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律师二龙成包土地时,是我本人牵的合同书,可我前几年没种,多次和村里要地,村里把我的地,和我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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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第二轮土地承包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对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农民长期投入的积极性、保护耕地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一些地方“定心丸”却变成了“闹心丸”。
据山东省信访部门统计,在山东因土地纠纷引发的农民上访和冲突,已占到农村越级上访量的40%,并呈上升势头。河南省农调队最近对全省20个县的县、乡主要领导干部的问卷调查表明,土地纠纷与农民负担等成为当前一些农村的热点问题。强征承包地引发了纠纷:
1997年,山东省商河县杨庄铺乡政府在没有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将几个村的数千亩土地有偿承包给山东天马置业公司,搞高效农业开发。村民多次上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村民林富行不平地说:“俺家的两亩地被乡政府强行包给了天马公司,补偿一直都不给,这是啥道理”
去年,河南省洛阳市所属的洛宁、宜阳、新安等县的一些乡镇,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名,在不给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强行让群众在承包地上种植烟叶,否则就收回群众的承包田,结果引发了群众上访。
不少乡村干部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存在错误认识,他们认为,“一定30年不变”不过是走走形式。
河南、山东两省农业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分析说,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个“包不包”的问题,而且大多数是口头协议,管理比较松散;而第二轮土地承包十分严格,承包地块、期限是用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的,严格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如果基层干部再用行政强迫命令的办法随便调地,势必引发大量土地纠纷。
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在基层得到广泛的拥护,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会产生矛盾:一家一户承包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矛盾。陕西省长安县探索出一种叫做“股份田”的新形式,即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且参与劳动经营,收益为土地股金和劳动者报酬;投资者以资金入股且经营管理,收益为经营利润和管理者报酬;科技人员以技术人股且技术服务,收益为技术服务指导费,三方皆大欢喜。河南省许昌市近年兴建了上百家高效农业开发公司,也大都采取土地入股的方式。
仍搞“两田制”损害农民利益。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前,许多地方乡村干部将耕地分为经济田和口粮田两块,口粮田分给群众,而经济田则高价发包,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中央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明确规定不能再搞“两田制”,但仍有一些乡村干部对此阳奉阴违,维护一己私利。
1999年10月中旬,已是麦播期,可河南省修武县王屯乡1200多亩地却一直荒着,原因是乡党委、政府下通知:“废止和收回1998年8月与农户签订的所有土地延包合同,全面调整土地。”不少村民在自己的承包田地上刚种上麦,就被干部带入犁掉了,双方冲突不断,村民多次上访告状。
在付屯村,村民拿出日才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期为30年的合同书,满腹委屈地说:“这合同刚刚签满一年,说不算就不算了。国家不让搞两田制,乡里这样搞,我们坚决不同意。”对此付屯村支书解释说:“1998年上面要求必须在麦播前把土地延包工作搞完,为应付检查验收,村里与村民们签订了合同。谁知,村民竟把这个合同当真了。乡里已专门下通知,要求废止已签的合同,重新制订承包方案。”在这里,合同竟被视为儿戏。
山东省临朐县月庄村支书李安兴1992年从村民手中收回大批耕地,以“两田制”办法发包出去,建起418亩樱桃园和上百亩苹果园。在国家土地承包30年政策出台后,这个村仍私自发包耕地180亩,致使村民人均只有0.33亩的口粮田,粮食根本不够吃。月庄村的村民说:“这樱桃园每亩收入高达数万元,大都被村干部包了,大伙儿就是觉得不公。”月庄村村民多次越级上访,要求废除“两田制”,按中央政策均分土地。
人口变化引发人地矛盾。1998年底,第二轮土地承包进入尾声,河南省商丘市不少群众到省城上访,反映在延包中没有分到土地。原因是商丘市的一些县区自1978年“大包干”以来,直到1998年,没有根据人口增减变化调整过土地。
据调查,在这些县区,大包干后才出嫁的妇女和此后才出生的孩子都没有分到土地。在有的乡村,此类人口占人口总数的近30%,导致“一个人种多人地、多个人种一人地”的情况十分普遍。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这批人十分迫切地希望分到地。但是由于当地政府片而理解“土地顺延”和“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加之没有地的村民又不足2/3,不符合“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同意”的有关规定,所以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这批人没有分到地,结果引发了大量矛盾。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走在前列的河南省濮阳市,解决今后的人地矛盾主要是用以下四种方法:一是使第二轮承包的起点尽量公平,不让以前出现的问题延续下去;二是利用好5%的机动地,解决人口较多、生计较少的农户对土地的需求;三是实行土地流转,如农户间依法进行转包、转让互换;四是实现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鼓励人地矛盾突出的农户向外转移劳动力。
请回答:应如何理解行政执行的原则性与强制性特点某些地方干部在土地承包问题上搞“强征承包”、“强迫命令”,是否由行政执行的原则性与强制性特点所决定为什么 行政执行的原则性是指国家或执政党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针,是行政执行中必须遵循的总原则,也是行政执行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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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农村土地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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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杂的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这在全国都是让政府头痛的问题,各人站的角度不一样,争论的焦点也不一样,连国家政府都头痛解决不了的问题,你我之辈有什么本事下定论来解决这复杂的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呢?
