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宫妙万达电商 玩大会员平台自己介绍的会员注册购买后,自己没收到佣金;

您当前的位置: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
& &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与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一卡通”)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协议内容及生效&(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属文件,以及所有山东一卡通在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上(含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网站使用规则(以下简称“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商家在使用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山东一卡通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时地修订本协议及平台规则,或制定新的平台规则、附属文件;该等修订和新制定内容,自其在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发布时起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商家不同意本协议、相关修订或新制定内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山东一卡通终止本协议。商家登录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或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表示商家接受本协议及其修订、新增的内容。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平台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三)商家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当商家提交入驻申请资料,经山东一卡通审核通过并向商家发出平台服务商家店铺后台功能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即在商家和山东一卡通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二、定义&下列词语,如无另行说明,一般具有如下含义:&1、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指由山东一卡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网站,网站首页域名为.cn(或山东一卡通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域名),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是为网站用户提供信息浏览、查询、发布、交流、达成交易意向等交易的平台。&2、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可简称“平台”,是指山东一卡通依托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向商家提供的网络交易支持综合技术平台,通常由前台和后台组成,前台是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用户进行浏览、下单等操作的公开服务界面,后台是商家开设、运营店铺的内部软件系统,商家可通过二级域名.cn(或山东一卡通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域名)注册并登录平台的后台界面,开展商品信息发布、业务推广、达成交易意向、订单履约等活动。&3、商家:可称为“平台商家”,是指符合山东一卡通不时发布的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招商标准(“山东一卡通电商招商标准”)的规定并按照平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注册并入驻平台的经营实体。&4、注册:是指商家登录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申请注册成为平台商家并按山东一卡通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阅读并确认接受或书面签署本协议,以获取并激活山东一卡通分配给其使用的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账户的过程。&5、平台账户:又称为“商家账户”或“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账户”,是指山东一卡通为完成注册的商家分配的使用权限账户,商家须将用户名(通常为一组字符)和账户密码匹配使用后方可登录进入商家后台系统界面,使用相关平台服务;平台账户密码由商家自行设定和更改,商家应妥善保管其平台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转借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平台账户。&6、商家店铺:亦可称为店铺,是指由商家店铺前台(即客户端网页界面)和商家店铺后台信息系统组成的网上虚拟店铺,商家可以通过平台账户登录商家店铺后台,进行相关软件模块操作,在商家店铺前台展示商品并与买家进行交易。&7、平台服务:是指由山东一卡通通过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向商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商品交易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8、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是指由山东一卡通向山东一卡通支付用户提供的“山东一卡通支付”软件系统及通过该软件系统为用户提供的代管、代收、代付款项等中介服务及山东一卡通预付卡支付服务(以下简称“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9、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指在用户意图使用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并正常完成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注册程序后,提供的唯一的编号,即山东一卡通支付账号,并由山东一卡通支付用户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山东一卡通支付用户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或进行相关操作。&10、易通支付服务:是指由易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支付”)向易通支付用户提供的“易通支付”软件系统及通过该软件系统为用户提供的银行卡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易通支付服务”)。&11、易通支付账户:指在用户意图使用易通支付服务,并正常完成易通支付账户注册程序后,易通支付公司提供的唯一的编号,即易通支付账号,并由易通支付用户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易通支付用户的相关操作。&12、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条款:由商家和山东一卡通另行签署的确认与本协议平台服务有关的各项个性化规定的契约文件;如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条款内容与本协议正文内容存在冲突,以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条款内容为准。&13、商品:为表述便利,本协议所称的“商品”包括商品和服务,如实物商品、虚拟商品、无形服务等。&14、买家:是指通过或意图通过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向商家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消费者等客户。