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拆迁房屋征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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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房屋拆迁政策
什么是最新农村房屋拆迁政策,最新农村房屋拆迁政策就是国务院最新颁发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用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房屋按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宅基地按基准低价进行评估,房屋装饰及附属物按市场价进行评估。
1 把经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将原土地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迁到其他地方安置,并拆除清理原有建筑或其他妨碍项目实施的地上物,为新的建设项目施工创造条件。 法律咨询:离婚的话房屋拆迁怎么算的咨询 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老公是上门的,户籍迁入我家,要是离婚的话,房屋拆迁,房子分的钱他有没有呢?儿子的户籍也在我家,不跟老公,如果是老公外遇的话,是不是我可以直接诉讼离婚,无条件的儿子抚养权归我呢?谢谢! 律师回答: 1、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2、诉讼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 2 面貌日新月异,但拆迁过程中显现出来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拆迁本身以及由于拆迁引起的社会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在城市房屋拆迁中,依法行政是有效平衡拆迁当事人利益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关键。 法律咨询:房屋拆迁地契和批示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我家的房屋正在拆迁,我家有爷爷留下的地契(上世纪50年代),还有我母亲翻盖房屋的批示(村委会的批示,上世纪80年代的),拆迁应该以那个为准,也就是说那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中律师回答: 您好!如果老房子已经翻盖,以批示为准。 3 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坚持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主要是拆迁信息公开透明,拆迁裁决、拆迁补偿安置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作出应当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律咨询: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能不拆迁吗? 听说我们这要新农村建设,房屋要进行拆迁,能不拆迁吗???还有,我们家是沿街的,有什么特别照顾吗??? 律师回答: 如果是国家批准的新村建设工程是必须要拆的,有沿街房而且用于经营的话,可以申请补偿。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4 在我国,城市居民房屋受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的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性拆迁法规和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应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目前,建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就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开展调研,近期将出台一个有关拆迁管理规范化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司法解释已进入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阶段。该司法解释将突出体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如何确定?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怎么办?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什么要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对拆迁有明确要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5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中实施房屋补偿的(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补偿原则) 征地房屋补偿,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土地管理部门是本市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农业、社会保障、房屋管理、财政、工商、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第五条(补偿主体与实施部门)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下属的征地事务机构(以下称“区(县)征地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依法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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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补偿不满意就不要轻易签字,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的补偿。 您好,可以的。如果是划拨的土地,您在购房时应该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由卖方将房款一部分上缴。 如果你已经签订征收合同并领取了征收款,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于政府,与你无关了! 根据具体的拆迁补偿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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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家庭成员分配问题是怎么样规定的
我们那里搞,现在拆迁款还没有下来但是我们一家子三兄弟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谁都想多分一点,甚至连嫁出去的姐妹都想要回来分一份,请问农村家庭成员分配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大家都想要只能按法律行事啊。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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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农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不像城市居民那样,只要有钱购买,一家可以拥有几套房屋,甚至一人可有多套房屋,没有套数的限制。而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建房并居住使用,这就决定了农村的房屋一般都属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现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95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房产共同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其法律特征: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依据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而存在,如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关系中不分份额。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区分份额、享有份额权。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物就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或者有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 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能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承担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物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共同承担义务。第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基于共有物设定的权利,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权利人,该权利为连带权利。基于共有关系发生的,亦为连带债务,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连带。综上所诉便是有关农村房屋拆迁家庭成员分配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在有关拆迁家庭成员的分配问题中,为了避免 不必要的麻烦,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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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簿时发生效力。”因此,该房过户后其所有权已经属于你,而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项权能,因此,你有权住这个房子。而是给被拆迁人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你是该房的被拆迁人,至于拆迁补偿款在家庭内部如何分配,由你们家人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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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不像城市居民那样,只要有钱购买,一家可以拥有几套房屋,甚至一人可有多套房屋,没有套数的限制。而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建房并居住使用,这就决定了农村的房屋一般都属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现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5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房产共同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其法律特征: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依据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而存在,如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关系中不分份额。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区分份额、享有份额权。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物就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或者有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 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能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承担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物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共同承担义务。第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基于共有物设定的权利,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权利人,该权利为连带权利。基于共有关系发生的债务,亦为连带债务,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连带债务人。综上所诉便是有关农村房屋拆迁家庭成员分配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在有关农村宅基地拆迁家庭成员的分配问题中,为了避免 不必要的麻烦,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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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该房过户后其所有权已经属于你,而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项权能,因此,你有权住这个房子。而拆迁补偿是给被拆迁人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你是该房的被拆迁人,至于拆迁补偿款在家庭内部如何分配,由你们家人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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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与员工,企业搬迁是一件关乎切身利益的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需要支付企业相应的搬迁补偿,企业也应该就搬迁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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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依据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而存在,如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
  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关系中不分份额。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区分份额、享有份额权。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物就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或者有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能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承担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物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共同承担义务。
  第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基于共有物设定的权利,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权利人,该权利为连带权利。基于共有关系发生的债务,亦为连带债务,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连带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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