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政府用人单位接收函模板要用人,不考虑退伍军人吗

龙里县惠民政策明白卡
教育惠民政策
计生服务惠民政策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民政临时救助政策
新农合医疗政策政策
农业惠农政策
畜牧业惠民政策
林业惠民政策
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村低保政策
交通惠农政策
法律援助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危房改造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扶贫局——政策明白卡
龙里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政策
龙里县文化馆免费开放政策
龙里县文化馆免费开放政策
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政策
殡葬改革惠民政策
龙里县水库移民惠民政策
龙里县新农合县外转诊、备案报销政策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教育惠民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500-800元/生o年。(长期)&
2.义务教育“三免两补”:三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两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补助标准为4元/生o天,全年按200天计算800元/生o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小学为1000元/生o年,初中1250元/生o年。(长期) &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进行补助,①、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o年(长期)。②、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o年。③、免(补助)学费760元/生o年。④、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o年。⑤、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o年。(②、③、④、⑤、建档立卡户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不定)。&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对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的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学生除外)进行补助,①、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o年(长期)。②、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o年。③、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o年。④、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o年。(②、③、④、建档立卡户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不定)。&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除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属于我省户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学费;外省户籍学生执行国家免学费政策,即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为2000元/生o年。(长期)&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贷款标准每年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8000元。(长期) &
7.幼儿教师资助(润雨计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秀教师优先享受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不定)&
8.贫困教师资助(励耕计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职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和退休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不定)&
9.滋蕙计划奖励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奖励普通高中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不定) &
咨询监督电话:
计生服务惠民政策
日以前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或落实了二女绝育措施的家庭享受以下相关政策(日以后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和取消落实二女绝育手术相关奖励):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一方),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时间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未满60周岁前,每人每年领取300元计划生育节育奖。&
2.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夫妻,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500元的奖励扶助金。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及其18周岁以下的子女,免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一方)及其16周岁至22周岁的农业户口未婚子女(不含在校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40元的缴费补贴,夫妻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每年补贴780元;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农业户口,日后出生,1973年以来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的夫妻,每人每年发给奖励扶助金1500元(双方均未生育过的不能享受);&
3.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制度:?日起,独生子女家庭,妻子年满49周岁,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的家庭,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特别扶助金324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特别扶助金7260元。 日起,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4万元,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子女伤残等级4级,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
4.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制度:?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其中一方死亡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双方同时死亡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父母双方及子女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子女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三本)录取入学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父母双方及子女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子女县内就读高中,父母一方死亡的,学费减半,双方死亡的,学费全免;?父母双方及女孩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女孩高中教育或同等中专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夫妻双方及女孩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省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
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以“提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全面完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咨询监督电话: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1.医疗救助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乡重点优抚对象、艾滋病人、艾滋病机会感染者、重度精神病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人员。&
2.医疗救助内容:①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城乡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②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自付部分再分类按比例予以住院医疗救助。&③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先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自付部分再分类按比例予以住院医疗救助。&
咨询监督电话:、
民政临时救助政策
1.临时救助对象:主要指因水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它特殊困难的家庭。&
2.申请审批程序: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受委托的村(居)委会受理并如实登记。数额较小的由镇(街道)审批,数额较大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咨询监督电话:
