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发文审核标准是什么

证监会明确IPO企业及中介机构审核标准 _ 东方财富网
证监会明确IPO企业及中介机构审核标准
作者:屈绍辉
东方财富网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4日中国证监会官方微博、微信公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首发上市实行保荐制度,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承担保荐责任,保荐机构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有进行核查的义务。该两个发行监管问答的发布,是证监会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下,对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
  企业具有四类情形之一将中止审查
  在审核过程中,有些企业因为出现了一些客观情况,使得审核程序无法继续,或者存在对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质疑且有一定的线索,需要通过必要的核查来查清事实。在这些情况下,为维护正常的审核秩序,本着对发行人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证监会将这些企业列入中止审查的名单。主要包括四类情形:
  第一,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情形。具体情况包括:1、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2、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3、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反馈意见回复。4、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品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审核程序冲突。5、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者签字会计师、律师发生变更,需要履行相关程序。
  第二,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情形。具体情况包括:1、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发行人的保荐机构或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2、保荐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
  第三,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质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情形。1、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信息存在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2、根据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明显存疑,需要进一步核实。3、媒体报道、信访举报反映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发行人申请文件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其他影响首次公开发行的重大事项,经初步核查无法澄清。
  第四,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
  首发企业申请中止审查后如何恢复审查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中止审查后,如何才能恢复审查?包括以下情况:
  发生中止审查事项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及时补充相关或提供书面说明,证监会将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自查、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派出机构核查、或者直接现场核查等措施。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将移送稽查部门调查或移送司法机关侦查。
  中止审查后,如果中止审查事项已经消除、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已经进行澄清或者采取纠正措施的,恢复审查。
  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直接终止审查。
  中止审查期间,发现发行人不符合《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将依程序终止审查或者做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的,申请恢复审查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恢复审查。
  恢复审查后,将参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受理时间安排其审核顺序。
  发行人申请材料信息自相矛盾的具体审核标准
  在以往的审核实践中,发现部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为了赶时间、抢进度,突击申报,粗制滥造发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质量差;部分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不到位,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前后不一致,或者涉嫌与事实不符等。针对上述现象,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推出如下措施。具体包括:
  判断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信息是否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是否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量:一是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性质;二是该问题对审核工作、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或者是否构成影响投资者判断其的重要因素。在审核过程中,关注的情况主要包括:发行申请文件不符合申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文件制作粗糙,申请文件前后文相互矛盾,申请文件之间相互矛盾,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与事实存在差异,发行人财务资料涉嫌虚假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等。
