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国家规定建立()。省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脱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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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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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76-3
名 称: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份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 [号),我办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拟定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与监督。(三)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疆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四)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五)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六)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滇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工作。(八)负责统筹协调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州(市)、部门对口帮扶的有关工作。(九)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 )主要工作成效
  2015 年是扶贫开发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扶贫开发任务最重、成效显著、亮点频现、极不平凡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把脱贫攻坚作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各级各部门和扶贫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转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阶段,全面进入提档加速、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圆满完成 2015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预计有 1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主要体现在 5个方面工作和 5个方面亮点。
  “ 5个方面工作”:
  1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 2015年国内考察第一站就到云南,年内直接领导、亲自调研,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委、省政府迅速传达学习、全面统筹谋划、密集部署推动,全年共组织召开了 2次高规格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央定点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动员、易地扶贫搬迁电视电话和现场推进、乌蒙山云南片区暨“镇彝威”革命老区、怒江州脱贫攻坚、“挂包帮”定点扶贫等系列工作会议。我们深刻地感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的重视程度之高、研究部署之多、政策措施之实、支持力度之强前所未有,扶贫开发迎来最为重要的黄金期、关键期。省扶贫办始终以高度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及时传达、深刻理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牵头协调、统筹推进、督促落实职能作用,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和“ 5+2”“白 +黑”作风,全力以赴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2 .推动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3+X”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领导亲力亲为、直接指导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顶层设计,通过省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一是出台了 3个统领性法规文件。在已经颁布实施《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明确了脱贫攻坚的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制定了 12个配套性制度文件。分别是《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贫困县退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脱贫摘帽考核奖惩办法》、《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解释及计算办法》、《人才扶贫行动计划》、《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方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 2020年)》。三是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一批行动计划方案。按照成熟一个提交一个的要求,“镇彝威”革命老区三年行动计划、怒江州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出台;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已按程序报审;“挂包帮”定点扶贫考核办法正在抓紧完善;发展生产、光伏扶贫、社会保障、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金融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等 6个文件,计划提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整乡(村)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卫生计生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和行业扶贫考核办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 5个文件正在加快研究制定。
  3 .扎实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和“回头看”。精心谋划、全面部署,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做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和“回头看”, 2014年有 126万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及时从建档立卡数据库中退出。 2015年动态管理已经全面启动。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和专项督查,逐乡逐村逐户筛查数据、核实校准,确保客观真实、情况准确。二是全面建立扶贫开发数据平台。搭建了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 5级扶贫信息网络平台,建成一个中心(精准扶贫数据共享及交换中心)、两个平台(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三个数据库(帮扶对象数据库、扶贫资源数据库、扶贫项目数据库)和一套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实现扶贫开发数据的无障碍交换。
  4 .着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项目的实施。聚焦最困难的地区、最困难的群体和贫困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突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全力抓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重大示范项目建设。一是持续推动 4个重大项目。怒江州扶贫攻坚累计投入资金 36.19亿元,完成 3年计划的 122%,占 5年总投资的 75%;宁蒗大会战累计投资 4.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 122%,计划 2016年 5月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澜沧县拉祜族综合扶贫开发累计投入各类资金 14.25亿元,基本解决了 356个深度贫困自然村 6.32万拉祜族群众的贫困问题;红河南部地区综合开发累计完成投资 52.51亿元,占总投资的 53%。二是启动实施 3项精准扶贫示范工程。施甸县布朗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完成投资 5528.56万元;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已到位 2015年度 2亿元帮扶资金;西盟孟连两县边境民族特困地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开工率达到 100%,其中主体工程竣工 13822户、占总户数的 55.4%。三是现正按照纪恒书记的要求,积极协调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争取投资 30亿元左右,对云南 3个以上“直过民族”或人口较少民族共计 10万人以上实施集团帮扶。
  5 .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一是加强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各州市积极加强向中央定点扶贫单位、片区联系部委的请示汇报,筹备召开中央定点扶贫云南座谈会,直接投入中央定点帮扶资金 1.16亿元,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直接投入资金 21.7亿元。二是推进沪滇对口帮扶合作,加强对口帮扶,成功举行沪滇两省市座谈交流会,签订《关于加强沪滇对口帮扶与重点领域合作框架协议》,落实援滇资金 5.4亿元,同比增长 84.5%,实施帮扶项目 310项;深化经济合作,实施“沪企入滇”、“云品入沪”、“云菜入沪”,开展经济合作项目 191个,到位资金 168.1亿元,同比增长 20.3%;加强民间交流,成立了云南省沪滇合作促进会。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开展“ 9个 1”扶贫日系列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 6.36亿元。继续做好“爱心包裹”、“圆梦 680”、“圆梦 832”、“医疗器械捐赠”等。四是加强扶贫开发国际交流合作,累计投入资金 4153.91万元。
  “ 5个方面亮点”:
  1 .构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向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汇报,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出台了一批超常规、特惠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以《条例》《意见》《决定》为统领的“ 3+X”政策体系,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的高度评价、充分肯定,并印发全国学习借鉴。
