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两报告制度,审查组在多少天内完成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董事长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并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每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 重大事项包括:
(一)对外事项
1、各有关部门、人员来公司指导工作、洽谈业务。
2、需要外出或前往其它部门以及事务办理情况。
3、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
4、联络接待中,人员财物的支配。
5、涉及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内部事项
1、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和工作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失误、问题、隐患。
2、重大经营决策、技术改造、大宗采购行为。
3、财务收支情况、大宗借贷款项、公司融资及大宗信贷业务。
4、主要工作人员的聘用、任免、待遇、奖惩、辞退等情况。
5、各部门月度分析,即每月28日上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及下个月工作安排;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6、省、市、区各部门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领导任职的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发来的信件、通知、邀请函、邮件等。
7、影响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要求
上述情况发生后,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
1、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分三种: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2、重大事项报告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要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事后将办理情况向董事长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3、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各个主管领导。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4、属事前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包括该事项拟发生的时间、内容、申报事由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属事后报告的,报告内容应报告该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三、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报告董事长,凡重大事项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漏报或扩大(缩小)事态进行虚报以及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远安县人民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提高我院应急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全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安全运行,构建和谐平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收集体伤害、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3人以上或有1例死亡)、及必须动员多个科室力量抢救伤病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再逐级上报。
二、须上报的传染病,法定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属甲类管理的应2小时内,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由公共卫生科和医务科负责上报cdc、市卫生局。
三、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术前报告医务科和分管此项工作的院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需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现场,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医务科无法解决的立即报告院领导。
五、发生事故差错和纠纷时,立即报告医务科、保卫科和分管院领导。
六、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剧毒麻药和成批药品变质时,第一时间报告设备科、药剂科、保卫科及院领导。
七、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立即向医务科、保卫科报告。
八、病人死亡需尸体解剖时,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九、发生重大失窃、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时,立即向保卫科、院领导汇报,保卫科向公安部门、消防局等部门汇报。
十、医院保障系统发生问题,如全院停电、停水等事件时,要立即向设备科、总务科、院领导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十一、重大事件报告可采取当面、电话和书面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危及医疗安全等重大事项,要用最快最直接的方式报告。
十二、其他涉及病人、医院员工或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首先向各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十三、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院领导,不得推诿或隐瞒不报。
十四、不执行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法规者,上报卫生主管部门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三):2016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在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和纪委监察局全体同志,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上级纪委和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今年,我们按照上级纪委工作部署,结合汝南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使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进展,有效落实。
(一)创造性地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首先,认真落实了“四书一谈”制度。重点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实施“四书一谈”制度,并按照分级监督的原则,将“四书一谈”制度延伸到村委和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今年,县纪委共对*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发出情况“说明书”,对*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个乡科级党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全年共下发了“提醒通知书”*份,“督查通知书”*份,共对*名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切实达到了超前防范、教育保护的目的。其次,全面推行了廉政承诺制度。采取面对面承诺,全方位公开的办法,县委四大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自上而下实施廉政承诺。提高了干部自我约束意识,加强了群众监督。第三,创造性地抓好了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为使基层党员干部切实适应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今年,我们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重点来抓。一是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从形式上、内容上、管理上对廉政档案进一步规范。二是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时间、内容、方式、审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操作、易落实,切实加强了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第四,着力解决乡镇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巩固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和中小学校招待费成果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招待费实行“一刀切”,出台了《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关于狠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歪风的若干规定》又制定了补充规定,必须事前报告县委廉自办,接受组织监督,事后对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存入廉政档案;针对部分乡镇领导干部“走读”以及一些党员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甚至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现象,结合汝南实际,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实行了领导干部外出活动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双休日、节假日活动记实制度、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等四项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年,我们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起,其中大要案*起;处理党员干部*人,撤职以上重处分*人。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的成功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们查案工作中着重强化了质量监督。为保证办案质量,在进一步完善办案纪律十不准的基础上,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条办案纪律和*项内部监督制度。又明确了关于在实施“两规”、“两指”过程中的纪律规定,实行了错案追究制度,由案管室和干部室对每起案件跟踪监督。同时,对一些重大案件,通过案情通报、公开暴光等形式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促进了整体办案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我们在强化案件质量监督方面的做法受到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狠抓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今年我们将纠风工作作为转变作风、重塑干部形象的切入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畴,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对教育系统实施了“八项制度和“五条禁令”。对全县*所中学*所小学的检查中,共查出中小学乱收费案件*起,涉及费用*万元,清退违纪违规收费*万元,党政纪处理*人。二是切实纠正了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汝南县*年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围绕群众“看病难”“用药难”的难题,制定了汝南县卫生系统“六项制度”和医务人员“六个不准”。三是进一步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层层签订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纠正违反政策向农民集资、摊派问题,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提前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村级、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制度。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今年查处*起加重农民负担案件,及时给予了处理。四是进一步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今年共组织路风检查*次,查处公路“三乱”案件*起,党政纪处理*人,组织处理*人,责任追究*人,没收违规收费面包车*辆,受理群众举报*起,反馈率*%。有效遏制了公路“三乱”反弹势头。五是认真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开展了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检查,积极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招生工作、殡葬改革、三项资金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执法监察工作,使以法行政、规范行政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年,我们以制权、管钱和规范行政行为为核心,深化改革,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一是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了县直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村帐乡镇管,财务集中核算,人员统一管理,部分乡镇实行村级会计委派制度。二是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清理出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项,审核事项*项,核准事项*项,备案事项*项,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项,合并*项。为*年将全面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制定了《汝南县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管理入手,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加强采购票据的控制,加大了政府采购检查工作力度。今年,全县共纳入采购金额*多万元,节支金额达*多万元。四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及时、全面的原则,在抓好规范性公开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基层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行点题公开,达到群众满意的公开实效,深化了民主监督。
(五)、加大了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力度。今年,我们将整治企业经营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制定了《大力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的决定》和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在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会同审计、物价、财政等部门联合行动,组成*个检查组,对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组织全面检查,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大、问题多的*个单位进行重点清理检查。三是对在检查和举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今年,共查处扰乱经济发展环境案件*起,处理*人,其中有*名相关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和评议代表*多名,对县定*多家单位和省定*个重点部门进行监督和评议。实施社会监督以来,发现行风问题*条,受理案件*件,均进行了认真解决和处理。促进了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切实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首先,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委、政府各部门。制定下发了汝廉责[*]*号《汝南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工作意见》,并专题召开了任务分解会,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个方面的*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具体要求和各负责部门,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要求更加详实。其次,实行督导责任制度。县纪委制定了《关于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督导责任制的意见》,将乡镇、县直单位分为*个督导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包区、包片,科室包乡镇定期不定期督导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整体推进。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今年,结合纠风、查案、廉洁自律和防治非典工作,共有*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严格的责任追究,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三、立足职能优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下访工作力度。纪委机关实行全员调研,定期不定期下乡入村,体察民情,定期召开碰头会,将基层存在的问题归类整理,区别轻重缓急、个性共性,认真加以解决。今年,县纪委共摸排信访问题*多个,就地解决*多个,制定整改计划逐步解决*多个,有效解决了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实际问题。二是针对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缺乏责任意识,更缺乏紧迫感等情况,我们出台了《关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排查群众困难,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等等,用制度固定下来,强化了责任,明确了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加大执纪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共立案查处*起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连续查处了*起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欺压群众的行为,处理公安干警*人,其中留党察看*人,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人,*名所长、副所长、指导员被免职,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另外,进一步加大了对经济发展环境的力度,凡发现行业不正之风,侵犯群众利益,欺民、扰民、与民争利行为立即查处。今年,我们查处向群众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起,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为了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今年重点抓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首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集中开展了建立学习型机关活动,切实提高了机关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其次,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体系。实行了以目标责任量化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绩、百分量化评估制度,并与纪检监察干部的晋职、晋级、任用挂钩。特别是在纪委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通过政绩评估对不适合该岗位的进行调整,不断达到岗责统一、岗位能相符。第三,强化了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了机关管理、案件质量跟踪等各项内部监督制度。受到了上级纪委的充分肯定。第四,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今年,坚持办好“三班一会”。即:办好为期*天的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为期*周的乡镇纪委副书记培训班、为期*天的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培训班,开好每月的*日召开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例会。通过培训和例会,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使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上水平。
五、积极做好县委安排的中心工作
(一)、围绕经济建设认真做好东西和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按照县委分工,作为东西和作、民营经济的主要负责人,我认真做到履行职责、把握重点、立足服务、注重效果。在东西和作方面,以招引资为重点,以项目为突破口,在东西和作会上,全县共签约总投资**万元。目前,已达成投产项目*个、在建项目*个。在等项目*个,落实总投资**万元,落实引资**万元,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和*%。四川五粮液、青岛“双星”、许昌“山花”、潜江面粉厂等知名企业相继落户汝南。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上,一是制定鼓励政策。出台了大力发展相继民营经济的*条鼓励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保证。二是创造宽松环境。成立了民营经济投诉中心,推行了检查收费许可证制度、挂牌保护制度、企业*天安静生产日制度、行风评议制度,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三是提供服务。成立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民营企业主座谈会,帮民营企业出主意、解疑难,设立民营经济局,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引导健康发展,注重抓大、抓重点、抓导向,引导民营经济向一、二产业转移,向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充分激活民间资本,使民营经济逐渐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止目前,我县个体工户已发展到*户,注册资金*万元,从业人员**人,民营企业*家,注册资本*.*亿元。
(二)、尽职尽责地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在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的同时,主持制定了《关于严肃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全方位的防治非典工作效能监察,重点检查干部到岗情况,抗击非典组织情况,防治非典工作采取的措施以及上级部署的抗击非典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及卫生、公安、交通、教育等重点部门进行重点监察。先后对行动不力的*个乡镇和*个县直单位提出警告,对*名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对违反防治非典工作纪律的*名党政干部及有关单位领导进行了纪律处分。促进了全县抗击非典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同时,组织印制非典防治知识手册**册,免费赠送给广大农民群众,为普及防治非典知识起到了较好作用。同时,为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在外务工,我安排下访工作队、各乡镇纪委对全县在外务工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三夏生产有困难的,联系收割机帮助收麦,对*户特别困难的免费收麦。切实解决了困难农户的燃眉之急。
