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商资本经营的风险项目?

中融恒升总经理受邀出席“中国股权投资年度峰会” - 商务出租 - 上海九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国商信达(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
联系人:陈经理
公司地址:重庆江北五里店立交旁
中国国商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商金融”),隶属于中国投资协会外资投资专业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作为一家资金实力雄厚、成就卓越的综合型、多元化大型金融集团,赋予金融和准金融服务平台投资、资本经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功能,以金融思维和方法开展财务投资、实体企业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业务。
目前,国商金融的业务范围,涵盖金融服务、产业投资、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三大板块,集团下属数十家行业翘楚级实体企业,通过引进国际化、现代化管理方法及资源,站在国际高度前瞻行业发展,凭借成功的资产管理经验和雄厚的资本运作实力,以及与政府、金融界、法律界的良好合作共赢关系,全方位立体式整合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投融资信息资源、高新科技企业客户资源、专家学者学院的财智资源、政府资源等,将资本和产业有效结合,开创金融新模式,助力中国实体经济发展。
国商金融,以金融业务为核心,以服务产业升级、扶持产业经济发展为基本方向,坚持产融结合、服务深耕、协同发展、人才优先、文化引领的发展战略,积极探索金融与产业互促互进的发展模式。计划于2020年,建设拥有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两家上市公司,力争成为经营规模区域领先、金融业务多元布局、产业金融协同发展、企业建设成果显著的综合型国际化金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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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 作者: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发行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6 年 3 月 28 日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4 年 9 月 4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4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5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5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5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6 年 1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证监许可[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2016 年 3 月 18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6)
第 3064 号验证报告: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止,由发行人、申万宏源指定的在中
国工商银行北京金树街支行的收款账号 0030632 实收认购保证金
及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叁亿零肆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壹角贰分(CNY
304,999,993.12) 其中:
两家获配投资者(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
、 (上海)
限合伙) 巨杉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缴付股票认购保证金共计 10,000,000
元及股票认购余款共计 289,999,993.12 元,获配股票数量为 10,721,944 股;一
家未获配成功的投资者缴付股票认购保证金 5,000,000.00 元。
2、2016 年 3 月 25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6)
第 3065 号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
获配投资者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壹角
贰分(CNY 299,999,993.12),其中:人民币壹仟零柒拾贰万壹仟玖佰肆拾肆元
整(CNY 10,721,944.00)新增为 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溢价人民币贰亿捌仟
玖佰贰拾柒万捌仟零肆拾玖元壹角贰分(CNY289,278,049.12)扣减本次非公开
发 行 交 易 费 用 人 民 币 柒 佰 捌 拾 玖 万 陆 仟 贰 佰 贰 拾 陆 元 贰 角 捌 分 ( CNY
7,896,226.28)后,计人民币贰亿捌仟壹佰叁拾捌万壹仟捌佰贰拾贰元捌角肆分
(CNY 281,381,822.84)计作公司资本公积。
(四)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
本公司承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 元。
(三)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 1,072.1944 万股。
(四)定价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 27.98 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底
价为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股票均价(26.70 元/股)
的 90%,即 24.03 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金
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1、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
2016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与申万宏源共同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
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 139 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除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外前 20 大股东(以 2016 年 1 月 29 日收盘后股东名册为准,其
中有 3 个股东与其它类型投资者重复),其他对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
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87 家。
2、发行报价情况
2016 年 3 月 15 日上午 09:00-12:00,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5 家投资者回复的《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
自然人余佳伟没有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划付认购保证金,报价无效;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申购报价单的时间晚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 12:00,报价无
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和备案,且缴纳认购保证金 500 万元,为有效报价。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已按照《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和备案,且缴纳认购保证金 500 万元,为有效报价。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上海新阳半导体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登记和备案,且分产品缴纳了认购保证金,合计为 500 万元,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报价情况如下(以各投资者报价为准,从高到低排列,同一报价按照
认购数量从大到小、认购时间从先到后顺序排列):
投资者名称
60,000,000.00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98
60,000,000.00
60,000,000.00
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
27.98 260,000,000.00
业(有限合伙)
60,000,000.00
26.71 160,000,00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0 160,000,000.0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0.00
经统计,截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 12: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缴纳的
申购保证金共计 1,500 万元,其中获得配售的申购保证金 1,000 万元,未获配售
的申购保证金 500 万元。
3、发行定价
在申报期结束后,公司与申万宏源根据申购人的有效报价,按照《认购邀请
书》规定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最后的发行
价为 27.98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 27.98 元/股高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 16.44%,相当于询价
截止日(2016 年 3 月 15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7.67 元/股的 101.12%,相当
于询价截止日(2016 年 3 月 15 日)收盘价 28.00 元/股的 99.93%。
4、发行报价结束后获配情况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认购对象共 5 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确认:有
效认购对象 3 家,有效认购金额为 39,000.00 万元:
有效申购金额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注: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购总量为 26,000 万元,因受发行
规模限制,仅获得配售 24,000.001688 万元,857.7556 万股。
(五)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312 万元人民币,
未超过 30,000 万元,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127 号文的要求。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6.70 元/
股),则自发行结束并自上市之日起即可进行交易,无锁定期。
三、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1,072.1944 万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
模上限(2,000 万股),发行对象共 2 家,未超过 5 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
购价格均为 27.98 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如下:
有效申购金额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二)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 227 号 3 楼 D-663 室
法定代表人:齐东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整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以上咨询均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企业营销策划。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京控融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
(三)获配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 2 家获配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投资者出具的情况
说明,并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四)获配对象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获配对象本次发行共认购 1,072.1944 万股,具体详见本节“三、发行结果
及发行对象简介、(一)发行结果”。
(五)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六)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外,2 家投资者均不存在其他交易安排。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保荐代表人:包建祥、张海东
