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心理社,要以给社区写信 英语的方式回复,问题是:我从未遇到过他,却感觉我已失去了他千千万遍 各位大佬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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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冬天,妈妈第一次去同事介绍的相亲对象家吃饭,带了我去。上海的冬天真冷,那个叔叔看我冻得跺脚,开了油汀。我从没见过那么暖那么亮的光,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不快乐都能融化在里面。那个下午我守着油汀,舍不得离开半步。但是他们没有成。介绍人来传信的那天,妈妈在卧室哭了。“那天你怎么开了油汀?那东西多费电你知道吗?”吃过晚饭,她突然说:“我们出去走走。”大概是因为内疚,我什么都没有问,冒着冷风跟她一路走到火车站广场。“你在这儿等我,知道吗?”我在广场那个寒冷的角落里等了两个小时四十三分。我确切记得那分分秒秒,因为每隔五分钟我就去看一眼广场那座高悬的大钟,“上海站”三个大字是血一般的艳红。当妈妈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人群中时,我把眼泪忍了回去,只怕她又因心烦改了主意。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后悔,这些年都没想明白。但或许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做什么都缺少决断。“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你考了第二名,放学后在教室里哭?”付汝文问。没齿难忘。那时候妈妈嫁给了朱叔叔,中间几年的辛酸,不足为外人道。想起自己以后要从一个陌生男人手里讨生活费,哪有脸面拿第二名。“那次考第一名的人是我。”付汝文自顾自说下去,“看你哭那么伤心,我暗自发誓一定要补偿你。”“那你还否决了我的提案!”“这种小案子无关痛痒。最主要是,公司规定不可以与有业务往来的乙方有不正当关系。”“这么说,我们是不正当关系?”“嗯,不正当男女关系,确切来说。”我破涕为笑。“你喜欢我什么?”付汝文问。总不能深情款款地回答“我喜欢你傻”,所以我心虚地笑。“答不上来才是真爱。因为爱情是模糊混沌的,是不可以被分割的各种感觉的融合。”他说。我伸手揉他头发。为什么我的所有问题,他都有好答案?他是通话结束时等别人先挂电话的人。用微信之后,他也总是负责结束对话的那个人。我不适应凡事需与人报备,且对方在我看来不过是个偶遇的陌生人。他却自动抹去我们分别后那十几年距离,安适地过起日子来,心安理得地问:亲爱的,卫生纸用完了吗?以前只有我妈妈曾用这样商量的语气和我说话,她问:我哪来的闲钱,你说?他时常比我晚下班,如果遇上我做提案,会抽出休息时间来给些专业意见。“为什么你PPT最后一页的Thank you总是设置成渐隐?”“大幕终于落下的散场感啊。”我得意地回答。他回以一个拿我没办法的无奈表情。开春的时候,朱叔叔突发心梗,抢救了几天,在重症监护病房打了个回转又康复出院。出院的那天我下班去看望。妈妈来应门,她在防盗门后狐疑地问:“你是谁?”随即又突然醒悟过来似的说:“今天下班怎么这么晚?”朱叔叔恢复得不错,他神色里的担忧不是为他自己:“你妈最近总是丢三落四,昨天出门找不到回家的路,遛弯的邻居送她回来的。”临走,我忍不住和她商量:“妈,我们去医院检查下吧。”“我没病。”“我知道,但检查下保险。你看朱叔叔⋯⋯”“比他早走,也蛮好,是福气。”她这话却不是赌气,我知道她是当真这么想。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失去多年依凭,这声警钟提醒了她来日注定的结局。或许是在医院里耗尽了仅有的坚强,或许是知道结局无法避免却又无力面对,她决定推倒记忆的围墙,让意志崩塌。而她自顾自沿着断壁残垣走向过去,那已经发生过的再不会重复的安全的黑暗里去。确实,也蛮好。回到付汝文的公寓,他烧了一桌菜,目光灼灼地说:“跟你商量件事。”我突然一阵心慌,真怕他取出蓝色丝绒盒子来。“我拿到去纽约总部进修的机会,两年。跟我一起去,好不好?“我可以考虑一下吗?”“当然。”电话在半夜响,我妈的号码。说话的却是朱叔叔。“刚才你妈说要去火车站,我劝不住。想说陪她去,正穿鞋呢,她自己先跑了……”我挂了电话,披件外套,抓了付汝文的车钥匙冲下楼去。车站一带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样子。她茫然地站在空荡荡的广场中央。“妈妈。”我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喊她。她听到我的声音转过身来,像溺水的人紧紧握住我的手,神情焦灼:“我女儿不见了,你帮我找找。你是好人,你帮我找找。我女儿不见了,我女儿不见了⋯⋯”我说不出话来,满脸都是泪。却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哭泣。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如此吧,你并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些什么。但活着本身就够你难过的了。“妈,我们上车去找。”或许是我镇定的语气安抚了她,她把手递给我,顺从地跟我走。原来她的手这么小,这么瘦。我带着她,在午夜空荡荡的高架上兜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她在副驾驶座上沉沉睡去。回去的时候付汝文洗漱完毕正准备去上班,他什么都没有问,给我沏了咖啡。我踌躇半晌才说:“家里有点事,下礼拜不过来了。”当时的神态,一定像极了我妈。他什么都没问,只是点头:“需要帮忙的话,尽管说。”为了这份宽容,我想我余生感激他。我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到几家医院的精神科与脑科做了咨询,考虑到她的年龄,医生的建议是找一个专业的护理。又与朱叔叔商量过,我们决定骗她说孙护士是保姆,负责他俩的饮食起居。“为什么花这个钱?”她很不乐意。“你也为朱叔叔考虑,他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我耐心解释,“费用我来。”回去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去和老板谈离职,听清楚原委,他没有再挽留。我要离职的风声很快就传了出去,猎头在电话那头说:“KC公司的项目即将通过最后的预算审查,马上开始招人,你再等等,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制的,我敢打包票。”“俗话说鸡头凤尾,我需要换个朝九晚五的工作,薪水可以低些,不用出差。你帮我留意。”“明白。”在挂电话前,她小声说,“怎么有种金盆洗手的感觉。”“哪里去置办这金盆啊。”对着这个大概是世界上最了解我年龄、血型、身高、学历以及过往的陌生人,我可以说一些软弱的话,“不劳而获的事情总听别人遇上,我就从没这运气,总要拿些什么去换。”再见到付汝文是半个月以后。“跟我走。”他的笃定里有我无法忽略的恳切。“不行。”“公寓都找好了,步行去MOMA只要十多分钟。想一想,毕加索的睡莲池。”“我拿到了KC的offer。”“就因为这个?”他诧异,抬手的时候翻倒桌上的水晶杯子。他看着地板上的碎片,神情里有莫名的失望。到如今终于又看见他七情上脸,没有掩饰,不知是欣慰还是悲哀。“我不是你在高中时候暗恋过的女生了。就像这水晶玻璃杯碎了,你瞧,有些东西碎了是补不回来的。”“这比喻可真贵。”他又戴上那个嬉笑怒骂的面具,但眼神出卖他。“真的只为KC那个职位?”“是,一介白领,还有什么更高的追求?我等了足足半年有余。” 我低头,避开他的目光,“还有,是莫奈,莫奈的睡莲池。”都说由奢入俭难,找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也花了月余的时间。就在银行存款要见底的时候,收到了新公司的入职通知。职位是项目助理,不用出差,不用24小时开着手机。我从客户资料收集做起,以往我希望收到怎样的材料,现在就做成怎样的。很快就有了口碑。在公司上班,好人缘是成功的一半。“有你在,蓬荜生辉。”新上司说。薪水不如以前的一半,但不再需要应酬,可以按时下班去妈妈家陪她吃晚饭。有时候她记得我,有时候她当我是孙护士的女儿。当我是孙护士女儿的时候,十分客气。请我吃点心,给我沏茶,还从口袋里掏出我小时候的照片给我看:“这是我女儿,她很忙,下回你来或许能见到的。下次,你还来的吧?”我搂着她的肩膀:“来的,放心吧。”照片里那个乖巧的女孩笑得花一样,确实,她才更配做我妈妈的女儿。每月我把差不多全部薪水存进银行,以备不时之需,又开始思考诸如花四块钱搭地铁还是花两块钱搭公交车去上班这种问题。出发前,付汝文发来一条简讯,只有我的姓名和航班讯息。我看了半天,按下删除键。不知道为什么想起第一次重逢时他在会议桌末尾做的那个手势。如果有人问,我会毫无犹豫地答:是,我想跟他走。但没有人问。转眼又是一年,年末飞机稿满天飞。浑水好摸鱼,我们这么一家小公司居然也拿到了去KC比稿的机会。同事出发前,老板开誓师大会:“成败在此一举,新上任的副总裁今天会亲自参会。前台小姐告诉我的,大家不可掉以轻心!”世风日下,不对,是人心不古。当年那些连头都不肯抬的前台如今都懂得私下透风了。一个小时后,座机响:“快送电脑电源线来,真是百密一疏!”老板在电话里气急败坏地说着成语。我啼笑皆非地抓过电源线奔下楼打车,想不到自己竟是这样进的KC大楼。会议室大门打开的瞬间,我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那个冬天。会议室尽头依旧是那块千年玄铁:付汝文。我将电源线放下,转身轻轻走出会议室,不过几步远的距离,却感觉背上已插满刀子,生疼。傍晚老板在总结大会上忐忑地说:“到最后一页Thank you渐隐的时候,那个付总突然大笑,却笑得哭似的。我们的情感策略是不是太感性了?”这时我的手机震了一下,一个陌生号码传来一条简讯问:你,是猪吗?陶立夏,翻译、作家、摄影师。微博ID:@陶立夏(责任编辑:贺伊曼)
论电影的七个元素作者/韩寒(关于我对电影的一些看法以及《后会无期》的一些消息)这些天,不少朋友和媒体来问关于《后会无期》的情况,写一篇短文,告诉大家一些故事和想法。差不多五年前,我构思了一个剧本,想自己导演一部电影,于是往返各个城市寻找投资方。我的想法和当年开始赛车时一样,自己的版税加投资方的一部分钱就可以开 干了。当时的电影市场还没有今日那么火热,所以各方面都不太成熟。一年后,我把这个故事写成了小说出版,那本小说就是《他的国》。然后是三年多前,我又构思了一个剧本,还是想自己导演这个故事,又往返各个城市和不少人谈。当时电影市场日渐红火,新导演也有了更多的空间,无奈这个故事本身稍敏感,所以还是没有成功。我又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出版,那本小说就是《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电影与出版不一样,我写一本书,无论卖多少,我和出版商都不会亏,无非赚多或者赚少。电影若是胡来或者困顿在导演本人的一些个人情结里,很容易害人害己。我依然在磨磨唧唧做着剧本。但去年电影市场火爆,尤其是新导演横空出世,来找我拍电影的人突然剧增。其中有几个朋友很不错,相谈甚欢,我学到不少,但更多人是用挖煤挖矿的经验在对待影视。有请我演戏的,把我说得文能控萝莉武能战影帝,我当然只能婉拒,更多 是请我导演电影的,很多人都是带着你拍什么不重要反正我把钱拍桌上了的豪气而来。剩下则是问我有什么项目介绍,甚至连我远房亲戚家开养鸡场的邻居都说要投 影视,原因就是赚钱,风光,没有禽流感。他们眼里都只有直上云霄的风光,似乎没人考虑过直坠深渊的惨状,那些把一个公司赔破产的,甚至连院线都上不了的电影好像从来不存在,开口闭口都只有“泰囧” “西游”“致青春”“合伙人”。其中很多人对电影的理解非常有意思,要是旁人路过听几耳,还以为谈的是化学,尽是“元素”,觉得电影就是列出一个元素表, 然后往里填东西再加一些过时的网络段子就能成功,在有人看来,所谓电影,摇臂升起就是宏大,乱着叙事就是新颖,剪碎成渣就是前卫,升格特写就是细腻,喜剧片就是把脸贴到镜头上演戏,青春片就是骑自行车张开双臂,无论拍什么,预期都是五亿。还有人对我说,对我的预期更高,我定能拿七亿票房,只要我找齐他口中的七个元素。我打断了他,把那些所谓的“元素”汇聚但非常失败的电影列举出来,并一再提醒,凭什么你就觉得我不会搞砸,所谓微博粉丝之类的都是空的,是无法转换的,一个人再火,几十万铁杆粉丝最多了,如果片子不好,是无法支撑起一部电影的。 他们说,这些都是营销不好,要强于营销,他们的公司对营销有心得,你看,比如你这本《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这名字就不行,咱公司潜心研究,发现 一个规律,大卖电影都是两个字,三个字,四个字,你这个要改名成“我想谈”,票房就大爆。哦,还要找齐七个元素。我觉得他一定会爱看《七龙珠》的。一夜之间,身边的文化人们都在说电影理想。我其实一直不喜欢“电影理想”四个字。因为绝大部分的文化人,对电影都是感兴趣和存理想的,就像女孩们大多想开咖啡馆一样。在这种情况下,“电影理想”早已经算不得是什么东西,电影态度与电影能力才是重要的。说回《后会无期》,这部电影的制片公司是劳雷影业,感谢制片人老方多年来的支持,感谢剧组里为这部电影与我一起奔波的朋友们,也要感谢多年前好友罗先生、杨女士的信任与帮忙(开机饭都还没吃怎么说得跟获奖感言似的……)。一过新年我们就会开机,演员阵容会在未来几日告诉大家。虽说网络上有一些剧本梗概和猜 想,但真实的故事我觉得在这里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未来会和大家分享一些导演心得与非限制级的剧组故事。上映日期不至于后会无期,但也要视各种客观条 件而定,我自然是希望做好为止。有朋友觉得《后会无期》必定是个不错的电影,也有人觉得肯定烂成渣,这些都不重要,做出来前甚至上映之后,我自己都不会做太多评价,那是他人的事情。但有人给我发短信说欣赏我,想做就去做了,潇洒,犀利,乃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其实不赞同。世上虽然没有完全的准备充分,但必须要有准备与积累的,咱不能只看见人家飞在天上吃肉的样子而忽视人家被踩在地下吃屎的日子。那些取得巨大成功的新导演们不 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泥里走过来的。这么多年了,我也一直在学习,写完这些,专心开工去,希望成片不负大家,更不负自己。对了,这部电影里,有如下十个元素……韩寒,导演。微博ID:@韩寒(责任编辑:一言)
实验中学,明星爸爸黄磊选择的「掌门1对1」拥有10000名师,初高中全科全时段辅导.实验中学,就选掌门1对1,注册人数突破100万,覆盖全国500+城市,0元试听!
