这是这个老兵所在的这个村的拆迁现场,几百人的强拆队伍手持防暴武器,村民自发的在这个现场拉起了横幅,如果很合法的拆迁应该可以省掉这些有可能造成的影响吧?这个现场对面就是著名的华侨大学,离这个现在不足百米的地方就是一所中学,我们不是要教育孩子们么?这样的场景只能告诉孩子们一个这样的道理:“暴力才是硬道理!”  另外,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是协议拆迁,既然是“协议”,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协议是否有效?这位老兵被暴力纠偏的是将近600平方,但您知道实际多出的是多少么?300多平方,对于一个被拆掉3栋房子的被拆迁户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损失?三栋房子用300多平方来作为优惠条件您会觉得过分么?未拆迁前的一个月房租收入是7000元,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庭院,现在呢?无家可归,有村难回!我们想问,拆迁不使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作为法律依据,您觉得还有法律可依么?有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尚且如此,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您觉得会怎么样呢?
  公安部下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字体:大 中 小】   【E-mail推荐   】   公安部党委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要求 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 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 作者 : 人民公安报 来源 : 时间: 字体:大 中 小   公安部党委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1年,要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安保活动以及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督促各地扎实抓好走访、评议、反馈、整改、考评等各个环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警示教育贯穿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始终。各地应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组建由违纪民警、民警家属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警示教育报告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示范教育,重点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与群众得实惠结合起来。  《意见》明确今年要深化拓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抓好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部署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办案单位和个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对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问题、乱收滥罚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其中突出的进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警种要对民警推销或指定公共安全产品等问题进行治理。要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下级公安机关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健全省、市两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内设机构,在纪检监督部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机制,实行纪委书记述职报告制度,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述职。  评论员文章《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任何一项工作要取得新成效,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扎扎实实干出来的。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是如此。近日,公安部下发的《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正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的具体体现。  要充分认识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些单位的问题突出,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决,与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反腐倡廉看轻了、位置摆低了不无关系。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这支队伍是高度肯定的,因为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关键时刻、危急关头,我们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另一方面,对我们这支队伍也有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是一些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由此可见,在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期待越来越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要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公安工作的好与差,群众心里有杆秤。