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宅基地已办理土地证但没有办理房产证 土地证,但亲属私自占有房屋使用权怎么办?

农村房屋卖给外村村民已久房产证已经过户 但是土地证一直没过户_超赢360
农村房屋卖给外村村民已久房产证已经过户 但是土地证一直没过户
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
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中文名,农村宅基地。使用程序,八项。申请条件,三项。原则,五项。
以前父母把房屋卖给外村村民房产证也已经过户,但是土地证一直没过户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能卖给外村人吗可以卖,好像还得到村委会办理一些手续
以前父母把老房屋卖给外村村民,问题是子女们都成年了房屋买卖都不知以前父母把老房屋卖给外村村民,问题是子女们都成年了房屋买卖都不知道,房产证已经过户,土地证一直是老户...
农村的房子卖给外村人 然后他说房子是自建的去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这合法吗?在农村将房屋卖与外村人居住,可视为非法买卖土地。不是本村村民的,无论是买的房屋还是自建房都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同样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土地证已过户给外村人,能要回吗我家农村的房子在02年的时候卖给了一个外村人,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想要回房子,但是我了解到02年的时...
农村宅基地历史起源" data-index="header-8
历史起源。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
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可见宅基地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产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映。滨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
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滨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耕地资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维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使用的本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土地。前款所称建造是指新建。翻建。改建。迁建等。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以外农村宅基地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第二章 宅基地的规划与计划第六条 农村宅基地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房。
应符合村庄建设规划。优先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凡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农用地建造住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村民建设二层以上的住宅。第八条 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当纳入年度计划。实行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相挂钩的制度。按规划确需占用农用地的。须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并按“占补平衡”的原则开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该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与审批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为:城市郊区及乡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山地丘岭区。
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原住宅影响城乡规划建设需要搬迁的;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
需要重新分配宅基地的;外来人口经落户。成为本村成员。没有宅基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年龄未满二十周岁的;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户口已迁出本村。不在当地居住的;农村村民将原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他用。又申请宅基地的;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未利用又申请占用农用地的;不符合乡。
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形。第十二条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年龄证明材料。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后。在本村张榜公示拟划定的宅基地。公示期限为十日。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名单。用地位置。面积和四至等。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乡人民政府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划定的宅基地宗地图;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结果公示情况的书面材料和说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第十四条 宅基地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市或县人民政府审批。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榜公布。
由乡国土资源所放线划定宅基地。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在持证的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原使用者不变。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用地面积不超法定标准的。四至界线不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审批。除以上情况外所有翻建房屋都应按照程序进行报批。第四章 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收回及转让第十六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房屋建成后六十日内持批准文件等资料到所在乡国土资源所申请土地登记。经市或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
由同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为实施村庄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确需占用宅基地的;因户口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宅基地的;一户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其多余的宅基地;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宅基地的。
因第。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有地面附着物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由村民会议确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第十七条中。项规定。宅基地由村集体依法收回。拒不交回或收回确有困难的。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具体标准按照同村同价的原则。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
必须依法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腾出宅基地。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不得随意扩大宅基地有偿使用范围。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不得强行拆除农民正在使用的房屋。有偿使用费纳入村集体资金统一使用。第十九条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后。可以购买本村或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他人多余宅基地上的房屋。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审批手续。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禁止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用地批准文件或注销土地使用证。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无权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的;采取隐瞒事实或者伪造证件。文件资料等欺骗手段获得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登记的;非法转让宅基地的。非法批准使用宅基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宅基地灭失的。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自土地权利终止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登记机关可以直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并自注销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因人民法院。
