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告知对方诱骗签字违反合同法 部分签字生效哪条

& & 现在的解决方式是重签合同给些赠送课程作为交换,但我们家长需要的是你给出解决诚意,如果你的师资,教学,教师的培训,课程的研发能够说服大家继续转到你保镇来也行,不能说服的就应该提供退出方式。如果还没诚意,其实在你知道已和金宝贝解约那天后签的合同,就都是欺诈合同了,不但合同无效,而且还要付法律责任,也不是退款那么简单,这些新合同有权获得赔偿了。
请尽快拿出一个公开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对你们之前隐瞒事实签订的合同家长进行正式书面的道歉,并提供退出或重新报名的方式,你们应按你们宝镇的早教条件来让家长自由选择是否继续报名(因为之前合同,法律上已经无效)。
再次重申你近几个月签的都是欺诈的无效合同,不要再用一些单方面的承诺来应对,现在你们应对隐瞒事实而签订合同的家长道歉,并按上述所讲给出解决和赔偿方案,诚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教育机构更应该知道此等重要,请你们领导认真反省和承认过失,妥善解决,才能继续在教育产业前行,如果宝镇获得不诚信企业评级的话,那你们后面怎么立足做教育行业。
请尽快给出答复,否则我们将上述到教育监管部门和工商监管部门来解决了。
被 gymboree_mk 删除于: 10: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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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5-09-11 08:59
像这样的欺诈,不能坐视不理
发表于:15-09-11 09:41
同意 &这明显就是欺诈嘛 &
发表于:15-09-11 21:40
回复 第1楼 的 @leongzg:
在品牌过渡期间里,宝镇教育会切实保证每位学员的利益。请您留下您的会员卡号,我们伙伴会与您联系,为与您充分沟通,为您做好服务。
早教专家,全球同步
发表于:15-09-11 21:46
回复 第2楼 的 @芒果豆豆:
在品牌过渡期间里,宝镇教育会切实保证每位学员的利益。请您留下您的会员卡号,我们伙伴会与您联系,为与您充分沟通,为您做好服务。
早教专家,全球同步
发表于:15-09-12 15:0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宝镇欺诈消费者,应当退还合同总价并赔偿三倍价款。
发表于:15-09-17 19:02
坚决维权,我们也才上没多久,太坑了。
黑色的音箱,黑色!
发表于:15-09-26 23:08
我8月15日还再三跟他们咨询确认,他们还信誓旦旦地保证金宝贝课程会一直持久上下去的!结果22日就发了声明,我再去找顾问,顾问就解释说他们也是看到声明才知道!没想到做教育的也有这么无耻的骗子!!坚决维权!我已经联系律师了,请大家一起联合起来!
发表于:15-09-26 23:11
维权的加我微,号与名称相同
发表于:15-09-26 23:12
维权的加我We,同西祠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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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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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构成合同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一)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实际生活中,陈述错误事实并不少见,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为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此时就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第二类是行为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认为陈述的错误事实是真实的,即他主观上并没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此时不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但是如何区分行为人是否具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却非易事。这主要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知识经验以及其所处的客观环境去认定。(二)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对于沉默,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综上所述,对于欺诈行为的效力,在《合同法》颁布前,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一律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但在合同法中,则将因欺诈行为而订立的合同区分为两部分,如果欺诈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的,则合同无效,否则则为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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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有违约行为;(2)有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二、违......