  2 .形成了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抓扶贫的强劲态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向中央作出的脱贫承诺,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脱贫、摘帽、出列分年度的时间表和责任人。推动建立了“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强劲态势。省、州(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全部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所有州(市)扶贫部门全部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贫困县扶贫机构基本实现单列;所有贫困乡设扶贫专干;所有贫困村全部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
  3 .采取超常规举措,扶贫资金投入再创历史新高。全面建立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 2015年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1.12亿元、比上年增 3.34亿元;州县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突破 10亿元;金融扶贫投入达到 385亿元(含易地)、是“十二五”前 4年总和的 1.6倍;行业部门投入 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3230.25亿元,占规划的 118.49%。同时,在巨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下,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比 2015年增加 1倍以上,达到 31亿元以上,以非常之策保障脱贫攻坚的需要。
  4 .全面铺设了精准扶贫的管道网络。组织 17551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57万名干部职工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选派了 20324名干部、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 6081支,其中派驻建档立卡贫困村队员 14372名、工作队 4277支,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全部兼任第一书记;首轮遍访于 2015年 8月 21日启动, 10月 31日全面完成,全省近 62万人次深入挂包点走访调研。
  5 .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战掷地有声。全面启动易地扶贫搬迁“ 36313”行动计划,截止 2015年底,省级融资平台公司已经组建,有 120个县(市、区)已经建立了承贷公司;省农发行已审批贷款金额 736.94亿元,投放贷款 218.55亿元、占全国农发行系统专项贷款投放总额的 27.22%;全省 16个州(市)已启动了 304个搬迁村寨示范点建设,惠及 2.6万户 10万人,为今年全面推开探了路子,提供了经验。
  二、基本情况
  我办内设 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人事处),行政编制 94名。机关行政编制 84名,其中:主任 1名(正厅级)、副主任 5名(副厅级) ,正处级领导职数 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 13名,一般干部 52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人员编制 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5名。
  按照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成立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中心的通知》,保留了世界银行西南扶贫项目云南办公室、云南省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云南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成立了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39名。
  2015 年末,我办实有人数共计 159人,其中:在职人员 133人,退休人员 26人 ,离休人员 0人。行政编制人员 94名(含纪检监察人员 5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5名),事业编制人员 39人。实有车辆编制 19辆,在编实有车辆 16辆。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5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总收入 401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占总收入的 96%;其他收入 160.475万元,占总收入的 4%。
  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了 1139.58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及单位干部职工增资经费和交通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5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总支出 415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63.11万元,占总支出的 40.07%;项目支出 2487.70万元,占总支出的 59.93%。
  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了 1216.60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及单位干部职工增资经费和交通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基本支出 1663.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32.60万元,占基础支出的 62.09%;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22.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9.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8.40 %;其他资本性支出 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0.1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项目支出 248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0.05%;科学技术支出 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0.2%;农林水事务支出 2481.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99.75%。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88.11万元 ,占本年总支出的 98.08%。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及宗教事务支出。
  (二)科学技术与合作支出 5.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交流与合作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3.74万元,主要用于办内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三)农林水事务支出 3674.1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扶贫开发规划、项目管理和监督、中央定点挂钩云南扶贫单位和上海对口帮扶单位的沟通、联系等工作业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 113.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 224.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1.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91.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11.68万元。
  2015 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减少 31.36万元,下降 12.2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18.06万元,增幅为 4.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国开办出字 ﹝ 2014 ﹞ 21 号)批准的“社会经济转型与扶持体系建设”培训,于 2015年 1月 18日至 2015年 2月 7日才前往南非执行培训任务,形成跨年度支付 11.77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3.29万元,减幅为 2.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缩减了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 46.13万元,减幅为 33.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公车改革改革后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52.96万元,增幅为 19.51%,主要原因是执行省财政厅新公用经费标准,各项费用相应提高。我办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决算。 201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50.70万元,实际采购资金 47.26万元,节约 3.44万元,节约率 6.79%。采购资金主要用于电脑、多功能一体机、相机、复印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购置。
  2. 绩效管理信息。按照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三)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 年 8月 30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
发布人:石长毅来源:云南省扶贫办网站浏览次数: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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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此次修订主要呈现以下六大特点:一是全面贯彻了国家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的系列政策措施,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机制创新,充分吸纳贫困对象精准识别退出、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驻村扶贫等管用、实用的扶贫措施。二是充分体现了精准扶贫的要求,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组织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是在聚焦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的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通邮、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信贷、保险、资本市场等综合性金融对扶贫的支持力度。”四是为防止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确保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规定“农村扶贫开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省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脱贫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扶贫政策,确保实现稳定脱贫。”五是修订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信贷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扶贫对象产业发展;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社会扶贫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由帮扶单位确定用途。六是为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让规矩严起来,规定了严格的问责机制,专门针对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和国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造成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不按照规定落实扶贫优惠政策或者待遇的,阻碍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扶贫工作职责的,将依照有关规范给予问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
