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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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新闻来自:组织部(统战部)&&点击数:690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5〕86号)通知要求,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文件规定,现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校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应按照规定于2016年1月集中填报上一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领导干部要求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
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2016年个人事项报告的重要提示》(见附件2),并按照2016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
4、本次填报要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完整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选择“有变化”或“无变化”,均应同时填报具体信息)。填报时请将车库(车位、储藏间)作为一栏单独填写;注意区分货币单位“元”和“万元”。
5、请各位领导干部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用大号信封封好,并在信封上签名,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花江校区行政楼412室)。
未尽事宜,请致电2290361或2290362。
         党委组织部2015月28日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0:00:52 点击:
全校各单位:
&&&&&&&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4]3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 一、全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含非中共党员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均应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报告、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2015年初集中填报时,要按照细化后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件),如实填写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首次填报的,应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完整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止填报时的现状)。各位领导干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务必保证各项内容均按要求填写。
&&&&&&& 二、请校内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表格可直接复印或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中下载打印后亲笔填写。本人填写完备后,请用大号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于日前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办公室。
&&&&&&& 三、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根据中组部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
&&&&&&&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汇总综合和抽查核实工作,请校内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严肃对待,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
&&&&&&& 联系人:李想
&&&&&&& 联系电话:027-
&&&&&& &附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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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5版).doc
&(161.50 KB)
&&&&&&&&&&&&&&&&&&&&&&&& &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 2015年3月11日怎样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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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是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专门强调了组织纪律,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条例》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提出具体要求。执行好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需要着重把握以下5个方面。  第一,要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1997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2003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条例(试行)》在“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中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为落实此项要求,2006年中央办公厅修订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0年再次修订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将报告的主体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大为领导干部,报告事项的范围也作了扩大,要求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并对如何报告、向谁报告,以及对报告情况的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执行该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二,要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重要规矩,领导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生了重病不报告,有的家属子女长期在国外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子女联姻不报告,有的身边人出现重大事件不报告。这些情况都应当第一时间向组织报告,既报告发生了什么事,又报告是什么原因,不报告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  第三,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请示报告。这是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党的领导干部自由散漫、目无组织,独来独往、天马行空,总想脱离组织的约束监督,往往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迟早会走向反面。这些年查处的领导干部案件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无论是工作期间还是节假日,确有需要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的,一定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组织批准后才能离开,并于规定时间内返回。  第四,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抽查核实就是对领导干部执行报告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2014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工作的原则、项目、对象范围、方法、结果处理和纪律要求等,必须严格执行到位。除每年按一定比例集中开展一次随机抽查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核实,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核实。抽查核实要将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内容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查询结果逐一进行比对,看填报是否完整准确。除对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外,对领导干部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也要视情况随机进行核查。  第五,要严肃查处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本质上都是向组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文规定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从严管理干部档案,对档案造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取得一定成效。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主办单位: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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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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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组织部
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转发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4〕1号)精神,现将我校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报告的人员:全校处级干部(含享受处级待遇干部)。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此次填报时应按照第一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鉴于本次报告需要填写截止填报时的现状,&有变化□&、&无变化□&选项无需选择。报告材料不需要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审签。
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由本人亲笔填写,填写后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需用A4纸双面打印。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处级干部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收齐后(不拆封),于3月14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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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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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10:35:28&&来源: 人民日报
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据了解,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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