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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行2015年年度报告
第一章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审议通过。
本行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白玛才旺、行长肖军、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宦传浪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章基本情况简介
一、本行简介
(一)法定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西藏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TIBET CO.,LTD
英文简称:BANK OF TIBET
(二)法定代表人:白玛才旺
(三)董事会秘书:刘军
联系地址:拉萨市民族北路7号
联系电话:9
(四)注册地址:拉萨市民族北路7号
邮政编码:850015
电话(传真):
客服电话:
(五)本报告备至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有关资料:
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12月30日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863
税务登记号码:715
组织机构代码:
二、本行组织架构图
第三章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前四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16,453,952
25,400,177
36,582,769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
二、前四年主要业务信息及数据
单位:千元
&&&&&& 6,709,574
&14,739,605
&21,219,756
&&& 31,723,238
&&&&&& 6,594,506
&14,504,496
&21,047,318
&&& 30,926,625
其中:活期公司存款
&&&&&& 5,860,314
&10,922,945
&14,464,300
&&& 22,650,091
活期个人存款
&&&&&&&&& 89,923
&&& 107,957
&&& 234,925
&&&&&& 471,447
定期公司存款
&&&&&&&& 459,431
& 3,147,601
& 5,857,244
&&&& 6,997,924
定期个人存款
&&&&&&&& 183,788
&&& 301,782
&&& 446,111
&&&&&& 749,634
汇出汇款、应解汇款
&&&&&&&&&&&& -
保证金存款
&&&&&&&&&& 1,000
&& &&21,550
&&&& 41,515
&&&&&&& 51,017
财政性存款
&&&&&&&&&&&&& 50
&&&&&&&& 50
&&&&& 3,223
&&&&&&&& 6,512
&&&&&& 100,000
&&&&&& 4,302,618
& 8,792,940
13,695,407
&&& 20,134,713
其中:个人贷款
&&&&&&&&& 34,291
&&&& 74,625
&&&&&& 578,941
公司贷款和垫款
&&&&&& 4,268,327
& 8,718,315
&13,927,954
&&& 19,555,7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380,4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理财+股权投资)
&&&& 6,600,000
三、前四年补充财务指标
&&&&&&&&&&&&&&&&&&&&&&&&&&&&&&&&&&&&&&&&&&&&&& 单位:%
资产利润率
净息差(含利差补贴及特殊费用补贴)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资产流动性比率(流动性比例)
利息回收率
成本收入比
拨备覆盖率
不良贷款比率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拆入资金比例
拆出资金比例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5,059,775
23,563,680
第四章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权结构
报告期内,股东数33家,注册资本金301,785万元人民币,股份总额为301,785万股。
占总股份(%)
国有法人股
<span style="FONT-SIZE: 12 FONT-FAMILY: 楷体_GB0
社会法人股
单位:万股
二、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总股本为301,785万股,股东共33家,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为:
单位:万股
报告期内增减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恒信实业有限公司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石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嘉信和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五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任期起止时间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党委书记、董事长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1月
非执行董事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0月
非执行董事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8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月
非执行董事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非执行董事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9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
非执行董事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7月
非执行董事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8月
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副行长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9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
执行董事、副行长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月
执行董事、副行长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0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7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8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1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7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3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5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8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9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4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2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1月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6月
(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经历及任职情况
白玛才旺:男,藏族,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西藏林芝地区地委委员,阿里地委书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现任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西藏银行党委书记,2012年4月至今任西藏银行董事长。
张有年:男,汉族,本科学历,讲师。历任西藏财经学校副校长,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税改处处长、办公室主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等,现任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2年4月至今任西藏银行股权董事。
赵海慧: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西藏银行股权董事。
高新华: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西藏银行股权董事。
黄锦平:女,汉族,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重庆市(重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2015年12月至今任西藏银行股权董事。
肖军: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委托代理处副处长,建设银行西宁市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等,现任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1月至今任西藏银行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行长。
徐亚文:男,汉族,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双流县支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驻欧洲代表处首席代表,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曾任成都银行副行长,2014年9月退休。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西藏银行股权董事。