一、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表意人......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有欺诈嫌疑的要及时起诉,并在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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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法学专业合同法试题 1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行使撤销权,1 年的性质为(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 个月 B.6 个月 C.12 个月 D.24 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 研究开发人所有 B. 委托开发人所有 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 D.国家所有 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 A. 当事人 B. 代理人 C. 居间人 D. 利害关系人 二、多项选择题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 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C. 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 D.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E.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 A.支付定金 B.赔偿损失 C. 中止履行合同 D 继续履行合同 E. 采取补救措施 4.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 A. 土地所有权 B.国有土地使用权 C.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某大学校舍 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5.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A. 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 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为诺成、双务合同 E. 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三、填空题(每空 1 分,共 15 分) 1.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的地点。 3.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和――两种类型。 乙合同的移转包括――、――? 5.混同的原因有――承受和――承受。 6.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赠与合同和――赠与合同。 7.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合同和――合同。 8.从技术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来看,技术开发合同是――――――合同。 9.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和――办理委托业务。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1 1. 可撤销的合同 2。合同的承受 3。侵权责任 4.合同解释 5.房屋租赁合同 1.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 求撤销的合同。 求撤销的合同。 2.合同的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 .合同的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 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3.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 .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的法律责任。 4.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合同解释, 的一种制度。 的一种制度。 5.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 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 7 分,共 28 分) 1.简述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1.答题要点: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 分)(2)当事人应按合 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答题要点: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当事人应按合 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 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 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2 分)(3)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3 分) 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 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2.答题要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 分)(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 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答题要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 履行顺序;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履行顺序;(2 分)(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3 分)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3.简述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主要内容。 3.答题要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1 分) .答题要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 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 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 因此, 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2 分)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因此 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 分)(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2 分) 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4.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4.答题要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 .答题要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须向承 标的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 标的物。(2 分)(2)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2 分)(3)融资租赁合同的出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 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 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2 分)(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1 分)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 六、论述题(12 分) 试从法律责任竟合的概念分析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 答题要点: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答题要点: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 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 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 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条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 法权益。(2 分)《合同法》第 122 条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 《合同法》 “ 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 分)这里说的其他法律包括产品质量 ” 这里说的其他法律包括产品质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这条规定可以使 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更充分的保护。 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更充分的保护。(2 分) 综上所述,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有:因为不同的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 综上所述,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有:因为不同的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所以不同的法律规定的法 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例如行为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时, 规定, 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例如行为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时,当事人 就面临适用哪个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 (2 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就面临适用哪个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 分)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而对违约人同时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据, 于是只得追究其违约责任, 而对违约人同时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据,于是只得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其更为严重的其他 法律责任。 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 法律责任。