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依法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市或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四条 由于房屋依法转让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变更。当事人应当自导致权利变更的行为或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乡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市或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前款规定的土地变更登记。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第二十五条 村民申请宅基地。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后。应及时动工建设。并申请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属于占用耕地的。自批准用地之日起超过2年未动工建设。已批准的宅基地依法无偿收回。但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延期建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争议的。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第二十七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住宅的。由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二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二十九条 农村村民私自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滨城区。滨州经济开发区和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三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不动产登记来了 土地证未办还需继续办理吗?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不动产统一登记马上就开始实行了,市区范围内自日起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拿的是不动,和将停止颁发!&新闻烟台马上实行不动产登记了,办了房产证暂时未的,9月20以后是继续办理土地证呢还是不用办土地证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呢?已经有的是否一定要换新证呢?新买的一手住宅,不动产登记证需要自己去办理吗……带着大家的这些疑问,今天上午烟台编辑拨打了烟台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市区六个分核心的电话,政策发布第1天,各个核心的电话都处于忙碌状态,最终小编接通了分核心和(含昆嵛山)分核心电话,福山分核心的工作人员解答了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问,市不动产登记核心福山分核心答1.问:这次新规是不是只适用于烟台六区?县市区还沿用旧办吗?答:原则上针对烟台市区,县市区的要看当地的公告。2.问:我现在已有房产证,但土地证没办,9.20以后是继续办土地证还是不再办理土地证,直接办不动产登记证?答:土地证的手续还是要继续完善的,完善好手续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3.问:当前买的话房产证跟土地证都是跟物业给代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是开发商跟物业给办,还是需要自行去办?答:不动产登记证也是开发商给办,不需要自己去办。4.问:是否一定要换新证?答:不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市不动产登记核心福山分核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 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核心),3029572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事项通告如下: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其所属的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各分核心具体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业务。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在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含昆嵛山保护区)、烟台、设立6个直属分核心。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各分核心按职责分工办理本辖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本次实施的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抵押权、地役权的不动产头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各类登记。海域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仍由原登记部门按原程序办理。三、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日8:30起,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各分核心开始受理本次不动产登记范围业务,原国土、房管部门发放的权属证书停止受理。四、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日17:00前受理的土地、房屋登记业务,按原办理规则审核颁发权利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明》后,原国土、房管部门依颁发的土地、房屋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对于不动产登记涉及原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违或不完善的,应依进行处置并完善手续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为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系统切换、数据转换、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落宗),日、18日、19日等3个工作日房屋、土地登记机构暂停受理土地、房屋登记申请。
7×24小时热文榜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烟台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烟台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区域二手房
Copyright&(C)&2017& 深圳市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最近联系人
查看消息记录
按Ctrl+Enter发送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合法吗?-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合法吗?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合法吗?
宗、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1;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合法。不过因为农村房屋所用的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三)办理程序,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村(屯)、测绘费为1元每平方米。2、登记费80元&#47、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授权委托书,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行政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7: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5,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村委会审核同意。2,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因此土地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一)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发生效力,由法律、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不动产登记、转让和消灭,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人。因此,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经依法登记:1、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二)提供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构筑物所有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二)房屋等建筑物;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二十九条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下面就大体来介绍一下农村房产证办理的费用;
(三)不动产界址,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合法吗?……
不合法。 不过因为农村房屋所用的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因此土地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我...
现在农村建房子不能办房产证和土地证么?……
农村建房子可以办房产证和土地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农村房屋登记,办理房产证依照以下流程。 ...
农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是怎么回事……
应该说没有土地证才对。房产证是可以办的。因为农村的地都是集体用地,不是国有土地,所以不能过到私人名下...
农村房产证跟土地证有什么区别?……
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
农村集体土地证能不能办理房产证?……
可以。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拆迁的时候可以得到赔偿吗……
  1、首先确认老人是否本村居民,还有,另外回迁的几户老人是不是本村居民。 2、其次,如果不是本村居...
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该怎么办房产证?……
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该怎么办房产证?zizaideyuer 问题未开放回答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农村房屋没房产证和土地证拆迁怎么补偿……
按统一政策补偿,不包。办证费用。
不是一个村的能买别的村房子吗?他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
不能,没有房产证不能买卖。 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没有房产证的...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拆迁的时候可以得到赔偿吗?……
农村的房子一般都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时候都会有补偿款的,这个请放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