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云南玉溪建筑经济信息息哪里有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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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G(磋)(D):芒市生态田园农田观光核心区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MSCG(磋)(D):芒市生态田园农田观光核心区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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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芒市生态田园农田观光核心区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甲&&& 方: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乙&&& 方:&&目& 录&&甲方: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联系人:电话:传真:&&&&&&&鉴于:1、芒市人民政府拟实施&芒市生态田园农田观光核心区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该项目已纳入规划,且经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芒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该项目,该事项已经文件审批;3、芒市人民政府已合法授权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购买主体及实施主体;4、乙方具有向甲方提供&芒市生态田园农田观光核心区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服务的资质和能力;5、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 作为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承接主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资质要求。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项目达成本协议。(一)定义1、甲方:即购买主体,指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表芒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协议购买乙方的服务。甲方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视同甲方。2、甲方指定代表:指依据本协议规定,由甲方指定的代表甲方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接受乙方通知的全权代表。3、乙方:即承接主体,指提供服务项目的公司(或单位),该公司依据法律设立,在德宏州芒市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乙方的合法承继人和甲方允许的受让人视同乙方。4、乙方指定代表:指依据本协议规定,由乙方指定的代表乙方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接受甲方通知的全权代表。5、投资权益人:&&&&&&&&&&&&&& ;6、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机构、组织、单位、实体等。7、本项目:指芒市生态田园农田观光核心区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8、项目交付日:指本协议规定的,由于项目完成、终止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乙方向甲方移交各种服务事项的管理权及相关财物的所有权的特定日期。9、服务: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乙方购买的各项服务。10、书面形式:指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包括协议、文件、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11、&元&:指人民币元。(二)解释除非本协议另有说明,下述词语在本协议中应适用本条规定的释义:1、&一方&或&各方&指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的各方均包括其各自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2、&修订&指补充、更新、替换或重新制订。(一)本协议由下述文件构成:1、本协议及其各项修订文件、变更协议;2、本协议附件;3、成交通知书、招标、投标或报价文件(含澄清文件)(二)任何关于本协议内容的争议应按照下述顺序适用本协议文件予以澄清:1、本协议及其各项修订文件、变更协议;2、本协议附件;3、成交通知书、招标、投标或报价文件(含澄清文件)。上述文件中上一序位文件与下一序位文件内容相矛盾时,应优先适用上一序位文件标准澄清本协议的规定。(三)本协议签约方就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而订立的完整协议,不需再重新签署承接主体与购买主体的项目合同。(四)本协议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条款内容的解释。第三条&& 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期限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服务。(一)服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芒市生态田园农田观光核心区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亿元。(暂估)建设规模及内容:南连接线两侧6米慢 行系统,面积约10.8万平方米;绿植改造提升工程面积约20万平方米;田园大道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面积约7万平方米;农田区域机耕道路、灌渠切弯改直、修复及硬化提质工程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关键节点景观打造工程等(最终以实际实施为准)。建设地点:芒市建设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及甲方书面认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验收: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及本协议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本项目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须经甲方参与并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乙方完成初步交工验收后,须向甲方提出工程完工确认申请,在乙方按相关规定资料提交齐全,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确认函后,乙方可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并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上述所有的甲方参与和确认,并不免除和减轻乙方的合同责任和项目管理责任。甲方应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审计所需全部资料后,10个月内尽量完成工程结算审计,若未能及时完成结算审计又恰逢甲方上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甲方应以乙方提交的项目结算价的80%先行上报财政预算数据,该结算价与最终审计结算价的差额将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一次性调整增加或减少。(二)服务范围和内容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购买项目涉及的下述服务:1、项目内容:&绿植改造提升、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农田区域机耕道路、灌渠切弯改直、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及硬化、关键节点景观打造等。(最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甲方作为项目的购买主体及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期间的监管、接受项目移交等。乙方作为项目的承接主体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工作。 3、合作的基础条件3.1芒市人民政府将购买服务资金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3.2融资及合作期限:<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1合作期限为&&& 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融资成本利息为投标报价利率(建设期建安工程费不计利息、融资成本利息不得调整) 3.3甲方允许乙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应收账款质押方式为贷款提供担保,信用结构不能满足金融机构评审时由乙方提供补充担保。本项目的融资义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4项目总投资是指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回购完成全过程所产生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土地报批费;立项、可研、环评、七通一平等前期费用;勘察、设计费,招标费,检测费,监理、造价、专家等咨询服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费;配套费;建设期利息;工程投资审计费;其它费用及各项税费等。具体投资总额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的为准。甲方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应专项用于本项目,且不计算投资回报给乙方。3.5项目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由甲方提供。3.6本项目的部分前期咨询服务机构由甲方依照相关适用法律的规定选定并签订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计入项目总投资。