(三)、扎扎实实做好包村富民工作。在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的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扎实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创造性地抓好了包村富民联系点。按照县委安排联系和孝镇,分包黄寨村。立足实际,努力培养村民脱贫致富的信念,树立村干部干事创业精神,逐步将黄寨村引导到以集体经济带动个体经济、以个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的强村富民道路上来。采取典型引路、重点扶持、全方位服务的办法,逐步使蔬菜大棚从零开始发展到目前的*多座;养牛基地的建设已初具规模,管理技术日臻成熟,发展势头良好;村民的高效农业意识逐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家庭养殖业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为给黄寨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省纪委、省交通厅的有关领导,协调*余万元资金,完成柏油路村村通。
六、努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
一年来,我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理论知识,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特别是成为先进典型后,不仅工作上压力大,(
总之,我本人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县委及其班子成员的支持下,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回顾起来,也存在诸多不足。我感到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系统,对新形势下经济工作、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探索还不够,工作上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这些都有待于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取得令群众和组织满意的工作实绩。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四):201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1篇: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的人员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二、报告内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的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车辆的情况;
(二)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四)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五)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七)本人自行参加社会团体以及在其中兼职的情况;
(八)本人出书、自行接受传播媒体宣传本人事迹的情况;
(九)本人、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十)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情况;
(十一)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十二)本人认为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一)党办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按照有关规定应事前请示批准或报告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可以事前请示,但在事后应将执行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一次报告。对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在7日内答复报告人,并做好答复记录。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应由本人按要求如实填报。因特殊原因没有填报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报告表的填写,要具体明确。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务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
四、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五、报告要求
(一)报告人应按时、如实地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核、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报告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或不如实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告人报告时应说明有关事项的时间、地点、资金来源及处理方法等主要内容。
(四)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上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领导班子内部或本单位内部予以公开。
(五)党政办公室建立健全受理报告的登记、答复、审查等有关制度,明确受理报告的程序和方法,负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的印制、发放、汇总等工作。
(六)党办要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作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xx年xx月xx日
第2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党委、政府作出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3)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
(4)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情况,以及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乡镇、街道、村(居)、各单位综治办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下发调处、整改通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治安形势分析制度
县(区)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分析一次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工作例会制度
各级综治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查找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群防群治队伍职责
群防群治队伍主要担负治安防范任务。具体职责分别是:
社区保安队伍担负社区治安巡逻、受聘单位门卫值守等任务。
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和卡口堵截、检查、守候工作,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治安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
综治特派员负责督促所驻地区、单位和社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
治安志愿者参与维护治安秩序、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和有劣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及基层创安等工作。
看楼护院队伍担负楼院值班巡防、维护楼院安全等工作。
群防群治队伍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一票否决制度
(1)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单位,有权向县综治委提出书面建议。
(2)因领导工作失误,造成矛盾激化,发生大规模游行,集体越级上访,罢工罢课,群体性的械斗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特大案件、特大事故,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恶劣的。
(4)存在火险、盗险、爆炸险、倒塌险等重大隐患,经提出整改建议无改进发生重特大事件或事故的。
(5)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内部单位多次发案或发案虽少但损失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发生重大案事件和特大事故,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加重处罚。
(7)对被否决的单位,需写出属实可靠的书面报告,提出否决理由。【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
(8)对被否决的单位和个人,乡镇综治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帮助整改,及时报县综治委。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综治委的领导下,受乡镇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业务指导的群众性组织,负责做好本村的民事调解工作。
(1)调解一般民事纠纷,预防矛盾激化,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落实各方面预防措施,充分发挥调解员和民调小组的作用。
(3)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争做合格公民。
(4)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原则,八项程序和五大纪律,依法办事。
(5)积极参加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职责
治保会是在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和村综治委的领导下,由公安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的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负责治安防范工作。
(1)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
(2)依靠发动群众,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组织群众联防联治,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活动。
(3)掌握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现实表现,经济状况,社会关系及交往,对列管人员进行帮教。
(4)发动群众做好护村、护院、护林、护路、护水电设备工作。
(5)维护公共秩序,加强治安管理,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工作。
通报讲评制度
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综治工作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通报讲评,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检查督办制度
经常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领导同志的批示和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1)根据乡(镇)综治委年初与辖区单位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每半年抽查一次,年终组织考查验收。
(2)提请党委、政府和综治委对完成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因领导失职、失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的重大案事件要及时查究,对发生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4)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收集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按程序报上级核实表彰。
(5)因领导不重视,治安秩序长期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经多次查究无效,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政治的、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手段予以处罚。
乡镇综治副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本地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2)协助治安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
(3)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建立严格的检查、评比和产奖惩制度。
(4)妥善处理在本辖区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事件,把工作的基本点落实在齐抓共管上。
(5)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7)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8)实行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的执行情况,认真查究发生的重大事件的有关责任人。
第3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
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
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第4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及时准确地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对于全面解决矛盾,推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1、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各种上访事件;敏感热点问题的重大紧急事件或虽有少数人员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事件;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破坏公私财物造成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以及其他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2、重大工作、重要活动、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主要包括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承办的本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带有全区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对全区有一定影响的大型活动;由工作引发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问题及重要社情民意;我局召开的需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
3、外出离岗。各科室负责人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及其他原因离岗的(区境以外)。
4、接待接访。上级有关领导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区以上新闻媒体到我局进行采访的。
5、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
6、其它情况。不属于上述范围,但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情况和问题等。
二、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
重大事项报告要确保第一时间报送,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1、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半小时内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局领导,事态进展情况要随时报告,最终结果要及时上报。
2、外出、离岗要提前1-2天书面或口头报告局领导,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做好登记。
3、中央、省、市、区及局内重大决策出台后,各科室要多层次、多渠道(三、大事报告程序
1、出现大事要及时报主管jú长,主管jú长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jú长阅批;特殊紧急的情况可先报jú长。
2、科室负责人离岗要向主管jú长请假,副jú长离岗要向jú长请假。
3、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各科室将完成情况报办公室。
四、责任认定与追究
1、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故意隐瞒真相瞒报、谎报、少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少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公职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先请假,擅自外出离岗,给予当事人口头批评;造成工作延误,产生消极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由于工作延误,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损失的,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或撤职处分,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给予责任科室通报批评,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给予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5篇: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通常具有动态性,其发生和变化与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受时间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对"一府两院"报告重大事项,地方人大常委会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报告重大事项的方式可分为即时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和定期报告等几种。
(一)即时报告。对一些与社会生活有密切关系、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事情,或涉及政策和政府行为的变化调整等,人大常委会必须要求"一府两院"主动、迅速、及时地向人大报告。这样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查了解政府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必要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避免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公共事业服务价格标准调整,各种社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调整等,就应在方案出台前依照规定迅速报告人大常委会。
需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一般时间性强,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在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必须明确界定需要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的类别,严格规定报告的时间。
(二)会议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的议程主要是依法集体行使各项职权,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一府两院"可以根据常委会的要求,直接向最近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新近发生的重大事项。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附件和参阅材料,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到会作说明,回答询问。
(三)定期报告。根据《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因此,必须严格要求政府分别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另外,人大常委会还可要求政府就每年财政预算变更或调整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报告,以利于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或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6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现任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
二、报告事项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出国(境)定居、探亲、考察、旅游、自费留学,及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
3、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出租、调换、修建房子和转让宅基地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5、本人及家庭成员接受数额较大的馈赠、继承遗产等;
6、本人及家庭成员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买卖股票的;
7、子女上大、中专院校读书的;
8、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一年来的收入情况;
10、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的情况;
11、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凡有上述情况的村干部,必须在村党支部内通报情况,并填报《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和《村干部个人收入申请表》,并将报告表申报表寄存乡纪委。
四、报告要求
每一位村干部都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填报一次,实事求是地报告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属于可预见的,要事前报告,属于不可预见的,事后必须及进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报告的监督检查
接受和配合乡纪委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报告情况要进行认真登记、归档。对无故不报或虚报、假报的,要批评教育,构成违纪又不如实报告的要从重处理;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列为村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检查和工作述职的内容。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五):2015请示报告制度