(2 分)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又违反了其他 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 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法律的规定, 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 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损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 任或侵权责任,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或侵权责任,以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 分) 七、案例分析题(10 分) 中学生赵某,16 周岁,身高 175 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 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 5 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 屋产权转让手续。不久,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2 (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请结合所学的合同法学理论说明理由。 答题要点: 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 分) .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我国《民法通则》第 ll 条第 2 款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 款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我国《民法通则》 “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国《 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 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 分)我国《合同法》第 9 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 ” 我国 合同法》 “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以上述法律规定,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 分)以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 16 ” 以上述法律规定 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 分)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 事行为。 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 事行为。(1 分)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 (2 分)因缔约主 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 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 因缔约主 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2 分) ) 法学专业合同法试题 1.合同法不适用于( A.出版合同 B.收养合同 C.土地使用权合同 D.质押合同 2.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 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3.租赁合同是( ) A.双务合同 B.无偿合同 C.无名合同 D.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4.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10 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 40 岁的李某 B.5 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 10 倍 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 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 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 并向甲交付清洗费 100 元。 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决标 7.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 ,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 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 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 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 A.无效 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不一定有效 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11.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在性质上属于( ) A.形成权 B.抗辩权 C.支配权 D.请求权 12.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 2000 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 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13.下列附条件合同效力的描述,正确的是( )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C.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该合同生效 D.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该合同继续有效 14.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 ) 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B.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D.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3 15.某商场设有自动售报机, 顾客只要按要求投入硬币, 即可得到当天日报一份, 此种成立买卖合同的形式为( )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 C.推定形式 D.默示形式 16.根据合同法第 55 条的确规定,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此一年为( ) A.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B.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 C.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 D.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1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 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诉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18.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 ) A.丙承担违约责任 B.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19.上海某工厂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约定发生争议时依据合同法规定 A.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 B.上海某工厂可以随时请求广州某公司交货,而且可以不给该 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广州履行 D.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而且可以不给该厂 必要的准备时间 20.甲收藏唐伯虎名画一幅,价值约 10 万元,甲的其它财产价值为 10 万元。甲因作生意失败外欠债 60 万元。一日, 甲将唐伯虎的画作价 1 万元卖给从香港回的表弟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若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甲的债权人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 C.不管乙是否知道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21.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情况下,对合同文义应采取( ) A.客观主义的解释原则 B.主观主义的解释原则 C.折衷主义的解释原则 D.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相结合,以客观主义为主的解释原则 22.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要件,不正确的表述是( ) 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D.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23.债务人欲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则( ) A.应当通知债权人 B.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D.不必通知债权人 24.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 ) A.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概括地继受之 B.只能转移全部合同权利和义务 C.只能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发生 D.不包括企业合并的情形 2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 A.法定代表人变更 B.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D.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公民死亡或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人终止 26.根据合同法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27.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王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 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 ) A.吴某承担 B.王某承担 C.吴某和王某共同承担 D.提存机关承担 2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抵销( ) A.可以附条件 B.可以附期限 C.可以附条件和期限 D.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29.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 ) A.合同的变更 B.合同的消灭 C.合同效力的中止 D.合同的解释4 30.甲要购买德国制造的照相机,1999 年 10 月 2 日,甲在乙店的柜台中发现一架照相机,柜台的标签上产地一栏注 明的是“德国制造” ,甲向乙店售货员丙询问产地时,丙明确告知该照相机的产地是“德国制造” ,甲遂购买。 1999 年 10 月 7 月,甲在修理该相机时请照相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该相机系美国制造,2000 年 10 月 10 日, 甲持检测中心的检测证明要求乙店退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 A.乙店必须办理退货,因为乙店的行为构成欺诈 B.乙店有权不退货 C.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换货 D.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折价处理 二、多项选择题 31.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为( ) A.直接适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规定 B.