& & 以下我用事实例子来说说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有多复杂。
& &&&在开荒年代,某生产队在远离自己家乡村庄,到人烟稀少荒地开荒,政府也发了文件确认此地属于开荒生产队所有。十多年前,荒地位置建成水泥公路,土地开始值钱,生产队有些村民想卖掉挣点钱,就委托生产队中某村民寻找买家,此村民就凭着村民的委托书,暗中与买家签下土地买卖合同,但土地一直没有被买家利用起来。
& && & 几年后,买家开始想利用建房,此时村民才得知土地已经被其生产队村民所卖掉,开始大闹,其生产队某村民才说出实情,并交出当年签下土地买卖合同所得几万元。可是几年过后土地已经升值到接近上百万,加上买卖合同上也没有村民的亲笔签名,因此村民不认帐该买卖合同,后买家转手让其妹夫处理此事,经多次商议,村民提出再加5万就可以签名合同生效,可其买家妹夫认为,有合同书跟村民委托书在手,不怕这块土地的土地归属问题,就说最多出2万,再多就不愿意出了。
& && &经过几次商议,双方还是达不到共同目的,此时问题出来了,其妹夫出门在外做生意多年,财大气粗,自认为从省到市有很强的关系网,宁愿花再多的钱打官司、走关系网也不愿意出这几万给村民,而且确实也从关系网中得到法院的确认合同有效,就开始动工兴建。
& && &村民也开始集资打官司,迫使前面的宣判无效。其妹夫又想出一招,找出靠近土地所在地的村庄村民,想让这块土地归属问题改变,也就是想定为这块土地并非属于开荒生产队所有,可开荒生产队拥有此块土地政府的证明文件,看来此招也是行不通。
& && &白的不行就来黑的,开始用黑的手段对付村民,村民也放风出去,谁拿回这块土地,卖出去将有多少报酬,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一场龙争虎斗的农村土地纠纷武斗上演了。今天你带一班人马围攻我,明天我带一班人马围攻你。
& &&&在几次刀光剑影过后,为了钱而出面的人怕了,退场了,生产队的村民也开始有人动摇了,其妹夫又想出一招,拉生产队中某个大姓,打击小姓,并放出风声要收拾在生产队中小姓村民,可是小姓村民在此生产队是小姓,并不等于在整个村庄中是小姓,小姓中村民更有不怕死的勇夫,放出风声,如果小姓中村民受到任何人的伤害,都找其妹夫拼命。
& && & 此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十多年了,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土地还是闲着,现在已经升值接近上千万。在此块土地周围更有这种类似的纠纷问题存在,其中大量拥有合法的土地证也难于顺利建起房子,可见农村的土地纠纷问题是多么的复杂。
& && &小小说明一下,这是真实的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其财大气粗的妹夫正是本人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在以前农村土地纠纷武斗中,我曾对他说,你已经有这么多钱,为何还这么拼命亲自上陈打打杀杀,万一伤到自己多不值啊,他笑笑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面子的问题。现在他打算以6百多万转手给别人,让更有财力、权力的人继续去进行这场土地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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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这几天万宁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在海南网络演变得够热闹的,礼纪镇太阳三角坡500亩国土变成私人财产,背后谁在撑腰?万宁长丰南山居民点的土地纠纷等等,各路人马,你争我论真是热闹?甚至还有可能从土地纠纷问题演变成相互攻击对方网友。
& &&&本打算只看看热闹,可看到某不认识网友的言论,觉得有点道理,就写下此贴,这位网友说:
什么是实况,你们能说了算?十几年的纠纷,涉及这么多人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牵扯到这么多的历史背景部门当事人法律法规政策,你走一趟见几个人就敢说你了解了实况?连最基本的一般媒体记者都应有的调查常识你们都不具备,也缺乏专业的法律调查能力与权限,你们靠什么来下结论?你们真的具备来给这个事情下结论做判词的能力与资格?
一你们不是媒体记者,没有媒体敢这样做调查敢这样下结论的,所谓调查必须有当事各方意见,村民怎么说,有关部门怎么说,当年做决策的人怎么说,法律专家怎么说,这些都得有,哪有你们这样走马观花见了当事一方就下结论的,见几个人拿几份份材料就敢说手握真理了,很难让人信服嘛。同时媒体报道事实就够了,结论自有人下判决自有人出。二,你们更不是执法者,做不了判决。
& & 这样一段合情合理的对话,却被某版主大人认为是这位网友在这论坛上混了很久了,竟然没有一个精华!而定下这位网友太刚愎自用,涂饰表面的原因。不知这论坛精华值多少钱?更不知有些人挂满精华牌子的含金量到底有多高?
“一些网友”包括这坛子特有的所谓领袖大师。几个自命一言九鼎的领袖互掐,几个盲从的,一堆看热闹只想看两帮人掐架的。任何事情在这坛子都会演变成这样,挺荒唐。至于事实如何,有几个人真关心?只怕关心的是谁吵赢谁吵输吧?实话说,你们吵翻天,也吵不出个所以然。适可而止吧。让凯撒的归凯撒,法律的归法律。
没有专业知识不可怕,其实我也不懂,刚查的,不懂可以查可以学。没有专业知识就是没有,这有什么可耻的呢?容易盲从,人云亦云,以为人多声高就s是有理,这才可怕,更容易吃亏。如果还是面子第一,那也只能是鸡同鸭讲,和这个坛子很多所谓的讨论一样。
声明一下:以上这位网友的言论个人觉得深有同感,更觉得难得有这样一样独立思考的网友。传上来没有别的意思,更不想卷入这场争论,谁想争谁想骂找这位网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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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棋书画略知一二
问好楼主哈~~~~~~那马甲的思维模式简直是复制了楼主的,我当时就那么想。
什么想法都是自由,各自阐述,不奉陪了。进来就是问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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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好楼主哈~~~~~~那马甲的思维模式简直是复制了楼主的,我当时就那么想。
什么想法都是自由,各自阐述, ...
