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公司替外国人购买货物工作服算什么费用,一切费用都是国外的人出,但公司不是他的,这个对外贸易公司有问题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14386',
container: s,
size: '234,60',
display: 'inlay-fix'
&&|&&5次下载&&|&&总64页&&|
您的计算机尚未安装Flash,点击安装&
试读已结束,如果需要继续阅读或下载,请使用积分()
下载:30积分
本文档由合作伙伴提供
此文档归属以下专题
6人评价13个文档
0人评价127页
0人评价2页
0人评价4页
0人评价24页
0人评价6页
所需积分:(友情提示:大部分文档均可免费预览!下载之前请务必先预览阅读,以免误下载造成积分浪费!)
(多个标签用逗号分隔)
文不对题,内容与标题介绍不符
广告内容或内容过于简单
文档乱码或无法正常显示
文档内容侵权
已存在相同文档
不属于经济管理类文档
源文档损坏或加密
若此文档涉嫌侵害了您的权利,请参照说明。
我要评价:
下载:30积分国际贸易实务 - 福步新人 -
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中国第一外贸论坛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
刘文广&&张晓明
本教案根据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教材和课程管理规程制定,适用于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专业不同则课程地位不同(如专业骨干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或拓展课),导致课时量不同,本教案以72课时设计。
课程以国际贸易买合同内容为基础,以进出口合同签订履行的业务操作程序为轴心,形成二元主体结构体系。此体系主要反映三个方面的知识与技术能力模块:一是对国际买卖条件的把握与运用,讲授50学时,辅助训练17学时;二是整个贸易过程的操作方法与技术,讲授20学时,辅助训练10学时;三是防范与处理贸易纠纷的能力,包含在以上两模块当中,讲授12学时以上,辅助训练6小时以上。此外还有模拟实验课和专项企业调研及毕业实习等。
三大知识模块构成了本课程的三个方面的重点,即国际买卖业务内容,也即合同条款;进出口贸易程序;以及含于前两项之中的风险防范。难点为贸易惯例和价格术语解读,以及对贸易内容的动手操作能力与过程。
重点难点的解决途径是四种教学方法的组合:一是课堂精讲,辅以讨论、答疑和无纸化考核,目的是使学生准确掌握知识点;二是案例教学,培养进出口业务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项目研究教学法,通过师生深入企业实际,完整解决某一难点问题,目的是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创造性思维和拥有实际作业的能力;四是模拟仿真教学(该教学模式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通过传统的业务填单方式或微机模拟环境,使学生足不出户即对进出口业务进行操作,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这套方法组合可有效实现知识向动手能力的转化,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与应用相结合、思考与操作相结合,提供了完整的教学模式。
教材、教学大纲及电子教案在内容的结构(宽度、深度、重点)上相对接;依电子教案在多媒体教室讲授实务知识和操作要领,同时分三个阶段进行无纸化知识点考核;学生不少于8个课时就操作难点到企业进行实地专项考察研究;不少于30课时的网络化模拟操作,并进行操作考核;在电子题库管理系统中抽取综合试卷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总成绩。该教学内容的组织方式就是对立体化教学包的运用,能有效地实现教学内容向业务操作能力的转化,达到培养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教案采用纵横结构,纵向以12章内容顺序展开;横向依九项要素展开,即采用教材、教学目标、计划学时、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工具与手段、辅导答疑要点、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以及作业训练等。这样根据每章的特点,通过对立体化教学包的使用,使本教案形成了不同的教学内容、教促方法、教学工具和教学手段的组合。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上传附件大小是不是跟级别有关系呀,我做了一个WORD文档压缩也就几个KB 都不能上传,难道非让我一点一点的复制粘贴吗
UID 1042548
阅读权限 0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查看内容可尝试用搜索引擎网页快照 ***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第一章&&导论
【使用教材】《国家贸易实务》刘文广 主编 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教学目标】通过对国际货物买卖相关问题的教学,主要实现下述目标:从总体上把握国际贸易实务的要素、内容及框架,搞清全书的体系结构及内容线索;掌握国际货物买卖、买卖合同和进出口业务的基本概念、特点、要素及程序,为以下各章内容奠定基础;在国际贸易实务总体内容基础上确定从业人员的素质结构,从而明确学习者知识、能力的努力目标。
【计划学时】2学时
【重点难点】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概念;国际货物买卖业务的内容构成。
【教学方法】案例导课,分析引出内容,课堂精讲,安排复习与训练内容及方法,每4课时——6课时,批改作业一次,辅导答疑一次。每3章进行一次无纸化测验(知识点)
【教学手段与教具】大纲、教案、讲稿、投影或挂图
【辅导答疑要点】“贸易实习与训练”部分之三、四、五
【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节&&开篇案例与本章简介(第一节——第二节1学时)
一、台商与荷兰商号的货物买卖纠纷
日,台湾省甲公司应荷兰乙商号的请求,报实盘(全面、有效的交易条件),有关双方往来的主要电传如下:
(1)75.6.27甲发盘:你26日电C514&&200公吨,CIF鹿特丹每公吨1950美元,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立即装船,请即复。
(2)75.7.2乙来电:你27日电C514 200公吨,我最后买主确实有兴趣,恐怕谈判时间较长,请求延长实盘有效期10天,如有可能请求增加数量,降低作价,请电复。问候。
(3)75.7.3甲去电:你2日电C514数量增至300公吨,有效期延长至7月15日,请尽快回复。
(4)75.7.7乙来电:你3日电C514,感谢你的合作,请航空寄2公斤样品,请求再次考虑货价并增加数量。问候。
(5)75.7.10甲去电:你7日电C514,2公斤昨天己航邮,数量可供300公吨,最优惠价为1900美元,尽速回复。
(6)75.7.14乙来电:你10日电C514样品仍未收到,因此请求将300公吨1900美元的实盘再次延长,预计在收到样品后需一周左右作出最后决定。
(7)75.7.17甲去电:你14日电C514 300公吨,同意延至7月25日
(8)75.7.22乙来电:你17日电C514,我接受300公吨,每公吨l,900美元,CIF鹿特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即期装船,按装船净重计算。除提供通常装船单据外,需供卫生检疫证明书、产地证、磅码单(以装船重量为基础),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袋装。
(9)75.7.24甲去电:你22日电悉。C514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在收到来电以前,我货已售出。致良好问候。
(l0)75.7.25乙来电:你24日电悉,C514&&300公吨已售,对此我不能同意,你7月17日电已将该盘延至今天,25日才到期。我坚持你己接受我方的订单。撤回一项有效的实盘是违反国际贸易规则的。假如你欲略调高价格,我可再次向我的顾主商量,但不能保证有结果。望电复。
(11)75.7.29甲去电:你25日电,前报300公吨C514,我确实巳售出,深表歉意。但应你的请求,我尽最大努力又取得200公吨货源,并报你C514 200公吨每公吨2 650美元,C&F欧洲主要口岸,9月份装船,7月31日复到有效。
(12)75.7.30乙来电:你29日电C514不能接受,我被迫保留仲裁权利,可通过贵国仲裁委员会或者荷兰C商品贸易协会或者通过其他相应机构进行仲裁。坚持我7月22日电,己接受你方实盘。为了合作起见,我可同意300公吨延至8、9月装船代替即期装船,否则索赔232950美元,根据你目前报价每公吨2 650(C&F)和已成交价1900(CIF)的差价进行计算。
(13)75.8.2甲去电:关于300公吨C514一事,我7月17日电中同意延长发盘的期限至7月25日,但并未说该盘是实盘,也未注明Firm Offer字样。我们的老顾客都了解我们的习惯,凡国外的订单都需要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考虑到我们双方过去和将来的友好贸易关系,我们于7月29日重新取得新货源,报你200公吨,每公吨2650美元。你30日来电提出了仲裁问题。但我们仍然考虑按照适宜的价格报你200公吨,请电复你的友好意见。谢谢。
(14)75.8.4乙来电:你8月2日电悉,不同意你的意见和理由。因我7月22日接受是在你盘规定25日前有效的期限以内。十二分地抱歉,必须按300公吨C514,每公吨1,900美元C I F严格执行。为表示我方的良好愿望,可同意8、9月份装船。请立即电告合同号码我将开出信用证。要么执行合同,要么提交仲裁,以求得公正解决。请急电复,以免浪费时间。
(15)75.8.9乙来电:我8月4日电未收到你方答复,请急复。
(16)75.8.12甲去电:你8月4日电,考虑到双方友好的贸易关系,我决定出售300公吨C514每公吨l,900美元C I F鹿特丹,其中200公吨9月份装船,其余100公吨10月份装船。不能提供产地证,包装为每袋75公斤单麻袋装,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函详。
(17)75.8.13乙来电:你12日电C514我接受,同意200公吨9月份装船,100公吨10月份装船。请告合同号后即开信用证。我理解你的困难处境,鉴于双方友好关系,希望能在将来的交易中得到补偿。请求航邮一公斤装船样。问候。
二、本案涉猎的问题及启示
1.甲公司对市场调查研究重视不够
甲公司对这类国际性大商品,应注意调查研究,密切注意价格变动的各种新因素。
2.在洽商技术上存在缺点
这笔交易总金额达57万美元。这样大金额的报盘,一般不宜给对方留盘时间太久。造成上述局面,同甲方的洽商技术有很大关系。
3.在处理问题的策略方面很不妥当
拒绝成交的唯一理由是市场价格上涨,这一理由不仅不能撤盘,而且做法上也是很不策略的。从此甲公司在这一争议案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4.从业务技术来看存在严重欠缺
首先,甲方对实盘的概念以及实盘发盘人应承担的责任认识不清,表现在7月24日的去电中,完全将发盘人应承担的责任留给了自己;并在8月2日的去电中,又任意解释实盘概念,例如:“实盘必须注明Firm Offer字样。”“凡国外的订单都需要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等。这些解释并不符国际贸易公认的规则。
其次,从发盘的内容来看,甲方的发盘是实盘,作为实盘的发盘人,在其有效期限内应受约束。
再次,甲方对接受的概念以及作为一项有效接受应遵守哪些规则不太清楚。因此,对荷商7月22日的来电研究不够,处理也不妥。对方7月22日来电是一项接受,但它是附加条件的接受(conditional acceptance)。
三、本章主要内容
本章将针对开篇案例所反映出的问题就下述内容展开讨论:
1.国际贸易实务、技术及买卖的特点;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3.进出口业务的操作程序;
4.进出口业务人员的必备素质。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第一节——第二节1学时)
一、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又称世界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二者都是指跨国界的商品交换活动,但二者的角度和范围是不同的,因而二者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二、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的内容总体上包括三个部分,即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实务,本教材属于第三部分的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是指国际间商品交换或买卖的作业活动,包括进口和出口。框架主要由合同内容、交易与履约活动及各种贸易方式等部分构建而成。