第1篇: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请示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误办、不漏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市局下设基层处各类请示报告事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处请示报告制度一般包括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业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章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五条党员向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3、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4、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方法: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采用口头或书面汇报形式,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3、党员发现自己在思想、工作上出现问题和情况,可以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4、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三)党支部、党小组要落实好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注重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要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党小组向党支部的请示报告: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情况;
2、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3、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4、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和今后的计划打算;
5、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支部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6、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第七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一)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二)党支部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三)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业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第八条业务工作根据分管职责和权限,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一般程序内容为:科室工作人员向科长,所(站)工作人员向所(站)长,科长向处分管领导,所(站)长向处分管领导,处分管领导向处长,处长向市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一)科室工作人员向科长,所(站)工作人员向所(站)长请示、报告的事项:
1、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
3、病假或事假;
4、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科长向处分管领导,所(站)长向处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
1、阶段性工作情况;
2、阶段性工作计划;
3、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4、本科室、所、站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5、涉及其他科室、所、站,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
6、病假或事假;
7、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处分管领导向处长请示、报告的事项:
1、分管业务工作近期开展情况,相关计划和建议;
2、分管科室、所、站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领导交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4、分管工作中需要其他处领导协助或协调的事情;
5、病假或事假;
6、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四)处长向市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
1、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及指示精神的情况;
2、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开展情况;
3、单位对外执法和内部管理工作中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4、领导交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5、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其处理;
6、病假或事假;
7、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第九条除发生以下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一)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请示、报告按正常程序不能进行的;
(二)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
(三)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
(四)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
(五)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因上一级领导不在或确有突发紧急情况而需要越级上报的,汇报人应于事后向分管领导作出说明。
对于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在办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条部门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处领导在请示报告工作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所要汇报的事项研究透、弄清楚、讲明白,同时提出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参考。对于重要事项,应根据是否必要,写出书面请示报告,交领导审批。
凡属请示的问题,在领导未批复前,汇报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行事;如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请示,应在妥善处理或解决后,及时向领导报告。
对领导已经作出的处理决定,汇报单位或个人要及时进行布置落实,提高办事效率,力戒扯皮空谈。
第四章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处长、书记外出,应事先征得市局分管领导同意。其他处领导外出,应事先征得处长同意,再由处长向分管领导报批。各科室负责人、各所(站)负责人外出,须经处分管领导同意;外出时间如在三天以上,须同时经处长同意。职工外出,应事先经过科室或所(站)负责人同意;外出时间如在三天以上,须同时报处长批准。
第十二条所有外出人员应将外出时间、地点和期限告知处综合科,同时将个人手头业务工作安排妥当,保证个人离岗期间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外出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向相应分管领导请示并经批准同意,且外出回来后须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如因公事外出,返回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应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第十五条干部职工未经请示批准私自外出或无故逾期不归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警告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每位干部职工都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不擅自作主。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负责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船舶检验)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请示报告制度
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一)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二、重要信息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三、重要活动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第3篇:请示报告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务员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综合办公室、中队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综合办公室、中队负责人解决和决定。
应当请示汇报的事项:
1、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情况。
2、一定时期内分管工作及某项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计划和措施。
3、由综合办公室、中队组织承办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4、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的意见。
5、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承办工作的动态等。
6、非主管部门要求支持、配合、联合开展工作需向大队长请示。
7、大队长外出时,由大队长委托副大队长(副大队长不在时委托其他人员)临时主持工作。大队长返回后,临时负责人应及时汇报主持工作期间的重
8、执法人员代表水上大队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除会议期间对涉及决策的重大问题及时联系请示以外,会后要向大队领导全面汇报会议主要内容,对需要水上大队办理的事项应提出具体意见,及时向分管的大队领导请示汇报。
9、执法人员出差或开展专项、重要执法活动返回后,应及时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办理的主要事项情况,重要工作应写出文字汇报材料。
10、遇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或其他具有保密必要的敏感性事件,在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前,需征得大队长同意,并严格遵循逐级请示汇报的原则,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二、请示汇报的一般程序
一般情况下,应当逐级请示或汇报工作,避免越级请示或多头请示。安排布置工作也逐级进行。
遇特殊情况需越级请示汇报或安排工作,事后要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向领导提建议、意见和交流思想不受越级限制。
下级请示汇报本人权限不能解决和决定的事项,应及时逐级向上级反映,直至所请示事项有明确的答复。
综合办公室、中队执法人员向本科室、中队负责人请示报告工作;综合办公室主任、中队长向分管工作的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副大队长向大队长请示汇报工作。
三、请示汇报的特殊情况处理
在下列情况下,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毕后再请示汇报:
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等急需处理、处置的;
2、时间紧急又无法联系上直接主管领导的;
3、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的。
如遇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或大队长外出,请示汇报人应立即向主持工作的同志请示报告,并按指令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该请示人汇报。
四、请示汇报的注意事项
1、请示汇报事项应当属于确有必要,既不能隐瞒不报,也不能大事小事皆报。
2、请示汇报人要认真准备,请示报告人要将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认真整理,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请示报告。
3、请示汇报要实事求是,正确反映客观实事,不哗众取宠,所提建议要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到切实可行。
4、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各级领导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给予答复解决;对一时答复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给予答复;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尽快向上级请示转达。
请示的问题要主动向请示人全面客观地汇报相关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因请示汇报情况失实造成领导决策失误的,追究请示汇报人员的责任;因决策导致失误的,由决策人承担责任。
大队的每一名执法人员均应遵守请示汇报的有关规定,如因请示汇报不当而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公务员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4篇: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增强党性,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置个人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凡个人重大事项,应主动、自觉、及时地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2、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修建、出租、买卖私房、公费装修住房情况;
(2)本人在经济实体中应聘兼职情况;
(3)配偶、子女招工、参军、调动情况;
(4)配偶、子女出国定居及有关情况;
(5)在国内各种会议、喜庆、鉴定等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券和贵重礼物情况;
(6)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8)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9)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10)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1)本人认为有必要及时陈述申请和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3、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缩小和扩大事实,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一律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事项、理由、办理方式、规模和有关的政策依据,报告人对所报告的事实负全面责任。
4、凡请示报告必须由局有关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副处以上党员干部,上报市委组织部;其它党员干部,上报局党委,对有批复的事项,报告人应在问题处理后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汇报,经局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或局党委。
5、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列入报告违反本制度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教育、通报批评;构成严重违纪者,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究。
6、在职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按市里有关要求上报,其他党员干部请示报告由局党委负责受理,并严格规定程序办事,负责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5篇:请示报告制度
为强化局党委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局党委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向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请示、报告工作。
第二条局党委向上级请示事项包括: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重要工作的落实意见和推进措施;重大活动的举办;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干部的推荐、任免、奖励和处分;局班子成员出国(境)情况;其他需要向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请示的事项。
第三条局党委向上级报告事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对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的落实办理情况;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局年度工作情况;其他需要向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报告的事项。
第四条局党委应及时受理下属单位和科室的请示、报告。受理范围包括:下属单位和科室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的方案、计划及推进措施、工作进度;突发性事件或重大事故等。
第五条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不定期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局党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分管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要活动的调研、督查和落实情况;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干部思想动态;重大事项和突发性事件;按照局主要负责人要求,需要专题汇报的工作情况等。
第六条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局党委参加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会后应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重要情况应通过一定方式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
第七条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离开本市,或到基层参加时间较长的调研活动,应事前向局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外出工作结束后,要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不按照本制度执行的,局党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6篇:请示报告制度
1、有关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内部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或报告。
2、请示、报告实行逐级负责制,即: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县委分管书记、书记请示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例外)。3、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因公需要离开办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工作情况;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涉及其他科室、有关部委办局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误;因事请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时期办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县委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乡镇和县直部门请示办公室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办公室协助办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办公室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发布文电;人事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较大财务开支事项和办公室经费开支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6、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请示、报告不能进行的;县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7、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六):2015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1篇:廉洁从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从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以来,市局多次认真组织学习《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自己也经常挤用时间选读报刊杂志上刊载的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现对照廉洁从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奋斗目标,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我们每一个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思想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结合社会实际,我更加认识到反腐败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廉洁从政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和学习文件上,应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这次干部廉洁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使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干部廉洁从政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防腐倡廉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经之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在我国新形势下推进社会发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须性。把依法、廉洁从政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上心入脑,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把自查自工作纠落到实处。
二、遵守纪律,廉洁从政。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干部纪律,工作纪律,加强干部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从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自禁不止,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作风。做到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上对得起领导要求,下不愧百姓期望,休息时间只参与法律和道德允许的正常活动。深刻反省自己,作为一个基层干部,必须做到两袖清风,操守如玉,清清白白做人,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争做一名优秀的土地管理卫士!
