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助推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做什么好优惠政策要点有哪些方面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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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人社[2010]8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文教)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大中专院校: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09〕94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缓解大中专学生就业压力,为有创业愿望并且具有创业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开展创业教育,提供实践空间、经营场地、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成功创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全面开展创业教育,并建立一批公益性、综合性的大中专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知识、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人才为目标,以鼓励、扶持大中专学生创业为主线,以培养大中专学生创业能力为基础,以为大中专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为宗旨,逐步构建各大中专院校的创业教育基地和创业实训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引导、帮助广大未就业大中专学生创业就业、建功成才,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建立和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创业服务体系。着力建设一批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实训基地,普及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教育和有重点地培育创业带头人,扶持一批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和创业项目,促使我市大中专学生创新创业、全面成才。
三、全面开展创业教育
(一)课程建设
结合专业特点,将创业教育列入职业指导课程教学计划或单独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编撰适合学生多样化创业需求的创业教育教材,以及与之配套的多媒体教学软件、工具和教辅读物,不断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二)师资
高等院校按在校生人数的1/500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选配富有创业经验和创业能力的业务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担任学生创业指导教师;选聘成功企业家、社会各方面创业成功人士和政府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学生创业导师。积极选派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参加国家和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关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中等专业学校参照高等院校,结合自身实际,配备能够满足加强创业教育需要、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
(三)教学方法
创新教学方法,引入互动教学、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等教法,实现课程体系与相关技能平台、创业实践平台的相互支撑。有针对性地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指导、培训、讲座等活动,丰富大中专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与服务。
(四)教育效果
通过实施大中专学生创业教育,使大中专学生初步具备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品质和创业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大中专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每年重点扶持、宣传不少于2个大中专学生成功创业典型和创业案例。重点创业项目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组建大中专学生创业实训基地
(一)组建方式
各高等院校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校内工厂、场地、闲置教室等载体,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立创业实训基地。
(二)基地标准
基地位置适宜,至少由10个及以上独立门面集中组成,每个门面不少于6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实训期为创业者提供的优惠政策
1、提供创业场所,免租金、免水电费、免物管费;
2、按规定减免税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3、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4、免费提供专家咨询;
5、专业的创业指导及创业培训,提升技能;
6、免费使用创业数据库;
7、对优秀项目提供创业投资;
8、提供成果转化与产品推介;
9、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大中专学生创业各项优惠政策
(四)实训期限
原则上进入实训基地的企业实训期最长为三个月,管委会对实训的企业进行评估,满3个月的企业,离开实训基地独立经营。对重点扶持的创业带头人和重点项目,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实训时间,实训基地可以收取一定的租金和服务费。
具备条件的中等专业学校按照高等院校学生创业实训基地组建方式、参照其建设标准创建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实训。
五、有关有求
(一)各大中专院校要把创业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胆识,同时要加强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强化实践教学,努力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
(二)市教育局负责大中专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创业实训基地的政策指导、认定、备案、审批工作。各大中专院校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职负责人,确保工作有组织,有管理,取得实效,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创业实训基地工作。
(三)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大中专院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积极宣传鼓励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对优秀的大中专学生创业者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创业补贴,激励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 德 市 教 育 局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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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2016年研究生考试已结束,大学生将面临毕业前择业选择。在2015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中,上海大学生创业者协会发布了一份关于上海23所高校1075名在校生的《上海大学生创业现状调研》最新报告,显示约有75%的在校学生对创业满怀期待,既羡慕创业者的勇敢和成就,也希望有这样的机会成就自我。
  这些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们,这些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你了解吗?一起来看看吧。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举行时,李克强总理曾批示:“大学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今年4月21日和6月10日,有关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内容也两次被列为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
  国务院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和贴息。
  提供免费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同时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不仅如此,各省市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也非常重视,根据本地需求提供了更具体的支持和鼓励优惠政策。
  黑龙江:大学生可以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新,和毕业生一样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到2020年,将有1/10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哈尔滨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补贴。凡大学生在哈市创业的,在城镇创业的对其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为鼓励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优秀和重点科技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与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大力扶持网络创业。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实行房租补贴机制”——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重庆: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年,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每年为1000名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评选资助一批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江苏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的专项资金将由每年6000万元,扩充至每年1亿元。建邺区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凡在建邺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初始创业大学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凡经市级验收评定为“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
  陕西:高校毕业生可接受SYB模块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成功开业且在开业后6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开业单位(企业)正常经营的,再按800元/人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提供开业过程中的信息咨询,指导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个人自主创业且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扶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扶持。
  山东:扩大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支持范围,通过财政奖补支持,鼓励政府、高校和企业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劳动者提供优良的创业平台。
  安徽合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房租、水电费补贴,为大学生提供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内蒙古: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业态创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课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西藏拉萨:首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预计将于2016年6月完工建成,届时,拉萨市的大学生们可以在孵化园内直接享受到减免场租费等多项“政策红包”。
  新疆乌鲁木齐:在天山区建创业孵化基地,既为创业者提供场地、给予政策帮扶,还让在校大学生进行创业实习,为他们今后的创业积累经验。
  上到国家下到各省市,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都持有支持和鼓励的态度,在政策支持方面所提供的提供资金帮助有差异,提供的免费创业服务各地也有自己特色,可以说是大同小异,有创业梦想的同学们是不是有了马上创业的冲动呢?别急,这些优惠政策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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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2)——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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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20.国家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主要有哪些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区、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还可享受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21.重庆市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主要有哪些优惠政策?
