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案合作医疗收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原《白银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市政办发〔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参保人员)。
第三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保障水平与本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四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基金、统一管理、两级经办的市级统筹模式。
(一)统一政策是指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制度和政策。
(二)统一标准是指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基金支付范围和结算标准。
(三)统一基金是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管理、调剂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四)统一管理是指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费用筹集、待遇支付、两定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基本政策统一由市政府制定,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五)两级经办是指市、县区两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本辖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事务,制定符合本辖区具体实际特点的参保登记、费用筹集等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费用筹集
第五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退休(职)人员个人不缴费。
(一)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二)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为全部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三)缴费比例。职工个人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6%;灵活就业人员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8%。
第六条 &自日以来,一直参保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退休(职)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职)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日以来未参保或参保未足额缴费的,以及在办理退休(职)手续时累计缴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应当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按月计算)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过渡费的缴纳按所欠年份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分别计算缴费。在按欠缴额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过渡费后,享受退休(职)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并从补缴过渡费的当月起划拨个人帐户,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参保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为其一次性缴纳过渡费。
(三)退休(职)前未参保或已参保但未足额缴费,办理退休(职)手续时必须按规定补缴过渡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日以前已改制的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原企业改制基准日为时间节点,自日至原企业改制基准日期间的医疗保险&过渡费&按照&视同缴费&办法处理,从日起执行。
第七条 &市及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本级参保单位缴费额,并及时提供给同级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实施本级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按月汇总直接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并将征缴票据相关联于次月5日前提供给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其编制会计凭证,记录参保单位缴费情况。
第八条 &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应由财政承担的部分,即可由财政统一缴纳,也可由财政拔付给各单位,通过地税部门征缴。具体办法由各县区根据情况确定。
第九条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依法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第十条 &用人单位依法转让、分立、合并、关闭、破产时,应当依法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章 &个人帐户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帐户资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从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规定划入的部分。
(三)个人帐户的利息等收入。
第十二条 &从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月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
(一)职工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5%。
(二)灵活就业人员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3.5%。
(三)退休(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实行定额划入,划入金额参照全市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的3.5%适时调整。
第十三条 &个人帐户资金用于支付门诊医药费和住院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可以结转使用,但不得提取现金或者挪作它用。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凭有效证件,一次性领取。无法确定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或余额并入统筹基金。
第十五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相关银行应为参保人员查询个人帐户资金情况提供免费服务。
第四章 &医疗待遇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及时足额缴费的,从首次缴费起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从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帐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次月起,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再次缴费并补缴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次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负责。
第十七条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年统筹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剩余部分。
(二)统筹基金的结余及利息。
(三)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政府补助资金。
第十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标准,执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等&三个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的规定。
(一)符合&三个目录&的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比例支付,超出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参保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同一疾病多次住院,从第三次住院起取消起付标准,发生的符符合&三个目录&的住院医疗费按比例报销。
(三)&三个目录&中的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负担1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
(四)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累计不超过8万元,个人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五)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自费项目,须经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且使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得超过住院医疗总费用的10%;确需超过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按月报经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否则从应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中扣减。
第十九条 &参保患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下列办法结算:
(一)参保人员因病住院须按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定缴纳住院押金,出据医疗保险证等证件。出院时按规定结清应由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由医院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二)应由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从参保患者个人帐户中划缴。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部分由本人现金结算。
(三)定点医疗机构要熟练掌握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一次性准确结算参保患者的住院医疗费。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坚持风险共担原则,采取按人头付费、单病种付费等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付费总额控制。