项目协办人:许健
联系电话:021-
联系传真:021-
(二)发行人律师
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彭雪峰
办公地址: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经办律师:申林平、黄夏敏、罗丽枝、蒋湘军
联系电话:010-
联系传真:010-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
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勇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经办人员:何和平、秦凤
联系电话:021-
联系传真:021-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
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158,157
33,158,15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861,043
10,721,944
161,582,987
三、股份总数
184,019,200
10,721,944
194,741,14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收盘后):
持股数量(股)
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
39,155,200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588,800
上海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512,000
19,574,3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
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沃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沃仑-
新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8,918,127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根据 2016 年
2 月 29 日收盘后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持股数量(股)
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
39,155,200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588,800
上海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512,000
19,574,301
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
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沃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沃仑-
新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6,457,60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第三季度每股收
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10,721,944 股。以 2014 年度和 201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
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
2015 年第三季度
每股净资产(元)
每股收益(元)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上海新阳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15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14 年度或者 2015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股
3、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 114,912,000 股,2014 年度权益分配后,本公司总股
本为 183,859,200 股;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 184,019,2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股本总额为 194,741,144 股。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
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母公司仍然以半导体行业电子化学品和配套设
备业务为主,而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大硅片业务为主,为上市公司在
集成电路行业的上游延伸,各公司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资
产和业务的整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上海新晖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7.89%,
仍保持对公司的控股地位,王福祥、孙江燕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
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增强。本
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主要体现在:公司股权资本大幅提
升,资本实力增强;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同量增长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
步下降,资本结构得到优化;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降低。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
时间,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率等指标一定程度的下降;
随着大硅片项目的投资建设和效益实现,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显著提升。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将使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随着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公司总
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的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
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
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
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大量增加公司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本次发行能促使公司财务
成本更趋合理,减轻财务成本压力,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不存在负债比率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保荐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
集资金金额均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均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的规定。
3、参与本次报价的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上
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和备案,且已按照《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缴纳认购保证金;参与本次报价的巨杉(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上
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和备案,分产品缴纳了认购保证金,且最终缴纳认购余
款的账户与其缴纳认购保证金的账户一一对应。
4、经穿透核查获配机构所管理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产品,与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
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遵循公平、
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有
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认购邀请
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备查文件
1、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600 号
联系人:杜冰
邮编:201616
电话:021-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3:00—4:30。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28 日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
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证券公司 10 家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截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收盘后
的前 20 大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苏州和信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祥展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其他投资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87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商城壹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少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未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安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同熙胜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燕园动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三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赵非,胡泽
广证越秀投资有限公司
广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野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新宏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盈大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恒兆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商荣盛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证大金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安天迪定增 1 号基金
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长泰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玖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商融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鑫鑫大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海新阳资金流向历史
日期涨跌幅资金净流入净占比
上海新阳资金3天流入亿,后市如何?
马上咨询分析师,能不能买入?要不要卖出?
找买卖点时 立即查看个股买卖点
查查手中股是不是庄股!
资金、技术5大维度监控手中股
1,349.16万
5,898.59万
7,247.75万
超级机构0.00万净比0%
机构1,191.20万净比8.61%
大户72.69万净比0.53%
中户197.06万净比1.42%
散户-111.79万净比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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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 [300236]
如此资金走势有没有坐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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