[][][][][]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云南省扶贫开发政策整理之一
扶贫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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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围绕目标任务,认真谋划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思路目标举措,要突出最贫困的地区、最贫困的群体和贫困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做实&十三五&规划,成为聚集各方力量的平台和抓手;要强化精准扶贫措施,全面实施整乡(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金融扶贫和安居工程&五大精准扶贫品牌&;要围绕乌蒙山、滇西边境、迪庆藏区、石漠化4个连片特困地区,着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五大工程;要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优先区域,做到政策优先倾斜、规划优先纳入、资金优先保障、项目优先落实;要完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凝聚各方力量扶贫攻坚,进一步拓宽社会扶贫的领域和空间,切实提高帮扶的质量和水平;要深化扶贫机制改革创新,增强扶贫攻坚的内生动力,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并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到2020年,努力实现基本解决574万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8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片区重点县脱贫摘帽,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的总体目标。
扶贫主要任务
到2020年,贫困地区高稳产农田面积累计达到3300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实现全部行政村通水泥路,村庄内道路硬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村村通班车,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抗灾能力;消除农村危房和人畜共居住房。
到2020年,实现县有支柱产业、乡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到2020年,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贫困地区群众享受更加均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每个重点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健全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村村有&,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以公共文化建设促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县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比2010年增加5个百分点,石漠化得到有效治理,生态安全屏障作用不断巩固。
扶贫对象:将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对象。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瞄准贫困地区和群体,坚持先难后易,实行贫困人口首扶制度,把着力点放在帮助最困难地区和最困难群众的脱贫发展问题上,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
扶贫区域:以乌蒙山区、石漠化地区、滇西边境山区、藏区四个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把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整体布局的核心,作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的重大任务,着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以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连片大开发为主要方式,把解决与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密切相关的进村入户项目和解决制约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性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以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坚持&雪中送炭、突出重点&的原则,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积极推进产业连片开发,基础设施连片建设,村容村貌连片整治,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解决制约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致富的主要矛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改变连片特困地区面貌。针对片区人口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贫困特征及致贫因素,突出重点,分区施策,科学制定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集中力量,整体推进,连片开发。乌蒙山区要突出解决资源承载过重的问题,切实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力度和农田水利建设,努力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拓展扶贫对象生存和发展空间。石漠化地区要突出以石漠化治理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建设,着力解决缺土少水等制约脱贫发展的瓶颈。滇西边境山区要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和劳动者素质的提升,加快&兴边富民&工程建设进程。藏区要突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贫困农民生活的改善,推进跨越式发展。在连片特困地区实施100个特困乡(镇)整乡推进建设,100个连片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各地可自行确定若干连片特困地区,统筹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 专项扶贫:
整村推进。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要求,实施5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以贫困村为单元,结合村镇建设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级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集中村落,对规模较小的村进行有计划的撤并。要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夯实群众增收基础。加强整村推进后续管理,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巩固提高整村推进成果。
产业扶贫。把一家一户特色小产业的建设与区域性主导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完善产业项目支撑体系,建立产业大发展、资源大开发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联动机制。加大财政专项扶贫和贴息资金投入力度,扩大到户贷款和项目贷款规模,金融信贷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引进和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强化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支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培育农村经纪人,解决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信息的难题,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户参与市场竞争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扶持带动贫困农户打牢脱贫致富基础,实现持续稳定增收。
易地搬迁。对基本丧失生存条件、资源负载过重、发展空间狭小等就地难以可持续解决温饱的群众,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和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就近就便,采取小规模集中和插花安置的方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70万人,改善移民的发展环境和条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有条件的地方,按照&移民就路、移民就市、移民就富&的原则,结合山地城镇建设,引导搬迁农户向中小城镇、工业园区移民,并通过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移民就业能力,使其在城镇安居乐业。
就业促进。按照&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的原则,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完成贫困劳动力培训200万人,其中技能培训160万。重点扶持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继续接受正规职业教育和中长期技能培训。以增强贫困农民创业就业能力为重点,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支持、鼓励发展个体、微型、中小企业,带动就业,增加收入。把外输与内转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鼓励支持贫困农民返乡创业就业。开展理财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理财意识,促进财产性增收。
以工代赈。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乡村(组)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开展小流域治理,增强农村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兴边富民扶贫。以解决边境地区和广大边民的特殊困难问题为重点,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区域经济协作,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帮助边民尽快脱贫致富。继续实施兴边富民整村推进综合扶贫计划,着力夯实边境一线贫困村可持续脱贫致富基础。