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 C.应该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D.应该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E.只能依 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2.合同权利的效力有( ) A.请求力 B.执行力 C.依法自力实现 D.处分权能 E.保持力 33.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 34.下列有关双务合同抗辩权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B.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 C.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 D.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 E.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35.实际履行的构成条件包括( ) A.必须有违约行为存在 B.必须由非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 求 C.可以由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D.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E.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31.BCD 32.ABDE 33.BCD 34.ADE 35.ABDE 三、简答题 36.简述承诺的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37.比较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相同点:解除和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 相同点:解除和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 不同点:(1)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 解除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 不同点:(1)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解除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2)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 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 (2)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3)撤销都有溯及力 解除往往无溯及力, 撤销都有溯及力。 (3)撤销都有溯及力。解除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合同 才具有溯及力。 时,才具有溯及力。 38.简述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彼撤消后会产生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彼撤消后会产生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后果。 (1)返还财产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返还财产。 (1)返还财产。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 当折价补偿。 当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赔偿损失。 (2)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 当事人除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外 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 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外, (3)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当事人除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因其具有违法行为而应承担行政的甚 至刑事的责任。 至刑事的责任。 39.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1)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1)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 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 (2)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5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 四、论述题(本大题满分共 10 分) 40.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及两者竞合时的处理规则。 (1)区别 区别: (1)区别: 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对侵权责任采取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而我国合同责任采取的是过错推定 ①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对侵权责任采取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而我国合同责任采取的是过错推定 责任; 责任; 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侵权责任中, ②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 的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在合同责任中,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已构成违约, 的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在合同责任中,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已构成违约,而不必证明其是否有过 错; 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并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 就应承担责违约任。 ③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并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 就应承担责违约任。 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 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 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法定免责条件限于不可抗力, ④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法定免责条件限于不可抗力,但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免责条款和不可抗力的具体 范围。在侵权责任中,当事人不可约定免责条件,但法定免责条件不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 范围。在侵权责任中,当事人不可约定免责条件,但法定免责条件不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第 三人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免责条件”也可写作“免责事由” 三人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免责条件”也可写作“免责事由”) 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定金,实际履行等,损害赔偿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⑤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定金,实际履行等,损害赔偿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侵权 责任的主要形式是损害赔偿,此种赔偿不得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责任的主要形式是损害赔偿,此种赔偿不得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⑥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侵权 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 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 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在合同责任中 如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对债权人负责, 任中, ⑦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在合同责任中,如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对债权人负责, 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在侵权责任中贯彻的是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 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在侵权责任中贯彻的是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行为人仅对自己的过错致他人损 害的后果负责。 害的后果负责。 (2)竞合时的处理规则 竞合时的处理规则? (2)竞合时的处理规则? 在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允许受害人选择一种责任提起诉讼,而不能同时提起两种诉讼。 在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允许受害人选择一种责任提起诉讼,而不能同时提起两种诉讼。 五、案例分析题 41.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 1000 万元征用土地培 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 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 1000 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41.(1)合同未成立 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合同未成立。 41.(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 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缔约过失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 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应当赔偿。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42.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 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 10 万元,马某预付定金 2 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 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 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 1000 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 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 .