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后的餐饮环评办理流程程 设备检测后检测报告书出了以后找谁给验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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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日期: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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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0月1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股)
  传 真:
  通讯地址:上杭县振兴路149号
  邮 编:3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年产3100万块标砖项目
上杭县旧县镇尧埔村
上杭县旧县尧埔特奇机砖厂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杭县旧县尧埔特奇机砖厂年产500万块粘土标砖项目于2005年7月获得县环保局环评批复,于2005年10月通过县环保局竣工验收,但由于项目2012年修改生产工艺,采用煤矸石及页岩作为原料进行标准砖生产,同时产能增加至3100万块标准砖,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上杭县旧县尧埔特奇机砖厂年产3100万块标砖项目位于上杭县旧县镇尧埔村,占地面积8000m2,建设规模为年产3100万块标砖,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项目现已完成厂房建设及设备入住。重点做好运营期环保工作,运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外界的影响。
1.项目堆料场设置喷雾系统并定时洒水降尘,破碎区粉尘经布袋除尘设备收集及车间挡墙和喷雾装置处理后,均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颗粒物排放限制;堆料场和破碎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烧制废气通过抽风机引至干燥室干燥回用后经脱硫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放口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排放浓度限值。
2.脱硫塔废水回用于脱硫,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旱作灌溉相关标准后用于周边山坡地灌溉,不外排。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胚条和不合格砖及时收集,重新破碎回用于生产;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点火室废渣作为肥料外售。
4.破碎区、搅拌区设置独立封闭的工作区,定期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添加机油。破碎机、搅拌机、挤压机、风机等高噪声需设置底座固定;使用铁架底座时采取橡胶垫片与螺丝结合的方式固定设备。风机应配置独立的隔声罩,置于隔声罩内运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
5.重新生产前对轮窑排气管道及窑门进行检查,保证排气管道和窑门的气密性良好,同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定期对排气管道及窑门进行气密性检修,对排气管道闸阀部分增加气密环。
6.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便于后期运营管理;每年委托一次有资质监测单位或当地监测站对脱硫塔废水、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监测;脱硫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排放口标志铭牌,同时预留采样口及采样平台。
7.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执行“报告表”的标准要求,确保达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报告表”总量控制章节核算结果为SO2:1.52t/a,NO2:3.9t/a,均为新增排污总量(新项目的总量指标排放SO2:8.94t/a和NO2:7.34 t/a,原产能总量为SO2:7.42t/a和NO2:3.44 t/a,故本次新增总量为SO2:1.52t/a和NO2:3.9 t/a),相应排污权应按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和企业承诺,在项目投入生产时通过交易取得。
【】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亳州专题
亳州市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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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批&&&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二批(4月30日)
举报人反映亳州市蒙城县板桥镇刘圩村刘湾庄正爱英窑厂每天夜间3、4点钟开砖机,噪声较大扰民,同时该厂煤烟污染环境,排放有毒气体对居民身体健康有害。
蒙城县正英建材厂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于2009年6月通过发改委备案,由亳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蒙城环保部门连夜突击监测,二氧化硫507mg/m3(标准300mg/m3),噪音76.3分贝(标准45分贝),均超标。
蒙城县环保局依法对该窑场立案处罚并责令拆除。
目前,该窑厂已缴纳罚款,窑体已拆除完毕。
(详见附件3)
谯城区西马园路新盛药业对面永鑫料场(老板李玲),每天装卸石灰、沙子、水泥,粉尘污染严重,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大,多次反映到市长热线查处,都没有得到解决。
该砂石料场存在经营手续不全、经营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谯城区对该砂石料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关闭并搬离主城区。
目前,该料场已全部拆除。
投诉涡阳县单集林场安欣牧业:1.2012年建立的第二羊厂、原种厂、猪厂三个厂未经环保验收私自开业。第二羊厂的羊粪、羊尿缺少排放管道以及处理设备,随意排放堆积,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羊粪和羊尿会被机器隔一段时间挖走,晾晒,夏天时臭味特别大。羊厂每月都会死羊,死了的羊被堆积在羊圈里的地下窖中,散发臭味。厂子的员工吃的水井就在羊圈旁边,水质受到羊圈污染。年四十多员工吃井水得了布氏病,厂子给钱在县疾救中心救治。基本都康复,但也听说有复发以及出现难受、发烧等后遗症。
1.安欣牧业第一羊场、第二羊场和种羊场环评已落实;2场区粪便堆存量较大,没有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臭味较大.3. 第二羊场、种羊场内病死羊没有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安全处置。4. 2015年以来安欣牧业员工吃井水出现布病和还有病例发生的举报情况与事实情况不相符。
涡阳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1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该公司三个羊场均已整改完毕。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周边大气、水、土壤监测,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详见附表3)
亳州市谯城区十里河镇南,105国道西侧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刺激性气味,造成周边居民身体不适,要求该企业停产或搬迁。
该公司是一家农药复配企业,位于谯城区十河镇西南部,与司尔特复合肥业相邻。经调查,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并无居民区。
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谯城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进行了2日连续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因该公司暂未生产,未能对其生产状态下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进行监测。待该公司复产后,谯城区环保局将加强跟踪监察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严肃处理。
(详见附件3)
亳州市涡阳县城东街道蒙关村(原蒙关中学)亳州市东星农业有限公司在无环评审批手续和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生产,生产废水、烟尘直接排入外环境,污染严重。
该企业已落实环评审批手续,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锅炉和炉窑已落实除尘措施,但企业环保&三同时&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在未进行环保验收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县环保局已于日对该公司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涡阳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该公已完成整改。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验收监测,该公司外排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详见附件3)
第三批(5月1日)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农药气味难闻,影响生活,不敢开窗,严重影响健康。投诉人希望该公司迁址或取缔。
该公司是一家农药复配企业,位于谯城区十河镇西南部,与司尔特复合肥业相邻。经调查,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并无居民区。
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谯城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进行了2日连续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因该公司暂未生产,未能对其生产状态下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进行监测。待该公司复产后,谯城区环保局将加强跟踪监察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严肃处理。
(详见附件3)
举报人反映亳州市经开区南湖公园每晚19时至23时有人跳广场舞噪声扰民,多次拨打110投诉,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
该公园有多处广场舞、露天KTV等群众娱乐健身点使用高音喇叭,确实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一是要求各娱乐健身点更换音响设备,严格控制音响音量,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二是公安、城管等部门已发布公告,要求严格控制娱乐活动时间,不得超过晚22时。三是取缔露天KTV。
市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各娱乐健身点已降低音响音量,经多次跟踪监察监测,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和晚22时后娱乐活动;各露天KTV已取缔,区域环境噪声明显改善。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019县道有一家石料厂即碎石厂(无名称,在天龙液化气站隔壁),粉尘污染严重;向当地县环保局、县政府反映两年了,一直没有结果,当地政府不作为。投诉人称该厂与县环保局、县政府有关系。
经调查,该厂无&环评&手续,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5月1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院内贮存有大量石料,有生产迹象。
涡阳县已责令该厂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
目前,该厂生产设备和原料已拆除清理完毕,完成复耕。
(详见附表3)
第四批(5月2日)