  在判断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是否与事实存在差异时,重点关注以下信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关联方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研发费用、研发能力等信息;发行人环保设施运行、污染排放及治理污染投入等情况;发行人的诉讼、仲裁等信息;公司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品种结构、公司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及其变化情况等信息;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权属状况等信息;公司关联方和等信息;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
  发行人财务资料涉嫌虚假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主要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净资产等涉嫌虚假,即通过虚构交易、虚假凭证、隐瞒应在公司账上反映的成本及费用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和手段,或明显违背其既有的会计政策和估计等,以达到虚增或虚减资产、利润的目的。二是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符,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明显差异且无合理解释,影响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公允反映。
  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或更换按照不同情况相应处理
  审核过程中,对于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更换的,按照上述归责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如下:
  在审首发企业,包括已过发审会的企业,更换保荐机构的,一律需要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更换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律师、会计师的,更换后的机构或个人需要重新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保荐机构应进行复核。如保荐机构认为新出具的文件与原机构或个人出具的文件内容无重大差异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如保荐机构认为有重大差异的,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通过发审会的,需重新上发审会。
  审核过程中,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签字会计师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的,保荐机构及所涉中介机构均应就其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如复核后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已通过发审会的,可不重新上发审会。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签字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律师执业受限制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实施完毕之前,不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在审首发企业更换保荐代表人、律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原签字机构和个人需出具承诺,对其原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现其出具的文件存在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从严追责。
(责任编辑:DF056)
[热门]&&&[关注]&&&
请下载东方财富产品,查看实时行情和更多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扫一扫下载APP
东方财富产品
关注东方财富
天天基金网
扫一扫下载APP
关注天天基金一份“规范发行审核文件”如何掀起IPO只需75天的骇浪?(附权威解读)_申万宏源(000166)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一份“规范发行审核文件”如何掀起IPO只需75天的骇浪?(附权威解读)
  导读:本周五,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以更好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在当日的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介绍了《意见》出台的目的与背景,“进一步完善了‘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全程留痕、监督有效’的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针对市场关切,从压缩审核项目及内容、规避‘同事不同办’、建立时限办理制度、全面落实全程留痕、强化履职回避管理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然而就是这份证监会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的文件,在周六的A股休市时间,掀起了一场“IPO发行最快只要75天”的惊涛骇浪。  1、文件从9方面抑制寻租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证监会发布”认证微博在新闻发布会的同时,周五下午16:29分,披露了整个文件的全文。  