(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第 62 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 本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 行。本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同时如果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履行费用。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 对于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 不成立。 (2)不成立。对于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 不存在不可抗力的问题。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 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 不存在不可抗力的问题。合同法第 109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6 (3)不能同时适用。 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 (3)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法第 116 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 不能同时适用 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 1、要约邀请 2、预期违约 3、同时履行抗辩权 4、赠与合同 5、融资 租赁合同 1.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来之前, 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 3.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 事人在他方未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赠与合同: 事人在他方未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4.赠与合同:是赠与从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 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 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5.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 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甲为购买商品房,向好友乙借款 8000 元,借期为一年,约定利 息比银行同期利息低 2 个百分点。根据《合同法》规定,此合同为: A、单务合同 B、有偿合同 C、 双务合同 D、实践性合同 三、2、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 A 型水泥 50 吨,单价 300/吨,货到付款。” 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公司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必须以通知的方式发 出 C、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 D、乙公司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 效 3、吴某与张某于 1999 年 10 月 2 日举行结婚典礼。次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 并预交冲印费 24 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店赔偿同类 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则 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彩色扩印公司应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 B、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 C、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D、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 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最迟在 1999 年 6 月 1 日前向甲公司交付 1 万米防雨帆布。至 6 月 1 0 日,虽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但乙公司仍未向甲公司交付。6 月 12 日,甲公司所在地 A 市普降暴雨,甲公司因缺乏 足够的防雨器材,致使甲公司堆在露天货场的货物淋湿损失 5 万元。乙提出防雨帆布最快也要 6 月 25 日送到,请公 司将露天堆放的货物全部存放在仓库中,甲公司认为近日不会有雨,而未理睬。6 月 20 日,A 市又降暴雨,致甲公 司货物损失 10 万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 15 万元 B、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 5 万元 C、设甲公司依乙公司建议,将露天堆放的货物移放仓库,花费人工费 2000 元,则该项费用应由甲公司承担 D、在上述 C 项情形,2000 元人工费用应由甲、乙两公司共同承担 5、张某于 1 月租住何某一套房屋,租期一年。半年后何某出国。租期届满,何某并未作任何表示。次年 3 月何某归 来,要求张某立即搬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合同关系消灭 B、次年 1 月到 3 月,双方存在无偿合同关系 C、次年 1 月起,原合同应视为续订一年 D、次年 1 月起,该合同转变为不定期租赁 1.ACD 2.D 3.B 4.B 5.D . 三、简答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 1、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的含义及效力。 1.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改变,即是对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 .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改变,即是对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3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的要约。( 。(2 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分)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的要约。( 分) 2、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应如何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7 2.根据合同法第 61 条、第 62 条规定, 应根据下列规则确定:( )由当事人协议补充;( 分)( )如果协议不 . 条规定, 应根据下列规则确定:( 由当事人协议补充;( :(1) ;(2 )(2) 成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 )(3)如果仍然无法确定合同内容的, 成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分)( )如果仍然无法确定合同内容的,则根据法律的规定确 。(1 定。( 分) 3、违约责任的性质及形式。 3.违约责任的性质:( )违约责任具有财产性;(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违约责任具有任意性;( )违 :(1) ;(2) ;(3) 具有任意性;( .违约责任的性质:( 违约责任具有财产性;(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违约责任具有任意性;(4) 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2 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分) 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责任。( 。(3 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责任。( 分) 四、法条分析题(10 分) 我国《合同法》第 229 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请对上述法条的含义、法理依据及具体适用进行分析。 该法条的含义:是指在租赁期内 租赁物的买卖不影响租赁权的效力,即 买卖不破租赁 ;(3 是指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买卖不影响租赁权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 答:该法条的含义 是指在租赁期内 租赁物的买卖不影响租赁权的效力 即”买卖不破租赁 ;( 分)买卖不破租赁是 债权物权化的重要表现,其目的在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 。(2 债权物权化的重要表现,其目的在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 分) 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形成来看,其最初仅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2 仅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 对此,我国《合同法》 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形成来看,其最初仅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 分)对此,我国《合同法》将其适用范围扩大 到一般租赁物,这对于承租人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3 到一般租赁物,这对于承租人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0 分,共 50 分) (一)某建筑公司因为工程建设的需要急需一批水泥,但是又没有存货。为此,该建筑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12 日向 本市甲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 x 号水泥 1000 吨,五天内要货,如果贵厂有货,请速与我公司联系, 急需此货。”甲厂收到函电后,当天回复说该厂有贵公司需要的水泥,说 2 月 5 目送货,并通知了价格和运输方式, 要求第二天回复。建筑公司随即回复答应购买并马上发出函电,但是该函电由于邮局的原因于 2 月 15 日到达甲水泥 厂。但是甲水泥厂认为回复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期限,通知建筑公司将 1000 吨水泥卖给了另一家建筑公司,建筑公司 由于没有买到水泥,受到很大损失,遂将甲水泥厂起诉。试问: (1)在此案例中的几个文件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属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该案中,建筑公司和甲水泥厂之间有没有形戈有效的合同关系,为什么? 日的函电是要约邀请;( ;(1 甲水泥厂当天的回复是要约;( ;(1 答 (1)建筑公司 2001 年 2 月 12 日的函电是要约邀请;( 分)甲水泥厂当天的回复是要约;( 分)建筑公司 2 ) 日到达的回复为承诺。(1 承诺。( 月 15 日到达的回复为承诺。( 分)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向他人仁出的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标志;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向他人仁出的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标志;要约己当事人一方向对 方当事人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筝同的意思表示。( 。(1 作为要约, 方当事人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筝同的意思表示。( 分)作为要约,必须具各缔约的目的和一经承诺即受约束的意 并且在内容上必须完备,具备明确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交货时间地灵和方式等内容。( 。(1 所以, 旨,并且在内容上必须完备,具备明确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交货时间地灵和方式等内容。