谢谢,来顶贴能露面都是好同志,当然不顶贴不露面也是好同志,大家都是好同志,
你怎么把那位网友当成马甲了?人家可是混在南海多年了,我不过是刚出道的小混混,要是说什么思维模式,说复制,应该说我复制了这位网友才对,不过,人的思维模式怎么可能复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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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农村土地纠纷并不复杂,凡是复杂的地方,往往都是因为“政府”的介入,而介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而是为了在政府上班的那几个既得利益者。
如果心无旁骛,一切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办事,哪来复杂的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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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农村土地纠纷并不复杂,凡是复杂的地方,往往都是因为“政府”的介入,而介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国家、 ...
谢谢版主的顶贴,好同志,换了人头像有点不习惯,
土地纠纷确实有部分是因为“政府”的介入而引起更大的纠纷,更加复杂,但你说的凡是有点绝对化了,
以前农村人相对来说不懂法,也怕官,更不敢也不懂拿起来法律来保卫自己,
如今农村子弟也有大量读书人,懂法人,也已经学会用法律手段保卫自己的利益,
比如上面所说的村民集资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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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如果说按法办事,有证的肯定是合法的,乱占肯定是非法的,可是换个角度来看,这合法背后又是怎么得来?,就如我那个哥们一样,是用金钱买来的宣判合法,要是以此来证明他手中的土地卖买合同是合法的,那么村民被骗的利益又怎么说?如果宣判土地卖买合同是非法的,那么当年付出的金钱难道就这样算了,同理,这场土地纠纷问题就复杂了,谁能说得清谁是有理?谁是合法?
如果相互之间都不让步,结果只能象我上面所说,继续纠纷下去.
如果强制进去建房,能平安住得下去吗?
以前政府征地时当地农民签字了吗?得到多少征地钱?
如果这此当地农民也不签字,更没有得到征地钱,当地农民难道就这样白白让出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土地,让人建房子卖钱,而不做出任何反应,换作你是当地农民,你能做得到就这样白白让出自己生存的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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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真相真相 于
07:48 编辑
土地纠纷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如果说按法办事,有证的肯定是合法的,乱占肯定是非法的,可是换个角度来 ...
”以前政府征地时当地农民签字了吗?得到多少征地钱?
如果这此当地农民也不签字,更没有得到征地钱,当地农民难道就这样白白让出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土地,让人建房子卖钱,而不做出任何反应,换作你是当地农民,你能做得到就这样白白让出自己生存的土地吗?“
围观万宁这个土地纠纷,这位网友说出纠纷的结症所在,由此分析一下:当地的农民为什么大胆种树建房,就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土地&,当年国家征用这块土地时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知情,更不要说签字得到赔偿款了.举个例子,比如说琉球群岛,钓鱼岛自古是中国的,可现在日本人在管理,日本人说它有“证”。心知杜明的事。
这么多年了,老干部们在职时是怎么报名得到这批划拨地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他们当年肯定不是弱者,真正的弱者应该是农民,而今农民觉悟起来了,他们在“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土地”上种树建房,他们就变成了强占者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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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混论,断章取义,可谓同病相怜啊!{: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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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都中国人很讲面子的,原本很给你面子了,你这么一说,那我也只好不客气了,你们这几位网友去实地调查,你们的目的是什么呢?你们是为了调查事实的真相,还是专为一方说话而去的呢?回来出的帖没有一篇是有对方的看法和观点的,而且出的帖也是一个说一样,很闹笑话,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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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雅度视觉 于
09:30 编辑
另:这几天万宁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在海南网络演变得够热闹的,礼纪镇太阳三角坡500亩国土变成私人财产,背后 ...
呵呵呵。。。理解力咋就这么差捏? 原文是这样滴:”据说,你在这论坛上混了很久了。我是半信半疑啊?为何呢?这么愿意发声,帖子都1518个了,竟然没有一个精华!你说,是否因为太刚愎自用,粉饰表面的原因呢?不管怎么说,毕竟是一个德行操守自律的唐人后代,我考虑给你一个精华。”&&意思呢,是说这个人特愿意发声,却总发不好声!分啊,精华啊什么的也的确没啥样。可是你儿子在学校的成绩单上总没分数,或者从没得过一个优,你怎么看?嘻嘻。。。我打这样浅显的比方,你总该能理解了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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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政府征地时当地农民签字了吗?得到多少征地钱?
如果这此当地农民也不签字,更没有得到征地钱,当地农 ...
哈哈,又一个拿钓鱼岛说事的。
既然理直气壮,何须用个马甲?还怕斑竹封了你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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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又一个拿钓鱼岛说事的。
既然理直气壮,何须用个马甲?还怕斑竹封了你的嘴巴?
为什么马甲不能说理?为什么要封?社区有这规章制度吗?版主不也从马甲做起吗?说不定我说着说着就变成版主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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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马甲不能说理?为什么要封?社区有这规章制度吗?版主不也从马甲做起吗?说不定我说着说着就变成版 ...
回帖前最好先把帖看懂了,否则会让人怀疑你的阅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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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又一个拿钓鱼岛说事的。
既然理直气壮,何须用个马甲?还怕斑竹封了你的嘴巴?
请回到事情本身上来。斑竹更要带头。
这个坛子,任何问题的讨论,最终都会变成相互之间的道德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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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真相真相 于
10:19 编辑
回帖前最好先把帖看懂了,否则会让人怀疑你的阅读能力。
没关系,怎么看是你的理解,不代表我的理解。版主也是网友,我们的关系是平等的,你可以提出你的观点和看法,我也一样,不能我的观点不和你一致就要封口。另外理解能力有差别非常正常。这世上原本就没有绝对的东西,没有绝对对的,也没有绝对错的,只有相对对的和相对错的。还有站的角度不同理解的结果也不相同,你说呢{: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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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回到事情本身上来。斑竹更要带头。
这个坛子,任何问题的讨论,最终都会变成相互之间的道德指责。
是吗?都提升到道德层面了?您也太抬举这个论坛了。
既然如此,您何不独立发帖,阐述一下您的观点呢?