三、国际贸易技术
国际贸易技术是指在经营和从事国际商品买卖中所必须具备的专门知识与实际应用技能,这种知识与技能作用于进出口贸易实际业务内容与操作过程中。
1.对国际买卖条件的把握与运用。
2.整个贸易过程的操作方法。
3.防范与处理贸易纠纷的能力。
四、国际贸易中的买方、卖方及代理
一宗交易,必有一个买方和一个卖方。买方可能是一个消费者、批发商、零售商、出口商(在本地购进商品再行出口)或进口商(向外埠购入商品转售给本地市场);卖方可能是一个生产者,也可能是批发商、零售商、出口商或进口商。但有时在买、卖双方之间也有一个至两个居间人,这就是买方或卖方的代理人(Agent),由这些代理人代表买方或卖方签订合同。
很多厂商都喜欢进行直接交易。直接出口,这不是规模较小的厂商可以做到的。因此,“装运代理”(Shipping Agent或Forwarding Agent)就应运而生。这种代理,替客人处理商品装运、制作装运单据、投购保险、代客洽兑汇票等一切出口手续,向托运商品的客人收取手续费用。
五、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
1.国际贸易的困难大于国内贸易
2.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复杂
3.国际贸易的风险大
4.国际贸易的营销手段及参与者多于国内
5.电子邮件及函电往来的为主要业务沟通形式。
6.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基本业务程序(第三节——第四节1学时)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货物买卖合同
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指定的货物所有权,由卖方有偿地转让给买方而达成的协议。口头的或书面的协议。货物买卖合同有以下特点:
(1)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是卖方和买方;
(2)合同的客体,即标的物是货物;
(3)合同的主要内容,即主要的权利与义务(卖方交付货物,买方接受货物并支付价金)。而且一方的权利也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一种,但它含有涉外因素。这种货物买卖合同,从国与国的关系来看,称之为国际货物的买卖合同;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看,称之为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出口贸易合同、进口贸易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贸易合同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含有涉外因素。所谓涉外因素,一般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主体。即买卖双方。其中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是受外国法律所支配的人。
(2)合同的客体。即货物。货物的交付必须从一方的国境内运往另一方的国境内,或者第三国的境内。
(3)合同的内容。即权利与义务。如双方发生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可能发生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从而在解决纠纷时可能出现法律适用(Proper law)、法律选择(Choice of law)以及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Practice and Customs)的引用等问题。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结构
从法律角度可以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分成以下三个部分(参见合同和销售确认书):
1.效力部分
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开头和结尾部分,它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
2.权利与义务部分
这一部分通过许多条款来具体规定买卖双方在一项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为合同的主要部分,所以亦称为主体部分或本文部分。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合同的标的;二是货物的价格;三是卖方的义务;四是买方义务。
3.索赔与争议解决部分。
这部分也可称为合同的安全保障部分,主要包括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以及其它有关的规定。
三、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合同的合法性
1.公共政策
2.违禁品问题
3.敌对国贸易问题
(二)合同的有效性
1.订约人的能力(capacity)
2.意思是真实的
3.约因或对价
4.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法律适用
1.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家的法律。
2.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3.适用国际惯例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500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第522号出版物),已为大多数国家的银行、进出口商接受和应用,并成为拥有世界性影响的国际贸易惯例。
4.适用当事人所在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国际上常用的贸易条约和协定有通商航海条约、贸易协定和贸易议定书、支付协定、国际商品协定等,其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成为我国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最重要的一项国际公约。
五、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对外贸易流程的环节很多,各个环节之间往往都有着密切联系。在实际工作中,还经常出现先后交叉进行的情况。总的说来,进出口业务程序大体可分为交易前准备、磋商和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三个阶段(图1.1和图1.2)。这既是进出口业务的实际程序,也是以合同要素为线索形成的核心业务内容和以业务程序为线索形成的操作内容。
第四节&&EDI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第三节——第四节1学时)
一、EDI与对外贸易
EDI,即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的缩写,中文是指“电子数据交换”。通俗地讲,EDI(电子数据交换)是指按照协议,对具有一定结构性的标准经济信息,经过电子数据通讯网络,在商业贸易伙伴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
EDI开创了世界范围内实现商业文件标准化、电子自动处理和交换的新型贸易方式,使国际贸易业务能够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商务处理。国际贸易由原来的货物买卖发展到单据买卖,以CIF价格成交完成的进出口合同,被人们称为凭单买卖的“象征性交货”。国际贸易的单据化特点也为在进出口行业率先采用EDI技术奠定了基础。因此目前对外贸易行业是开展EDI技术最好的一个领域。
二、EDI所带来的效益
EDI技术大大地缩短了贸易周期,减少错误,降低成本,为贸易全球化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
EDI同传统外贸业务相比较,正是利用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了进出口业务的无纸化,使合同履行(商检、报关、投保、装运、结算)在网上完成。这种转变,对传统的贸易而言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无疑是一种实质性的变革,是一场革命。
台商与荷兰商的买卖纠纷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国际贸易技术的丰富与重要,并启开了贸易内容与贸易惯例及规则之门,指明了业务内容(合同条款)和业务操作程序为线索的框架体系。
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间商品交换或买卖的作业活动,包括进口和出口。分处于买方和卖方角色的单位涉及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进口商、出口商、消费者以及各种代理商。国际贸易总的特点是交易规范、风险大、难度高、复杂、重合同、参与单位多,函电往来比较普遍。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又称对外贸易合同或进出口合同。在业务活动的各个具体运转环节上,几乎都是通过合同将买卖双方联系起来,买卖双方依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进出口合同一般由效力部分、权利与义务部分以及索赔与争议解决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包括品质、数量、包装、价格(术语)、运输、支付、检验、索赔、仲裁等合同条款。合同必须合法,合法性决定了合同的有效性,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涉及诸多因素。合同的法律适用一般通过四个途径:一是合同当事人指定某一国家的法律;二是适用与合同有密切关系国家的法律;三是适用国际惯例;四是适用相关的国际公约。
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是国际贸易的运行过程,包括三大步骤,即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
由于进出口贸易具有国际性的特点,业务内容及程序复杂、难度大、风险高,因此,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必须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技巧,以及过硬的业务本领。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贸易实习与训练
一、解释名词——见教材第20页
二、英文词语翻译——见教材第20页
三、解答问题——见教材第20页
四、案例分析——见教材第20页
五、网上练习——见教材第20页
第二章 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
【使用教材】《国际贸易实务》刘文广 主编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教学,全面掌握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熟悉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和规定方法;了解国际贸易中惯常使用的计量单位,掌握计算货物数量的各种方法,学会订立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精于选用和设计合适的出口包装,善于计算和使用合理的装运空间,熟练运用和填制出口合同的包装条款。
【计划学时】 7学时
【重点与难点】 品质、数量、包装的基本概念;数量与包装的设计和计算;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掌握与填制。
【教学方法】 案例导课,分析引出内容,课堂精讲,提供质量标准、合同条款式样及包装实物,安排复习与训练内容及方法,每4课时——6课时,批改作业一次,辅导答疑一次。每3章进行一次无纸化测验(知识点)
【教学手段与教具】大纲、教案、讲稿、投影、挂图、合同条款式样、包装实物、条形码及扫描
【辅导答疑要点】“贸易实习与训练”部分之三、四、五
【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第一节&&本章导读(一节——二节3学时)
案例一,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共计10000件,价值100万美元。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商标上也标明“100%羊绒”。当对方检验后,发现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00万美元。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元结案。