亳州市蒙城县许疃镇赵集村北侧,315省道北蒙城富源编织袋厂自2003年开始生产以来,废水、废气、废渣污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该厂每次遇检查都停产几天,检查结束随即恢复生产,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处理。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因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未采取防流失、防渗漏的措施,造粒工艺封闭不到位,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环评要求等问题,于日被蒙城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治(蒙环改字〔号)。接投诉后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近期生产行为。
蒙城县前期已查封该企业污染设备并责令该厂立即拆除搬迁。
目前,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成品、原材料、生产废渣已转移,原沉淀池中清洗废水已转移至蒙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详见附件3)
举报人反映亳州市利辛县汝集镇湾里村有一搅拌站扬尘、噪声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据说该搅拌站无资质、无证经营。
经现场核查,该搅拌站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自拌站,无办理任何证照手续,未落实环保措施。
已拆除清理完毕。
(详见附件3)
亳州市利辛县汝集镇湾李村附近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噪声、扬尘、水污染严重。省环保督查组进驻期间该公司曾经被责令限期停产整改,该公司为此建设了物料大棚,扬尘问题有所好转,但噪声和水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经调查核实,该搅拌站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经现场监察监测,该搅拌站场界环境噪声符合标准要求,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利辛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3万元)并责令整改。
目前,该搅拌站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罚款已足额缴纳。
(详见附表3)
第五批(5月3日)
蒙城县双涧镇陶店村全森木业污染:1.粉尘污染严重;2.该企业用煤、尿素、甲醛制胶,用制成的胶和粉碎的树脂一起压制木板,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用高压泵打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导致当地地下水不达标,不能饮用。该企业旁有敬老院,又新建一所小学,投诉者担心企业排污对小学和敬老院有影响,认为该企业不应该在此存在。
1.2016年,该公司对废气(粉尘)污染问题进行了整治,日至29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迈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甲醛、甲醇、二氧化硫)均能达到&环评&和批复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二级标准排放要求。2.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将废水用高压泵打入地下水的行为。3. 该公司的污染源距周边美好乡村约200米,距新建小学约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敬老院。4. 2017年3月,亳州市环保局在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中,该公司原料堆放场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淋溶水直接排入周边沟渠。 日,蒙城县环保局已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蒙环责停字〔号),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
经停产整治,该公司加装了削片工序布袋除尘器,建设完善了淋溶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并清淤疏浚了厂区南侧、东侧、西侧排水沟。
(详见附件3)
第六批(5月4日)
亳州市利辛县汝集镇湾李村力强混凝土搅拌站夜间生产噪音、扬尘污染严重,投诉人称曾向市、县反映,未解决,希望该搅拌站搬迁。
经调查核实,该搅拌站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经现场监察监测,该搅拌站场界环境噪声符合标准要求,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利辛县环保局依法对该搅拌站立案处罚(3万元)并责令整改。
目前,该搅拌站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罚款已足额缴纳。
(详见附表3)
与386号为重访件
谯城区城父镇朱小庙村赵庄自然村红星规模化养猪厂,离赵庄仅十米,年出栏2200头,猪场臭气很大、苍蝇乱飞。举报人称向谯城区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反馈该厂没有环保手续,但却没有关停养猪厂。举报人质疑区政府为何在2015年底为这家没有环保手续的养猪厂发放以奖代补的奖励资金。现在养猪厂已经搬迁,但是场地并没有拆除,镇政府称以后在场地上还可以养猪,举报人质疑为什么不把养猪场地拆除,如果再养猪的话还会造成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领取了2015年度谯城区政府发放自主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以奖代补资金(叁万元)。目前该养殖场已经关闭,未再饲养生猪,养殖场业主计划在该处场地种植蘑菇。
由城父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防其再饲养生猪。
亳州市蒙城县双涧镇曹店村全森木业排放废气难闻,让人恶心,且灰尘重。其污水排入周边大沟(无名称),使沟中鱼虾死亡,水体发黑发臭。
1.2016年,该公司对废气(粉尘)污染问题进行了整治,日至29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迈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甲醛、甲醇、二氧化硫)均能达到&环评&和批复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二级标准排放要求。2. 2017年3月,亳州市环保局在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中,该公司原料堆放场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淋溶水直接排入周边沟渠。 日,蒙城县环保局已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蒙环责停字〔号),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
经停产整治,该公司加装了削片工序布袋除尘器,建设完善了淋溶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并清淤疏浚了厂区南侧、东侧、西侧排水沟。
(详见附件3)
与第五批426号为重访件。
南部经济开发区国购名城商业街西端路口百家宴饭店油烟污染空气,垃圾随意堆放。饭店占用消防通道,架设锅具,乱排污水。有烟囱排烟,烟味难闻。饭店外部设有火炉,旁边有多个煤气罐,有安全隐患。
油烟垃圾水
亳州市经开区环保、城管、食药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1.该饭店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但未能及时进行清理维护,油烟经处理后仍有一定异味;2.该饭店二楼东南侧疏散楼梯堆放大量杂物,存在消防隐患;3.仓储垃圾桶不干净,垃圾桶垃圾外溢,周边地面堆放成片垃圾;4.饭店东侧放有几个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该饭店一是对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油烟经过净化后达标排放;二是清理消防通道堆放的杂物,消除消防隐患;三是加强餐厨垃圾的管理,防止垃圾外泄。四是妥善放置煤气罐,消除安全隐患。
经跟踪检查,该饭店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
蒙城县环保局涉嫌包庇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称根据《亳州市环保局关于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亳环察字〔2016〕1号),要求蒙城县环保局对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存在锅炉未建脱硫脱硝废气处理装置,投入试生产,至今未通过竣工验收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处罚。举报人要求蒙城县环保局公开处罚情况。截止目前,蒙城县环保局未提供相关处罚情况。举报人认为蒙城县环保局存在包庇企业违法行为,协助骗取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行为。
1.该公司已对市环保局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日通过亳州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在线监测数据表明,该企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达标排放;2.该公司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发电厂,环评及批复文件未要求该公司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故未对其进行处罚;3. 蒙城县环保局已以书面信函的方式告知举报人相关调查处理情况;4.经蒙城县财政、国税组成的调查组调查,未发现蒙城县环保局存在包庇企业违法行为、协助骗取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行为。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第七批(5月5日)
亳州市利辛县汝集镇街南村、湾里村等地经常出现私自焚烧生活垃圾情况,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应建立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这一困扰农村环境卫生问题的顽疾。
现场核查时,没有发现垃圾焚烧的现象和痕迹。走访询问发现,当地部分群众以前确有焚烧垃圾的不好习惯。
利辛县正在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整治活动,汝集镇政府强化了清洁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垃圾规范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了对群众的教育引导。
(详见附件3)
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芦庙行政村芦北村北面六七十米的位置有个养猪场,污水乱排,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出行。
该养猪场业主李仁安,养殖场占地3.5亩,养殖规模年出栏300头左右。
谯城区政府已责成芦庙镇政府牵头,监督该养殖场于日前完成搬迁拆除工作。谯城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养猪场处罚款1万元(谯环罚字〔2017〕6号)。
目前,该养猪场生猪已转移,圈内设施已拆除。
(详见附件3)
亳州市谯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严重,尤其在过年、办喜事和丧事时,建议城区禁止燃放。亳州文化旅游部门在旅游文化年,每周末都燃放,举报人觉得不妥。
1.因受多年来的传统风俗习惯影响,市民在红白喜事、开业庆典、传统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普遍。
2.亳州市文化旅游文化年活动,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定为每周燃放一次,2月4日后,调整为每月有重大节日或当月第一个周六燃放一次。目前,该活动已停止。
因亳州市尚未出台有关烟花爆竹的限放、禁放等管理规定,针对市民的自发燃放行为,是否依法依规划定烟花爆竹的限放、禁放区域等相关规定,目前,亳州市公安局正在全面调研,将紧密结合亳州市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确保该类问题的解决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位于亳州市蒙城县河东社区李前楼村民组的蒙城万佛塔水泥厂和万佛塔商砼站的运输车辆每天穿行于蒙城老城区,产生的噪音和粉尘污染严重,周边有很多学校、幼儿园和居民村。曾反映过未解决。
经调查,蒙城万佛塔水泥厂和万佛塔商砼站位于涡河路河东巷2号,位于老城区内。目前,处于停产检修状态。因两企业生产过程中进出车辆必须经过河东巷,两侧居民较多,且街道比较窄,企业运输车流量较大,产生的噪声和扬尘,确实对周边学校、幼儿园和居民产生影响。
1.目前,两企业均停产检修。
2.蒙城县经信委和蒙城县规划局正在制定水泥厂搬迁新址规划方案,新厂址已初步确定。结合初步选址意见,企业已完成项目搬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蒙城县经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关街道以及企业会商,制定车辆运输及道路保洁整改方案。