我所听过的最吊诡的相亲故事作者/小庄非常迷人的乔,带着她特有的黝黑肤色、黑色马靴和黑色幽默,走进了我的世界。我们结识纯粹因为另一位好事女子:当Summer决定脱离单身嫁给了某理工博士的那天,做的第一个决定是把她还待字闺中的所有京城女性好友召集到簋街的饭局上,隆重宣布:姐要退役了,你们再选个班长吧。半推半就之中,我接过了她的棒。这时候Summer似乎还有些放不下,眼神飘忽,在席间穿梭,突然指了指坐在我对面的乔,说了一句,你要担负起副班长的责任来。然后就有幸和乔在各式场合一起吃吃喝喝,见识她恰到好处滴水不漏的幽默,同时深深爱上她。乔是这样一种极品:不管是谈论旅行工作还是交际……都能使上既机灵又真诚的自嘲,因此哪怕讲到一款刚买的毫无性价比的香奈尔新款,你也听不出什么炫耀意味,能感到的就只有她那股生气勃勃对世界对生活充满调侃的生活乐趣。而所有谈话之中,我最为享受的是她的各式相亲经历。有必要做个声明,乔的美貌足以让她不乏追求者,但因为她和善讨喜的性格,即便一位刚认识不到十分钟的好心人,都会愿意问上一句:你单身吗?我认识个男生很不错,想介绍给你。这时狡猾的乔会眨眨眼,不露声色道:是吗?什么样的人?她在许多著名品牌呆过,基本上都是做高级公关之类的职务,这个工作使得她乐于认识更多人。而她的相亲对象中不少都会马上成为她的客户(或潜在的)。最令人惊叹叫绝的是,有时候我跟她吐槽因某某原因导致手上事情解决不了,她会叫停,说:你等等,别哀号了,我上个礼拜相了个亲,那个人好像能搞定这个。当然也有马失前蹄的例子。乔的所有相亲剧中,让我们印象深刻至独一无二的是“馄饨侯”事件。前因不多交代了,总之是又一次经某好心人推荐,一位适龄男性(据介绍人说是简朴的高富帅)与乔约定单独见见,此君(以下称馄饨君)在电话中说,我爱吃馄饨,我们去馄饨侯碰吧。乔闻听此言愣了愣,但还是很快反应过来,可以啊可以啊。他们面对面各吃了一碗,倒也找到很多话茬一路往下说。然后馄饨君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大意是你那碗比我这碗要贵三元。乔再次愣住,心想这是不是提醒自己AA呢,于是不露声色说道,呀真的吗,那待会儿出去我买个糖葫芦补偿你。两人一起讪笑,起身,准备结束这次见面。这时候,最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馄饨君朝远处挥挥手:服务员,请过来一下。服务员趋近,问:先生你有什么事?馄饨君严肃地说道:这碗馄饨,应该是十个对吗?我只吃到了九个,我数学很好的不会算错,这碗一共是十二块,所以你们应该退我一块二。乔在描述整件事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了她一以贯之的风格,条理清晰,不露声色,我也很配合地冷静倾听,但听到这个地方再也忍不住了,胸口和脊椎失控,一下子滚倒在泰国菜餐厅的沙发上——我和她见面一般不会发生在人均消费200元以下的场所。所以说你也赞成我放弃一位数学好的男人的,即使他可能是一位表现出了与你共贫贱的富二代,对吗,科学家?——乔笑眯眯地问道。费了五分钟的调整时间,从沙发上爬了起来,以下是我的回答——数学好是另外一回事,但从生物学、社会学的角度,男人在两性中是必须要提供资源的,如果不肯投资,就有两个可能:第一他缺乏能力,第二他不认可对方的价值。有一份2011年发布的全球近35年约会调查报告显示,即便在男女的初次约会中,很多刻板印象已经发生了改变,但对于男性做经济衡量,对女性做外形衡量仍是个不变的主题。处乱不惊的乔,终于露出了美丽而懊恼的表情,呃,我再也不会答应别人去吃馄饨侯了。馄饨君以凌厉的吝啬作风让乔意识到了有条钢铁定律不可撼动: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得像个爷们样!哪怕已经进入了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哪怕自己月收入50K以上,MM们啊,找一个舍得花钱约会主动买单的partner依然还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这段血泪史的确对我们启示多多,科学界表示不知道约会道理的话情有可原,但一些基本原理还得早早学习。话说2011年,芝加哥大学心理学系的两位女博士安娜·伊顿(Asia Anna Eaton)和苏珊娜·罗斯(Suzanna Rose)在综述性文章《约会变得更平等了吗?》中,分析了《性别角色》期刊上近35年来的相关文献,做了系统的整理总结。之后她们指出,这些年来,两性的约会模式基本上还是遵循着几百年来的那一套,没有发生任何本质上的改变。文章还提到,纵观2004年以来的恋爱指导畅销书,或更准确来说是有关书籍中的指导约会礼仪的部分,都大同小异提出了以下主张:建议女性一定要等对方提出见面要求,并且通过拒绝身体接触来获得主控权;建议女性要注重外表,以及身体的气味,甚至是私密部分的气味;建议女性要让对方有一种掌控全局感,切莫或真或假地扮演女强人;建议女性要让对方觉得难以追到手,以逸待劳乃三十六计之第四,欲擒故纵乃三十六计之第十六,排名这么高不是没道理的。不必惊讶,这些书的书名中,题眼部分一溜儿“爱得更聪明”“男人计划”“搞定男人”之类措辞,而且分析起来也头头是道,有理论有证据。反正那态度都相当一致:要让雄性主动,要让雄性掏钱,要让雄性花气力。作为女人,矜持和等待是你唯一的正确路线。虽然,几位态度上稍有松动的作者会笔锋一转煞有介事地提出:谁都可以提出见面要求,谁主张谁买单。但是——请注意这个“但是”——最理想的还是让男人开口。博士们分了、、2000以后三个时间段,来讨论文献中闪现出的时代特征,通过翔实的比较来分析其中具体的关注点与变化。她们得出结论如下,无论从文化、心理、社会需求等各个方面来说,在约会中,保守不仅仅是女性的天性,更是女性的天职,打破了就要后果自负。换言之,畅销书们,靠谱!畅销书们为什么靠谱,因为它们指出的,还真就是最省事合理的当代男女交往常识——其原因之一:男人和女人在社会地位上仍远远未达到平等,这说法有来自统计数字的绝对支持,全球几乎所有具一定规模的公司里,能够身居要职的女性只占很小一部分。比如说,福布斯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只有3%的女CEO。而在另一个统计榜上,世界上业绩最好的2000家公司只有1.5%的女CEO。原因之二则在于:对于刚开始接触的一对男女而言,对方是个陌生的对象,有某些不安全和不确定性,这种情形下最好存在某种约定俗成的交往范式可依循,那么最自然的,传统社会文化会在这当中起到很大作用。按传统方式行事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我是注重社会规则办事的,你也得这么来”,这会降低风险,增加配偶成功率。本文选自小庄新书《彬彬有礼地离开吧,不要和地球人谈恋爱》,现已上市小庄,专栏作家。微博ID:@庄小哥(责任编辑:薛诗汉)
我的妈妈像那海上一朵花作者/林育贤某种程度上来说,电影其实完成了大多数人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完成的心愿。例如电影里的妈跟现实生活中的妈长相或许可以透过化妆造型完全一样,可是却演出不同的人生样貌,因为导演让在现实生活中妈妈做不到的事全都在电影中实现了。最终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谁,而是希望透过电影让身在其中的人获得谅解与救赎。《翻滚吧!阿信》上演时,我给了我失联多时的老母十张电影票。据她朋友描述,电影看完后,我老母是被她那群朋友扛出来的,因为电影散场时她哭到虚脱腿软。是想起了父亲大人吗?还是愧疚于不知如何当一个妈呢?多年来我一直无法原谅我老母的作为,除了不定期会在半夜酒醉的时候打来未知号码的电话发疯哭诉,不然就是提早半年打来祝我生日快乐然后又说最近出了点状况需要一些钱。直到有一天,我决定不把她当妈看,我希望跟她变成朋友,以站在朋友的立场来听听她的故事。那一刻,我发现我开始听得懂她的话了。我老母十多岁时父母双亡,所以15岁那年就出来菜市场卖菜养活弟妹。多年后遇见在同一个菜市场当水果摊伙计的父亲大人后展开倒追计划,我想在当年这样的举动算是十分前卫吧。后来我老母果然顺利干掉父亲大人当时已论及婚嫁的女友篡位成功。老实说我也挺佩服我老母,没有因为父亲大人过世她就遗弃我们离开这个家,会这样说的原因是水果批发市场是一个竞争激烈的世界,老母一个人要对抗那些如野兽般的男人的确不容易,所以她只有更加努力投入事业的经营而无心照顾我们。后来她开始搞房地产买房买股票,甚至买下罗东公园夜市旁的整栋大楼,号称是当时罗东镇上少数女金主之一。不过我总觉得传统菜市场是个颇庞大的地下金融中心,因为标会关系店家彼此之间有许多复杂的金钱往来,从小就经常听老母说哪家店因为倒会全家连夜落跑,所以我总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有天这件事会轮着发生在我家。据我老母描述,有人先倒她的会死不还钱,接着资金周转发生缺口,开始这个洞补那个洞,最后引发连锁效应,直到有一天债主带着黑道找上门要我老母签本票。当时我哥在台北念书,我在金门当兵,独自一人面对这件事的老母因为害怕连夜落跑,离开了伤心的罗东小镇,不过我想当时连带受到影响的家庭应该更伤心,唉。父亲大人过世后的那些年,老母生活也挺多彩多姿的,算是一种自我解脱吧!