甲方未选择的由项目公司按现行相关规定选取,甲方作为监督单位,乙方需将相关合同、招标文件等在实施前报送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相关合同。3.7对已由甲方前期完成的各项工作及存量等,原合同相关支付责任转交乙方,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经审计后计入项目总投资。3.8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4、工程项目建设&& 4.1乙方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的建设工作,甲方配合乙方依法依规完善各项审批手续;4.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建设。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1如需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合同、拦标价等)必须由甲方审核同意。<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项目相关单位的咨询费用必须由甲方审核同意。& 4.3项目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实施,甲方负责监督,但甲方的监督不免除乙方的相应责任。费用由乙方负责,列入项目总投资。&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审查后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不允许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变更。&&<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在项目实施过程按以下流程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1分阶段施工图完成并经审图机构审定后,由乙方按甲方书面审批的计算范围(施工范围)及审定后的分阶段施工图报送分阶段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的相关提疑: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4.3.2.2由按甲方书面审批的计算范围(施工范围)对施工方报送的分阶段施工图预算价进行审核并经当地定额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3施工方与乙方按审定备案的分阶段施工图预算价、甲方书面审批的计算范围(施工范围)签订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材料暂估价除外,所需材料费、措施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材料调价单价的取定,按监理、甲方书面审批开竣工期间的《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算术平均价(商品砼按发包方确认价)。材料调价扣除基价的取定,以经甲方审核备案后的预算价为扣除基价。暂定价材料,最终根据甲方对材料的档次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和采购情况,采购前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并按甲方书面确认的材料价进行结算。除甲方书面审批的设计变更、实际地质情况与地勘报告不符外,均不予调整。&&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4、乙方与承包单位之间的结算约定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 4.4项目总投资按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云建标[号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及配套计价文件、云南省及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文件计算。项目总投资以工程竣工决算并经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乘以建安造价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准。 项目主材及设备价格:&&& 主要材料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以下几种情况重复时,采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1《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有材料价,按建安工程招投标当月德宏州价格信息价计取。&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州信息中均无材料价,或虽有参考单价但严重偏离(高或低)市场价格的(如HDPE中空缠绕管、预制管),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根据询得不少于3家的最优惠报价、企业资质、社会信誉、技术力量等综合实力进行评定,按共同书面确认价格计取。&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3采用《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的材料价,在项目建设期间材料价格涨跌在5%(含5%)内,由乙方承担或受益;材料价格涨跌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4暂估材料、及新增材料:在开标后至采购前2个月内由乙方书面提出需采购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拟采购价格参考区间等信息,由甲方组织由甲方(或其书面邀请的相关单位)、乙方、监理单位、共同书面确认后方可购买,并按甲方最终书面审批价格进行结算。乙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的结算价格不得超过甲方书面审批价格。4.6项目工程现场签证,实行&现场签证申请及审批单&申请审批制度,经甲方、乙方、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签认后有效,作为结算依据。 4.7乙方会同甲方,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并使其保持有效;4.8根据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1相关法律、法规;<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3本协议下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所有要求。4.9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避免安全事故;4.10在施工期间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居民和商业的干扰和不便。5、项目前期费及其他费的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土地报批费;立项、可研、环评、七通一平等前期费用;勘察、设计费,招标费,检测费,监理、造价、专家等咨询服务费;设备费;配套费;工程投资审计费;其它费用及各项税费等。&& 具体计费依据国家、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相关规定,经政府审计部门审定后据实结算。(三)服务期限甲乙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所有服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支付完购买服务费止。&& 乙方为本项目所获得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专项用于&芒市生态田园农田观光核心区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该资金专款专用。&&& 购买服务费用是指:经审计部门认定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为建设本项目而支付的相关建设资金和费用。甲乙双方确认,按照项目预算方案(或政府审批文件),本项目中甲方购买乙方服务的协议总服务费暂定为&& 19342.08 万元(具体金额以芒市财政局书面确认为准)。&&&& 甲方同意本合同协议下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资金,支付至如下乙方的资金监管账户,(待开户手续完成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行号:&&&&&&&&&&&&&&&&&&&&&& (二)甲方承诺将积极筹集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资金,资金来源于芒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已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将在本协议期内按照约定的支付计划逐年纳入未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统筹财政资金确保项目服务费按期足额偿付。(三)如有条件对本协议约定之采购服务提供其他财政支持和补助的,甲方应积极争取安排相关资金优先支付乙方的服务费。(四)本协议项下暂估资金支付计划安排如下:(具体金额以芒市财政局书面确认为准)&&&&&&&&&& 购买服务费用年度支付计划年度购买服务费用金额(万元)第1年840第2年840第3年2207.76第4年2207.76第5年2207.76第6年2207.76第7年2207.76第8年2207.76第9年2207.76第10年2207.76备注&1、项目前期费用自乙方支付之日起开始计息。2、服务费支付:单项工程完工,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 。以上所指年度是指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第一笔单项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当天开始起至次年的对月对日,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涉及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的情形时,以芒市财政局确定的相关数据作为核定依据。在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且芒市财政局书面确定后以上《购买服务费用年度支付计划》后,甲方上述支付额度不因甲方与乙方的任何争议和任何其他原因(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而终止。