周亚西: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成都银行营业部主任、总行行长助理,现任成都银行总稽核(副行级)、兼任四川名山锦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西藏银行股权董事。
田伟: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建设银行西藏区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行长办公室主任等。2012年4月至今任西藏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刘军:男,藏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美国富国银行高级贵宾理财业务经理,花旗银行上海分行资深财富管理经理,花旗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银行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北方区个人银行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行长,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行高级项目官、副总裁等。2012年4月至2015年9月任西藏银行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西藏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汪青云: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市场副总监,西藏银行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西藏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郑家祥: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农行杭州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农行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农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2013年3月退休。2012年4月至今任西藏银行独立董事。
王春汉:男,汉族,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车站路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政治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副行长,武汉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武汉市商业银行、汉口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2012年4月至今任西藏银行独立董事。
李晨保:男,汉族,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建设银行榆林分行营业部书记、主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济南、郑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经济技术研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西部地区总部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西藏银行独立董事。
唐泽平:男,汉族,硕士研究生,注册资产管理师、机械工程师。历任西藏昌都工模具厂助理工程师,西藏昌都地区水泥厂厂长、党委书记等,现任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至今任西藏银行副监事长。
黄泽民: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终身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等,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终身教授、博导。2012年3月至今任西藏银行外部监事。
李文兴: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北方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党委书记等,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交通运输价格研究中心主任。2012年3月至今任西藏银行外部监事。
顾卫东: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监察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宣传科科长、交通银行武汉江汉支行副行长兼北湖小企业专营支行行长。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任西藏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西藏银行职工监事。
聂碧辉:男,汉族,本科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鼓楼分行中心支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央门中心支行副行长。现任西藏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2015年12月至今任西藏银行职工监事。
杜云霞:女,汉族,专科学历。历任西藏藏药集团有限公司中管,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西藏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西藏银行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西藏银行职工监事。
刚组:男,藏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农行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西藏银行业务二部副总经理。现任西藏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西藏银行职工监事。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更情况如下:
(1)我行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至,经我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研究同意,黄锦平接替高新华担任我行第二届董事会股权董事、周亚西接替徐亚文担任我行第二届董事会股权董事;刘军因任期届满,本人提出辞职,不再担任我行执行董事,选举汪青云担任我行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其余董事不变。
(2)我行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至,经我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研究同意,顾卫东、杜云霞不再担任我行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聂碧辉、刚组担任我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其余监事不变。
(3)副行长陈志宏因工作调动,于2015年6月向董事会提出了辞职申请,行长肖军提名古勇坚担任我行副行长。经我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陈志宏不再担任我行副行长职务,古勇坚担任我行副行长。
(4)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叶刚因工作调动,于2015年6月向董事会提出了辞职申请,行长肖军提名宦传浪担任我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我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叶刚的辞职申请和宦传浪的任职申请。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陈志宏: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金融部科长,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财务科科长,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江岸支行副行长,花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等,曾任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电子银行部高级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西藏银行副行长。
古勇坚: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交通银行昆明分行办公室(党办)主任,交通银行云南省(昆明)分行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玉溪分行副行长(正职级),西藏银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西藏银行副行长。
李军: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工作,曾任恒丰银行总行授信部驻济南分行信贷官。2012年4月至今任西藏银行副行长。
叶刚:男,汉族,本科学历。曾在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出纳科、会计科、公司科,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稽核处,交通银行华西审计部工作,曾任交通银行华西审计部综合部副高级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西藏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宦传浪:男,汉族,本科学历。曾在交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办事处、中央门支行、预算财务部、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预算财务部工作,曾任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预财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西藏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5.薪酬管理架构
