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宅基地合作建房协议建房剩下的咋处理

新闻热线5广告热线5
您当前的位置 :
宅基地建房如何办产权证?
【字体:&nbsp &nbsp 】&& &&来源:&&编辑:兆明&&作者:
& & 网友“郑先生”:我父母亲遗留一处房子,由我和我哥两人继承。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2012年,我们商量拆旧房屋建新房屋,报批以我哥哥的名字,地基由两兄弟平分,并各自建新房。如今新房屋已经建好,但办理房产证时工作人员说只能办我哥哥一个人名字,如果要分开办房产证,要有公证处公证房屋是我和我哥哥两个人的。请问有什么办法能使我们的房产证各自办理?
&&&&江西久保律师事务所肖卓孝律师:通过以下方法可以各自办理房产证。一是,两兄弟同时去公证处公证,相关材料公证处会告知的。凭公证书各自办理房产证。二是,两兄弟先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宅基地分割登记,后办理房产证。三是,两兄弟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写调解协议书,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然后双方申请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书进行确认。凭法院确认书各自办理房产证。四是,以你为原告、你哥哥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出具分割地皮和房产的调解协议书。凭法院调解协议书各自办理房产证。
&&&&(文字整理/记者淦丹丹)
*** 中国江西网推荐内容 ***
----------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font color="#、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font color="#、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font color="#、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font color="#、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备案号: 药品信息服务证
文网文[2 新出网证(赣)字05号 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新网
江西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不得买卖,尤其是严厉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
但现实中,总有一些人会冒险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随着地价(房价)的上升,出卖地基一方出现反悔的现象屡屡发生,一旦闹到法院,宅基地买卖协议将会被确认为无效,这没有多大悬念,但已经造好了的房子怎么处理?
这里介绍一下3个此类案件的法院判决或裁定,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应由土管部门处理
原告刘某、成某是同村人。
两原告2010年3月起诉称,日,其与被告熊某签订了一份《抵押转让协议》。被告用64万元债权低偿其位于本村的一块36平方米宅基地,该宅基地系其参加旧村改造房屋拆迁所得。被告把房屋建成后,原告得知农村宅基地不能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故要求对方返还宅基地使用权,并补偿其建房成本。但被告不同意,并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了他人。为此,原告诉请法院依法确认双方之间的《抵押转让协议》无效,由被告返还上述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抵押转让协议》,其转让的标的不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为此,本案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据此,该院裁定驳回两原告的起诉。
案例二:确认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但不支持腾退房屋
原告傅A、傅B也是同村人,而且两人系亲属关系。
两原告诉称,2002年3月,原告傅B、被告傅某夫妇与被告陈某夫妇(傅某夫妇与两原告、陈某都是亲戚关系)签订了一份出让建房地基协议书,约定将原告方拆迁安置的建房用地90平方米以4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陈某夫妇。
买了地基后,陈某夫妇以原告名义由村里统一办理贷款,以获取建房资金。贷款由陈某夫妇自行归还。原告认为,上述协议性质上属于集体土地买卖协议,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应确认无效。陈某夫妇因该协议而占有的房屋也不合法。原告方作为该房地产的权利人应享有相应的权利。请求法院确认上述协议无效,并判令陈某夫妇在该90平方米地基上所建的4层半楼房腾退给两原告。
被告陈某夫妇辩称,原告诉请不能成立,理由有四:原告诉请不符合道德要求;原告诉称集体土地证据不足;原告诉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当时约定是买卖被告傅某夫妇的地基,不是两原告的地基(不属于同一块地基)。
两原告第一次起诉后,法院作出判决。陈某夫妇不服,向金华市中级法院上诉,金华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该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重审。
法院重审后认为,《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一规定表明,宅基地使用权不允许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城镇居民转让。
另外,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也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特定的宅基地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本案中,陈某夫妇并非讼争宅基地所在地的村民,因而上述转让宅基地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转让协议无效。关于讼争宅基地上的房屋权属问题,陈某夫妇出资建造了讼争房屋,现原告在未等价支出的情况下,原告尚不能取得讼争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物权,故原告要求陈某夫妇腾退并返还房屋,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确认上述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驳回原告关于要求陈某夫妇腾退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认定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判令限期腾退房屋