&(五) 甲方应按上述表中约定的支付进度计划逐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将相应资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乙方资金监管账户。如因项目投资额度发生变化,经芒市财政局书面核定后,甲方同意调整本协议中资金支付计划。(一)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程序性相关文件,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服务程序性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程序性清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应作为未来本协议相关服务结果验收依据。(二)乙方应在该服务实施过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造成乙方的服务事项不能顺利进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方可顺延。(三)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未经甲方验收通过或者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导致甲方解除、终止或暂停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建设期履约保证金& 4.1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乙方最晚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建设期履约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在本合同下的投资、建设义务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方可签订本协议,否则,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且中标无效。<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1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供;<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 履约保证金转入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在甲方指定银行开具的专户内,由甲方、乙方、银行方三方签署账户共管协议。&&& <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3金额为伍千万元整(小写:50,000,000.00元)。&& 4.2 &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逐步退还。在建设期内每月按已完工程逐步退还。4.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提取:<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1延迟开工&&&& 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书面开工日开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万元(20,000元)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逾期超过60日,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从建设期履约保证金 中提取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工程延期30日以内的,每日按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计算并提取违约金;工程延期30日以上的,每日按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计算并提取违约金;工程延期3个月以上的(含3个月),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4.3.3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间超出60天,合同自动终止,发包人只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60%的价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4甲方应在实际提取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st1:chsdate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2" w:st="on" year=".5除本合同有明确约定之外,甲方提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当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实际损失金额无法具体确认的,由甲方及乙方共同协商解决。4.4恢复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如果甲方在项目合作期内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当建设期履约保证金金额低于本合同前款约定数额的70%,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补足到本合同前款约定的数额,且应向甲方提供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已足额补足的证据。甲方提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权益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益,并且乙方不因此减轻相应责任。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相应金额的,甲方有权发出催告,乙方应收到甲方催告后30日内予以补足。乙方在前述期限内仍未补足的,甲方有权提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项下的余额作为违约金,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本合同项下的经营权。4.5不支付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或提供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支付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或未按第4.4条恢复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则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五)项目前期费保证&&& 项目前期费及其他费的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土地报批费;立项、可研、环评、七通一平等前期费用;勘察、设计费,招标费,检测费,监理、造价、专家等咨询服务费;设备费;配套费;工程投资审计费;其它费用及各项税费等。):按甲方书面通知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支付15日内全额支付。否则每延期一天罚款5万元,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六)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可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可由甲方指定相关部门或者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收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甲乙双方办理完备相关移交手续后交付甲方投入使用。(一)甲方已经获得政府的有关授权,负责购买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服务,并代表政府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二)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三)甲方保证本协议涉及的财政支出责任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必备的批准及授权,并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在本协议期内,甲方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对应款项。第九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一)乙方为依法设立、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二)乙方确认其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足够信息。乙方如因误解与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有关的任何事实或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而导致其自身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将不会获得任何额外补偿或就承担有关法律责任获得任何豁免。乙方进一步确认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其已有的任何其他协议或与其冲突。(三)乙方的各项财务记录真实可靠。除已经向甲方说明的违约记录(如有)外,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事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其已有的任何其他协议或与其冲突。(四)乙方确保项目实施建安产值纳入芒市统计,按照税法规定应在芒市缴纳的税收通过芒市税务机关缴纳。(五)乙方向甲方或政府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向甲方作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真实有效。(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3、甲方有权对乙方就本项目注资和融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4、甲方有权提前对本项目服务进行购买。(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确保购买服务资金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完成项目的前期及报批报建等应由其完成的工作,提供本协议实施条件。