浏览整篇文件,一共9个内容:   研究取消规定之外的发行条件  贯彻简政放权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工作要求,针对现行发行条件过多过宽问题,研究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调整为通过信息披露方式落实监管要求,压缩审核权力项目和内容,从源头上减少寻租空间。   及时归纳审核标准和典型案例  针对市场反映的审核标准不透明、不同审核人员把握的审核标准不一致问题,对过往的审核标准和典型案例及时归纳整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项公布一项,以切实提高审核标准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出现“同事不同办”问题。   建立限时办理和督办制度  针对市场反映的审核进度不透明问题,建立限时办理和督办制度,对各审核环节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在正常审核状态下(因政策原因停发或调整的除外),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   明确提请专题会议决策的程序要求  对发行审核中遇到的复杂疑难和重大无先例问题,明确提请专题会议决策的程序要求,有效杜绝个人因素对问题定性和审核进程的影响。   建立预约接待制度  针对部分发行人反映的见面难、沟通难问题,建立预约接待制度,及时满足发行人正常业务沟通需求。对于当事人按规定提出接待预约的,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见面。同时,严禁发行审核人员在发行审核期间与发行人及相关利害当事人进行任何正常工作沟通之外的私下接触。   发行审核工作全程留痕  全面落实发行审核工作全程留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核过程管理,形成对审核工作的硬约束。   加强履职回避管理  加强履职回避管理,在已有公务回避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发行审核工作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明确回避事项的操作流程,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及监督问责机制,有效防止利益冲突。   强化发审委工作监督  强化发审委工作监督,对发审委员是否遵守回避制度、是否利用委员身份开展商业活动、是否滥用表决权、表决理由是否正当合理、表决意见是否与工作底稿一致等进行监督检查。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的,及时进行处理。   严格执行违纪问责制度  严格执行违纪问责制度,对违反审核工作纪律的人员,依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上述意见涉及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事宜,需经法定程序修订相关规章后实施。其他意见有的需要制定具体实施规则,有的需要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加以落实。此次同时公布具体实施规则《关于加强审核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  2、《意见》出台的背景  证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的目的,显而易见。  近期,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原主席助理张育军接连被查,虽然案件还在调查过程中,但其在证监系统内多年掌管发审大权的事实不容忽视。而其他多位落马的处长等官员,也都曾深度参与发行审核。  在周五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张晓军表示,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环境下,发行审核的体制机制安排如何既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防范欺诈上市风险,规范拟上市公司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又能有效防范可能产生的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的链条,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始终是发行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实践中产生的腐败案例,教训十分深刻。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张晓军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是证监会在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腐败风险的事项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的基础上,采取的有针对性的完善和改进措施。  3、媒体解读 IPO发行只需75天  然而这份周五下午发布后还“默默无闻”的《意见》,却在今日早晨的证券市场掀起了惊涛骇浪。  有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在昨晚发布《IPO再迎颠覆性改革!申报到上市最快75天》文章,对 “在正常审核状态下,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给出自己的解读,“如果项目组准备充分,收到反馈当天马上‘神回复’,初审会后马上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发审会通过后马上领批文并且发行(以后绝不会有控制发行批文这种事情了,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那么,理论上从审核到发行最快只要75天!而且是‘天’,不是‘工作日’!”  “这意味着:IPO的审核周期已经趋同于新三板的审核周期,而新三板是公认的注册制试点,换句话说,经过这次改革,IPO发行已经无限接近于注册制!”  同时在今天早晨,包括新华网、央视网在内,各财经网站纷纷发布《证监会深夜出大招:新股上市最快75天完成审核》。  于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的第三项内容,“在正常审核状态下(因政策原因停发或调整的除外),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变成了关于“IPO发行最快只要75天”的惊涛骇浪。  4、券商声音,基本要6个月  面对媒体的解读,券商作为专业投资机构,肯定有自己的观点,于是迅速发布了解读。  按照申万宏源的结论:   媒体75天的解读是错误的,按照新规定,假设有两轮反馈,从受理材料到发审会召开基本上要6个月:45天 1月 20天 1个月 20天 1-2周 10天。   