新农合医疗政策政策
1.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015年起全州范围内统一实行门诊统筹补偿+住院统筹补偿+重大疾病保障+大病商业保险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实行统一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年报销顶线为20万元。参合患者每次住院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时,首先减去起付线金额,再剔除不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费用和应自付的特殊医用材料费,对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用以次为单位按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段补偿:州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费用在0-2000元(含)补偿比例为60%,医疗费用在元(含)补偿比例为85%,医疗费用在8001元以上补偿比例为85%;,州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在0-2000元(含)补偿比例为50%,医疗费用在元(含)补偿比例为75%,医疗费用在8001元以上补偿比例为80%;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在0-2000元(含)补偿比例为40%,医疗费用在元(含)补偿比例为65%,医疗费用在8001元以上补偿比例为70%;省级(经转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医疗费用在0-2000元(含)补偿比例为50%,医疗费用在元(含)补偿比例为50%,医疗费用在8001元以上补偿比例为60%;州外非转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30%。&
2.大病商保报销:参合群众在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除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外,在个人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达7000元以上,按以下标准进行大病商保报销:7000元至14000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14001元至35000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35001元至70000元,补偿比例为70%,7元,补偿比例为80%;非转诊、备案病人报销比例为30%。&
3.重大疾病报销:2014年省卫生厅规定24种重大疾病病种(1-18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18岁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终末期肾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报销比例达80%(终末期肾病血透达90%);另增加20种恶性肿瘤(原发性肝癌、鼻咽癌、淋巴癌、肾癌、胰腺癌、膀胱癌、卵巢癌、胆囊癌、非何杰金淋巴癌、子宫内膜癌、骨癌、骨肉瘤、甲状腺癌、前列腺癌、睾丸、附睾癌、喉癌、阴茎癌、皮肤癌、胆管癌)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脑垂体功能异常、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疾病列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公立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病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
咨询监督电话:
农业惠农政策
小麦、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折通”账户上。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的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水稻保险承保方式采用“基本保险+补充保险”模式,对于参加基本保险的,因灾绝收每亩可享受325元赔偿。对于选择“基本保险+补充保险”模式的,补充保险部分每亩追加175元赔偿。&
咨询监督电话:
畜牧业惠民政策
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1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保险费为60元/头;育肥猪保险金额暂定为600元,保险费率按5%,保费为30元/头。&
咨询监督电话:
林业惠民政策
1.退耕还林补助标准:①原补助年限及标准,退耕还林后,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补助标准为每年239元/亩。②完善政策补助年限及标准,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还林农户给予适当现金补助,补助周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补助标准为每年134元/亩。以上为我县年实施退耕地造林的补助政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调整后将及时向群众公示。&
2.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
3.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8元,省、州、县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全额兑现给林权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
咨询监督电话:
农机具购置补贴
1.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12大类42个小类145个品目和我省自选的11个品目。&
2.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
3.补贴机具数量:同一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10台,其中,购买同一品目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3台。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60台,其中,购买同一品目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20台。&
咨询监督电话:
农村低保政策
1.低保对象: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享受农村低保。&
2.评定方式:由户主本人或委托镇(街道)、村组织人员向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批准。&
3.低保待遇:低保金按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确定。&
咨询监督电话:
交通惠农政策
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咨询监督电话:
法律援助政策
1.申请对象: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有事实证明需要法律援助,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执行。&
2.援助范围: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工伤和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因合法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受到损害的;因征地、拆迁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3.援助流程:法律咨询—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提供身份、经济困难证明、案件相关材料—审核部门提出意见—申请人到司法局申请审查—司法局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给予援助—对援助机构不予援助的,引导其他途径解决。&
咨询监督电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参保范围和参保办法:?本县户籍人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重度残疾人携带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2.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每年的缴费截止日为12月10日。参保缴费人年满60周岁时,应在年满60周岁当月之前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费。&?集体补助。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政府补贴。一是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标准为55元每人每月;二是省、州、县三级财政对参保人每年及时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省、州、县人民政府各负担10元;对选择500元至9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省、州、县人民政府各负担20元;对选择1000元至2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90元,省、州、县人民政府各负担30元。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可以跨年度补缴,但政府不予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城乡居民应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子女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应按规定参保缴费。&
咨询监督电话: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1.改造对象:全县2013年农村危房摸底统计在册的各类一、二、三级危房。&
2.补助标准:五保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补助分别为2.23万元、0.85万元、0.7万元;低保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补助分别为2.23万元、0.7万元、0.65万元;困难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补助分别为1.23万元、0.7万元、0.65万元;一般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补助分别为0.83万元、0.7万元、0.65万元。&
