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厂房准备出租,工业厂房消防验收标准需要哪些准备?

给排水工程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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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积分 22, 距离下一级还需 28 积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1条要求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 的厂房(仓库);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内,可燃物较少,即使发生火灾,也不会造成较大面积的火灾,例如,过火面积不超过1OOm2,且不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则该建筑物可以不考虑消防给水设施。若丁、戊类厂房内可燃物较多,例如,有淬火槽;丁、戊类仓库内可燃物较多,例如,有较多的可燃包装材料,如木箱包装机器、纸箱包装灯泡等,仍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
比如说一个一层的戊类生产车间,建筑防火等级二级,单层面积30000平方,层高13.1m,是否要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
请各位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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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57, 距离下一级还需 43 积分
我认为可以不设
听众数收听数最后登录注册时间主题精华0积分86帖子
一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86, 距离下一级还需 14 积分
当然设置了,都这么大个厂房了,还在乎几个消火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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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306, 距离下一级还需 194 积分
可以不设,规范中说,只要可燃物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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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积分 3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9 积分
需要设的,不然审查不好通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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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55, 距离下一级还需 45 积分
设置最好了,消火栓系统还是设置一个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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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33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0 积分
以前我都不设的,后来图审的时候提出来,建议设,为了不麻烦,以后的图纸我都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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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352, 距离下一级还需 148 积分
原来做的电石生产厂房都要设消火栓,大家应该都知道电石遇水产生大量易燃易爆乙炔气,这个道理大家都清楚,但是不设的话,消防验收就不让你过,你有什么办法,我认为做消防主要是通过验收为准,只要是厂房仓库你都设上,才能保证消防验收顺利通过,这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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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132, 距离下一级还需 18 积分
我们甲方一般都知道可以不设,设计条件都会提出来无可燃物不设置消火栓系统,所以我们都不设。
听众数收听数最后登录注册时间主题精华0积分325帖子
五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325,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5 积分
从安全角度来说, 还是设置的比较好呢。而且规范也说明了大于300m2的厂房必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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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时间)全文检索:
金山区空置厂房对外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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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我区工业租赁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金府办法【2014】27号)的要求,对我区现有空置厂房实行规范认定并实施动态化目录管理。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区范围内包括104、195、198区域内现有已建空置厂房。
二、管理原则
1.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地区产业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即104区域加快结构调整和能级提升,195区域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198区域实施减量化,重点实施生态修复和整理复耕。
2.分类分级。根据上海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的总体要求,对104区域内空置厂房的认定要简易快速,对195区域内暂不列入转型、198区域内暂不列入复耕的空置厂房要从严控制。
3.动态调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厂房进行复评,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出库。
三、认定标准
空置厂房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对外租赁:
1.厂房取得产权登记证明且不涉及违章建筑;
2.厂房占用土地性质为工业或仓储用地;
3.厂房结构安全,符合安全、消防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4.污水已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厂集中处理,且满足环保防护距离的要求(厂界外环保防护距离内无民宅等敏感目标);无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5.厂房所在区域未列入所属镇、工业区土地减量化规划。
四、认定程序
由各镇、工业区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区级招商服务平台上报厂房基本信息,并通过平台提交如下材料:
1.空置厂房对外租赁规范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
2.厂房权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附件见;
3.厂房权属证明复印件;
4.厂区总平面图和厂区位置图(四至范围);
5.厂房现场图片;
6. 厂房权利人对外租赁承诺书(见附件二);
7. 污水纳管证明;
8. 消费验收批文。
区经委收到厂房材料后,经初审并通过平台将厂房材料分发至相关部门(区规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消防支队等)进行审核。各部门形成意见并反馈至区经委后,由区经委组织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规土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现场查勘,并连同汇总意见提交区&三委两局一中心&集体审定。通过认定的空置厂房,由区经委通过金山招商网统一对外发布。
五、后续管理
1.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所有的空置厂房须通过区级招商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并经规范认定通过后,方可对外租赁,否则,引进的项目将不予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厂房出租方自行承担。
2.实行动态化目录管理。一是各镇、工业区每月定期梳理本区域内的空置厂房信息,通过平台及时上报厂房租赁情况和新增厂房信息;二是区招商办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已通过认定的空置厂房进行复核,取消已不符合标准的厂房对外租赁资格。
3.引进项目预审管理。已通过认定的厂房,引进的项目须经产业、环保、安全等部门预审通过,并凭平台生成的代码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由区招商办负责解释。
金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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