4、甲方应为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它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5、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就本项目的融资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由甲方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出具相关的同意或证明文件等。6、甲方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并保证该项目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权属争议或居民阻碍项目建设等情况。7、甲方成立专门机构全程协调、管理及监督项目的建设,委托监理公司、审计机构等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委托造价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全程跟踪服务,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3、如果因可归责于其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履约不能的,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其他第三方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4、出于本项目建设投资的目的,乙方在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有权依法通过发债、以增资方式引入股权合作者、设立基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但甲方无任何义务为乙方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落实政府申报事项并按照各项审批文件要求完成项目。2、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并受到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4、乙方为本项目之目的而依据本协议签订的相关文件应当符合本协议的要求。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本项目按计划进度执行,不会影响到项目实施,且所有本项目融资均用于本项目,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7、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8、乙方应建立服务台账,记录相关文件、工作计划方案、项目和资金批复、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工作汇报总结、重大活动和其它有关资料信息,以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9、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10、乙方在合作期内,需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11、承担项目投资、建设的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且有义务接受、配合审计机关对该项目的审计。&12、按照建设计划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投资建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的(非乙方原因除外),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完工。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4、如未来甲方利用本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一)指定人员1、甲方指定&&&&& 和&&&&& 作为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的联络沟通及本协议履行中的各项事宜。2、乙方指定&&&&& 和&&&&& 作为乙方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沟通及本协议履行中的各项事宜。(二)联系人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提供资料和发送通知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箱:&&&&&&&&&&&&&&&&&&& 邮箱:(一)权利保证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之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二)权利归属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履行协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甲方指定之第三方所有。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第十四条 保密(一)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甲方所代表的政府及项目的所有信息和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记录、数据、报告等资料均属甲方之保密信息。(二)乙方应对该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且仅限为本协议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转让、复制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为本协议之履行需要向其工作人员、代理人、投资权益人及其工作人员等披露或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代理人等遵守本条有关保密的约定,且该约定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而失效。及风险分配&& (一)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履行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承担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缘由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对协议履行之影响。4、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超过15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5、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不能根据上述第四项之规定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单方书面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二)风险分配& 1、本项目风险分配应遵循最优风险分配、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2、根据风险分配基本原则&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项目建造、投融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顺利推进,造成项目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二)任何一方出现协议项下违约事件时,主张违约的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改正。收到违约通知的一方应就对方违约通知予以回复,确认是否违约并说明理由。双方应就违约事实认定及补救充分协商,尽可能减少违约损失。(三)项目建设工期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等造成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顺延。(四)不利施工条件或外部障碍引起的延误(如大雨、暴雨、6级以上大风、无法预料的工程施工条件的变化、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施工用电、用水、道路等未按项目建设需要接通或开通,项目周边居民阻碍施工等对目标任务完成产生的不利影响),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选择甩项。(五)& 不减免和影响的事项&&& 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减免其在本协议下的其他任何义务。&& (六)双方获得上述违约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终止权。&&&&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不停止履行。(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任何条款被主管部门或法院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或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的变化而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该等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三)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四)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资金,本协议终止。(五)本协议一式壹拾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陆份、乙方执陆份,其余报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第二十条&& 协议附件 &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会议纪要、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概算等。(以下无正文)&&&(本页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签署页)&&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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