&三、合作模式概述&1、山东一卡通根据其技术能力和资源提供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2、商家通过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向买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商家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3、为便利商家经营,提供交易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服务、配送服务、网络营销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的服务商也可以入驻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商家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与该等入驻服务商进行合作。&四、商家经营资质及证明文件提交&(一)商家经营资质&商家保证其为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并具有经营本协议项下商品或服务的合法资质。&商家应向山东一卡通提供商家资质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在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属合法经营,该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具体以国家及山东一卡通的要求为准):&(1)主体资格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该等材料须提供正本或副本复印件;&(3)特定行业资质:指商家经营的商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证书。&上述证明文件应至少以复印件加盖商家红色公章的形式上传至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二)证明文件提交&1、证明文件提交:商家欲使用平台服务,必须根据山东一卡通电商招商标准的要求向山东一卡通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并配合山东一卡通核验相关文件。&2、如商家证明文件有更新,商家应将更新后的文件自更新日起的30日内提供给山东一卡通。如商家提供虚假、失效文件,或未及时提供更新后的文件,或山东一卡通认为商家证明文件存有其他可能影响商家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山东一卡通有权解除本协议和/或注销商家平台帐户,商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山东一卡通有权在山东一卡通电商招商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商家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商家需按山东一卡通的要求提供。如商家不能提供,则山东一卡通有权终止审查商家使用平台服务的申请,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三)文件有效性保证&商家保证其向山东一卡通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商家资质证明文件虚假或失效等原因而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山东一卡通(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商家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四)商家主体资质公示&商家应依法在其前台店铺界面醒目位置,公示商家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五、申请条件&申请使用平台服务的商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山东一卡通电商招商标准的具体要求;&(二)确认接受本协议(含其附属文件和平台规则),注册成为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用户;&(三)确认接受《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协议》及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规则,并开通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使用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四)提交本协议及山东一卡通要求的商家资质证明文件并获得山东一卡通认可。&如无经营资格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经营主体,不当注册为平台商家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该经营主体与山东一卡通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山东一卡通有权立即注销该经营主体的平台账户,并追究其使用平台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六、商家的声明与保证&商家声明并保证如下:&1、商家保证其符合山东一卡通招商标准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向山东一卡通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保证山东一卡通可以通过注册资料中的联系方式与商家进行联系;商家同意,商家有义务在相关注册资料实际变更时立即更新有关注册资料。&2、商家承诺遵守本协议、《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协议》、《易通支付服务协议》、《山东一卡通电商商家管理规定》以及所有公示于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的规则。&3、商家保证其具有合法的权利和资质缔结本协议和使用平台服务。&4、商家完成注册流程后将获得山东一卡通提供的平台账户用户名,商家自行设定平台账户密码,商家同意,商家应妥善保管平台账户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平台账户,并对利用该平台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5、商家承诺,其发布于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要求。&6、商家保证对其发布于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商家已取得销售该等商品所需要的各项审批、许可、认证、检测等法律文件,对其所售商品具有合法来源、享有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推介、销售和交付等行为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权利。&7、商家保证,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执行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出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且商家保证其遵守山东一卡通发布的售后服务各项规定。&8、商家确认知晓并同意:山东一卡通在本协议中仅向商家提供销售平台,对与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相关的全部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商家所销售商品或所提供服务相关的售前服务、产品安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全部事项,以及由该等事项引发的对买家或第三方的责任,全部由商家自行承担。&9、商家保证,对其在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出售的商品,须按规定开具发票给付款方,付款方为企业的,甲、乙双方可与付款方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属协议。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商家自行承担。&&
