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贷款人交假资料贷款判刑吗,但贷款已经批下来的举报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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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担保人事后发现他用一些假的资料,贷款用途也是假的,并不是用于经营。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担保人事后发现他用一些假的资料,贷款用途也是假的,并不是用于经营。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吗?谢谢
江苏 南京 鼓楼区发表时间: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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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158****
银行可以向你主张权利 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尝
律所: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00
借款人已经跑了,并没有财产,银行已保全我的房产,判后不还有没有利息,会不会拍卖我的房子(夫妻共有),最坏有什么后果
wl9256frza江苏 南京
会拍卖你的房子
鲁勇律师江苏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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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担保人
律师回答共 2 条
担保人的责任就是他还不了贷款,或者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时候有担保还款的责任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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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银行也不知情,你还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律所:江苏苏韬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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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贷款
担保人:担保
担保人:借款
担保人:借款人
担保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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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用我的名字做假材料办理了银行贷款,贷款下来后,
中介用我的名字做假材料办理了银行贷款,贷款下来后,中介要求私自挪用用作投资理财,现在我把帐号冻结了,中介就威胁我要报警,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地区:天津-河东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410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涉嫌骗贷、、、 16:04 23:19华律网用户我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无锡推荐律师关于对银行工作人员明知行为人提供虚假的贷款资料而予以贷款能否认定骗取贷款罪
关于对银行工作人员明知行为人提供
虚假的贷款资料而予以贷款能否认定骗取贷款罪
2002年,曹某以同泰公司名义兼并了原南通工艺美术研究所;2004年、2006年、2008年,又先后以同泰公司、其本人和其弟曹某某个人等名义收购了南通华泽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原南通市柠檬酸厂)、南通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南通飞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第二机床有限公司(原南通市第二机床厂)。曹某兼并收购上述四家原国有企业后,违反兼并收购合同约定的发展企业、安置职工等义务,以上述四家企业的有效资产作抵押或担保,以同泰公司、二机床公司、日丰公司、普林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
2006年至2010年,曹某在明知同泰公司、日丰公司、普林公司自注册以来没有任何经营、公司纳税申报基本是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如实提供贷款资料、无法获取贷款的情况下,指使、授意曹其弟曹某某及同泰公司员工丁某、姚某等人在申请贷款过程中,编造财务报表、私刻镇江海虹钢铁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缪志伟私章伪造购销合同、甚至私刻南通普发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印章伪造审计报告等欺骗手段,以合同约定用于安置职工的改制企业的土地等资产作为担保,在南通多家银行骗取贷款合计人民币48220万元。贷款资金未用于申请贷款的公司以及兼并收购的企业的发展,绝大部分被曹某用于其个人在扬州、太仓、靖江等地的房地产开发等高风险投资,犯罪所得归其个人所有。
上述贷款中二机床公司在江苏银行的人民币500万元贷款、普林公司在建设银行的人民币2450万元贷款、普林公司在交通银行的人民币4500万元贷款、日丰公司在江苏银行的人民币470万元贷款、同泰公司在南京银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均未还。案发后,曹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逮捕,直至日,其妻陈某将上述贷款全部偿还。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曹某的定罪出现了以下二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曹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行为人虽然提供了虚假的贷款资料,但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查发现贷款资料虚假后,仍然同意贷款,银行没有被骗,因此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曹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5条之一规定,符合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应以骗取贷款罪对曹某进行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骗取贷款罪并没有手段的限制,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欺骗手段,均可以构成。认定骗取贷款罪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对欺骗手段的认定,二是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0年《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27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骗取贷款行为的入罪,首先看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后是否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在已经造成损失并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构成骗取贷款罪应没有异议。其次,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后,虽然没有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造成损失,但案发时已经形成贷款风险,危及贷款安全,此种情况下,也应构成犯罪。
骗取行为是欺诈类犯罪所共有的特征。因此,“骗取”与“诈骗”行为的客观特征相同,有着共同的逻辑结构,均是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对权益作出处分。换言之,任何欺骗行为,首先要看有无具体而明确的被欺骗对象(相对人);然后再看相对人有无受欺骗,如果没有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就谈不上基于错误的认识做出了处分决定,则也不能成立欺骗。具体到骗取贷款罪,该罪中的骗取行为逻辑结构为:借款人实施了欺骗行为,相关银行工作人员陷入了认识错误,并在认识错误的基础上决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而取得了贷款,并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借款人的欺骗行为与取得贷款以及造成的贷款风险之间应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对于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确实向银行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些有瑕疵的贷款资料,例如虚构公司的经营情况、贷款的用途等,但银行经办该贷款的工作人员或者决策放贷的人员对这些材料本身的不真实性是非常清楚的;相关人员在了解真相即没有受到欺骗的情况下做出了放贷决定,使行为人获得了贷款。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本罪的“骗取”行为呢?