要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必须紧紧抓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切实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严禁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抓好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  要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产生的根源。各级公安机关在严肃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大预防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使民警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抓住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紧密结合职责权限和业务工作实际,从个人岗位、内设机构、本单位三个层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类廉政风险,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严格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和公安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规定,全面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措施制定再多,如果不落到实处,一切都是空谈。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一律实行问责追责。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我们要以咬住不放、锲而不舍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保证。
  位于324国道二侧的土地自古以来就是福建泉州丰泽区华大街道办前林自然村的土地,解放后的几次行政划分我们这个村现在归属福建泉州丰泽区华大街道办城东社区,由于我们村位于城乡结合部土地价格年年看涨,这样的情况本来是村民之福。不料,村民不但无法享受此种好处反而村里的土地优势成立当地政府的“唐僧肉”!尤其福建泉州丰泽区华大街道办和城东社区历年来损害前林村的合法权益,不断变换手法的以转为国有;先租后卖;强制拆迁等等手法侵吞我们的土地霸占我们的土地赔偿金,造成村民无以为生无家可归,其行径的恶劣不但引发了群众的公愤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1970年至1974年,前林村自然村在当时当地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投工投料参与修建海堤围垦造田,将原来我村的大片滩涂地改造成百亩的良田,是我村的耕地面积大幅增加,这些耕地也成为前林村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实行土地责任承包制以后前林村的村民依据党的政策都领取了30年不变的绿皮证书,依法享有了政府赋予的承包权。  但是,从1990年开始村民失地的噩梦就此开始,原城东镇政府(华大街道办事处)在未办理任何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填平我们的耕地建立了所谓的“前林工业小区”。1992年,为使侵占的土地合法化,原城东镇(华大街道办)利用其上级领导的身份威逼村里的负责人在事先拟好的“用地协议书”上签字,1996年7月华大街道办故伎重演迫使我村再次签定卖地协议,使他们先前非法侵占的大片耕地“合法化”,二次的卖地使我村103亩高产耕地无端流失!值得注意的是 : 第一份用地协议载明其占用土地面积为37.5亩并按这个亩数支付村民的生活补助,而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却是51亩,其中相差13.5亩。第二份协议的第五项确认占用土地面积为39.42亩,同样是以此亩数来支付村民的生活补助,但却是实际占用了53亩耕地,当村民发现其中的猫腻后联名上书要求华大街道办进行实际丈量,但华大街道办的人员置之不理,约13亩的高产耕地就此流入了贪官的手中。村民查阅了相关的国家下发的文件发现:国土资源部【2003】45号《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第二、第三条的规定发现,上述用地均属违法!  在非法占用前林村的土地行动中,我们的行政村(城东社区)也加入了掠夺的行列,原有合同中规定的6.5亩回拨地原本该用来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为剩余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的,可是城东社区(当时的村委会)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先租后卖,连同29亩当时租给“运兴针织厂”合计35.5亩在前林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现在的泉州汽车东站。  1993年3月,名为“搞活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壮大前林村的集体经济”名目欺骗下,前林村与“泉州鲤东公铁联运站”签定合同,把近10亩的耕地作为与“泉州鲤东公铁联运站”联合建设前林企业楼的用地,在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后,城东村经济联合社与用地单位恶意串通加价转手,把当时合同中的所谓的“企业楼用地”非法的转卖给了林业局作为仓库用地从中牟取暴利,自该地被转卖后的97年起。前林村再无拿到分文的该地块的租金了。