她每日的行程是凌晨三点起床去市场卖水果,然后中午回来午睡,到了傍晚精心打扮后去舞厅跳舞,所以身边陆陆续续出现不同的男人,在当时也算是新时代的女性吧!那段时期发生了一件事,我决定寄居在姑姑家。我们家有三层楼,除了吃饭外,我大都躲在三楼,不太跟二楼我老母世界的人交流。某天她跟那个时期的男人吵得颇凶,我躲在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间看着伤心落泪的老母,她的脸颊上印着一个红色掌心纹,我的内心除了气愤外,心想这么痛苦何不分手呢?直到某天我决定替我老母做件事。那晚他们依然大吵,后来我听见我老母拼命敲门喊叫的声音:“放我出去,我要去尿尿。”我觉得时候到了,我从书桌下拿起准备已久的铁槌下楼。我听见我老母打电话给我姑姑求救,然后我看见老母的房门底下慢慢流出黄色的尿液,我疯狂又气愤地冲上前拿起铁槌猛敲我老母的房门。老母的男人终于开门出来推了我一把说:“有种你敲啊!”我承认当时我恨不得一槌往他头上敲去,但老母的一句话让我的心与力气彻底毁灭瓦解了。“儿子,你原谅他,他不是故意的。”我老母冲过来拉着我的手。临时赶到的姑姑夺下我手上的铁槌。我承认当时我的内心世界已经毁灭了一半,我不知道未来要花多少时间才有办法重建。落跑多年后,我老母突然来电说她在台北林森北路开了一家卡拉ok店叫“海上花”,希望我有空可以去看看她。老实说我根本不想再见到她。有天夜里她喝醉了打给我说她醉倒在店门口回不去。紧急赶到现场的我却发现她真的醉了,但人却好好地坐在店门口等我,希望我参观一下她的店。我老母说她这些年在林森北路一带卡拉ok店工作,后来遇到一个男人帮助她开店,不过由于大家都不知道她的来历,以为她背后有黑道老大支撑才敢在林森北路开店,加上我老母过去在菜市场混过,又具有善于交友的海派性格,将来店里的黑白道都处理得妥当,所以也没有人来找她麻烦或收保护费。陪着老母走回离店里不远的住处时,她因酒醉走路不稳,要我背她走一段。将老母背在身上的那一刻,每一步都有些沉重,倒不是重量的问题,而是那个瓦解的内心世界尚未稳固,我还听得见碎裂的声音。有些醉意的老母在昏睡前呢喃着跟我说:“这多年来遇见这么多男人,我最爱的还是你老北……”多年后我脑中出现了一个电影故事,片名叫做《我的妈妈像那海上一朵花》。其中有两段场景不断地在脑海里浮现,到后来我也分辨不清这些场景是真还是假。场景一/时间:中午时分/地点:木栅一家。没什么客人,看似油腻的仿冒茶餐厅。母子俩吃着有点煎过头的萝卜糕。子:都离开10多年了,怎么还这么大意呢?母:才欠她一点钱就扣押我的银行账户,那欠我更多的人怎么看见我都装作没事……子无言,继续戳着干掉的萝卜糕。母:人生走到这了什么没遇过,就差监狱没蹲过,如果把我抓进去,不要让我逃出来,否则我就把那些欠我的人都杀了……子这时看着自己的母,发现原来站在朋友的角度才能看清楚母的处境。场景二/时间:夜/地点:“海上花”卡拉OK。一位风韵犹存的女子背对着听众,身体随着音乐轻盈摇摆着,舞台上的七彩霓红灯开始闪烁旋转时,台上的女子随着歌声缓缓转身,她是戴着墨镜的母亲,娓娓唱出那首卡拉OK界的经典名曲《海上花》,歌词内容:是这般柔情的你,给我一个梦想,徜徉在起伏的波浪中隐隐地荡漾,在你的臂弯……母亲身后的舞台背景画着一朵漂浮在海上的红玫瑰,随着听众的掌声以及迷人的歌声,海上的红玫瑰慢慢随着海波浪漂浮着,母亲的身体也逐渐与这朵红玫瑰融为一体。那一刻,儿子终于明白母亲在坚持什么,或许就像那海上的一朵花一样,只为灿烂夺目,哪怕只有一夕之间的美丽。[b]林育贤,电影导演。代表作:《翻滚吧!阿信》。微博ID:@林育贤_阿喵导[/b](责任编辑:赵西栋)
有人说我是来混经验的,我转身就是一巴掌,“ 你特么不是废话嘛!
关于很多很多小孩的想法作者/马中才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孩,就对喜欢的女孩说,你以后可以跟我生很多很多的小孩吗?女孩被吓哭了,再也没有理他。到了恋爱的年龄,他对女友说,咱们生很多很多的小孩吧。女友娇羞地低下了头,都还没毕业呢,你想太远了。大学毕业后,结了婚,很快有了第一个小孩。小孩平日里交给他妈看管,他们基本不用操心,各上各班。只是,她似乎忘记了他那个关于很多很多小孩的想法。每次做爱都要监督他戴上套套。哎呀,你不会把套给摘了吧?我靠,你真把套给摘了啊?不行不行!万一有了怎么办?滚滚滚!我想再要一个小孩。什么呀?你还要?孩子是说要就要的吗?现在一个小孩,咱俩的工资加起来只够他的奶粉尿布,还要一个?你考虑考虑生下来怎么养,有没有能力给他良好的生活和教育,对孩子负一点责好不好?这有什么不好的,你看我爸我妈,当年吃不饱穿不暖,含辛茹苦,每天上山摘野菜,下河摸螺蛳,还不是照样把我们四个健健康康地养大了。你别老扯些陈谷子烂芝麻,现在是什么年代?再说了,还生一个的话,不但得交罚款,连工作都没了,全家喝西北风去?大不了创业呗。你怎么还不甘心呢,你以为创业那么容易啊,那公务员还有那么多人抢吗。现在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咱们,刚刚又分了新房,工资虽然不高,也算旱劳保收入吧。一家三口,有房有车,平平安安把小孩带大,生活不就应该这样吗,我不是冒险家,我只求平平淡淡。可我觉得总少了点什么。不就是想多要个小孩吗?我今天把话撂这儿了,我是绝对不生了,你要生跟别人生去,要闯跟别人闯去。事情可能发生得有点突然,第二个星期三的下午,他们平静地离婚了。小孩跟了父亲,还由奶奶带着。他辞职了,跟朋友搞点小生意。一晃三年,小孩很乖,上了幼儿园。有一双和母亲一样漂亮的大眼睛,一张和母亲一样刁蛮的小嘴巴。他没有发达,也没有落魄,存款比上班的那几年翻了几番,但工作压力也大了很多。凡事都得亲力亲为,控制成本,拓展业务,回款,应酬,一有时间还要研究股票,解读政策,每天跟儿子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女孩倒是认识了几个,大部分吃过几次饭就不再联系。有一两个彼此看得顺眼的,聊到关于很多很多小孩的想法时,就投来了嫌弃与费解的目光。累的时候,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电脑前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回想起来,这些年在他身上发生了好些不可思议的事。他从小就晕车,非常讨厌汽车和汽油的味道。小时候在农村,一直没坐过车,直到十岁跟父母去外地,汽车转火车,火车转汽车,一路下来头晕眼花,拥挤,炎热,肮脏,呕吐,三十多个小时的车程差点要了他的小命,从此更加讨厌车了。每次看见汽车就莫名的焦虑,有次他用砖头把别人的汽车划了长长一道痕迹,赔了好几百块,被爸爸追着打,晚上都不敢回家睡觉。上高中开始住校,每每月底回家拿生活费要坐一个小时的车,他就吐得翻江倒海。直到他上大学还晕车。他发誓不管以后怎样都不会买车。谁能想到仅仅四年的大学生活就彻底习惯了城市的气息,习惯了城市里汽车的味道,毕业之后又顺利拿了驾照,上班之后顺其自然买了车。有段时间还特别迷恋车,一天不开车就不舒服。现在他已经换了三辆车,做生意的,开一辆好车会让顾客觉得更有底气。有时候他坐在车上,回忆着几年前的誓言,不禁叹了口气,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面目全非的成长。还有关于肥胖的悲剧。有一天他翻箱倒柜寻找儿子的出生证明,结果找到了自己的高考体检表:体重55公斤。从高考到现在,只过了9年,他现在的体重足足100公斤。想想真是太恐怖了,他平均每年以10斤的速度往身上堆积着赘肉。高中时代,他一次能做15个引体向上,50个俯卧撑,100个仰卧起坐。那时的他特别喜欢运动,每天都打篮球,跑步,特别享受汗流浃背的快感,身体充满了能量,彻底迷上了运动,还暗暗发誓,不管以后生活怎样,每天至少要抽出两三个小时坚持运动,享受这种充满了力量的生命。现在对着自己肥胖的身躯,简直不堪回首,只能暗自庆幸当初没有把这些豪言壮语说出来成为大家日后取笑他的把柄。还有关于离婚,让所有的亲朋好友无力吐槽。两人都是对方的初恋,从大一就开始了爱情的长跑,非常恩爱,一路打情骂俏,欢声笑语,一直被认为是很般配的金童玉女。毕业之后又在同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善始善终,结婚生子,幸福满满,两人从头到尾没有吵过架。可谁又能料到,一年之后居然分道扬镳了。唯独关于很多很多小孩的想法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小孩四岁了,他太宠他,满屋子都是他的玩具。现在不管他有多忙,每周五都要回去陪小孩看《爸爸去哪儿》。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所以他不想再放弃和儿子在一起的时间,小孩看见kimi有奥特曼的蛋,也闹着要,他马上委托朋友寄过来。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难得在家陪小孩玩遥控汽车。门铃响了,她毫无防备地出现在他眼前。小孩飞快地跑过去跳到她身上,叫着,妈妈妈妈。她紧紧地抱住小孩,在他额头上响亮地亲了一口。我来看看儿子,你今天不忙呀?她基本没什么变化,修长苗条的身材,明眸善目。这个27岁的女人跟当年在大学里一样让人怦然心动。两人一起把小孩送到周末兴趣班,在附近的咖啡馆坐了下来。