(1)创业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及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2)入驻孵化基地发展。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优先入驻我市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享有场租减免、创业指导、事务代理、市场推广等创业孵化服务。
(3)微企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微型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日至日期间新办微型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2年补贴。日之前成立的微型企业,在日前,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注册资本(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中的个人出资部分。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4)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税费减免。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6)小额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从毕业学年起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7) 鼓励网络创业、创新创业。对大学生注册创办电子商务及软件开发类的小微企业,资助其一台电脑。对创办的创意类小微企业,给予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助。设立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对大学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等项目并入驻孵化基地创业的给予奖励。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22.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采用的市场主体类型有哪些?
答: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采用的市场主体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等。
23.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
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经营者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7)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
(2)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24.如何申办合伙企业?
提交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受理、审查和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25.如何申办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受理: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①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决定予以受理。
②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③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④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6.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27.什么是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是指所有注册资本金(包含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和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在15万元以内,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的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微型企业。
28.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条件及流程?
答:在校大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创办微型企业,须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无在办企业、出资比例不低于企业全体投资人出资总额的50%等条件。允许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的时间原则上限定为毕业年度内。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等产业;所创办企业经营注册地应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等。
(1)学生填写《重庆市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样本可向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或就业指导机构、当地工商所领取。
(2)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
(3)学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将创业学生申请书统一提交所在高校审核(学校需就申办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属于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类人员,是否具有创业能力,是否经学生家长同意,学校是否同意其申办微型企业等签注意见)。
(4)学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将高校盖章认定的学生创业申请书报送所在地工商所,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做好后续工作,进入常规性的申办程序(不再另行填写创业申请书)。鉴于在校大学生的特殊性,如申请人已参加高校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可不再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对是否属于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类人员的认定,以所在学校意见为准,相关资料由当地工商部门报文广新局和经信委备案。各区县微企办为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开设绿色通道,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评审工作,对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情况单独统计并报市微企办备案。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相关政策可以登录“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http://www.)查询,也可向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23-)。
29.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重点人群及创业补助有何规定?
答: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鼓励类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微型企业在设立登记满2个月后,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
30.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属于“四类”重点扶持对象;二是具有创业能力;三是无在办企业;四是属于“重点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五是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31.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重点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32.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是否享可以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户口(包括集体户口)还在重庆,就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从重庆到外地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户口迁回重庆,也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非本市户口可申请一般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的可同等享受微企后续发展扶持资金,但不享受创业补助资金。
33.什么是创业孵化基地?
重庆市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经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认定,能为入驻的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创业者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以及有效的创业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的各类创业载体。
34.目前我市高校创业孵化基地有哪些?
目前,我市已建成3个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基地: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美术学院;已建成15个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同时已建成32个校级大学生孵化基地。
35.如何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以就近申请入驻本校或邻近高校的创业孵化基地,也可以向我市其他创业孵化基地提出入驻申请。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36.什么是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是顺应时代、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大众创新趋势,把握互联网应用深入发展、创新2.0环境下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发展众创空间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有效利用、国家高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着力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37.目前我市高校众创空间有哪些?
目前我市高校共有重庆大学科技园“科慧众创空间”等77个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具体信息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38.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或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39.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岁以内(已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除高校毕业生外,必须为本市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贷款申请人流动资金不足的补充。
40.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根据《渝人社发〔号》文,重庆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再次调整为:个人创业项目贷款额度上限可提高到15万元,10万元部分由中央、市、区县按规定给予贴息,超过部分由区县财政自行承担;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允许有条件区县自行制定相关贷款贴息政策。
4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是什么?