村民查阅了国家的相关文件发现:《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指出“由乡镇政府或村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包的,不符合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应予以制止,而华大街道办和城东社区(原城东村)规避《土地法》关于用地审批权限的规定,损害了前林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2003年趁着“村改居”的东风华大街道办再次以丰泽区政府征地建设工业区为名将前林村仅剩的70余亩赖以生存的围海造田耕地强征,根据该地的征用协议,土地补偿金为171万元如期到账,城东社区二次伙同华大街道办说是截留30万元,可是,171万元村民望眼欲穿至今不知该款项魂归何处?  2010年9月,借着“城市化进程”的东风,华大街道办开始了新一轮的圈地热潮,他们把视线直接瞄上了村民的房子下面的宅基地,诱签、逼签、强拆、株连等等。按照他们的规,他们如愿以偿的把冠以“2号地块”的52亩地以3.16亿的高价卖了,而在与群众谈签协议时不顾国务院、中纪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的三令五申一再压低拆迁补偿,不断的把人民群众推向他们的对立面,不断的造就群众的仇官情绪,与中央的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 综上所述,鉴于福建泉州丰泽区华大街道办的恶劣行径,已激起了全体群众的义愤,群众纷纷组织起来自发的签名盖血指印,联名向各级上级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虽然一直没有得到上级的重视,但善良的村民们相信,我们的土地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我们就是供养这样的一个政府的!
  这里是福建泉州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的前林村,远古泉州人对这个地址的称呼为:东门外前林村,我们的庙也因此成为:前林灵水古地。借着“城市化进程”的东风,2010年9月政府虽无经过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合法认证,但还是被政府列入拆迁的行列村民虽然知道这个拆迁项目没有任何的手续,但政府说“旧城改造”我们还是无奈的接受了这样的事实。可是,由于没有具体的安置方案也不知道我们将会被安置在何方以及补偿方案的不合理(没有手续的房子按百分之七十,有手续的一至三层赔120平方其余的按百分之七十打折,政府收购每平方2000元而老百姓不够平方扩购需要2500元至3500元而且只能扩20平方等等),在拆迁的过程中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抵触,政府原定12月份要结束的拆迁工作到了元月份还有40余户拒签!当然,已签的当中很多都是公职人员和准公职人员以及一些办事处威胁是“有违章建筑的”。由于拆迁工作的进程缓慢,办事处开始利用各种的手段逼签,比如:某某人那些违章建筑;某某人哪些没有手续;某某人签过但虽边上的一户没签就天天叫人敲签过的墙造成扰民;假装没注意弄断水电等等
群众苦不堪言!利益的面前政府不再是人们权利的保护者,而是成为最危险的侵略者。不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建立一种奴役体制,不再使人们免受武力的威胁,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对付人民,不再是人民之间的关系协调者和基于社会准则的服务者,而是成为威吓和恐怖手段控制人民的工具,它不倚仗法律,对社会资源的支配来源以官僚机构的任意决断
我们发现一个很奇怪的颠倒,政府可以做他任何想做的事,而公民只能在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做。这是人类历史上由野蛮力量控制的最黑暗的时代  纵观近年各地的拆迁,由于拆迁补偿的不合理和政府不尊重被拆迁户的意愿,各地连续出现重大的伤亡事件,从2008年黑龙江发生的拆迁自焚事件开始,随后成都的唐福珍自焚案,北京的席新柱自焚案,再到今年3月份江苏连云港一死一伤的自焚,山西太原晋源区的重大拆迁刑事案件直至今年9月10号江西宜黄县的自焚事件。无不显示出违法拆迁对社会的危害性,百忙之中的温总理震惊了!总理流泪了!!!于是国务院今年5月15号针对拆迁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指出:因工作不力引发的拆迁恶性事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人民由此看到了希望!可是,由于利益问题,违法拆迁仍在进行,这个村剩下的几十户未签的村民只能在政府的夹缝中求生存,老百姓仍然苦守着自己一滴血一滴汗用几十年的心血盖起来的自己的房产,异想天开哪天忽然政府的拆迁叫停了,这里又能重新回到往日的平静,安居乐业。对于征地拆迁,地方政府有“速度决定一切”的下意识,执政党有“稳定压倒一切”的合法性,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地方政府追求速度,强调政绩,则会因为决策不周密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社会要和谐就得满足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满足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会减少权贵阶层的既得利益。细心的观察者会从尘土飞扬的征地拆迁现场中发现一个矛盾的思路:官员既要快速拆迁的结果,也要社会稳定的结果。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地方政府与民争利,地方政府拿的是大头,而被拆迁村民拿的补偿是小头,理论上应是被拆迁村民拿大头,而地方政府拿小头,然而,决定权在地方政府而不在村级党员干部、村民。被拆迁村民搬迁的过程中常存在一个过渡期,即旧居被拆迁了,而新居还没有建好,村民被迫要想各种办法租房子住的时期。在过渡期内,被拆迁村民散居各地,事实上,这个过渡期由于行政审批和行政效率低下的原因,常常被人为地拉长。被拆迁村民和村级党员干部的共同心愿是旧居直接换新居,不想流离失所、寄人篱下,然而决定权不在他们手上。  这里是我们世代祖先“摇篮血迹”的地方,这里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这里走出了陆、海、空、警保家卫国的热血青年,他们上有80余岁的抗美援朝的老兵,下有刚刚退伍的战士。这里走出了一代为新中国建设远离妻儿的铁路工人其中还有为支援非洲坦赞铁路而背井离乡的好男儿,这里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大学生其中不乏有博士生,他们都在为祖国的建设默默的付出他们的心血。几十位失地农民成为了华大的教职员工,他们为培养国家的栋梁之才默默的工作,华大也因此培养了桃李满天下!这些曾为新中国的建设默默付出的前林村民们没有在政府面前提出更多的要求,他们没有给政府的工作带来负担,而是擦干了汗水,继续为党,为国家再次付出他们的绵薄之力。  前林村,村虽小承载着家与国的重任!!!村,政府要拆了,我们是弱势,无奈!  我们可以从下面全国的知名网站中了解更多该篇的信息