4.蒙城县召开了河东社区干部和道路沿线居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会议,就车辆运输及道路保洁整改方案形成意见;印发《致广大社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企业搬迁及环境整治方案。
第八批(5月6日)
涡阳县高炉镇孙洼行政村,村上有一作坊式的炼钢厂,炼钢厂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洋河里(涡河的支流),河水被污染严重,不能灌溉农田,灌溉农田后,庄稼全部死掉。反映几次,没有得到实际的处理,都是环保局查了就停产几天,之后又接着生产。
经调查核实,该炼钢厂系涡阳县海龙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无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为烟(粉)尘和固体废物。日,涡阳县环境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已处罚款1万元,并责令停产。涡阳县供电公司已于2016年9月底切断该公司动力电源,2016年10月拆除了该公司变压器。日、10月12日,涡阳县环境执法人员两次跟踪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生产。接投诉后,经现场查看,未发现附近农田庄稼死苗现象。
目前,该企业已被拆除。经涡阳县环保局对周边地表水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与涡河河水同为Ⅴ类。
(详见附件3)
亳州市利辛县汝集镇工业园内有一搅拌站粉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该搅拌站为力强建材有限公司搅拌站,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经现场监察监测,该搅拌站场界环境噪声符合标准要求,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利辛县环保局已查封该搅拌站生产线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通过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依法对该公司处罚款3万元(利环罚字〔2017〕9号)。
目前,该搅拌站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罚款已足额缴纳。
(详见附表3)
与第386、534号为重访件
亳州市利辛县张村镇工业园区内利诚混凝土搅拌站和利辛县纪王场乡路集村祝萍混凝土搅拌站,没有环评,没有其他任何手续,在生产的过程中废水、扬尘直接排放,噪声污染严重。
经现场核查,两搅拌站均未生产,正在停产整改。
利辛县环保局已查封了两家搅拌站生产线,分别予以处罚5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
目前,两搅拌站整改措施均已落实。
亳州市谯城区城管部门反映省政府和市政府下发的环保责任分工文件,让城管部门去处罚建筑施工噪音、社会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但是噪声法和大气法里面的条款,处罚主体还是环保部门和公安局。噪声和油烟监测,城管部门没有仪器,也没有技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0号),亳州市作为安徽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起草了改革方案,方案经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日,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5日,经市委第八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方案明确到2017年6月底前,实现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管理权和处罚权的集中,按照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逐步实现环境保护、工商、水务、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相关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体制过渡阶段,在推进环境保护方面,特别在查处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上,采取的是环保、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一方面让执法队员提前适应改革需要,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1.加强城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宣传和解读,使每位执法人员深入了解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
2.进一步明确体制改革涉及部门的相关职责。根据亳州市即将实施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厘清城管与住建、环保、工商、水务、交通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
3.强化环境保护治理联合执法。进一步依法明确责任主体,综合环保、公安、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技术和执法力量优势,齐抓共管,在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中,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构建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联合执法机制。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军达化工厂排臭气、把废水排进井里,村里的井水不能吃。
经调查核实,该厂为亳州市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肠衣加工,公司手续完备,因设备升级改造已于日申请停产。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向井里排放现象,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井水无法饮用的问题。第三方监测机构(安徽普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该公司厂界臭气和厂内及周边水井水质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未生产时厂界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及周边地下水未发现污染现象。
对该公司外排废气问题,谯城区环保局将在该公司升级改造完成复产后,及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现场监测。
(详见附件3)
第九批(5月7日)
亳州市利辛县汝集袁堂村北侧有两个鸭棚(投诉人称是县招商引资项目,强英鸭业),气味臭,且鸭粪便乱排。
经现场核查,汝集袁堂村北侧有两个鸭棚,为强英鸭业公司+农户养殖模式,无治污设施。
责令该养殖户清运全部鸭子,清理污染物,拆除养殖设施。
目前,两处鸭棚已拆除。
(详见附表3)
利辛县巩店镇叉路口汝西营村阜涡路东边有两家搅拌站,一家叫鼎盛混凝土厂,一家无名。阜涡路西边也有一家无名搅拌站。这三家搅拌站没有任何资质,没有环保设施,生产产生大量灰尘,污水乱排,污染农田。鼎盛混凝土厂在省环保督查期间拆除水泥罐,督查走后又装上生产。现在知道中央环保督查组来,又拆除了水泥罐,举报人担心督察组走后又会恢复生产。另两家搅拌站还在生产。
经调查核实,巩店镇叉路口汝西营村阜涡路两家搅拌站均是畅通工程的自拌站,现均已停产;鼎盛混凝土厂在利辛县开展的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活动期间已被拆除,但剩余物料未及时清运。
利辛县政府已责成巩店镇政府限期拆除2个畅通工程自拌站。
目前,两畅通工程搅拌站均已拆除并恢复原貌,鼎盛混凝土厂剩余物料已清运完毕。
亳州市涡阳县涡北街道周边涡阳县轮窑厂建于上世纪60年代,设备陈旧,长期生产黏土砖,烟尘污染严重,多年反映一直得不到处理。
经核实,涡阳县轮窑厂是县属国有企业,1958年建厂,1969年投产,生产黏土砖,无脱硫设施。2007年由涡阳县经信委发包给个人经营。日该窑场已被采取停电停产措施。
鉴于该轮窑厂有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经文物专家组现场勘查和评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涡阳县已将其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一步,涡阳县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落实完善文物管理措施,加强文物保护。
亳州市利辛县阚疃镇吕台大桥吕台超市附近的利辛县建宇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商品砼,无环保设施,加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经现场核查,建宇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商品砼,无环保设施,加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利辛县政府已责成阚疃镇政府限期拆除该搅拌站。
目前,该搅拌站已拆除,生产物料已清理。
(详见附表3)
从311国道到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曹寺行政村前罗楼自然村的乡村道路上,原佳士利食品厂现在从事石子加工,该厂对面还有一个水泥搅拌站,这两个厂同属一个老板,均无环保设施,造成噪音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致使乡村道路遭到破坏,路面很脏。曾向镇政府、环保部门、市长热线都反映过,一直未解决。投诉人表示对当地政府不信任,去年周边类似的厂都拆除了,唯有这两个厂还在生产。投诉人现要求拆除这两个厂或迁址。
噪声扬尘其他
经调查核实,谯城区政府已于2016年8月对原佳士利食品厂内石子加工点下达《关于依法关闭颜集镇草寺村罗楼碎石厂的通知》(谯政秘〔号),此后该加工点擅自设建水稳拌合站。
该点对面的辉腾建材有限公司搅拌站,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进行环保验收,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谯城区环保局对该水稳拌合站生产线进行查封,并会同颜集镇政府责令该水稳拌合站限期拆除;责令辉腾建材有限公司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生产。
目前,该加工点生产物料已清理,生产设备已拆除,土地已复垦;辉腾建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详见附件3)
亳州市蒙城县城关街道蒙城县华洋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厂区周边的涡河支流,造成水体发黑发臭,污染严重。
经查,蒙城县华洋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蒙城县庄子大道27号,占地26亩。该公司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于日通过蒙城县环保局审批。《高强涤纶包芯缝纫生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于日通过蒙城县环保局审批,2012年5月通过蒙城县环保局验收。该企业只有纺织生产线,无生产废水。现场勘察发现,该公司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浴池废水和厕所排水)排入厂区南侧水沟内。
蒙城县住建委已派人现场监管,该公司生活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同时,蒙城县已完成厂区南侧水沟环境治理。
亳州市蒙城县漆园镇庄子大道桥北段运输砂石车辆没有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导致路面抛洒滴漏现象严重,造成扬尘污染。
经调查,庄子大道桥北段有个别运输砂石车辆没有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存在砂石抛洒滴漏、扬尘污染现象。
1.蒙城县城管执法局正在开展砂石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回头看&,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城区渣土车整治规定,确保渣土和砂石料车实行全覆盖运输,提升整治成效;2.蒙城县已将此路段纳入城区综合管理,加大了路面保洁力度和洒水的频次,抑制路面扬尘,做到常态化保洁。
亳州市蒙城县马集镇薛湖村葛永窑厂紧邻周边居民,生产过程中噪声、扬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该窑厂场区道路没有硬化,未采取密闭、围挡、全覆盖等污染防治措施,无废气处理设施。厂区与周边群众房屋距离约50米。
蒙城县环保局已于5月4日向该窑厂下发了《环境问题告知函》,于5月14日向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蒙环罚字〔2017〕25号),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
