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退股员工离职拒不退股怎么办

股东离职即退股,适用于什么公司?退股的价格如何确定? - 知乎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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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强制退股”的规定有效吗
大鳄金融视角
公司章程是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是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制规范,在其制定过程中最需要关注的一个点是不能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在这些需要专业资质限制的公司如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等领域,公司章程通常会约定“作为股东的员工离职时,自动退股”,本文我们试图讨论,该类章程规定是否合法有效。闲话不多说了,我们上案例,案号:徐汇区人民法院(2016)沪0104民初8766号。案情简介:上海东会工程造价公司成立于日,周黎红是股东之一,出资额为4万元。《公司章程》载明,周某出资额4万元,占注册资本3.33%。《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第十条股东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二)在本公司专职执业,且与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八)对新增加股东或除名股东作出决议;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除名股东的决议,以及……,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007年周某移民国外,日东会邮寄一份《关于解除和终止周某劳动合同的通知》,周某确认其家人收到了该通知。日,东会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除周某未出席外,其他股东均参加并表决同意《东会公司股东会决议》: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提议,将周某从股东中除名。周某不服此决议,向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东会公司《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应在公司专职执业,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述规定系股东根据法律规定、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依法对公司、股东、董高监等具有约束力。日,东会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除名周某的股东身份,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笔者之所以引用这个案例,一方面在于,目前创业公司增多,很多公司为吸引人才均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自然可以在股权激励制度中可以设定行权时间,但如果在公司章程中预先约定作为股东的员工离职应予以退股,对公司股权的管理会有利处;另一方面,虽然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制度,然而这个案件,经上海一中院、上海高院,均认可原审法院的判决,此判决是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的,在实务中,我们设定公司章程时对离职员工股权的处置方式,可以放心的参考本案的判决。从上述案例,我们延伸开来看,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作为股东的员工离职时,自动退股”类似条款,是否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类似条款,再适用该条款规定,对离职员工的股东身份予以除名呢?我们认为,只要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以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离职员工的股东身份予以除名,这和上引案例中章程规定的法律效力是一致的。具体可以参看将某诉四川杰特机器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资民终字第355号]。——————————————————————本文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律师正式法律意见本文作者陈利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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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原因,公司要求我离职退股,我可以拒绝吗?
广东-广州&08-15 10:11&&悬赏 20&&发布者:291669…… & 回答:(17)
公司是几个人一起合伙投资入股的,当时都是按现金的入资分配股权。现在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公司认为我不适合在公司工作,要求我离职退股。我个人在离职方面没有异议。但是强制要求退股是否合理?
问题补充:
我们有签订合作协议。其中有一条退出原则: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作关系;解除合伙关系起三个月内需对公司债务、现金、存款进行清算后,按照该合伙人占股比例进行一次性返还;清算范围仅包含债务现金存款。
现在公司是以这条规则要求我离职退股的。目前公司营业情况是有盈利的;离职没问题,但是股份我不想退。是否可以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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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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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强制要求退股,可以拒绝
当时有协议规定,也可以拒绝?
正常公司是不能强制退股的吧?是不是因为协议规定,所以是合理的呢?
正常公司是不能强制退股的吧?是不是因为协议规定,所以是合理的呢?
虽然有协议约定,但是协议中的这些内容是很难证明的,笼统的能力精力或时间,根本没有一个可以认定的标准,所以你完全可以拒绝
[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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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河南-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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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你所述,你们所成立的公司应当属于合伙企业,受《合伙企业法》制约和保护。
2、企业要求你强制退股,实际上是以“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为依据,走的是除名程序。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你拒绝是无效的,因为该程序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你没有表决权。
4、如你不想退货,且对企业除名有异议,你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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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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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弄清你所在企业是合伙性质还是有限公司性质,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退出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2、若是公司制,公司不能强制股东退股,公司强制股东退股是违反公司法资本恒定规定,公司强制股东退股是违法的,你可拒绝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3、若是合伙企业,那么,按照合伙企业法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对其他合伙人除名,要求其退伙,但若你不服,可接到除名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有问题继续追问&满意请点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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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方面: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而不是按照签订的是固定期间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此种情况,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员工可以二选一,要以具体情况确定。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退股方面:建议与律师面谈,确定退股应补偿你多少钱。
[云南-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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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他们要求你离职,你也同意离职,他们就得购买你的股份,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只要公司的股份没有减少就行。只是有一个问题,他们如果不购买你的股份的话,应该允许你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人。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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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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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拒绝退股,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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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还要看当时你们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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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合理。退股按照入股时的合伙协议办理。你的情况不符合任何一条时,可以拒绝退股。假如本人退股,需要对退股前的公司账务进行清算。有盈利时,需要分红。有债务时,要分摊。如你所说,公司正在盈利,你想退股时,可以要求清算并分红。
[重庆-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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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符合公司的规定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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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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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拒绝退股,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与人合的统一,你是股东,如果没有能力、精力或时间发展项目,公司可以聘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化管理,你作为股东身份按出资比例承担盈亏便是。
2、公司法没有规定,可以协议约定股东退股,你们的合伙协议不是股东会决议,没有法律效力。
你们没有注册为合伙企业,不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规定。
3、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如需帮助可进一步追问,如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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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退出条款里面的“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需要由参与表决的股东证明,否则你可以拒绝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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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股,由你决定,公司无权强制要求你退股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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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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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1243离职后如何得体退出工作群?辞职不退群谁更尴尬?