:  .cn/postDetail.jsessionid=51DC5F1ACF.bbsnode11?view=2&id=&boardId=71  http://bbs2./new/TianyaCity/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Item=490&idArticle=14894  http://bbs./tianyacity/Content/490/3/15060.shtml  /thread--1.html
  拆迁至今已经一年有余了,前林村历经了一年的洗礼大部分已经面目全非了,去年负责拆迁的华大街道办事领导已经因为拆迁卖地有功被升任为现在的副区长了,村里还有20余户村民不愿放弃祖宗的土地仍然苦苦的与拆迁人员抗争坚守这这片带血的土地,新的一轮拆迁 “动员” 又开始了,现任的华大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朝援开始带着他手下的打手逐一的闯入村民的家中逼签了,据说丰泽区给李朝援打开缺口的期限是2011年的9月15日,可是过了15号前林村这些坚守的村民仍然没有松动的迹象
拆迁的带头人主任、书记开始急了,终于露出了比前任拆迁人员更恶毒个丑陋的嘴脸。  他们的第一枪对准的是本村的 “一女结扎户” 王育清陈四妹夫妻,王育清陈四妹夫妻一直高调的认为别人二女结扎户政府的政策都有照顾,更何况他们是 “一女结扎户” 呀?办事处的拆迁人员肯定对他家要更优惠,可是,他们想错了!那天华大街道办事处的拆迁人员不但撬坏了他家的铁门,妻子陈四妹出来阻拦时还被华大街道办事处的人狠狠的打了一顿,王育清夫妻当即报警,可是这样的 “警情”会得到合理的处置么? -----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接下来,李朝援指挥手下的工作人员开始拆除前林新村的一些 “已签” 房屋 ,所谓的 “已签” 是签过拆迁合约而没有事实上拿到农作物赔偿款和附属物赔偿款的村民,华大街道办事处的拆除工作自然受到了村民们的阻挠,为了杀鸡儆猴,李朝援暗示手下城管动手将屋主60多岁的寡居村民许秀玉几个耳光打倒在地,许秀玉的儿子随即再次报警
由于警情没有得到处理,许秀玉的儿子第二天继续阻挠拆除工作,现场立即有华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假装劝阻把许秀玉的儿子阿明带进未拆的房屋,屋外只听几声凄厉的惨叫,许秀玉的儿子阿明跌跌撞撞一脸是血的从房屋里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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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华大街道办事处的
房屋的拆除工作得到了顺利的进行
!!!  二场不算血腥的对村民的教训对再次的拆迁
有了很好的促进,开局的二户村民华大街道办事处出动了公安人员进行
“动员” ,村民王元峰因为经营一家担保公司和一家汽车美容店,在公安人员和工商税务的联合作用下被迫签下了协议,王元峰无奈的说
“现在不签如果等到了求他们就惨了
而王元峰的四叔王世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经营了10余年的液化气店的百余瓶液化气全部被政府的工作人员搬走,市场里的菜摊也不得不歇业
另一户被公安人员准备
的陈姓村民不得不假借
“出差” 总算躲避了
暂时的保住了房子,村民王泽胜、王泽生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他们的奶奶车老太太在去年(2010年10月份)华大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三百人
“拆除违章建筑”
中由于惊吓过度于2011年离世,离世的前一天还端着家里的大盆蹲在家里的楼梯间下高喊着
:“压下来会压死的
对于王泽胜、王泽生兄弟奶奶的过世,华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这样评价
“这件事我们不便言论
...........
那一段时间里,华大街道办事处的大院里常常可以听到妇女的哭叫和哭诉声,前林村前所未有的笼罩在一片白色的恐怖之中
!  为了更好的逼签,华大街道办事处停掉了20年前截瘫的王金坤已经领取了几年的低保 ,他们的理由是
“你们不支持政府的拆迁,政府哪里有钱给你发低保?” 从号拆迁工作进入前林村以来,这个村已经有3位60岁以上的老人带着忧郁相继死去,他们虽然不是被华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直接害死,但华大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绝对不敢说这些老人的离世与拆迁无关,曾经参与拆迁工作的办事处副书记林永水和华大街道办事处城东社区的老书记魏元辉以一个共产党人的良知愤然离开拆迁办
从新的一轮拆迁工作开始,华大街道办事处挖毁了城东中学大门前的水泥路,学生们也只能绕道走过一条新路,由于这条新路离两边的村庄都要一公里以上,去年因此就有女中学生因此而被色狼骚扰险些遇险
不但如此,华大街道办事处还指挥拆迁工程队的工人敲掉已签的房屋用敲下来的建筑垃圾挡住新村人员的进出路,89岁的陈家老奶奶林粟只能小心翼翼的从这堆建筑垃圾里走过,但愿老奶奶不要成为村里拆迁之中逝去的第4人或者被建筑垃圾绊倒摔死的第一人
  恩  的确有狮子大开口的人
        
  看看这篇华侨大学老教授的拆迁遭遇:/post-490-15060-4.shtml#367  给丰泽区华大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一封公开信  丰泽区华大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我们是华美小区店面业主,现就华美小区店面拆迁问题反映我们的要求。自日拆迁小组进入华美小区至今,政府部门并未按国家所规定的拆迁法规完成各项法律程序,在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拆迁,因此这次拆迁本身是违法的。现在,我们本着顾全大局的善良愿望,愿意在遵循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础上,就华美小区店面的补偿问题与你们进行协商。  1.关于店面合法性的认定。