(一)依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结合前三年平均医疗费水平等因素建立完善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机制。
(二)属于单病种结算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白银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办法》结算。
第二十一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节余情况、医疗价格调整情况和医疗服务实际产生费用等情况,适时调整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一)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二)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超出疾病范围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
(四)进行整形、美容手术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
(六)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
(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第五章 &就医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患病应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住院治疗时,凭《住院通知书》、《基本医疗保险证》等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证件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参保人因故不能出示的,家属或其他陪同人员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员因急诊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到就近医院治疗。如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治疗终结后10个工作日内持接诊医院的急诊病历资料、有效发票、住院医疗费明细清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按三级医院的标准报销。
第二十六条 &在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家庭病床,肿瘤等特殊疾病患者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需要特殊门诊用药治疗时,通过家庭病床管理并报销费用。
(一)每个县区从现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2家开设家庭病床,从事特殊门诊患者的确诊、治疗、供药及费用结算等业务。
(二)在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按住院医疗费的规定予以核算报销。
(三)《白银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有序转诊制度。鼓励各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参保患者就近治疗提供条件,引导患者就近、合理就医,逐步建立&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疑难危重再转院&的分级诊疗体系。
(一)首首诊医师要根据初诊结果和分级诊疗制度,告知患者住院、转院制度,引导其合理就诊。对确需转院治疗的危、急、重症患者,要及时告知转外的报销规定,并出具转院证。
(二)从严控制转院人数。每个县区可以确定1至2家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负责转院的诊断确认工作,并出具转院证明。无转院证明发生的转外住院医疗费不予报销。
(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建立完善市内转院结算平台,配合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建立省内、省外转院结算平台,有效解决无钱就医、就医垫付资金多的问题,方便患者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责令退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将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证》转借他人使用的。
(二)用他人《基本医疗保险证》冒名就诊的。
(三)私自涂改处方、费用单据,虚报冒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四)利用《基本医疗保险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倒卖的。
(五)其他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者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第六章 &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第二十九条 &持有卫生部门或者药检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自愿向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与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后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第三十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价格政策和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机制,有效控制医疗成本,逐步将医疗保险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一)社会保险社经办机构要按照先审核后付费的原则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对参保患者的处方、病案、票据等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要处理好审核与效率的关系。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二)不断优化医保信息网络,有效发挥其时时监控、分析预警的作用,对违规行为按规定程序予以及时处罚。
(三)建立健全异地定居人员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流程,通过发挥患者选择医院、监督医生的作用促进异地患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三十二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职权负责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本县区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事务。
第八章 &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不得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
第三十四条 &建立基金监督检查制度。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物价、药品管理等部门,聘请医疗专家、会计事务所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定点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及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追究相关责任;对举报人按《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及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以及工作失职造成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追回经济损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因传染病流行、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伤病员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下发前的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条 &本办法有效期限五年。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69人有用62人有用148人有用68人有用咸阳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年)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金融服务的广日前,国家发改委经评审,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rd白银市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记者从白银市人社局获悉,近日白银市出台了《白银市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2017年6月底前白银市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建立全市统一和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2017年12月底前实行“双轨并行”,2018年1月起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统一”管理。
甘肃·白银
甘肃·白银白银市白银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
所属目录:
所属地区: &
网站访问量:3135&&
白银市白银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
白银市白银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
供货等级:
交易等级:
诚信指数:94%
客户满意:91%
联系人:负责人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路138号
白银市白银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坐落于地址,交通极为便利,我们的业务活动有:农村合作医疗,本单位是国有企业,:
0 ,我们将以国家级信用为你提供相关业务,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会员类型:
主营项目:
农村合作医疗
资料待更新
注册资金:待更新
员工人数:未填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路138号
单位注册时间:1998年7月
扫描保存单位二维码信息
单位印象:团队凝聚力强
同事工作积极
该商铺未发布任何商品信息,以下是系统为您随机推荐的商品信息!
技术支持:1024商务网
浙ICP备号-1
&&1024商务网客服QQ: &&
免责声明:此网页并非该单位官网,而是由会员免费注册的1024商务网商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1024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现侵权违规问题请发邮件至或联系删除。新农合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这些费用可以报销啦!