三、勤政为民,爱岗敬业。
提高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和推进科学及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依法从政、依法管理土地的能力,把土地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发展社会经济为落脚点,切实加强廉洁勤政建设,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贯穿于勤政为民之中,勤政廉政并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抓好两个落实,同时要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和业绩。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良作风,做到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爱岗敬业精神。
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利益观,改变无功便是徳的工作理念,转变干部作风和工作作风,发扬革命时期的吃苦耐劳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勤政为民活动。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反对工作平庸,不求进取,畏首畏尾,固步自封,不劳求安的享乐主义。倡导开拓创新,敢打敢拼,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工作干劲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当前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土地征收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
1、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有时为了忙于具体工作,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够,影响了工作和思想上的进步。
2、工作上存在自私自利,麻木不仁的思想,主要表现在注重自己的工作,对别人的事情显得麻木不仁,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不够深刻,在深入群众调查工作上也不够尽职尽责,有时工作做的不顺畅,导致工作上与群众要求不相适应,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在团结同志方面存在不主动,不敢说真话,硬话,在帮助同志进步方面有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观点及二耳不闻不问的态度。
4、纪律上不严格要求自己,上班时间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六、整改措施及下不打算
通过政风行风的学习和评论,使自己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找出了平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争对这些问题我已着了全面系统的自我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整改,现拟定整改措施如下;
1、从政治理论入手,廉洁从政,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学用结合,接受群众教育,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为适应反腐倡廉需要,随时用反面教材警示自己,服务于民。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摆正服务位置,以为人民工作为荣,挤时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对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等新生事物的学习,努力充实自己。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我们必须依法从政,反腐倡廉,把征地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事前宣传,事中落实,事后检查。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用廉洁从政的尺子检验我们的征地工作。
3、转变作风,踏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那种对待基层群众、门难、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面贯彻党的法制观念。执行干部纪律,本着对领导,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办事作风,坚持勤政为民。
4、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积极上进的态度,学习、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吃苦耐劳的精神顽强工作。在廉洁从政的前提下把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做的更好,用实际行动来完成中心征地工作,将自己的一生贡献给脚下的这片黑土地。
第2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税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行评活动,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思想境界得到
升华,工作作风得到改进。现将我个人的认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我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认识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积极参加分局开展的行评活动,学习了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阅读了一批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书籍,对照检查了自己的行为,深挖根源剖析了自己的思想,个人认识大有提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行风建设须以人为本。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的作风,是其内在精神、整体素质、政治倾向、纪律规范的综合体现和反映。单位的风气,是通过个人的作风体现出来的。个人作风直接影响单位的行风。一个单位,只要有一个人的作风低劣,单位的整体形象就会大打折扣,反映在人民群众的脑子里,就是这个单位的行风败坏。"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说的就是这个理。因此,抓行风,抓的就是人员素质。税务机关的政风行风,是每一个税务人员工作作风的集合体现。税务干部职工都有了好的精、气、神,税务机关的作风自然就会变好。因此,行风建设应以人为本,行风建设应从我做起。
第二点:行风建设无小事。我们的党已经认识到:作风建设不仅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更关系党和人民的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并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没有好的行风,经济建设也是搞不好的。同理,税务机关没有好的税风税纪,税制改革就会成为空谈。因此,只重视经济建设,不重视作风建设,只重视业务管理,不重视队伍建设,是很危险的。税务干部不仅要把税收好,更要把人做好,而且,好的行风,在一桩一件的小事上就能体现出来。
第三点:行风建设应长抓不懈。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了很多次,但各行各业的风气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群众的意见仍然很大,要求对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整风的呼声仍然很高,说明以前多次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并没取得真正的实效。原其原因,一是每次行风评议活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的素质问题,毕竟提高全民素质非一日之功;二是是许多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缺乏长效机制,缺乏日常评议机制。把行风评议活动当作"一次性活动"、"阶段性活动",为避风头而开展活动,为争名次而开展活动,活动一了,行风坏了。
二、本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在分局主要负责****、****、***等岗位工作,对内服务于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外服务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既有务实工作,又有务虚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领导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自身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学风不端正。认为自己是业务老手,放松了业务学习,导致没有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认为自己是"计算机能手",放松了信息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在省局、市局不断推出网络申报、网络扣税、网络发票、税控收款等一系列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后,专业知识没有及时跟上,作为一名信息管理员,技术上经常捉襟见肘;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不关注社会民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导致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够彻底,没有发挥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奉献精神不强。没有充分发扬"不讲条件、不讲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的"三不精神",在工作当中,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有"事做多了,挨的批评也多,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做事不积极,不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整体执行力。
3、文明服务不到位。纳税人来分局找本人办事,基本上只能做到公事公办,缺乏热情,缺少关心,缺乏"售后服务"。很少主动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很少主动地将纳税人的权利告知对方,很少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民服务。下到纳税户中,主要是检查企业的税收情况,发现纳税申报错,对企业办税员批评得多,辅导得少,只关心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很少关心企业的生存大计、发展困难等问题。
4、帮助同志不热情。一些同志找我寻求业务帮助或技术支持,找的次数多了,有不耐烦的情绪,就会说"网上有,书上也有,自己查去",影响了同志间的协作性。有时候因一些同志提出的问题比较简单,就会说"这么简单的事都不会么",损伤了同志的自尊,影响了同志间的共事关系。
5、履行职责有待加强。作为一名监督员,有时会做"老好人",对少数同志没有遵守税风税纪的行为没有当面及时制止,没有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向分局提出处理建议,从而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1、缺乏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党员,思想上退步,公仆意识不浓,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税务人员,认识上没有提高,服务意识不浓,淡忘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
2、缺乏大局意识。没有弄通弄懂税务机关乃至每名干部的生存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从一定高度上认识到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就是损害税务机关的利益,损害人民的利益就是损害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3、缺乏创新意识。没有进取精神,工作上就事论事,疲于应付,在落实上打了折扣。工作中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更不求创新,只出"产品",不出"精品"。
四、我的整改措施
1、树立正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加强学习。一是广度学习: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纪律规定,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二是深度学习,既要学习历史知识,以史为鉴,也要认真了解国内国际时事,与时俱进;三是精度学习,不仅要写心得体会,做学习笔记,还要注重提炼知识点,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3、接受批评。全方位、多途径剖析自己思想上的误区、行动上的偏差。一是向组织靠拢,向组织交心,交出自己的思想根源,让组织为自己指明方向;二是向同志靠近,和同事谈心,让他们指出自己的缺点;三是深入到纳税人当中去,和纳税人换心,了解他们的难处和需求,让他们指出自己工作中的问题。
4、自觉行动。自觉将分局制定的和个人自拟的整改计划变成实际行动。在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校正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对待一人一物,从一点一滴做起,确保每时每刻办理每件事都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第3篇: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5月份督查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泸溪县商务局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表】
2、认真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专题办公会、各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作风建设教育,不断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干事氛围。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用情感管心,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
二、主要成效
1、突出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按照《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办发〔2015〕27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违反公务用车超编审批、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现象。,强化了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2、突出整治秘书配备方面的问题:根据湘群组发201545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清理工作,我局没有以设立联络员为名,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等问题。
3、突出整治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频繁出席社会活动现象;没有通过参加任何活动庆典收受邀请费、酬劳费及礼品礼金等问题。
4、突出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违规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的现象();没有违规收取社会组织给予的报酬、补贴;没有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突出整治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办公室公房6间,平均三人一间办公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治不到位现象;没有滥建、巧借名目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没有违规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6、突出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情况;没有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中餐饮酒等情况。
7、突出整治公款接待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务宴请标准超高、陪客过多现象;不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无客自请等现象;不存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8、突出整治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没有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现象;没有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现象;没有以借调为名,长期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现象;没有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现象。
9、突出整治人情宴请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人情宴请报告制度;没有干部职工操办中央和省、州、县委明令禁止的人情宴请行为;没有在未报告或在报告未批准的情况下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不存在借人情宴请大肆敛财的现象。
10、突出整治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我局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没有"软、
弱、散"整顿不力现象;严格开展进村级场所"清零"工程;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大方热情,执法过程中没有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巩固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继续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看整治是否实现、整问题是否反弹、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群众对整治成果是否满意。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立足于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时刻在思想认识上和作风建设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个一律"纳进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的泸溪商务。
第4篇: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市纪委督导检查组:
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枣纪办发电201529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全文学习,并下发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枣牧发[号),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目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8月30日上午,全文学习了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使廉洁从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
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公款组织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新的提升
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和"勤俭节约在机关"活动,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扎实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签订了机关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公务饮酒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饮酒的管理规定。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记录,严格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切实加强审批窗口效能建设。上半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市电台"市民热线"、省局"阳光政务热线"等民生栏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共解决热点、难题问题32个,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我局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绝不姑息,确保了局机关风清气正、清正廉洁。
虽然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市纪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个别同志认为自己无职无权,没有机会腐败,经常被动应付,放弃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个别同志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在日常办公中存在"常流水"、"常明灯"等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加快全市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第5篇:发展党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摸底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镇共发展党员5名。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等文件精神,整项工作已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轨道。镇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了发展党员必备程序和规范必备材料。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重点解决党员队伍性别、年龄结构等问题