目前,该窑场正在按照第三方机构制定环保整改方案停产整治。已完成场区绿化和道路硬化、围墙和物料堆场封闭大棚建设,安装了隔音板、脱硫塔等污染防治设施。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该窑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第十批(5月8日)
利辛县张村镇前于村于老荒搅拌站生产灰尘大,来往的运输车辆压坏道路。
经现场调查,该搅拌站正在生产,无手续,属农村畅通工程自拌站。
利辛县政府已责成张村镇政府限期拆除该搅拌站。
目前,该搅拌站已拆除。
(详见附件3)
利辛县城关镇朱号庄驰通商砼公司搅拌站噪音大、灰尘多,县政府要求2015年搬迁,至今也未搬迁。举报人希望尽快将该搅拌站搬迁走。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审批手续齐全,原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经住建部门验收;拟搬迁的新址正在办理用地手续。
待利辛县政府新地土地出让后,该搅拌站立即搬迁。
亳州市谯城区药都大道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气味难闻,污水处理不达标,且偷排污泥。
经查,2016年9月,该公司因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气味扰民等问题,被亳州市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68030元。停产整治期间,该公司在原有环保设施的基础上,建设了厌氧废气除臭设施、饲料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并对污水处理设施各易散发臭气环节进行封闭处理,对生产车间各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部位进行了封闭和收集处理。2017年2月,该公司在征求恒大城小区、皖博学校等周边居民代表意见后,向市政府申请进行搬迁过渡期间试生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该公司于日开始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调试。近期,该公司日产酒精约40吨,为设计产能的25%。
关于&气味难闻&问题。在市环保局的现场监督下,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日至16日对厂界四周和附近恒大城小区、皖博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进行了全面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限值。
关于&污水处理不达标&问题。2017年3月以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多次突击监察、监测。在线监控数据和取样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均低于《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2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日取样监测数据为化学需氧量(COD)48mg/L,氨氮1.18mg/L,总磷1.29 mg/L。
关于&偷排污泥&问题。目前该公司厌氧污泥和脱磷污泥转移至亳州五谷源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和亳州市固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好氧污泥用于饲料车间生产原料使用,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偷排污泥现象。
接投诉后,在亳州市环保局全程监督下,该公司再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5月10日至11日对厂界四周和周边环境敏感点恶臭气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和周边环境敏感点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阶段,该公司污染物虽能达标排放,但仍有少量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下一步,亳州市环保局将切实强化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发现其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反映亳州市谯城区魏港镇东面五期路一直没有人修,路面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环境。
经调查核实,谯城区魏岗镇东面五期路,系该魏岗镇至花戏楼办事处段乡道项目畅通工程,全长10.183公里,五期路是其中的一段,长1.2公里。前期因涉及三家企业车辆过往问题,未能顺利修建。
谯城区加快了该路段的修建进度,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洒水降尘等扬尘防治措施。
目前,该路段已完成施工。
(详见附件3)
蒙城县楚村镇常兴社区中兴街路东有条长285米,宽6米的河沟,河沟里垃圾成堆,居民厕所废水直接排入,严重影响环境。
经现场实地调查,该河沟位于常兴社区郭庄和二队交界处,河沟东西长280米,宽4.5米,沟中水面上有零星漂浮垃圾,河沟北侧有10多户居民,河沟边有1旱厕,北侧有10多户居民院内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沟内。
该河沟已纳入2017年度常兴街道美丽集镇整治计划。
目前,已拆除旱厕并完成该河沟及周边河塘清理整治。
亳州市涡阳县城东街道蒙关村店东李自然村和曹庄之间的向阳河南岸150米位置有一石子厂,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无环保设施,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该料场为涡阳县光明物资有限公司所有,用于涡阳县向阳路改造项目施工,存放的是该项目中标单位安徽建海建设有限公司的建筑材料。
限期5月13日前清理、拆除完毕。
目前,该料场设备已拆除,物料已清运。
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城东汽车站东侧的万安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噪声、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现场核查,万安商砼已更名为万佛商砼,手续齐全,并通过综合验收。利辛县环保局于5月9日现场监测发现,该搅拌站西界超4.5分贝,东界超3.1分贝,周边无噪声敏感点。
利辛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万佛商砼停产整治,并依法核定征收其噪声超标排污费3520元。
停产整治期间,该商砼公司加高了噪声防护墙,经5月13日现场监测,其场界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3
第十一批(5月9日)
利辛县张村镇前于村西北角有一废旧窑厂,厂内建了一个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扰民。
经现场核查,该搅拌站为于老荒搅拌站,属农村畅通工程自拌站。
利辛县政府责成张村镇政府限期拆除该搅拌站。
目前,该搅拌站已拆除。
(详见附件3)
与第十批1012号为重访件
利辛县展沟镇南一公里利辛至颍上路旁有四台煤矸石破碎机,晚上八点半后生产,产生大量噪声、粉尘污染。镇政府有人向其报信,每次一来检查就提前停产。
经调查核实,该处堆存约9吨煤矸石,4台煤矸石破碎机属三家业主,一家有环评手续,两家无环评手续,均未落实防尘、降噪措施,现场检查时均未生产。
利辛县政府责成展沟镇政府对两家无环评手续的进行拆除,恢复原状;对有环评手续的责令停产整治。
目前,两家无环评手续的设备已拆除,煤矸石已清运;有环评手续的已完成整治。
(详见附件3)
涡阳县楚店镇王桥行政村涡楚河上游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任意排放污水(冲洗动物粪便水)至涡楚河,致使河水受到污染,今年六、七月份河水发黑、发臭,造成鱼虾死亡。该公司运输车辆冲洗水也直排涡楚河。县环保局对村民举报未认真履职。
1.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涡阳县楚店镇李楼村,项目环评文件于2013年4月通过涡阳县环保局审批。该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是经处理后的车辆、鸡笼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已建成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10月通过现状验收。2. 2016年8月,涡阳县环保局对群众举报该公司污水污染涡楚河线索调查核实后,责令公司进行整改。该公司已在销售平台两侧搭建防雨棚,实施雨污分流;在厂区门前树警示牌,安装监控,安排专人监管,禁止冲洗运输车辆,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3.涡阳县环境监察、监测人员于日、10月1日、11月30日和日、4月19日、4月27日、5月10日对该公司取样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外排水均达标。4.接投诉后,涡阳县环境监测站于5月10日对该公司外排废水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能够达标排放。涡阳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华测检测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动植物油等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亳州市环保局、涡阳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第十二批(5月10日)
涡阳县涡北街道刘楼社区与席楼社区交界处涡阳县轮窑厂,是五十年代建的窑厂,属于落后产能,县经委承包给私人,窑厂烟囱冒黑烟污染严重,前几天反映到中央督察组后,窑厂停产了,但是设备没有拆除,投诉者担心中央环保督察组走后,企业又会恢复生产。
经核实,涡阳县轮窑厂是县属国有企业,1958年建厂,1969年投产,生产黏土砖,无脱硫设施。2007年由涡阳县经信委发包给个人经营。日,该窑场已被采取停电停产措施。
前期,涡阳县已对该窑厂已采取断电停产措施。
鉴于该轮窑厂有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经文物专家组现场勘查和评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涡阳县已将其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一步,涡阳县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落实完善文物管理措施,加强文物保护。
&与907号为重复访
涡阳县城东街道蒙关村亳州东星农业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污染严重,投诉者于4月29日反映后,亳州市环保督察组和涡阳县环保督查组现场去查处,该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和环评手续,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处罚10万元,但是该企业现在没有停止生产,反而夜间偷偷生产(晚9点-凌晨5点)。
1.该公司已于日通过环评批复,日换发了新的生产许可证。
2.因该公司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涡阳县环保局已依法查封其生产设备,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自5月2日起,涡阳县已派员驻厂监督整改。接投诉后,涡阳县环保局于5月10日、11日夜间对该公司突击暗访,未发现生产痕迹,查封封条完好。经调阅用电记录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时日用电量应为2000度左右,自4月30日至现场核查时,其日用电量约230度,考虑该公司整改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生活用电等,可以认定该公司自4月30日停产整治以来至现场核查时,不存在夜间生产现象。
与205号为重复访
第十三批(5月11日)
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西路的海晶花园小区东北角建了一移动通信铁塔,距房屋不足10米,由于居民出面阻止,目前未运行。据投诉人了解无审批手续,业主担心运行后有辐射,建议进行拆除。
该通信铁塔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建设,与&亳州市视频数据平台及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共建共享站址,铁塔选址由亳州市信息局牵头选定并报批有关手续,亳州市城乡规划局于日复函同意该站选址布点。
2.该铁塔于日开工,4月13日完工。建成后,至今未加挂视频监控设施和运营商基站设备。
1.该铁塔站点选址有关文件已在亳州市政府网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亳州专题栏目中公示。
2.鉴于海晶花园小区周边已布有3个通信基站,经亳州市城乡规划局确认,该站点只能用作视频数据平台及智能交通系统项目使用,不允许加挂通信运营商基站设备。
亳州市谯城区大地桥西二百米有一个大排污口经常向涡河排臭水,宋汤河污染严重,多年未治好。