新农合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这些费用可以报销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意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就参加新农合而言,很多人都是在外打工或做生意,很多都无城镇医保,故只有合作医疗现实,但却要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能在居住地交,很不方便。就报销而言,参保者大部分人的费用都是门诊费用,在居住地不能报销,拿回户籍地还是得不到报销,即便是住院费用,回到户籍地报销也要看金额多大,如果不太大的话,来回成本太高不值得。所以解决的办法是尽快解决支付渠道,尽快实现异地结算、方便结算,尽快实现全国一卡通,方便缴费也方便报销。不但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可报销、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也应可以当场报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快推进新农合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新农合信息化的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范》和《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卫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检查、指导各地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有关人员的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信息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队伍的素质,形成科学管理团队,提高各级管理部门的应用能力。在确保系统安全性和核心技术自主性的前提下,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完善分级负担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兼顾建设和日常维护。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省级平台建设给予补助,各地要落实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并保障信息系统运转,发挥信息系统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各地要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问效。供方诱导需求突出。具体的讲就是在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方,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农民不去这些县,乡镇医院,而去省或者市一级的好医院,他们面临的又是天价的医疗费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望而止步。所以从这点来看,也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新型合作医疗,各地方交费数额不统一、交费时间不统一、收费人员不统一、收费时是否告知不统一、收费时是否签合同不统一、报销起付线不统一、封顶线不统一、报销比例不统一、报销项目不统一、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统一、报销所需证据不统一、转院制度不统一等。就技术设计而言,虽然我们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但可以实行等额的缴费数额的缴费,至于统筹的部分,国家可通过对各省的补助资金的比例的不同来进行宏调控,各省可以通过对各市的补助资金的比例的不同来进行平衡,异地结算可以通过与新农合基金委托银行进行,报销款直接进入医保卡中,存取自便,也便于交合作医疗费,即增强了现金的流动性,又增强了资金的安全性,银行间有比较先进的结算系统,是可行的,以免新农合机构都购买昂贵的联网系统,从而节约成本。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平凡人平凡生活,讲述平凡生活平凡故事
作者最新文章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甘肃省领导留言回复
甘肃网友建议合作医疗卡全省流通&获官方解答
&&&&来源:&&&&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请您关注一下我们山区的老百姓,让我们龙们乡的领导把实事办好!今年硬化的崾岘至庄子山道路是我们世世他梦寐以求的大好事,但在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质量问题令老百姓担忧!路的基础如砂垫层和水稳层验收均不合格,未出具验收合格单,当时乡长要求整改,但后来工队老板多次拜访书记、乡长、交通局王局长后,竞然没有任何改进也再未组织验收书记就表态让开始硬化了,听说乡上分管的杜乡长更是与工队串通一起,想着法子在铺水稳层时预备钻芯取样点,这样修成的路质量能有保障吗?请问王书记书记乡长是为老百姓负责还是为老板澎胀的私欲操心?!同时请王书记也关注一下我们乡近两年硬化的枣子川路和代家庄路,一年后全烂了,怎么无人管呢?是设计问题还是施工问题?或者是腐败问题?