本行董事会将全行薪酬纳入统一管理,并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负责指导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董事会审议,待经有效批准后,监督其实施。经营管理层负责拟定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员工的薪酬考核办法。
6.机构及员工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末,西藏银行共有经营机构6个。其中总行营业部,位于拉萨市民族北路七号;分行2个,日喀则分行位于日喀则市上海中路“中国藏街”独立商铺16、17、18号,林芝分行位于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福建路43号;支行3个,贡嘎县支行位于山南地区贡嘎县甲竹林镇机场综合服务楼1-2层、墨竹工卡县支行位于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工卡镇18号、经济开发区支行位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基地A幢二单元一层。
从业人员共计332人,其中:女员工163人,占比49%;少数民族员工161人,占比48%;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89人,占比87%。外包劳务派遣员工97人,其中:高管接待1人,客服3人,监控7人,司机18人,电工4人,保安27人,餐厅18人,保洁19人。
第六章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权限明确,各职能部门能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执行,确保了公司治理良好有序运行。
(一)制定完善公司治理基础性制度
报告期内,本行对《章程》、《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工作规则》、《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废止了《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基础性制度。
(二)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3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本行《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确保所有股东充分、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会议由北京众再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截止2015年年末,本行董事会成员共11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1次,审议通过议案64项。董事会在决策程序,授权程序、表决程序等方面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出席会议并审议本行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并按季度听取本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报告,促进了本行的稳健经营。
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2次,审议了薪酬管理、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有效发挥了专业职能。
(四)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议案12项,监督董事会表决议案64项。监事会成员参加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监督了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按季度听取本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报告,有效对本行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股东和本行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为董事会切实履行决策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参加董事(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二)独立董事对本行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本行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和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应表决议案
三、本行经营决策体系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行长受聘于董事会,对本行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四、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内部控制总体方案
2015年,我行坚持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全年内控管理运行平稳,无重大事故和案件发生,坚持有效发展和内控建设两手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防范经营风险。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认真梳理业务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在规范操作程序、防范风险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董事会负责保证我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我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 2.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3.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4.2015年,总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分支机构根据总行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流程、规章制度或操作细则进行业务操作,负责本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我行内部控制管理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按规定向董事会办公室和监事会办公室报送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我行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职能,负责对我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评价,有效发挥了第三道防线的作用。我行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部控制失职的责任追究,提出处理建议,并负责处理决定的落实。
(二)内部控制措施
1.授信业务
(1)建立了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岗位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岗位之间相互配合,做到了贷审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
(2)为进一步完善我行权责对称、责任明晰、规范严谨、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保证员工合规履职,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信贷资产损失,保证银行资产的完整性,2015年我行出台了《西藏银行项目前期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西藏银行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各个环节的标准和尽职要求。在贷前调查时,要求贷款经办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和借款人品行、信用状况、偿债能力、担保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坚持双人实地查看原则,真实反映贷前调查所了解的情况,并形成签署明确意见的授信报告。贷时审查时,审查人负责对贷款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授信报告不正确之处予以纠正和完善,分析贷款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严格把控各类风险,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签署审查意见,报审批人审批。按照《西藏银行公司业务贷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季组织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所有可能影响还款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对于即将到期还款的客户建立预警机制,提前分析客户还款能力和意愿,对于存在逾期风险的客户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对于公司类客户,按季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风险点下发工作提示并制定工作计划;对于零售类客户,开展了风险排查工作,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2.资金业务
(1)对资金业务对象和产品统一授信,并实行严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实行中台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避免了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损失。
(2)按照《西藏银行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及资金业务操作流程》规定,我行财务会计部内部组织架构根据权限等级和岗位分离的原则设置,以使前台交易和后台结算分离、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分离、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分离,各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约束。严格按照授权、监控、操作流程执行资金业务管理。
3.会计业务