谯城区大地桥西侧200米附近,涡河南侧有1个排污口,为明清小区居民自行修建的下水管道排放口。2016年3月,亳州市住建委在涡河南岸截污纳管工作中,已将该排污管道进行了截流,把小区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该排口再次排放污水,怀疑为该小区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管道堵塞造成的,使污水又顺原管道流入涡河;涡河北侧有3个排污口,排放的是周边居民小区、学校生活污水。
目前,宋汤河水质尚未达到城市景观水体要求,主要是因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不完善,仍多为雨污混流制(即下水道),沿河排污口截流采用启闭器闸门井,遇较强降雨时,为防止内涝,需打开截流闸门,大量生活污水及下水道淤积物随雨水排入宋汤河,造成水质反复恶化。
由谯城区住建委已对涡河南岸排污口进行封堵,对明清小区北门管网进行了改造,将小区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已完成涡河北岸污水管网改造,将周边居民和学校生活污水引入花戏楼路污水管网,并对原排污口砌筑溢流井,防止污水直排涡河。
亳州正在加快建设完善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进度,以消除宋汤河污染隐患。
亳州市利辛县瑞虎肥业废气污染严重,气味难闻,有燃煤土锅炉,排放黑烟。污水不处理直接排放,有废水运出偷排现象。
经调查,利辛县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于日通过环评审批(利环项〔2010〕82号),于日通过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但确实存在使用燃煤窑炉(热风炉)现象。
利辛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其拆除燃煤热风炉,并处罚款20万元。目前,该公司燃煤热风炉已拆除。
(详见附件3)
第十四批(5月12日)
1.亳州市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北门西侧约50米有一排商住楼,蒙城县环保局项目股明知该医院新建的住院部大楼与商住楼防护距离明显不符,在明知不符合审批条件下违规审批,影响商住楼采光权,请求撤销环保局审批的环评,查处项目股在审批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2.蒙城县环保局项目股在环评编制、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指定第三方公司参与,并从中抽取回扣;3.蒙城县环保局项目股在污染项目治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严重违规使用问题,任人唯亲。
对&请求撤销蒙城县环保局审批的环评&问题,根据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17〕皖16行终10号)终审判决认定,不予撤销。
对&蒙城县环保局项目股违法违纪&问题,经蒙城县纪委、审计局调查,反映不属实。
投诉人称涡阳县单集林场安欣牧业三个羊场整改结果与事实不符:1、1万只的原农场已整改;2、耿桥第二羊场(64000只)未整改;3、10万只的羊场也未整改。投诉人称该安欣牧业的技术总监金建平欺上瞒下。
前期,涡阳县环保局对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三个羊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在该公司整改期间,涡阳县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人员驻场督办,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目前,该公司三个羊场均已完成整改,并已向亳州市环保局和涡阳县环保局申请环保验收。
下一步,亳州市环保局、涡阳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三个羊场的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涡阳县高公镇高公希望小学西北500米左右,祁营行政村的麦田里有一炼油厂,废水废气污染严重,以前停产两年,现在又在收购废机油,准备生产。
经调查核实,该炼油厂原由高公镇高公居委会村民张发经营,已于2016年8月拆除,一直未生产。接投诉后,经走访调查,未发现其收购废机油行为,现场无生产经营迹象,原拆除的罐内也无废机油。
下一步,亳州市将继续加强对小炼油等&土小&作坊的查处力度,并对已取缔的作坊开展全面复查,坚决防止反弹。
亳州市谯城区市民举报宋汤河华佗国药厂通过河流堤坝管道口偷排污水,致使宋汤河(环城河)小洋桥河段严重污染,河水成酱油色,河面有大量黑色细菌漂浮物,恶臭扑鼻。恶劣的环境给居民带来严重的伤害。
1.关于&偷排污水&问题。经查,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100立方米/日),能够正常运行并定期检修维护,该公司厂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亳州市环保局多次明查暗访,均未发现该公司偷排污水痕迹。
2.关于&宋汤河严重污染&问题。经查,宋汤河幸福桥至南关桥段水质较差,主要因该区域排水管道为雨污混流制(即下水道),沿河排污口截流采用启闭器闸门井,遇较强降雨时,为防止内涝,需打开截流闸门,生活污水及下水道淤积物随雨水排入宋汤河,造成水质恶化。
亳州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亳州市正在加快完善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进度,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和道路修建中,做到雨污彻底分流,消除宋汤河污染隐患。
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草寺行政村罗楼群众举报原村支部副书记罗士峰:1、2010年,罗士峰未经国土、环保审批,非法占用田地30亩建立佳士利食品厂,后其利用该厂房回收旧电瓶炼铅造成周边小学、村庄、农作物重金属污染。2、2015年,罗山峰在厂房北侧占用田地20余亩用于石料加工,带来噪音、扬尘污染,水体污染,运输车辆轧坏路面。3、长期打压群众,进行恐吓、打击报复。上述问题多次反映给相关部门未解决。请彻查是否存在官商勾结,拆除违法厂房,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对相关环境问题均已依法处理,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详见附件3)
与914号为重复访
第十五批(5月13日)
谯城区105国道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北角砂石料场扬尘大;311国道汤陵办事处段姜庄附近砂石料场来往车辆漏撒砂石,污染道路,扬尘大、噪声污染严重。
1.105国道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北角有两处砂石料厂,分别为高峰料场,占地约7亩;李合彬料场,占地约3亩。
2.311国道姜庄附近砂石料厂位于汤东村311国道北侧,为燊州建材有限公司,占地约12亩,法人代表夏超,主要经营混凝土水稳拌合,石料销售。
谯城区城管执法局已对料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物料及建筑、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同时,谯城区已在该区域边界修建围墙,形成隔离带,防止再出现非法经营砂石料厂等行为。
2.燊州建材有限公司搅拌站已拆除。
利辛县阚疃镇汪湖村湖茶庵庄南面路西边有一搅拌站(无名),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已投入生产,扬尘重,污水乱排,砂石没有覆盖。
经现场核实,该搅拌站未生产。前期,利辛县阚疃镇政府已责成该搅拌站自行拆除,但至现场检查时,尚未拆除彻底。
利辛县政府责成阚疃镇政府彻底拆除该搅拌站。
目前,搅拌站已彻底拆除。
(详见附件3)
涡阳县原三星化工后面的煤场,交通路第八小学向北至涡河河底有一段道路,道路的尽头被一私人沙场用铁门给封住,影响附近居民的出行,同时把采沙场用铁皮给围住,逃避检查。采沙场采沙的时候粉尘污染严重,采沙的污水污染涡河水,现在听说督察组来就暂时停产,说是等督察组走了再生产。
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煤场在原安徽三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堆放的是该公司的块煤,因债务纠纷,该煤场于日被涡阳县人民法院查封。投诉反映的沙场原是涡阳县海事处管理的码头,日安徽港航集团将该码头出租给私人经营。前期,涡阳县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已责令该码头对堆放的沙石料采取围挡、覆盖、降尘等措施。日,涡阳县已责令该码头停业整治。
目前,涡阳县已对被查封的块煤采取了覆盖防尘措施;已将码头内堆放的沙石料清理完毕。
第十六批(5月14日)
亳州市蒙城县许疃镇邵于村内有一养鸭场距离居民区不足30米,臭气熏天,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该养鸭场为蒙城县许疃镇邵于村大路家庭农场,位于邵于村小闫庄南30米左右。该养鸭场2017年4月中旬开始建设,共建11个鸭棚,日引进第一批26000只鸭苗在4个鸭棚内饲养,其余7个鸭棚未用,尚未造成明显污染。
责令该养殖场限期5月16日前将全部鸭苗转移到可养区养殖,现有11个鸭棚全部改为蔬菜大棚。
目前,强英鸭业已将鸭苗全部回收,该场11个养殖棚内的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并改造为种植大棚。
亳州市谯城区五马镇大丁行政村崔大庄自然村南侧的拌合站,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目前,当地正在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周边的拌合站都已拆除,而该拌合站依然存在,虽已停止生产,但砂石堆场仍有污染。
该搅拌站为谯城区水务局水利重点工程队自拌站,无相关审批手续,未落实环保措施。
责令该搅拌站自行拆除。
目前,该搅拌站已拆除。
亳州市利辛县工业园区政通路与西红丝沟东侧,临近世纪大道区域有数家养鸭场和一家日加工5万只活鸭的屠宰厂,粪便和加工废水、废弃物等直接排入西红丝沟,导致水体发黑发臭,污染严重,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经利辛县派员现场核查,未发现政通路、西红丝沟、世纪大道附近有养鸭场。信访反映的活鸭屠宰厂为利辛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屠宰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取样监测,西红丝沟水体水质为Ⅳ类,水质较好。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未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废气净化装置。
利辛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限制产能,限期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废气净化装置,并处罚款20万元。
目前,该公司已减少屠宰量,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废气净化装置,已通过现状环保验收。
(详见附件3)
蒙城县篱笆镇篱笆社区何庄村民组南300米窑厂日夜生产,噪声大、污染空气、扬尘大,占用耕地,导致村民农田无法排水。知道督察组来现已停产,举报人希望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经查,1.该窑场为蒙城县金鹏建材有限公司所有,占地71.26亩,属独立工矿用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反映占用耕地问题不属实;2.该窑场南侧和北侧各有一条沟,两条沟直通郭大沟,不存在农田无法排水问题;3.该窑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未通过环保验收,存在废气、噪声污染。
蒙城县环保局已对金鹏建材有限公司下达《蒙城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蒙环告字〔2017〕30号),拟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治。
目前,该公司已整治完毕,完成了地头沟清理、场区绿化和道路硬化、围墙建设、物料堆场和破碎机封闭等工程,安装了脱硫塔、布袋除尘、喷淋设备和车辆冲洗设施。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该窑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利辛县汝集镇庄营村南面有一养鸭场气味难闻、粪便排入村内大沟污染水体。
该养鸭场有3个鸭棚,鸭子刚出售完,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已建成的集水池、晾晒场没使用。
利辛县政府已责成汝集镇政府督促该养鸭场进行整改。
目前,该养鸭场已建设了雨污分流管网,对尿液收集池、晾晒场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并能正常使用。
(详见附件3)
亳州市蒙城县篱笆镇篱笆村李大鹏窑厂,每天晚上生产时噪声大,排放的气体成黑色,影响居民生活。烧砖用的原材料为煤矸石和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窑场为蒙城县金鹏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烧砖用的土壤,系取用曹新沟拓宽整治工程多余的粘土。现场检查发现,该窑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未通过环保验收,存在废气、噪声污染。
