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证券质押的质押登记,质押登记解除可否在异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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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加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共同制定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直接拥有或者租用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的机构、中国结算的结算参与人等参与机构,应当根据《指引》的相关要求,尽快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  二、根据《指引》第七条规定,个人投资者应当自即日起12个月内了结全部融资回购交易,期间不得增加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余额。  三、对于不符合《指引》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的回购融资主体,应当自即日起6个月内,调整至符合本《指引》的相关规定。在调整至符合规定前,回购融资主体不得增加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  四、对于已提交入库、不符合《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的质押券,回购融资主体应当自即日起8个月内,将其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5%以内;自即日起12个月内,将其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0%以内。在调整至符合规定前,回购融资主体不得以该债券新增入库。  五、除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外,不符合《指引》其他规定的,参与机构、回购融资主体应当自即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规定。  六、自即日起,原《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控制指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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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xxxxxxxx”20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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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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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质押期限到期日填写“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表示质押登记的股份必须经质权人申请才能解冻;填写“XXXX年XX月XX日”,表示质押登记的股份质押期限届满自动解冻,已明确具体期限的质押登记,可以办理质押展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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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证券简称)&&&&&&&&&&&&&
(证券编码)向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银行作出质押,质押合同各方作如下声明:
股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股,(小写)__________________股,质押给质权人。
二、出质人保证,对上述股票拥有完全的、充分的处分权,保证该股票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保证上述股票不是《公司法》等法律禁止或限制转让的股票。
三、因本次质押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出质人、质权人承担,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涉。
出质人(公章)&&&&&&&&&&&&&&&&&&&&
质权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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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_中华文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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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业务指南适用于投资者办理登记在深市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债券 和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等证券的质押登记和解除质 押登记业务。 二、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质押登记 (1) 《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 (格式见附件1) ; (2)经公证的《质押合同》原件(应对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 性进行公证) ; (3)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出质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5)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 (6)出质人持有实物股票或《证券登记证明书》的,需将原件交 回本公司;原件遗失的,须提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之一 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 (7)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解除质押登记 (1)质权人提交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申请表》 (格式见附件2) ; (2)质权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本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原件(原件遗失的, 须提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之一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
明) ; (4)质权人印鉴发生变更,须提供印鉴变更证明;若质权人名称 发生变更,还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1)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交的《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请表》 (格式见附件3) ; (2)前条所列的其他材料。 注: (1)质押双方可以申请单独解除质押证券派生的全部红利; (2)部分解除质押只适用于除减少质押登记的证券(红利)数量 外,主合同及质押合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的情形;如果主合同及质押 合同的其他内容发生变更,应解除原质押后重新质押。 三、业务流程 1、申请人于营业大厅取号终端领取“投资者业务”号码。 2、客户服务部柜台业务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并向投资者出具《付款通知》 。 3、申请人按照《付款通知》的要求办理缴费,缴费方式及银行账 号如下: (1)银行转账 户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 账号: (2)现金缴费 户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0000151 注:支票或汇票缴费,需待银行解付资金到账后,本公司方予以办 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4、办理完成后,本公司立即出具“业务受理回执” 。 5、领取质押或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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