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被除权后申请人请求银行支付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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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科技开发区工行在知悉除权判决后诉郑州陇海路广发支行等向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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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CLI.C.23547
重庆高科技开发区工行在知悉除权判决后诉郑州陇海路广发支行等向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款案
  原告:***(以下简称开发区工行)。
  被告:***(以下简称陇海路广发支行)。
  被告:***(以下简称爱迪欧公司)。
  被告:***(以下简称亿鑫公司)。
  被告:***(以下简称荣中公司)。
  被告:***(以下简称隆鑫公司)。
  日,被告陇海路广发支行签发了一份出票人为被告爱迪欧公司、收款人为河南省神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鹏公司)、付款行为本行的票号为VII、到期日为月、票面金额为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神鹏公司收到后转让给被告亿鑫公司(未加盖背书印章),亿鑫公司又背书转让给被告荣中公司,荣中公司又再次背书转让给被告隆鑫公司。隆鑫公司持该背书受让的汇票向原告开发区工行要求贴现时,原告向被告陇海路广发支行查询该汇票的真实性,陇海路广发支行于日回电报予以确认,但未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向其发出的停止支付该汇票的通知书之事告知原告。原告即于同月8日向隆鑫公司办理了贴现元的贴现支付手续。
  被告爱迪欧公司在以其为出票人的上述汇票开出后,以该汇票遗失为理由,于日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该院受理后于次日即向陇海路广发支行送达了止付通知书,并于2月13日在《人民法院报》上登出了公示催告公告。
  日,原告向陇海路广发支行提出付款请求,陇海路广发支行以汇票已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发给其止付通知书为理由予以拒绝,并表示待法院作出裁定或判决后再作处理。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VII号银行承兑汇票无效。原告派人向该院查询时,得知了除权判决的结果。
  日,原告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爱迪欧公司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法院除权判决,以达到不支付汇票的目的。该汇票记载事项完整,背书连续,系合法、有效的票据,其是汇票的合法善意持有人,享有该汇票所记载的权利。请求依法撤销除权判决,判令各被告立即支付汇票款。
  被告陇海路广发支行答辩称:我行根据法院止付通知拒付汇票款并无不当。现该汇票已由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原告无权向我行请求支付。原告持票要求付款时,我行告知了拒付理由,此时原告还享有11天申报权利的期限。请求驳回原告对我行的诉讼请求。
  被告爱迪欧公司答辩称:原告在公示催告公告的期间内未向法院申报权利,且已知停止支付事项。其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被告隆鑫公司答辩称:我公司取得汇票是合法的。
  被告亿鑫公司、荣中公司未作答辩。
  本案以票据纠纷为案由受理。审理期间,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于日依审判监督程序作出判决,撤销了其对争议汇票作出的除权判决。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爱迪欧公司将汇票交给收款人后,申请公示催告,骗取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应承担付款责任。该汇票背书转让合法有效,被告亿鑫公司、荣中公司、隆鑫公司系合法持有人,不承担支付责任。被告陇海路广发支行接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后,未如实告知原告,致使原告将汇票贴现,其应对爱迪欧公司支付汇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依照《》第和《》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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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除权判决后的问题?
用户:A511***
| 上海- | 发布: 18:37:00
我公司(简称B公司)收到A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经我公司加盖背书章后被业务人员不慎遗失,经法院公示催告,因无人申报权利法院作了除权判决,票据到期后我公司获承兑银行付款。现在D公司将A、B、C公司同时作为被告起诉,要求主张该票据权利(从票据复印件上看,顺序是A、B、C、D、E),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应诉?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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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除权判决不是一回事。应该是债权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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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的程序
  (1)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解讫通知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取票款时随报单寄给承兑行,承兑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四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备注: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编号等内容,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交易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并在“承兑申请人”处盖单位公章。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基本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申请人应遵守的基本条款等。
  (4)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  按照“”的规定,付款单位办理承兑手续进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由开户银行从付款单位存款户中扣收。按照现行规定,银行承兑手续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每笔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
  (5)寄交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单位按照交易合同规定,向供货方购货,将经过银行承兑后的汇票第二联、第三联寄交收款单位,以便收款单位到期收款或转让  出纳员在寄交汇票时,应同时登记“应付票据备查簿”,逐项登记发出票据的种类(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号、票据编号、签发日期、到期日期、收款单位及汇票金额等内容。
  (6)交存银行承兑汇票票款  按照银行承兑协议的规定,承兑申请人即付款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地交存其开户银行(即承兑银行),以便承兑银行于汇票到期日将款项划拨给收款单位或贴现银行。付款单位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专类保管的银行承兑协议和“应付票据备查簿”‘及时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银行。
  (7)委托银行收款  收款单位财务部门也应当经常检查专类保管的银行汇票或应收票据备查簿,看汇票是否到期。汇票到期日,收款单位应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第三联背面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将汇票和进账单一并送交其开户银行,委托开户银行收款。开户银行按照规定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将第一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交收款单位作为收款通知,按规定办理汇票收款业务。
  如果汇票到期,而承兑申请人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承兑银行将继续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划拨资金,同时按照承兑协议规定将不足支付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账户,并对不足支付票款每天计收罚息。按照规定,承兑申请人无款支付时,承兑银行将开送一张特种转账传票,在传票的“转账原因”栏中注明“××汇票无款支付转入逾期贷款户”字样并加盖银行业务章;承兑申请单位不足支付时承兑银行将开来两张特种转账传票,在其中一张的“转账原因”栏中注明“××汇票因存款不足,未付部分转入逾期贷款户”,另一张的“转账原因”栏中注明“××汇票已支付部分款项”。  如果交易双方商定由收款单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那么其基本步骤为:首先,由收款单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一至四联,然后第四联留存备查,将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寄交付款单位,再由付款单位向银行申请承兑,其他步骤与付款单位签发汇票的步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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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票据贴现率,光票,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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