(1)在存款和柜面业务方面,我行制定了《西藏银行出纳制度(试行)》、《西藏银行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暂行管理办法》、《西藏银行假币业务操作流程(试行)》、《西藏银行个人代付业务操作流程(试行)》、《西藏银行个人存款特殊业务操作流程(试行)》、《西藏银行基层营业机构会计人员十三不准十三必须》、《西藏银行第二代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流程和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等现金收付、资金汇划、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挂失与重置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2)我行系统设计坚持事中控制原则,对于部分业务实行换人复核制度,对于部分业务实行授权控制,甚至实行双授权控制的机制。授权机制分为静态授权和动态授权,静态授权是由于业务本身比较重要,必须进行授权;动态授权是由交易发生的金额决定需要授权,且复核和授权可能同时存在。
(3)我行财务会计部营运管理设立事后监督团队,负责全行的风险监督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柜面业务进行全面监控把关,该系统先将柜面整理好的凭证按柜员扫描后,建立凭证索引便于事后查找,此操作同时负责对柜面业务进行初步监督,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重点监督信息供监督员进行二次检查,最后按比例随机生成质量检测信息,完成所有事后监督流程并形成电子档案。
4.计算机信息系统
(1)我行计算机机房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机房实行严格管理,各类出入手续、监控系统设置合理,密码定期更换,实行分人分段保管,有效地保障了各类信息系统及机房的安全。
(2)2015年我行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无故障发生,全辖没有突发信息安全事件,IT项目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按计划推进。实时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排除隐患,保障业务连续性,加强和规范外包管理等工作,有效地控制了信息科技存在的风险,提高了全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能力。
(3)在系统运行维护方面,信息技术部已设立专门的运维团队,负责全行的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运维团队制定了操作手册以指导运维人员操作,规范了运维文档管理;同时,在事件管理中,设立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明确了职责和流程,截至目前未出现任何生产故障,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在信息科技外包方面,制定了《西藏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外包人员自带设备或软件工具执行开发任务,防范外包人员使用非授权软件、设备,避免了外包人员危机我行信息安全。在信息安全方面,信息技术部在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系统监控、安全管理、应急切换演练、密钥管理等方面都具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并严格按照流程和制度执行;召开了2015上半年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暨信息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等信息科技领导小组的工作会;完成2015年上半年分支机构信息科技安全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确保我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时更新EPO(防病毒系统)病毒库,对重要系统和重要网络的超级用户密码进行定期更新及销毁;为保障业务连续性完成了UPS(不间断电力系统)的放电及电量检测工作。
5.员工管理
我行根据规范员工行为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监督和排查。我行印发了《关于西藏银行干部员工休假事宜的通知》、《实行信息科技人员轮流派驻地区分行现场工作的方案》、《西藏银行员工着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员工的管理。同时加强全行考勤检查,安装电子考勤机,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6.授权管理
按照“适当下放信贷权限”的原则,风险管理部认真研究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印发了《西藏银行2015年度个人信贷业务授权方案》和《西藏银行2015年度公司信贷业务授权方案》,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降低门槛,明确了各级授权方的权责、义务及分类额度等条件,规范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完善了信贷配套管理工作,提高了业务审批效率,充分发挥了城商行机制灵活的优势,促进了西藏银行业务发展。
7.设立新机构、开办新业务
我行对新设立分支机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批、建设。对开办新业务、提供新产品和服务,严格进行调研、研究,并进行合规审查,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8.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我行建立健全了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制定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有效改进了服务和管理。
(三)内部控制保障
1.信息沟通机制
我行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了每周工作例会、行长碰头会、服务例会、季度运营分析会,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相关部门和员工及时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制度和信息。同时通过各专门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OA系统发布信息等多种途径确保领导干部职工对信息的了解。
2.人力资源
2015年以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的方式择优招聘了80名员工,充实了干部员工队伍;稳步推进人才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修订制定了《西藏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将员工工作业绩与职务晋升、年终绩效等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开展满意度调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倾听基层心声,了解员工冷暖,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努力创造和谐、愉快、轻松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利益,建立了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保险等制度,关心关爱干部员工。开展各类培训,大力开展“内练内功、外强素质”的学习组织建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各种方式进行培训,安排了全行各层级干部员工参与脱产学习、挂职锻炼、专题培训、跟班实习;全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176期,共计2000余人次参加,通过系列培训,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绩效考评体系
制定了《西藏银行2015年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西藏银行基础营业机构会计主管考核实施细则(2015)》等制度,对考评对象进行严格考核,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与年度评先挂钩。
4.安全保障
我行建立了安保、电力系统、消防、应急、维稳等制度,基本能够按照制度执行。2015年我行安全保卫部开展了各项检查,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面覆盖了所有分支机构。除利用技防手段开展日常巡检工作外,对各分支机构进行了一次现场安全检查。重点对总行中心机房进行全面消防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消防设备;对林芝分行院内承租方违反协议经营娱乐会所问题,提交相关整改建议报告汇报行领导。对于其他发现的问题现场能整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第七章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5月27日,本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西藏银行2014年业务发展经营情况及2015年经营目标》、《西藏银行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西藏银行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西藏银行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西藏银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西藏银行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6项议案。