蒙城县环保局已对金鹏建材有限公司下达《蒙城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蒙环告字〔2017〕30号),拟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治。
目前,该公司已整治完毕,完成了地头沟清理、场区绿化和道路硬化、围墙建设、物料堆场和破碎机封闭等工程,安装了脱硫塔、布袋除尘、喷淋设备和车辆冲洗设施。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该窑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与1804号为重复访。
亳州市涡阳县涡北街道至高炉镇公路多年未修建完成,导致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该道路为涡阳县畅通工程高炉-县城段(大街段)改建项目,全长3.109公里,施工单位为安徽省新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日进场施工,完成了基层、底基层施工后,因故未能继续施工。此道路为主干道路,车辆过往造成造成扬尘污染。
前期,对该段道路增加一台洒水车,每天不间断进行洒水除尘。
目前,该路段乳化沥青封层已完成,不再产生扬尘。
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前毛行政村村书记孙治非法办理养猪场,5年来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群众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无果。1、养猪场粪污处理设备简陋,猪场的粪便、尿液等污水随意排放,造成周围土壤污染;2、养猪场建在原村民集体的酒厂内,距村民聚居地仅50米左右,非法使用集体土地;3、每年夏天,死猪病猪尸体随处乱扔,尸体腐烂后还会产生大量病菌,四处扩散对村民健康存在巨大威胁;4、养猪场臭气熏天,蚊虫泛滥,晚上猪场中噪音也存在扰民现象。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为亳州市谯城区聚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于2012年4月,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养猪场土地为原前毛孙瓦房酒厂倒闭后建设用地,于2012年10月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距居民区大于200米,建设有污水收集池、粪便晾晒场和雨污分流管网等污染治理设施,均在正常使用中。
谯城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跟踪监管,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第十七批(5月15日)
利辛县胡集镇新矿社区石庄出矿路东侧石灰石蘑粉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该石灰石磨粉厂为利辛县双家粉业有限公司所有,无环评手续,无防尘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利辛县政府已责令胡集镇政府监督该公司自行拆除石灰石磨粉厂。
目前,该石灰石磨粉厂已经拆除。
(详见附件3)
对564号信访&亳州市谯城区城父镇红星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回复不满意:1、红星养殖场无土地及环评相关手续,应依法拆除。搬迁后的老养殖场应予以拆除并复垦(称原来是非法占用农田);2、该养殖场多次套取政府环保资金补贴,为何在没有环保手续的情况下获得以奖代补的奖励资金(谯城区政府网站公布2015年规模化养殖场补贴),资金应予以退还,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1.该养殖场已经于2017年初关闭,未再饲养生猪。
2.该养殖场在经营期间,主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承担了谯城区2015年减排任务,经验收后,谯城区政府给予该养殖场叁万元奖补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谯城区城父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防其再饲养生猪。
第十八批(5月16日)
对受理编号1392号&谯城区光明西路海晶花园小区通信铁塔&的问题反馈不满意。1.反馈中说铁塔通过审批,但是咨询规划局后,号城乡规划局回复说该铁塔没有通过选址审批;2.铁塔不应该建立在居民聚集区,不应该靠近小区这么近。举报人希望:1.拆除铁塔;2.铁塔审批、规划、基建文件应公开。
该通信铁塔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建设,与&亳州市视频数据平台及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共建共享站址,铁塔选址由亳州市信息局牵头选定并报批有关手续,亳州市城乡规划局于日复函同意该站选址布点。
2.该铁塔于日开工,4月13日完工。建成后,至今未加挂视频监控设施和运营商基站设备。
1.该铁塔站点选址有关文件已在亳州市政府网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亳州专题栏目中公示。
2.鉴于海晶花园小区周边已布有3个通信基站,经亳州市城乡规划局确认,该站点只能用作视频数据平台及智能交通系统项目使用,不允许加挂通信运营商基站设备。
亳州市涡阳县龙山镇崔园与西山村庄之间的碎石场,占用可耕地,现因有环保检查,白天停产,晚上偷偷生产,扬尘和噪声污染很大。该场目前进行了围遮,以修路临时料场的名义进行碎石生产。
经调查核实,该碎石场业主为张玉峰,占地约18亩,2012年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2017年3月起,该料场为一道路建设项目提供石料。涡阳县环保局在&六场一站&清理工作中,已于日对该料场进行查封,在供电设施和主要生产设备上贴上封条,停产至今。5月16日现场检查时,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
涡阳县环保局已责令该碎石场立即拆除设备,清理碎石。
目前,该碎石场磕石机、变压器、地磅等设备已全部拆除,碎石料已清理完毕。
亳州市蒙城县坛城镇韩寨村大谢庄有一养猪场,养殖过程中废水直排,蚊虫密布,臭气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无果。
该养殖户位于居民区内,目前存栏生猪30头,属畜禽养殖散养户,养殖过程中废水直排,气味难闻。
责令该养殖户搬迁并清理污染物。
目前,该养殖户的生猪已全部转移,已将原养殖场周边污染物清理完毕。
利辛县新张集乡王尚庄南面养牛场粪便乱排、臭气难闻、无相关手续。现在正在扩建。
现场核查,该养牛场有两个牛棚共约600平方米,存栏量40头,属畜禽散养户,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利辛县政府已责令新张集乡政府督促该养殖户整改。
目前,该养殖户已将外排养殖污染物清理完毕,并建成了污水集水池、粪便晾晒场和雨污分流管道,能够正常使用。
(详见附件3)
投诉人称对查处结果不满意(不知道受理号),涡阳县标里镇标里集东边邓伟粮食收购站依然每天营业,扬尘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查处结果说其已经停止经营。
该粮食收购点为标里镇邓伟粮食收购门市部,位于标里镇集东头,2013年9月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4,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收购点外无电筛、传送带等设备。
涡阳县已责令该粮食收购点停业整顿。
该粮食收购点已注销营业执照,业主表示不再经营。
亳州市谯城区和平路南边(美的空调店后面),华佗还原小区北边有一个臭水坑存在三十年无人过问,坑西沿还有一个抽水泵房天天往坑里抽水,另外在其南边的桥南还有一个更大的臭水坑。
经调查核实,该黑臭水体(黑海子)不与其他水体相连,造成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是和平路沿线部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排入该水体所致。
该沟南侧的东城海子已纳入亳州市黑臭水体治理计划,并已制定了治理方案,已完成工程施工招标,计划今年底前完工。
亳州市住建委和谯城区住建委制定了黑海子水体治理方案,对和平路沿线雨污管网进行了彻底改造。目前,该路段所有生活污水均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亳州市经开区政府投巨资治理的污染河流(凤尾河、龙凤新河、南湖)均出现二次污染现象,投诉到相关部门(环保、住建、城管)遭遇推诿,河流污染得不到有效解决。
1.凤尾沟、龙凤新河已列入亳州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清单,目前正在开展整治,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前期,凤尾沟、龙凤新河已进行了清淤疏浚、边坡修整和景观带建设,水质已有较大改善,但因沿岸雨污分流、控源截污等工程尚在实施中,加之龙凤新河几处桥梁施工导致水流不畅,自净能力降低,造成河水出现二次污染。
2.南湖周边无污染源,为避免湖体受正在整治的龙凤新河水体影响,在连通位置用用34.5米高橡皮坝进行隔断。2017年4月,因涡河上游开闸放水,下游水位整体上涨至35米,导致龙凤新河河水水漫过橡皮坝流入南湖,影响到南湖水质。目前,随着上游水质较好的涡河水不断向下汇入,南湖水质正在逐步好转。
亳州市切实加快凤尾沟、龙凤新河等黑臭水体沿岸雨污分流和污水截流进度,从源头消除水质污染隐患;加快推进实施凤尾沟三期和龙凤新河&水活&工程,增强水体流动性,促进水体水质不断改善。
第十九批(5月17日)
亳州市蒙城县篱笆镇骆庙村卢庄村北侧的砖窑厂和西侧的搅拌厂,空气污染严重。砖窑厂从可耕地上取土烧砖。曾反映多次未解决。
1.反映的窑场为蒙城县金鹏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烧制矸石砖中存在粘土成分,该窑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未通过环保验收,存在废气、噪声污染。
2.反映的搅拌站为李伟搅拌站,因无相关审批手续已于日被依法拆除,拆除后至今现场无生产设施;在茨淮新河砂石料场整治时,该场地作为临时物料堆场,砂石堆料已全部覆盖。
蒙城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蒙城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蒙环告字〔2017〕30号),拟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治。
目前该公司已整治完毕,完成了地头沟清理、场区绿化和道路硬化、围墙建设、物料堆场和破碎机封闭等工程,安装了脱硫塔、布袋除尘、喷淋设备和车辆冲洗设施。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该窑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1854号为重访件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南部新区105省道与酒城大道交口亳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污染周边水体。亳州市洁能电力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使用一期炉渣作为回填土,可能会给周边水体和地下水带来污染。
1.亳州王合拉生活垃圾填埋场(105国道与酒城大道交叉口)于2007年11月投入使用,2015年3月临时封场,现存放垃圾约80万吨。该填埋场建有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50吨/日)并委托亳州徽清环保有限公司运维,所有垃圾渗滤液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亳州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情况每周至少现场检查一次,未发现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现象。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日至14日对该填埋场附近河流、地下水和渗滤液处理站外排水监测数据显示,该填埋场出水达标排放,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均未受到污染。
2.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二期建设尚未启动,不存在回填炉渣现象。该公司炉渣后期处理已与北流崇胜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炉渣处理合同》,目前产生的炉渣暂存在厂区内,采取了防尘覆盖措施。
亳州市环保局、城管局将继续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亳州市利辛县五一路人民武装部家属院内的金色池塘浴场每天烧锅炉的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
经利辛环保局现场监察监测,该浴场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环境噪声超标排放。
利辛县环保局已责成该浴池业主自行拆除锅炉。
目前,该浴池锅炉已拆除。
亳州市经开区市政公园(南湖)对面汇润中央公园小区业主反映:亳州市南湖公园广场舞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早上6点不到即开始扰民。多次反映无结果。希望彻底解决。
5月18日5时至7时,亳州经开区公安、城管、环保等单位开展对该公园噪声源进行了联合调查,该公园早上现有4处群众娱乐活动点(广场舞2处、甩鞭2处),经亳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园北入口和周边中央公园南门等两处噪声监测,噪声值分别为53.7dB和53.8dB,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限值(该公园周边均为交通干道)。