瞧你这肚子,是不是打算自己生啦?你也老大不小了,还没成家?没。要是嫁出去了我就请你喝喜酒。我不去。那你什么时候请我喝喜酒呀?我也不请你。我就知道。好吧,难得你今天有空,跟我说说那个关于很多很多小孩的想法吧。他喝了一口咖啡。深深吸了口气。故事可能有点长。你说吧。这些事情其实应该早跟你说的,只是我怕你们这些在城市里长大的独生子女无法理解,所以一直没说。现在不说的话,以后可能也没机会说。我从小总以为我家是从蒲公英的花里掉下来的。因为在那个村里,我家是单姓人家,总是被人排斥。后来我爷爷跟我说,我爷爷的爷爷是个大财主,有很多土地,有很大的四合院,还有四个老婆。那个年代,纳个三妻四妾不足为奇。但他是个赌鬼,并且他生的五个儿子都是赌鬼,直到我爷爷那一代,家败光了,连土地和房子也输了。真可惜呀。你别觉得可惜,那些土地即使没输掉也留不到现在,我暗地里还庆幸呢,要不到了土改,我家就是被打倒的土豪,好在当时穷得叮当响,还落了个无产阶级的好名声。哎呀,现在土豪可受欢迎了,你不见人家常说,土豪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你别打岔,我接着说我爷爷的故事。败家之后,我爷爷的父亲被迫去当兵了,后来战死沙场。我爷爷7岁随着改嫁的母亲去了我们那个村庄。可以说我爷爷的母亲就是我一直以为存在的那朵蒲公英的花。你别说得这么文艺啊,这些个比喻拟人通感什么的,可以跳过么,又不是叫你写本书。可能说得有点乱,再整理一下吧。我爷爷生于1913年,如果他老人家还健在,今年正好100岁。我曾祖母1920年嫁给了一个种玉米的佃户。7岁的爷爷当时还不悉农活,只能给地主放牛。因为爷爷不愿改姓,村里的人都骂他野杂种。那个时代不像如今我们可以在各个城市自由地安家,当时人们一辈子就生活在一个地方,大家都有一种排外的本能。爷爷从小勤劳善良,一辈子和土地畜牲庄稼打交道,生得高大健壮,从不惹事,不管别人怎么欺负,他都能忍。你看我这副好脾气是有优良传统的。好吧,这点我承认。但是爷爷没有土地,只能给地主当长工,30岁还是单身汉。你看你看,这点你就没遗传到,你爷爷那时候就有晚婚晚育的超前意识啦,表扬一个。别调皮好吗。那个年代,过了30岁没娶到老婆就要做好一辈子光棍的准备了。可我爷爷没有放弃,他每次看见隔壁的老太太挑水就会放下手中的活去帮忙。老太太有个花一样的女儿,全村的男人都想娶她。其实我看过她的照片,绝对没你好看。废话,她能见到照相机的年代早就七老八十了吧?你继续说吧,甜言蜜语在大学的时候我就听腻了。好吧。老太太面对各路提亲的,谁都没有看上。我爷爷当时就算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去提亲,他只会傻呵呵地帮老太太挑水,任劳任怨,二话不说。要是哪天在厨房能看一眼梦中情人,整晚就兴奋得睡不着觉。如果爷爷要出远门干活,一定会提前把她家的水缸灌满。就这样,老太太把自己漂亮的女儿嫁给了我爷爷。就是说傻人有傻福呗。我爷爷当然不傻,他知道只有搞定了老太太才能搞定她女儿。当时哪有自由恋爱的,女儿要嫁谁,都是老人家说了算。老太太对女儿说,家财万贯不如一副好心肠。然后彩礼也没要,就把女儿嫁了过去。村里就开始流传,我漂亮的奶奶是我勤劳的爷爷用一桶一桶的水换来的。也正因为这样,他们就更加恨我爷爷。但这并不影响我爷爷的正常生活,所有的疾苦他都受过,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他都走过来了,面对各种各样的欺负挖苦和嘲笑,他听之任之,不卑不亢,仿佛只要能活下去就别无所求。你爷爷真是一条汉子。那可不!我想应该是从他7岁那年不愿意改姓开始,他心里就有一种强大的信念在支撑着他。后来我才渐渐明白,那是一种开枝散叶,兴旺家族的信念。接下来的十几年,你知道吗?他和我奶奶陆陆续续生了五个孩子。所以你也想生五个孩子?然后带着他们去湖南卫视参加《爸爸去哪儿》?你别捣乱啊,听我把故事说完。我爷爷是真正的忍辱负重才把五个孩子带大的。虽然土改之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但孩子太多,粮食也不够吃。他一方面心疼自己的妻子,不让她干活,一方面又心疼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吃得饱。所以他就开始织草鞋卖。草鞋你知道吗?电影里见游击队穿过。我小时候还穿过我爷爷织的草鞋呢,真的。特舒服。我能想象,肯定比什么阿迪耐克舒服多了,要是你爷爷把这独门绝技传给你就好了,然后请刘翔代言,把阿迪耐克打个片甲不留。你怎么三年也不见长大呀?不想听算了。好吧,继续,继续。当时只有草鞋和布鞋两种鞋,布鞋成本高,又易破,人们舍不得穿出去干活。而爷爷做的草鞋结实耐磨,口碑很快传到了邻近的好多村子,大家纷纷前来定做。那个时候,生活才慢慢好起来。我伯父和我父亲飞快地生长着他们的身体。即使这样,他们也免不了经常被村里人欺负的命运。但他们已经不像我爷爷那样只身一人忍气吞声了,他们兄弟姊妹五人同心,对欺负他们的小孩以牙还牙,甚至把带头的小孩直接扔到河里。尤其是我伯父,从小就力大惊人,同龄的小孩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甚至连大他三五岁的小孩都被他一手放翻。那你爸身手如何?我爸从小被我伯父保护着,因为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父母和兄长都比较疼他,所以打架基本不用出场。当然了,他年纪小,个子也小,打不过人家。那些被我伯父打过的小孩就一边哭一边拉着他们的爸爸妈妈到我爷爷家闹事,爷爷只好拿出那些漂亮的草鞋来赔礼道歉。后来我伯父上学了,永远都是考第一名,老师也特喜欢他,慢慢地,随着年龄和学识的增长,他不仅力气越来越大,而且引经据典,能说会道。要是小孩拉着父母来我家讨草鞋,他就挡在门口据理力争,说得那些小孩的家长哑口无言,自觉理亏,灰溜溜地回去了。我对你伯父印象挺深的,感觉他像三国里的红脸关云长。我记得他来过两次吧,一次是我们结婚,一次是小孩满月。每次都是大口喝酒,嗓音洪亮,我感觉他说话的时候桌上的酒杯都在晃啊晃。后来我伯父生了五个孩子,我爸爸生了四个。那时候已经是一九八几年,开始计划生育。到我们这一代,算是已经在村里扎稳了脚跟。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村里人多田少,大部分人还是吃不饱饭,我伯父又带领着家人开始外出谋生。当时有个说法叫搞副业。我们就是这样跟着我伯父跑出来的,没几年成了村里的首批万元户。后来大部分年轻人都往外面跑,打工,创业,读书,坑蒙拐骗,投机倒把,总之,村里只留下一些老人和小孩守着一栋栋的空房子。我记得是从1992年开始,奶奶去世以后,我爷爷就独自一人留在家里守空房,一个人过了8年。你们怎么不把爷爷接出来住呢?接了,他根本住不惯,不到一个星期就死活要回去。他说住在城市里整天跟坐牢似的,还不如每天早上在农村烧着柴火煮碗粥吃,然后下地,干个汗流浃背,再回家喝两碗烧酒。他一天看不见土地就闷得慌,一天不到山里田里转几圈就感觉不接地气。我们也很无奈。我爷爷是2000年去世的,当时他知道自己快不行了,把家族所有的人都召集回去,大大小小子子孙孙二十几号人从五湖四海赶回去,把家里挤得水泄不通。他一辈子没去过医院,我坐在他的床边,握着他像树皮一样长满了老茧,坚硬而冰冷的手掌。他断断续续地跟我说,乖孙啊,你是我的长孙啊,我好不容易看着你们一个个长大成人,在这里扎下根基,好让你们安家乐业,你们又要四处流浪,这个用了几十年才刚刚暖和起来的家,一下子就变得空空荡荡,我不怕饥饿,不怕劳苦,不怕疾病,就怕家里没人,乖孙啊,以后不管去到哪里,都不要忘记家族的香火,要尽可能的开枝散叶,只有这样,生命才能得以延续,我临终前看到你们都能回来,也算是子孙满堂,家族兴旺,对得起列祖列宗了,你们身上都流动着我的血液,我也算是没有白活。一辈子只会干活,像石头一样坚强和沉默的爷爷居然哭了,那是我唯一一次看见他哭,眼泪在满脸打横的皱纹里流淌,蔓延。我们为爷爷举办了最为浩大的葬礼。后来的事情你基本上都知道了,我伯父和伯母回家建了小别墅,还为村里修桥铺路盖建学校。我父亲在你还没有认识我的时候就过世了。你唯一不知道的是,我们家那种开枝散叶,兴旺家族,子孙满堂的思想从我爷爷开始就一直流淌在我们三代人的血液里。我从小就被告知,仿佛我家是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要是不多生几个小孩的话,我就对不起我爸,对不起我伯父,对不起我爷爷当年的忍辱负重,我就找不到我生存的意义,我就特别没有安全感。你说我那么爱你,我怎么舍得跟你离婚呢?哎呀你别哭啊。好了不说了,我要去接儿子了。我跟你一起去吧。两人接到小孩走到他家楼下,她停了下来,把儿子抱给他。我得回去了。你们俩上去吧。小孩马上又爬回她身上。妈妈妈妈你跟我们一起回去嘛,奶奶今天去叔叔家了,爸爸不会做饭,你上去做饭给我吃嘛。宝宝乖,那妈妈上去做饭给你吃。吃罢晚饭,小孩一一向妈妈展示爸爸给他买的玩具,然后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她把小孩放在床上。我也跟你讲个故事吧。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大概是你爷爷的爷爷的年代,在一片广阔的草原上,有一群牛。那时候牛少,草多,所以牛的繁育不受限制。