10、商家自愿同意,只接受“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及易通支付服务”或由山东一卡通及易通支付公司提供的其他支付方式作为商家通过平台达成交易的支付工具。&11、商家保证其在使用平台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12、商家保证其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所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平台规则的规定,并符合社会公共政策及公共道德的要求;如有违反该等规定和要求,商家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13、商家同意其不对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在未经山东一卡通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商家不得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14、商家承诺其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商品销售,且该等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商家行为导致山东一卡通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调查,商家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山东一卡通或其关联公司所遭受的损失。&15、商家知晓并同意,因商家的错误操作而造成的系统自动退款等损失,由商家自行负责。&16、商家同意,对其未及时通知或更新商家注册资料和证明文件所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17、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山东一卡通可以任何方式(如复制、翻译、展示等形式)使用商家公示于平台的各类信息,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载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权’);商家不可撤销地授予山东一卡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偿的许可使用权,并且山东一卡通有权就该许可使用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行为的再授权。&18、在本协议前款约定的许可使用权授权期限届满后或本协议被提前终止或解除后,对于山东一卡通(或山东一卡通授权的第三方)在授权有效期内已经使用的商家的各类信息,商家同意山东一卡通(或山东一卡通授权的第三方)无需更换、收回或处理,并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19、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山东一卡通按本协议的规定自本协议订立后依山东一卡通的指示直接对商家在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款项冻结和划扣。&20、商家保证维护山东一卡通及其关联公司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不做出任何有损于山东一卡通及其关联公司之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任何言论及行动。商家同意,如山东一卡通发现商家有故意诋毁或损害山东一卡通及其关联公司声誉的言行或行为的,山东一卡通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视情节追究商家法律责任。&21、商家同意,未经山东一卡通书面授权,商家不得为任何目的和形式使用山东一卡通及其关联公司的商标、标志及企业名称、字号,否则,商家应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法律责任。22、商家知晓并同意:商家任何在线接受本协议的行为并不当然导致本协议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协议,即必须经过山东一卡通对商家提交的全部资料审核通过且满足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方可生效。同时,商家认可山东一卡通有权对商家证明文件及注册资料、品牌经营权限开通申请等事项和资料,独立地进行评估、判断,有关审核结果以山东一卡通评估、判断为准,商家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23、商家承诺,商家在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上发布的商品信息中不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24、商家承诺,接受山东一卡通对商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进行不定期检查,商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商家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商品,商家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山东一卡通有权对商品来源合法性问题,独立做出评估和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平台规则进行处理。&25、商家承诺,接受山东一卡通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商家在售商品进行质量抽检,检测报告由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商家承诺,对山东一卡通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或缺陷的商品,检测费用由商家承担。&七、消费者保障&消费者保障,是指商家使用平台服务销售商品和服务,应根据法律规定、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规定,履行“商品如实描述”、“商品三包保障”、“正品保障”、“7天无理由退还换货”等法定和约定义务。山东一卡通将在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不时公示新增的商家对消费者保障义务,或对原有的商家对消费者保障义务内容进行修订。如商家对新增或修订的商家对消费者保障义务持有异议,商家应当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如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意味着接受山东一卡通的新增或修订内容。&(一)消费者保障内容&在商家通过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发布商品信息以及与买家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商家承诺遵守以下约定:&1、“如实描述”义务,指对上传于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的商品信息进行如实描述,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有效的“如实描述”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1)商家在发布商品信息时选择及填写的所有与商品本身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描述、商品图片,均属于“商品描述信息”,买家均可在该商品的详情页面上进行直接查看。&(2)商家与买家在交易过程中利用在线客服软件进行沟通时,商家就商品本身信息、邮费、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件等信息,向买家描述的内容也属于“商品描述信息”的范围。(3)商家发布的商品描述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不得虚假宣传。&(4)商家有义务对商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瑕疵承担责任,但商家事先明示商品瑕疵且消费者知悉并同意购买的除外。&(5)商家不得销售或提供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商品和服务。&(6)如商家在男装、女装/女士精品类目下发布商品,应当使用实物拍摄图片,即商家针对该件商品本身实际拍摄的图片,不包括杂志图片、官方网站图片及宣传图片;如商家违反本条款之约定,则视为商家违反了商品如实描述义务。&2、“商品三包保障”义务:指商家对其通过平台销售的商品,根据国家规定、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向买家提供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服务。如买家与商家就退换货事宜协商未果,买家向山东一卡通发起针对商家的维权,并申请享受三包服务时,如山东一卡通判定买家申请成立,商家同意按照山东一卡通的判定对买家进行相应的赔付。