在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程序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三凤镇2015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二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
(二)严把入口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全镇各党支部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异地发展党员现象。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发展党员"三推荐两预审一回避"制度。对将要发展的入党积分子,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报到镇党委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录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经支委会研究,培养考察1年以上合格拟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张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审查,再集中公示7天。经过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镇党委派员(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决定。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各个环节,党委均进行了党委会研究,合理分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各党支部全程参与,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
(三)加强培训指导,从严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一是镇党委加强了党务培训力度,在2015年集中开展了2次全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大学生村官)集中组织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和《掌握"五大流程"规范"九个材料"》及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提高了全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为各支部选优配齐了党建指导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讨论等具体环节,各相关党建指导员均参与指导,确保了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结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材料、各阶段公示情况登记表及票决汇总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发展党员工作必备材料齐备规范。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然存在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二是从发展结构来看在发展对象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及一线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部分预备期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镇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会,听取了有关人员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汇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安排,组成由党务副书记牵头,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明确提出包片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一定要以大局为重,从村党员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为重,认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切实把发展党员迎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加大党务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培训使全镇党务干部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明白人。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建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等的相关人员严格问责。
第6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汉锌纪字〔2015〕2号文件要求,本人严格依据文件精神并充分结合现阶段公司自上而下全面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我政治思想水平,认清"四风"之弊,查摆自身问题,力求在个人作风方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上级党政的重托和职工群众的信任转化为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的内在精神动力,切实团结带领铜矿公司干部职工艰苦奋斗,为实现和完成公司总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
任务,保持和创建燕子砭铜矿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在持续创新发展中进一步巩固好铜矿老基地,而奉献自己一份绵薄的力量。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认真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阶段的各项活动,研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
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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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县政字〔2017〕21号
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沧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沧县人民政府&&&&&&&&&&&&&&&&&&&&&&&&&&&&&&&&&&&日沧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沧县提供法治保障。&&&&二、任务措施按照省、市统一要求,2017年11月底前,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完成我县&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不断丰富公示载体,在以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为基本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微信平台、媒体报刊宣传册等载体创新公示形式。1.制度全覆盖。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省、市执法公示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各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予以公示,同时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全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汇总后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本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本部门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由各执法部门进行公示,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4)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并统一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1)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要统一使用经法制办备案的本系统执法文书样本,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3)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4.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5.创新公开方式。(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普遍运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及办公楼显示屏公示执法信息。(2)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媒体报纸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住建局、食药监局、公安局、环保局等执法内容较多的部门应积极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执法信息。(3)建立县政府的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归集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要设置搜索查询功能,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4)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1.修订完善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号),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制度及执法流程图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1)规范使用经省法制办备案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冀法[2016]19号)规范执法案卷,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罚缴分离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音像记录清单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3)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省统一要求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要制作不同执法类别的《音像记录规范演示视频片》作为音像记录的模板,指导下级行政执法部门顺利、有效开展音像记录。视频片报县政府法制办存档,供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参考。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要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5.强化记录实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1.健全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冀法〔2016〕15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2.落实审核主体。(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县编办、县法制办要积极与市编委办、市法制办联系,出台我县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的具体办法,明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的标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县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2)县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66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3.确定审核范围。(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5.细化审核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审核流程图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三、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4月-5月)1.制定方案。县政府法制办按照全省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县政府各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县法制办备案。2.动员部署。召开全县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培训提高。县法制办组织对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执法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三项制度组织推动和工作能力。(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年5月底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省、市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6月-7月)1.规范实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7年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2.优化提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四)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8月-9月)1.监督检查。县政府将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2.召开三项制度工作现场会,培树一批工作典型予以推广,做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创新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同时将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报市,争取在全市树立一批典型单位和个人。(五)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1月)1.总结报告。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7年10月底前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法制办。2.组织验收。2017年11月底前组织对各部门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并形成沧县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报告,报市政府法制办。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沧县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负责改革试点的具体日常工作。财政、编制部门负责推动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经费和人员保障。&&&&(二)抓创新求突破。县政府各部门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在推行三项制度方式、方法和结果上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和亮点工作,做到&普遍开花、遍地结果&。县政府将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三项制度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有突破的单位进行加分。&&&&(三)强化督促考核。县政府将组成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县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业务水平较高的三项制度工作联络人,县法制办将建立三项制度日常工作群。名单于4月2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附件:1.沧县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推行三项制度单位名单&&&&&&3.《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您现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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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标准格式
规章制度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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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格式】型材一基地结构格式标准 为规范使型材一基地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 现将规章制度编 撰格式标准规范如下一、 规章制度结构 1、构成项目 规章制度汇编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正文、附录。2、各项目含义 标题:应能概括整改规章制度最重要的内容。题目力求简洁,严 格控制在 15 字以内。如不能说明概括,可选择副标题概括表述。正文:正文是规章制度的主体部分,通常由序语、主要条款、实 施要求,三部分组成。附录:附录是对正文起补充作用的信息资料,可包括正文不便利 的表格、流程等,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工具或表格等。二、 规章制度格式编排 1、纸型及页边距 一律用 A4 纸打印, 页面分图文区和白边区两部分, 所有的文字、 表格、其他符号只能出现在图文区内。白边区的页边距为:上边距 2.5cm、下边距 2.5cm、左边距 3cm、右边距 3cm. 2、各部分的编排式样及字体字号 1) 、文头:封面顶部居中,3 号宋体,上下各空两行,规定内容 为&型材一基地(..)规章制度&。2) 、标题:2 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小 2 号宋体加粗, 紧挨正标题下居中, 文字前加破折号。3) 、 正文文字标题用 3 号宋体, 顶部居中排列, 上下各空一行; 正文文字用 4 号宋体,每起首空两格,单倍行距。4) 、正文文中标题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 ,4 号宋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 点。二级标题:标题符号为“ (一) ” ,与正文字体号码相同,独占行, 末尾不加标点符号。三级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 ” “1) 、 ” “ (1) 、 ” 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 可根据标题的长度确定是否独立行, 若独立行, 则末尾不使用标点。5) 、附录:项目名称为 4 号宋体,在正文后空两行顶格,内容编 排参考正文。3、表格 正文火附录中的表格一般包括表头和表体两部分。1) 、表头为:5 号黑体 2) 、表体为:5 号黑体,表格中的文字要注意居中对齐。4、页码 全文排印连续页码,页码位于下边距居中。三、注意事项 1、制度之间不能相互冲突,避免造成制度执行者执行困难; 2、奖罚条例描述必须清晰,准确,便于考核和操作; 3、 制度、 规范、 办法等必须标注撰写人及审核人, 审核人在前, 撰写人在后。型材一基地 2013 年 11 月 22 日