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大概到了你父亲的年代。终于有一天,草原上的草少了,牛变得很多,草们根本来不及生长就被牛吃了。这时,牛们着急了,就开始商讨,万一草灭绝了,牛自然也就灭绝了,现在得控制一下生育问题了,于是他们下达了禁令,每家只能生一头小牛。这样的话,每头小牛都能繁衍后代,又能保证牛都有草吃。我就是这些小牛中的一头毫不起眼的小小牛。在这种情况下,有些牛就跳出来说了,不行不行,这种制度侵犯了我的生育权!从伦理与自然的角度来说,生育应该是天经地义的,是符合自然发展的规律的。另一群牛就出来反问了,在保护生育权和维持种族生存的冲突下,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也想过,但有些牛因为平时勤于耕耘,多积累了一些财富,然后他们拿出较多的财富,作为社会抚养费来开发新的草原,这样一来他们多生几只小牛的话是不是情有可原呢?可你也不是那只勤于耕耘的牛呀,你说你好意思吗?我不是正在努力耕耘么?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合伙人发来的微信:哇靠,牛逼,你太牛逼了,三中全会果然放开单独二胎了,我们满仓的婴幼儿概念股下周肯定直线涨停,佩服佩服!他把手机递给她。亲爱的,你看,我们的草原突然变得茂盛起来了。是不是呀,我看下新闻。她简直有些不敢相信。把手机还给他,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新闻客户端。然后,她的脸色泛起了红润,露出调皮的笑。你可别得意太早,以后得更加努力耕耘。那,我可以先斩后奏吗?什么?自从你走后,家里就没有套套了。 马中才,作家。微博ID:@螺蛳粉先生(责任编辑:金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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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住进故事的人作者/毛利虾姐喜欢文艺,这是众所周知的。多年前她还是小虾时,已经着了文艺的魔,把家安在东四一个破胡同里,没有卫生间,内急时只能狂奔一百五十米到胡同口的公厕。她的邻居除了在安定门摆摊卖瓜子的,还有信密宗的待业台湾人,一个内蒙过来的插画家,人人一贫如洗,但看着精气神都还不错。住在胡同除了要忍受一点生活上的不便,你尽可以在鸽哨吹响时,穿越回北平时代,或者在大杂院仅剩的一棵槐树下感怀悲秋,虽然上面爬满俗名叫吊死鬼的可爱虫子。跟任何一个北漂青年一样,虾姐需要忍受的是寂寞和贫穷。因为年轻,她没觉得有多苦,几年前物质主义还没有彻底席卷京城,尽管东三环在卖五万一平的房子,这和文艺青年有什么关系?虾姐把罗素搬出来,说她要追求顶有趣的生活。这种生活除了看场话剧听场演出外,还该更五光十色。比如,她出现在一个人的书里,当万千读者打开这本书时,内心充满骄傲:嘿,这个女人是我。她有一个好朋友,阴差阳错上过大作家的床,虽然那个曾经写过迷茫青春故事的少年,在上床时已经是四十来岁中年大叔,但人们对她的好朋友到底是另眼相看,觉得此女应该有点了得之处。作家随后又写了一堆故事,据说只是为了卖钱所以臭不可闻,但好朋友眼尖地认出,这些故事里有她。虾姐在那堆烂故事中找了半天,发现其中一个口齿伶俐的人物,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好朋友的影子。这让虾姐着实嫉妒。她喜欢那个世界,那个文艺光芒万丈高的乌托邦,里面的人不管是穷还是烂,总有本事美化一切事物,你忍不住会觉得,跟这些人生活一定好极了,他们能帮你发现世界的另一面,就像小时候她出门钓龙虾挖蚯蚓,在一块大石板下兴奋地发现很多蠕动着的肥蚯蚓。没费多大工夫,她已经认识了一堆文艺人士,影评人、编剧、报纸编辑、不知名话剧演员、拍过一个广告的小艺人……这些人在京城的缝隙中呼之欲出,在还未成名之际,像虾姐这样的小粉丝有时候也是坚持下去的信念之一。只是虾姐慢慢发现,不管写影评的还是写乡村爱情式剧本的,只要是个男人,从事文艺行业,他想要的还是带上两个姑娘,然后在簋街点一盘小龙虾,好像这样才能给自己营造出一种大侠氛围,其实跟做地产做销售的小哥没什么区别,这跟虾姐想要的太远了。如果仅仅是上床,谁会喜欢这样整晚熬夜脑满肠肥身体虚弱的文艺战士?再说这些战士最多不过是文艺大军里的小虾米,没人出过畅销书,也没人写过大热剧本,每个人都担忧着明天自己会不会出名,没准时运不济立刻被贬为凡人,变成灰头土脸上班族。直到她终于认识了老张。老张是本名,笔名说出来会有一群人哇哇乱叫,原来是你久仰久仰。老张流落在网络上的照片极少,有一天半夜,他用微博发了一条消息,想找人在东四吃烤翅。那一年微博才刚刚兴起,没有今天这么火热。虾姐看到了老张的消息,第一个回复,我来啊。然后她就在北京最好的秋夜,微微凉的风里,低调打扮了一番,步行去找老张吃饭。那一年虾姐年轻得像树上刚摘下来的苹果,出现时清新得让人眼前一亮。她在灯光昏黄的胡同口看到了老张,一个看上去穷酸落魄的瘦削中年男人,穿着松垮的运动套装,抬头看她时,满是结实的抬头纹。虾姐还是激动,觉得自己见到了真实的名人。老张太有名,每发一篇博客,底下都有几百个留言,说他真是太棒了太有意思了。她决定诚实点,对着人打招呼说:你好,我是你的粉丝。老张笑了,说,呵呵什么粉丝不粉丝,叫我老张。那天来消夜的除了虾姐,还有老张的朋友,两个跟虾姐一样的女粉丝。两个老男人叫了半打啤酒,小姑娘们互相略有敌意又因为怕生结成了联盟。一个说她最喜欢老张前年出的博客集,一个说老张新写的小说实在棒极了,两个人像两匹不同方向的马,坚持己见。直到老张开始滔滔不绝讲自己的文学事业,女人们才安静下来。虾姐有点吃惊,她像刚到贾府的林妹妹,摸不清这帮人都是什么路数,一开始只能沉默和察言观色,酒喝到第二打,话题变成了城里文人们的八卦,例如谁谁的女朋友给他戴了顶大绿帽,某某和老婆各有所好,两个人在一起不过是掩人耳目。虾姐觉得自己今天没白来,老张嘴里的八卦肯定全是真的,因为他在现场,他就是圈里人嘛。吃完消夜,女人们坚持去小酒吧听现场,虾姐说我得回家了,明天还要上班。老张忽然说:我送送你,你家住哪儿?他当真护着虾姐走时,虾姐觉得自己的后脑勺全是那两个女人愤怒的眼神。两人在秋风里散步了20分钟,老张在一个拐弯处拉住了她的手。虾姐心里叫着:太快了!但是没撒手,因为老张太有名,她觉得自己颇有荣焉。送到门口,她才甩开了手,说,我到了。老张忽然说,看过《欲望号街车》吗?里面有一句台词:我总是依赖陌生人的好意。第二天虾姐对正在吃煎饼果子的内蒙古插画家说:昨天我跟xx吃饭了。插画家“咦”了一声,一嘴香菜鸡蛋味喷出来说:我听说那人是个老流氓。没几天老张单独请虾姐吃了餐饭,吃到最后,老张说:去我家吗?他家在美术馆附近的居民楼里,一套二居室的旧宅,有上千本书,还有四只猫,分别叫蒙田、莫泊桑、托尔斯泰、奥威尔。老张说:它们全是我的心灵导师。心灵导师们对虾姐爱搭不理,每一只都懒散地趴在沙发上。幸亏老张很热情,没说几句话,就把嘴摁到了虾姐脸上。虾姐在身体下落时,浑身有种眩晕感,她觉得这事怎么这样就发生,书店里签名售书都得排个几十分钟的队,老张用了十分钟就结束了和她的水乳交融。第一次,配合不太好。老张说,虾姐有点尴尬,不知道是不是该走炮友的程序,起来穿衣服走人。可是这样未免太贱了,幸亏老张拉了她一把,他们一起躺在床上,床单上散发出一股猫尿味,让虾姐替老张尴尬,换了她绝不会拿这种床单招呼女人。只是老张一点不在乎。她再也没见过他的女粉丝,他也没带她去过任何一场聚会,他们总是在私下会面,虾姐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非常努力地,装着自己并不介意这件事。只是比以前更加努力地翻阅老张的博客,想看看是不是有自己的影子。很遗憾,老张的文字生活里,连一丝她的气味都没出现。有一回虾姐躺在情人的床上,很认真地问老张:你会不会把我写进去?老张点了根烟,说:这可不好说。你希望我是往好了写还是坏了写?这个问题让她很为难,想了很久,才发现老张已经抽完烟睡着了。虾姐的朋友们都知道了她和老张是炮友,女人都很八卦地问:老张床上怎么样?虾姐想了想说:很勤奋。众人哄堂大笑,然后有女人对虾姐说:听说老张睡了不少女的。虾姐忽然有点眉飞色舞,说她早发现了,不止一次在猫毛里发现混杂着的长发。老张忽然有一天,就从虾姐的手机上消失了,没有短信,不接电话,但微博仍然在更新,不像有什么变故的样子。她的朋友安慰她,没事,过不了多久,他肯定还会来找你。男人跟炮友玩消失,就是想让对方知道,我们不是正经关系,我不需要给你交代。虾姐觉得老张太没劲了,她以为他们至少是朋友,用不着防这一手,难道她还能拿着刀上门逼老张,喂:我们睡了这么久,该确定下关系?果然老张真的一个月后打了电话来,说前段时间挺忙的,今晚你有空吗,要不要来我家?虾姐想回一个,去你丫的。斟酌了几秒钟,还是回了一句:真不巧,今晚有事。大半年后,老张终于出了本新书,虾姐虽然已经和他反目,还是在书店第一时间买了拆封,回家的路上就开始一页页翻,他写他的猫、他的单身生活、他的前女友,唯独一个字都没触及到和他睡了很多次的虾姐。书里的老男人常常在节日里一个人喝酒吃饭,孤独得让人心生感触,连吃烧烤都是和老友二人独坐感慨万千。老张把实际生活中的女人全都剔除了个遍,文字里显得清苦异常只叫人想把所有怜爱都给他。虾姐边看边冷笑,觉得文化人真厉害,一支笔就像一场大雪,覆盖了所有真相。