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分销和传销的区别模式跟传销模式是否相同

如何区分微信分销与微信直销、微信传销模式?
网站编辑:好实用
时间: 9:47:06
【好实用】微信分销的本质是直销还是传销,众说纷纭。今天好实用小编来解读。某微信商城称:缴纳或者在此消费满200元即可以成为该商城会员,并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具体的分配规则如下:会员每推荐发展一个会员(暂称之为其第一级),可获得40% 的提成;其第一级会员每发展一个会员(暂称之为第二级),可获得20% 的提成;其第二级每发展一个会员(暂称之为第三级),可获得10% 的提成,以此类推。
那么这种行为究竟是传销还是直销呢?
简单的说,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规定:传销方式有三种: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型。什么是直销呢?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直销的特点是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不存在中间环节,直销人员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计酬方式依赖于个人业绩。换句话说,只有单层次直销是法律允许存在的模式,而多层次的直销则是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
那么如何区分基于微信平台上从事的、、微信传销行为?
1、有无入门费
微信传销的入门费都比较高,到现在往往是以认购产品作为入门的门槛,然后获取加入、再发展下线的资格,而微信直销是没有这一步骤。微信传销的入门费是这样变相征收的:要成为某品牌的微信代理就要先拿货,公司会制定具体政策,比如总代价格是什么,需要拿多少货;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分别享受什么价格、需要拿多少货等等。而微信直销要卖对方产品却不需要入门费,只需要随便找个分销商注册申请便可拥有一家微店。
2、产品和价格是否等值
微信传销的产品往往价格较高,但没有高的理由。一套只值几块钱的东西,莫名其妙的卖几百上千块,而微信直销的产品的价格必须物有所值。微信传销里最盛行的就是女性化妆品,因为这个行业利润最高。几片成本几块钱的劣质面膜、几瓶简单勾兑的水都可以卖到几百块……
3、产品是否流通
微信传销的最根本目的是要以代理去发展代理为目的,并不是以卖多少实物为目的,他们只在意有多少人在“卖产品”,并不在乎有多少人“买产品”,一级一级的发展,最后完蛋的是那些末端的代理们。而微信直销最关心的是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微信直销必须依赖产品口碑去抢占市场。
“微信传销”的驱动力永远都是鼓励自己的“代理”发展更多的“代理”,拿更多的货。比如某品牌商的一个激励措施是:只要你到年底拿的货总额到了1000万,就奖励一辆保时捷!殊不知你需要帮对方赚回三辆保时捷的钱!所以“微信传销”一个特点就是,他们总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你成为他们代理,晒收入、晒豪车,让你跟着她一起赚大钱。
4、有无退货制度
微信传销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而微信直销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
5、销售是否分级
微信传销公司最讲究是谁先加入,谁后加入,谁归谁管,谁在谁名下等等。每个人享受的待遇不同,政策也不同,是一种等级森严的“金字塔”结构。而且无可更改的是:先来的人获得的利益肯定大于后来的人。但微信直销就是一句话:“多劳多得!”
微信传销总会制定一些严格的规定,禁止越级、串货、甚至不准许代理们为了多卖产品去开淘宝店,怕影响自己制定的价格政策。实际上这是一种跟互联网时代非常不合拍的做法。在微信直销中卖货价格和发货都统一有品牌商的总店去实施并不需要代理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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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heleasy下线越多赚钱越多“微分销”还是“微传销”?(组图)_网易新闻
下线越多赚钱越多“微分销”还是“微传销”?(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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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众号宣称投入1元每月躺入1000万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陈强  “坐在家里发发微信,就能月入上万”;“花198元买了一盒小C面膜,结果创造50万元利润”;“在这里,终生只需投入1元即可月入30000元”……
  海外代购、面膜批发、减肥产品……你的“朋友圈”是否也已成为不收租的生意场。“微商”、“微分销”红火,顶着“互联网思维”的帽子,“朋友圈”创业致富神话也开始流传。
  但是,通过朋友圈致富,真靠谱吗?深究之后会发现,一些所谓的“微分销”形似传销: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许诺高收益,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这跟传统意义上的聚众传销原理一致,只是一个线下一个线上。
  卖面膜
  投入198元收益55万元?