咨询监督电话: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
1.保障对象:户籍在城镇范围内8个社区(冠山社区、西门社区、水桥社区、城南社区、大冲社区、光明社区、西城社区、龙坪社区)管辖下的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老年人、优抚对象、鳏寡孤独、残疾人、原国民党退伍人员、见义勇为等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纳入保障。&
2.面积标准:60平方米以内。&
3.申请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申请。&
咨询监督电话: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一、一事一议的基本内涵:一事一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简称,是指村级组织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劳务用工,由受益村民共同商议,并筹资筹劳进行建设的一种制度。这里所说的 “事”, 就是指农民迫切需要的、直接受益的、愿意共同筹资筹劳来办的事;“议”,就是由农民来商议,让农民自己主张、自己决策。&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是以群众自愿投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村内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工程、电力设施、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公共绿化、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公益事业建设。跨村和农民房前屋后的项目不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三、村民一事一议议事程序:1.提出拟建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由受益群众提出,村支两委组织讨论。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经农户签字并加盖手印认可。2.确定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按照“受益主体与议事主体相对称”的原则,确定以全村或村民小组为主体,在其范围内组织实施。3.组织村民议事。村民委员会就拟实施的项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有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有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2/3以上的代表参加。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4.形成会议决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各项议题经过规定审议程序后,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进行投票表决。半数以上参会村民表决通过的,形成会议决议,并由参会村民签字认可。在项目建设方案表决通过后,即可推选村民理财小组、村民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事务。村民委员会要管理好会议记录、参会村民签字等原始资料。会议决议要及时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需要坚持的原则:1.农民自愿,量力而行。财政奖补项目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妥善处理筹资筹劳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我省主要以筹劳为主。2.合理规划,突出重点。财政奖补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做好整体规划,优先选择受益面大、村支两委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进行试点,以点带面、示范辐射、连片推动,坚持整体效果与示范效应相结合。3.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奖补办法,项目建设务必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优先建设村民需求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4.自主建设,加强指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支两委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社会捐赠、捆绑其它支农资金、政府奖励补助物资等多方筹资补劳的方式,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完成。5.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扶贫局——政策明白卡
1、“雨露计划”培训项目:龙里县2016年“雨露计划”培训计划任务1885人,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6.8万元,其中:(1)圆梦行动112人(包括2015年超过省州下达指标任务已资助的12人),资金44.8万元(其中4.8万元用于资助2015年超过省州下达指标任务的12人);(2)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致富带头人培训40人,资金10万元;(3)扶贫产业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资金10万元。(4)三位一体及电商培训,培训733人,资金22万元。&
(一)圆梦行动&
1、实施单位:龙里县扶贫局
负责人:范玉旭
2、资助任务: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112人(包括2015年超过省州下达指标任务已资助的12人)。
3、资助对象:凡属龙里县户籍,在2016年秋季通过国家组织的高考录取二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贫困户子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均属于此次资助对象。
4、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执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黔扶通[号)文件,人均补贴4000元,用于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和学费补贴。共计44.8万元(其中4.8万元用于资助2015年超过省州下达指标任务的12人)。&
(二)、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致富带头人培训&
1、培训单位:龙里县扶贫局
负责人:范玉旭
2、培训地点:龙里县
3、培训方式: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短期集中培训为主,工学交替的方式,高标准完成学业。具体安排是短期集中培训7天+长期创业辅导,实地考察+现场讲授+专家授课+课堂讨论+创业辅导方式开展培训。一方面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培训的作用,聘请种植业、养殖业知名专家系统传授理论知识,另一方面,把课堂搬到基地里,把最新的致富技术、最高水平的专家,“请”到农村干部及学员的家门口,“面对面”地传授知识,“手把手”地进行实用致富技术培训和指导,或者把“示范户”、“土专家”请进课堂,“现身说法”,传授致富经验和技术,真正达到“所学即所得,所学即所用”的目的。
4、培训人数:培训40人,对象为贫困村村级组织负责人、党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
5、培训资金:培训标准人均2500元,40人共10万元。重点用于培训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知识,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知识,推进我县产业化扶贫重点项目的关键农业实用技术。&
(三)扶贫产业实用技术培训&
1、培训单位:龙里县扶贫局
负责人:范玉旭
2、培训地点:龙里县
3、培训方式:采取专家授课、现场培训、“农家课堂”等方式开展,使参加培训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
4、培训人数:培训1000人(次),对象为农村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
5、培训资金:培训标准人均100元,1000人共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专家授课补助,培训教材印制、培训人员生活补助。
(培训总人数1000人,预计开20个班,每班50人)&
(四)三位一体及电商扶贫培训:&
1、培训单位:龙里县扶贫局
负责人:范玉旭
2、培训地点:龙里县
3、培训方式:“三位一体”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即“企
业招工+培训+就业”),主要围绕就业岗位所需技能、思想品德、组织纪律以及实用常识进行组织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为扶贫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电商扶贫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即团队拓展、授课式、互动实操、沙盘推演等),围绕国家扶贫相关政策解读、农产品+互联网观念大课、电商平台销售课程、农产品文创课程等,发挥电子商务在扶贫开发、助农增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贫困户脱贫致富走出新路子,激发和提高电商从业人员创业热情和实战能力。
4、培训人数:培训733人,培训对象为农村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
5、培训资金:培训标准人均300元,733人共2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授课补助、培训教材印制、培训人员生活补助等。
2、特惠贷:为龙里县辖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挟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低利率、低成本贷款,帮助贫困户“换穷业”。&
(一)逐户走访调查,建档评级。龙里农商行按照统一评级
授信或散户建档评级流程开展,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建档评
级、授信、发放贷款卡。&
(二)审核贷款用途。龙里农商行在收到建档立卡贫困贷款