( 分)所以,建 的函电只是要约邀请,还不构成要约;而甲水泥厂曾天的回复则符合要约的要件。 筑公司 2001 年 2 月 12 的函电只是要约邀请,还不构成要约;而甲水泥厂曾天的回复则符合要约的要件。这样建筑 日到达的回复则成为承诺。( 。(2 公司 2 月 5 日到达的回复则成为承诺。( 分) 。(1 因为旨筑公司的回复已经迟于约定的时间, (2)两者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同关系。( 分)因为旨筑公司的回复已经迟于约定的时间,虽然这是由二邮局的 )两者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同关系。( 原因,但是水泥厂马上就通知了建筑公司,所以承诺没有生效,合同关系没有形成。( 。(2 原因,但是水泥厂马上就通知了建筑公司,所以承诺没有生效,合同关系没有形成。( 分) (二)某外贸公司销售科科长高某长期为该外贸公司联系业务,掌握有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2001 年 3 月,高某的 弟弟由于跑运输需要买一辆东风车,由于资金不够所以打算向银行贷款,但是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高某的弟弟找到 高某, 请他想办法, 并说不会亏待他。 高某想到现在跑运输很赚钱, 遂以该外贸公司的名义为高某的弟弟提供了担保, 并在合同书上盖了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但是高某的弟弟在运输过程中出了车祸,到期不能偿还银行的贷款。银行在 这种情况下,强行从该外贸公司的账上划走了相当于贷款的数额。该外贸公司得知后,以没有授权为理由要求银行返 还该笔款项,试问: (1)该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高某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2 因为本案中,高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2 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 答(1)该合同有效。( 分)因为本案中,高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分)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 )该合同有效。( 理权或者在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 理权或者在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 施的代理行为。高某没有代理权,但是其使用合同专用章使银行相信其有权订立担保合同 所以, 银行相信其有权订立担保合同, 施的代理行为。高某没有代理权,但是其使用合同专用章使银行相信其有权订立担保合同,所以,该合同对该外贸 公司和银行均有约束力。( 。(2 公司和银行均有约束力。( 分) ;(2 其次,对于高某的行为, (2)高某的行为首先使得该担保合同生效,该公司应当偿还高某弟弟的贷款;( 分)其次,对于高某的行为,该 )高某的行为首先使得该担保合同生效,该公司应当偿还高某弟弟的贷款;( 外贸公司可以要求高某承担赔偿责任。 外贸公司可以要求高某承担赔偿责任。2 分 (三)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与星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2 年 2 月 10 日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某支行向星海公 司提供为期 3 个月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本金 20 万元,还款日期为 2002 年 5 月 11 日。为担保还款,某支行与8 星海公司在贷款合同中约定:由星海公司提供其一辆小货车(估价为 10 万元)进行质押。与此同时,南洋百货公司 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书上签章,并约定:保证人的责任直至贷款全部本息还清时为止。合同签订后,某支行按约 提供了贷款,但星海公司以可能影响业务和还款能力为由,一直未将小货车交由某支行保管。 2002 年 6 月 20 日,由于星海未能按期还款,某支行与星海公司双方达成协议,将还款日期延至 2002 年 7 月 20 日。 但星海公司到期仍未归还任何款项。此后,某支行由于人事变动等原因,一直未顾及此事。此间,星海公司于 2003 年 5 月将小货车卖给了东方运输公司。 2004 年 6 月在清欠中某支行发现此笔欠款。经催款未果,某支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星海公司还本付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裁定星海公司与东方运输公司转让小货车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并由其行使质权,以小货车用于清欠; (3)南洋百货公司就星海公司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问:上述三项诉讼请求应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1 答(1)星海公司应应当还本付息并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分)因为本案中某支行与星海公司已经达成延期 )星海公司应应当还本付息并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还款的协议,并未超过诉讼时( 还款的协议,并未超过诉讼时(2 分) 。(1 因为质押的设立必须以质物的占有移转为要件 须以质物的占有移转为要件, (2)星海公司与东方运输公司转让小货车的合同应为有效。( 分)因为质押的设立必须以质物的占有移转为要件, )星海公司与东方运输公司转让小货车的合同应为有效。( 本案中星海公司并未将小货车的占有移转给某支行,故质押无效。星海公司可以将小货车转让与东方公司。( 。(2 本案中星海公司并未将小货车的占有移转给某支行,故质押无效。星海公司可以将小货车转让与东方公司。( 分) 。(1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3)南洋百货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分)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人有保证合同中 “保证人的责任 )南洋百货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责任 直至贷款全部本息还清时为止” 之类似约定时, ;(1 本案中, 直至贷款全部本息还清时为止 之类似约定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 2 年;( 分)本案中,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故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 期间并未超过 2 年,故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分) (四)1999 年 3 月 7 日,甲公司刚刚购进一批机器,但是由于厂房扩建,没有地方安置,遂将其交给乙公司保管, 双方签订了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为 1 个月,并约定了保管费用。4 月 7 日,甲公司由于厂房扩建急需资金,所以没 有缴纳保管费,乙公司遂将该货物留置,并通知甲公司缴纳保管费。由于没有得到甲公司的回复,乙公司遂于 4 月 2 2 日将该批机器拍卖,将保管费扣除后,将剩余资金退给甲公司。双方产生纠纷。试问: (1)乙公司能不能留置该批机器?为什么? (2)乙公司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答(1)乙公司可以留置该批机器。 (2 分)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 )乙公司可以留置该批机器。 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 ,(2 本案中, 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 分)本案中,乙公司的留置是基于甲公司没有交纳保 管资产生的,而且留置的也是该批机器,所以乙公司可以留置该批机器。( 。(2 管资产生的,而且留置的也是该批机器,所以乙公司可以留置该批机器。( 分) 因为我国民法对于留置权的实现规定,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 (2)乙公司的做法不对。 (2 分)因为我国民法对于留置权的实现规定,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确定两 )乙公司的做法不对。 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留置权。而本案中, 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留置权。而本案中,乙公 日就将该机器拍卖,不符合法定的期限。( 。(2 司于 4 月 22 日就将该机器拍卖,不符合法定的期限。( 分) (五)某地纸张批发部的纸张帐卡上,在仓储公司仓库储存的 500 件打字纸于 1999 年 4 月 20 日已全部调出,两个多 月后, 忽然接到仓储公司催提逾期存货打字纸 90 件的通知。 这是为什么?是仓储公司的错误, 还是纸张批发部的错误, 或者是用纸单位没有按时提货的结果?经双方认真查对, 原来纸张批发部与当地仓储公司在 1999 年 1 月 1 日签订一份 定期储存打字纸 500 件的库储保管合同。合同规定,保管期限从 1999 年 1 月 21 日到 1999 年 4 月 20 日,自 2 月 15 日开始陆续提货, 到期全部提清。 合同签订后, 纸张批发部即陆续按计划将打字纸调拨给备用纸单位, 以为调拨完了, 实际上还有 90 件未调出。1999 年 7 月 5 日接到催提逾期存货的通知时,这 90 件已超过保管期限两个多月。最后经 双方协商议定,纸张批发部除按实际延长存货期支付保管费外,并偿付仓储公司逾期提货 90 件打字纸 3 个月保管费 的违约金。试问:(1)批发部逾期提货,应否支付该期间的保管费?为什么? (2)仓储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是否有权要求批发部支付逾期保管费?为什么? 。(2 因为,保管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已经超过, 答(1)批发部逾期提货应支付该期间的保管费。( 分)因为,保管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已经超过,仓储公司有权 )批发部逾期提货应支付该期间的保管费。( 要求批发部支付逾期的保管费用。( 。(3 要求批发部支付逾期的保管费用。( 分) 。(2 因为,保管合同期限届满, (2)仓储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仍有权要求批发部支付保管费。( 分)因为,保管合同期限届满,存货人未及时 )仓储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仍有权要求批发部支付保管费。( 提货、仓储人未及时通知提货 应视为双方达成延长保管期间的默示,即保管合同仍然有效。( 及时通知提货, 。(3 提货、仓储人未及时通知提货,应视为双方达成延长保管期间的默示,即保管合同仍然有效。( 分) 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 S 市。5 月 1 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 M 县。在运输过 程中,5 月 3 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在 M 县火车站交货。5 月 4 日由于遇到山洪爆发,火车在9 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 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 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3、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是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 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4、张某于 1 月租住何某一套房屋,租期一年。半年后何某出国。租期届满,何某并未作任何表示。次年 3 月何某 归来,要求张某立即搬出。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关系消灭 B、次年 1 至 3 月,双方存在无偿合同关系 C、次年 1 月起,原合同应视为续订一年 D、次年 1 月起,该合同转变为不定期租赁 5、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产生下列哪一后果? A、保险合同无效 B、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C、对该条款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 D、可以减少投保人的保险费 6、甲厂于 10 月 5 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 25000 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 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 月 8 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一批电器,价款 28000 元,提货时与乙公司 约定 2 日内付款。