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机构名录查询与国土资源局的区别在于哪里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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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党政领导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分工: 全面主持局党政工作。主管党组和行政事务,干部(人事)、外事、财务管理工作,信息化和前瞻性研究工作。[1]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分工: 分管行政监察、纪检、审计、工会、团委工作,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机关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老干部工作。
简介: 肖征忠,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江西遂川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肖征忠同志历任第八十六师排长、政治部秘书,第三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干事、九十二师二六一团组织股股长,南京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青年处干事、副处长、处长,南京军区政治部政研室副师职研究员,第八十六师副政治委员、纪委书记,南京军区海防第一旅政治委员、旅党委书记,江西九江军分区政治委员、分区党委书记。 [2]
市规划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会议
,副局长。分工: 分管法制建设,地籍、土地登记和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地质环境、矿产资源管理,以及安全生产、机关档案管理和学会、协会工作。
简介: 陈华文,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江西丰城市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陈华文同志历任上海市地质勘察技术研究院遥感应用室主任、副院长、院长、党总支书记,市地矿局测绘处副处长、处长,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上海地矿工程勘察院党委书记、院长,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
,副局长。分工: 分管土地计划管理和耕地保护,以及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简介: 史家明,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扬州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史家明同志历任上海医药设计院四室总图组助理工程师、办公室秘书,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处副主任科员,嘉定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嘉定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党组纪检组长,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纪检组长,青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总工程师。分工: 分管市管项目审批,市政项目管理、历史风貌保护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工程师俞斯佳
简介: 俞斯佳,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工程师兼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俞斯佳同志历任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业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2]
,总工程师。分工: 协助分管规划和土地专项整治工作。
简介: 王扣柱,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建湖人,大学学历,讲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工程师。王扣柱同志历任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讲师,中国高科集团上海荣高建筑装潢公司总经理,同济科技股份上海同济房地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杨浦区规划局副局长,杨浦区住宅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处长,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挂职长沙市副市长。[2]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土地、地质矿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各类规划。
(三)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年度计划;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双保工程推进会
(四)负责城市地名、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调研;领导、指导测绘管理部门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六)负责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依法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处,指导建立地籍数据库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七)统一管理城乡土地资源,确保本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并承担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土地划拨、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以及土地开垦、整理、复垦的审批和管理。
(八)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类城市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纠纷。
(九)依法负责土地收回、土地储备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
纪念世界地球日
拟订并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研究制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十)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及其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的行业管理和具体实施;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防治,并承担监管责任;会同市有关部门,按规定负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开采中有关管理职责。
(十一)加强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建立基准地价等公示地价制度,依法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的审核,负责编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决算及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负责编制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支出预算,负责本市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负责本市地质矿产资源费用的征收使用。
(十二)承担国土资源服务行业监管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参与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十三)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0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2、建设工程正负零备案报送。
3、结构到顶备案报送。
(二)下放的职责
1、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在简易程序中,明确统一标准,合理扩大适用范围;适应郊区发展需要,在总量平衡的原则下,明确相应的框架和标准,允许区县在一定范围内调整。
2、居住区、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审批,除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实施规划管理的项目及市重大工程项目的名称仍由市地名办审批外,其他居住区、建筑物、构筑物名称下放区县地名办审批。
3、地名审批,已批复地名规划方案的市政交通设施类名称审批,在审批平台建成后下放区县地名办实施审批及批后管理。
4、土地行政处罚、网格化巡查、土地卫片专项检查等执法职能,下放区县规划土地执法大队实施。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网上审批和监管后,逐步委托区县审批。
6、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委托区县审批。
7、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确认审批,委托区县审批。
8、分批次农转用征地项目审批(市批),委托区县审批。
9、单独选址项目审批(市批),委托区县审批。
10、市政管线审批,除跨区县市政管线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批外,其余为区域服务的配套性管线的审批及批后管理,由浦东新区及各郊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
11、高压走廊审批,在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已明确控制走廊和线路要求,且不跨区的220kV高压线路项目的审批及批后管理,由浦东新区及各郊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
12、场站设施审批,根据《本市市政项目规划管理分级审批的暂行规定》,原市管范围内市政项目审批权限以及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中明确地块边界、规划指标,完全按照规划实施,且独立建设的220kV变电站项目的审批及批后管理,由浦东新区及各郊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将组织编制轨道交通网络系统规划、选线专项规划等职责划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将原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原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测绘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等职责划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机关。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城乡总体规划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和前瞻性的研究,提升城市整体发展品质和城市规划设计的水平。
2、加强对各类专业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平衡,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城乡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
3、加强对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围绕“正确引领发展、科学利用资源、合理优化空间”总体工作要求,加大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保障力度。
4、加强本市规划国土资源各重点业务审批事项的批中、批后监管职能,提升规划国土资源工作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4]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外事办、信访办)
二、组织人事处