根据你们的《丰泽区华大周边片区改造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二十三条“合法店面的认定:指经产权机关登记为店面的或未经产权机关登记但在本规划红线范围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其规划用途为店面”之规定,我们的店面属于合法店面,具有下列批文: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鲤国用(96)字第415号]、泉州市丰泽区计划与统计局“关于泉州市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华美花苑’商住楼的立项请示”[泉丰计统字2000 70号]、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原城东纸制品厂及原泉州市区南丰工模具厂用地变更的通知” [泉规城号]、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华美花苑’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 [泉规城号],是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的“集商、住为一体”的商住楼。商住楼即包括店面和住宅。  另外,根据工商管理条例规定,经工商登记的经营许可证满3年的经营场所国家承认为店面。华美房地产商已向税务部门按店面业主缴纳了工商税,经营户已持续在华美小区店面经营3年以上,所缴交的电费也是按商业用电计费,店面的合法性已被认定。  2. 坚决要求停止非法强拆。《实施方案》第十条称,“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未完成房屋搬迁腾空的,拆迁人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申请裁决,并依法申请行政强制拆除或司法强制拆除。”不知你们何时依法申请了强制拆除手续?我们从未见到相关文件,而实际情况是,我们的店面已经被你们强拆了。新的《条例》的主要精神之一是不得强拆,对不履行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将进行批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若不停止非法强拆,我们必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对店面补偿的要求。新《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23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等等。我们要求照此执行。在此我们重申,我们的店面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我们要求以1:1店面置换店面,其他补偿金按新《条例》和《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补偿。补偿方案应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对等的,不能单方面说了算,否则还叫什么“协议拆迁”?   华美小区店面的部分业主同时也是华大东区教职工住宅的业主,现在正面临东区拆迁的协议签署问题,事情的处理总有个先来后到,华美小区店面问题合理解决后,才会考虑签署东区现住房的拆迁协议,这是这部分业主的一致意见。  坚决反对违法强拆。坚决要求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给予公平补偿。  泉州市丰泽区华美小区全体店面业主  日
  看看这篇华侨大学老教授的拆迁遭遇:/post-490-15060-4.shtml#367  给丰泽区华大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一封公开信  丰泽区华大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我们是华美小区店面业主,现就华美小区店面拆迁问题反映我们的要求。自日拆迁小组进入华美小区至今,政府部门并未按国家所规定的拆迁法规完成各项法律程序,在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拆迁,因此这次拆迁本身是违法的。现在,我们本着顾全大局的善良愿望,愿意在遵循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础上,就华美小区店面的补偿问题与你们进行协商。  1.关于店面合法性的认定。根据你们的《丰泽区华大周边片区改造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二十三条“合法店面的认定:指经产权机关登记为店面的或未经产权机关登记但在本规划红线范围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其规划用途为店面”之规定,我们的店面属于合法店面,具有下列批文: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鲤国用(96)字第415号]、泉州市丰泽区计划与统计局“关于泉州市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华美花苑’商住楼的立项请示”[泉丰计统字2000 70号]、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原城东纸制品厂及原泉州市区南丰工模具厂用地变更的通知” [泉规城号]、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华美花苑’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 [泉规城号],是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的“集商、住为一体”的商住楼。商住楼即包括店面和住宅。  另外,根据工商管理条例规定,经工商登记的经营许可证满3年的经营场所国家承认为店面。华美房地产商已向税务部门按店面业主缴纳了工商税,经营户已持续在华美小区店面经营3年以上,所缴交的电费也是按商业用电计费,店面的合法性已被认定。  2. 坚决要求停止非法强拆。《实施方案》第十条称,“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未完成房屋搬迁腾空的,拆迁人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申请裁决,并依法申请行政强制拆除或司法强制拆除。”不知你们何时依法申请了强制拆除手续?我们从未见到相关文件,而实际情况是,我们的店面已经被你们强拆了。