2 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付 3000 元。双方发生争 议,依据债的消灭原理,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正确的是。 A、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 28000 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 25000 元 B、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厂 25000 元,再请求甲厂 付款 28000 元 C、甲厂付给乙公司 3000 元,双方了结债务 D、甲厂应付给乙公司 14000 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 付给 14000 元 7、甲乙双方达成一分协议,其要点为: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 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归乙方所有。按照我国合同法,此协议属于 哪一种合同? A、融资租赁合同 B、财产租赁合同 C、买卖合同 D、租买合同 8、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 100 万元。事后,该公 司迟迟未支付捐款。下列意见哪一项是正确的? 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 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罚 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销 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 9、甲与乙签订了一分合同,给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给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 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10、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 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A、应由胡某承担 B、应由沙某承担 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10、 1、C 2、C 3、A 4、D 5、B 6、C 7、A 8、D 9、B 10、A 多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 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10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 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 作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3、1999 年冬季,前卫商场大量销售皮衣,谎称自己销售价是&跳楼价&。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前卫商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低价倾销的规定 B、前卫商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禁止欺诈经营的规定 C、前卫商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规定 D、前卫商场违反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的要约不得撤销?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5、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C、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该情形 6、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 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 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7、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 35%的违约金。但在交 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8、受要约人变更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被视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该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为新要约? A、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B、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C、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D、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9、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 行为,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给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给定所产生 的抗辩 10、在以下哪些情况下,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 B、出卖人已经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 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D、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 提存 10、 1、AC 2、ACD 3、BCD 4、BCD 5、BC 6、BCD 7、CD 8、ABCD 9、AD 10、CD 不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2000 年 2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 , 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 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 主体封顶。2004 年 1 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 2 年诉讼时 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请回答以下各题。 1、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11 A.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 B.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 C.该《协议》为分包合同,有效 D.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 2、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 A.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B.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未超过诉讼时效 C.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D.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适用特殊诉讼时效规定 3、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 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4、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甲对乙享有 60 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 30 万 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各题。 5、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 30 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 6、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 30 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7、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一年,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B.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 C.甲不能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D.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8、若乙的朋友已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 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 1 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 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 1 个月。要约发出后第 10 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 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 21 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 25 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 签订了买卖合同。第 26 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请回答 9-11 题。 9、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10、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B.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 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D.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11、下列关于乙的权利义务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若房屋未焚毁,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B.若房屋未焚毁,法院应确认该房屋为乙所有 C.乙对房屋的占有为善意、自主占有 D.乙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 10、 11、 1、B 2、C 3、D 4、AD 5、AD 6、ACD 7、AB 8、BD 9、A 10、ACD 11、AC12 四、简答题。 简答题。 1、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具有合同法第规定情形的,即具有导致合同无效情形的。 ⑴具有合同法第规定情形的,即具有导致合同无效情形的。 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即具有导致合同的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 ⑵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即具有导致合同的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 ⑶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的。 ⑷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的。