案例二,我某公司在交易会上与外商当面谈妥出口大米10000公吨,每公吨USD275 FOB大连。但我方公司签约时,只是笼统地写了10000吨(ton),我方主观上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公吨(Metric ton)。后来,外商来证要求按长吨(Long ton)供货。如果我方照证办理则要多交大米160.5公吨,折合美元为44137.5美元。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案例三,某外贸公司出口水果罐头一批,合同规定纸箱包装,每箱30听,共80箱。但业务员在发货时将其改为每箱24听,共计100箱,总听数没变。
因此,为了提高对包装的认识,进而选用好包装和熟练运用包装条款,避免贸易争端,有必要就下列问题展开讨论并辅以相应的训练:1.包装的概念、种类及其作用;2.包装的选用及与运输的配合;3.包装的标志要素及识别;4.包装条款的构成及填制。
第二节&&货物的品质(一节——二节3学时)
货物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前者包括货物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生物特征、化学成分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货物的外形、色泽、款式、味觉和嗅觉等。表示品质的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类:以实物表示和以文字说明表示。
一、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货物品质
1.看货买卖
看货买卖是指买卖双方根据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的交易。
这种方法多用于拍卖、寄售和展卖业务中,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特定工艺制品(牙雕、玉雕、微雕等)。
2.凭样品买卖(Sales by Sample)
样品是指从一批货物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货物质量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货物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
无论由谁提供样品,一经双方确认便成为交接货物的品质依据,卖方承担货物品质与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Strictly Same as Sample)。这是凭样品买卖的基本特点。质量稳定,容易掌握的产品可以采用凭样品成交,质量不稳定及交货品质无法与样品绝对相同的产品,如木材、煤、矿产品等天然品则不宜使用凭样品买卖。对于那些必须采用样品成交,而难以做到货样一致或无法保证批量生产时质量稳定的产品,则在订立合同时规定一些弹性条款。例如,“质量与样品大致相同”(quality to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或“质量与样品近似”(quality to be similar to the sample)。为了避免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品质争议,必要时可使用封样(Sealed Sample)。
(二)以文字说明表示货物品质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Grade or Standard)
规格是指用以反映货物品质的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短、粗细、容量、性能等。
等级是指同一类货物,按质地的差异或尺寸、形状、重量、成分、构造、效能等的不同,用文字、数字或符号所作的分类。如大、中、小;重、中、轻;一、二、三;甲、乙、丙;A、B、C等。
标准是规格和等级的标准化。国际贸易中,使用某种标准作为说明和评价货物品质的依据,称作凭标准买卖。标准一般由标准化组织、政府机关、行业团体、工商组织、商品交易所等制定、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制定的标准等。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并权衡利弊,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或我国自己规定的标准。
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农副土特水产品的品质变化较大,难以确定统一的标准,一般采用“良好平均品质”和“上好可销品质”来表示。
“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 F.A.Q.),一是指以装船时在装船地同季节装运货物的平均品质为准。所谓“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是指卖方保证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合乎销售条件,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证明产品的品质。这种方法比较抽象笼统,在执行中容易引起争执,因此应尽量少用。
2.凭牌名或商标买卖(Sale by Brand Name or Trade Mark)
牌名是指厂商或销售商所生产或销售产品的牌号,简称“品牌”;商标则是牌号的图案化,是特定商品的标志。
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并为消费者所熟悉喜爱的产品,可以凭牌号或商标来规定其品质,这种方法称为“凭牌号或商标买卖”。有时买方在熟知卖方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常常要求在卖方的产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牌名或商标,这就是定牌。
3.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 tion)。
机器、电器、仪表、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等技术密集型产品,要规定其名称、商标牌号、型号,介绍该产品的构造、原材料、产品形状、性能、使用方法,附以图样、图片、设计图纸、性能分析表等来完整说明其品质特征。如,在合同中规定“品质和技术数据必须与卖方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严格相符”(quality and technical data to be strictly in conformity with the description submitted by the seller)。
4.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有些地区的产品,尤其是农副产品,工艺独特,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对于这类产品的销售,可以采用产地名称来表示其独特的品质、信誉。如 “法国香水”(France Perfume)、 “庐山云雾茶”等。
二、买卖合同的品质条款
(一)基本内容
在品质条款中,在凭样品买卖时,要列明货物的名称,样品的编号,寄送和确认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应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规格、等级、标准、牌名、商标或产地名称等内容。在以图样和说明书表示货物品质时,还应列明图样、说明书的名称、份数等内容。
品质条款应尽量明确具体,避免笼统含糊。尽量不用“大约”、“左右”、“合理误差”等含意不清的用语。
(二)品质机动幅度与品质公差
1.品质机动幅度
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对特定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品质机动幅度主要适用于初级产品,以及某些工业制成品的品质指标。规定品质机动幅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规定范围。例如,棉布幅阔35/36&,而布的幅阔只要在35英寸到36英寸的范围内,都算符合要求。
(2)规定极限。对有些品质规格,标明上下极限的字样,如最大、最多、最高(Maximum或Max)和最小、最少、最低(Minimum或Min)。例如,白糯米:碎粒(最高)25%,杂质(最多)0.2%,水份(最高)15%。
(3)规定上下差异。例如,C708中国灰鸭绒,含绒量为90%,允许±1%。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品质公差是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这种误差若为某一国际同行业公认,即成为“品质公差”。交货品质在此范围内即可认为与合同相符。若无公认的“品质公差”,可规定双方认可的误差。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第三节 货物的数量(2学时)
一、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货物数量是指以国际通用或买卖双方约定的度量衡表示货物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容积等的量。
(一)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米制、英制、美制及国际单位制。
米制(The Metric System)又称为公制,它以十进位制为基础,“度量”和“衡”之间有内在的联系,换算比较方便,因此,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英制(The British System),曾在纺织品等交易中有较大的影响,但由于它不采用十进制,换算很不方便,“度量”和“衡”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因此,使用范围逐渐减小。
美制(The U.S. System)以英制为基础,多数计量单位的名称与英制相同,但含义有差别,主要体现在重量单位和容量单位中。
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简称SI)是1960年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大会通过的,是在米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我国使用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
(二)计量单位
1.重量单位
常用计量单位:千克(Kilogram,or kg.),吨(ton, or t),公吨(metric ton, or m/t),公担(quintal. or q.)克(gram, or gm.),磅(pound, or lb.),盎司(ounce, or oz),长吨(long ton, or 1/t),短吨(short ton or s/t)。
2.容积单位
常用计量单位:公升(litre, or l.), 加仑(gallon, or gal.), 蒲式耳(bushel, or bu.)等。
3.个数单位
常用计量单位:只(piece, or pc.)件(package, or pkg.),双(pair),台、套、架(set),打(dozen, or doz), 罗(gross, or gr.),大罗(great gross, or g.gr),令(ream, or rm.), 卷(roll, or coil),辆(unit),头(head)。有些产品也可按箱(case),包(bale),桶(barrel,drum),袋(bag)等计量。
4.长度单位
常用单位:码(yard, or yd.),米(metre, or m.),英尺(foot, or ft), 厘米(centi-metre, or cm.)。
5.面积单位
常用单位:平方码(square yard, or yd2),平方米(square metre or m2),平方英尺(square foot, or ft2),平方英寸(square inch)。
6.体积单位
常用单位:立方码(cubic yard, or yd3),立方米(cubic metre, or m3),立方英尺(cubic foot, or ft3),立方英寸(cubic inch)。
(三)计量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指货物本身的重量加皮重(Tare),即包括包装材料的重量。在国际贸易中,有些低值产品常常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的基础,称作“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2.净重(Net Weight或No wo)
指毛重减去皮重后的重量,即货物的实际重量。皮重计算,由双方事先约定。
可按实际皮重(Real Tare或Actual Tare)计算