  现在随便一个职员,手机里都有好几个和工作有关的微信群:和自己部门同事的、涉及其他部门的、涉及其他单位的,还有莫名其妙被同事拉进去的。然而,离职后要不要退出工作群?这已成为离职的善后问题之一。有的离职人员一离职就手脚麻利地退群,有的虽继续留在群里却变成“潜水员”,有的则被毫不留情地踢出群……去还是留?大多数人认为离职后主动退出工作群才是明智选择。
  主动避嫌省得大家难做
  刚刚离职半年的林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宣布离职之后很快就主动退了工作群,至今与原单位绝大部分同事渐行渐远,但还与两三位念旧的同事保持联系。“离职了就马上退群,这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讲。主动退群的好处是,既不必被群友防备,也不会因被踢出而让自己尴尬。当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原单位同事私人关系较好的,还是可以继续保留好友关系。”
  担任部门负责人的陈先生倾向于离职人员应该退群的看法,他说,离职以后最好还是不要赖在工作群里,毕竟群里讨论的是工作层面的事,甚至涉及商业秘密,有必要主动避嫌。与其被清退出群,不如自觉点儿退群。
  陈先生说:“如果有的离职员工迟迟没有主动退群,我们会提醒他。或者,由群主跟他解释后请出群。所以个人觉得,离职了就应该告个别主动退群,省得大家难做。”据介绍,对有的公司来说,退群是辞职手续的一个环节。
  “技术退群”免大家尴尬
  出于中国式的人情顾忌,有的单位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渐渐形成习惯做法,“重新建一个群(不含离职人员),老群弃用。这样既不会得罪人,又起到保密作用。”网友“Onlylove万”就遭遇了刚离职就被“技术退群”的尴尬,“我在原单位干了11年,刚离职领导就另外建了个群,原来的群还在,我也没有被踢出来,但已经没什么人说话了。”尽管如此,“一开始心里有些失落,现在也能理解了。”网友“兼值q”也说:“我离职那天签完字刚出办公室门口自己立马就退了的,之前有个同事离职了几天没退,刚一说话就被经理冷嘲热讽地说什么离职了不退群想当卧底吗?”
  对于有的离职人员对退不退群心生纠结,担心被认为人情寡薄,而当遭遇被退群时又失落气愤,网友的评论直戳内心:“真心搞不懂,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这么玻璃心?都离职了还想在工作群(注意是工作群)里面,还要别人把你当以前的员工对待?”网友“鹰子y”说:“退群怕同事认为你小气?这是我见过最自恋的思维模式了,都辞职了还好意思在里边待着吗?”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同事之间一般有一个工作群和一个生活群,离职后工作群有必要主要退出,生活群视情况而定,留着联络感情也无不可。(文/广州日报记者谢绮珊)
[责任编辑:山东对拒不退股的企业管理人员将予以离职处理_网易新闻
山东对拒不退股的企业管理人员将予以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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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8月10日电(记者吕福明)“在今年年底前,对省管企业管理层在权属企业、关联企业入股的要坚决清退,否则将予以离职处理。”山东省国资委负责人近日表示,山东将加快清理省管企业主业中职工入股问题,规范企业管理层持股、投资行为。
  近日在烟台举行的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山东省国资委主任谭成义提出三条必须在今年年底前落实的措施:一是对入股主业时国有资产未进行资产评估的,要按原价退回;二是对以往来账款等形式挂账,按股权分红派息的行为,要立即停止;三是企业管理层人员在权属企业、关联企业入股的,要退出持有的股份,否则离开管理岗位。
  这位负责人表示,山东将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规范企业管理层持股、投资行为,严格限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限期清理企业主业中的职工入股问题,防止通过不当手段向职工持股、投资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对合法合规的入股行为,由集团采取回购等合法方式尽快加以解决。对表面退股实际转为有利益关系的人代持的现象,要一律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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