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围工厂辞工书模板了要多久才能再入

东莞长安日华电子厂违法强迫员工离职再进独资工厂_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提问:东莞长安日华电子厂违法强迫员工离职再进独资工厂&&编号:84417&&
&&&&我所在的是一家三来一补的日本与中国合资的企业,名字叫东莞长安日华电子厂。日本负责技术、制造、管理。中方负责普通员工的招聘等。日方租赁的是中方的厂房。2008年,日方在空余的厂房内设立了独资的公司。现在三来一补要转型了。我们原来属于合资厂的人员要转移到独资公司去。现在做法是要求我们自己写辞工书,从原来的合资厂辞职,再和新的独资公司签合同,工资和之前持平。工龄就是0了。我们之前的合同是和中方签的,企业法人也是中方的厂长。如果我们不写辞工书辞职,公司就反反复复找我们谈话,做思想工作,并威胁我们说如果不写辞工书,就不要加班了,年底的升职就不用想了,加工资就是奢望了(在东莞大多数工厂员工工资都是靠加班的,基本工资很低,如果不加班扣社保、扣食宿后就几百块了)。我认为工厂这样做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的工龄连续计算。工厂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我们的企业是合并,原来存在合同劳动关系对合并后的企业仍然有效,原存在的权利义务合并后的企业应该继续承受,所以我们企业没有权利要求你们先辞职再重签劳动合同。我要求政府出面制止企业的这种违法行为。并按照法律履行义务、&&&&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yunggang&发言时间: 08: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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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栏目组:
&&&&&& 该投诉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 据了解,东莞长安日华电子厂,位于长安镇新星工业园,成立于1993年1月,属三来一补企业,负责人为麦志锋,现有员工1800人,经营范围为加工电子、电子配件等。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同位于长安镇新星工业园,成立于2008年7月,属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勾坂行男,现有员工300多人,经营范围为加工、产销电子控制系统部件等。上述两企业同属于阿尔卑斯集团内部的公司。
&&&&&&&经查,由于日华电子厂来料加工转型及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两企业计划合并为一家企业,日华厂要求全体员工在现有待遇不变及工龄沿续的前提下,与日华厂解除原有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与阿尔卑斯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目前,日华厂已有40多名工人自日起与日华厂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并与阿尔卑斯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
&&&&& 在此过程中,由于企业要求工人先向日华厂提出辞职申请,同时与阿尔卑斯公司签订“备忘录”及新的《劳动合同》,虽然在“辞职书”及“备忘录”中均注明有“在双方公司承诺现有待遇不变及工龄承继的前提下”等内容,但仍然引起工人的误解与不满,工人认为企业强迫自己写辞工书,会导致原先的工龄清零,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 长安人力资源分局已向企业明确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取消要求工人向日华厂提出辞职申请的决定,同时在“备忘录”及新的劳动合同中增加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及工龄方面的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企业表示将取消“先辞职再签新合同”等不合理的要求,通过与员工协商解决双方分歧。
&&&&&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跟踪落实中。
长安镇信访办
&受理人:长安
回复时间: 10: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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