1、您是怎样看待国有土地被非法侵占这个问题的?
2、合法拥有的使用权被人剥夺,是不是该装聋作哑?
3、网友对非法行为的揭露,该支持还是该冷嘲热讽?
4、对这次网友万宁行的看法?
5、您认为应该如何处理这一土地侵权事件?政府部门该如何?非法占地的该如何?权益被侵害的该如何?
希望看到您的专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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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都中国人很讲面子的,原本很给你面子了,你这么一说,那我也只好不客气了,你们这几位网友去实地调查 ...
国人爱面子,可是有时就是这个面子害死人啊,如果当年我的那位哥们不是为了面子不肯多出这几万,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就是现在要不是为了面子,而是坐下来好好谈谈,大家都让一步,在自己吃香喝辣时,也让村民喝点汤,其实农村人很实在的,用海南话来说&想吃柑隆圆&是不可能的,既然有土地纠纷问题存在,独吃肥肉吞不下去,何不分点给农民点呢?
同理这场土地纠纷,有人想吃独食,就如我那位哥们一样,不视事实,为了面子,用尽各种方法,结果成功了吗?
十多年过去了,费钱又费力,土地还是闲在哪,有证、有合同又能怎么样?十多年前的政策及领导都变了,说不准再过几年土地政策又变了呢?到时真的都归公了也不是不可能,比如:十多年前深圳农村同样的一块地,村里分给个人建房子,以前可以不用报建,也不用交钱就可以建起来,而现在要建,如果不报建、不交钱,就是非法违建,就算你有土地证,照样拆那没的商量。
聪明的,双方好好想想,好好谈谈,结果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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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爱面子,可是有时就是这个面子害死人啊,如果当年我的那位哥们不是为了面子不肯多出这几万,不是什么事 ...
小蟹你答所非问呀。
真相马甲谴责的是网友实地调查目的不纯,发的帖没有一篇是为占地者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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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怎么看是你的理解,不代表我的理解。版主也是网友,我们的关系是平等的,你可以提出你的观点和看 ...
那就再好好的理解一下我的话:既然理直气壮,何须用个马甲?还怕斑竹封了你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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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雅度视觉 于
10:36 编辑
小海同志,不必藏着掖着的,我主动站出来让你批。{:soso_e113:} 为了表示对我们小海同志的尊重,我且站在这一会儿。 质疑啊,批判啊什么的都行。来吧!{: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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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蟹你答所非问呀。
真相马甲谴责的是网友实地调查目的不纯,发的帖没有一篇是为占地者说话的。
此话何意?
答所非问,我答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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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何意?
答所非问,我答你了吗?
你读懂“其实,都中国人很讲面子的,原本很给你面子了,你这么一说,那我也只好不客气了,你们这几位网友去实地调查,你们的目的是什么呢?你们是为了调查事实的真相,还是专为一方说话而去的呢?回来出的帖没有一篇是有对方的看法和观点的,而且出的帖也是一个说一样,很闹笑话,知道不?”这段话了吗?你回答的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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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又一个拿钓鱼岛说事的。
既然理直气壮,何须用个马甲?还怕斑竹封了你的嘴巴?
本想答你,
可看你的回贴,你才是答所非问?
现在是说土地问题,你又来个什么马甲,独立发帖等等,
真相真相网友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为什么马甲不能说理?
难道一定要独立发帖才可以说理吗,何况真相真相网友也独立发帖说过此土地问题,是你自己没有把帖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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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都提升到道德层面了?您也太抬举这个论坛了。
既然如此,您何不独立发帖,阐述一下您的观点呢?
这些问题,我真心回答不了,不懂,不了解,请咨询法律专家。我已经在我的所有回复里表达了以我的能力所能表达的观点。
是否冷嘲讽,那是你们看问题的角度。我已经明确表达不质疑这些&热心”网友出发点是基于朴素的正义感。
至于写不写专帖这个问题几年来答过很多次了,一无能力,二不喜欢,三网民有选择的权利。
当版主,请只关心帖子本身,观点本身,而不是这个ID是不是名ID,是不是有很多精华,是不是能人,是不是大师领袖。在就某一件事发表看法这个层面上,大师和任何一个网民是完全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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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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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冬,安徽小岗村率先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1979年,安徽省在省委书记万里的支持下,在全省试点包产到户,1980年在全省全面推行包产到户责任制。当时内蒙古党委书记是周惠。他在1959年跟随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受到批判牵连,被撤了职务,文革后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周惠积极主张学习安徽省包产到户的经验,1979年2月,他到乌兰察布市卓资县羊圈湾公社蹲点试行责任田与口粮田两田分离,小牲畜(羊、猪)作价承包给社员家庭饲养。全县其他公社也开始试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田分离,由于正处在春播阶段,有的生产队来不及实行两田分离。庄稼出苗后,有的生产队半路出家,分了青苗,特别是全县马铃薯田几乎都分到户,实行家庭家经营。1980年,卓资县84%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到了1981年,全市普遍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当时叫大包干)。到了1982年,全市农村实现了清一色包产到户。包产到户责任制就是把生产队土地、牲畜、农具等公有生产资料和财产按人头分到每户农民手中,集体树木也分到每家每户。水利设施暂时还没有分,或者卖掉。包产到户责任制核心内容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红黑死挨。所谓国家的是指把粮食卖给国营粮库,用来完成农业税任务。