2015年1月20日、4月10日和10月30日,本行以非现场方式分别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徐亚文同志辞任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田华茂同志担任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白玛才旺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张有年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田伟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汪青云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赵海慧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肖军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黄锦平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周亚西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郑家祥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王春汉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李晨保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刘军同志辞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唐泽平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黄泽民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和《关于李文兴同志担任本行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在内的十九项议案。
四次股东会议通知要素齐全,会议材料内容详尽,所列议题经由第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时间及通知时间符合《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筹备严谨、规范,保证了股东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
一、2015年总体经营情况及主要业务运行情况
2015年,是西藏银行开业运营的第四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监管及各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在交通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全行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行党委、董事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狠抓市场拓展,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基础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总体经营情况
1、全行资产总额达到366.66亿元,(审计调整后为365.83亿元)调减0.83亿元。主要为:一是票据转贴现及买入返售票据资产入账价值的调整,在票据转贴现及买入返售票据资产的核算上,我行以票面价值来入账,而会计法规定应以支付的成本入账,票据转贴现调减1,881.30万元,买入返售资产调减219.02万元,共调减资产2,100.32万元;二是应收利息调整,同业往来利息与投资收益预提利息调减1,581.90万元;三是在建工程调整,从其他应付款中清理并增加在建工程989.09万元,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同时增加累计折旧281.71万元,共调增资产707.38万元;四是无形资产调增284.00万元;五是补提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4,894.10万元;六是其他应收款调减,其中:利差及特费补贴由于缺少部分资料或款项未投向于西藏本地,财政调减两项补贴14,670.00万元,暂付款项调增5,032.00万元,其他预付款项调减700.00万元,长期待摊费用调减163.79万元,待摊费用调减2.91万元,共调减资产10,504.70万元。
各项存款总额达到309.26亿元,其中:储蓄存款达到12.2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01.54亿元(审计调整后为201.35亿元),其中:个人贷款达到5.79亿元,存贷比为65.17%(审计调整后为65.10%),主要差异在票据转贴现余额,我行以票面价值入账,而会计法规定应以支付的实际成本入账,调减0.19亿元。
2、全行实现总收入16.96亿元,实现当年税后净利润6.83亿元(审计后利润为6.79亿元)。
2015年我行审计后利润为6.79亿元,调整减少416.21万元,调整项主要为营业收入、业务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利差及特费两项补贴和所得税费用等五大类:一是调减营业收入1,581.90万元,减少当年利润,分别为冲销多计提的存放同业利息收入981.75万元及冲减非保本理财产品预计投资收益600.15万元;二是业务管理费用中营业费用调增657.72万元,减少当年利润,主要为长期待摊费用调增376.0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调增281.72万元;三是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调减9,246.24万元,增加当年利润,我行资产减值准备远高于监管标准加之贷款质量全为正常,调减计提较高的资产减值准备;四是营业外收入中利差及特殊费用补贴调减收入9,597.11万元,减少当年利润。因财政厅审减我行2015年利差及特费补贴14,670.00万元;审计检查补提2014年度我行少计提补贴收入5,072.89万元,调减两项补贴9,597.11万元;五是调减所得税费用2,174.28万元,增加当年利润。
3、不良贷款余额保持为零。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对公新增有效客户(日均10万元及以上)144户;
个人新增有效客户(日均1万元及以上) 6,252户。
(二)主要业务运行情况
1、零售业务
①储蓄存款余额122,108.03万元;
②个人贷款57,894.10万元。
2、公司业务
①对公存款余额2,970,554.49万元;
②公司贷款余额1,957,458.48万元(含票据贴现)(审计调整后为1,955,577.18万元,主要票据贴现调减1881.3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335,696.31万元,占公司贷款比重19.70%(不含票据贴现)。
3.资金业务
开展存放同业、票据转贴现、同业理财投资、投资金融机构次级债、同业存放及拆借等五类同业业务,全年累计开展存放同业业务151笔,累计发生额452.28亿元,实现同业收入2.18亿元;累计办理转贴现业务119笔,累计交易金额402.01亿元,实现利息收入2.11亿元;累计同业理财投资业务65笔,累计业务金额150.30亿元,实现投资收益0.31亿元;我行于2013年11月25日投资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公司6年期次级债5.00亿元,年化收益率6%,本年实现投资收益0.30亿元;同业存放业务9笔,累计发生额31.70亿元;同业拆借业务累计拆入资金15笔,累计金额17.30亿元,累计拆出资金7笔,累计金额6.00亿元。
二、2016年度经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立足西藏、面向全国、服务西藏”的经营宗旨,深刻认识、适应和把握新常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新发展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处理好发展与风险的关系,促进经营的专业化和管理的精细化,推动西藏银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经营目标
存款新增——70亿元;
贷款新增——60亿元;
效益指标——实现净利润8亿元。
三、风险管理情况
(一)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末,我行所有贷款均属于正常类贷款。
(二)贷款投放情况
1.报告期末贷款投放行业分布情况
投向行业名称
& A. 农、林、牧、渔业
& B. 采矿业
& C. 制造业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E. 建筑业
& F. 批发和零售业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H. 住宿和餐饮业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J. 金融业
& K. 房地产业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T. 国际组织
17,038,740,673.19
2.报告期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情况
&&&&&&&&&&&&&&&&&&&&&&&&&&& &&&&单位:万元
贷款客户名称
&&&&&&&& 贷款余额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79,475.00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报告期末贷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期初贷款余额
期末贷款余额
554,684.16
1,077,165.83
191,000.00
218,790.00
237,443.33
338,028.24
75,100.00.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1.2015年2月28日,我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关于徐亚文同志辞任本行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田华茂同志担任本行董事的议案》共计4项议案。
2.2015年3月17日,我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四川省恒信实业有限公司质押我行股份的议案》。
3.2015年4月2日,我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金融市场部的议案》、《关于设立那曲分行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书&的议案》、《关于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我行股份的议案》、《关于西藏宏绩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我行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四川东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我行股份的议案》共计6项议案。
4.2015年4月14日,我行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西藏银行2014年业务执行情况及2015年经营目标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建议&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2015年高级管理层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兑现西藏银行2014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陈志宏同志辞任我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古勇坚同志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叶刚同志辞任我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宦传浪同志担任我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3项议案。