老区建设。制定革命老区综合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类扶贫资源,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县给予重点扶持。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解决革命老区最薄弱、最亟需和老区人民最期盼的问题。积极利用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红色旅游。充分发挥老促会的积极作用。
扶贫试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针对特殊情况和问题,积极开展统筹城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扶贫开发试点,推进地方病防治与扶贫开发结合、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其他特困区域和群体扶贫试点,扩大连片开发、科技扶贫等试点。
&&&&行业扶贫
完善跨部门协同扶贫工作机制。各行业部门要把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持续改善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优先列入行业规划计划,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措施优先落实,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和本行业扶贫开发任务圆满完成。以扶贫规划为载体,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用途不变、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协同扶贫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协作、多渠道投入、多措施并举、多层次推动的合力扶贫攻坚新格局。
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工程。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托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推进山区综合开发,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大力扶持建设各类批发市场和边贸市场。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完善贫困地区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开展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围绕做大做强&云系&、&滇牌&名牌产品、主导产品、优势产品,培育壮大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旅游业,提高特色经济作物和生态牧业比重,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和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建立一、二、三产业协同拉动贫困群众增收的产业发展机制,逐步形成优势明显、市场广阔、带动性强、具有贫困地区特色的主导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建设养殖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养殖产品有效供给能力。
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兴地睦边&和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建设,继续加大&五小水利&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干支渠防渗、田间渠系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力度,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提高民生用电保障水平。加快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公路建设,以通乡通村油路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率和通畅率。
教育文化扶贫工程。优先在贫困地区普及学前教育,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进贫困地区中小学相对集中办学,方便学生就近入学。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全面推进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扩大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规模,扩大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补助面,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继续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关心特殊教育,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残疾学生的扶助力度。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发达地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大中专院校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力度。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大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优先在贫困地区推进综合性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室)和村文化室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村村有&、&文化大篷车送戏行&、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文化惠民&春雨工程&等建设任务。普及信息服务,优先实施贫困地区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推进广电、电话、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农村邮政网络建设。
公共卫生与人口服务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级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提高乡村医生公共服务补助标准。加大地方病和结核病、疟疾等重大疾病防控,加强艾滋病防治,做好残疾预防。加强贫困地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等特别扶助制度,充实完善&奖优免补&政策,加快建立&半边户&奖励制度和手术并发症救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加强流动贫困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民生保障扶贫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把深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实现应保尽保。新增社会保障投入向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倾斜。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广大老年人养老问题,尤其是贫困老年人生活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解决智力障碍、精神病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问题。做好村庄规划,优化居民点布局,以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扶贫安居、游牧民定居及灾区民房恢复重建为重点,帮助贫困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及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生态建设扶贫工程。加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度。加强贫困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干热河谷生态恢复。加快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加强以农村户用沼气池、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实施好村容村貌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防灾减灾预防体系建设,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易发区内的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加强贫困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促进贫困地区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扶贫
加强定点扶贫。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定点帮扶制度,继续扩大帮扶单位范围,财务独立核算的副厅级以上单位及新增加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均应承担定点扶贫任务。做到定点扶贫单位对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涉及县全覆盖。各定点扶贫单位要积极筹措定点扶贫资金,定期选派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定点挂职扶贫。地方各级党政机关要根据当地实际,切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结合定点帮扶工作,开展&四群&教育、&三深入&活动,为贫困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推进沪滇对口帮扶合作。按照&提质、提速、提效&的总体要求,科学谋划沪滇对口帮扶合作,不断创新对口帮扶合作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机制,完善对口帮扶资金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拓展对口帮扶合作新领域,深化对口地区和部门间的对口帮扶与合作。
发挥驻军和武警部队的作用。本着就地就近、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队组织严密、突击力强和人才、科技、装备等优势,进一步发动驻滇部队参与驻地定点扶贫工作,实现军地优势互补,驻滇部队师以上单位均应参加定点扶贫。
建立企业参与扶贫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搞好村企共建、结对帮扶、项目投资发展等帮扶活动,鼓励非公企业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惠措施。
动员社会参与扶贫。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扶贫,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科协、侨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华人、华侨参与扶贫,充分发挥扶贫慈善组织的积极作用。
加强外资扶贫。拓宽渠道,加强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规范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扶贫合作。借鉴国际社会减贫理论和实践,共享减贫经验,探索内外资合作扶贫新模式,提高外资扶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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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农富通城乡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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