头几年不卖粮用现金来完成农业税是不行的,后来粮食多了,也就不强调必须卖粮完税。留够集体的是指按承包土地面积分担集体的各项提留统筹,提留共有8项,分别是:村干部职务补贴和村委会办公费、五保户和优抚对象生活费、民办教师工资费、民兵训练费、乡村公路维护费、牲畜防疫费、订阅报刊费等,后来卓资县政府又对每份承包地加了1元电影费,用来解决村民无法看公映电影的难题。集体提留通常也被称作为费。红黑死挨是内蒙古当地的一句土话,意思是丰收年不向农民多收税和费,遇灾年农业税和费也不减免。此外,每份承包地还要负担20个积累工,20个义务工。在实施过程中,农业税与费是由乡政府组织征收的,按道理讲,费应该留给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村干部根本无权使用,收取回来的费全部进入乡政府的账上,由乡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E3 ?( [8 p- }. p0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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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包产到户头几年,农民种田积极性高,粮食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产,一举解决了过去农民吃不饱饭的问题。但是粮食增产主要因素来源于农民传统的精耕细作经验,特别是堵住了在粮食收获过程中的管理漏洞,颗粒归仓,避免了粮食的损耗。但是在实行科学种田、向农业现代化发展方面却是呈现倒退现象。比如,大队买回的链轨拖拉机和大型脱粒机成了无用之物,卖了废铁。水利电力设施遭到破坏。有的地方水利设施虽然完好,但一家一户不方便使用;还有个别农民自己不浇地,也不允许周边农民的浇地水渠从自家承包地里通过,由此造成了水地变成了旱地。大型农田水利建设也几乎全停止了,已经建成的四级农技推广网更是处于线断网破、人员流失的状态。不过这时候进口二胺化肥和国产尿素开始大量供应,科研单位育成的作物新品种处于井喷状态。因为新品种选育周期一般为16年,全国多数农科院所60年代才上马新品种选育课题,80年代正是出新品种、出成果的阶段。在粮食增产中,化肥和良种对农业增产起到了60%以上的作用。但有人把粮食增产功劳全归在一包就灵的生产体制改变上了。- z7 I. p9 i9 T) J5 r1 W4 K
  包产到户并不是一包就灵,不是解决问题的万能法宝。农村很快就出现了新的问题。到了秋后征收税和费时,起码有一半的农民不主动交税和费。乡政府的干部有了新的工作任务,那就是督催农民售粮来交税和费。税和费是按照承包土地面积分摊的,五保户照样摊了税费,他们自然不会交税和费的。有些不会种田的农民,所收无几,解决自己温饱都是问题,无多余粮食出售,就不想交税和费。有些农户家里发生了重大的灾害,比如失火烧了庄稼,无力交税和费。特别是遇到大灾年,多数土地绝了产,农民也得红黑死挨,照样交税和费。这时候县乡财政实行分灶吃饭的改革,税要交到县财政,费留给乡政府使用。乡政府征收不回税和费,干部和教师就发不出工资,乡办养老院里的老人就买不回米面,开不了锅。乡政府无办公经费就得关门。因此,乡村干部只能狠下心来督催农民交税和费。我在乡政府工作,至今想起催农民卖粮交税和费工作的艰难情景,心情依然十分沉重。收税到了收尾阶段,干部们集中起来,到农户家里只能是有粮拿粮,无粮拉羊,家里有什么就拿什么了。因此,有的农民骂乡干部是土匪、国民党。作者于1985年曾写过一份题为《大唐棍沟村贫困调查报告》,反映农村的苦情,寄往党政部门和新闻单位,上了新华社内参,自治区党委书记说要下来调查,把县乡政府领导吓了一跳,有个领导放话要整我,好在党中央已发现了全国各地都存在我所反映的问题,开始在农村部署安排扶贫工作了,那个领导整我的念头才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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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干部再努力工作,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完成征收税和费的任务,只能想歪点子了。县税务局给各村民小组下达的农业税任务是个总数,要由乡财政所的工作人员配合行政村和村民小组的干部落实到每个农户,于是行政村干部在乡干部的配合下,自作主张把五保户等交税费困难户的税和费免掉了,然后把免掉部分再公摊到其他农户头上。费的摊派数量由乡政府决定。乡政府为了百分百地完成交农业税的任务,就采用了以费保税的法子,加大了费的摊派,以费填补交税任务的完成。再后来乡政府增加了农技推广费用的支出,以及招待费的增加,费的摊派就越来越大。作者家属分到一份承包地,刚开始一份5亩承包地,交农业税13元,费8元,到了后来,一份承包地交税费增加到65元了。我所在的乡,有的村一份承包地税和费高达136元。而一份5亩承包地,旱地正常年份亩产小麦不过200斤,每斤小麦价格0.36元,5亩地毛收入不过360元。现将卓资县农业税和提留统筹(费)官方统计数据摘录如下:1986年全县农业税金277.7万元,乡村提留统筹64.2万元。到了2001年,农业税金为867万元,乡村提留统筹为1500万元。2001年与1986年相比,农业税金增长了2.1倍,乡村提留统筹(费)增长了22.4倍。乡村提留统筹从原来的8项增加到15项,分别是教育附加费680万元,牲畜防疫费35万元,农民疫病防治费21万元,文化网络费21万元,计生网络费21万元,育林基金费21万元,防雹费10万元,乡村道路费24万元,民兵训练费33万元,优抚费66万元,其余为村干部工资和办公费。农民人均负担费71元,农业税30元。农民负担的税和费增长的这样高,可见农民的负担有多么重啊。农民种地收入越来越低了,土地越来越不值钱了,有的农民收获了粮食,税和费也不交了,承包地也不要了,雇车连夜跑路了。跑路的农户,其承包地虽然不种了,但承包地上的税和费的任务,县乡政府照样下达。行政村领导只能把跑路农户的土地转包给其他农户种,承担税费任务,如果转包不出去,撂荒土地的税和费只能往在村里种地人身上摊派了,形成了恶性循环。于是,有些地方种地成了赔钱的事,种地农民苦不堪言。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于2000年3月上书朱镕基总理,喊出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吁,真实反映了当时农村的现状。' R, p% ^; Q, p7 _&&B5 h3 _3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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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恶劣,农业税费的加重使农民雪上加霜,于是大批农民出外打工,出现了大量的弃耕撂荒地。卓资县土地面积由1989年总耕地面积为120万亩,2 R+ e9 B! D) o( Y: h' Y0 R) Y
到了2012年,缩减为60万亩。
  转机这时候出现了,1999年,国家实施京津唐风沙治理工程,动员农民退耕种草,对退耕地免除了农业税,让农民减轻了税费负担。到了2002年,国家在内蒙古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每亩退耕地补助200斤小麦,连补8年,一下子缓解了留在村里种地农民的困境。到了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又过两年,国家对种地农民实行种粮补贴,一开始卓资县1亩耕地补贴11元,以后补贴逐年加大,2015年达到每亩补贴68元。虽然农业税和费全减免了,种地还有补贴,但在农民眼里,土地并不是值钱的东西,卓资县土地90%属于旱地,种1亩旱地收入二三百斤粮食,毛收入二百多元钱,种地成本高达一百多元,不如外出打工两天的收入。于是,农村就出现了大量耕地撂荒现象。1984年,卓资县农业局搞土壤普查,调查回来的全县耕地数据是:国民统计数据为120万亩,实际耕种土地140万亩。因为农民对承包地扩边展沿,实际耕种面积增加了。2007年,县农业局结合土壤普查,调查掌握的耕地面积是:全县国民统计数据退耕还林草面积60万亩,耕地面积65万亩,实际耕种面积为48万亩,撂荒地17万亩,撂荒土地占总耕地面积26%。: V" k+ Z5 i$ [! j8 b5 H" C6 {