可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计算
可按推定皮重(Computed Tare)计算
可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计算
3.法定重量(Legal Weight)
指货物和销售包装加在一起的重量。有些国家进口税采用从量征收方法,规定货物重量必须包括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如小瓶、小金属盒、纸盒等)在内。
4.实物净重(Net Net Weight)
也称纯净重或净净重,它是指从法定重量中扣除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物料后的重量。此重量多为海关征收关税时计算之用。
5.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指先用科学的方法从产品中抽出所含的实际水份,然后加入标准水份而求得的重量。这种计算方法主要用于羊毛、生丝、棉纱、棉花等易吸潮湿,重量不太稳定而经济价值又较高的产品。
6.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指对某些固定规格,固定尺寸,重量大致相等的货物,以其单个重量乘其件数(或张数)而推算出来的重量,如马口铁、钢板等等。
二、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
合同的数量条款主要由交货数量和计量单位两部分构成。一般要规定一个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一是规定“溢短装条款”,一是规定“约数”。
“溢短装条款”是指合同明文规定卖方交货时允许多交或少交合同数量的百分之几。例如,5000公吨,卖方可溢装或短装5%,(5000M/T,with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约数”是指在交易数量前面加上一个“约”(About ,Circa, Approximate-appr.)字。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非信用证项下,应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
第四节&&货物的包装(2学时)
一、包装的概念、种类及其作用
(一)包装的概念
包装是货物的盛载物、保护物和宣传物,是货物运动过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包装具有双重含义:一是盛载物;二是买卖合同的一项交易条件,卖方交货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则构成违约。案例中业务员构成了卖方违约。另外,包装不良(insufficient packing),产生不清洁提单,影响安全收汇。
(二)不同种类的包装及其作用
1.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或外包装。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前者是指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如:箱、桶、袋、包、篓、罐、捆等;后者是指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常见的有集装袋、集装包、集装箱和托盘等。
2.销售包装
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或内包装,是进入零售市场直接与消费者见面的一种包装。内包装有:挂式包装、堆叠式包装、便携式包装、易开包装、一次用包装、复用包装、喷雾包装、配套包装、礼品包装等。
销售包装应有适宜的装潢画面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它通常直接印刷在包装上,或采用在货物上粘贴、加标签(label)、挂吊牌等方式。销售包装上的文字说明包括商标、品牌、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成份、用途和使用方法等内容,它们必须同装潢画面紧密配合、互相衬托,否则,不利于售出货物。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二、包装的选用及其与运输的配合
(一)包装的选用原则
包装选用原则包括对包装材料的选用和容器结构、造型、包装方法以及装潢方案的确定等方面。外销人员必须注意对市场的调研,使包装达到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的要求。
(二)选用包装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一,包装容器须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许可方能制作和投入使用。
第二,选择包装材料及填充物要注意国外的规定。
第三,包装的色调、装潢和文字说明要适应国外消费者的风俗习惯和爱好。
第四,包装的选用要适应商品的特性及不同的运输方式。
第五,销售包装的制作要刷制物品条码(product code)。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为690、691、692,表示是中国出产的货物(见图2.1)。
第六,包装的设计制作要便于各环节人员的操作。
(三)纸箱包装与集装箱的配合
在设计制作纸箱的同时,要将集装箱的重量和容积考虑进来,以便合理计算内装件数,尽可能占有集装箱空间,减少运费损失。在实际业务中,经常使用的集装箱有以下两种:1.20英尺集装箱。也称20英尺货柜。它是国际上计算集装箱的标准单位,英文为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简称“TEU”。规格为8英尺×8英尺×20英尺,内径尺寸:5.9×2.35×2.38m,最大毛重为20吨,最大容积为31立方米,一般可装17.5吨或25立方米。2.40英尺集装箱。规格为8英尺×8英尺×40英尺,内径尺寸:12.03×2.35×2.38m,最大毛重为30吨,最大容积为67立方米,一般可装25吨或55立方米。一个40英尺集装箱相当于2个TEU。
三、包装标志
(一)包装标志的含义及其种类
包装标志是为了方便货物运输、装卸及储存,便于识别货物和防止货物损坏而在货物外包装上刷写的标志。包装标志主要包括运输标志、指示性、警告性标志等。
(二)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俗称唛头,由一些数字、字母及简单的文字组成,通常刷印在外包装明显的部位。唛头是唯一体现在装运单据上的包装标志。标准运输标志由四个要素构成:
1、收货人的名称字首
2、参考号码
4、件数号码
例:ABC.Co
CTN/NOS.1—1500
(三)指示性、警告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warning mark)
业务中往往根据货物的特性,如怕热、怕湿、怕震、怕倾斜等,在货物的外包装上刷制一些提示人们注意的标志,这就是指示性标志(图2.2)。它通常用图形或文字表示。
还有些特殊物品,如爆炸品、易燃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质等,需在外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等标志表示其危险性,以便搬运人员注意,保障货物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所以称其为警告性标志(图2.3)。
(四)其他标志
除上述包装标志外,在货物的包装上一般还需刷制每件货物的品名、货号、装箱数量及配比、毛重(Gross Weight)、净重(Net Weight)、包装容器的体积(Measurement)和货物的产地(Made in China)等标志,其中磅、码、产地标志必须刷制。
例如:Safety&&Boots& && && && && && && && && && && && && && && && && && &安全靴
Art No.JL608TS& && && && && && && && && && && && && && && && & 货号:JL608TS
QTY.12PRS& && && && && && && && && && && && && && && && && && &&&数量:12双
G.W.27KGS& && && && && && && && && && && && && && && && && && &&&毛重:27公斤
N.W.21.6KGS& && && && && && && && && && && && && && && && && &&&净重:21.6公斤
MST.50×35×78cm& && && && && && && && && && && && && && &体积:50×35×78厘米
Made in China&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制造
四、买卖合同的包装条款
出口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件数、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一)包装条款实例
packing: In cartons of 10 kilos net each.
纸箱装,每箱净重10公斤。
36 pairs packed in a carton size assorted.
每箱36双装,混码包装。
In wooden bale 410sheets/ream, 45 ream/bale.
木夹板包装,每令410张,每包45令。
36 sets packed in one export carton, each 420 cartons transported
in one 20ft container.
36套装一出口纸箱,420箱装一个20英尺集装箱运送。
(二)订立包装条款的注意事项
1.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
2.要结合货物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选择包装
3.明确包装物料提供与费用负担的相关事项
4.明确装箱细数及其配比
5.明确唛头的指定
6.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问题
(1)定牌。是指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2)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出口货物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3)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是指在商品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中性包装有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之分。
定牌中性是指商品和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无牌中性是指在商品和包装上均不使用任何商标或牌名,上述两者均不注明生产国别。
货物的品质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件之一,常见的表示方法主要有两类:一是以实物样品表示;二是以文字说明表示。相应的成交方法有凭实物样品买卖和凭文字说明买卖两种。在凭样品买卖时,有买方样和卖样方之分,要注意“复样”、“回样”和“封样”等环节。而凭文字说明买卖又分为凭规格、等级、标准;凭牌号或商标;凭说明书和图样以及凭产地名称买卖等。品质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款,是买卖双方对货物品质的具体约定。在约定具体品质指标时,通常加订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条款,从而给生产和交货带来方便,以保证交易的顺利开展。
货物数量是指以国际通用或买卖双方约定的一定度量衡表示货物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容积等的量。目前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公制(或米制)、英制、美制以及从公制发展而来的国际单位制。我国采用国际单位制为法定计量单位。常用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分别有:重量单位及按重量计量;数量单位及按数量计量;长度单位及按长度计量;面积单位及按面积计量;容积单位及按容积计量;体积单位及按体积计量等.其中按重量计量的方法很多,具体分为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等。
数量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之一,它是买卖双方对交易数量所进行的约定,也是双方在交割货、单和处理数量纠纷的依据。有些货物计量不易精确,或者受运输、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实际装货往往出现或多装或少装的现象。为此,在合同中要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以免发生争议。