&(1)商家同意依据国家规定、本协议及平台规则(以标准高者为准)向买家提供三包保障服务。&(2)商家同意一旦买家在收到货物后提出三包服务要求的,商家应积极配合,并根据山东一卡通的要求在指定期间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根据商品类目不同,商家应根据山东一卡通通知的要求提交不同的证据材料,且山东一卡通有权根据维权处理情况要求商家进一步提供其它证明材料。&(3)商家同意山东一卡通在处理买家的三包服务申请时,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家和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并依据该材料作出判断。如因商家和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导致山东一卡通判断错误造成损害,山东一卡通不承担任何责任,商家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4)如商家未能在指定期间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相关证据材料明显无效,山东一卡通判定买家申请成立,商家同意按照山东一卡通的要求向买家提供三包服务并赔偿买家受到的损失。此等情形下,山东一卡通有权自商家的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先行赔付给买家。&3、“遵守承诺”义务:指商家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买家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山东一卡通相关规则以及网络店铺、商品详情页面、在线客服软件等方式向买家作出的承诺。&4、“正品保障”义务:指商家保证其所售商品为原厂原装正品行货,商家对其通过平台销售的商品,在买家收到货物后,如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冒(包括盗版)商品或非原厂原装正品、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商品且买家与商家协商未果的前提下,买家在山东一卡通指定期间内发起针对商家的维权,申请消费者保障赔付时,如山东一卡通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商家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退回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实际支付商品价款的五倍,并承担维权所涉商品所有物流费用,商家同意并确认接受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正品保障规则》。部分特殊类目商品(如食品)的赔付办法,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付标准高于本协议的,商家同意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5、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指顾客在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购买实物商品后,在签收货物后次日起7天内,如因主观原因(如不喜欢商品颜色等)希望退换货的,在退换货的商品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情况下,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部分商品及类目除外),顾客承担商品返回商家的运费。商家同意并遵守山东一卡通发布的《山东一卡通电商线上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范》。&(二)消费者保障责任及处理&1、先行赔付:指商家与买家通过山东一卡通或易通支付服务进行交易后,如因商家未履行消费者保障承诺义务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山东一卡通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商家是否应根据本协议、平台规则的规定履行赔付义务;如山东一卡通判定商家应承担赔付责任的,则山东一卡通有权自商家的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先行赔付给消费者,或使用商家保证金先行赔付给消费者。&2、商家明确了解并同意,商家是交易合同的卖方,应当承担卖方义务,是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责任主体。当发生本协议所述商家应当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情形时,商家应保证买家的合法权益。&3、商家同意当山东一卡通使用商家保证金向买家进行先行赔付时,即视为商家违规,山东一卡通有权给予商家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将商家清退出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三)对于非个人买家,同等享有本协议规定的消费者权利。&(四)关于处理交易纠纷的委托&商家了解并同意,山东一卡通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山东一卡通及其关联公司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商家的委托,山东一卡通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商家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商家应保证其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其或买家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五)消费者保障基金&商家同意并遵守如下消费者保障基金管理规则:&1、在商家店铺每笔订单交易中,当买家确认收货时或按照平台规则视为买家收货时,商家应同时向山东一卡通或其指定的关联公司交纳消费者保障基金,交纳标准为:每笔订单交易金额的0.1%;每笔订单交易金额为扣除店铺直降、优惠券等促销金额和订单运费后,订单的实际交易价格。消费者采取山东一卡通或易通支付余额支付、礼品卡、电子礼金券等支付方式的,不影响订单交易金额的计算。&2、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山东一卡通可以直接从商家的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中划扣商家应交纳的消费者保障基金至山东一卡通或山东一卡通指定的关联公司账户。&3、若因买家按平台规则申请退款且被支持或因其他法定原因导致订单取消、解除或无效,导致订单交易金额减少的(含全额退款的情形),对于商家此前就该减少的金额交纳的相应消费者保障基金,由山东一卡通相应退还给商家。&4、商家同意,山东一卡通有权根据其自行判断,使用消费者保障基金用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用途;消费者保障基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山东一卡通公示的相关规则为准。&八、山东一卡通的权利和义务&1、山东一卡通在现有技术上努力维护整个山东一卡通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家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根据商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商家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山东一卡通有权自行决定或调整允许商家发布商品的类目种类和数量,商家对此不持任何异议。&2、因网上交易海量信息的特殊性,山东一卡通没有义务对所有商家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山东一卡通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①第三方通知山东一卡通,认为某个商家或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②商家或第三方向山东一卡通告知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③山东一卡通发现某个商家或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若山东一卡通认为上述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山东一卡通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对商家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该商家提供平台服务,如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山东一卡通有权对商家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家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或对商家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等处理。