  1998年到1999年,全市开展土地二轮承包合同的签订。全县村民大约有30%的人进城,走了,没有参加二轮土地的承包。因为,税和费重的要命,种地微利甚至赔钱,有点本事的人谁都不愿意留在村里种地。报上鼓吹二轮承包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并不符合当时农村的实际,农民的心情其实挺沉重无奈的,有一份奈何,谁想留在村里种地。有的村民虽然签订了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但很快把地撂荒,进城打工去了。- Y. S( a6 `. T! c6 k* i*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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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国家对土地免了税和费,而且种地有了粮食直补,撂荒跑路农民又想要回原来承包的土地。加上1997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有些村民在城里立不住脚,回到村里又无地可种,就向政府上访要地闹事。而各级地方政府早先出台过地方政策,各地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书如有村民不交农业税和费,不实行科学种田,要把村民承包地抽回,分给其他村民种植的内容。于是撂荒地主和现有耕地主家闹起了纠纷,一开始县乡政府和村委会支持现有占地农民,理由是跑路农民自动放弃了承包地,且违反了土地承包合同条款,村委会有权收回再分配给别人种植。后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法明电(2004)21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该文件不允许乡政府和行政村以农民弃耕不交农业税为理由抽回所承包的土地,发生土地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农民土地纠纷案件,法院一般都以21号文件为依据界限,二轮土地承包书上写明是那家的承包地,就把土地判决给那家,往往是失地农民胜诉。村民没有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那就永远丧失了承包村里土地的权利。一时土地纠纷案件大增,法院忙不过来了。后来法院不再受理农民承包地案件,改由县农业局进行行政仲裁处理。- w& h! p, ~1 S/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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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产到户头几年,农技推广工作处于半停顿状态,市县乡农技人员几乎无正事可干,以至于在领导层出现了一种把县乡农技人员分流下岗的论调。虽然,各级领导都还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是,仅仅是说说而已,采取的实际行动并不多,有人形容这一时期的农业是口号农业。到了1990年,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政府对农技推广工作开始真抓实干了。以乌兰察布市为例来说,市委和政府每年上马各种农业高产攻关工程,向旗县乡镇下达指令性的农业新技术推广面积和增产指标任务,要求连片种植高产攻关田,抽调科技人员和机关干部下农村开展工作。现代化农业生产与包产到户家庭小农经济体制具有天然的矛盾。地方政府和乡村组织解决这种矛盾的措施就是应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加上宣传动员工作和科技培训引导,以一定程度上剥夺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代价来落实连片高产攻关项目。市委和政府提出的口号是,不落实农业高产攻关任务:农民让地(调整承包地),科技人员让职称(不聘任上岗),领导干部让位。一个原则是逼农民增产增收,帮助他们走上致富路。这里面最难的就是农民让地这一条,农民对承包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你凭啥剥夺呀?凭的就是市里统一制定的土地承包书里预先写明的一条,农户有义务执行高产攻关任务。在实施连片种植高产攻关田的过程中虽然遭到不少农民的反对,但乡村干部软硬兼施,逼农民就范,虽然有的乡镇出现过铲掉农民在高产攻关田规划范围内自由种植其他作物的极端现象,但全市没有发生过农民聚众越级上访和去法院打官司的极端事例。在七八年里,乌兰察布市在农业生产上搞了百万亩丰产沟栽培推广、小麦马铃薯高产攻关、马铃薯良种繁殖体系建设、覆膜马铃薯栽培、覆膜玉米栽培等大型农技高产攻关项目,其中,丰产沟栽培推广完全失败了,地膜覆盖、玉米高产栽培大获成功,实现了全市种植结构大调整,玉米马铃薯取代小麦莜麦成为全市新的主栽作物。如果任凭农户家庭自由种植,就不可能有这种农业生产技术上大的进步,粮食产量也难以较大幅度地提高。张艺谋导演的《秋菊打官司》就是以这个时期的农村背景创作的。村长按政府的要求,推行农业新技术种植方式,村民以自己对承包地拥有经营自主权不予配合,由此发生了冲突。影片中秋菊和村长都不是坏人,村长并不是因为个人私利与秋菊一家发生冲突,秋菊虽然赢了官司,但心情也是复杂的。村长更是满肚子委屈无处诉说,按道理讲,村长何必督促秋菊一家采用新科技成果种地呢?还不是执行上级布置的工作。政府也有说不出口的苦衷,任由农民小农自主经营,不进行干预引导,科技成果怎么会自动很快地进入农业生产中,农民能够只凭自己能实现增产丰收致富吗?影片揭示了包产到户小农生产模式与政府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所产生的矛盾,反映了包产到户这种生产体制的不足和局限性。秋菊目送村长被逮捕,复杂的面部表情耐人寻味。, O&&Q. O0 w7 P
  政府强制农民搞高产攻关田规模化种植,手中还有一个经济手段,当初村委会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每份承包地负担着20个义务工和20个积累工任务。头几年,乡政府和村委会基本没有组织农民履行义务工和积累工,为了完成高产攻关田任务,乡政府和村委会就以农户完成攻关田任务,就算农民履行了义务工和积累工,否则,对农民强制收取完不成义务工和积累工的罚款,缺一个工,罚款5到10元,逼得农民不得不参与到政府组织规划的农业高产丰收攻关项目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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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2001年,种地效益越来越低,土地越来越不吃香了,农民不怕乡政府和村委会抽承包地了,大批农民进城,打工走了,农村大约有30%的土地撂荒了,政府主导的农业丰产项目也再难以实施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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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以温室大棚、喷灌圈为代表的设施农业,新蔬菜品种规模种植的现代化农业异军突起。这种农业生产方式特点是规模种植,高投入、高科技、高产出。投身设施农业的多是城里创业有成、财力雄厚的公司和个人,或者掌握了农业高新技术的农技人员。也有城郊种菜富起来的菜农。他们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一般以每亩地200元的价格向农民转包耕地。各级政府大力支持这些新型农业创业者,以卓资县为例,建1座温室,县财政补贴2万元,建1座大棚补助5000元。对设施农业园区,政府从修路、打井、送电等各方面给与全力扶持。近年上级支农资金逐年加大,政府支农资金多数补贴到这批人手中了。但是,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市场风险大,这些设施农业投资者赚了大钱的并不多,还有不少失败者。2011年,采用喷灌圈和滴灌设施,包地种马铃薯的人不少,1亩地可以赚到1000多元,第二年包地种马铃薯的人更多了,结果出现了马铃薯卖难的问题,马铃薯销售价格由去年每斤0.8元,降为0.35元,包地种马铃薯的人亏了血本,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对乌兰察布市马铃薯卖难做过大量报道。下乡包地搞设施农业、农业新技术开发,都要求土地连片才能实施。从农民手中转包土地,只要有几户农民不愿转包,就连不成片,包地者对此很头疼。往往要由乡政府和村干部做村民工作,促成土地连片转让。从农民手中包地者,开始都说要承包好几年,而且一般都与农民签了书面包地合同,承包费一年一付,结果有的赔了钱,一走了之,既坑了农民,也连累了乡政府和村委会。一些大的农业开发公司,比如开发草莓种植的公司,政府百万、千万元地投资扶持,并为企业担保从财政借款、从银行贷款,结果项目失败了,留下难以收拾的烂摊子,农民追要每年土地转让费一项,就让地方政府头疼不已。: @6 i) M) O( o7 }&&J6 y