虾姐也养了一只宠物,是只王八,名叫老张。毛利,专栏作家。微博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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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游人之歌作者/老王子一年前的冬天。我刚找好一份新工作,试图蜷缩于其中过冬。工作地点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小路的两边种着梧桐树,秋冬之交的时候,梧桐树的叶子会落满地面,然后被清洁工们扫在路边。野猫和附近住户家养的小狗在小路上穿来穿去,沾着梧桐叶打转。小路不通汽车,两边是一些日杂店,小餐馆,也有卖菜的地摊。我每天早上坐公车到离路口100米左右的车站,然后走过去。我背一个黑色旧皮包,脸上挂着经常熬夜的倦容,躲避着小路上缓慢移动的老人,随时可能出现的狗屎。单位地址正好在小路中间,是个三层小楼,我为一个租下了这里的文化公司老板料理个人文字工作。但入职以后我发现我没什么事儿。老板总出差,一个星期能让我帮忙拟几封邮件就了不起了。不过他找我的时间都是混乱的,往往上班时没事儿,在我吃饭、洗澡、睡觉的时候倒常常会夺命连环call。所幸整份工作确实难度不高,还有不少空余时间留给自己,我总算勉强适应了下来。这个冬天很冷,我这几年折腾下来也没挣到什么钱,我期望不高,希望可以在这家公司好好地做下去,哪怕至少做到明年开春。我晓得冬天没有工作的滋味,那真不好受。一旦进入了一个稳定状态,时间就过得飞快。尽管每天看起来都差不多,但天气却是在不可逆转地变冷。冬至之后的某天下午,某个简直三百年没有联系的前同事打我电话。一开始,我把铃声关掉,盯着屏幕发愣不想接,但她竟不放弃,打了又打,我只好屈服。喂,Joyce,刚没听见……你好呀,小赵!你好,有什么事儿吗?你现在在哪里高就呀?噢,就一个小公司了,说了你也不知道的。还是做编辑吗?差不多吧。还是这一类的工作。喔,我这里有一个机会想介绍给你。你还考虑吗?什么机会啊?我有个朋友,在北京开传媒公司的,大老板,他们刚刚被一个国际出版集团收购,要在上海办一本新杂志,在搭团队,我就想到你了呀……我暂时不想动了。而且刚开始做的团队要开荒的,一定会很忙。这段我身体不大好,不想那么忙,而且……我知道,但是聊一聊呀,聊一聊又没有损失的。他今天正好在上海,我向他推荐了你,他就想约你晚上见一面,看看你有没有空……他可以到你公司附近来的。呃……聊一聊吧,老板也蛮有魅力的,聊一聊也没有损失。今天……那好吧。我今天下班后确实没有什么事儿,而且脑子反应也没有快到能马上编出一个理由来拒绝的地步。那个北京老板的短消息很快就过来了。约了晚上7点。就在这条小路右拐出去没多远的一个咖啡店。地方是我选的。因为出咖啡店没多远,就是我的公交车站。等我到咖啡店时,北京老板已经在那里了。我一进门儿,咖啡店外间正在用投影幕放法国黑白片儿,一帮子发色很浅的老外坐得里三层外三层。北京老板似乎一眼就认出了我,他在里间马上站起来朝我挥手。穿着一身灰色西装,浅蓝色衬衫,没有系领带,块头不小,人很年轻,算得上帅,一头短发,脸上亮堂堂的,目光也很柔和。一下子就衬得我有些灰头土脸。他主动和我握手,叫我小赵。我尴尬地笑笑,在他对面坐下。本着速战速决的目的,我迅速点了最普通的咖啡最便宜的简餐。他因为是第一次来,对着菜单研究了半天,最后只要了一瓶巴黎水,一个红酒烩牛肉。没有点主食。我提醒他如不点主食菜量可能会不够。他说:我前面吃过一点了。谈话迅速切入了正题。他给我介绍他那边的情况,语速很快地说了大半天,带着给我画大饼的热情,挥舞双臂。去掉浮夸的部分,大体说来,就是一个虽然赚了些钱但始终在苦苦挣扎的传媒企业最终被国际公司收购的故事。他们现在有钱了,想投一本新杂志,然后做分析,觉得这类杂志应该在上海办。他已经初步招了几个人,但是他觉得女生有点多,性别比例不大合理,因此希望能招个男编辑,于是Joyce,他的好朋友我的前同事,就推荐了我。他这段时间正好在上海出差,明天就要回北京,才着急见我一面。我衡量再三,和他说,这个机会我放弃了,主要我现在有工作。我这才干了三个月,刚过试用期签了三年合同,现在辞职真的不好。他看我挺坚决,虽有些失望,却没有多说。结束了充满目的性的对话,我们打算全身心投入到那些被冷落的食物里。但那些食物太伤心,已被冷到死过去了。于是他拿出大老板的强势和豪气,坚持撤掉了那些他觉得品质不高的食物,重新点了一次单。在等新菜上来的过程中,他再次打开了话匣子。你是上海人吗?不是的。噢,哪里人?山西。那也是北方人啊,去过北京吗?去过的。喜欢北京还是上海?呃,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其实对我来说,哪里都差不多。我不是太喜欢上海这个城市。也不是很喜欢这里的人。尤其是女孩子。噢?是吗?我当时有点诧异。我所认识的他这个年纪的明智男士,基本上都是不表达个人观点的。他们惯于安全地呆在一个圆滑的壳里,然后游刃有余。对着一个刚认识的,在上海呆了很久的人,说自己讨厌上海,始终是个很敏感的事情,更进一步指明了女孩子,简直就是讨骂。这种不合常规的言辞之后,一定有曲折的经验……是啊,我曾经有过一个上海的女朋友。他似乎放松下来了,带着一丝淡淡的不快,给了我这么一句回答。然后接着这个回答,他忍不住越说越多,让我知道了一个很奇怪的故事。在听故事的过程里,我内心起初数次高呼,老板!我是来面试的啊!我要回家了!然而最终这声音被那个还不错的故事消弭,忘却,冲进了一杯杯劣质咖啡之中。我其实是个不大喝咖啡的人。这次大概把下半辈子的存量都喝掉了。北京老板姓王。王老板还不是老板的时候,是个给杂志报纸卖广告的销售,因为能力强,做到了总监,然后包下某份报纸的广告代理,在本世纪初小赚了些钱,渐渐意气风发起来。王老板的外形不错,挺招女孩子喜欢的,但他的个人情感经历里却有个令人尴尬的定律。他大学毕业之后,先后谈了四段恋爱。这四段恋爱,都是从一夜情开始的。对于自己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和节奏去恋爱这一点,他是慢慢认识到的。多年来,朋友介绍认识的,相亲会认识的,公司同事,旧日同学,合作伙伴……他其实看上过不少,人家也能看上他,但是如果见面第一次没有上床,后面似乎大家都会淡掉,他说,他似乎在日常交往中总给人一种“遥远的距离感”,一旦别人第一次无法打破这种距离感,就永远打不破了。他只有靠一夜情才能破除距离感,交到女朋友。一般约会都是在晚上,大家吃了晚饭,王老板会开着自己的车带女孩子兜风。兜到一些僻静的地方,大家会接吻。接吻后愿意和他一起回家的,就有可能成为女朋友。接吻后娇羞地表示太快了,坚持要回自己家的,就会渐渐冷掉。他内心对于用这种方式去接触女生是惊惧的。但肉体却很享受。这带给了他一种特殊的气质。他靠着这个气质在人群中逡巡,辨别可以亲近,甚至可以共度一生的对象。第一个女朋友是北京的,他第一份工作的同事。对于怎么带女孩子回家,王老板当时已经有了一整套似是而非的方法,只是还没实践过。那个女孩子有一种文静而悠闲的味道,细细条条,在公司里和他说话不多,就是那种见面互相点头微笑的交道。在一次闲聊中,他得知公司里至少有一打男生在暗恋这个姑娘,但是她没有给任何人机会,心里就有了一股跃跃欲试的味道。他那时还并不明确自己身上那个可怕的一夜情定律,纠结着是约看电影还是约吃饭,但还没等他按部就班地展开攻势,上天直接给了他一个机会。那个女孩子和公司里他熟识的一个胖妞成了好朋友,二人决定一起在公司附近租个小房子,以求上班方便。看房那天打了房东电话,是个声音低沉的男人,两个姑娘就有点慌,觉得会有安全问题,于是打算请个男同事陪同。胖妞马上推荐了他说他是个让人很有安全感的男生,不知为何那个女孩子也这么认为了。大概这是他的另一个优点?看房子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他出面帮着谈价,护着两个涉世未深的姑娘,得到了一致好评。从那间房出来,他犹豫着告诉俩姑娘,他住的小区也不错,就在附近,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他那边?于是俩姑娘答应去看看。到了他小区,大家先兜了三圈,装模作样地点评着,还抄了中介门口的价格。最后理所当然地“去他家坐坐呗”。胖妞坐了三分钟,居然接了个电话走了,剩下那个女孩子,坐在他家的沙发上一杯一杯地跟他喝伏特加兑可乐。到了第二天,那个姑娘就不用租房子了。回头请胖妞吃饭,胖妞颇为傲娇,声言是自己一手成就了这对鸳鸯,他和那姑娘坐在对面,笑而不语。他回想这段关系,觉得从头到尾都没有在那个姑娘身上遇到什么拒绝,仿佛一切本该如此。他非常轻易地越过了单位里那些男生绞尽了脑汁也没法越过的鸿沟。这是一段美好的关系,他关于爱情和女人的美好看法,全是她给予的。这段关系大约持续了两年,因为他换了工作,而渐渐无疾而终。这么好,那到底为什么分手呢?我插话问道。大概得到得太容易了,就不是那么珍惜。但她确实是个值得我珍惜的女孩子。我那时傻,不懂感情,总觉得要历经千辛万苦得到的才是最好的。后来就没激情了,淡了。他回答得清晰直接,理所当然,颇有商人的干练。不过我们分开后,还是保持了较好的关系。偶尔通个电话,还算是朋友。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下,我后来一直在想这个“较好关系”的含义。大概会“较好”到什么程度?
