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邮电局买了信泰保险稳利来5信泰富贵满堂年金保险险A款,可靠不?

版权所有:哈尔滨银行 黑ICP备号版权所有:哈尔滨银行 黑ICP备号& & & & 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主险?产品险种:理财保险 ?意外保障满期生存金保险责任说明条款相关咨询包含本产品的计划一般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
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或被保险人遭受意外
伤害10.3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
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或年满六十五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遭受意外伤害
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
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意外身
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六十五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在此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
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
价值的20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日本合同的个人账户
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条款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理解条款,......具体..内容以条款.....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若您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5
本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2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借款的权利………………………………………………………6
您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8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4
您应当按约支付保险费…………………………………………………………………………3
在前五个保单年度内退保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抉择………………………………4.8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2
您申请保单借款,可能会导致合同终止………………………………………………………6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7.2
我们对条款中出现的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您与我们的合同&&
合同的构成
合同成立与生效
2.我们提供的保障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年金转换选择权
3.如何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支付
4.个人账户的运作管理
4.1 个人账户的设立
个人账户的结算日与结
个人账户价值
4.4 初始费用的收取
保单管理费的收取
死亡风险保险费的收取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
本合同约定利率
死亡风险保额
附表:每千元个人账户价值对
应的年死亡风险保险费
保单持续奖励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1 明确说明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现金价值权益
7.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保险事故通知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给付
8.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未还款项的扣除
合同内容的变更
您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条款
2011年9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
之间订立的“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保险合同”。
您与我们的合同&&&&&&&&&&&&&&&&&&&&&&&&
&&&&&&&&&&&&&&&&&&&&&&&&&&&&&&&&&&&&&
合同的构成&&&&&&&&
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
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保险条款、附表、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原件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亦视
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原件相同;若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与
原件内容不一致,则以原件内容为准。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载明于保险单上。
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
合同生效日载明于保险单上。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日为我们开始承担保
险责任的日期。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为保单周年日。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
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保单年度10.1以本合同生效日计算。
投保年龄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10.2计算,本合同接受的
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六十四周岁。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犹豫期 自您书面签收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为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请您认真审阅本合
同,您可以在此期间申请解除本合同。
申请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将在扣除工本费后
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但我们对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
我们提供的保障&&&&&&&&&&&&&&&&&&&&&&&&&&&&&&&&&&&&&&&&&&&&&&&&&&&&&&&&&&&&&&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
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般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
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或被保险人遭受意外
伤害10.3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
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或年满六十五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遭受意外伤害
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
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意外身
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六十五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在此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
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
价值的20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日本合同的个人账户
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年金转换选择权 从第十个保单周年日开始,经我们同意,您可以选择将个人账户价值的部分或
全部按我们当时正在销售的转换年金保险产品的约定转换为年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0.4;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
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0.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6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0.7
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
(7)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10.8、跳伞、攀岩10.9、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10.10、
摔跤、武术比赛10.11、特技表演10.12、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
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10.13。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
䃈 如何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交清,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䃈 个人账户的运作管理&&&&&&&&&&&&&&&&&&&&&&&&&&&&&&&&&&&&&&&&&&&&&&&&&&
个人账户的设立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于本合同项下设立个人账户,以用于记录本合同的个
人账户价值。
个人账户的结算日
与结算利息
每月一日为结算日,我们将根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结合上个月万
能账户实际投资状况,确定本合同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六个工作
日内公布。
本合同个人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对应的日利率为0.006849%。
结算利率为日利率,其对应的年利率为该日利率乘以三百六十五。
每月在结算日结算时,我们按最近一次公布的结算利率对个人账户结算利息,
计息天数为本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
个人账户价值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个人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一、个人账户设立后,您支付的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
二、在本合同生效日,个人账户价值需扣除当月的保单管理费和死亡风险保险
费;以后在每月的结算日,我们在按当月公布的上月结算利率对当时的个人账
户价值进行利息结算后扣除当月的保单管理费和死亡风险保险费。若有保单持
续奖励则在对个人账户价值结算上月利息后且在扣除当月的保单管理费和死
亡风险保险费前给付,个人账户价值随之增加。
三、本合同在非结算日终止时,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对个人账户
结算当月利息,个人账户随之终止。
四、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要求。
五、我们会每年向您寄送万能保险年度状态报告,告知您个人账户价值的具体
初始费用的收取 您支付保险费后,我们收取所交保险费的2.5%作为初始费用。
保单管理费的收取 保单管理费是我们为维护本合同向您收取的管理费用。我们向您每年收取五十
元保单管理费,对应的每日保单管理费为年保单管理费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在本合同的生效日和结算日,我们按照当日至下一个结算日的实际天数收取保
单管理费。
死亡风险保险费的
我们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死亡风险保险费。本合同保险责任项
下所对应的死亡风险保险费的计算基础是本合同生效日或结算日时扣除保单
管理费后的个人账户价值。
在本合同生效日和结算日,我们按照当日至下一个结算日的实际天数收取死亡
风险保险费。每日的死亡风险保险费为年死亡风险保险费的三百六十五分之
一,每千元个人账户价值对应的年死亡风险保险费见附表。
保单持续奖励 被保险人在第十一个保单年度的第一个结算日零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的,我们