但是相较于之前,审核速度的确是提速了、周期缩短了,例如在2012年发行较为顺畅的年份,基本上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   初审会到发审会通知函以及发批文,这两段时间期限没有给出,这对于调整二级市场的股票供给留下余地。   不排除还有窗口指导的可能。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今日在第一时间对申万宏源分析师林丽梅进行了采访。  NBD:周五证监会下发文件,对各审核环节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市场上出现了“从IPO申报到上市最快75天”的解读,你怎么看?  林丽梅:以后审核加快是肯定的,但是要说75天是误读,因为三个时间段不能简单叠加,很多时间都没有包含在里面。  NBD:咱们从文件提到的三个时段来梳理,比如涉及到的是一个时间“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这个有可能么?  林丽梅:这个45天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NBD:那么,“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这个环节呢?  林丽梅:这里要就漏掉了一个重要环节,召开反馈会,不等于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完毕,中间还有一个时间段。也就是说,在反馈会上证监会方面会提出问题,企业和中介机构回复这些问题是需要时间的。  NBD:您能再具体解释下吗?  林丽梅:如果1轮反馈的话,在反馈会召开后,那么企业一般是要在1个月内回复,那么按照“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的表述,那么在企业提交回复以后,证监会在20天以内给出一个回复,如果是顺利的话就进入下一个环节。但是如果回复不能让证监会满意的话,还需要进行第二轮反馈,那么又是一个月的回复问题时间,然后等待证监会下一轮审核。  打个比方,召开反馈会上,证监会向企业和中介机构提出5个问题。在企业回复以后,证监会方面会在20天以内给出一个答案,行或者不行。可能证监会会提出,对第四题的答案不满意。那么企业和中介机构再回去答题,然后准备新的答案以后再交给证监会审核,证监会又会在20日以内回复,直到全部问题过关为止。  NBD:我们关注到有的企业收到反馈意见,可能多达几十条,那么您指出的1个月的“答题时间”,实际上也有可能更长是吧?  林丽梅:是的,这个时间段并不是完全可控的。而且不管是拟上市企业还是中介机构,回复证监会问题都是非常谨慎的,会进行反复的推敲,如果没有令证监会满意,那么就可能被“毙”掉。  NBD:那么,如果企业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这个环节不超过20天可能吗?  林丽梅:这个是可能的。  NBD:那么就进入最后“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这个环节了吗?  林丽梅:并不是,同样也遗漏了一个时间段。召开初审会之后,如果顺利通过的话,证监会还会向企业下发一个发审会告知函,这个时间一般情况下1到2周时间。最后,就算企业顺利通过发审会之后,还需要获得正式的发行批文才会上市,在经历路演、询价、申购等等环节之后才能够上市。  NBD:所以您认为“从IPO申报到上市最快75天”这个解读时间上是漏掉了几个重要环节?那您认为顺利的话,这个周期应该是多长?  林丽梅:对的,首先漏掉了企业反馈意见这个环节,而且这个环节是最耗时,而且是很难控制的。接下来,初审会到发审会之间,又漏掉了一个发审会告知函的时间。最后,企业成功过会最终发行上市还需要获得发行批文。所以说,简单将通知中45天、20天和10天做一个加法,是不准确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如果顺利的话,从IPO受理到上市的时间周期应该是6个月,确实是相比之前缩短了。  5、业内观点  沪指创三个月最大跌幅,IPO成焦点  就在周五,整个市场刚刚经历了一场暴跌洗礼。沪指昨日低开低走,收盘时沪指大跌5.48%,创三个月以来最大单日跌幅。  对于黑色星期五,业内普遍认为下周新股发行,以及即将到来的注册制是股市大跌的重要推手。  信息显示,下周将有10只新股开始申购,其中主板 5 家,中小板 3 家,创业板 2 家,国金证券认为,此次累计募集资金预计为 39.4亿元。  下周每天都有新股申购,其中11 月 30 日(下周一)发行一只,12 月 1 日(下周二)发行 8 只,12 月 2 日(下周三)发行 1 只。其中周三即 12 月 2 日将是本次冻结资金最多的一天,国金预计当天冻结资金约1.057 万亿。  同时,在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市场密切关注的注册制改革进展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回应表示,目前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正在组织研究注册制改革的配套规章规则。他表示,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取向,建立健全市场各主体各负其责的体系,保护投资、便利融资,同时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力度、市场可承受度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业内人士表示,A股暴跌,新股下周发行,注册制临近,各种因素都会导致市场情绪波动,异常关注IPO的一点一滴动向,所以希望证监会针对券商、媒体的各种解读,能及时、准确给出更明确的信号,引导市场正确解读IPO新政,顺利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
很明显,今天讨论这个,就是为周一趁ipo大捞一笔后泼脏水给国家做好准备。
注册制上市容易了,是个企业都想来圈钱,将极大的给财务造假带来动力。
动态帀盈率,分红性价比才是投资要素重组,并购故事难产的中小神创将会有多可怕?(业绩再无并构支撑,价值回归必然。优质企业独立上市坦途)这些年的恶炒到底肥了谁?损了谁?列举下吧!恶炒不止,无视市盈率,分红获利,慢牛是浮云!中小神创等暴炒股会不会再恶炒传至最后棒!呼唤价值投资利国利民万福!(转板 科创 深港通 注册制)大量供给,并购,重组故事难现,优质企业上市变常态,暴炒逻辑将逝!恶炒不止,以套人获利为手段 目标,股灾能止吗?券商,分析师,媒体,大户,基金全恶炒。
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新股配售细则没有公开征求意见,属于非法与无效。同时证券发行与承销配售办法正在征求意见,细则怎么就先出来了,可笑至极。
就凭这个消息,下周一可以千股跌停了
把爪子都剁了天下就太天了
看来证监会没人了
看来证监会没人了
人都抓了,当然要报复啦。倒霉的是咱们股民呵
很明显,今天讨论这个,就是为周一趁ipo大捞一笔后泼脏水给国家做好准备。
还用泼吗?
评论该主题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
作者:,欢迎留言