&4、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或者山东一卡通认为商家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山东一卡通有权在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公布商家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5、对于商家在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山东一卡通有权在不通知商家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2)以炒作信用、销量为目的的信息;&(3)山东一卡通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4)山东一卡通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5)山东一卡通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6)山东一卡通有理由相信属于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山东一卡通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6、山东一卡通会在商家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山东一卡通Cookies,山东一卡通允许那些在山东一卡通电商网页上发布广告的公司到商家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山东一卡通使用Cookies可为商家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Cookies,商家将不能使用平台服务。&Cookie(复数形态Cookies),指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而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Client&Side)上的数据(通常经过加密)。&8、山东一卡通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家。商家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9、山东一卡通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平台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山东一卡通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山东一卡通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平台服务随时可能因山东一卡通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系统维护而暂缓提供;商家在此同意,商家或其他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若因信息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等而产生损失,山东一卡通无须承担责任。&
10、因网站维护及安全问题,山东一卡通应对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必要的维护,维护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因维护及软硬件升级导致交易障碍的,山东一卡通不承担责任。九、网站联盟推广&1、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cn)是山东一卡通为推广山东一卡通网站商品所搭建的广告推广合作平台,具有互联网或其他媒介推广能力主体,可以申请加入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成为联盟会员;根据联盟会员提供推广服务的情况,由山东一卡通按照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相关规则统一向联盟会员支付推广佣金。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的推广和管理规则(可简称为“联盟规则”或“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规则”),具体以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公示的规则为准。&2、山东一卡通为商家提供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推广服务(可简称为“联盟推广服务”),商家使用该服务所产生的推广佣金(“推广佣金”)由商家与山东一卡通统一结算,但山东一卡通特别明示不向商家收取推广佣金的联盟推广服务除外。&3、商家使用联盟推广服务的,对于通过联盟推广服务所带来的订单,应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和支付推广佣金&(1)商家以每笔订单交易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联盟规则规定的佣金标准,向山东一卡通支付推广佣金。订单交易金额为扣除店铺直降、优惠券等促销金额和订单运费后,订单的实际交易价格。消费者采取山东一卡通或易通支付余额支付、礼品卡、电子礼金券等支付方式的,不影响订单交易金额的计算。&(2)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山东一卡通可以直接从商家的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中划扣商家应支付的推广佣金至山东一卡通账户。&4、对于商家通过联盟推广服务所带来的订单,当买家确认收货或按照平台规则视为买家收货后30天之内,若因买家按平台规则申请退款且退款成功或因其他法定原因导致订单取消、解除或无效,导致订单交易金额减少的(含全额退款的情形),则商家实际应支付的推广佣金,调整为按照退款后当笔订单商家实际收到的交易金额为基数计算,该调整计算后的推广佣金与此前商家已按原订单交易金额为基数计算并支付的推广佣金的差额,由山东一卡通退还给商家。&5、商家当月实际支付的推广佣金,可在当月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山东一卡通申请开具发票,逾期申请的,且当年所有开票申请最迟需要在次年1月31日前向山东一卡通提交并经山东一卡通审核同意,否则山东一卡通有权不予开具发票。&十、费用条款&1、商家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务向山东一卡通(或山东一卡通指定的关联公司)支付以下服务费用:&(1)平台使用费:免费;&(2)交易佣金:按本协议附件公示的标准收取;&(3)在线支付服务手续费:按本协议附件公示的标准收取;&(4)积分推广服务费:根据商家与山东一卡通之间的另行约定,按照商家使用积分推广服务的情况进行收取;&(5)广告联盟推广佣金:按照商家使用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推广服务所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参见本协议、平台规则及山东一卡通广告联盟规则;&(6)其他商业推广或技术服务费用:如商家使用其他有偿服务的,按约定收取相应费用。&2、费用支付方式&(1)交易佣金:又称“佣金”,交易佣金以商家通过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与买家达成交易意向并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山东一卡通通过技术系统自动发出扣款指令,按协议双方约定的交易佣金费率进行实时划扣;&交易额以软件系统记录的商家易通支付交易额为准。如发生退货情况且证实属实,山东一卡通将向商家退还因此退货交易支付的实时划扣交易佣金,但仅限于因退货发生的山东一卡通线上退款且线上退款已完成。商家就退货进行线下退款的,无论商家提供何种证据证明退货相关的退款确实发生,&山东一卡通均不支持退还退货部分的交易佣金;&&(2)其他费用支付方式见双方另行订立的其他条款。&3、货币与计数原则&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协议所述费用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计数单位,同时按四舍五入原则计数至小数点后两位。