申请后,审核贫困户贷款用途真实性,审核借款人是否有勤劳致
富的愿望、是否有劳动能力、是否有劳动技能、是否有脱贫项目、
是否有项目管理经历或经验,无异议后,做出同意放贷的意见。&
(三)“特惠贷发放管理。对同意放贷的,借款人首次贷款
时提供“两卡二证一簿”(即贷款卡、信合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二次贷款提供“两卡一证”(即贷款卡、信合卡、身份证)到龙里农商行各乡镇支行填写借款申请,龙里农商行在收集、审核相关贷款资料后,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完毕后,建立“特惠贷”管理台账,对“特惠贷”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和“特惠贷”信贷档案专门标识。&
(四)“特惠贷”贴息申报。由龙里农商行总行每季度末10日前(即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 2月10日)收集“特惠贷”相关信息、资料,与县扶贫主管部门对接贴贴息工作,扶贫主管部门根据总行与县扶贫主管部门签订的《贴息合作协议》在每季度末20日前(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将贴息资金代理到借款贫困户一折通(还本付息)账户上。&
(五)“特惠贷”风险管理。建立“特惠贷”风险补偿制度,由龙里农商行与县扶贫主管部门签订《风险补偿合作协议》,对因发放“特惠贷”造成的损失按比例进行风险补偿。&
五、贷款条件&
(一)按照评定的信用等级,原则上在“一般”(含)以上;
(二)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四)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五)借款人具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贷款用途&
(一)农户从事农业(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加工等农业生产经营;
(二)运输、商贸等商业贸易;
(三)农户用于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等加强自身及子女学习的资金需求; -
(四)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
(五)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行业及其他非农行业的合理小额信贷资金需求。
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镇(街道)申报项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按照县级申报指南,各镇(街道)及时向村组群众宣传,项目区农户向村委会提出实施项目申请,村支两(含小康驻村工作队)结合村级帮扶规划和农户申请,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镇(街道)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实施主体,及时成立扶贫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围绕项目建设内容提出项目可研报告并参加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的项目立项陈述,陈述结束后由专家组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立项,县批复立项后填报《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县扶贫部门初选项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县扶贫部门收到镇(街道)上报的可行性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或实地勘察,重点对
符合产业规划和工作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和“效益优先”的原则,确定项目立项。
(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复。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
(一)初选项目后,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和确定项目,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会议纪要是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载入项目档案。
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立项后,项目申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实施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批复,项目实施单位10个工作日内要将项目信息录入“贵州省o扶贫云”项目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由镇(街道)实施的项目,镇(街道)扶贫工作站录入)。
(三)所有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组织专家(专业人员)评审。
县下达项目立项批复后下达项目资金
县下达项目立项批复后, 10个工作日内扶贫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资金。
龙里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政策
一、免费开放内容:综合阅览室、少年儿童借阅室、期刊室、民间艺术创作室、公共电子阅览室、自修室、多媒体教室&
二、免费开放范围:全县人民&
三、免费开放时间:免费开放的时间为每周不少于40个小时。如因场地需要维护更新暂时闭关,在经主管上级同意的同时,提前一周向公众公告。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 、:10:30-17:30。&
监督咨询电话:
龙里县文化馆免费开放政策
一、免费开放内容:室外活动场地、多功能厅、陈列展示厅、健身活动室、舞蹈排练厅、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二、免费开放范围:全县人民&
三、免费开放时间:免费开放的时间为每周不少于40个小时。如因场地需要维护更新暂时闭关,在经主管上级同意的同时,提前一周向公众公告。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咨询电话:
龙里县文化馆免费开放政策
一、龙里县公共体育场免费开放时间:
5月至11月:(上午06:30—10:00,下午18:00—21:00);
12月至次年4月:(上午07:00—10:00,下午18:00—21:00)。其它时段不开放,特殊情况除外。
二、篮球场、羽毛球场和排球场实行免费和低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开放:
开放时间:(上午07:00—12:00,下午14:30—19:00)
免费开放时间(上午07:00—12:00,下午14:30—19:00),比赛收费标准具体咨询龙里县体育中心。
三、足球场免费开放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8:00),其它非开放时间严禁在足球场踢比赛,收费标准具体咨询龙里县体育中心。
四、网球场实行低收费开放:(上午07:00—12:00,下午14:30—21:00),收费标准具体咨询龙里县体育中心。
五、开放对象:全县人民
咨询监督电话:
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政策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已成年但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儿,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被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造成生活无保障的未成年人,均可申请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1.年满18周岁未继续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儿;
2.原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又查找到生父母任一方的未成年人。
3.孤儿死亡;
4.孤儿被依法收养。&
基本生活费标准:1.集中供养(在城乡福利机构内和福利机构寄养)的孤儿每月基本生活费不能低于1000元,散居孤儿每月生活费不能低于600元。
2.基本生活费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殡葬改革惠民政策
惠民殡葬免费对象:
具有龙里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驻县城部队现役军人;与驻县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死亡前在龙里县城居住满1年以上的外来从业人员;经有关部门认定应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的其他人员。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不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惠民殡葬免费项目: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存放费(3天以内免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1年以内免费),灵堂租用费(3天以内免费)。丧主自愿选择超过免费项目规定标准及规定时限所产生的费用差价,由丧主自行承担。对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残疾人、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等,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只。对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在免除以上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简易墓位。&
龙里县水库移民惠民政策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一)扶持范围&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农村移民,即经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校核、水库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水电站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农村移民人口。其中,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二)扶持标准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扶持人口,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