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导读:本周五,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以更好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在当日的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介绍了《意见》出台的目的与背景,“进一步完善了‘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全程留痕、监督有效’的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针对市场关切,从压缩审核项目及内容、规避‘同事不同办’、建立时限办理制度、全面落实全程留痕、强化履职回避管理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然而就是这份证监会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的文件,在周六的A股休市时间,掀起了一场“IPO发行最快只要75天”的惊涛骇浪。  1、文件从9方面抑制寻租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证监会发布”认证微博在新闻发布会的同时,周五下午16:29分,披露了整个文件的全文。  浏览整篇文件,一共9个内容:   研究取消规定之外的发行条件  贯彻简政放权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工作要求,针对现行发行条件过多过宽问题,研究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调整为通过信息披露方式落实监管要求,压缩审核权力项目和内容,从源头上减少寻租空间。   及时归纳审核标准和典型案例  针对市场反映的审核标准不透明、不同审核人员把握的审核标准不一致问题,对过往的审核标准和典型案例及时归纳整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项公布一项,以切实提高审核标准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出现“同事不同办”问题。   建立限时办理和督办制度  针对市场反映的审核进度不透明问题,建立限时办理和督办制度,对各审核环节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在正常审核状态下(因政策原因停发或调整的除外),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   明确提请专题会议决策的程序要求  对发行审核中遇到的复杂疑难和重大无先例问题,明确提请专题会议决策的程序要求,有效杜绝个人因素对问题定性和审核进程的影响。   建立预约接待制度  针对部分发行人反映的见面难、沟通难问题,建立预约接待制度,及时满足发行人正常业务沟通需求。对于当事人按规定提出接待预约的,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见面。同时,严禁发行审核人员在发行审核期间与发行人及相关利害当事人进行任何正常工作沟通之外的私下接触。   发行审核工作全程留痕  全面落实发行审核工作全程留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核过程管理,形成对审核工作的硬约束。   加强履职回避管理  加强履职回避管理,在已有公务回避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发行审核工作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明确回避事项的操作流程,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及监督问责机制,有效防止利益冲突。   强化发审委工作监督  强化发审委工作监督,对发审委员是否遵守回避制度、是否利用委员身份开展商业活动、是否滥用表决权、表决理由是否正当合理、表决意见是否与工作底稿一致等进行监督检查。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的,及时进行处理。   严格执行违纪问责制度  严格执行违纪问责制度,对违反审核工作纪律的人员,依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上述意见涉及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事宜,需经法定程序修订相关规章后实施。其他意见有的需要制定具体实施规则,有的需要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加以落实。此次同时公布具体实施规则《关于加强审核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  2、《意见》出台的背景  证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的目的,显而易见。  近期,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原主席助理张育军接连被查,虽然案件还在调查过程中,但其在证监系统内多年掌管发审大权的事实不容忽视。而其他多位落马的处长等官员,也都曾深度参与发行审核。  在周五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张晓军表示,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环境下,发行审核的体制机制安排如何既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防范欺诈上市风险,规范拟上市公司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又能有效防范可能产生的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的链条,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始终是发行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实践中产生的腐败案例,教训十分深刻。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张晓军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是证监会在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腐败风险的事项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的基础上,采取的有针对性的完善和改进措施。  3、媒体解读 IPO发行只需75天  然而这份周五下午发布后还“默默无闻”的《意见》,却在今日早晨的证券市场掀起了惊涛骇浪。  有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在昨晚发布《IPO再迎颠覆性改革!