&十一、平台服务的后台功能开通&(一)平台服务的商家店铺后台功能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_7_个工作日内开通:&1、商家签署本协议(书面签署或在线点击接受);&2、商家在线填写信息并最终与山东一卡通通过在线点击(或书面)的方式签订《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条款》;&3、符合山东一卡通电商招商标准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商家资质证明文件且获得山东一卡通认可;&4、商家已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商家保证金;&5、山东一卡通审核通过并发出平台服务商家店铺后台功能开通通知。&(二)服务期自平台服务商家店铺后台功能实际开通日起算。&(三)如商家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开通条件,则山东一卡通有权终止审查商家使用平台服务的申请。&(四)在商家满足山东一卡通规定的商家店铺前台上线条件后,经商家申请且山东一卡通审核同意后,予以开通平台服务商家店铺前台上线功能。&十二、保证金&商家同意按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山东一卡通电商招商标准的要求向山东一卡通交纳商家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或“商家保证金”)。&(一)保证金的额度:&商家的具体应缴保证金数额根据山东一卡通电商招商标准及商家的具体情况由山东一卡通确定。山东一卡通有权根据商家之业务变化及实际违约赔付情况通知商家调整保证金金额,商家应在收到山东一卡通通知后的十(10)日内向山东一卡通补足保证金,否则,山东一卡通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二)保证金及其管理:&1、保证金:&山东一卡通在商家签署(书面签署或在线点击接受)本协议,并经审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山东一卡通可划扣商家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内的相应金额至山东一卡通账户作为商家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山东一卡通均无须就商家保证金向商家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孳息或其他款项。&2、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山东一卡通有权按以下方式使用保证金:&(1)商家与山东一卡通终止协议后,经山东一卡通初步查验,未发现商家在合作期限内有未处理完毕的经营纠纷、政府查处等事项,且商家不存在与山东一卡通(或山东一卡通关联公司)的合作纠纷的,则自山东一卡通初步查验完毕后(具体以山东一卡通通知为准)进入6个月观察期(对于经营电器类商品的商家,观察期限为12个月),若在观察期内未发现新的涉及商家的未决纠纷或查处事项的,自观察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由山东一卡通退还商家保证金;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2)山东一卡通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A在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进行的交易中,如商家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平台规则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时,商家同意山东一卡通有完全的权利根据山东一卡通的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赔付。&B商家违反平台规则,且根据平台规则,商家应当向山东一卡通和/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商家同意山东一卡通有权直接划扣使用商家保证金。&C&如商家未按照法律规定、本协议规定或平台规则向买家履行相关义务,则山东一卡通有权依其独立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向买家退款或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D&如商家违反本协议和/或平台规则,给山东一卡通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应向山东一卡通支付违约金(罚金)的,或商家对山东一卡通存在逾期未付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对山东一卡通有逾期未付费用,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则山东一卡通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山东一卡通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罚金)或逾期未付款项,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山东一卡通可继续向商家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山东一卡通有权无限期持有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E&如商家违反其与山东一卡通任何关联公司(以下统称“关联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且给前述主体造成经济损失的,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山东一卡通可以基于山东一卡通关联公司的要求将相应的保证金金额全部或部分交付至关联公司的账户。山东一卡通和关联公司无需为此提前通知商家或承担任何责任。&F&商家保证金因前述原因被扣除或部分扣除,导致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商家同意山东一卡通有权自商家山东一卡通支付余额中划扣相应的金额至山东一卡通账户以补足保证金。山东一卡通支付余额不足以补足保证金的,山东一卡通有权通知商家在10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山东一卡通有权立即中止或解除本协议。&3、如保证金不足赔付时,商家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商家的原因导致山东一卡通向买家或第三方支付了超出保证金数额的款项,或使山东一卡通遭受的损失高于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则山东一卡通有权采取下述全部或任一措施:&(1)要求商家偿付山东一卡通的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2)将商家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山东一卡通,以补偿山东一卡通所遭受的损失;&如山东一卡通的损失通过上述二种方式仍无法弥补,则山东一卡通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山东一卡通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商家追偿的权利。&十三、积分推广服务&商家同意使用山东一卡通提供的积分推广服务(“积分推广服务”),按山东一卡通发布的积分推广相关规则及商家与山东一卡通之间的约定使用积分推广服务,并按约定向山东一卡通支付积分推广服务费。商家同意,山东一卡通有权从商家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中划扣商家应付的积分推广服务费等费用。&十四、协议的终止&(一)自然终止:本协议到期终止或商家在线接受的《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二)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商家应通过如下方式通知解除本协议:商家通过在线点击“确认退出”按钮申请终止本协议,随后系统会使商家店铺进入“监管”状态,十五天(15)后商家店铺正式进入退出流程(“退出流程”),在退出流程发起后三十天(30)天内可以且仅可以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山东一卡通(或山东一卡通关联公司)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三)山东一卡通单方解除权:&1、如商家违反平台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山东一卡通都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如商家涉嫌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的商品,或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则山东一卡通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且有权没收商家保证金,作为商家的违约金。