货物包装是商品的盛载物、保护物与宣传物。包括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它不仅具有保护商品的性能,而且拥有宣传、美化商品的魅力。选用理想的包装应结合客户的需求、商品的特性及国外的有关规定,达到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的要求。包装标志主要包括运输标志、指示性和警告性标志及其他标志等。
包装条款是进出口合同中的重要交易条件,主要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件数、包装标志及包装费用负担等内容,订立时应统筹考虑双方利益与要求,制订明确、具体、完整、周密的包装条款。
贸易实习与训练
一、解释名词——见教材第26、32、43页
二、英文词语翻译——见教材第27、32、44页
三、解答问题——见教材第27、32、44页
四、案例分析——见教材第27、32、44页
五、网上练习——见教材第33页
六、作& & 业——见教材第44页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第三章&&贸易术语和出口价格核算
【使用教材】《国际贸易实务》刘文广 主编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教学目标】通过对贸易术语内涵、作用、出口货物价格构成、作价原则与方法、计价货币的选用与折算、成本核算、各种价格之间的换算以及价格条款内容的教学,达到准确合理地选用贸易术语;精于出口报价和还价核算;熟练运用和填制价格条款内容的目的。
【计划学时】 10学时
【重点与难点】 常用的贸易术语及选用;价格的核算;价格条款的填制。
【教学方法】 案例导课,分析引出内容,课堂精讲,提供《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件,提供商品背景资料进行价格测算,安排复习与训练内容及方法,每4课时——6课时,批改作业一次,辅导答疑一次。每3章进行一次无纸化测验(知识点)
【教学手段与教具】 大纲、教案、讲稿、投影或挂图、进出口成本核算单
【辅导答疑要点】 “贸易实习与训练”部分之三、四、五
【教学内容要点及学时分配】
第一节&&本章导读(一节——二节4学时)
案例一,案例二,案例三,案例四,案例五。
从案例一来看,采用FOB贸易术语,卖方按时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上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货物的风险已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至于买方货物受损,如果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则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卖方可协助办理。从案例二来看,CIF合同决定了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的象征性交货性质。从案例三来看,贸易术语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合同的性质,但是还要兼顾合同中是否还有与该贸易术语相抵触的条款,如果有它就可能改变合同的性质。从案例四来看,CFR条件卖方遗忘了装船通知,等于货物风险没有转移给买方,由此导致的货物损失,卖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见,贸易术语是对外磋商和订立合同不可缺少的专门用语,它表明了价格的构成,确定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涵盖了价格、运输、保险、通关手续、单证提交等内容,它的使用影响着合同的性质及风险的划分界限。
此外,从案例五来看,出口价格核算是外销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和业务素质,一个好的报价蕴含着业务员对作价原则和方法、货币的选择、汇率的折算以及对价格整体核算的深刻领会,作价出错会导致无法避免的损失。因此,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的归属(以避免贸易争端),解除价格核算中的疑惑,提高经营效益,本章将就下列问题展开讨论并辅以相应的训练:
1.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2.各种贸易术语的选用。
3.出口价格核算。
4.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第二节&&贸易术语(一节——二节4学时)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一)贸易术语(Trade terms)
又称价格术语或交货条件,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例如“装运港船上交货”或用英文字母表示的“FOB”,就具有特定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归属要求。
“责任”是指因交货地点不同而产生的租船订舱、装货、卸货、投保、申请进出口许可、报关等项事宜;“费用”是指因货物的移动而产生的运杂费、保险费、仓储费、码头捐等;“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货物被盗、串味、锈蚀、水渍、灭失等危险。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1.明确责任,规范、简化手续
2.它影响着买卖合同的性质
3.具有法律作用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形成
(二)《2000年通则》的主要内容
《2000年通则》对13种术语做了解释,按其共同特征归纳为E、F、C、D四组,E组属于启运术语,F、C组属于装运术语,D组属于到达术语(表3.1)。
《2000年通则》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各用10个项目列出,相互对应,标准、规范,便于比较、检查(表5.2)。
各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风险和费用划分点。F组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相同的。例如:FOB术语的风险划分点和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船舷。C组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则是不同的,即风险划分点在装运地,费用划分点在目的地。例如:CIF伦敦,风险划分点以货物在装运港有效越过船舷为界,费用划分点则延伸到目的港伦敦。
三、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Free On Board(……named pa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根据《2000年通则》,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及其注意事项如下:
1.卖方的义务
(1)约定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向买方发出交货通知。
(2)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承办出口的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经交到船上的通常单据或电子讯息。
2.买方的义务
(1)支付价款。
(2)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船名、装船地点和交货时间通知买方。
(3)自费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承办进口和过境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3.注意事项
(1)& && && &&&对船舷为界的理解。
(2)船货衔接。
(3)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①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指装船费用如同班轮运输那样,由支付运费的一方(买方)负担;
②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指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所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④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4)美国对FOB术语的特殊解释。在FOB和港名之间加上“Vessel”字样,即FOB Vessel New York以示区别。另外,该修订本采用FOB术语时,风险划分的界限在船上不在船舷;买方办理出口证件并支付税捐和费用,而不是由卖方办理。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费和必要的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还须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1.卖方的义务
(1)约定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向买方发出通知。
(2)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承办货物出口海关手续。
(3)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
(4)办理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5)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6)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运输单据或电子讯息。
2.买方的义务
(1)支付价款。
(2)自办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承办货物进口和过境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收取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3.注意事项
(1)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
(2)租船或订舱的责任。
(3)办理保险的责任。
(4)卸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①CIF班轮条件(CIF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卖方)负担。
②CIF舱底交货(CIF ex ship’s hold),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③CIF吊钩交货(CIF ex tackle),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④CIF卸到岸上(CIF land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
(5)象征性交货。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属于单据买卖。至于货物在途中损失或者货到后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买方可根据情况分别向船方、保险公司或卖方提出索赔。
(6)习惯做法。实际业务中,CIF也常被用于路运和空运。如CIF香港(陆运),FOB上海(机场),CIF巴黎(机场)。
Cost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也称运费在内价,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并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必要的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额外费用,则转移到买方。