(三)扶持期限
对日前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人口,自日起再扶持20年;对日以后新开工大中型水库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完成搬迁之日(指搬迁安置后经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月起扶持20年。&
(四)扶持方式
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形式。&
二、移民素质提升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经国家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移民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移民子女。&
(二)补贴标准
1.对考取一本、二本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4000元。
2.对考取三本、大专、高职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3000元。
3.对参加中职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每生每年补贴1000元。
4.通过其他职业技术培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颁发有关资格证书的,按培训缴费发票的45%进行补贴。
三、购置农机具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各地已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并纳入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的移民户。&
(二)补贴标准
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按实际购置价格给予移民户10%的附加补贴。&
四、水库移民惠民项目相关政策:
根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涉及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每年可向上级移民部门申报项目及资金,帮助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发展项目;基本口粮及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饮水安全、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及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生态及环境;职业技能培训等。
龙里县新农合县外转诊、备案报销政策
一、县外转诊报销政策:&
1、参合农民到省、州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必须入院前、后5日内经县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到县合医办办理转诊审批手续,出院时按照省级、省外三级医院“经转诊”的报销比例在就医机构即时结报。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审批手续者,一律按照州外非转诊比例报销。对因危急症疾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参合患者或家属可在入院5日内凭“急诊疾病证明”到县合医办补办转诊审批手续,方能按“经转诊”的报销比例报销。
2、州级可转诊医院(4家):黔南州人民医院、黔南州中医院、黔南州精神病院、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原州四一四医院)。
3、省级可转诊医院(22家):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口腔医院、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贵州省肿瘤医院、贵州省骨科医院、贵州航天医院、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贵州省利美康外科医院、解放军四十四医院、贵州省武警总队医院、贵阳贵航医院、贵州中医肝病医院、贵阳爱尔眼科医院、贵州省建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
二、外出务工备案政策:&
1、参合农民在本州外务工,可到县合医办办理务工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公立医院)医药费报销比例参照省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比例执行,未办理务工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报销比例为30%。
2、报销时限:外出务工人员医药费用报销时限原则上为参合当年12月31日前,如次年继续参加新农合的,在外就医的医药费用可按次年规定报销,报销时限可延长至次年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3、可备案的医疗机构:务工地所在的公立医院。
4、报销所需资料:报销所需资料:①住院有效发票;②住院费用清单;③出院小结(记录);④疾病(诊断)证明书;(上述材料①②③④必须加盖医院公章)⑤外出务工备案申请表;⑥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⑦有效期内合医本或缴费票据;⑧本县域内信用社存折(卡)。
以上报销政策若不清楚,请拨打电话:78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政策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办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为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异地户籍在县城就读的中小生可按学籍自愿参加;未安置或安置后又失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破产、停产、关闭企业的职工(含退休职工);参保办法: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登记参保。&
(二)资金筹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家庭(个人)与政府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即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对参保对象进行适当补助。①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8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10元。②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政府补助80元。③属于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90元。
咨询监督电话: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办法:本县户籍人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重度残疾人携带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一)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每年的缴费截止日为12月10日。参保缴费人年满60周岁时,应在年满60周岁当月之前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费。&
集体补助。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一是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标准为70元每人每月;二是省、州、县三级财政对参保人每年及时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省、州、县人民政府各负担10元;对选择500元至9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省、州、县人民政府各负担20元;对选择1000元至2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90元,省、州、县人民政府各负担30元。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可以跨年度补缴,但政府不予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
城乡居民应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子女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应按规定参保缴费。
咨询监督电话:
三、就业惠民政策:&(一)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号)文件,培训对象为农村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企业在岗职工和其他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年龄在16周岁到50周岁之间,参加预备制培训学员年龄可放宽至15周岁,参加困难企业在岗培训的职工年龄可适当放宽。培训分类为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共240余种培训工种可提供选择。培训时间及费用为培训采取免费培训方式进行,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创业培训根据阶段不同而定。&