5.2015年5月8日,我行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固定资产授信44亿元的议案》、《关于给予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授信7.47亿元的议案》和《关于补充董事会对肖军行长授权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6.2015年5月27日,我行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藏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2015年审计计划&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
7.2015年6月17日,我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柒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给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拾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
8.2015年7月8日,我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四川省恒信实业有限公司质押我行股份的议案》、《关于股东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我行股份的议案》和《关于股东四川东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我行股份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9.2015年9月18日,我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授信3.5亿元的议案》。
10.2015年9月29日,我行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玛才旺同志担任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张有年同志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田伟同志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汪青云同志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赵海慧同志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肖军同志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黄锦平同志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周亚西同志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郑家祥同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王春汉同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李晨保同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刘军同志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及副行长职务的议案》、《关于继续聘任田伟、李军同志担任我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汪青云同志担任我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三个专业委员会人员的议案》共计15项议案。
11.2015年12月28日,我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股东成都嘉信和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质押我行股份的议案》、《关于设立成都分行的议案》、《关于启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的议案》、《关于购置成都金地嘉年华城商业楼盘的议案》、《关于启动墨竹工卡支行营业办公楼和周转房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购置那曲分行经营用地的议案》共计14项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2015年1月28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徐亚文同志辞任本行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田华茂同志担任本行董事的议案》2项议案;2015年4月2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西藏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西藏银行2015年高级管理层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兑现西藏银行2014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继续聘任田伟、刘军、李军担任我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陈志宏同志辞任我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叶刚同志辞任我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古勇坚同志担任我行副行长的议案》和《关于宦传浪同志担任本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的议案》8项议案;2015年8月7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玛才旺同志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张有年同志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田伟同志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李军同志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赵海慧同志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肖军同志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黄锦平同志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周亚西同志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郑家祥同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王春汉同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李晨保同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共计11项议案;2015年9月21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汪青云同志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汪青云同志担任我行副行长的议案》2项议案。
2.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2015年1月29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将&关于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阅的议案》2项议案;2015年4月8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次会议,审阅了《西藏银行2014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报告》、《西藏银行2014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西藏银行201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和《西藏银行2014年度合规工作情况报告》4项报告;2015年6月29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次会议,审阅了《西藏银行2015年第一季度风险评估报告》和《西藏银行2015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报告》2项报告;2015年9月9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给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授信3.5亿元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15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银行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6月1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审阅了《西藏银行一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2015年9月10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银行二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陈志宏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叶刚同志离任审计报告》和《顾卫东同志离任审计报告》4项议案。
第九章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审议各项议案12项。本行内外部监事均能按时认真参会履职,参会率为100%。
1.2015年2月28日,以列席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上,对董事出席、表决、发言等参会情况进行了监督,对《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关于徐亚文同志辞任本行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田华茂同志担任本行董事的议案》4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2.2015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银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顾卫东监事辞去本行职工监事的议案》和《西藏银行201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结果的报告》3项议案;审阅了《西藏银行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和《西藏银行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报告》等7项报告。