CFR与CIF的不同之处在于,货运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装船后应毫不延迟地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购买保险。一旦卖方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投保,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案例四装船通知的遗忘就属于这种情况,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Free Carrie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完成交货义务。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应负责装货;若在其他地点交货,则不负责卸货。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支付运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Carriage Insurance&&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支付货到目的地的运费,办理货物在途中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办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因此有人称之为“复合运输CIF条件”。
四、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异同
FCA、CPT、CIP和FOB、CFR、CIF相比,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
(1)均属装运合同。卖方保证按时交货,并不保证按时到货。
(2)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
(1)运输方式不同。前者适用各种运输方式,后者适用水上运输。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前者均在货交承运人,而后者均在装运港船舷。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在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货费由何方负担,在租船运输的CFR和CIF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在FCA合同中若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装货费用由卖方负担。在CPT和CIP合同中,由于卖方支付的运费已包含装卸费,因此不存在装卸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
(4)运输单据不同。FOB、CFR、CIF术语中,卖方应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在FCA、CPT、CIP术语中,卖方提交的单据应根据运输方式不同而定。如陆运、空运或多式联运方式下,可分别提供铁路运单或承运货物收据、航空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
五、其他七种贸易术语(图5.1)。
Ex works(……named 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工厂、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
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边境的指定交货地点,将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不承办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船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货物卸至目的港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即完成交货。
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将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六、贸易术语的选用
出口业务中使用CIF及CFR术语,目前,买方要求采用FOB术语成交日益增多。
进口业务中,大多采用FOB术语。
目前,集装箱船、多式联运被广泛采用,有必要扩大选用FCA、CPT、CIP术语,以替代仅适用于水上运输的FOB、CFR、CIF术语。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第三节&&货物的价格(4学时)
一、货物价格概述
(一)货物的价格表述
货物的价格,通常是指单位商品的价格,简称单价(unit price)。包括四项内容:货币名称、单价金额、计量单位、贸易术语。例:USD1000.00/doz CIF London.即:USD(货币名称)、1000.00(单价金额)、doz(计量单位)、CIF London (贸易术语)。
(二)货物的作价原则
(三)货物的作价方法
1.固定价格
在交易磋商过程中,买卖双方将价格确定下来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动。
2.非固定价格
(1)具体价格待定:有两种做法,一是规定定价时间和定价方法(如:装运月份前50天,参照当地及国际市场价格,确定正式价格);二是只规定作价时间(如:双方在日确定价格。
(2)暂定价格:订立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证和初步付款的依据,双方确定最后价格之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3)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
3.价格调整条款(price adjustment clause)
价格调整条款是按照原料价格和工资的变动来计算合同的最后价格,最后价格与初步价格之间的差额不超过约定的范围(如5%),初步价格可不作调整。
(四)货物的计价货币
是指合同中规定的用来计算价格的货币。这些货币可以是出口国或进口国的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的货币,但必须是自由兑换货币(表5.3)。出口贸易中,计价和结汇争取使用硬币(hard currency)(即币值稳定或具有一定上浮趋势的货币);进口贸易中,计价和付汇力争使用软币(soft currency)(即币值不够稳定且具有下浮趋势的货币)。
表5.3&&出口交易中常用的计价货币
(五)计价货币的汇率折算
汇率是用一个国家的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的比率。汇率的折算有直接标价与间接标价两种方法,我国采用直接标价法,即用本国货币来表示外国货币的价格(外币是常数,本币是变量)。例:100美元=827.27元人民币。
出口结汇是银行付出本国货币,买入外汇,用买入价;进口付汇是银行买入本国货币,卖出外汇,用卖出价。
1.将本币折成外币用买入价
外币=本币&汇率(买入价)/100
例:某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价值人民币40000元,客户要求以美元报价。当时外汇汇率为买入价100美元=827.21元,卖出价100美元=829.69元,那么,对外美元报价应为40000&(827.21/100)=4835.53美元
2.将外币折成本币用卖出价
本币=外币&汇率(卖出价)/100
例:某公司进口一批价值4835.53美元的货物,当时外汇汇率为买入价100美元=827.21,卖出价100美元=829.69元,那么,付汇时需向银行支付人民币4835.53&(829.69/100)=40119.91元。
3.一种外币折成另一种外币
按照银行外汇牌价(用买价则都用买价)将两种外币都折成人民币,然后间接地算出两种外币的兑换率。
例:某出口商品,对外报价每公吨300英镑CIF纽约。国外客户要求改为美元报价。当日外汇牌价为:100英镑=618.54元(买入价)/621.65元(卖出价);100美元=371.27元(买入价)/373.14元(卖出价)。则1英镑=618.54元/371.27元=1.666美元。
因此,我们对外可改报500美元CIF纽约(300&1.666=499.80美元)。
(六)佣金与折扣
佣金是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作为其代买代卖的酬金。通常在1%——5%之间。
折扣是卖方按照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
1.佣金与折扣的表示方法
含有佣金的价格即为含佣价,不含佣金的价格即为净价。
含佣价的表示方法:“每公吨500美元CIF纽约包括2%佣金”(USD500.00 m/t CIF N.Y. including your commission 2%),通常以“每公吨500美元CIFC2%纽约”来表示。
折扣的表示方法:“每公吨300美元FOB上海减2%折扣”。
2.佣金与折扣的计算方法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折扣一般按发票金额乘以约定的折扣百分率, 即得到应减除的折扣金额。
3.佣金和折扣的支付办法
佣金往往是在出口商收到全部货款后,再另行支付给中间商,但也有在发票货款中直接扣除的。折扣一般由买方在支付货款时扣除。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二、货物的价格核算
(一)货物的价格构成
1.成本(cost)
出口货物的成本主要是指采购成本。它是贸易商向供货商采购商品的价格,也称进货成本。
2.费用(expenses/charges)
(1)包装费(packing charges),通常包括在进货成本中,如有特殊要求,则须另加。
(2)仓储费(warehousing charges),提前采购或另外存仓的费用。
(3)国内运输费(inland transport charges),装货前的内陆运输费用,如卡车、内河运输费、路桥费、过境费及装卸费等。
(4)认证费(certification charges),办理出口许可、配额、产地证及其它证明所支付的费用。
(5)港区港杂费(port charges),货物装运前在港区码头支付的费用。
(6)商检费(inspection charges),出口商检机构检验货物的费用。
(7)捐税(duties and taxes),国家对出口商品征收、代收或退还的有关税费,有出口关税、增值税等。
(8)垫款利息(interest),出口商买进卖出期间垫付资金支付的利息。
(9)业务费用(operating charges),出口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称经营管理费,如:通讯费、交通费、交际费等。出口商还可根据商品、经营、市场等情况确定一个费用率,这个比率为5-15%不等,一般是在进货成本基础上核定。定额费用=进货价&费用定额率。
(10)银行费用(banking charges),出口商委托银行向外商收取货款、进行资信调查等支出的费用。
(11)出口运费(freight charges),出口商支付的海运、陆运、空运及多式联运费用。
(12)保险费(insurance premium),出口商购买货运保险或信用保险支付的费用。
(13)佣金(commission),出口商向中间商支付的报酬。
3.利润(expected profit)
(二)出口货物的价格核算
1.成本核算
我国实行出口退税制度,采取对出口商品中的增值税全额退还或按一定比例退还的做法,即将含税成本中的税收部分按照出口退税比例予以扣除,得出实际成本。
例:某公司出口陶瓷茶杯,每套进货成本人民币90元(包括17%的增值税),退税率为8%,实际成本核算如下:
计算公式:实际成本=进货成本—退税金额
退税金额=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退税率
=90&(1+17%)&8%=6.15元
实际成本:90—6.15=83.85元
陶瓷茶杯的实际成本为每套83.85元。
2.运费核算
班轮运输,根据是否装入集装箱可以分为件杂货与集装箱货:
(1)件杂货运费:基本费用+附加运费。附加运费一般以基本运费的一定比率计收。
(2)集装箱货运费:件杂货基本费率+附加费(拼箱);包箱费率+附加费(整箱)。
3.保险费核算
采用CIF或CIP术语时: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 CIF(CIP)价&(1+投保加成率)
投保加成率一般是10%,保险金额以CIF(CIP)货价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
4.佣金核算
佣金是付给中间商的报酬,佣金的计算通常以发票金额作为基础。
5.利润核算
采用利润率核算利润时,一般是以某一成本或某一销售价格为基数。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某公司实际成本为人民币180元,利润率为15%,计算价格和利润额:
(1)以实际成本为依据:销售价格=实际成本+利润额=实际成本+实际成本&利润率
=180+180&15%=207(元)
利润=实际成本&利润率=180&15%=27(元)
(2)以销售价格为依据:销售价格=实际成本+利润额
=实际成本+销售价格&利润率
等式两边移项得:
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利润率=实际成本
销售价格&(1—利润率)=实际成本
