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怎么提取如果想提取,有什么法子呀2017?

2017年江门公积金审批时间表-贷款知识-宜人贷
2017年江门公积金审批时间表
江门公积金审批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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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江门公积金提取材料
4.1购买自住住房的,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申请材料:4.1.1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1.1房地产权证4.1.1.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4.1.1.3身份证4.1.1.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1.5住房公积金存折4.1.1.6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1.2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暂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2.1购房合同4.1.2.2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4.1.2.3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4.1.2.4身份证4.1.2.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2.6住房公积金存折4.1.2.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1.3以住房公积金支付一手房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3.1网签购房合同4.1.3.2已付购房款发票4.1.3.3身份证4.1.3.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3.5住房公积金存折4.1.3.6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且必须本人亲自办理4.1.3.7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开发商指定的账户4.1.4以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4.1网签购房合同4.1.4.2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4.1.4.3身份证4.1.4.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4.5住房公积金存折4.1.4.6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且必须本人亲自办理4.1.4.7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资金监管账户4.1.5以自有资金支付首期款并办理住房贷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5.1经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4.1.5.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4.1.5.3借款合同4.1.5.4身份证4.1.5.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5.6住房公积金存折4.1.5.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1.5.8放款单据或还款计划表4.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申请材料:4.2.1选择按年提取还贷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2.1.1借款合同4.2.1.2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有最近一个月还款记录)4.2.1.3身份证4.2.1.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2.1.5住房公积金存折4.2.1.6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2.2选择按月提取还贷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2.2.1借款合同4.2.2.2还款存折或卡4.2.2.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4.2.2.4身份证4.2.2.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2.2.6住房公积金存折4.2.2.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且必须本人亲自办理4.2.3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2.3.1借款合同4.2.3.2还款存折4.2.3.3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4.2.3.4身份证4.2.3.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2.3.6住房公积金存折4.2.3.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本业务必须借款人亲自办理4.2.4以自有资金部分提前还款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2.4.1借款合同4.2.4.2还款存折4.2.4.3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4.2.4.4提前还款后的月还款计划表4.2.4.5身份证4.2.4.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2.4.7住房公积金存折4.2.4.8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2.5以住房公积金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2.5.1借款合同4.2.5.2还款存折4.2.5.3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贷款余额表(有效期至下一还款日)4.2.5.4身份证4.2.5.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2.5.6住房公积金存折4.2.5.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本业务必须借款人亲自办理4.2.6以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还款专用过渡户用于部分提前还款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2.6.1借款合同4.2.6.2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4.2.6.3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贷款余额情况表4.2.6.4身份证4.2.6.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2.6.6住房公积金存折4.2.6.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且必须本人亲自办理4.3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3.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4.3.2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4.3.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4.3.4身份证4.3.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3.6住房公积金存折4.3.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4.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4.4.2房地产权证4.4.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4.4.4身份证4.4.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4.6住房公积金存折4.4.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5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5.1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4.5.2房地产权证4.5.3修缮费用发票4.5.4身份证4.5.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5.6住房公积金存折4.5.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6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6.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6.1.1房屋租赁合同4.6.1.2租金缴纳证明4.6.1.3婚姻关系证明4.6.1.4身份证4.6.1.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6.1.6住房公积金存折4.6.2租住商品住房的,申请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6.2.1婚姻关系证明4.6.2.2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30天内出具的本人名下无房产的证明4.6.2.3身份证4.6.2.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6.2.5住房公积金存折4.7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7.1房地产权证4.7.2增设电梯分摊费用的发票或有关证明4.7.3增设事宜已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的证明4.7.4身份证4.7.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7.6住房公积金存折4.7.7如提取人非产权人时必须提供结婚证4.8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除根据所申请项目提交相应材料外,还需按其住房所在区域分别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8.1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8.1.1直系亲属关系证明4.8.1.2购房人家庭在我市无其他住房证明4.8.1.3购房人家庭状况证明4.8.1.4非我市户籍购房人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证明4.8.1.5身份证4.8.1.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8.1.7住房公积金存折4.8.2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8.2.1所购住房符合所在地普通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4.8.2.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4.8.2.3购房人家庭在我市无住房的证明4.8.2.4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其他住房证明4.8.2.5购房人家庭状况证明4.8.2.6非我市户籍的购房人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住房的证明4.8.2.7身份证4.8.2.8《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8.2.9住房公积金存折4.9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9.1已退休并取得退休证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9.1.1退休证4.9.1.2身份证4.9.1.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9.1.4住房公积金存折4.9.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提供退休证,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9.2.1所在单位的证明4.9.2.2身份证4.9.2.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9.2.4住房公积金存折4.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0.1市级以上医院证明4.10.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4.10.3身份证4.10.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0.5住房公积金存折4.11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1.1出国定居证明或前往港澳地区定居证明4.11.2身份证4.11.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1.4住房公积金存折4.12非我市户籍职工或户籍迁出我市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2.1户口迁出我市的证明或非我市户籍证明4.12.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4.12.3身份证4.12.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2.5住房公积金存折4.13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3.1劳动手册或失业证4.13.2身份证4.13.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3.4住房公积金存折4.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4.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户口簿4.14.2公证书等合法继承身份证明4.14.3身份证4.14.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4.5住房公积金存折4.14.6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办理,监护人应提供身份证及公证机关出具的监护证明。&nbsp4.15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列入我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的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5.1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4.15.2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发票4.15.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4.15.4提取人及患者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4.15.5身份证4.15.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5.7住房公积金存折4.16职工纳入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6.1《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4.16.2身份证4.16.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6.4住房公积金存折4.17职工因事故造成本人人身严重伤害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7.1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果4.17.2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4.17.3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发票4.17.4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事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4.17.5身份证4.17.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7.7住房公积金存折4.18职工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致病致残,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8.1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18.2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4.18.3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发票4.18.4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见义勇为致病致残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4.18.5身份证4.18.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8.7住房公积金存折4.19职工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本人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9.1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材料(含核损证明)4.19.2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4.19.3身份证4.19.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4.19.5住房公积金存折
常见问答:公积金审批时间表
公积金转移
描述您好!我想问问办理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提交的资料中,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证明》、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各几份?全部资料拿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之后,还需要到原单位的开户银行办理公积金转出吗?如果需要去银行的话,那需要带什么资料办理呢?谢谢~!