(二)就业援助对象的范围:根据黔人社厅〔2010〕33号文件规定,就业援助对象的范围是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有劳动能力和愿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适龄人员,具体包括下列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援助政策。1、就业困难人员。(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7)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根据黔南人社通[2013]65号文件,具有本县城镇户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时间以每年文件通知为准。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2)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失业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6)认定为“零就业家庭”的人员;(7)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根据龙府办发[2014]66号文件,1、具有龙里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信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在县小贷中心承诺担保的前提下,不足部分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两年贴息贷款(10万元以内)。(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2)复员退役军人。(3)就业困难人员。(4)应届大、中专毕业生。(5)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6)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城乡妇女。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五)创业优惠政策:黔府办发[2015]25号文件,1、免费创业培训及咨询。2、创业奖励:创业项目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给予35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每月300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300元,据实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六)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黔南府办发[号)文件,安置对象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户籍家庭困难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原则只减不增,补贴期限为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必须予以清退。
咨询监督电话:
四、劳动者维权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4年10月,《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3年5月):&
(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1.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不需要办理就业证卡。2.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3.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4.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5.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8.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9.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0.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11.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12.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13.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14.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15.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6.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17.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8. 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益。19. 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的,应承担用人主体责任。20.劳动者有权参加工伤保险。21.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22.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2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4. 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5.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26.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27.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28.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9.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0.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31.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32. 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33. 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34.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5. 劳动者依法享有休假权利。36.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
(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5. 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6. 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7. 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
(三)履行您的义务:1.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2.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 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
(四)温馨提示:1. 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7.非法用工主体招用的职工也享有劳动保障权益。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政府补助申报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供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户主为原农村户口且住房在城镇规划区外;
(二)根据《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鉴定的危房户;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水平的农村困难家庭。&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经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已经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的。&
二、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农村危房的危险状态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
  二级:局部危险------- 仅对局部构件进行跟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三级:有危险点--------仅需要跟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三、贫困类别:&
  贫困类别分为贫困户和困难户两种&
  贫困户:户主属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民政部门评定为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户。
  困难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水平的农村困难户。
四、2016年政府补助标准:&
  贫困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以上标准为省级平均补助标准,各地可很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补助标准进行微调,各地调整的补助标准须经上一级农危房改办批准。
&五、政府补助申请程序:&
(一)有改造意愿的农村危房中提出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房领导小组;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房改领导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实,将符合条件的户主名单、贫困类别、危房等级和拟补助标准在乡(镇)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审查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房改领导小组;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明确告知;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房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并将审批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
&六、资金拨付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金融部门通过“一卡通”。
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补助款或索要任何费用。如发生上述现象,请立即举报。举报电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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