3.2015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唐泽平同志为西藏银行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黄泽民同志为西藏银行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李文兴同志为西藏银行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3项议案;审阅了《关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情况的报告》。
4.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废止&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共计6项议案;审阅了《西藏杰仓木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逾期贷款专项检查报告》和《西藏俊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逾期贷款专项检查报告》。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本行《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出席了报告期内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大部分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听取,并发表相关意见建议,较好地行使了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履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资产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监督本行规范运作。
监事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外部监事创建了解本行信息的平台,不定期向其提供我行财务报表等重要信息;报告期对购置各分支机构装修、安保设备、银行自助设备等大宗物资的采购及其他经营事项经营进行监督,为本行大额费用的支出把好关;通过列席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流程进行监督,确保本行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规要求和股东利益;就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以及高管层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确保相关决议得到正确执行。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履行了本行《章程》赋予的监督工作职能。
(三)专项检查情况
2015年12月,根据西藏银监局监管要求,并经请示唐泽平副监事长同意后,由监事会办公室牵头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组成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我行出现逾期贷款的西藏杰仓木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西藏俊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形成《西藏杰仓木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逾期贷款专项检查报告》和《西藏俊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逾期贷款专项检查报告》并提交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阅。
(四)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修订了《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五项制度;废止了《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切实推进了监事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的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2015年本行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行董事和经营管理层在核心决策、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审计报告情况
本行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成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净值为2.53亿元;无形资产净值为1.17万元;递延资产净值为0.49亿元。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度本行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有损害股东和本行及存款人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情况
2015年,我行对已经出台的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如《西藏银行法人客户综合授信管理办法》等。同时,制定下发了《西藏银行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同业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内控制度。全年修订、制定下发各类制度117项。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行内控制度体系,为规范各部门与岗位的职责和防范潜在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行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业务条线为单元实施的规章、制度体系及内控体系,主要包括:资金业务条线、信贷业务条线、信息科技条线等。
在内部控制监督运行方面,我行各业务部门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以防范重大风险、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内部控制环境的改善、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高管履职情况的监督。风险管理部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对各业务部门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按规定向董事会报送全行内控运营情况报告,为建立健全本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部主要开展了2014年营业机构全面审计,信贷风险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16个现场审计项目,为规范我行业务操作行为,切实发现存在问题,防范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监察部进一步完善了我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我行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和评价流程。监察部在报告期内,召开了2015年全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15年全行纪检监察工作;制定了《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问责办法》和《西藏银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监督集中采购项目98个,监督集中采购招标会3次,参加财务审查会议14次;组织全行总助级以上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等工作,提高了我行监督检查水平,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十章重要事项
一、重要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要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三、本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成员接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经营管理层成员无受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业务均由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交易的条件及利率等均不存在优于一般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情形。
报告期末,我行发生一笔重大关联交易,我行向关联方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授信3.5亿元。关联交易总量为人民币37487万元,全部关联度为8.01%,符合监管要求规定。
第十一章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15年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本行201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行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我们认为,本行201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签字:
& 白玛才旺&&&&&&&&&&& 张有年&&&&&&&&&& 肖& 军&
赵海慧&&&&&&&&&&&& 黄锦平&&&&&&&&&& 周亚西
田& 伟&&&&&&&&&&&&& 汪青云&&&&&&&&&& 郑家祥
&& 王春汉&&&&&&&&&&&& 李晨保
第十二章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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