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像上级反应政策性种植业保险险理赔标准低

  来自记者联系点的报道  近日在江都采访时,该市农工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江都的水稻100%参加了农业保险,1400多万元的保险费刚刚收上来,但没有想到的是农业保险的理赔来得这么快!由于是首次进行农业保险理赔,难题不少。  他所说的“理赔来得快”是指,9月17日的台风过境,给我省不少地方带来农业损失,江都市的水稻倒伏面积比较大,涉及到全市大约23万户农户。该市小纪镇分管农业的张助理告诉记者,他们镇这次水稻倒伏面积超过了5万亩。不少农民庆幸刚刚参加了水稻农业保险,希望能由此获得一定的补偿。  他所说的“难题”主要是指确定受灾面积难。由于面广量大,保险公司人手不足,为掌握准确的受灾情况,该市已经将任务分解到村组,但是报上来的数字准确性值得怀疑。  江都市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农险部一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经过抽查各地报上来的数字,发现不少地方存在误差,由于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涉及面广,一旦出现问题,不光增大了财政投入效果的不确定性,也将给明年农民参险的积极性和理赔投下阴影。他们为此也倍感挠头。  农业保险在理赔前,须在村组公示受灾面积。由于此前的受灾情况大多是农户自己申报,村组干部再上报,二者之间难免有一定的误差,那么在公示阶段,几乎不可避免会产生矛盾。江都市财产保险公司有关人士透露,在最早进行公示的一些地区,这样的现象已经出现。  公示时出现争执,按常规由上级部门派人核查。但问题在于,时间不等人,眼下的水稻已经开始收割,农户不能因等核查误了秋收秋种。一旦开镰,受灾现场即将消失,而全面的公示尚未开始,如果出现了争执,核查的现场依据何在?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今年农业保险推行的时间比较晚,而台风灾害接踵而至,相关的准备是有些不足,但农作物生产的上述特点又决定了在特殊时节很难有从容的核查损失的时间。  淮安市楚州区是我省较早进行农业保险试点的地方,并且已经顺利地进行过一次病虫害理赔。负责该区试点的中国联合财产保险分公司的杨龙俊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做法是找有经验的农民帮忙,一眼就能目测出亩数和产量损失。在公示阶段,如果有异议,就赶紧派人奔赴现场“拉皮尺”。  在不是抢收抢种的时节,楚州的做法应该是有效的,而江都面临的难题是:时间紧,工作量大、程序复杂。不过,该市农业和保险部门的负责人都表示,今年是推广农业保险的第一年,理赔工作进行得如何,将对明年的工作直接产生影响,他们将尽力而为,探索可行的方法,争取一个好的开端。  本报记者 燕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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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险办【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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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险办:
为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管理,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现结合贯彻执行《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如下要求:
各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要设立理赔管理办公室(专家组),负责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一是督促保险经办机构本着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理赔原则,严格按照保险理赔条款理赔,执行限时结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理赔工作时效。二是及时掌握理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本着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对保险双方不能确定的重大保险责任进行鉴定,对有异议的保险事故进行重新查勘和认定,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农作物损失进行灾情评估。三是对本级不能解决的理赔矛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机构。
理赔办应由本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设立,以农业、水利、气象、财政、保险等专家和专业人士参与组成。各县(市)、区级的理赔办(专家库)设立情况及组成人员名单报市农险办和理赔办备案。
1、为加快理赔进度,建立绿色通道,提高理赔工作时效,种植大户理赔款由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赔付,以便大户及时恢复灾后生产。
2、种植业保险理赔以行政村为单位(不含大户)本着“先报案、先查勘、先赔付”的原则进行。
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120号)精神,各级农险办、理赔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指导和监管力度,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准确及时理赔,切实保护投保农户利益和参保积极性。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理赔工作,把理赔服务作为农业保险的关键、核心环节来抓,加快培养理赔技术人员,直接面对农户开展理赔;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理赔,不得人为压低赔付标准;创新理赔工作机制,加快理赔工作流程,实现快速查勘定损。
1、报案与受理
各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或村协保员为本地政策性农业保险报案受理机构。参保种植户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本村服务机构或协保员报案(也可直接向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或县农险经办机构报案),同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并保护好受灾现场。接报人在接到报案时应填写《政策性农业保险接报案登记薄》,如实记录报案日期、被保险人、出险地点、时间、原因、损失数量、报案人及联系电话等情况,同时接报人须填写接报人姓名,并告知报案人经办机构出险查勘的时间范围,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查勘的(如遇连日降雨等),应向报案人说明原因。接报人在完成上述事项后,应在12小时内向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汇报,请求组织查勘,至此即为视作完成报案受理登记工作(农户直接向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或县级经办机构报案的应将受理登记反馈村协保员或服务点)。
为保证受灾报险真实性,报案人在报案后应在查勘前填写报(定)损清单,并签字确认。
2、现场查勘定损
各县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案后,应在 2日内组织理赔查勘人员,联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赶赴受灾村组了解灾情,并由其填写“出险通知书”。在明确受损农作物保险责任后、拍摄受损现场、核定受损数量、确定损失率,并将查勘定损情况与保户沟通,做好保户书面确认和登记工作,按户建立查勘记录表,确保手续完备。