销售价格=实际成本/(1—利润率)
=180/(1—15%)=211.77(元)
利润=销售价格&利润率=211.77&15%=31.77元
可见,计算利润的依据不同,销售价格和利润额也不一样。
6.盈亏核算
盈亏核算的指标主要有两个:
(1)换汇成本:是出口商品获得每一单位外币的成本,即出口净收入1单位外币所耗费的人民币数额。换汇成本高于外汇牌价,出口为亏损;反之则为盈利。公式为: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
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
出口总成本是指实际成本加上出口前的一切费用和税金。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商品按FOB价出售所得外汇收入。
(2)出口盈(亏)额: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的差额,净收入大于总成本为盈利;反之为亏损。公式为:
出口盈(亏)额=(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外汇买入价)-出口总成本
例:出口麻底鞋(expadrilles)36000双,出口价每双0.60美元CIF格丁尼亚(波兰),CIF总价21600美元,其中海运费3400美元,保险费160美元。进货成本每双人民币4元,共计人民币144000元(含17%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4%,费用定额率12%。当时银行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8.27元人民币。麻底鞋换汇成本、盈利额及出口盈利率的计算如下:
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
={进货成本—【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退税率】 +(进货成本&12%)}/(出口销售外汇收入—运费—保险费)
={144000—【144000&(1+17%)&14%】+(%)}/(2—160)
=(&0.14+17280)/18040
=7.985元/美元
麻底鞋换汇成本低于外汇牌价,盈利。
出口盈利额=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外汇买入价—出口总成本
=&5141.57
麻底鞋出口盈利人民币5141.57元。
出口盈利率=(盈利额/出口总成本)&100%
=(049.23)&100%
麻底鞋出口盈利率为3.57%。
(三)三种贸易术语的对外报价核算
出口报价通常使用FOB、CFR和CIF三种价格,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明确价格构成,确定成本、费用和利润的计算依据,然后将各部分合理汇总
背景材料:吉信贸易公司收到爱尔兰公司求购6000双牛粒面革腰高6英寸军靴(一个40英尺集装箱)的询盘,经了解每双军靴的进货成本人民币90元(含增值税17%),进货总价:90x元;出口包装费每双3元,国内运杂费共计12000元,出口商检费350元,报关费150元,港区港杂费900元,其它各种费用共计1500元。吉信公司向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8%,预计垫款两个月,银行手续费率为0.5%(按成交价计),出口军靴的退税率为14%,海运费:大连——都柏林,一个40英尺集装箱的包箱费率是3800美元,客户要求按成交价的110%投保,保险费率为0.85%,并包括3%佣金。若吉信公司的预期利润为成交额的10%,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8.25:1,试报每双军靴的FOB、CFR、CIF价格。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1.FOB、CFR和CIF三种价格的基本构成
FOB: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
CFR: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预期利润;
CIF: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出口保险费+预期利润。
2.核算成本
实际成本=进货成本—退税金额(退税金额=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x 退税率)
=90—90÷(1+17%)&14%=79.2308元/双
3.核算费用
(1)国内费用=包装费+(运杂费+商检费+报关费+港区港杂费+其它费用)+进货总价&贷款利率/12&贷款月份=3&6000+(0+900+1500)+%/12&2
& && && && && && && &&&=+元。
单位货物所摊费用=40100元/6000双=6.6833元/双(注:贷款利息通常以进货成本为基础)
(2)银行手续费=报价&0.5%
(3)客户佣金=报价&3%
(4)出口运费=.25=5.2247元/双
(5)出口保险费=报价&110%&0.85%
4.核算利润(利润=报价&10%)
5.三种贸易术语报价核算过程
(1)FOBC3报价的核算:
FOBC3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运费+客户佣金+银行手续费+预期利润
=79.33+FOBC3报价&3%+FOBC3报价&0.5%+FOBC3报价&10%
=85.9141+FOBC3报价&(3%+0.5%+10%)
=85.9141+FOBC3报价&(13.5%)
等式两边移项得:
FOBC3报价—FOBC3报价&13.5%=85.9141
FOBC3报价&(1—13.5%)=85.9141
FOBC3报价=85..5%)
=99.3227元
折成美元:FOBC3=99.=12.04美元/双
(2)CFRC3报价的核算:
CFRC3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运费+出口运费+客户佣金+银行手续费+预期利润
=79.33+5.2247+CFRC3报价&3%+CFRC3报价&0.5%+CFRC3报价&10%
=91.1388+CFRC3报价x(3%+0。5%+10%)
=91.1388+CFRC3报价x13.5%
等式两边移项得:
CFRC3报价—CFRC3报价x13.5%=91.1388
CFRC3报价x(1—13.5%)=91.1388
CFRC3报价=91.1388/(1—13.5%)
& && && & =105.3628元
折成美元:CFRC3=105.=12.77美元/双
(3)CIFC3报价的核算
CIFC3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运费+出口运费+客户佣金+银行手续费+出口保险费+预期利润
=79.33+5.2247+CIFC3报价&3%+CIFC3报价&0.5%+CIFC3报价x110%&0.85%+CIFC3报价x10%
=91.1388+CIFC3报价x(3%+0。5%+110%x0.85%+10%)
=91.1388+CIFC3报价x0.14435
等式两边移项得:
CIFC3报价—CIFC3报价x0.8
CIFC3报价x(1—0.188
CIFC3报价=91.1388/(1—0.14435)
& && && & =106.5079元
折成美元:CIFC3=106.=12.91美元/双
6.三种价格对外报价
(1)USD12.04/pair FOBC3 Dalian (每双12.04美元,包括3%佣金,大连港船上交货);
(2)USD12.77/ pair CFRC3 Dublin(每双12.77美元,包括3%佣金,成本加运费至都柏林);
(3)USD12.91/ pair CIFC3 Dublin(每双12.91美元,包括3%佣金,成本加运费、保险费至都柏林)。
7.对外报价的验算
成本=收入—支出。下面以前述背景资料为例进行验算。
每双军靴的进货成本即为90元人民币,吉信公司的FOB包含3%佣金的报价为每双12.04美元。那么:
出口收入=12.04&8.25=99.33元/双
支出=客户佣金+国内费用+银行手续费+利润
& & =99.33&3%+6.&0.5%+99.33&10%
=20.0929元/双
实际成本=出口收入—出口支出=99.33—20.71元/双
进货成本=实际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x(1+增值税率)
& && &&&=79.2371÷(1+17%—14%)x(1+17%)
& && &&&=79.x1.17
& && &&&=76.=90.00元/双
可见该报价是合理的。
表3.4&&出口商品价格核算单
(四)出口还价核算
1.出口还价核算方法
销售利润=销售收入—各种费用—实际成本(利润多少是能否接受对方还价的依据)
实际成本=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各种费用(成本多少是能否要求供货商调价的依据)
某项费用=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其它费用—实际成本(费用多少是经营者增减某项费用的依据)
2.出口还价核算实例
2000年,某公司出口陶瓷餐具,进货成本150元/套(含17%增值税,退税率9%)。20英尺货柜所需费用:运杂费900元,商检报关费200元,港区港杂费700元,业务费1300元,其它费用950元,大连——温哥华20英尺集装箱包箱费2250美元。利润为报价的10%,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8.27。外箱体积为:0.40x0.35x0.38cm。我方对外报价每套25.10美元CFR温哥华,客户还价每套22美元CFR温哥华。
根据客户还价,出口公司准备做三种情况的核算:
(1)按照客户还价,核算我方盈亏情况;
(2)保持5%利润的还价情况;
(3)保持8%利润的国内采购价调整情况。
操作步骤:
(1)按照客户还价,求出我方是否能得到利润:
外箱体积:0.4x0.35x0.38cm=0.0532立方米
报价数量: 20英尺货柜(按25立方米计算)包装件数=25/0.箱(每箱装一套)
销售收入=22x8.27=181.94元
退税金额=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x 退税率
实际成本=进货成本—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x退税率
& && &&&=150—150/(1+17%)x9%
& && &&&=150—11.5385
& && &&&=138.4615元/套
国内费用总额=运杂费900元+商检报关费200元+港区港杂费700元+公司业务费1300元+其它费用950元=4050元。
每套餐具国内费用=.617元
海运费=2250美元/470x8.27=39.5901元/套
销售利润=销售收入—实际成本—国内费用—海运费
& && &&&=181.94—138.—39.5901
& && &&&= —4.7286元/套
利润为负数,每套亏损4.7286元,亏损率为4.=2.60%
(2)按照我方保持5%利润还价情况:
CFR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海运费+利润
& && &=138.+39.5901+报价x5%
将等式两边移项得:
CFR价—报价x5%=138.+39.5901
CFR价x(1—5%)=186.6686
CFR=186.%)
& &=196.4933元
折成美元:196.=23.7598美元/套
按照我方保持5%利润,每套可以还价23.8美元。
(3)按照我方保持8%的利润,进行国内采购价的调整计算:
实际成本=销售收入—销售利润—海运费—国内费用
& && &=22x8.27—22x8.27x8%—39.
& && &=181.94—14.1
& && &=167.1
& && &=119.1777元/套
进货成本=实际成本x(1+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 && &=119.1777x(1+17%)÷(1+17%—9%)
& && &=139.
& && &=129.1092元/套
国内进货价调整为129.11元方可以成交。
对以上核算结果,出口商可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平,结合自己的销售意图,合理妥当地对外还价。
3.针对客户还价出口商通常采用的对策
(1)说服对方接受,不作让步;
(2)减少利润,满足降价要求;
(3)减少费用开支,达到降价目的;
(4)降低进货价格。
(五)三种贸易术语的换算
1.FOB价换算成其它价格
(1)FOB+运费(F)=CFR价
(2)FOB+运费(F)/(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CIF价
2.CFR价换算成其它价格
(1)CFR—运费(F)= FOB价
(2)CFR/(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CIF价
3.CIF价换算成其它价格
(1)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FOB价
(2)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CFR价
例:某公司对外报价牛肉罐头2.20美元/听CIF古晋,按发票金额加成10%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0.3%,客户要求改报CFR价格,请问该报多少?