1.亳州市经开区已发布公告,禁止在晚21:30时至次日凌晨7:00时间段内在南湖市政公园进行跳广场舞以及甩鞭等产生噪音的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劝离。
经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连续跟踪督查,娱乐健身噪声扰民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
2.亳州市经开区已在南湖市政公园安装实时噪声监测大屏,随时提醒休闲群众注意控制娱乐噪声音量。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周庄附近有一个铸建混凝土搅拌站,站内还有沥青厂,该站生产到处都是灰尘,让周边村民苦不堪言。去年省环保督察组被查处要求其拆除,但该站一直还在生产。
1.反映搅拌站属亳州市铸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评及环保验收等手续齐。现场检查时,该搅拌站正在扩建物料库房,为防止物料扬尘污染,已停止生产。目前,该公司建设有封闭物料库房、喷淋降尘、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治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2.反映的沥青厂属亳州市华威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有谯城区发改委备案及谯城区环保局环评手续。自2015年8月以来,该搅拌站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谯城区住建、环保等部门和十八里镇政府将加强对该搅拌站的环境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责令亳州市华威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在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生产。
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温集与河南省永城市浑河集交界处有天棚混凝土搅拌厂和宏盛沥青厂,在生产作业时产生扬尘和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经现场核实,天朋混凝土搅拌厂和宏盛沥青厂位于谯城区颜集镇温集村与河南省永城市卧龙乡浑河集交界处东1公里处,属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卧龙镇辖区。
建议转河南省办理。
据投诉人反映,安徽省各地机动车检测站在对二手车进行尾气检测时,存在尾气不合格找黄牛花钱可以通过的问题。对空气质量有很大影响。
亳州市共建成投运机动车环检机构11家,所有机动车检测设备均已与省、市机动车污染监管系统联网。为有效防止环检机构数据造假等行为的发生,亳州市建成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综合监管平台,该系统能够实现对检测报告单数据的读取、存储及检测全过程的视频监控,对不按照规范操作的检测线实施远程锁定,尾气检测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可人为操作,有效杜绝了人员数据造假行为的发生。
接到转办件后,我市立即组织对全市机动车环检机构进行明查暗访,未发现尾气检测不合格找黄牛花钱可以通过的问题。
第二十批(5月18日)
亳州古井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口浓度低,这与几十家酒厂污水送往处理厂处理的浓度明显不符。镇里的大部分酒厂不经污水处理厂,直排污水。举报人要求现场核实检查时调查水质不仅要监测污水,还要有公司与污水处理单位的接收污水记录、交接记录;取水样检测时要防止掉包、加清水;有关部门检测污水的时候,要调查污水处理的资料记录,也要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以便获得真实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谯城区古井镇已于2015年底建成了15千米的污水管网,并对8620米的下水管网进行了截流,镇区生产、生活废水排入污水管网(或下水道),输送至古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调阅古井镇污水处理厂生产记录并对古井镇各家酒厂全面摸排发现,古井镇所有酒厂外排废水均经污水管网排入古井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查未发现有酒厂污水直排现象。近期,因白酒行业季节性生产原因,古井镇白酒酿造均已停产,各酒厂仅进行灌装包装,外排生产废水为洗瓶下水,浓度较低。古井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进水COD浓度为200mg/L左右,日处理污水约为2600吨,与该镇区生活、生产废水产生量基本相符。
亳州市将继续加强对古井镇各家酒类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如发现污水直排、漏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亳州市利辛县西潘楼镇西街居委会粮站与食品站中间有一下水道,被食品站开发楼房时堵死,一下雨院内积水较深;西潘楼医院西侧下水道也被食品站开发楼房时堵死,导致医院西面水沟水体发黑发臭。
经现场核查,该处下水道被堵死问题属实,但在西潘楼医院西边没有发现黑臭水体。
利辛县政府已责成西潘楼镇政府结合美丽集镇建设,对该处下水管网进行彻底整改。
目前,该区域下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
蒙城县马集镇薛湖行政村刘大庄葛勇窑厂,生产噪声扰民,灰尘污染严重。现在已经停产,投诉者担心督察组走后窑厂又会恢复生产。
蒙城县环保局已于5月4日向该窑厂下发了《环境问题告知函》,于5月14日向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蒙环罚字〔2017〕25号),处罚款10万元。马集镇政府于5月6日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停产措施。
蒙城县环保局已于5月4日向该窑厂下发了《环境问题告知函》,于5月14日向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蒙环罚字〔2017〕25号),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
目前,该窑场正在按照第三方机构制定环保整改方案停产整治。已完成场区绿化和道路硬化、围墙和物料堆场封闭大棚建设,安装了隔音板、脱硫塔等污染防治设施。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该窑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与990号为重复访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杨楼行政村罗子王庄西北角有一家大型废旧玻璃收购加工厂,白天收购,夜间清洗噪声扰乱居民生活,夜间清洗200多吨农药、化妆品、白酒等废旧玻璃瓶渣,产生大量污水直排地下,请查处。
经调查,该玻璃收购加工点(亳州市旺福碎玻璃回收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未落实环保措施。
谯城区依法对该玻璃收购加工点进行了取缔;谯城区环保局已对该加工点立案处罚1万元(谯环罚字〔号),
目前,所有生产设备己拆除完毕。
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赵庄养殖小区:刘莉养殖场、高峰养殖场,养殖粪便排放到附近涡河支流,气味难闻,附近生活无法生活。这些厂已享受过环保部门100多万,畜牧局80多万污染处理资金,建了那些处理设施?为什么还排放到河里?
经现场核实,反映的刘莉养殖场(亳州市爱农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粪便堆放场损毁,场区南侧沟内有大量的污泥。 反映的高峰养殖场(亳州市谯城区东风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部分粪便露天堆放。
谯城区制定了赵庄养殖小区整治方案,依法关闭了亳州市爱农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和亳州市谯城区东风养殖专业合作社。谯城区环保局对两养殖场各依法处罚3万元。
目前,两养殖场生猪均全部出售,沟内养殖废物已清理完毕。
(详见附件3)
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邹李村、大赵庄村民组居民生活区内有一搅拌场,没有任何手续,昼夜生产,产生噪声和大量的灰尘,严重影响人民的日常生活。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无人处理。场主多次威胁村民。现在还在扩建。
噪声大气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搅拌站为奎顺搅拌站,业主为赵奎。该企业原是生产透水式空心砖企业,擅自建设混凝土生产线,未办理相关证照手续,未落实环保措施。
谯城区政府已责成双沟镇政府彻底拆除违法建设搅拌站。对原透水式空心砖厂的生产设备、厂房和办公用房予以保留。
目前,违法搅拌站已拆除完毕。
第二十一批(5月19日)
涡阳县涡北街道黄店社区油庄门口有一大型石料场(长飞石料场)扬尘重、噪声大。
该石料场为申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涡北街道常楼社区S202西1.5公里处,占地12亩,法定代表人常菲。在2017年3月涡阳县开展的&六场一站&专项治理活动中,已向该石料场下达了拆除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
因该石料场自行拆除工作进展较慢,涡阳县涡北街道办事处于5月10日对该料场内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强制拆除,截至5月14日晚,其设备已全部拆除,物料清运完毕。
投诉人举报时,该料场已拆除,物料已清运完毕。
亳州市涡阳县新兴镇前宋村大曹西1500米路西一个石子厂粉碎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该石子场属涡阳县博运石料有限公司所有,于日建成,占地15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日,租用给淮北市恒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涡阳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县乡公路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作为农村畅通工程所需石料的临时料场,租期至日。现场核查时,该料场已落实防尘措施。
1.责令该料场进一步采取防尘措施,场界四周用围挡封闭,对物料进行全面覆盖,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
2.责令该料场在农村畅通工程结束后,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
目前该料场碎石机已拆除,落实了围挡、覆盖、洒水、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
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板集煤矿出矿口附近磊鑫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办理有环评等手续,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物料大棚未安装喷淋设施、场区雨污未分流、生产废料未及时清理。
利辛县住建委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
目前,该公司整改完毕,安装了喷淋设施降尘设施,建设了雨污分流管网,加强了日常环境管理,对生产废料定期清理。
涡阳县石宫镇(石弓镇)东关村包河大闸闸管所院内有家煤场粉尘污染严重,下雨时污水排入包河,导致鱼虾死亡。希望将其取缔或者搬迁走。
经现场核实,该煤场业主为王爱勤,占地约1100平方米,主要从事煤球加工与销售,未落实环保措施。
涡阳县对该煤球厂依法进行取缔。
目前,该煤球厂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理完毕。
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柴楼行政村柴奇养猪场养猪多年,养猪1000多头,建的污水池子和粪棚主要用于检查时做样子,平时都不用。猪粪尿大多用水冲到旁边河沟里,整条河都是黑臭水,蚊蝇乱飞,臭气熏天,连村民自家电井抽出的水都是臭味。曾多次向镇政府反映,但处理都不够彻底。
经现场核实,该养猪场养殖污染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谯城区环保局已对该养殖场立案处罚2万元(谯环罚字〔号),责令其立即清理外排污染物,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管道和尿液贮存池、&三防&晾晒场等环保设施,实现养殖废物还田利用。
目前,该养殖场外排污染物已清理,环保设施已完成建设并正常使用。
(详见附件3)
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聂桥村蒋详军养猪场(2000多头)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将猪粪露天堆放路边(一亩多),下雨时即流入河内,猪尿从猪场后面偷排至河沟内,造成河水黑臭,该场离村庄只有100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该场还多次得到政府部门资金扶持。