答复意见:
这位网友,您好。收到留言后,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县交通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从调查情况来看,崾岘至庄子山道路建设工程是2015年龙门乡实施的两条通畅工程之一,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概算投资426万元,全长7.1公里。 1.关于反映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龙门乡政府成立了崾岘至庄子山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抽调8名乡村干部参与管理监督,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监理1名,采取跟班蹲点,旁站监督等方式,严把材料关、检验关和施工关。县交通局按月开展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规范,未发现偷工减料的现象。 2.关于反映路基砂垫层和水稳层验收不合格,整改后再未组织验收就开始硬化路面的问题。 8月7日,县交通局对崾岘至庄子山通畅工程部分路段存在的砂垫层压实度不够、有翻浆的问题下发了《工程检查(巡查)通知单》,并要求限期整改。8月17日省公路检测中心检查时,再次指出部分路段表面不够平整、压实度不够,个别地方存在翻浆的问题,并下发了《甘肃公路检测中心农村公路检测整改通知单》。9月7日,县交通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随机钻芯取样5处,抽查结果为合格。9月9日,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对全路段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并要求抓紧进行下道工序施工。9月21日,省交通局驻平督导组再次进行了抽查,工程用料及质量均符合标准要求。 3.关于反映“工队老板多次拜访书记、乡长、交通局王局长后,……乡上分管的杜乡长更是与工队串通一气,想着法子在铺水稳层时预备钻芯取样点”的问题。省、市、县多次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都出具了整改通知单,县交通运输局、龙门乡政府及工程监理较好落实了整改措施。钻芯取样点均为随机抽取,不存在事先预备的问题,也没有发现违反作风纪律的问题。 4.关于反映“近两年硬化的枣子川路和代家庄路,一年后全烂了”的问题。枣子川及代家庄通畅工程分别建于2012年和2013年,由于受地形限制,建设难度较大,加之设计标准较低,排水不畅,使用两年后,个别路段出现下沉、断板或纵向裂缝的问题。目前,针对这些问题,县交通局和市交通局通畅工程竣工验收组都提出了整改要求,龙门乡政府已责令施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断板及裂缝用沥青混凝土进行了灌缝,疏通了水沟,增加了道路安保设施,存在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我们这儿通自来水,每户收费600元,说是入户费、可是入户的渠要我们自挖、现在600元不够用了、还要收300元、请问王书记,几十米水管也就一百元左右,加上水表也用不了那么多吧、希望书记您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自来水入户工程的材料费及安装费由受益农户自筹解决。向农户收取的600元费用仅仅包含DN15IC卡智能水表费用255元/块和管材费用(PE100级给水管材压力等级1.6Mpa的φ32PE管价格为4.79元/米、φ25PE管价格为2.93元/米、φ20PE管价格为2.28元/米,初步核算户均345元)等,待自来水入户结束后进行核算,按照实际使用费用长退短补(不同农户由于距离不同,费用也有所不同),入户的渠道由农户自己挖。 欢迎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312国道会宁县城至甘沟镇段好几年没有新修,道路崎岖不平、坑坑洼洼,由于过往车辆的震荡,沿线房屋出现裂口、坍塌现象,希望书记能解决。书记曾经为省委书记包保村沿线新修建了围墙,房屋也重新粉刷装饰,沿线百姓非常感激。但是,由于312国道长期不修建,书记原来的惠民成果一旦化为乌有,希望书记能帮助沿线群众解决这一问题,特别是农村新建房屋能不能进行补助(吉林省农村新建住房补助3万五)?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312国道(会宁县城至甘沟镇)沿线房屋裂口事宜,根据会宁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做以下答复。 1.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和两公示”的程序进行,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申”指农户自愿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家庭经济状况、需建房情况及其自建能力等;“二评”指对需改造对象进行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三核”指乡镇对村级组织上报的改造对象入户调查核实;“四批”指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改造对象进行核准。“两公示”指经村民会议民主测评和乡镇入户调查后确定的改造对象须在村务公开栏和乡镇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一般贫困户的补助对象必须是扶贫系统中的建档立卡户和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一二类低保户。特困户要在家庭情况困难、现状住宅为唯一住房的农户中选择。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为确保农村住房抗震安居质量,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抗震设防为8度(5级)。二是新建住房必须为砖混结构或者砖木结构,要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三是家庭人口超过2人的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以内。家庭人口1人的新建住房面积可控制在13平方米至18平方米以内;家庭人口2人的住房面积可控制在26平方米至36平方米以内。严禁将旧房屋换门头、改围墙等维修加固户列入危改对象;四是各乡镇要着重在取暖、保温等方面,对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制定节能措施。 3.补助资金发放。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县财政拨付到乡镇惠农专户,乡镇采用“一折统”形式足额发放到农户,严禁现金发放。