  2006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农民组织专业社进行农业生产,想法是好的,这是一种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组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往往是由资本雄厚的投资者发起,吸引来合伙人。普通农民并不积极参与,因为,农民以土地入股,所占合作社资本构成比例微乎其微,在合作社里没有多少话语权,农民不愿承担风险。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大力支持的,有了支农资金也愿意投给合作社,目前,卓资县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60多家,其中,在地税局取得税务登记的为194户,在国税局登记的123户。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得不错,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表彰。有的合作社只是一个虚名,鱼龙混杂,一时难以看得清。
  (二)实行包产到户经营的得与失$ Z& u( I) s, H, H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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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产到户责任制最大的功绩就是打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官办集体经济的僵化模式,把农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归还给农民。其最大的失误就是政府强制农民一刀切采取包产到户这种模式。如果把农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归还到生产队一级,有的地方也可以是生产大队一级。由生产队里的农民自主地决定是继续集体经营,还是包产到户,或者采用其他生产经营模式。这样做的话,各种生产经营模式竞争发展,今天像华西村、南街村、周家庄那样的富裕村,全国就不是几十个,而是一大批了,今天的农村扶贫工作也不会这样沉重难搞了。把农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下放到生产队一级,同样给了农民身份的自由,农民一样可以自由外出打工,或者转产其他行业。但土地还保持着集体经营的模式,即使采取了包产到户的做法,村集体依然拥有土地的管理权,农户要外出不种地了,把土地留给集体就是了。农民在城里待不下去了,回到村里,村集体还有给返乡农民调剂耕地的空间余地。村民把户口迁走了,那就不是村里的人了,凭什么还要占有村里的资源,享受粮食直补等待遇呢。村里的发展规划,就不会因为个别钉子户把住承包地不配合进行不下去。: T&&^: m4 Y$ t, f+ Y; w. b
  这种一刀切实行包产到户模式的做法,没有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违反了党的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的传统工作方法,违反了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的科学内在要求,是对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的逆向行为,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程中的一种倒退。& T4 D( @( z. [) Q&&U0 ~: J7 l* F( j
  (三)现行农村土地管理是失败的模式! }8 @! H; n9 f5 u2 |( {5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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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其实包含着两个基本内容,一是农村生产经营体制的变革;二是土地使用的改革。大多数农民对农村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是拥护的,因为,废除了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就破除了农民身份的枷锁,打破了过去城乡之间存在的壁垒,农民可以自由流动择业了。
  但是政府在土地上的改革却是失败的,主要表现为:
由农业规模化生产,倒退到家庭小农生产,把整块土地分割成小块田耕种,降低了土地使用效益,增加了耕种成本,粮食产量难以提高。小农生产难以吸纳科学技术成果,农业生产不利于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违背了农业生产科学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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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实行包产到户在约有20年的时段里,农民负担过重,甚至出现了种地赔钱的现象。农民从农业生产方面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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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土地管理失控。比如,西部区约有20%的土地撂荒,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现象,这是包产到户责任制的一种失败。有的农民占着承包地就是不种庄稼,对此,各级政府和村委会束手无策,没有任何行政措施可以对撂荒农民进行处罚,纠正这种现象的发生。农村大量存在违规占地,违约用地,违法卖地,暴力征地的现象。: p& z7 d1 R8 c1 W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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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农措施往往找不到落脚点,比如,种粮直补款,有的发到不种地的农民手里,有的撂荒地、有的耕地里已经盖了房照样领取种粮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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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政府搞大型农业科技推广项目涉嫌侵犯农民在承包地上的自主权,引发了不少矛盾,费力不讨好,费力难见实效。8 O1 g4 i1 C6 i! T$ E% x2 y
  6、农产品安全生产没保障,农产品质量不过关,农产品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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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农田水利建设与家庭小生产体制存在巨大的矛盾,农业生产后劲乏力,增产缓慢。国家进口粮逐年增加,国家粮食生产基本自给的方针有落空的危险。