  “广东一名中学男孩花198元买了一盒小C面膜,结果创造50万元利润。”在东莞打工的王戎,在网上逛论坛时,立马被这帖子吸引,一开始,他动心了,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但事后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王戎之前跟记者有接触,发来链接咨询。记者阅读后,发现广告内文比标题更诱人,“你从头到尾只买了一盒198元的面膜,然后推广30个朋友也买了,最后你得到了60万元收入,就这么简单。”
  记者扫描其二维码后发现,这是深圳一家名为“沃*达”公司的公众号,今年4月29日完成微信认证,经营范围是“品牌策划;经营电子商务;化妆品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他宣称这是新的微商模式—“移动分销”,屏蔽了传统微商模式的一切痛点。
  “传统微商中,消费者永远是消费者,现在可以让消费者变成东家。”每人只需在其平台下购买一盒市场价值198元的面膜,就成为了总代理即东家,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微店,拥有个人ID号、推广链接和二维码。
  东家可获三级提成:凡是通过个人ID号成功关注并购买的客户(假设A),属一级用户,直接享产品返利30%;通过A的ID号成功关注并购买的客户(假设B),属二级用户,返利10%;通过B的ID号成功关注并购买的客户(假设C),属三级用户,返利10%。
  按照描述,这款号称三级分销系统,自动赚钱效果可观:如果每一层级每一个人都分别发展30个下线,那么第一个东家有一级下线30人,二级下线900人,三级下线2700人,最后拿到的返利为554202元。
  卖“梦想”
  投入1元躺着月入3万元?
  无独有偶,这种“三级分销”模式,在朋友圈里不止卖卖面膜,它穿着不同的马甲,创造着各种财富梦想。
  其中,就有不少公众号推行的“一元创富基金”。
  “支付一元创富基金,即可成为梦想合伙人,开启你的财富之路。”“如果我说:在这里终生只需投入1元钱即可月入30000元,你信吗?”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贩卖所谓“梦想”的广告词如出一辙,煽动性的话语,极低的投资,极高的回报率。如认证地址在深圳、名为“新*力微营销”的公众号,就推出“支付一元成为东家”项目,号称只需投入一元钱,躺着可月入3万元。
  躺着赚钱?具体来说,用户投入1元钱,就可成为梦想东家,拥有专属二维码,分享给网友享三级返利:第一级返利20%,第二级返利15%,第三级返利12%。
  记者打开一些公众号的“一元创富”页面,有的显示有几百万人次浏览,关注者也有近百万人,其中有一个已卖出了80万份。其实, “一元创富基金”的三级分销返利,跟面膜的三级分销返利大同小异,只是这回连商品都省了,卖的是“梦想”。
  下级代理越多利润越多
  “朋友圈”日渐沦为生意场,“微商”崛起,从食品、化妆品到保健药品,从国际品牌到自主品牌,可谓应有尽有。然而,问题“微商”也屡见报端,今年2月,90后“网红”周梦晗,就被曝光在朋友圈售卖“毒面膜”。
  另外,还有朋友圈减肥药涉嫌夸大虚假宣传,且无批准字号、无质量认证,另外,记者获悉,通过网络代办公司,打造一款全新“朋友圈”面膜,从公司注册、产品设计到最终成品出厂上市销售,走完流程仅需两个月。其次,“朋友圈”中的国际品牌,不少是三无产品,但“微商”却靠它赚的盆满钵满,主要是依靠一种新的销售方式,就是所谓的“代理”—分级代理,代理越多越赚钱。
  一些“微商”代理层级,还跟一次性拿货量挂钩,拿货越多代理级别越高,就能以更低进价拿货,能赚下线更多钱。结果,这些产品并没有卖给终端客户,始终在各级代理手中,然后再由代理发展打理下线。
  “要想获取更多的利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级代理。试想一下,如果你的朋友不仅买你的产品,还帮你卖产品,是不是就不怕卖不出去了?”一些代理商坦言道:“做微商关键是找代理,你发展代理多了,赚钱自然就多了。”
  律师说法
  发展下线获利可能涉嫌传销
  “微商”、“微分销”,是指以“个人”为单位,利用微信、APP等载体,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可移动性的销售渠道。这种模式刚推出时,曾被业界寄予厚望,被视为营销的一场革命。
  但是,交1元钱抑或买一盒面膜,然后就可成为东家,享受三级分销返利,这种层层分级获利的“微营销”,形似著名的“庞氏骗局”。实质上是将后一轮投资者的投资作为收益,支付给前一轮投资者,依此类推,使卷入的人和资金越来越多。
  知名互联网律师赵占领表示:“如果只是以代理销售产品为幌子,实际没有或很少销售产品,主要仍以发展下线会员方式获利,可能涉嫌传销。”
  微信公众平台:非法分销永久封号
  门槛低、成本少、信任度高、传播快……集多种优势的“朋友圈”成“生意圈”后,因缺乏评价机制、信用担保、法规监管,正成为山寨商品、钓鱼网站、网络传销的“温床”。
  有媒体报道,通过微信发展传销,扩张速度较快,涉案人员和资金远超传统传销模式,甚至还出现了通过网络对传销人员进行操控,传销资金利用网上银行流转等情况。对此,国内多省工商部门已纷纷表示,要重点打击利用微信、互联网进行传播操控的新型传销。
  实际上,朋友圈中此类营销模式已引起关注,今年2月15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宣布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是非法分销,一旦发现将会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南京首例微信传销案宣判
  “催眠大师”获刑八年