【规章制度标准格式】规章制度编写规定一、规章制度的内容构成 (一)内容构成 1、制度名称。2、制度正文。依次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术语定 义、主题内容、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实 施日期、解释权属、其他说明”十个部分的内容。3、制度附件。制度附件是制度的补充部分,与制度本 身具有同等效力。上述构成部分不是任何一项制度都必须包括的。具体一 项制度究竟应包括其中哪些内容,应该根据该项制度的对象 特征和制订该项制度的目的而确定。(二)规章制度的内容编排 当制度内容较少时,可直接以条的形式;当制度内容较 多的,应分章表述,其内容按以下要求编排1、 “制定目的、制定依据、术语定义、主题内容、适用范 围”等内容应可依次编排在第一章内,章题为“总则” ; 2、 “管理职责”可单设一章,也可在其它章内表述; 3、 “管理内容及要求”可视情况设若干章; 4、 “实施日期、解释权属、其他说明”等内容应编排在最1 后一章,章题为“附则” 。(三)内容层次的描述和编号 规章制度的内容一般可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目 六个层次。章内还可再分节,节以下再分条。每条下可分款、 项、目层次。除“款”以外,章、节、条、项、目均冠以数字, 分别以汉字或阿拉伯数字表示1、制度若设章时,每一章均应有标题,在同一制度内 以汉字排号,如“第一章、第二章……” ; 2、章内若设节时,每一节均应有标题,节在同一章内 以汉字排号,如“第一节、第二节……” ; 3、条在整个制度内以汉字排大流水号,如“第一条、第 二条……” ; 4、款是条的细分,为条下之“段” ,款不编号。5 、 项 在 条 内 以 括 号 内 汉 字 排 小 流 水 号 , 如( “ 一) 、 (二)……” ; 6、目在项下以阿拉伯数码排小流水号,如“1.、2.……” 。二、规章制度的编写要求 (一)制度名称编写要求 1、制度名称一般由作者、制度对象名称、制度种类三部 分组成。作者一律标明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 。制 度对象名称应使用规范术语,指明被规范对象的范围。制度种 类应接续在制度对象名称之后,必要时在其前后加注限定成份2 “基本” 、 “一般” 、 “暂行” 、 “试行” 、 “补充”等字样。如限定成份加注于制 度种类之后应用括号括入。如“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 。” 2、制度名称中除引用的法规、规章制度等名称需加书名 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3、制度对象名称过长时,在制度正文的叙述中可用简称, 但应在第一次出现时用括号加以说明。(二)制度正文编写要求 1、制定目的 主要说明制定制度的动机及所要实现的结果。该部分内 容应置于正文第一章的第一条。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 语“为 ……。” “为了……。” 2、制定依据 主要说明制定制度的前提和依据。构成依据的主要指有关 政策法规、上级指示以及公司管理上的客观需要与要求。该部 分内容可置于正文第一章的第二条,也可编写在第一条内。编 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根据(依照、依据)……。” 3、术语定义 指对制度对象或制度中创设的名术语的含义规定。3 该部分内容可单设一条,置于第一章“有关定义”内容之后, 也可分别编写在有关章、条内。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 语“……是……。” “本文所称……是指……。” 4、主题内容 简要说明该制度的主题内容。该部分内容应单设一条, 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规定了……。” 5、适用范围 主要规定制度的适用范围或应用领域。必要时,也可明 确规定不适用的范围和领域。该部分内容单设一条,编写时 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适用于……。” “本……适用于……,也适用于……。” “本……适用于……,……亦应(亦可)参照执行。” “本……不适用于……。” 6、管理职责 主要明确实施该项管理的主管和协作部门,以 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分工界限、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7、管理内容及要求 管理内容及要求是制度的主体部分,应详细规定该项管4 理活动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应达到的要求,采取的措施和办 法。编写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明确开展该项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必要 时辅以流程图; (2)明确每个程序中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责任部门、 职责权限划分、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和方法、工作目标、质 量与时限要求、检查与考核以及例外情况的处理; (3)明确该项管理活动所应形成的报告、记录格式、 签发手续、传递路线和保存期限。(4)对于内容复杂的制度,编写时,可按、组织、 协调、控制、检查、考核等基本职能排列,也可按管理事项 的逻辑或时间顺序列出若干章,分别进行叙述。8、实施日期 指对文件正式生效实施时间的规定。该部分内容应单设 一条,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解释权属 指对制度的解释和制度执行的监督具有专属权的规定。该部分内容应单设一条,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由公司……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10、其他说明 主要说明该制度与其他制度间的关系。说明时,应明确5 与之有关的其他制度是否同时有效、废止、还是部分废止。该部分内容可单设一条,也可编写在其他条内。(三)制度附件编写要求 制度中如需附件或附表时, 应在正文最后标注出附件 (附 表)顺序和名称,标识方法如下1、首先在正文结束后空出一行。2、另起一行,在空两格的位置上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 字标识 “附件” (附表)二字,并加全角冒号。3、在冒号后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字标识附件(附表) 名称,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当只有一个附件或附表时,直 接标识其名称;当有两个以上附件或附表时,应用阿拉伯数 字进行编号,在编号后加“.” ,然后依次标识附件或附表名称, 如名称过长需回行时,起始位置应与上一行相同。4 、附件或附表本身的要求( 1) 附件或附表中, 应用三号方正黑体简体字顶格标 识“附件”或“附表”字样,其位置在附件首页的左上角第一 行。当只有一个附件或附表时,应标识上“附件”或“附表” ; 当有两个以上附件或附表时, 应分别标注上“附件 1 ” 、 “附件 2”或“附表 1 ” 、 “附表 2 ” 。(2)附件(附表)的标题采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字;其他格式及要求原则上与正文一致;附表中的文字字体 及大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6 (3)附件及附表的页码与正文页码一起连续编码。(4)附件及附表应与正文一起装订。三、规章制度的编排格式 1、制度名称 制度名称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分一行或多行 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 当。2、制度章、节题 制度章题采用三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上、下各空一 行居中编排。若设节时,节题采用三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 上、下各空一行居中编排。章题和节题不得置于页面的最 后一行。3、制度条码和内容 制度条码采用三号加粗方正仿宋简体字。每条左空 2 字开始编排条码,其后空一字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字开始 编排条的内容,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款、项、 目均左空 2 字, 采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字单独编排其内容。4、制度附件(附表) (1)第一个附件应另起一页,以后各个附件通常另起一 页,如果有多个较短的附录,也可接排。接排的附录之间应空 一行。( 2 )附件编号和附件标题采用三号方正小标宋简体7 字,每项各占一行,置于附录条文之上居中位置。附录内容 采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字,其编写要求和编排格式参见公司 《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5、制度页码 (1)制度页码用五号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页面下方 居中位置。(2)附件的页码与制度条文的页码连续编排。当制度 作为公司文件附件形式发布时,其页码单独编排,不与文件 页码连续编排。6、制度幅面、排版、印制与装订要求 ( 1 ) 制度用纸采 用 国 际 型 A4 幅 面 纸 ( 297mm × 210mm ) ,如部分内容编排需要较大幅面纸时,可采用国 际型 A3 幅面纸( 297mm ×420mm ) 。( 2 )制度内容从左至右排版,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 排 28 个字。(3)制度应双面印刷,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4)制度打印必须整齐、干净、清晰,一般应在左侧 装订, 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钉眼距书芯上下各 1/4 处, 允许误差± 4mm 。平订钉锯与书脊背间的距离为 5mm 。8
【规章制度标准格式】编码:JH/ZDZH编码:JH/ZDZH-001 JH/ZDZH标题: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文件格式规定页码:1 页码:1/3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文件格式规定1. 目的 为有效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及规范规章制度的格式,对公司内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建立 统一格式,确保各部门编制的文件格式保持一致性。2. 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部门编制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3. 术语 3.1 规章制度:指公司发布的各项规范行为的制度。3.2 管理办法:指公司发布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3.3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文件。3.4 凡今后实施的各类鄂尔多斯市精恒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简称为精恒汽车管理制 度。4. 职责 4.1 综合负责文件格式的制定。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业务的管理办法及管理标准的制定。4.3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文件格式的核对、控制及归口管理。4.4 文件的受控状态由质量部确定。5. 管理规定与内容 5.1 文件格式由综合办公室编制、审核,总经理批准。5.2 文件由封面格式(见附件)和正文构成。5.3 文件封面由标题、文件编码、受控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公司名称组成。具体要 求如下5.3.1 标题的字体为宋体一号字,加粗。5.3.2 文件编码、受控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的字体为宋体四号字,加粗。5.3.3 公司名称的字体为宋体小三号字,加粗。5.3.4 文件编号:JH / ZD XX - XXX 顺序号(001~999) 部门简称 制度简称 公司代码 5.3.5 受控状态:文件是否受控。5.3.6 填写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 编码:JH/ZDZH编码:JH/ZDZH-001 JH/ZDZH标题: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文件格式规定页码:2 页码:2/35.4 正文由页眉和正文构成,页眉由文件编码、标题、页码组成。5.4.1 页眉的内容的字体为仿宋小四号字,加粗。5.4.2 正文标题的字体是宋体三号字,正文内容的字体为仿宋小四号字。5.4.3 正文内容由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引用文件、职责、管理规定与内容、业务流程(流 程图)、考核与激励、附则等构成。根据实际工作拟写正文内容。5.5 综合办公室印制与发放。5.7 文件内容如需更改,由原制定部门负责更改,并向相关部门下发《文件更改通知单》。5.8 自文件发布起,各部门必须按规定格式编制文件,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视为无 效文件,不得发布。6. 业务流程 文件起草 XXX 部门文件会签 文件会签业务相关部门文件审核与批准XXX 部门 总 经 理文件的发放与实施综合办公室文件的应用与管理起草文件的部 门文件的更改起草文件的部 门7. 附则 7.1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起草编制。 编码:JH/ZDZH编码:JH/ZDZH-001 JH/ZDZH标题: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文件格式规定页码:3 页码:3/37.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7.3 本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附:各部门文件编码简称 部门 综合办公室 财 务 技术部 总装车间 部 人力资源部 简称 ZH CW RZ JS ZC 部门 制造部 采供部 质量部 公司 上装车间 简称 ZZ CG ZL XS SZ注:文件编制与修改记录、文件封面模版、文件正文模版、文件更改通知单见附件。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规章制度标准格式】关于规章制度格式的有关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使其注重实效、简短精炼,防止形式主义和 文牍主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规章制度,指制度、办法、规定等。第四条 规章制度一律采用 A4 纸张大小,页边距上下 2.54cm,左右 1.9cm; 页眉为空,页脚显示页码,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 “Times New Roman” ,居中, 五号。第五条 正文首行空一行, 正文字体为 “四号” “仿宋” 段前段后间距为 , “0.5行” ,行距为“1.25 倍行距” 。第六条 主要内容, 。第七条 规章制度的一级标题用“第一章”表示,居中,加粗;二级标题用 规章制度总标题居中、二号、加粗,应准确简要地概括规章制度的“第一条”表示,加粗,左侧空 2 字;三级标题用“ (一) ”表示,左侧空 2 字; 四级标题用“1、 ”表示,左侧空两字;若四级标题后还有子标题,再用数字加右 侧括号表示,如” “1)。第八条 “规定”的标题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用“第一条”或“一、 ”作为一级标题,加粗,左侧空 2 字;二、三、四级标题用“ (一)、 ”“1) ”“1、、 , 左侧空 2 字。第九条 每个标题与标题内容间隔 1 个字;每个标题的内容没结束,每一完 整内容均用分号表示,最后内容结束时用号表示。1 第十条 文档自动换行时均顶格。第十一条 布。第十二条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标识方法是:在正文 规章制度中不列成文日期,规章制度通过公文的形式进行下发颁空一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如:附件:1.××××××)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应字词规范,标点正确;规章制度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中作为词素的数字 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应结构严谨,条理清楚:(一)“制度”、“办法”总则中,应包括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及要 求、相关的基本职责以及名词解释等; (二)规章制度一般应按照事物的自然发展进程进行描述; (三)“制度”、“办法”附则中,应包括解释单位、生效日期等。2
【规章制度标准格式】办公管理制度总第一章 总 则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使 11 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 11 公司战略目 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 和管理监督。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 8:40 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 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 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 制度;决 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 它事项。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 8:40 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 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 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 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 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 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 权。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 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 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第三章公文处理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 11 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 ,均应交由办 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 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第四章内部呈批1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 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 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 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 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 印件。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 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 次批示意见。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 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 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第五章印章使用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 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 用印。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 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 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第六章机要文书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 等均应自行打印。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 ,经部门 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本部,计入部门费用。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 字。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 属于总公司领导的, 办公室负责办理。第七章接待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 自行安排接待。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 待员负责安排。第八章其他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 8:30 一一 11:30 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 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 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 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 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第2 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细则。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 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 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 。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 午午休时间:11:30 一 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 13.00 上班。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 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 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 恤衫;不 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 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第九条办公时间 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 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 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 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 一 13:00。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 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 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 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 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 罚款 100 元至 500 元、 通报批评等处罚。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 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第一条为贯彻总公司有关办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全体职工。第三条为对全公司办公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总公司办公室独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人员组成 检查小组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卫生保持、遵守办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3 车辆维护保养、大楼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第四条各单项检 查具体内容如下卫生保持情况,包括桌面、地面的洁净等。遵守办公秩序情况, 包括物品摆放、手机与呼机的使用、遵守礼貌和着装要求、执行办公区域有关规定等。文件发放情况,包括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况等。印章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车辆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车辆清洁情况、车内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大楼物业管理 情况,包括公共场合的卫生整洁和保持、楼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维修是否及时、食堂卫生 等。