对于大面积群体性受灾理赔案件,应在3日内组成以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农业、水利、气象、财政等部门参加,乡镇配合的联合查勘小组出险查勘。投保人对定损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村民委员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投保人在第一次查勘结束后即时向当地理赔办公室(专家组)申请复勘。复勘距上次查勘结束不得多于3天时间。
3、损失认定
对于受灾农作物,应按《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理赔标准确定损失率。难以一次性确定损失程度,须二次定损的,于参保农作物收获前一个月内,县(市)、区级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基层政府和组织到记录在案的受灾乡镇、村组核定农作物的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按照保险条款规定确定赔款金额。农业部门要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意见,协助保险公司和乡镇政府做好保险责任认定和损失确定工作。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单证资料不齐、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三农保险服务站或种植户,做好解释工作或补充资料、完善手续;对重点疑难案件必要时进行现场复勘和走访调查核实。
4、理赔公示和支付赔款
各村“三农保险服务点”或协保员在完成报案查勘和定损后,应在2日内(如大面积群体性案件,可放宽到5日)按受灾农户根据定损情况填制赔付清单,并及时送达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在收到上报清单后5日内完成审核、赔付清单电子文档制作等工作,将打印的电子文档清单返回村协保员(服务点),村协保员应在10日内完成农户签字确认和理赔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村协保员将清单及公示资料上报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在2日内整理完毕赔案资料并上报县经办机构。县经办机构在3天内应完成审核、理算,完善赔案所需手续,报市公司审批,赔付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赔案,市公司应在3日内拨付赔付款到县农村局,5万元以上需报送省公司审批的赔案应在2日内报送省公司,并由市公司积极追踪省公司加快批复进程,实现快速赔付。
赔付款拨付县(市)、区农村局后,农村局打卡发放所需打卡清册由县经办机构在3日内送达各乡镇财政所,即时导入乡镇一卡通信息平台,生成打卡文件,由县经办机构专人上传县农村局作为打卡依据。
各县(市)、区农险办应积极与农村局协调,在赔付款与打卡所需资料送达农村局后,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工作(含公示7天)。
全市午季作物理赔结束时间为7月30日;秋季作物理赔结束时间为 12月20日。
1、报案与受理
参保养殖户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在24小时内向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统一报案(电话:96999),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调度,及时通知县级机构查勘人员。
2、县(市)、区保险经办机构接到调度后,应即时同参保养殖户取得联系,如实记录报案日期、被保险人、出险时间、地点、死亡原因、标的耳标号等情况。在发生重大疫情时,会同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24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一次死亡奶牛或能繁母猪10头以上的重大疫情,县(市)区畜牧部门应同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开展现场查勘处理工作。
现场查勘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1)投保户填写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报案耳标标识;
(2)县(市)区级保险经办机构查勘人员拍摄能繁母猪、奶牛死亡情况的现场照片,进行现场查勘并做好记录,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及损失情况进行确认,同时拍摄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照片;对定损结果,被保险人必须当场签字确认,并对死亡能繁母猪、奶牛进行无害化处理,取证。
(3)保险经办机构在 查勘结束后,应将查勘验损结果报送当地畜牧部门,畜牧部门在2日内出具能繁母猪或奶牛死亡证明。
3、养殖业赔付按《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4、保险公司核赔付款
县(市)、区保险经办机构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应当场作出拒赔说明,做好解释工作;案卷单证资料不齐、手续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养殖户,及时补充资料、完善手续;对重点疑难案件必要时进行现场复勘和走访调查核实。
经审核确认属于保险责任且单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进行理算、核赔、付款。
保险公司理赔款直接划转至被保险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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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介绍:尊敬的X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代表全县广大参保农户,对各位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举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兑现现场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汇报如下。  一、受灾理赔基本情况  X县南依江淮分水岭,西傍淮淠河,北靠八公山。全县国土面积296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279个村(街道),总人口134万。X县是农业大县,拥有农业人口118万,耕地176万亩。X县也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旱涝灾害频繁,每年非涝即旱,长期以来农业生产“靠天收”现象严重。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增收难保障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决定、加强粮食基础产业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粮食“双35亿”工程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化解种田风险,让农民吃下“定心丸”。2008年秋季,全县共完成午季作物参保面积138万亩,其中油菜42.4万亩,小麦95.6万亩,占总参保任务的103%。  去年入秋后,我县出现冬春连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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