  今年1月,号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某因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受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陈某自称是励志成功学讲师陈安之首席弟子、亚洲催眠大师。2013年至2014年3月,他以推销其微信营销课程为名,打着“月入百万·微信营销·商业模式”的口号,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厦门、昆山、福州、义乌、宿迁、宁波、南京等地开展以微信营销为主要内容的免费授课,要求参与者缴纳不同数额的代理费,成为其不同级别的微信营销课程的代理商。代理商通过手机微信软件,向社会大众宣传陈某的“微信营销”大会,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此会,成为新代理商,骗取他人代理费,并形成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多级组织层次。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地方版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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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分销的本质是直销还是传销,众说纷纭。今天好实用小编来解读三级分销。某微信商城称:缴纳或者在此消费满200元即可以成为该商城会员,并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具体的分配规则如下:会员每推荐发展一个会员(暂称之为其第一级),可获得40% 的提成;其第一级会员每发展一个会员(暂称之为第二级),可获得20% 的提成;其第二级每发展一个会员(暂称之为第三级),可获得10% 的提成,以此类推。
  那么这种行为究竟是传销还是直销呢?
  简单的说,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规定:传销方式有三种: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型。什么是直销呢?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直销的特点是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不存在中间环节,直销人员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计酬方式依赖于个人业绩。换句话说,只有单层次直销是法律允许存在的模式,而多层次的直销则是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
  那么如何区分基于微信平台上从事的微信分销、微信直销、微信传销行为?
  1、有无入门费
  微信传销的入门费都比较高,到现在往往是以认购产品作为入门的门槛,然后获取加入、再发展下线的资格,而微信直销是没有这一步骤。微信传销的入门费是这样变相征收的:要成为某品牌的微信代理就要先拿货,公司会制定具体政策,比如总代价格是什么,需要拿多少货;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分别享受什么价格、需要拿多少货等等。而微信直销要卖对方产品却不需要入门费,只需要随便找个分销商注册申请便可拥有一家微店。
  2、产品和价格是否等值
  微信传销的产品往往价格较高,但没有高的理由。一套只值几块钱的东西,莫名其妙的卖几百上千块,而微信直销的产品的价格必须物有所值。微信传销里最盛行的就是女性化妆品,因为这个行业利润最高。几片成本几块钱的劣质面膜、几瓶简单勾兑的水都可以卖到几百块……
  3、产品是否流通
  微信传销的最根本目的是要以代理去发展代理为目的,并不是以卖多少实物为目的,他们只在意有多少人在“卖产品”,并不在乎有多少人“买产品”,一级一级的发展,最后完蛋的是那些末端的代理们。而微信直销最关心的是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微信直销必须依赖产品口碑去抢占市场。
  “微信传销”的驱动力永远都是鼓励自己的“代理”发展更多的“代理”,拿更多的货。比如某品牌商的一个激励措施是:只要你到年底拿的货总额到了1000万,就奖励一辆保时捷!殊不知你需要帮对方赚回三辆保时捷的钱!所以“微信传销”一个特点就是,他们总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你成为他们代理,晒收入、晒豪车,让你跟着她一起赚大钱。
  4、有无退货制度
  微信传销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而微信直销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
  5、销售是否分级
  微信传销公司最讲究是谁先加入,谁后加入,谁归谁管,谁在谁名下等等。每个人享受的待遇不同,政策也不同,是一种等级森严的“金字塔”结构。而且无可更改的是:先来的人获得的利益肯定大于后来的人。但微信直销就是一句话:“多劳多得!”
  微信传销总会制定一些严格的规定,禁止越级、串货、甚至不准许代理们为了多卖产品去开淘宝店,怕影响自己制定的价格政策。实际上这是一种跟互联网时代非常不合拍的做法。在微信直销中卖货价格和发货都统一有品牌商的总店去实施并不需要代理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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