(1)个人贷款10万元及以下额度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其中中央财政承担75%,地方财政承担25%;10万元以上部分由各区财政自行承担。
(2)企业贷款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的实际利率将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贴息时,我们只按照未上浮的基准利率的50%给与贴息,对贷款中不符合条件的及超过200万的部分不予贴息。
(3)对于“政策性+商业性”组合贷款中的政策性贷款部分按规定进行贴息,商业贷款部分不予贴息。
(4)允许各区县根据实际条件,在基本政策之上,自行制定贴息政策。
42.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条件有哪些、期限是多长?
条件:(1)法人为个人担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5万元以上;具有贷款申请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个人担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值的有价证券;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的2倍(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额(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6万元。承贷金融机构对个人保证担保额根据实际情况掌握,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担保时担保方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
(2)借款人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友(本市常住户口)的房屋(两证齐全,银行会同借款人协商认定)、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抵(质)押;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抵(质)押原则上参照个人抵(质)押执行,可用不动产、汽车、设备(有购置发票,扣除折旧)进行抵(质)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品价值的70%,质押物价值的90%。
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允许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的个人二次贷款,二次贷款年限不超过2年;新吸纳前述五类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多次贷款。
43.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有哪些?
(1)借款人向所在地街道社保所申请。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经营所在地街镇社保所申请。
(2)街道(乡镇)初审同意后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申报资料:
(1)重庆市小微企业扶持贷款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薄复印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实体提供招聘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失业证、农民工(限女性)证明、工资表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5)企业基本情况、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贷款卡;个人征信授权书、企业征信授权书;
(6)经营场地房地产权证,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财产共有人关系证明复印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7)&经营场址照片;
(8)①房产抵押的需提供抵(质)押担保承诺书
②个人保证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书(需夫妻双方签字加盖手印)、户口、身份证、结婚证、所在单位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行政章)。
44.什么是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是市委、市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完善全市政策性支持的担保体系,其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担保费率、贴息等环节,通过按照“政策性目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小微企业化解融资难题。
45.如何申请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
申请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可登陆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具体了解申请。
46.什么是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
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以促进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为宗旨,由“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和“嘉龙大学生创业公益基金”两支基金组成,资金总规模为2000万元,每年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至少4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两支基金均属无偿公益基金,资助期内不溢价、不分红,每年计划资助20-30个创业项目,单项资助金额最高30万元。
47.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如何申请?
请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项目信息,选择基金及资助方式。
48.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创业项目申报--&计划书评审--&项目初审--&全国总评审--&基金管委会审定--&基金发放--&跟踪支持,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每年4月启动,12月结束。
49.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文件规定:至日,对营业税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50.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至日,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只需按10%交纳所得税。
51.小型微型企业印花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要求。自日至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5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3.社保补贴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1)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后,于12月15日~12月30日报送以下资料到就业部门申请当年社保补贴
①《单位社保补贴申报花名册》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审核公章)
②《单位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审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④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资料一份
⑤申报企业与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合同
⑥申报企业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失业证复印件、其他证明其就业困难对象身份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低保证)
⑦申报企业所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就业部门进行享受扶持政策记录后返还)
(2)就业部门审核
(3)就业部门公示
(4)财政部门复核并划拨补贴资金
54.什么是《就业创业证》?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文件精神,将原《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取消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用来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如失业可享受到推荐就业等服务,如自主创业可享受从事个体经营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入住孵化基地发展、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
55.如何申领《就业创业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56.持《就业创业证》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57.目前对弹性学制和休学创业有哪些规定?
目前,国家已明确提出“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我市高校加紧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参与创新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制度。部分高校细化了相关规定,对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3年学籍。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
58.我市对建立学分累积与转化制度有哪些要求?
教育部着力推动全国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创新实验、发表论文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加快形成更有利于发掘学生创新创业潜质、激发学生热情的教学管理制度。重庆高校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创新创业奖项、参与众创空间、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并建立学分累积制度。本专科学生创新创业必修课程不低于2学分,学生超过最低要求的创新创业学分可充抵其他选修课学分。
59.目前重庆市级各部门开展的创业活动有哪些?
主要有由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主办的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实践活动,主要内容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举办五届)、创业成果展洽会、创业政策咨询会、创新创业大讲堂、大学生创客沙龙、创新创业教育展播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单年),已连续举办五届,9-12月举办;由市教委主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3月启动,10月结束;由市教委举办的重庆市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洽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双年),5月举办;由市人社局等开展的“泛海扬帆—重庆市大学生创业行动”:由市科委等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由团市委等举办的“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重庆赛区)等活动。
60.大学生可参加的创业培训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由市人社局及市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微型企业创业培训、KAB培训、YBC培训、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包括GYB和SYB)培训。
61.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重庆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含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成功创业按人均1000元-1500元补贴,未创业成功按60%补贴;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创业成功按每人1000元补贴,未创业成功按每人6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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