第二个女朋友是青岛的。在北京工作的女大学生。北京到处都有乐队演出,他为缅怀自己的大学时光,也常常混迹其中。有一次听的是摇滚,Pogo的人有点疯,把他相机的镜头盖给撞没了。他有点忿恨地在疯子般的人群中寻找,这时站在他身边的一个姑娘意识到了,就帮着他一起找。那姑娘染了一头淡金色的头发,看起来简直像白的,瓜子脸,平胸,像个小伙子,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牛仔裤上全是洞,笑容不多,非常酷,和他之前认识的姑娘都不一样。当时,只看了她一眼,他心里就升起了恶狠狠的征服欲。在现场聊不出什么,只来得及换了手机号码,然后又看似无意的告诉姑娘他家住望京。演出散场等出租车的时候,姑娘发来一条冷冰冰的消息:“我家也在望京,你打到车了吗?”后来他们一起在望京的一个小饭店里吃夜宵,一起回家。在一起之后,他发现青岛姑娘是个热情大胆,机智而搞笑的人,外在的那种酷,只是一种保护色。她给了他密集、深刻而疯狂的肉体经验,他们那时都年轻,一起互相探索了很多接近灵与肉边界的事情。在这段关系里,他觉得自己重新认识了女人,也感受到了爱和性是那么的不可分割。有一次,他和姑娘的朋友们一起在奥运村吃饭,男男女女坐了一大桌,莫名其妙地,话题就变成了交代各自的恋爱史。在一起那么久,这是他第一次作为青岛姑娘的男朋友出现,因此被特别照顾了。说,快交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对,快说,怎么把我们小洁骗到手的!是啊,花一样的姑娘啊,你这个禽兽……青岛姑娘认识的朋友,都和她自己一样牙尖嘴利。他只好略带羞涩地起头:我们啊,真的是一见钟情……还没等他说下去,话直接被青岛姑娘打断了。屁的一见钟情,我们就是一夜情,你就承认吧……他被这种玩笑惊呆了,讷讷的说不出话。只好笑。朋友们跟着笑。青岛姑娘笑完了开始补充。我以为是一夜情,第二天回去就把他号码删了,谁知道怎么他又发消息来了!约我晚上一起吃饭!我说哎呦这谁啊,懂不懂规矩啊,怎么第二天还联系……旁边的朋友们全当笑话在听,然后东倒西歪笑瘫了一大片。但只有他知道这其实是真的。从那时起,他就开始检讨自己和异性的交往方式。他非常希望能够以其他方式开始一段感情。哪怕晚一点上床,有一个相对较长的恋爱期,这样会让他的内心踏实一些。和第二个女朋友分手之后,他们仍维持着较好的关系。但联系变少了。他在生活圈子中申明了自己单身的状态,开始了密集的相亲,接受别人介绍朋友。但收效甚微。他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办法通过肉体之外的方式走近女人。为什么会不喜欢上海女孩子呢?那个上海女朋友是怎么认识的呢?上海女孩子不是我这四个女朋友里面的。也不是一夜情认识的。他边说边笑。后面俩女朋友的故事也没什么好说了的,总之就是骗小姑娘回家的那些把戏。骗到最后一个,觉得累了,就结婚了。现在你结婚了?结婚了。孩子都两个了。啊,那前面的那些故事都是很多年前了。是的。哎,对了,你喜欢汽车吗?嗯?喜欢吧?还行。其实我对车没有什么认识啊。我非常喜欢汽车,我的集团里还有一本汽车杂志。我家里有五辆汽车,我暗自把它们和我之前的女朋友都一一对应了起来。其实车也是有性格的,就像女人一样。工作,人生都会慢慢变好,然后车也在慢慢变好,就像你有的女朋友也会慢慢变好。比如你,你现在的女朋友,可能是一辆桑塔纳或者Polo,通过努力,你也许以后可以开上保时捷。我被这个说法弄得有些恼怒,这个说法既粗俗又不尊重女性,还带着一股洋洋得意的味道。我在心里暗自说,大哥你说High了是吧?难道我去你那边工作,还要休了现在的女朋友换个高级的?有这么说话的吗?他不理会我的反应,继续往下说:我去看以前的那些女朋友的时候,都会开着对应的车子,这样就会让我想起当年……那上海的那个姑娘算是什么车呢?不知道,不好说。她是我唯一无法定义的。上海这个地方非常奇怪。我觉得这个城市非常的恶狠狠,没有人情味儿。不知道是不是生活成本太严酷了?这里长大的姑娘,也和我之前有过的女朋友不一样。特别的绝。心肠硬。上海姑娘是王老板在某次上海车展上认识的品牌公关。王老板当时正好在空窗期,就在展台上和上海姑娘搭讪。上海姑娘给他发了名片,英文名字叫Lynn.给我老板做商务助理的那个小伙子以前就是个品牌公关,虽然男女有别,但我大概还是知道这一类男女的共性。那就是非常活跃,思路敏捷,长袖善舞,能够迅速获得别人的好感,但是你要走进他们的内心,那是非常难的。Lynn初次见面没有给王老板和她上床的机会,但她用另外的方式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她们晚上在衡山路一个安静的酒吧里聊天,也没有喝多少酒,但是聊到后来,Lynn敞开了心扉。她告诉王老板,虽然对他挺有好感的,但是不能和他在一起,因为她现在被一个有妇之夫包养着。这个男人是个车企里的高层。她对这种状态不无焦虑,但是又无计可施。说完当场洒泪。王老板详细地询问了这段关系的细节,比如那个车企高层一个星期会找她几次,有没有被原配发现,如果是包养,会给多少钱之类的……他了解的细节越多,就越发被打动。内心澎湃的保护欲折磨着他,使他以奇怪的方式爱上了这个“可怜,堕落而又无比美好”的姑娘,决定“救人家出火坑”。共享了这种程度的秘密,王老板判断双方的关系已经非常亲近。回北京之后,他不断地在电话、短信、MSN上怂恿Lynn到北京来,来和他在一起。他们还尚未有过鱼水之欢,但在王老板的意识世界里,荷尔蒙、感情和距离混合发酵不分彼此,使他得出了一个不知正确与否的判断:这次是真爱,他已经陷入了爱河之中,他认为自己的感情投入程度是空前的。他开始像一个高中生那样动不动就飞到上海,在Lynn所住的小区楼下去堵她。反正他有的是钱。这么折腾了有小半年,他们在上海才第一次上床。肯定是电光火石般难忘,彗星撞地球般震撼。可春风一度之后,他回到北京,再次陷入了求而不得的痛苦之中。因为Lynn非常明确地表示,父母在上海,自己要在父母身边,不可能去北京。他开始有一些不正常了,他忽而深深地嫉妒上海那个从未谋面的,可以定期占有Lynn的中年男人,忽而恼恨自己没有在上海开展公司业务(现在你有了啊,我插话,但他摇了摇头),有时甚至恨上了Lynn的父母。他过激的情绪常常会转化成一种不得其门而入的毁坏行为,这些行为惊吓了Lynn,本身她的时间就不方便,不可控,这么一来,她就开始躲着这个她也没有弄明白的“北京有钱帅哥”,以避免他毁掉自己的生活。这场犹如重病的爱情在王老板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损坏。他认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爱,并且又亲手失去了她。他反复强调着他从未有过的爱情,以及他表达这种爱情的可怕方式,但也没有再告诉我,他有没有再和Lynn有肉体接触。后来的结局是,Lynn迅速而冷酷地拗断了两人的关系,换号码,阻止MSN,连搬家换工作这种物理隔绝都用上了。最后她竟彻底消失在王老板的生活中,连个念想也没有留下。她残留在王老板的意识和身体里,时时发作,用痛苦提醒了爱,也最终明晰了恨。王老板始终没有弄明白的是,退一万步讲,那好,你不接受我的爱情,那么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吧?我保持一个距离,但是你不要消失,不要消失在我的生活里,让我远远地看着你,因为你是我一生的真爱。但你就这么走了,弄得我开始对上海这个地方念念不忘,进而由爱生恨。我和我之前那四个女朋友,还是都保持了比较好的关系,不是说我们还有什么,而是,我知道她们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着,生活得还不错,我就挺安心的。但是她就这么消失了。大概这就是上海女孩子。他反复地追问着,也给自己找了很多解释,但这种解释都是无法完全自圆其说的。最后他说,我老了,老了之后,就觉得上海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也不想弄明白了。然后他回到北京,回到之前的一夜情模式里,直到结婚。王老板疲惫地沉默下来。我看着墙上已经开始指向午夜的钟表,动了动咖啡杯里的搅拌匙,忽而想起,如果王老板只是要拉近与面试者的距离,是不用给他讲这么多自己隐秘的感情经历的。而且,真的想招这个人,就更不能讲这么多吧,一旦进了公司,要怎么相处呢……最大的可能,就是以后不准备再见面了吧?这时,仿佛洞悉了我的念头,王老板突然说,刚才给你的名片给我一下,我把我的MSN写给你,你回头加我一下。我们是朋友了,以后多聊聊,我还是希望你能来帮我。(他顿了一下)如果现在不行,以后行的时候告诉我。写完字儿,他拍拍我的肩膀,迅速埋单走人。店员收走了他的餐具,我独自坐在咖啡馆里,对面的人像从未出现过。因为没有整理名片的习惯,我过了三天才加他MSN,他通过了我,但是他的上线时间太诡异,除了刚加的时候他在线,互相发了几个笑脸,后来居然从未碰到过他。他偶尔会在MSN上给我留下一些祝福问候什么的,我除了回复过去,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我不止一次和我的朋友讲述自己遇到一个奇怪老板的故事,他们均报之一笑:说明他重视你呀,去帮他好了。从那之后,我没有再见过王老板,也没有再见过王老板这样的人。你知道,微软越来越不争气,MSN渐渐就不大用了。有时偶尔上去,看着他那个灰色的,用自己名字拼音组成的邮箱地址,常常会觉得恍惚。我后来也无聊得很,曾试着诱导一些出租车司机,800客服,保险业务员,抑或是电话销售对我倾吐个人经历。然而一旦话题过界,除了令人尴尬的反问和沉默,一无所获。由此我对王老板的好感日渐增加。在世上走,我的内心常似一栋冰冷的大楼,这楼非常高,窗户也密集,且无一例外的漆黑黯淡。我苟活其间艰难度日,仿若永无休止的夜游,我认错着一个又一个人,直到有一天,某一层的某个角落,亮起了清淡温暖的黄光。一想起那是王老板在里面坐着,我就会在小路上轻快地唱起歌来。老王子,作家,广告人。已在「一个」发表《老赵》、《去外地看电影》、《法海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应该看哪里》等文章,其中《老赵》一文选入本工作室新书《去你家玩好吗》。微博ID:@新老王子(责任编辑:金丹华)
过去分词作者/吴晓星1“给你讲个故事吧,我怕我会忘了他。”林馨和我背对着分坐在酒店的床的两边,凌晨两点我掐灭手里的烟,扭头跟她这么说。她撩了撩耳边的长发,轻轻点点头,算是默许。2和左铭相识就在昆明,彼时我们同在一家书店做兼职,他早班我晚班。过了半年我们同一天辞职,他准备骑车去西藏,而我收拾行装正要北上。两年后他打电话来北京,说:杨旭,我已经没有朋友了。那年之所以会来昆明,因为大学毕业,找工作不顺,和钱雪也开始冷战,想尝试一下梦寐以求的生活:流浪。反正已经是在乱糟糟的方寸生活中奔命,真去流浪下也不差。我每天一醒来就开始期待这种做贼般的快感涌上大脑皮层,让我有兴趣起床穿衣,洗漱吃饭。拿到临时工工资,不辞而别。目的地丽江,在昆明转车。我心怀期许地踏上开往祖国南疆的火车,有志青年到农村去,到乡下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随行带了一套海明威全集和买车票后剩下的一千多块钱。将近40小时的车程让晕车的我从长沙站一路吐到贵阳,从贵阳站到昆明,连去车厢之间的厕所吐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甚至怀疑列车预备的晕车药全被我一人吐在了千里铁道。出了昆明火车站,天刚蒙蒙亮,清晨的阳光中我像条脱水的半死狗拖着行李找了个宾馆住下。第二天强撑着吃了一桶宾馆的泡面后继续睡,第三天醒来饥饿感很强烈,遂连吃三桶泡面,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走出宾馆,我开始思考一个严峻的问题:还要不要去丽江。身上的钱大部分付了房费,此时如果回家,车票钱刚好够,代价是梦想破灭,再一路吐回北方;如果去丽江,车程虽不是那么长,但是,天知道丽江有没有两块五的煎饼果子卖。从以往经验来看,我大部分重要的决定都是在吃东西的时候做出的,我决定先找个地方坐下来,边吃边想。