申报到上市最快75天》文章,对 “在正常审核状态下,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给出自己的解读,“如果项目组准备充分,收到反馈当天马上‘神回复’,初审会后马上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发审会通过后马上领批文并且发行(以后绝不会有控制发行批文这种事情了,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那么,理论上从审核到发行最快只要75天!而且是‘天’,不是‘工作日’!”  “这意味着:IPO的审核周期已经趋同于新三板的审核周期,而新三板是公认的注册制试点,换句话说,经过这次改革,IPO发行已经无限接近于注册制!”  同时在今天早晨,包括新华网、央视网在内,各财经网站纷纷发布《证监会深夜出大招:新股上市最快75天完成审核》。  于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的第三项内容,“在正常审核状态下(因政策原因停发或调整的除外),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变成了关于“IPO发行最快只要75天”的惊涛骇浪。  4、券商声音,基本要6个月  面对媒体的解读,券商作为专业投资机构,肯定有自己的观点,于是迅速发布了解读。  按照申万宏源的结论:   媒体75天的解读是错误的,按照新规定,假设有两轮反馈,从受理材料到发审会召开基本上要6个月:45天 1月 20天 1个月 20天 1-2周 10天。   但是相较于之前,审核速度的确是提速了、周期缩短了,例如在2012年发行较为顺畅的年份,基本上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   初审会到发审会通知函以及发批文,这两段时间期限没有给出,这对于调整二级市场的股票供给留下余地。   不排除还有窗口指导的可能。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今日在第一时间对申万宏源分析师林丽梅进行了采访。  NBD:周五证监会下发文件,对各审核环节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市场上出现了“从IPO申报到上市最快75天”的解读,你怎么看?  林丽梅:以后审核加快是肯定的,但是要说75天是误读,因为三个时间段不能简单叠加,很多时间都没有包含在里面。  NBD:咱们从文件提到的三个时段来梳理,比如涉及到的是一个时间“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这个有可能么?  林丽梅:这个45天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NBD:那么,“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这个环节呢?  林丽梅:这里要就漏掉了一个重要环节,召开反馈会,不等于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完毕,中间还有一个时间段。也就是说,在反馈会上证监会方面会提出问题,企业和中介机构回复这些问题是需要时间的。  NBD:您能再具体解释下吗?  林丽梅:如果1轮反馈的话,在反馈会召开后,那么企业一般是要在1个月内回复,那么按照“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的表述,那么在企业提交回复以后,证监会在20天以内给出一个回复,如果是顺利的话就进入下一个环节。但是如果回复不能让证监会满意的话,还需要进行第二轮反馈,那么又是一个月的回复问题时间,然后等待证监会下一轮审核。  打个比方,召开反馈会上,证监会向企业和中介机构提出5个问题。在企业回复以后,证监会方面会在20天以内给出一个答案,行或者不行。可能证监会会提出,对第四题的答案不满意。那么企业和中介机构再回去答题,然后准备新的答案以后再交给证监会审核,证监会又会在20日以内回复,直到全部问题过关为止。  NBD:我们关注到有的企业收到反馈意见,可能多达几十条,那么您指出的1个月的“答题时间”,实际上也有可能更长是吧?  林丽梅:是的,这个时间段并不是完全可控的。而且不管是拟上市企业还是中介机构,回复证监会问题都是非常谨慎的,会进行反复的推敲,如果没有令证监会满意,那么就可能被“毙”掉。  NBD:那么,如果企业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这个环节不超过20天可能吗?  林丽梅:这个是可能的。  NBD:那么就进入最后“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这个环节了吗?  林丽梅:并不是,同样也遗漏了一个时间段。召开初审会之后,如果顺利通过的话,证监会还会向企业下发一个发审会告知函,这个时间一般情况下1到2周时间。最后,就算企业顺利通过发审会之后,还需要获得正式的发行批文才会上市,在经历路演、询价、申购等等环节之后才能够上市。  NBD:所以您认为“从IPO申报到上市最快75天”这个解读时间上是漏掉了几个重要环节?那您认为顺利的话,这个周期应该是多长?  林丽梅:对的,首先漏掉了企业反馈意见这个环节,而且这个环节是最耗时,而且是很难控制的。接下来,初审会到发审会之间,又漏掉了一个发审会告知函的时间。最后,企业成功过会最终发行上市还需要获得发行批文。所以说,简单将通知中45天、20天和10天做一个加法,是不准确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如果顺利的话,从IPO受理到上市的时间周期应该是6个月,确实是相比之前缩短了。  5、业内观点  沪指创三个月最大跌幅,IPO成焦点  就在周五,整个市场刚刚经历了一场暴跌洗礼。沪指昨日低开低走,收盘时沪指大跌5.48%,创三个月以来最大单日跌幅。  对于黑色星期五,业内普遍认为下周新股发行,以及即将到来的注册制是股市大跌的重要推手。  信息显示,下周将有10只新股开始申购,其中主板 5 家,中小板 3 家,创业板 2 家,国金证券认为,此次累计募集资金预计为 39.4亿元。  下周每天都有新股申购,其中11 月 30 日(下周一)发行一只,12 月 1 日(下周二)发行 8 只,12 月 2 日(下周三)发行 1 只。其中周三即 12 月 2 日将是本次冻结资金最多的一天,国金预计当天冻结资金约1.057 万亿。  同时,在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市场密切关注的注册制改革进展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回应表示,目前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正在组织研究注册制改革的配套规章规则。他表示,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取向,建立健全市场各主体各负其责的体系,保护投资、便利融资,同时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力度、市场可承受度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业内人士表示,A股暴跌,新股下周发行,注册制临近,各种因素都会导致市场情绪波动,异常关注IPO的一点一滴动向,所以希望证监会针对券商、媒体的各种解读,能及时、准确给出更明确的信号,引导市场正确解读IPO新政,顺利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