新的《条例》的主要精神之一是不得强拆,对不履行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将进行批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若不停止非法强拆,我们必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对店面补偿的要求。新《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23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等等。我们要求照此执行。在此我们重申,我们的店面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我们要求以1:1店面置换店面,其他补偿金按新《条例》和《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补偿。补偿方案应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对等的,不能单方面说了算,否则还叫什么“协议拆迁”?   华美小区店面的部分业主同时也是华大东区教职工住宅的业主,现在正面临东区拆迁的协议签署问题,事情的处理总有个先来后到,华美小区店面问题合理解决后,才会考虑签署东区现住房的拆迁协议,这是这部分业主的一致意见。  坚决反对违法强拆。坚决要求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给予公平补偿。  泉州市丰泽区华美小区全体店面业主  日
  010年9月25 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突然通知华大周边片区要拆迁(还有许多人未得到通知)。10月和11月这个临时的“丰泽区华大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就进行了他们所谓的“综合措施”以威逼胁骗的方式进行所谓的“拆迁协议”签定。这期间整个片区就进入了无奈的拆搬活动。12月整个片区进入拆盗砸推大规模非法活动。  目前还有许多业主并未签定他们提出的“协议”,但整个片区弥漫着暴力、血泪、苦楚与绝望。片区业主频频报警,但城东派出所警察称此拆迁办干的他们也管不了,并称自己也要被拆。向市公安报警,答复称找区公安报,区公安找派出所,派出所说管不了,就如此僵持。目前此地已早被铁皮围着,并打着一些冠冕堂皇的标语“美好环境,人人受益”等。  据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此片地是市政府储备用地,不是他们的管理范围;泉州市建设局称此片区并没有拆迁许可证和公告,违法拆迁不在他们管理的范围内;而泉州市信访办建议去找市国土资源局。这样兜了一个圈,如此大型大规模的违法暴力拆御,并发生了抠斗,大量的盗窃,侵占、偷窃破坏公私财产的刑事案件,竟无任何部门介入。  目前(日),整个片区中还有许多业户并未签定“协议”,但处于暴力的惊吓和无力中。其中幸福小舍拥有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商品房,102户中还有34户款未签定“协议”但他们拥有的楼已经被分割了,随时都可能倒下。华美大厦的一些店面在未“签约”下被推倒;华城综合楼里顶层的城东宾馆与底面一间药店还在经营,而此楼也已被拆成分裂状态。  我们支持改善与美化环境,但我们反对违法与暴力,尤其是试图穿着合法外衣的暴力行为。我们恐惧没有任何部门可以制止的怪物。
  看看这也是华侨大学老教授的遭遇: /post-490-23298-1.shtml  泉州华侨大学片区拆迁办强拆店面胁迫开欺凌老教师  华侨大学教师等15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片区“华美花苑”商住楼的18间店面,自2011年3月起被非法强拆已经过去一年半的时间了,泉州市政府部门至今未给予拆迁户合理的补偿。如今,泉州市政府部门及下属拆迁办不但不检讨自身违反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强拆行为,反倒展开了一轮对按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被拆迁户打击报复的卑劣行径!  自2010年9月华侨大学片区开始实施拆迁以来,我们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得到保护,我们所购买的华美房地产公司所建的“华美花苑”商住楼的18间店面均在未签拆迁补偿协议之前就于2011年1月至3月间被他们强行拆除。这期间拆迁办用尽各种恐吓利诱等伎俩企图逼使何英顺等15人在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均遭拒绝。  月,以何英顺为第一签名人的华侨大学教师等15人实名举报,多次向上级纪检、信访等有关部门反映华侨大学片区拆迁办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违法拆迁、非法强拆等问题。拆迁办对于这些实名举报人恨之入骨,把敢于对其所作所为发表不同意见的群众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胡祥辉、胡旭东等拆迁办负责人为达到打击报复之目的,起草了多份威胁何英顺和其他十几个店面业主的文件,胁迫开发商华美房地产公司老板魏志伟向丰泽区法院起诉何英顺,发函给法院要求法院尽快判决何英顺的购房合同无效。为什么开发商会顺从拆迁办的胁迫?因为他本人还有近千万的拆迁款被扣留在拆迁办手中,所以一边在咒骂拆迁中的黑暗,一边又不得不屈从于拆迁办的指使!  何英顺老师是一位70多岁的忠厚老实的老人,平日里跟谁都没有红过脸,用一生的积蓄好不容易买下一间店面,平日出租换取一点租金补贴家用,店面就这样被强拆了,拆迁办还用“枪打出头鸟”、“杀鸡儆猴”的办法胁迫开发商起诉他,试图以这一手段迫使其他被拆迁户都乖乖就范,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这样对付一位70多岁的老人,害得老人精神备受折磨、身体状况日下,天理何在啊?!
  其他拆迁我铁定站在被拆方,可这老兵除外。啥泥马J8老兵?就凭你保卫的政权拆死你活该。
  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主任黄海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被拆迁人贿赂,有给予贿赂的人员在原有安置面积的基础上多给几百甚至上千平方的安置面积,没有给予贿赂的则在拆除房子后强制废除既签合同让你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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