乡镇政府在兑付资金时要做到“一折统”户名、网上农户信息录入户名、档案资料户名一致。 二、关于312国道(会宁县城至甘沟镇)修建的问题,会宁公路管理段根据当前情况,作以下答复。 网友所反映的312国道其实就是G247线。项目建设情况: G247线改建工程现已成立了G247线靖会公路建设管理处(位于会师镇遵义东路洋芋市场对面),靖远县城设项目现场管理办公室。建设单位为: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含监理)单位为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施工中标单位为甘肃省交通路桥工程总公司,10月30日已举行开工仪式,该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会宁公路管理段已安排相关人员联系协调在建公路路段道路保通的养护管理等工作的移交。关于以后工程进展情况请咨询:G247线靖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联系人:缪先生,联系电话: 作为养护单位,在未移交前,会宁公路管理段继续做好该线路的养护工作,对G247线K76-K136段,仍安排两辆洒水车不间断的洒水降尘。安排平地机、压路机不间断的用天然砂砾稳定土回填、刮平、压实,以确保正常通行。 欢迎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 我是白银市田家炳中学的一名学生,本学期白银市田家炳中学周六全天进行补课,再加上课业繁重,许多同学不堪重负,有时遇上节假日串休,可能会连续上课七八天!而我查阅了相关规定,规定明确指出,高中生集体补课属于违法行为,教育部也明令禁止“违规补课”,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知法犯法?教育部发布的减负规定是否真的只是一个笑话?望书记查证。 此致敬礼!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部分家长的热切期望和强烈要求,学校在征得学生及家长自愿并签字同意情况下,在下午正常放学后(5:30――6:40)及周六放休期间,面向全体学生,开放校园和教室,允许非毕业年级学生在教室上自习,同时年级组安排相关教师来学校、进教室为学生辅导和答疑。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均按照校历安排正常进行,节假日放假能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和规定贯彻落实。 欢迎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靖远县五合乡村民,五合乡109国道沿街路面有些菜贩、瓜贩的大小车辆随意停放摆摊,垃圾乱扔。直接影响行人出行方便、路面交通安全及周边商铺营业。望领导予以治理。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网友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对于109线商贩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现象,已责成五合乡政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针对109国道两侧占道经营问题,已经向沿街商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不得占道经营,并及时邀请上级部门对私搭乱建现象进行了整治。 2、针对109国道两侧卫生“脏、乱、差”问题,已经安排多名清洁人员,定期对道路垃圾进行清扫拉运,并多次组织开展了卫生集中整治和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后,五合乡政府将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109国道两侧的管理力度,加强巡视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发现新的违法建设及时拆除,力争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欢迎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冒昧的打扰您了,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会宁郭城驿镇至定西量诙涡藿ǘ豆返南钅克捣ㄊ欠袷羰担亢问笨そㄉ瑁空舛温吩缫丫评貌豢傲耍衷诨旧隙济挥芯馓趼返目驮税喑盗耍费叵叩木用癯鲂写戳思蟮牟槐悖∨问榧悄芨杌匦拧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郭城至f口公路沿关川河而行,是关川河峡谷对外的主要联系通道,也是会宁县通往定西的一条重要通道。涉及会宁县郭城驿镇、头寨子镇、定西安定区鲁家沟镇、f口镇及20多个行政村,受益人口约12万人。路线全长78.4公里,其中会宁境内42.7公里,定西境内35.7公里。2004年由白银公路总段对全段进行了改建。由于车流量太大,超载车辆太多,使公路长期在超负荷状态下运行,对公路产生极大破坏,形成全段路基沉陷,路面破裂,多处桥梁严重受损,近年来虽多次维修但无济于事,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 2015年,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开展后,将郭f公路列为普通省道209线共和至九寨沟公路郭城驿至f口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目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文物保护方案、压覆矿调查报告、节能调查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完成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正在上报省环保厅进行审查;规划选址方案已上报省建设厅,近期批复;土地预审用地说明已完成,近期上报省国土厅进行审查批复。 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根据省市交通部门统一安排,对该公路先行铺筑试验段。目前,试验段已由白银市交通运输局白交发〔号批复,并于日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计划于日开标,近期开工建设。 欢迎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责编:张政、杨伊)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特别关注|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甘肃省合作医疗 医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