吃着味道像化学试剂勾兑出来的菜,我突然特别怀念我妈做的红烧排骨和糖醋丸子,再不济吃碗熬的粥也行啊。就在我几乎决定回家的时候,结完账发现不必纠结了,去哪车票钱都不够了。万般无奈之下,我做出了我的决定:先在昆明找个工作,然后编个理由问家里要点钱当第一个月的生活费。在昆明大街边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下午我终于找到了一家门口外摆着招聘牌子的书店,像偷渡客看到自由女神像一般内心狂喜。店里收银台一个小伙子正看一本里尔克的诗集,我问他是否招人。他抬头扫了拖着行李的我一眼,说:“招。工资不高,没问题的话东西放这先去找房,明天下午两点来上班。”再熟悉不过的带点北方口音的普通话。我心想这么爽快不会是骗子吧。转念一想,即便是骗子,看里尔克的骗子肯定也是个孤独的骗子。我忍不住问:“老板,北方人?”他合上书,说:“我不是老板,也是打工的。老板和老板娘常年在外地,店交给我打理。”接下来的交谈中,我得知他叫左铭,他和我在北方同一所城市读的大学,而且和我的女朋友钱雪是同一所大学,大她一届。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索性也叙述了我的遭遇,包括我为什么没必要再去找房子。左铭笑:“我刚来的时候和你一个德性。”3在左铭租住的房子里,我摆上了从二手市场淘来的一张单人床。本来狭窄的空间更显逼仄。我环顾了下屋里,注意到桌子上的鱼缸。我问:“你还养王八?”他很严肃地说:“那不是王八,是巴西龟。他有名字的,叫墨点。”在昆明我时常会想起钱雪,仿佛只要分开时间够了,那些让人抓狂的争吵也会好了伤疤忘了疼。无论你做什么选择,都有一大堆道理来支持你,区别在于你怎样选择。我们往往因为某些道理而做决定,同时也可以说因为做决定而拥有那些道理,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循环论证中,真是黑色幽默。我和钱雪的关系就充满了这种毫无意义的黑色幽默,并且当时在我看来已经完全背离了正常人的逻辑。比如有次在图书馆,我先到,照例找了两个座位的位置,过了半小时,一个姑娘在我旁边坐下了。我见她已经坐下,也没好再说那已经有人了,大不了钱雪来了我们再另找地方。就这点事也会爆发争吵,“——今天在图书馆你干了什么好事,你给我说说清楚!——我有什么好事?——什么好事你自己心里明白!她挺漂亮是吧?——你不说我怎么明白?说清楚是吧,那今天我就跟你好好把话说清楚!——我不听我不听!——够了!!——你敢吼我?我爸妈都舍不得吼我,你居然敢吼我!!…………”事情的最后,往往就是我被一顿粉拳捶打,还得最快速度把脸收拾一下,换上可掬的笑容劝哭成泪人儿的她。4左铭,理科生,双子座,A型血,长情,寡言,大学三年级被开除,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好在作为理科生的执行力不含糊,大学期间练得一副好身板,索性改行做户外俱乐部的教练,我们认识的时候他正失业。这个世界大抵如此,有人群,就有人远离人群,智者乐山仁者乐水屌丝乐女神。不过左铭最令人发指的是他的感情经历。他曾暗恋一个姑娘长达八年没有表白。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参加工作,时间跨度相当于一个抗日战争。关于那个姑娘左铭从不主动提起。有一天我逛论坛时,看到一个帖子贴出一个女生的几张素颜照,五官精致,恬静文雅,落落大方。看到那个姑娘时我顿时愣住了。下边跟帖迅速码到十几页。网友扒出了的资料显示她和左铭读的是同一所大学。我喊左铭来看,左铭认真地把整个帖子看完,一本正经地告诉我:“这个女生我认识。”我诧异:“行啊你小子,赶紧说说,认识多久了?”他很平静:“八年。”人生从不缺少起承转合,缺少吊诡的巧合。那种滋味遇上方知有,并且你很难说好与不好。高中时她是校花,他是体育生;大学时她还是校花,他被开除;她毕业后进了一家外企当白领,他则是在西南边城里落魄地睡在我旁边的兄弟。我一直试图从左铭那套出点细节,关于他和她,但是左铭从来不说起他们的浪漫往昔,只说他们在这个浮躁的世界默默给与彼此力量。虽然自认不是一个八卦的人,但左铭的缄口反倒让我更加好奇。后来我依稀知道了,左铭被开除因把对她吹流氓哨的教导主任的儿子摁在操场整整一节体育课,没人敢靠近,直到学校警务处把他强行架走。我甚至去加了她的校内,在她发的状态中,许多叙述对象都是一个没有点明的“你”。左铭确实在她的好友列表里,并且他没理由骗我,因此我只能认为这一切都是真的。对了,“墨点”就是左铭的女神送他的礼物,恰好见证了他长命而苦逼的爱情。5我坚信我和左铭是同一种人,几句话就能熟得像多年老友,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们是同一个人。没过多长时间,我们已经无话不谈。从欧盟对华政策到康熙有几个老婆,从弗洛伊德到论坛八卦,当然,更多时候只是我在滔滔不绝。两个月后的一个下雨的早上,钱雪终于打电话过来。电话开始很愉快,我们互相问候了近况,听说我在昆明后,她说想先来昆明然后去西藏玩,我答应一起去。那通电话在本来将要结束的时候钱雪总结似的说了一句:“是我不好,才连累到你也不好。”一切都急转直下。本来一句可以看做俏皮或者撒娇的话却让我顿时抓狂,仿佛一瞬间回到了无休止争吵的那段日子。我极力克制情绪对她说:“对了,我们分手吧。”钱雪这次反倒出奇的平静。“你从来不能体会我的受威胁感。看来事实证明都是真的,你即便骗得了我的直觉,你骗不了你自己。”她说。我是一个非常害怕悖论的动物,与其说是我拒绝钱雪,不如说是我拒绝分裂。我多想她明白。
6大部分时间店里都很冷清。我下午两点下班后通常还在店里,因为没地方去,索性和左铭一起用电脑看电影打发时光。有一次放完一部片子,左铭冷不丁问我里边那句“Somewhere between nowhere and goodbye”怎么翻译好。“比偏僻更偏僻的地方?”字幕是这么说的。左铭不置可否地笑笑。失恋的那段时间充斥着大段大段的无聊。清晨醒来闹钟照例是七点,我睁开眼睛,墨点不知什么时候爬上我的床头,一双贼溜溜的眼睛看着我。左铭照例洗漱回来,趴在地上做俯卧撑,像墨点一样。窗外照例是滴滴答答的雨声,我拼命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刚做的梦,这潮湿的世界让我感到绝望。我脑子里突然蹦出了《搏击俱乐部》里的情节,浑身上下有种无处发泄的膨胀情绪。我爬起床对左铭说:“我们打一架吧。”没等左铭反应过来,我的一记拳头已经打在他的左脸。他迅速还以颜色,他毕竟是练体育出身,几下我就被摁在地上胖揍。左铭没有住手的意思,眩晕和疼痛让我清醒。我多少是知道的,那些喜欢把自己过去做过的事情挂在嘴边的人往往并不可怕,真正的狠角色不在于他告诉别人自己做过什么,而是你从他眼里看不到恐惧,非但看不到恐惧,你甚至读不出任何内容。左铭就是这样的人。“行啦行啦,够了!”我求饶说,“该吃早饭了。”左铭这才收起拳头。7不久我们纷纷离开昆明,临别大醉一场。后来我找到了新的工作,依旧不顺心,但至少我已经知道没有其他的可能。左铭后来在一家户外运动俱乐部当私人教练,顾客多是一些高级白领或者挣了钱后花钱买健康的有钱人,他说待遇还不错。我们每逢过节都会电话互相问候。有次周五我快下班时他打电话问我周末是否有空,想去散散心。第二天左铭开着他买的二手越野车带着我去了秦皇岛,滨海大道下,一脚油门开到海边,已是深夜。海面泛起细碎银亮的光,深冬凛冽的风吹向海面,浪拍打着岸边的海冰,溅在轮胎上。左铭说,他是来跟她告别的。我很想知道这之间发生了什么,会让倔强如斯的左铭放弃。“我从同学口中听到关于她的一些事,感情的,经历的,那些细节是我完全不知道的。就那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到,我们从一开始就是陌生的,或者说,她以最初的模样在我想象里活了这么多年,而接下来她的言语,她的举动,都被我强加了自己的色彩。”我想了想,说:“可以想象她那种姑娘这么多年不可能感情一直空白,而你们呢?你们之间的故事,你们之间的对白,支撑你走这么远的承诺,作为朋友我同样一无所知。很正常不是吗?我一直以为你和我不一样,我知道我们愿意去爱是因为我们害怕孤独,而你以爱为信仰。”左铭两臂搭在方向盘上,苦笑着把头埋进臂弯,说:“如果这个世界有任何一门宗教神祗曾经给予我切实的庇佑,或者这个世界有任何事情是确定的话,那就是在我生命中最需要人分担痛苦,分享喜悦包括见证纪念的时候,她都没有出现。我曾经很拼命地抓住我们之间的那一点点可能,她却用数次无声而温柔的抗拒来告诉我她的世界的正常流程。两个人的关系是可能被伤透的,就像一个信用卡,额度太低,经不起我们挥霍。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承认,连自己心里真正的想法都没有力气再说出来。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计较谁对得多一点谁错得少一点,我们没有可能了。我们为此负有责任。”“万一她一直在等你先说呢,”我也只能继续劝,“从和钱雪的感情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爱一个人,那你就去告诉她,疑爱从无。因为很可能你们会突然不爱了,这无关道德与否。什么是道德?相爱的人在一起就是最大的道德,不爱的人还在一起就是最大的不道德。那些纷纷扰扰又似是而非的感情如果不忍证否,那就让时间来,让沉默来。”左铭没有回答,抬起头望着远处隐藏在黑夜里的海平面,转而问我:“你看到了什么?”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是绝望。”他说,“通常我们看到的海平面比岸要高很多,但我们是安全的,因为这是错觉。五个小时前阳光消失在那里,现在已经走过了东四区。除了等待我们别无选择。因为这是大海,任谁也休想那岸会有什么转机。”回北京的一路上我和左铭各自沉默,一直到我租的住处门口,他才幽幽地说了一句话:“杨旭,你记住,所谓爱情双方就像同一个动词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不过就是有的恰好是一个,有的恰好不是罢了。”左铭要走的那天晚上我请他吃饭。几杯酒下肚后,我试探着问:“她怎么说?”左铭摇摇头。“什么都没说。”我“噢”了一句后,和他各自默默喝酒。过了一会他开口:“走前我告诉她,我再也不回来了,祝她幸福。我有太多话想对她说,这几年我去过哪些地方,发生哪些事情,我的心态和认知有过哪些改变。可是,我不确定她还是那个适合听的人。我不得不把这些话憋在心里走完剩下的人生,想想人生真他妈孤独。”8左铭没有把那些话憋在心里太久。几个月后他带队骑行滇藏线,在离下一个宿营地十几公里的地方,为了赶路,他们加快了速度。路过一段下坡路,同行一个姑娘大意了,顺坡溜车,发现速度不对时赶紧刹车,闸线断了。左铭就在她身后,慌忙中他想拉住那个姑娘,结果两个人连人带车摔下山。尸体被江水冲走,下落不明。北方的春天柳絮飘完,我对林馨说:“我们去看看他吧。”出事的地方在藏区南嘎巴瓦峰,山下是雅鲁藏布江。我愣愣地坐在江边,上游帕隆藏布江湍急的水流卷起浪花。除了抬头可见半山腰上一条细细的公路,这个地方没有别的标记可以判断出年代。青山耸立,江水长流,千百年都没变。就是这个地方,温柔一刀地要了左铭的命。9已经是凌晨四点。外面一阵沉重的轰隆声碾过,窗外的天际已经泛起鱼肚白。林馨默默地听,我感觉到她在抽泣。我继续说,仿佛没有听众也没有关系,而我只是要说。“我经常看他的博客。他喜欢把他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和事都记下来。他说他有一次夜里住在当地人家里,没有枕头,老婆婆拿出了给孙子缝的老虎枕头;他也提到曾住在小旅馆里患上重感冒,老板的小孩子告诉他热水五十块钱一杯。他提到找到网吧写博客的时候,见到一个染着头发、满口脏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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