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搬厂员工不去可以得我赔偿吗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劳动法里有没有规定企业搬迁,职工不愿意去企业是否会有赔偿?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劳动法里有没有规定企业搬迁,职工不愿意去企业是否会有赔偿?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公司搬迁,我不想去,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公司搬迁,我不想去,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中公考职业
考职业是一个智能化高效学习平台,我们提供最有效率的学历、技能提升方法,定期更新考试复习方法、考试辅导、励志故事以及相关教育资讯~考职业点亮您职场人生的灯塔~
现在大城市房价高、人工成本也高,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开始将目光瞄准了近郊区县或者二三线城市。但企业搬迁对很多员工来说却是头疼的事,想和企业共同发展,但也不想因为工作影响家庭。于是,一些员工最终选择留守家庭,放弃工作。企业搬迁,员工不随迁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处理起来并不容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解决。
如因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进行补偿。
如企业变更经营场所并未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1】企业搬迁,员工不随迁获补偿金
广州某旅游制品有限公司原生产经营场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后因经营原因,公司将整厂搬迁至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公司向员工发放《员工跟去新厂(钟落潭)意愿书》,内容为:“本厂将于日搬迁至白云区钟落潭镇,甚盼望各位同事一起搬往新厂工作。如有不愿意的,请在‘不愿意’一栏前打勾并签名,作为给公司30天通知辞工期……”同日,孙某签名确认不愿意搬去位于钟落潭镇的新厂。日,公司通知孙某当日为其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后孙某申请仲裁及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经审理,一审法院作出该公司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的判决。公司不服,上诉请求改判无需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审法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案例来源:河南工人日报【案例2】企业搬迁,员工不随迁未获补偿金
某公司原位于某市A镇,杨某在该公司担任安装工。2010年12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杨某工作地点在本市。今年初,因经营原因,该公司搬迁至该市B镇,两镇相邻,新旧厂址距离约3公里。杨某遂以厂址变更为由,自搬迁后未再回单位工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杨某工作地点为本市。该公司虽将工厂迁至邻镇,但新址距原址仅3公里,且新、旧厂址均位于同一市内,属于杨某每日可以正常往返的地域范围。即便工厂迁址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杨某上下班不便,但并未对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故该公司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其迁址行为不构成违约,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案例来源:辽宁职工报联系我们咨询电话:010-咨询 QQ:微信:考职业地址: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官网: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中公考职业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中公教育职业资格认证、学历教育提升
作者最新文章解决法律问题很容易
> 企业搬迁,不去的员工有赔偿吗?
企业搬迁,不去的员工有赔偿吗?
- 回答:(3)
我是广州一家橡胶厂的员工,最近厂里要搬迁,有很多人都不去!最后厂里贴了个通告,跟随厂里去的有1000快补贴,每个月100,十个月给完,不去的按《经济劳动法》每人按一年平均一个月工资赔偿,但是只从2008年才开始陪,厂里说这条法律是2008年实施的,所以只陪我们一年1个月的工资!为此我们很不满,还罢工了好几天,我想请教下《经济劳动法》 有规定只从2008年开始赔偿的吗?谁帮帮我们啊? 14:05:28补充:那你的意思就是,只要我门在这里做了几年,厂里就应该陪几年是不?那十年的就要陪十年的平均工资?而且我们的合同马上就到期了,我们6月30日到期的在我们部门就有30多个人,都不想去新厂!我们的厂址是,白云区黄边南路122号,广州刚辉橡胶制品厂!求大家帮帮我们哦!
提示:按键盘 ← → 键可以翻页
律师对“企业搬迁,不去的员工有赔偿吗?”的解答:
1、公司的做法与说都是错误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未达成协议的。是要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正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要搬厂,合同履行地变了,这是因公司的原因,而非你的过错。
2、公司说只从2008年1月1日补起,这是公司的法律误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老法需要补偿的,时间连续计算;而新法需要补偿但老法没有规定的,才从2008年算起。但你这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早在1995年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就已规定了,所以你的工作年限是从你入职时起算。
3、建议你们不去的人集体去找公司协商,不行就找工会,再不行找劳动站反映情况,再不行的话,就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如工牌,劳动合同书、员工手册、工资单、考勤记录、公司的这个通知及对你们的处理决定等,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祝你们好运!
(满意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1:05:25
该咨询为金币咨询,只有发布人有权查看
金牌会员回复
[江苏-南京]电话:[][]
国家并无《经济劳动法》这部法律,应当是《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应当按照你们的实际工作年限计赔。
回复时间: 13:57:18
热心网友解答
您好,上面律师已经作了很好的分析。还有一点,就是如是在今年6月30日劳动合同到期,是劳动合同的终止,用人单位如不与劳动者续订合同一般是合法的,给予经济补偿金是从日开始计算,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合计应是1个半月工资补偿。如果员工工龄达到十年以上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其中有许多细节问题,建议与律师联系,并可以面谈解决。
回复时间: 21:00:11
回复法律咨询
操作提示:
&&(1)如果您的回答内容参照了其他书籍、网络、词典等他人文章,请务必标明出处。如有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回答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您没有在上面的问题中找到适合您的答案,可以,或使用站内短信咨询.
广东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京公海网安备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法律知识大全|律师)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
57613人阅读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根据,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有些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有关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三)劳动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你的公司从市的区搬迁到区,对上海熟悉的朋友都知道具有相当的跨度。而且松江区属于上海市郊,交通等条件与属于市区的徐汇区不可相提并论。即使提供班车,员工的上下班也会有重大影响。从你的描述来看,很多员工都认为新的工作地点太远,不愿意过去工作,说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确实产生了困难。所以公司这样的搬迁应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自己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对于你所在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松江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延伸阅读:&
无锡劳动工伤律师
律所: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
擅长劳动工伤
律所: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南长区
擅长婚姻家庭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咨询推荐
热门劳动保障法律百科
打暑假工是一部分丰富社会活动的方式,律师365暑假工百科栏目,为你介绍暑假工相关常识,比如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该怎么办,更多疑问请在线咨询本站律师,来了解一下吧!
地区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注: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专业律师专业解答
一站式服务
案情关键词
400-64365-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找律师服务
最新法律百科
最新法律知识
社保问题最新咨询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1158律师在线
3461今日解答
您阅读本文耗时:公司搬厂现在签协议不去的员工按劳动法赔偿,怀孕了不去可以签这个协议吗?签完还有别的赔偿吗_百度宝宝知道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动法搬厂赔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