笔者认为,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在从事某种违规活动时,既可能为银行本身的利益并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而实施,也可能是为了借款人利益而损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益。因此,当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知行为人提供了虚假的贷款资料而予以发放贷款,是否属于骗取贷款罪的欺骗行为,应分别情况处理。
第一,负责贷款的各环节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借款人提供了不实贷款资料,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以本单位的名义决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由于他们代表了银行的意思和行为,发放贷款也不是基于错误的认识,因此,借款人不应构成骗取贷款罪。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的借贷款行为,终究是一种交易行为,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当事人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的处分行为,不需要刑法去保护,即使造成了损害结果,也应属于被害人自我归责的范围,既不属于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范围,刑法也缺乏干预的必要性。
第二,不具有决定权的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借款人提供了不实贷款资料,但发放贷款最终决定者并不了解真相,决策者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作出了放贷决定。此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借款人和银行的工作人员共同虚构事实,通过向具有决策权的银行工作人员行骗而获得贷款,如果造成了实际损失,银行工作人员行为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特征,应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借款人应构成骗取贷款罪;如果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具有“严重情节”的,则银行工作人员和借款人应成立骗取贷款罪的共犯。
第三,具有决定权的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借款人提供了不实贷款资料,不是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是基于私情私利,仍然决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由于其目的不是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益,而是与借款人串通共同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故其行为实质上也就不具有银行的代表性,应属于骗取贷款罪的骗取行为,造成损失的,可以构成非法发放贷款罪,如果没有造成损失,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构成骗取贷款罪。
本案中,曹某在贷款过程中,提供虚假贷款资料,具有骗取贷款的故意,虽然,银行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发现了部分贷款资料不实,如当事人签名非本人,报表账不平要求重新修改等,但对曹某等采取编造财务报表、私刻公司印章伪造购销合同、私刻会计事务所印章伪造审计报告等欺骗手段编造虚假贷款资料并不明知,因此,并不影响骗取贷款罪的构成,本案贷款数额巨大,虽然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但案发时已经形成贷款风险,危及贷款安全。因此,曹某的行为符合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应以骗取贷款罪对曹某进行定罪量刑。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男子身份信息遭冒用 莫名“被贷款”40多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谭先生的个人征信记录被多家银行查询过。
  涉事银行称具体原因正在调查 业内质疑部分银行贷款审批环节“脱节”
  明明没有贷过款,却三天两头遭到银行催款,“查询了征信记录才知道,有人竟然冒用我的身份信息在多家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广州的谭先生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自己名下无端多出了40多万元的贷款,已向警方报案。
  分析指出,如果通过他人的身份信息就能获取贷款,那等于是银行贷款审批环节形同虚设,不排除是部分银行为扩张业务冲业绩而导致这些问题的出现。
  “一开始我接到银行的催还款电话,还以为是诈骗电话。”谭先生告诉记者,在持续几天接到银行的短信电话后,4月12日,谭先生到平安银行查询,才得知自己不仅在该行开了户而且还有一笔贷款。
  “随后我到相关开户和贷款支行进行资料核实,但当时办理人提供的贷款资料中,身份证复印件的姓名和住址是我的,相片不是我的。”谭先生告诉记者,银行提供的贷款资料中,配偶姓名等信息都是准确的,但是联系方式却都不对。
  随后,谭先生又到花旗银行查询发现,其在花旗银行也有一笔贷款,但花旗银行的相关经办人表示,办理这笔贷款的人跟谭先生长相不符,因此拒绝向其提供相关办理贷款的资料。
  谭先生只好到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进行征信记录查询。“报告上显示,我在花旗银行日有一笔192700元的贷款,平安银行是日开户15日放款202000元的贷款,日,在深圳的一家小贷公司贷款4500元的消费贷款,此外在广州一家银行办理了20000元的信用卡,目前平安银行和花旗银行的两笔贷款都出现了逾期。”
  谭先生表示已经报案,目前警方也已立案处理,而相关银行表示要进行内部调查,但是却一直没有给谭先生一个处理结果的交代。
  有人造假身份办贷款
  根据谭先生的描述,当时银行出示的贷款存底资料中,身份证上的相片和其本人并非同一人,那么很有可能是其身份信息遭盗用,并且通过这些手段在银行获得了贷款。
  谭先生表示自己曾丢过身份证。“身份证最近的使用是10月中下旬,当时是在花都,太太准备买房子,复印了一份给贷款公司。”谭先生说,去年10月底,他发现身份证不见后,马上去补办身份证,11月5日新的身份证生效,但所有贷款都是在其新身份证生效后发放的贷款。
  无独有偶,谭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一位同事马先生最近发现自己在花旗银行也莫名多了一笔17万多元的贷款。记者查看两人的征信记录发现,几乎是同一个时间段,两人的贷款查询记录也是在平安银行和花旗银行。
  假身份信息也能办成贷款?