解:CFR=CIF&(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2&【1-(1+10%)&0.3%】
答:应报每听2.19美元CFR古晋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
【教学目标】 通过对国际货物运输基本方式的特点和规律的教学,掌握各种货运单据的性质、作用以及买卖双方交付货物的相关问题,能够合理选用货物运输方式,通晓具体货运方式的操作程序;掌握各种货运单据的性质和作用;熟练运用和填制装运条款内容。
【计划学时】7学时
【重点与难点】 海运方式、海运提单、海运程序及海事索赔;集装箱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装运条款及注意的问题。
【教学方法】 案例导课,分析引出内容,课堂精讲,提供海洋运输等级运价表,世界主要港口资料,课后专项考察集装箱运输方式,安排复习与训练内容及方法,每4课时——6课时,批改作业一次,辅导答疑一次。每3章进行一次无纸化测验(知识点)
【教学手段与教具】大纲、教案、讲稿、投影或挂图、集装箱等
【辅导答疑要点】 “贸易实习与训练”部分之四、五、六、七
【教学内容要点及学时分配】
第一节&&本章导读(一节——二节3.5学时)
案例四:我某公司与南美商人按CIF条件达成一笔花生酥糖交易,我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由于货轮陈旧,船速太慢且沿途到处揽活,结果航行4个月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全部软化,难以销售。外商就此向我方提出索赔。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避免贸易纠纷或经济损失,本章将从主要的国际货运方式入手,分别介绍其运行特点、规律、基本常识、运作程序以及货运单据的性质和作用,最后阐述装运条款的制订及其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海上货物运输;
2.铁路货物运输;
3.航空货物运输;
4.集装箱和多式联运货物运输;
5.买卖合同中的运输条款。
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一节——二节3.5学时)
一、海运特点
二、海运当事人
主要有承运人、托运人、货运代理。
(1)承运人是指承办运输货物事宜的人,如船公司、船方代理。他们有权签发提单。
(2)托运人是指委托他人办理货物运输事宜的人,如出口单位。
(3)货运代理是指货运代理人接受货主或者承运人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或以代理人身份,办理货物运输事宜的人。受货主委托的代理人,称“货代”;受承运人委托的代理人,称“船代”。
三、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它是在一定航线上、一定的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运输。
(一)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固定。即固定航线、停靠港口、船期和运费费率。
(2)管装管卸。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托双方不计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或速遣费。
(3)各类货物都可接受。包括冷冻、易腐、液体、危险品之类的货物,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方便货主。
(4)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班轮提单上所载条款为依据。
(二)班轮运价
1.班轮运价的构成
除了考虑航运成本费用外,还要关注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1)货物价值和商品特性;
(2)运量大小和港口装卸效率的高低;
(3)航程的远近;
(4)航运市场的供求变化和同业竞争的程度。
运价表又称运价本或费率本。
3.班轮运费的计收标准
(1)按重量吨(weight ton)计收。
(2)按尺码吨(measurement ton)计收。
(3)按价格计收。俗称从价运费。
(4)按重量吨或尺码吨计收。
(5)按重量吨或尺码吨或从价运费计收。
(6)按重量吨或尺码吨中收费较高的作为标准再另行加收一定百分比从价运费。
(7)按货物的件数(per unit /per head)计收。
(8)按议价(open rate)计收。
(9)按起码运费(mini rate)计收。
4.附加费(additional charge)
(1)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
(2)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
(3)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surcharge)。
(4)燃油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 factor,缩写BAF)。
(5)直航附加费(direct surcharge)。
(6)港口附加费(port add)。。
(7)港口拥挤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8)选卸附加费(additional on optional discharging port.)。
(9)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正常航道不能通行,需绕道才能到达目的港时,船方便要加收此费。
(10)货币贬值附加费(devaluation surcharge或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CAF)。
UID 1055353
阅读权限 25
5.班轮运费的计算
当确定某商品装某船运往某港时,首先查该船公司的运价本,查找所装商品等级和计费标准,再找出运往的目的港所属航线,然后用商品的单位包装重量或尺码乘以基本运费,加上附加费,得出单位包装重量或尺码的运费,再乘以计费总件数,即得出该批货物应付的运费总额。如果是从价运费,按规定的百分比乘以FOB货值即可。
在没有任何附加费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为:总运费=基本费率& 货运量(即&&F=f×Q);在拥有附加费,且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百分比收取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为:F=fQ(1+S1+S2+……+Sn)(式中S1……Sn为各项附加费的百分比)。
实例:某公司出口科威特文具1000箱,每箱毛重30公斤,体积0.035立方米。货物由大连装中国(外运)轮船,运往科威特港。试计算应付船公司运费。
外运使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3号本》。以1994年本为例,查得文具属于9级货,计收标准为W/M,科威特所属波斯湾航线,大连至科威特基本费率为76美元/运费吨,直航附加费为5美元/运费吨。该批货每箱尺码(0.035立方米)比每箱重量(30÷1000 = 0.03公吨)高,所以按尺码吨计收(每箱运费 =0.035×(76+5)= 2.835美元),应付船公司总运费为2.835×1000箱=2835美元。
四、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 )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运输货物的业务。
(一)租船运输的特点
(1)无固定航线、港口、船期、运价、租金及装卸费用,这些需要船货双方根据货物情况及船运市场供求关系商定。
(2)适合运输大宗低价货物,如粮食、矿砂、煤炭、化肥、水泥等。
(二)租船的方式
1.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3.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此外,还有一种租船方式叫航次期租(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它是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完成航次所花的时间和约定的租金率计算租金的方式。
(三)程租与期租的主要区别
1.对船舶的经营管理不同
2.对船舶的调度权限不同
3.计算和支付运费的方法不同
4.其它费用划分不同
(四)租船应当注意的问题
(1)租船前须了解贸易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2)弄清装卸港泊位的水深,候泊时间,港口的作业时间,港口费用、习惯等。
(3)选择船龄较小、质量较好的船,一般不租15年以上的超龄船。
(4)要考虑船东的信誉和财务情况,特别是船运不景气的时候,更要提高警惕。
(5)要了解船运行市,利用船东之间、代理商之间、不同船型之间的矛盾,争取有利的价格成交。
(五)租船合同
1.船租双方的名称和地址;2.船名;3.船旗;4.船舶的适航性;5.船期;6.装卸港口;7.船舶到达的含义;8.港口租约;9.准备就绪和准备就绪通知书;10.安全港口;11.就近条款;12.提供租约规定的货物;13.货物选择权条款;14.宣载条款;15.运费及运费的计算;16.可用装卸时间;17.滞期费和速遣费。
五、海运单据
(一)海运提单
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B/L),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接管承运货物或货物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有三点:一是货物收据,证明船方已收到或接管货物;二是物权凭证,提单持有人有权凭以提货,还可背书转让其货物所有权;三是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与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2.海运提单的格式和内容
(1)提单的正面内容。
①提单号码(B/L NO);②托运人(shipper);③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 or order);④被通知人(notify party);⑤前程运输(pre-carriage by);⑥装运港(port of loading);⑦船名(vessel);⑧转运港(port of transhipment);⑨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⑩最后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11集装箱号或唛头号(container. seal No. or marks and Nos);12货物的件数、包装种类和货物的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13毛重(gross weight);14尺码(measurement);15运费和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16转船信息(regarding transshipment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17运费预付地(prepaid at);18运费支付地(freight payable at);19签单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20全部预付(total prepaid);21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s/L);22承运人或船长的签名(signed for or on behalf of the master)。
(2)提单的背面条款。
在提单背面的运输条款是确定承托双方以及承运人、收货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主要依据。国际上为统一提单背面条款内容,先后签署了三个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①1924年签署的《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②1968年签署的《布鲁塞尔议定书》,简称《维斯比规则》;③1978年签署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称《汉堡规则》。
3.海运提单的种类
(1)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2)根据货物外表有无不良批注来划分,可分为清洁提单(clean 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或foul B/L)。
(3)根据运输方式来划分,有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
(4)根据抬头(收货人)不同来划分,有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和指示提单(order B/L)三种。
①记名提单。在收货人栏内列明收货人名称,货物只能交给收货人,不能背书(endorsement)转让。此种提单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提货,此时该提单就失去了物权凭证作用,一般用于买方预付货款情况。
②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内不需列任何收货人,只写明“货交提单持有人”,或不填写任何内容的提单。谁持有提单,谁就可凭以提货,船方交货是凭单不凭人。以上两种提单很少使用。
③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定”(to order)或“凭某人指定”(to order of......)字样,此种提单经过背书才能转让。指示提单通过转让便可达成海上路货的交易。正如案例一所示,荷兰M公司通过转让提单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了法国F公司,货在路上就己被转售。这种提单利于资金周转,业务中使用较多。
指示提单的背书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空白背书是由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章,但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记名背书除了背书人签章外,还要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如再行转让可再加背书。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凭指定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其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5)根据内容繁简不同来划分,可分为全式提单(long term B/L)和简式提单(short term B/L)。
(6)根据运费支付方式不同来划分,可分为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和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be collected B/L)。
(7)根据船舶营运方式的不同来划分,可分为班轮提单(liner B/L)和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
(8)根据提单使用效力的不同来划分,可分为正本提单(original B/L)和副本提单(non-negotiable or copy B/L)。。
(9)根据签发人的不同来划分,有船公司提单和货代提单。
(10)其他种类提单:
①起码提单(mini B/L)。船方按最低运费计收所签发的提单。
②舱面提单(on deck B/L)。指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注有“货装甲板”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的托运人一般都向保险公司加保舱面险,以保货物安全。一般不接受舱面提单。
③迟期提单(stale B/L)。信用证项下,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前者是指卖方超过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交单议付的提单,银行拒绝接受此类提单;后者是在近洋运输时,货物先到单据后到,所以在近洋国家间的贸易合同中,一般都订有“过期提单可以接受”的条款。
④倒签提单(antidated B/L)。货物装船后,应托运人请求船方签发的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如,实际装船日期是6月25日,为了符合客户6月21日之前装货的要求,则将提单日期倒签至6月21日,以符合客户规定的装运期。
⑤预借提单(advanced B/L)。货物尚未装船,预先签发的、借给托运人的一种提单。
按规定提单须于货物装船完毕时签发。倒签也好预借也好,提单日期都不是真正的装船日期。这种行为侵犯了收货人的合法权益,故应尽量减少或杜绝使用。上述两种提单均须托运人提供担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才能获得。
(二)海上货运单
简称海运单(sea waybill or ocean waybill ),是指承运人直接签发给收货人的提单。
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向银行押款,也不可转让,因此也称“不可转让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 )。。海运单能方便买方提货,可以减少假提单诈骗现象。
六、海运出口货物的运作程序
按照FOB条件成交,卖方无需办理租船订舱手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告费算什么费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