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⑸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2、什么是要约?要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要构成要约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意思表示要构成要约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一个意思表示要构成要约需要符合两个条件:⑴内容具体确定。⑵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示约束。 要约邀请也叫要约引诱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约引诱,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是: 目的不同。 要约邀请也叫要约引诱,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是: 目的不同。 ⑴ 要约的目的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相对人不同。 要约的目的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⑵相对人不同。要约的相对人 一般是特定的,而要约邀请的相对人一般是不特定的。 内容不同。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 一般是特定的,而要约邀请的相对人一般是不特定的。⑶内容不同。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而要约邀请的内容一 般是不具体、不确定的。 效力不同。要约生效后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要约人要受自己的要约的约束, 般是不具体、不确定的。⑷效力不同。要约生效后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要约人要受自己的要约的约束,受要约人 也取得承诺资格。而要约邀请不产生法律效力。 也取得承诺资格。而要约邀请不产生法律效力。 3、简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及其限制。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答: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 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 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不需要理由。但两种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具有救灾 救灾、 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不需要理由。但两种赠与合同不得撤销:⑴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⑵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定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出现法定事由时,享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合同法规定: 法定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出现法定事由时,享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合同法规定:受赠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⑴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⑵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行;⑶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 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赠与人的撤销权,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五、案例分析题 (一) (本题 11 分) 案情: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 500 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 费用 50 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 W 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 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 500 台彩电,总价款 130 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 30 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 S 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 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成 505 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 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 在 S 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 505 台彩电,当即对发生损坏的 20 台彩电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彩电交付大兴公 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直无法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交货 2 个星期后,全宇公 司向天鹅公司披露了是受大兴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彩电的情况。 问题: 1.天鹅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鹅公司能否要求大兴公 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3.大兴公司多收的 5 台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追尾的肇事车辆逃逸,20 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如天鹅公司以全宇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天鹅公司认为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更为有利, 能否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13 1.能 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 1.能。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 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 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2.部分无效 部分无效。 20%,超出部分无效。 2.部分无效。因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超出部分无效。 3.应返还给天鹅公司 属于不当得利。 应返还给天鹅公司。 3.应返还给天鹅公司。属于不当得利。 4.应由天鹅公司承担 标的物交付前发生的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 应由天鹅公司承担。 4.应由天鹅公司承担。标的物交付前发生的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 5.不能 因为第三人选定了相对人后,不能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不能。 5.不能。因为第三人选定了相对人后,不能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二)(本题 12 分) 案情: 省的甲公司于 2000 年 1 月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金太阳”电脑商标独 A 占使用权及其操作系统 M 软件的使用权,批量组装“金太阳”电脑。2001 年 7 月,甲公司与 A 省的乙公司签订委托 销售合同,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 100 台“金太阳”电脑,销售价格为每台 3000 元,每销售一台收取代销 费 300 元。同年 9 月,乙公司向 B 省的丙大学以每台 3000 元的价格卖出 70 台“金太阳”电脑,合同约定丙大学当 日支付 15 万元,提货 50 台,另 20 台电脑由丙大学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丁公司收货并付款,同时合同还约定如 发生纠纷由“起诉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同年 10 月初,丁公司收到乙公司发运的 20 台“金太阳”电脑,并将该 批电脑进行赢利性出租,但丁公司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乙公司的付款要求。2002 年 3 月,乙公司将尚未卖出 的 30 台电脑的“金太阳”商标清除,更换为戊公司的注册商标“银河”,并以每台 4000 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李 某 2 台,李某将其中一台赠送给好友胡某。: 1.如果丙大学使用的 50 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 2.丁公司出租电脑的行为是否侵犯 M 软件的出租权?为什么? 3.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 20 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4.乙公司更换商标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哪些主体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起诉乙公司? 5.如李某购买的 2 台电脑没有质量问题,能否向卖方双倍索赔?为什么? 6.如胡某接受赠与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什么? 应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1、应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软件的出租权,因为该软件不是租赁合同的主要标的。 2、没有侵犯 M 软件的出租权,因为该软件不是租赁合同的主要标的。 应以丙大学为被告。由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应以丙大学为被告。由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假冒和反向假冒行为” 或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4、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或“假冒和反向假冒行为”,或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侵犯商标 权行为,或侵权行为)。甲公司、戊公司、某外国企业和李某均可作为原告起诉乙公司。 )。甲公司 权行为,或侵权行为)。甲公司、戊公司、某外国企业和李某均可作为原告起诉乙公司。 有权双倍索赔。因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欺诈不以产品的质量问题为构成要件 5、有权双倍索赔。因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欺诈不以产品的质量问题为构成要件。 不能。因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并且李的赠与没有附义务, 6、不能。因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并且李的赠与没有附义务,也不存在李故意不告知 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 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 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 33 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 的要求是( )。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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