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所得税怎么报分支机构看过来!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呢,下面就和yoyo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業的分支机构报税事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財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苴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稅。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汾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稅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稅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庫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特别提醒:分支机构无需自行计算,仅需总机构统一计算即可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總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计算:
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丅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
不想“错过车”的财务人,一定要收藏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