第五条检查实行打分制,设立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 5 分、 4 分、3 分、2 分、1 分。连续 4 次保持单项平均 5 分者,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一年内始终保持单项平均 5 分的 单位,提请人事本部给予物质奖励。单项平均分数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全公 司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当事人的 100 元;第三次处罚当事人 500 元;四次以上者,提请人 事本部给予降职、降工资级别的处分。确属各单位领导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的,按照总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奖罚的规定办理。第六条各单位制定卫生值班制度,每日一 人;负责本单位当日桌面卫生并负责保持本单位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检查当日如出现之分以下情况,追究卫生值日人员的责任,视为当事人。第七条各 单位使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并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检查当 日出现之分以下的情况,追究指定负责人的责任,视为当事人。第八条各单位未制定卫生值日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者,按照总公 司有关职工奖罚的规定追究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第九条本细则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使 11 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 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 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 流经验的重要工具。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 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 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确保公司秘密的安 全。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 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4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 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 提出请示等。第三章公文办理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 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 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 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 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 期、标题(简要内容) 、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 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 文件,按照《总公司保密工作执行条例》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 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 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 文,按上条规定签发。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 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 于 11 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义发出。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第四章公文归档和销毁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 、正本和有 关材料立卷归档。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 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 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5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 利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 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 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第四条 11 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 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1、 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 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 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 领导的变动等。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 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 的人事变动等。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 1、第 2 项 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 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 关领导改变密级。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 同。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 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 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6 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 批准, 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 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 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第十二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 补救措施。第四章奖惩第十四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 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 减轻处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本条例怕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11 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 11 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 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据为已有。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 员负责此项工作。第四条 11 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 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 J 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7 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 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四)其他文件材料。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 重要文件的修改稿。(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 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门的、、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 关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 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 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 (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 、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 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 件材料; (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 的录用、、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扶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 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第八条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一)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公司经营范围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二)有关业务机关检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第三章立卷归档要求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 3 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 卷,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 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8 第十一条各单位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第十二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 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 应包括如下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评估报告、批准项目文件、 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 、章程、项目人员任兔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 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的音像制品、计算机盘片 等。(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 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三)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 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 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 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 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 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 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七)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总公司办公 室统一发给。第四章档案保管期限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 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第十四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 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 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 列为永久保管。(二) 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 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列为长期保管。(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第五章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 料,按规定进行销毁。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 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第十七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第十八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 签字。第六章档案的借阅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 公司办公室秘书处机要室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9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第二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 薄上注销。第二十二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 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第二十三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第二十四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 条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 定办理。第七章罚则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 检查外,各罚款 100 元~500 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条,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 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 500 元~1000 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 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条,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 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 11 各专业公司和总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 11 各单位)印章的管理,保证 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根据《总公司办公制度》 ,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 11 各单位的正式印章作风公章和部门章) 、专用印章(即合 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海关报关章等) 、手章(即各专业公司负责人用于文件、报表、票证 等的个人印章) 。第三条 11 各单位应确定印章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第二条所述印章的保管并按有关制 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员应是 11 正式职工。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出差或因病请假时,11 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临时人员保管。临时保管人员也必须是正式职工并应相对固定。第四条印章保管人员接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印章名称、收到日期、 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签名、保管人签名等。如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 续,做到职责分明。第五条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 好,以免发生意外。第六条未经 11 各单位负责人或总公司主管该单位的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印章拿出公10 司或交由他人代管。第七条需用印时应先填写(使用公章申请表》 ,经 11 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连同经 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管理人员用印。第八条用印文件文稿(包括合同、介绍信)等应复印,以留存备查。第九条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盖印。第十条用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详见 附件《使用公章申请表调》。) 第十一条合同用印应按照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必要的法规审核程序。第十二条未履行用印登记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 11 各 单位负责人。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该单位负责 人的责任。总 公 司 车 辆 及 驾 驶 员 管 理 规 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第二章车辆调配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 况有管理责任。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 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 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 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第八条 24 小时内长途用车 (单程 150 公里以上的) 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 24 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 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 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 100 元。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 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 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 5 万元以上的,罚个人 6%;损失额 1~5 万元的,罚个人 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 人 500 元。非专职司机各降 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 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 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11 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第四章油料管理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 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 分提取 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 务部应按照排气量 2.0 以下车辆每月 210 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 2.0 以上)每月 300 公 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 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 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第五章维修保养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 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 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 50~200 元, 情节严重者停驶。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 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 聘用司机。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 方可聘用。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 办公区内滞留。