将按本合同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的2.5%给付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个人账户。
退保费用 退保费用是我们在您申请解除本合同时按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
取的费用。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我们按下表计算并收取退保费用:
保单年度 第1保单年度第2保单年度第3保单年度第4保单年度 第5保单年度 第6及以后各保单年度
5% 4% 3% 2% 1% 0%&
砠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
明确说明&&&&&&&&&&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将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将在投保单、保险单或
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
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若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
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
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您所支
付的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
本合同5.2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
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
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砠 现金价值权益&&&&&&&&&&&&&&&&&&&&&&&&&&&&&&&&&&&&&&&&&&&&&&&&&&&&&&&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借款。若本合同
包含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责任,您申请保单借款应事先经被保险人
书面同意。借款金额加上各项欠款及利息的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
值的90%,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在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借款当时我们最近一次已宣布的本合同约定利率10.14计
算。借款及利息最迟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偿还的,利息将于借款期
限届满之次日并入借款金额中,并以原借款期限为新的借款期限重新开始计
息。在新的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原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我们最近一次已宣布的
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若借款及利息在新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仍未偿还的,借款
金额、借款期限和利率将按前述方法重新确定。
当借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
莠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一般身故保险金、意
外身故保险金受益
被保险人或者您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一般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
一般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您可以确定
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的,受益人按同一顺序享有受益权;未
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者您可以变更一般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
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
或者附贴批单。
您指定和变更一般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
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满期保险金受益人 满期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我们。
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
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您或
受益人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保险金申请&&&&&&&&&
&一般身故保险金、意
外身故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一般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申请人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满期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满期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有效生存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
关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縘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的,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
日起三十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裘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年龄确定与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
填明,若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
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
同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死亡风险保险费少于应付死
亡风险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死亡风险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
在给付保险金时按最近一次实付死亡风险保险费和应付死亡风险保险费
的比例调整当时的死亡风险保额10.15,保险金相应调整为身故时的个人账
户价值和调整后死亡风险保额之和。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死亡风险保险费多于应付死
亡风险保险费的,我们将多收的死亡风险保险费退还给您。
地址变更 您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您
不作上述通知的,我们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向您发送有关通知,并
视为已送达。
未还款项的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若
您有未偿还的保单借款及利息或其他未还清款项,我们将扣除上述欠款及相应
合同内容的变更 您和我们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
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
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裘 释义&&&&&&&&&&&&&&&&&&&&&&&&&&&&&&&&&&&&&&&&&&&&&&&&&&&&&&&&&&&&&&
保单年度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起至下一个保单周年日的前一日止为一个保单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
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
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
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
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
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
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潜水 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 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探险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
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
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特技表演 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指个人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
本合同约定利率 由我们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六个月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确定并宣布,宣布时间为每年的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
死亡风险保额 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等身故时,本公司所支付的身故保险金金额减去个人
账户价值。
《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每千元个人账户价值对应的年死亡风险保险费
年龄 男性 女性 年龄 男性 女性 年龄 男性 女性
0.05& 0.04& 27 1.00 1.00 54 1.27& 1.14
0.04& 0.04& 28 1.01 1.00 55 1.30& 1.16
0.03& 0.03& 29 1.01 1.00 56 1.34& 1.19
0.03& 0.02& 30 1.01 1.00 57 1.38& 1.22
0.02& 0.02& 31 1.01 1.00 58 1.44& 1.26
0.02& 0.02& 32 1.02 1.00 59 1.51& 1.30
0.02& 0.01& 33 1.02 1.00 60 1.58& 1.34
0.02& 0.01& 34 1.03 1.00 61 1.66& 1.39
0.02& 0.01& 35 1.03 1.00 62 1.74& 1.44
0.02& 0.01& 36 1.04 1.00 63 1.83& 1.50
0.02& 0.01& 37 1.04 1.00 64 1.93& 1.56
0.02& 0.01& 38 1.05 1.00 65 1.09& 0.68
0.02& 0.01& 39 1.06 1.00 66 1.21& 0.77
0.02& 0.01& 40 1.07 1.01 67 1.34& 0.86
0.02& 0.01& 41 1.07 1.01 68 1.49& 0.97
0.02& 0.01& 42 1.08 1.02 69 1.66& 1.08
0.03& 0.01& 43 1.09 1.02 70 1.84& 1.22
0.03& 0.02& 44 1.10 1.02 71 2.05& 1.37
1.00& 1.00& 45 1.11 1.03 72 2.27& 1.53
1.00& 1.00& 46 1.13 1.04 73 2.52& 1.72
1.00& 1.00& 47 1.14 1.04 74 2.80& 1.93
1.00& 1.00& 48 1.16 1.05 75 3.10& 2.16
1.00& 1.00& 49 1.17 1.06 76 3.43& 2.42
1.00& 1.00& 50 1.19 1.08 77 3.80& 2.70
1.00& 1.00& 51 1.21 1.09 78 4.20& 3.02
1.00& 1.00& 52 1.23 1.10 79 4.65& 3.37
1.00& 1.00& 53 1.25 1.12 80 5.14& 3.76
注:上表中“年龄”为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死亡风险保险费时的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
&本条款内容结束&
河北省网友
ip:101.31.*.*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本产品自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是否可以退保,利率如何计算?杨伟忠答:你好
任何的商业保险都可以退保,但是如果办理退保你是要承担一部分损...杨伟忠答:你好
任何的商业保险都可以退保,但是如果办理退保你是要承担一部分损失的,提请注意。如果办理退保的话是根据你退保时的账户价值办理退保,同时因为在2年内退保的话,可能另外还要收取一些会手续费。 10:0210天前嗯,我们正在努力补充这块信息中……理财保险计划热门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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