&2、商家在超过30天的时间内未以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账户及密码登录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的,山东一卡通有权解除本协议。&3、如非因山东一卡通的原因,商家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费用,且在山东一卡通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山东一卡通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解除本协议。&(四)本协议规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五)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1、协议终止后,山东一卡通没有义务为商家保留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家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商家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3、本协议终止后,山东一卡通有权保留该商家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及商家申请入住时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商家在本协议终止前在山东一卡通网络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山东一卡通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4、商家退出流程发起但未结束之前:&(1)商家已经上传至山东一卡通网站的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山东一卡通有权在本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2)商家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达成交易协议的,山东一卡通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山东一卡通有权在本协议终止前将本协议终止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六)因为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因导致山东一卡通决定解除本协议,商家店铺在山东一卡通作出解除本协议决定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商家在进入退出流程三十天(30)内可以且仅可以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山东一卡通(或山东一卡通关联公司)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七)商家同意,本协议终止_30_天后,山东一卡通根据结算情况将商家山东一卡通支付账户余额(如有)支付给商家;如商家店铺经营过程中涉及商家违约、消费者纠纷、政府处罚等事项的,对于商家应承担的款项,山东一卡通有权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十五、协议期限&本协议在符合约定的条件时即告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以本协议附件《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条款》约定为准,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订立新的协议。如本协议已到期,但新的协议尚未订立或生效,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协议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协议订立且生效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最终没有订立新协议,则双方合作至三个月顺延期届满时止,该三个月顺延期内的合作条款按照山东一卡通公布的新的协议条款和收费标准执行);如双方在三个月顺延期限内订立了新的协议,双方按照新订立的协议进行合作,新协议的效力追溯至顺延期开始后的合作(追诉期内的收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十六、有效通知&本协议下所规定的商家对山东一卡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的到达以山东一卡通收悉为准:&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邮编250101:山东一卡通电子商务部(收)&山东一卡通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商家在山东一卡通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为准。&十七、保密条款&(一)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一方应对其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非公开信息等秘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秘密信息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二)因秘密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或因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秘密信息,披露方不承担责任;原秘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十八、阳光条款&商家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山东一卡通及其关联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商家是否实际获得利益,山东一卡通均有权立即终止向商家名下部分或所有商家店铺提供服务,同时山东一卡通有权按照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所意图谋取的利益价值的2倍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且有权直接从商家山东一卡通支付余额中划扣),并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山东一卡通未弥补的损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九、平台的法律地位&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仅作为平台使用方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信息和服务的平台。本协议的生效并不意味着山东一卡通成为商家在平台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商家在平台上的交易,山东一卡通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商家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家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山东一卡通电商网站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商家自行负责支付。&二十、有限责任&(一)平台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山东一卡通在此明确声明对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对平台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山东一卡通均不作承诺和保证。