原告傅C、原告傅D也是同村人,两人系亲属关系。
两原告2011年1月起诉称,2003年村里进行旧村改造,其与被告傅某夫妇(系其父母)4人取得安置建房用地90平方米。之后,父母未经其同意,将其中的72平方米转让给被告龚某。最近,两原告得知全家共同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被转让。为此要求法院确认相关转让合同无效,判令龚某立即腾退房屋并交由两原告使用。
法院审理后查明,日,经该市政府批准,被告傅某夫妇及两原告一家4口审批到宅基地90平方米。同年12月1日,被告傅某夫妇、案外人傅E与被告龚某在中间人俞某(与原告系亲戚关系,与龚某丈夫系同事关系)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约定傅某将72平方米宅基地以每平方米7400元的价格转让给龚某。合同对其他方面也作了约定。
日,龚某以傅某的名义参加了村里的旧村改造土地使用权投标,经竞投,中标了编号为第2幢东起第11~12间的地基。现讼争地块上的房屋已由龚某建成并居住管业至今。
法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龚某不是涉案宅基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上述合同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在本案讼争地基上的房屋系龚某所建,在返还建房用地时,上面所建房屋不宜拆除,应随土地返还。龚某建房所花费用,可另行主张。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
上述买卖合同无效,龚某在本判决生效后90日内腾退房屋。
龚某不服,向金华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
······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一个宅基地本两户房子想分开怎么办
你好,父亲年纪已大,家中兄弟较多,父亲当时分家时分得了一处老院,当时村委会办理宅基地本时,为了省事,把连着的两个房子写在了一个宅基地本上,XX处有房子六间,两处宅基地,大概内容是这样,现在想把父亲的那一份自己过户出来,应怎么办?好像现在国家还不给办过户,很是郁闷!
53d98e34b***
河北 - 唐山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回复时间: 10:36
2条律师回答
建议咨询土地部门
回复时间: 09:12
可以依法分户的
回复时间: 12:06
我是河北迁安的 ,现在当地的国土局、土地局都不给办理,请问按照国家政策,这样的情况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可以分开独立出一个宅基地本吗
其他类似咨询
相关咨询标签:
精选问答推荐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长沙用户的咨询
来自潮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郑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黔东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荆门用户的咨询
来自邯郸用户的咨询
来自晋中用户的咨询
来自深圳用户的咨询
来自临沂用户的咨询
来自石家庄用户的咨询
来自郑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抚顺用户的咨询
来自新余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宝鸡用户的咨询
来自廊坊用户的咨询
来自岳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黔东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黔东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无锡用户的咨询
来自中山用户的咨询
来自驻马店用户的咨询
来自呼和浩特用户的咨询
来自恩施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徐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丽水用户的咨询
来自淄博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咸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佛山用户的咨询
来自贵阳用户的咨询农村的宅基地批下来没有盖房子的将会怎样处理?如题 谢谢了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农村的宅基地批下来没有盖房子的将会怎样处理?如题 谢谢了
我有更好的答案
。。。,是按照普通地来给你折算的。。暂时可能对你没有多大影响。但是当拆迁的时候,若宅基地上没有房子。。建议最好随便什么烂草房子都修一个
采纳率:63%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盖房子的相关知识
&#xe675;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叶县昆阳镇东菜园村村民:
宅基地建房如何办土地证
&&&&叶县昆阳镇东菜园村村民:我有一处宅基地,上面建有两层3间住房。现在想咨询一下: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还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有什么区别?&&&&叶县国土局:经调查,该村民的宅基地应为村集体无偿划给村民使用的宅基用地,按照现行政策,其宅基地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东菜园村委会宅基地证明材料、县政府批准文件、宗地图纸、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图纸及其他相关办证资料。就宅基地而言,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均为无偿划给居民作为个人建住房使用,使用者只拥有使用权,不经依法批准,其宅基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擅自改变用途。&&&&群众反映问题仅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本报观点。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全国数字报联盟
----更多媒体----
南国都市报
现代生活报
小龙人学习报
申江服务导报
学生英文报
人才市场报
每日经济新闻
国际金融报
上海证券报
上海环境报
三湘都市报
河南日报农村版
华西都市报
金融投资报
四川政协报
精品健康导刊
连云港日报
安徽日报农村版
安徽法制报
今日生活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