三、政策法规处
四、财务管理处
五、科技管理处(总师办)
六、总体规划管理处
七、详细规划管理处
八、建筑规划管理处
九、市政规划管理处
十、监督管理处
十一、历史风貌保护处(城市雕塑管理处)
十二、地名管理处
十三、土地综合计划处(耕地保护处)
十四、土地利用处
十五、土地权籍管理处
十六、矿产资源管理处(地质环境和勘查管理处)
十七、征地补偿管理处
十八、行政许可处
十九、信访办公室
二十、监察室
二十一、直属机关党委(文明办)、工会、团委
1、直属机关党委(文明办)
3、团委[5]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直属单位
名 称 地 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331号
上海市浦东开发规划研究设计院
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上海市长宁区宋园路10号
上海市测绘院(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19号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地质站、上海市地质矿产遥感中心) 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930号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100号
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19号A座
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院(上海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930号地质大厦
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5号18楼
上海市地籍事务中心(上海市土地登记事务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5号11楼
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5号8楼
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9号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5号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学校 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25号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地理位置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址:北京西路95、99号
.新民晚报[引用日期]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引用日期]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引用日期]
..[引用日期]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引用日期]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职责
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职责
1.依据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土地适时进行收购。
2.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并做好储备土地的信息发布、登记、招商洽谈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等服务性工作。
3.经营和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
4.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在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抵押贷款等形式取得土地收购、开发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5.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好储备土地拆迁安置等前期的组织协调和验
收管理工作;做好对土地收购、储备、开发资金的测算平衡、综合统计工作,并定期向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运作情况。
6.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非营利性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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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幼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1988年8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工程师。曾任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山分局局长,市规划局滨海分局局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等职务。
&&&&主持全面工作。
&&&&王东,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副主任、党组成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市南山区人大常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市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区总工会 主席,市南山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总工会主席,市南山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等职务。
&&&&分管市政交通处、地质环境处(委安全生产办公室)、房地产业处,盐田管理局、大鹏管理局,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薛峰,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1990年8月参加工作,汉族,女,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处处长,市规划局规划处处长、总师室主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等职务。
&&&&分管总体规划处(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地区规划处(地名处),南山管理局,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市空间地理信息中心),市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
&&&&刘世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兼市土地整备局局长。&&&&1980年11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地政和监察分局局长、直属分局局长,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行政监察处处长、秘书处处长等职务。
&&&&分管市土地整备局,龙岗管理局、坪山管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山水宾馆。
&&&&徐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1993年7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曾任市规划局滨海分局副局长,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城市更新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分管土地利用处、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市雕塑办公室),光明管理局,市公共艺术中心(深圳雕塑院、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市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筹建办公室。
&&&&王策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1994年7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曾任深圳市罗湖区旧城旧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兼罗湖区重建局副局长,罗湖区重建局(区旧城旧村改造办公室)局长(主任),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局长、市城市更新局局长等职务。
&&&&分管政策法规处,市城市更新局,福田管理局、罗湖管理局,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李喻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党组成员、市海洋局副局长。&&&&1994年7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曾任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原市农业和渔业局海洋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海洋管理处处长,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规划和资源管理处处长等职务。
&&&&分管规划和资源管理处、科技信息和经济发展处、生态环保和减灾处,市海监渔政处(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深圳支队、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深圳分局),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市海洋信息中心)。
&&&&覃跃良,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党组成员、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预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常务副主任)&&&&1989年8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硕士。曾任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市规划局龙岗分局局长、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负责人等职务。
&&&&分管市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局(不动产籍管理处、测绘处)、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华管理局,市地籍测绘大队。
&&&&张海鹏,党组成员、副巡视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任深圳市委组织部信息处、干部四处(信息处)、干部教育培训处处长等职务。
&&&&分管人事处(党办)、计划财务处,宝安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詹有力,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副巡视员。&&&&1986年9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曾任原市规划国土局市中外房地产导报社副社长,原市房地产估价中心副主任,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副调研员,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秘书处副调研员、调研员,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秘书处处长等职务。
&&&&分管秘书处(信访办、信息办)。
&&&&段启武,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副巡视员。&&&&1977年5月参加工作,汉族,男,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曾任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执法监察处处长、市规划国土委总体规划处调研员、副总师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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