  二、破解农村土地混乱局面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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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解决目前农村土地使用混乱困境办法还是有的,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9 _/ A" W/ L4 q! n'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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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确立村民小组对本组集体土地的管理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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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目前有关三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中央针对村民小组出台有关法规、政策,就可以化解目前农村工作的主要存在问题。因为,人民公社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村民小组是直接从生产队过度过来的。村民委员会是由生产大队过度来的,虽然大队与社员之间存在政治经济上的关系,但经济利益并不是很密切的。过去大队只能通过协商确定生产队上交大队的收入比例,不能直接动用生产队的财物、土地和劳力。村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这个集体组织所有,而不是属于村民委员会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存在严重的缺陷,这个法是针对生产大队制定的,虚化了生产队这一级组织。从实施效果来看,村民委员会不能充分代表各村民小组的利益,体现不了村民的意愿。村民委员会管不了各村民小组土地方面的纠纷,也没有去管理的动力。村民委员会不能把第一村民小组的土地发包给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使用。如果对村民小组从法律上给与了明确定位,明确农村土地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确立了村民小组办事的原则和程序,成立村民小组管理委员会,让本组村民当家作主,那么很多难办的事就迎刃而解了。村民把耕地撂荒了,村民小组管委会有权收回。虽然政府承诺承包土地几十年不变,但地方政府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时候,一般对村民如何使用土地有着明确的条款,村民把土地撂荒了,那就是村民首先违约,村集体当然依法有权收回其承包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民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村民凡是转让、转包、出租、互换等流转土地的,没有经过村委会的同意,或者村委会备案的,就属于违约转让。可以说目前农村90%以上土地转让、转包、出租土地都没有经过村委会备案。都不能算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也是违约行为,也不能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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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取消迁走户口的村民在村组里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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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迁移到小城镇的村民,就不能算作是村民小组的人了。虽然,法律规定,他们所承包的土地,村委会、村民小组不得收回,他们可以将所承包的地继续有偿转让,但是不能享受政府下发的种粮补贴。政府种粮直补不再发给村民个人,而是按种地实有面积发给村民小组集体,再由村民小组管委会发到村民手中,而且每年种粮土地的变动,都要经过农业局和乡政府验收种植面积后才发放。这样就不会再出现承包地上早已盖了房了,村民还继续享受种粮补助的荒唐现象。' P&&V( V% E) B2 U
  (三)在村村民与外出定居村民在村民小组里权益要有所区别) O- G2 D, S* G1 G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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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户口还在本村组,但全家已经到外地定居的村民,应该还属于本村组的成员,可以继续享受本村组的一些权益。但因为他们已经很少尽到对本村组的义务,因此,他们就不应该享受在本村村民同等的权益,在决定本组大事情上,他们的表决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四)村民当家作主,集体决定本村组里的大事
  村民可以在村民小组大会决定本组土地使用方式,可以继续包产到户经营;也可以由村民小组管委会把土地收回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体经营;也可以由村管委会出面雇用或包给农机专业户种植,农户按地亩出生产费用,分收获的粮食,如今用机械化耕作,一个村的耕地用不了几个人耕作,不像过去每个劳力只能种二三十亩地了。不是过去那种牛耕田,人摇耧的种田模式了。村民小组也可以采用反租倒包的形式,把土地收回来,再有偿转让给公司经营。对村里死绝户、迁移到大城市的村民,通过上学、入伍等途径,到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村民,其所承包的土地一律收归集体。收回的土地由村民集体决定如何使用,或者将土地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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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二轮土地承包到期,要有一个新的土地管理安排/ d* ^4 O' P6 [7 G9 E$ 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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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期为30年,现已过半,十几年后到期,政府应该有一个新土地统筹安排,再不要出什么几十年不变的政策。
  我认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权,只要回到村民小组集体,由本组村民当家作主决定本村组土地的管理使用,因地制宜灵活采用适合当地的生产经营模式,农村大多数土地就会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种植经营,土地撂荒现象基本上可以杜绝,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就能够建立起来,农业现代化生产必将出现一个新的蓬勃局面,确保我国农业生产实现稳产高产,生产出质量合格的放心农产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
  作者:智广俊,内蒙古卓资县农牧业局0 ~; f$ p+ P) l3 R+ l1 x1 k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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