经调查核实,该养殖场建于2008年,2014年更名为谯城区四海旺家庭农场,现存栏生猪约1200头,建有雨污分流管道和尿液贮存池、猪粪晾晒场等环保设施,但未正常使用,存在养殖污染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环境问题。
谯城区环保局已对该养殖场立案处罚2万元(谯环罚字〔号),责令该场立即封堵排污口并清理污染物,实现养殖污染物还田利用。
目前,该养殖场已完成整改。
(详见附件3)
亳州市涡阳县陈大镇韩桥美好乡村休闲广场是国家投资一千多万建成,现被韩三子等人强行霸占开办农家乐(韩桥乡韵生态园),蒙古包。该农家乐没有营业执照,餐饮人员无健康证,私自打井取地下水,无污水处理系统,废水直排,臭气难闻。非法建房,把休闲广场围起来不允许外人进入。村民多次举报,镇党委书记栗广飞包庇,不作为。并泄漏上访人员信息,村民遭到人身威胁。要求取缔农家乐,查处违法人员。
请调查核实,涡阳县陈大镇韩桥美好乡村2013年7月建成后,时任韩桥村委会主任陈永光将美好乡村中的便民服务中心租赁村民韩得峰、韩景龙经营农家乐。该农家乐无营业执照,仅1名厨师和1名营业员有健康证,餐饮废水没有进入美好乡村污水处理站。
1. 依法终止租赁协议,责令韩得峰、韩景龙退回集体资产。
2. 依法关闭取缔该农家乐。
目前,该农家乐已拆除完毕。
第二十二批(5月20日)
①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前毛行政村的村书记占用刘庄东侧50米的集体土地办养猪场,臭味难闻,蚊虫很多,污水排到周边沟中,影响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对居民饮用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看是否对居民的身体健康有影响。②前毛行政村的刘天齐小学大门口、周边,该学校西侧80米左右的沟边、路边有很多垃圾,臭味很大。
该养猪场为亳州市谯城区聚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于2012年4月,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养猪场土地为原前毛孙瓦房酒厂倒闭后建设用地,于2012年10月签订场地租赁合同。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距居民区大于200米,建设有污水收集池、粪便晾晒场和雨污分流管网等污染治理设施,均在正常使用。调查发现,该养殖未办理环评手续。
信访反映的天齐小学周边垃圾堆存问题属实。
谯城区环保局已对该养猪场立案处罚1万元(谯环罚字〔号),责令其办理环评手续。
谯城区芦庙镇政府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养殖场周边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未受到污染。
谯城区芦庙镇已给予前毛村支部书记孙志生全镇通报批评处分。
天齐小学周边垃圾已清理完毕。
利辛县永兴镇解集行政村南面1公里左右有十几个养鸡场,养鸡场的养殖废水和粪便流入和堆放在附近的小沟里面,然后流入茨淮新河,臭气熏天,污染严重,反映到市长热线,没有处理结果。
经现场核查,信访反映的十几个养鸡场为永兴镇宝强养殖小区。该小区建于2010年,占地约60亩,采取&公司+农户&养殖模式,共有10家养殖户。其中7家养殖设施暂时闲置;1家养殖鸳鸯、1家孵化小鸡,均未建设环保设施;1家养猪,建有环保设施。
利辛县已责令该养殖小区办理畜牧养殖布点、环评等相关手续,限期建设环保设施。责成永兴镇政府对已污染的水体进行清淤整治。
目前,该养殖小区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正常使用,水沟内的污染物已清理完毕。
涡阳县石弓镇郭黄楼村山后有一兄弟料场,其碎石机噪声、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核实,涡阳县石弓镇郭黄楼村山后没有信访反映的兄弟料场。该处有一处夫礼石料加工厂,占地面积12.35亩,法人为乙夫礼。该石料加工厂于日通过涡阳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日通过环保验收,为全封闭生产作业。近期,因厂外道路正在改造,车辆无法出行,未生产。
谯诚区古井镇王辛庄村八戒养猪场,污水横流,无任何治理措施,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且影响古井酒厂水质。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为谯城区亿兴养殖场,法人为田素梅,养殖存栏生猪500头。该养猪场虽建有沼气池、尿液贮存池、粪便晾晒场等污染治理设施,但未正常使用。
谯城区环保局已对该养猪场立案处罚2万元(谯环罚字〔号),责令其立即清理外排养殖污染物,对沉淀池、晾粪场、沼气池、尿液贮存池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修葺并正常使用。
目前,该养猪场已完成整改。
(详见附件3)
利辛县汝集镇秦小桥村丁庄自然村长年无人管,村里也没修路桥与排水渠,造成污水排不出去。村里的水塘、水沟都是死水,下雨天,污水横流,垃圾池也在水塘旁边,渗滤液也流入水塘,污染水体。
经现场核查,秦丁庄现有人口200人左右,庄内主干道于2015年修建,为4米宽水泥路面。该庄西侧的水塘边建有一个垃圾池并采取了硬化防渗措施。村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镇西往牛集镇方向谯城区怀港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古井镇减王路好事多馍馒头作坊营业过程中烟尘污染严重。
谯城区魏岗镇怀港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谯城区古井镇好事多馍馒头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烟尘污染。
1.谯城区政府已责令怀港搅拌站限期5月25日自行拆除,恢复原貌。目前,该搅拌站已拆除。
2谯城区政府已责成好事多馍店自行拆除燃煤锅炉。目前,该馍店2台锅炉均已拆除。
1、蒙城县经开区所有生物质锅炉都封了,但没有任何书面的通知手续。2、蒙城县经开区逍遥酒厂燃煤小锅炉每天晚上烧煤,大气污染严重,却没人封。投诉人称去问了该厂的有关人员,回复是跟经开区分局李姓局长关系好,所以无人管。
1.蒙城县开发区环保分局对辖区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6家企业的生物质锅炉查封,其中3家下发查封(扣押)决定书,另外3家未及时送达。
2.日,蒙城县开发区环保分局对逍遥酒业有限公司下发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对锅炉和配电盒查封并张贴封条。目前封条完好,未发现生产迹象,也未发现燃料煤。
3.蒙城县纪委已对该信访反映问题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1.蒙城县环保局已对未及时送达的查封(扣押)决定书立即送达,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2.蒙城县环保局将加强对开发区企业锅炉使用情况加强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将及时依法处理到位。
3.蒙城县纪委已对未及时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详见附件3)
亳州市蒙城县首期拆迁安置小区六里小区A区周边环境脏乱差,小区西门外因当初小区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占地万余平方,至今未清运。沿县城新区嵇康路开挖的嵇康河,在河北端,至今8年工程未完工,附近洗车、餐饮、居民生活污水、垃圾直排入河,污染严重。
1.六里小区一期西门外的建筑垃圾,是原拆迁房屋时遗留的建筑垃圾、原稽康河和横一河施工时产生的土方和附近居民倾倒的零星生活垃圾。
2.周边有1家无证经营洗车点,没有沉淀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5家有证经营,但沉淀和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小区附近3家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不达标;
3.六里小区一期西有光明小区和几栋自建房,排水方式为雨污合流,生活污水直排嵇康河;
4.嵇康河疏浚绿化工程在工程实施中,由于嵇康河北端东侧几户未拆除,尚有195米不具备施工条件,嵇康河北端西侧地块已由政府出让,尚有55米不能施工。截至目前,除嵇康河北端这一段外,其余工程已于2011年通过验收、审计。
1.小区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均已清理完毕,小区物业公司将对小区内部环境进行常态化保洁。
2.1家无证经营洗车点已取缔,5家有证经营已完成整改,全部停止店外作业;对小区附近3家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不达标的下达整改通知,目前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3.已将该区域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来信反映蒙城县环保局涉嫌包庇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人要求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未得到答复。2016年亳州市环保局对蒙城县环保局下发《关于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其中提到该公司未验收,在线监控未联网,未按&三防&要求暂存灰渣等问题,但蒙城县环保局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只是要求整改,包庇企业。亳州市环保局也未履行后督查职责。枣庄市环保公益联合会将会对此事持续关注,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材料。
1.关于&蒙城县环保局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只是要求整改,包庇企业&问题。经调查核实,蒙城县环保局按照亳州市环保局《关于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亳环察字〔2016〕1号)要求,落实了以下措施:一是于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蒙环责改字〔2016〕1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限期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否则予以处罚;二是依法征收试生产以来的排污费,共计147754元;三是于2016年2月至10月期间,对该公司共现场检查7次,督促该公司严格履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对亳州市环保局监察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均已按时整改落实到位,没有逾期行为,并于日通过亳州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所以蒙城县环保局没有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2.关于反映&投诉人要求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未得到答复信息公开情况&问题。该公司按照亳州市环保局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蒙城县环保局未实施行政处罚,没有行政处罚信息。接到投诉人以个人名义申请该企业的信息公开信件后,蒙城县环保局已于日将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通过快递回复申请人。
3.关于&亳州市环保局也未履行后督查职责&问题。亳州市环保局于日对该公司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时,已对该公司整改情况开展后督查。
第二十三批(5月21日)
蒙城县楚村镇常兴社区茨淮新河北岸非法设立码头、砂石厂,破坏堤岸,污染河水。
1.经查,蒙城县楚村镇常兴社区茨淮新河北岸现有码头3家,均持有有亳州市港航局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其中常兴水上加油站码头正常营业,常兴第一码头和常兴货运码头处于停业状态。
2.茨淮新河北岸原有无证经营砂石堆场12处,已全部于2017年3月份被清理取缔。
3. 经蒙城县水务局调查,未发现破坏堤岸问题;经蒙城县环保局调查,未发现河水受污染问题。
蒙城县将加强对茨淮新河沿岸生态环境的日常管理,规范有证码头的经营行为,全面禁止非法码头运营。
利辛县胡集镇宴庄蓝岛公司从发电厂拉脱硫粉煤灰售卖,装粉煤灰的车辆在交通运输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同时公司院内的煤灰随意堆放,粉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蓝岛公司环评文件于日通过利辛县环保局审批,目前厂区正在建设,院内仅有少量已覆盖的自备料。运输粉煤灰的罐车进行了封闭处理,无沿路遗撒现象。
利辛县已责成该公司对出厂运输路段进行洒水保洁。
目前,该公司已加强了出厂运输路段的保洁。
亳州市涡阳县向阳路沥青自拌站改造施工没有环评手续,物料没有进行覆盖,灰尘满天,污染非常严重。现由于该站改自拌自用为对外大量销售,污染加剧,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农作物生长。
经调查核实,该沥青自拌站位于涡阳县经开区十里丁社区,该自拌站在涡阳县开展的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活动中,已于日自行拆除,并将原料清理完毕。接投诉后,经涡阳县现场核查,未发现反弹现象。
第二十四批(5月22日)
蒙城县北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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