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 11 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 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 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 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 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 等处理。第三十条 11 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 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第七章附则12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 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公司司机人员文明礼仪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总公司业务的不断开拓与发展,更好地体现总公司的形象,建设一支高 素质、讲文明懂礼貌、规范化的司机队伍,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车队及各专业公司的所有在岗专职司机。第三条总公司司机应严格遵守《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和(中国 11 发展总公 司驾驶员守则) 。第二章文明札仪规范第四条为了使司机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形 象,公司所有司机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佩戴胸卡上岗。胸卡上印有中英文对照的本人姓名、所 在公司名称及公司标志图案。第五条司机人员应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不讲脏话粗话,衣着应随时保持整洁。皮鞋 经常擦油,在车内不准脱鞋。第六条司机人员应经常对所保管车辆进行清洗,按期打亮油,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 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风挡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 做到无积土。车内经常保持清洁,座套要勤洗、勤换,方向盘、仪表要擦净无尘土。车辆平 时应停在指定的地点,不要乱停乱放。第七条司机人员应加强公关礼仪方面的学习,熟悉不同场合的礼仪规则。对待客人要有 礼貌,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间时要注意乘 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如果客人有行李物品,自己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不要 坐在车内旁观。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客人同意,声音不要大 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客人之间谈话,不得随便插话,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开 车送人应尽量送到门口,等人时不能只顾自己睡觉或看书,而应随时注意客人是否已出来。如客人在门口等车,应主动开车到门口接客人上车。遇大型活动车辆无法在近处停放时,应 提前到门口或刚散场即到门口主动向客人打招呼,请其稍等,回来开车去接。如车辆堵塞, 也可引导客人步行至停车处上车,不要让客人到处找车。客人离别时,司机人员应主动向其 道别并祝客人一路平安。第八条在涉外活动中,司机人员对待外宾既要彬彬有礼又要不卑不亢,态度要自然、大 方。如果对方主动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如果本人外语水平有限,可向外 宾明确表示自己不会讲外语。此外,司机人员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向外宾索要礼品或示意索取 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办公室统一登记,按规定处理。第九条为了保持和进一步提高总公司司机人员的精神面貌,总公司办公室将配合人事本 部对公司所有司机人员进行比较系统的精神文明和涉外礼仪方面的培训。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为了确保上述规定能认真贯彻执行,使总公司司机人员的总体素质能有显著的提 高,总公司办公室将对所有在岗司机人员进行文明、礼仪方面的考核。第十一条考核采取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户考核相结合的办法,13 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个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公关礼节等方面的知识。第十二条对司机人员的文明礼仪考核分为优秀、达标和不及格三个档次。对在年度考核 中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 公司将作为, ‘文明礼仪”标兵通报表扬,并提请人事本部给予奖励、工资晋级等。对没通过 考核的司机人员,应给予工资降级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应安排其下岗,进行培训。如仍不能 达标,转人事部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则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及《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职工(不含试用人员) 。第三条对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给予一定的优待与奖励。第四条女年满二十二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后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 后初育为晚育。第五条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三天外) ,可另在年内享受奖励 假七天。第六条晚育(包括双、多胞胎的)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三十月)外,给 予奖励假 30 天。第七条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上班,每天在工作时间内给一小时的哺乳时间,视为出勤,多哺乳一 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年满 49 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可 另享受奖励假三天,一次发营养费 50 元。第九条育龄夫妇做绝育手术的(不含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 ,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 间外,另给奖励假十天,一次性奖励 100 元。第十条育龄妇女计划外生育第二胎的,征收 5000 元以上到 50000 以下的社会抚育费。第十一条凡符合国家有关生育第二胎规定条件者,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育,未给 批准生育者按计划外生育处罚。第十二条对计划外怀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病假处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 术的假期按事假处理。第十三条对第一次做人流手术者, 术后上环或做绝育手术的, 一切待遇按本规定第八条、 第九条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所涉及各类假期的工资收入发放按《考勤制度》执行。其他相关事宜的 规定与《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外事审批管理,根据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对派遣临时出国 人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国 11 发展总公司外事审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归口管理。14 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是负责总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员临时出国 (境)审批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 和办理国外人员来华邀请事宜。各部门、各公司应设立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外事工 作,外事人员应相对稳定。第四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第五条总公司人事本部是负责总公司各部门人员、专业公司人员和子公司正副总经理 (人事档案关系在总公司)的政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上述人员出国(境)政审批件。没 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事宜。第六条各地子公司需组团出国(境)访问,原则上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必要时 总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申请报告向当地有关部门出具委托书或任务通知书。第七条总公司出国(境)任务主要包括:出国考察、出国展览、参加经贸会议、技术交 流、经济贸易谈判、财务结算、进口货物和设备的验收、签订协议或合同以及劳务输出、短 期或长期外派工作等。邀请来华事项主要包括: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华进行技术交流、经 贸洽谈、签订协议或合同等。第二章外事审批程序第八条出国(境)和邀请来华工作政策性强,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和各子公司要严 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手续。第九条出国(境)工作程序为:呈报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下达任务批件;办理政 审手续并下达政审批件;办理护照和签证。(一)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由有出访任务并负责组团的部门和公司自行撰拟上报。内容包括:出访国家、出国任务、旅行路线、往返时间、出访人员、费用支出等,出访人员 不得擅自绕道、增访国家或地区,如确属业务必须,需事先请示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总经理 批准。(二)出国(境)任务报告由外事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同有关部门会签) ,报总公司领 导审批后向有关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如出访团组中有外单位人员,由外事办公 室按授权范围和规定负责向该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三)出国(境)人员单位应对拟派出人员的政治立场、业务素质、思想作风、近期 表现。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进行如实填写,实事求是地写出审查意见后报人事本部进行政 审。(四)凡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总公司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 子公司人员、借调人员和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须由原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五)出国(境)人员政审(复审)合格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政审批件。(六)出国(境)人员持政审批件交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办理护照和签证 手续。第十条邀请来访工作程序 (一)总公司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请来访报告(内容应包括 来访者的国家或地区、来访人姓名、身份、人数、来访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 ,报总 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达邀请来访任务批件。(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向来访者发邀请函,并通报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入 境签证。(三)邀请单位负责制定来访接待计划(通报外事办公室备案) ,并组织实施。(四)如请总公司领导出席会见、会谈、宴请等活动,邀请单位应事先将会谈方案、接 待计划报总公司外事办公室。15 第三章出国(境)手续办理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政审 (一)按外事政审管理规定认真填报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审查表是关于出国(境) 人员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身体状况的审查报告,是进行政审的依据。(二)初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国(境)人 员填写(再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份,当年再次出国(境) ,可免填审查表。出国(境)审查表,所有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三)以下人员不得派出 1.或未满人员; 2.有政治或经济问题尚在审查或尚未结案的人员; 3.受各种处分不满一年的人员; 4.身体患严重疾病或怀孕的人员; 5.与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 (四)随外单位团组出国(境)的审查程序同上。审查合格后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开具政 审批件,外事办公室办理护照,送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第十二条出国(境)护照 (二)因公普通护照是由外交部发给出国(境)人员的证件。办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 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张,填写护照申请表和申请卡片各一张,并将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不要粘贴。(二)出国(境)人员在外期间,护照要随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损,不得涂改,不得遗 失。凭护照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和车船票。(三)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在回国境后 15 天内、驻外人员奉调回国后应在 30 天内将 护照送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不得无故拖延期限甚至无故不交。如有丢失,应写出书面检查, 送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审核,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出国(境)签证(一) 办理签证需要提供出国人员的护照、 签证申请表、 邀请函电、 团组名单和照片 (照 片规格与护照片要求相同,数量根据各使(领)馆要求而定) 。各部门、各公司应认真填写签 证申请表,有问题时可向外事办公室查询。(二)出国(境)人员的签证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统一送外交部或有关国家(地区)驻 华使(领)馆办理,办理签证因各国情况不一,所需时间和费用也有所不同,出国人员不得 擅自向有关使(领)馆催办,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对涉及敏感问题及赴敏感、热点国家或地区(以外交部通知为准) ,由外事办公室按 规定及时发电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同意方可办理签证。(四)对去免办签证国家(地区)的持护照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开具 出境证明, 并使用 “中国 11 发展总公司” 印章; 随团的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出境证明。第四章外事审批权限第十四条出国(境)任务审批报告由总公司总经理根据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授权范围审 批(如总经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审批) 。第十五条临时赴香港的团组按规定要提前一个季度上报出访计划.经总公司领导审批 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办理手续。第十六条派往港澳地区常驻人员及多次往返人员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 公室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审批。在审批后的一年内,需再次赴港澳的,由总公司自行审批,16 不计入赴港澳控制指标。第十七条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国(境)或总公司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以外的 活动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再报农业部审批。总公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 人员以及子公司正、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活动,由总公司审批并办理有 关手续。第十八条邀请外国司局级(含)以下人员来华,由总公司领导批准;邀请外国副省部级 (含)以上人员来华,由总公司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农业部审批。第五章外事教育第十九条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外事教育,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事 纪律和有关规定。第二十条出国(境)人员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权限,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主要学 习出国常识、外派人员规定、外事纪律、保密规定等。第二十一条对初次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做好 外事教育工作。第二十二条 11 系统职工单独或组团出访回国后,应在两周内写出出访报告,内容应包 括业务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在国(境)外访问期间,对有违犯外事 纪律的行为或现象,团组负责人应及时制止,并在回国(境)后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公司 外事办公室、人事本部汇报。对情节严重的,要上报总公司领导给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 分。第六章出国(壕)经费管理第二十三条出国 (境) 团组应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总公司制定的出国经费使用标准, 提倡节俭,反对浪费。第二十四条出国 (境) 人员制装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境) 出国 人员凭出国 (境) 任务批件在出国(境)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制装补助费。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后加 以补充。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管理规定第一章 附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防止因护照散失在个人手中而 可能发生丢失、被人利用等问题、根据外交部《关于因公护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简称外办)申办护照的因公出国人 员。第二章护照的统一保管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外事职能部门负责统一保管本公司所有因公出国 人员的护照,包括外地公司人员由总公司外办申办的因公护照。17 第四条护照由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护照登记制度,每清理一次,保管人员定期向 总公司外办主任汇报清理情况。保管人员调离时应交接清楚。第五条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应在回国后 15 天内将所持护照交回总公司外办统一保管。因公出国人员再次出国时,凭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从外 办取回护照。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上交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 外办审核,呈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无故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 100 元(于当月发放工资 时兑现) 。第六条领取护照后因故未出境者,持照人应在得到不再出国通知后一周内将护照交回外 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第七条常驻国外机构人员临时回国,如果停留时间不超过 15 天,护照可由持照人自己 保管;超过 15 天者,所持护照应交回外办统一保管。常驻人员任职期满回国内后,应在 30 天内将所持护照上交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第八条持办有多次往返签证护照的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出境回国 后,应在 7 天之内将所持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下次出国凭出国任务批件取回护照。逾期 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 200 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九条护照交外办统一保管后,个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索回。需临时借用护照的,应由 所在公司或部门出据证明,由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交回。对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 五条规定处理。第十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的人员,在办理有关调离手续时,应将其所持护照交 回外办。外办将按规定将护照上交发照机关注销。对拒不交回者,总公司人事本部将不为其 办理调动手续。第三章过期失效护照的销毁第十一条护照过期失效后,由总公司外办填写《销毁护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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