  一般来说,在银行贷款的程序是,贷款申请人提交个人贷款需求和大概资料给银行,然后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专人联系贷款申请者,联系后如果通过初审,然后再指导贷款申请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后再审核,最终达成贷款放款。
  “银行对假的信息都能办贷款,非常恐怖,而且我看到银行的申请资料中很多信息都是错误的。”谭先生表示。
  一位国有大行个人贷款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贷款审批是银行一个严格的步骤,银行也可以联网查询全国的居民身份证等信息,因此出现这种情况对于银行内部审核来说,也是十分蹊跷的事情。
  记者根据谭先生和马先生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发现,两人的信用记录中还有包括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在内的其他银行的查询记录。“也就是说,对方不仅在平安、花旗两家银行提交过申请,其他银行也查询过我的记录。”谭先生告诉记者。
  业内说法
  部分银行风控官“只读资料”
  “面签和资料收集是客户经理的工作,风控部门只根据要素审批,看不到当场的情况,就会导致这个问题出现,也就是说脱节了。”某股份制银行一位熟悉贷款业务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如果身份证是本人的,那么银行客户经理就没有核实相关信息,当事人也负有没有保管好个人资料的责任。但如果是身份证相片造假问题更严重,按照贷款的要求,一定是要核查身份证的。
  “其实很多银行拉贷款和信用卡都是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的,导致鱼龙混杂的情况出现。之前有的情况甚至是用身份证复印件就能办理信用卡。”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此事涉及的平安银行“新一贷”产品是该行近年来的主打产品,为了开拓市场,曾经宣传广告“满天飞”,记者本身就接到了多次该行的业务经理的营销电话,声称放款快、十分便捷。
  “对银行来说,冒进的方式有时也会直接导致产品的审核和风控出现问题。”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此外,据业内人士介绍,花旗银行也有不少业务外包,正式员工并不多。
  银行说法
  正在调查相关情况
  昨日,记者针对相关情况分别向相关银行求证并希望了解具体事件的进展。
  其中,花旗银行方面表示,“根据我行目前的内部调查结果,我行已将谭先生在本行的个人无抵押贷款做了结清处理,并将其相关征信记录做了必要的变更&&已通过正式途径向有关公安机关报警,并将积极配合后续的调查工作。”
  而平安银行方面,据当事人谭先生介绍,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本报的采访提纲后派人上门跟当事人谭先生进行了沟通,且已经通过人行系统消除了谭先生的个人征信记录,但希望谭先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专家提醒
  用假信息办贷款或进“黑名单”
  用假银行流水或提交虚假信息申请贷款,如果被银行发现的话,不仅会被拒贷、要求归还贷款,而且还会进黑名单,严重者甚至会被认为是骗贷,涉嫌犯罪。而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等情况更为严重。
  事件中,谭先生和马先生的名下莫名的多出了几笔银行贷款,对此,在记者采访中发现,谭先生的个人身份信息遭到泄露且被盗用成为最大的疑点。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资料属实,银行也不好判断,当事人也很难举证,但如果申请贷款的资料并非真实,银行就要负一定的审批责任,因此当事人一定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尤其是身份证等资料千万不要随便交给别人。
(责任编辑:un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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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帮我贷款?我交资料上去他们通过做假资料包装?从银行给我弄出了钱?办时是贷款说
重庆&03-26 10:35&&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2)
小贷公司帮我贷款?我交资料上去他们通过做假资料包装?从银行给我弄出了钱?办时是贷款说。最后还款时才知是信用卡弄的?信用卡在他们手里直接发在?把钱全部刷了给申请的分期还款?从中挪取了几万?我后来才知道还款时银行说?额度相差8万?我可以找小贷公司索回损失吗以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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