答案您好,1.请您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证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各一份。2.请您持身份证及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审批单到缴存银行办理手续。是否需要到开户行办理,视乎银行有关规定。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异地按揭购房提取公积金
描述因工作关系,户口转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已在江门按规范存了两年,每期也将继续由单位存入,现在在老家中山市办理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房,请问能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来偿还我在中山的供楼款吗?如果可以的话,在我在中山买房之前要到你们那登记什么吗?还是等买了之后再拿资料去申请提取?
答案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您在中山的供楼款。买房前您不需要登记,办妥贷款手续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您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供楼存折(或由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谢谢您的参与!
广州户口江门贷款
描述您好,我目前在广州工作,但我的家庭在江门,请问能否用广州公积金账户进行异地贷款,若可行,需要走哪些流程手续呢?谢谢。
答案您好,只要您家庭目前没有享受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正常缴存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2)网签购房合同(存量房需同时提供评估报告书)、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证件、婚姻关系证明;(4)有效收入证明;(5)供楼存折;(6)申请人在其他设区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7)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套数的证明;(8)个人信用报告;(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请您向江门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递交资料进行申请。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公积金年度提取的问题
描述你好,我是去年6月提取的公积金,今年4月能再提取吗?还是需要满1年才能提?
答案您好,如果您去年6月份办理了一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本年6月份后才能到我中心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房屋贷款有两种方式:办理一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的,请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最近一个月还款记录的供楼存折(卡)、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单位盖章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中心办理。办理按月提取还贷的,请提供单位核实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身份证、结婚证及住房公积金存折等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或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业务不受时间限制,您现在就可以申请办理。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公积金自动转存银行卡
描述您好,请问办理每月将公积金自动转存到还贷的银行卡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是到江门市住房中心办理吗?
答案您好,如果您是在江门缴存公积金,办理按月提取还贷的,请提供单位核实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身份证、结婚证及住房公积金存折等材料本人到中心办理。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二楼。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获取验证码2017广州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在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不同类别说要提交的资料的不同,小编整理了2016广州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大全,供大家参考哦! 相关文章:2017广州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提供:  1、《》点击可进入下载页面(含填表教程)、  2、本人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  4、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表)。部分提取申请类别相应证明材料备注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②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取得购买增大面积发票之日起两年内),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④购买拍卖房的,手续同“②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注:如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①所购房产从未提取过(或2010年前提取过之后没有再提取的),视为首次提取,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②日前已成功提取过,之后没再提取的(即资料未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③日后已成功提取过,且同一套住房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的:广州市内房产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在前台办理(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提取,无需再到网点);广州市外房产的每次提取均需到前台办理,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提取申请表)。④以偿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的,还需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注:如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建造房屋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只能提取一次,提供所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或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翻建或加建房屋费用的发票或收据。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损坏程度需为严重损坏房或危房)、房地产权证、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收据。6.租房提取的每次申请均需提供下列资料:1.租赁普通住房的:①提供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②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2.租赁本单位住房的:①提供与单位签订的租房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②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发票,可提供收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如职工租赁本单位住房作自住使用,但没有与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直接从工资中划扣的情况,须由单位办理集体提取,要求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职工租赁单位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首次提取时需提交提取申请表,第二次起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申请条件:①《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有“注记备案”的不予提取;②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职工首次提取的最多只能提取半年的额度,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③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④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⑤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下一页:销户提取所需材料&相关专题推荐:【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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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门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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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帮他解答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规定自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自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一)2017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
(二)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
(三)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四)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政策
(一)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取消省内户籍地限制。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二)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市户口的,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本市户口的,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申请时,申请人仍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合同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4)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一致。
可爱的橙子&回答:(一)基本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
  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
  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二)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三)销户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四)购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现金购买具有所有权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并且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c.无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情形
  d.从上次提取到本次提取时间间隔满365天
  e.申请人未签按月转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协议
  2、购买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现金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并且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c.无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情形
  d.从上次提取到本次提取时间间隔满365天
  公积金提取流程2015
  (一)购房提取流程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a.职工携带提取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
  b.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c.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2、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a.职工携带提取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
  b.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c.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勿忘初衷_5447&回答:步骤一 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步骤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步骤三 领取转账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瞎激动51&回答: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最高可以贷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希望对您有帮助
灯泡怪兽&回答:1、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如果您满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在申请贷款时,需先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不一样)。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5、公积金中心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梦琪77&回答:1、如果前面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必需要还清后才可以贷款,利率上浮10%,首付60%以上;
  2、如果前面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可以正常贷款,首付60%以上。
  从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施行如下规定:
  1.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财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准),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利率上浮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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