&(二)使用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家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商家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三)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山东一卡通均不对由于互联网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二十一、违约责任&(一)商家同意赔偿由于使用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商家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山东一卡通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商家同意山东一卡通不对任何商家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主体造成的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二)商家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买家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商家本可以通过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山东一卡通或易通支付服务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向山东一卡通或其关联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否则,将视为商家严重违约,山东一卡通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将商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二十二、争议解决及其他&(一)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本协议履行地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协议履行地:济南市高新区。&(二)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三)山东一卡通于商家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山东一卡通对商家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二十三、协议附件清单&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文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附件一:山东一卡通在线商城服务条款
乙方: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一、甲方承诺:&1)不销售非约定经营范围内类目或者品牌的商品;&2)不销售假货及非原厂正品商品以及未经报关进口商品;&3)在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发布的商品不缺货、断货,不明显偏离市场价格;&4)遵守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相关规则,认真履行卖方义务;&
5)在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内完成商城入驻申请工作,在乙方审核通过后&30日内上传不少于&&&&&&&个&产品;如未按期完成,乙方有权扣除不低于10%的保证金作为罚金。如甲方违反上述承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提供平台服务及所有相关协议。
二、甲方信息
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帐户:
店铺联系人:
企业名称:
联系人手机:
办公地址: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固定电话:
三、协议类型及期限
&&&协议类型:&新签&&&&&协议期限:&2015年&&&月&&&日至日
四、经营范围及交易佣金
经营品牌名称
预计上传SKU数
注:(1)、甲方不得在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禁售商品的销售;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2)实际SKU数为甲方签署合同时实际经营的SKU数,预计上传的SKU数为甲方计划在乙方在线商城计划上传的SKU数。
五、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其他约定:
审核通过后3天内交纳
六、支付手续费:
1、山东一卡通支付服务手续费率:1.5%;
2、银行卡支付服务手续费率:0.5%。
3、中移和包是否使用:□是&&□否;支付服务手续费率:&&&&%
七、消费者保障基金:0.1%
八、结算方式及周期:
1、甲方的结算账户为山东一卡通在线商城注册时填写留存的银行账户。
2、甲方需变更账户信息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乙方进行修改,甲方确认修改的信息,信息修改有误的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因甲方变更账户造成货款支付失败、迟延或错误,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入驻山东一卡通在线商城时,应申请易通企业账户,作为已结算订单的商品产生退货时使用。
4、甲方在山东一卡通在线商城的结算周期为&7&天,即商品订单已完成后的第&7&天进行结算汇总,乙方于订单结算汇总后的次日将款项汇入甲方银行结算账户。商品订单已完成是指,客户收到甲方发出该笔订单的商品并在山东一卡通在线商城进行收货确认操作,或者系统自动确认收货的订单。系统在以下情况下自动确认收货:订单商品发出(以物流信息为准)后而客户没有申请延长收货时间的订单,在商品发出后满7天自动确认收货;订单商品发出后客户申请延长收货时间并得到甲方同意的,每申请延长收货时间一次系统自动确认收货时间在原有收货时间的基础上增加3天。
5、商品订单在未进行结算时产生经甲方同意的退货,由乙方将甲方核定的退款直接退还给客户,该金额不再结算给甲方。
6、乙方已经给甲方结算的订单,产生经甲方同意的退货时,甲方须将核定的退款于甲方审核退货同意后2日内足额存入在易通支付申请开通的易通账户,由乙方将该笔退款从甲方的易通账户中划转给客户。
7、以上结算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8、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9、甲方对款项结算有异议时,应在异议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提出,双方对结算款项进行核对处理。
10、乙方支付系统的维护、升级导致的结算迟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维护升级完毕后应尽快完成结算。
九、其他约定
1、所有在平台产生的交易,甲方须按规定开具发票给付款方,付款方为企业的,甲、乙双方可与付款方签署三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属协议。
2、本附件是《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山东一卡通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同意,甲方应付费用由乙方于甲方货款中直接扣除,当甲方货款不足应扣款款额时,甲方应以支票或现金交付乙方。
4、本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有效。
十、补充条款
&&&&&&&&&&&&&&&&&&&&&&&&&&&&&&&&&&&&&&&&&&&&&&&&&&&&&&&&&&&&&&&&&&&&&&&&&&&&&&&&&&&&&&&&&&&&&&&&&&&&&&&
&&&&&&&&&&&&&&&&&&&&&&&&&&&&&&&&&&&&&&&&&&&&&&&&&&&&&&&&&&&&&&&&&&&&&&&&&&&&&&&&&&&&&&&&&&&&&&&&&&&&
&&&&&&&&&&&&&&&&&&&&&&&&&&&&&&&&&&&&&&&&&&&&&&&&&&&&&&&&&&&&&&&&&&&&&&&&&&&&&&&&&&&&&&&&&&&&&&&&&&&&
&&&&&&&&&&&&&&&&&&&&&&&&&&&&&&&&&&&&&&&&&&&&&&&&&&&&&&&&&&&&&&&&&&&&&&&&&&&&&&&&&&&&&&&&&&&&&&&&&&&&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宫妙电商10.0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