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投降,那历史上有没有战争女大十八变是有条件的投降的

日本战败后其实是有条件投降,那么这个条件是什么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战争,战争波及61个国家,卷入战争的人数20余亿,在这场战争里面中国死伤3千多万,损失的财富更是数不胜数,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国家最后还是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最终这场战争以法西斯国家的投降而结束。
历史教科书里写二战是以日本无条件投降结束的,但是日本真的是无条件投降吗?经过查阅当时资料,日本的投降是有条件的,且听我细细道来。
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发表以后,日本还想负隅顽抗,更是提出了“玉碎计划”,但是随后在美国投掷了两颗原子弹之后,日本高层慌了,生怕美国继续在向日本在投放原子弹(其实美国当时也就两颗,日本也知道这是原子弹),因此投降这个念想在日本开始考虑投降,他们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自行处理这些战犯,日本所有的军队全部自己销毁,盟军不能在向日本派军队。
这个条件我只能说你的原子弹没吃够,盟军绝对不会答应,战犯让你自己来审判,想什么呢?被拒绝的日本开始做出让步说前面这些他们都不要,但是要求将他们的皇室能够保留下来,希望盟军能够给他们国家的皇室留点面子。
其实日本天皇是日本的最高元首,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更是日本军国主义的信奉者,同时他也是二战的发动者。换句话说日本天皇存在一天,军国主义就存在一天。可见当时他们没有什么悔罪的想法,想的还是有朝一日,东山再起。
显然,这个条件盟军不应该答应,但是美国答应了。其实在日本投降前,美国与日本走的非常的近,美国为了自己能够权衡苏联的势力,为了能够更好的治理日本,就答应了日本的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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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日本真的是无条件投降的吗?
.cn 日 11:09 中国新闻网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上午七时半,黎秀石作为重庆《大公报》随英军太平洋舰队的记者登上停泊在东京湾的美舰密苏里号亲眼目睹日本的投降签字仪式。
  受降仪式开始。由于中国首先抗击日本侵略,奋战时间最长,因此九国代表入场的次序以中国为首,其余分别是美国、苏联、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的代表。
  九时整,盟国受降仪式正式开始。主持受降仪式的麦克阿瑟首先讲话,不少在场的记者觉得麦氏的讲话不恰当,把一方求降一方受降的关系,说成是共同作出协议,恢复和平,太给日本留面子了。
  接着,麦克阿瑟指着甲板上摆好的桌子,叫日本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先是重光葵、后是梅津美治郎。受降书签署由麦克阿瑟以盟军统帅的名义首先开始,其次是尼米兹海军上将以美国全权代表的名义签署。接着是中国全权代表徐永昌将军。
  回顾历史,我们将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当年日本果真是无条件投降的吗?据黎秀石讲,采访受降仪式那天,随行记者手上都没有投降书全文的复印本,但都报道日本无条件投降了。可是其后细看投降书才发现。其中并没有“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字句。
  军队投降与国家投降,两者区别很大。为什么到日本正式投降之日,无条件变为有条件,废除军国主义的日皇体制变为保全日皇裕仁的地位呢?要解答这两大问题,得从头说起。
  日皇裕仁于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召集重臣及军方首脑,面谕开始讲和工作。当时日本败局已定,裕仁希望由苏联出面“调停”,交战双方达成“荣誉的和平”。当时的苏联对日本来说还是个中立国,并且曾和日本签订过中立条约,但是已于一九四五年四月五日宣布废除此约。
  七月二十七日,日本驻苏联大使佐藤第二次奉命请求苏联出面调停时,中、美、英三国向全世界播放了《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其主要内容为:日本政府应立即宣布无条件投降;《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的军队必须完全解除武装;日本军国主义必须永远铲除;日本战犯交付审判,阻止日本人民民主的所有障碍必须消除;不准日本保有可供重新武装的工业。《波茨坦公告》还警告日本政府,如不接受上列条件,日本将面临迅速而完全的毁灭。
  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约日本驻苏大使于八月八日晚会谈。六日,日本政府正在盼望不久有好消息从莫斯科传来之际,他们听到的却是美国在广岛投下第一颗原子弹的爆炸声。广岛全市顿成废墟,居民死伤无数。
  裕仁由此决心从速结束战争,也更为焦急地等待苏联的覆音。八月八日,日本得到的答复却是:苏联当天对日宣战。
  八月九日,美国扔下了第二颗原子弹,长崎居民和广岛一样死伤无数。
  八月十日,裕仁在御前会议决定,在不改变日皇体制的前提下,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条件。八月十二日,美国以公开广播的形式答复日本,其内容为:“自投降之时起,日皇及日本政府之国家统治之权限,为实施投降条件起见,应置于采取其必要措施的盟军最高司令官限制之下。”
  美国这样答复就等于同意不废除日皇,而只是使他的权力在必要时受制于盟军最高统帅。这完全违反了《波茨坦公告》中两大受降条件:日本军国主义必须永久铲除,日本战犯将交付审判。
  谁都不能否认历史事实。日皇是三军统帅,各次侵略战争,从侵华至偷袭珍珠港,无一不是他决定进行的。这一点,有日本历次御前会议记录为证。日皇本来无法逃脱战争罪犯应得的审判,但是美国在他还没有投降前就答应他可以继续高高在上当“天皇”。
  正是这一点,给了日本人得寸进尺的机会。裕仁得知美国答应他保存皇位,便又狂妄起来。十四日他向国内人民颁布“终战”诏书,竟一字不提向盟国投降,而只是接受中、美、英、苏的共同宣言,并且把日本的侵略解释为“当初开战是为了自存与东亚的安定”。日本政府直到今天不肯承认曾侵略中国,就是以此为根据!
  盟国在受降书上,把原定要求“日本国”无条件投降改为“日军”无条件投降,但事实上进驻日本的美军也没有监督日军无条件地投降。
  日军参谋本部命令部队烧毁一切机密文件,仅东京市谷区一地焚烧文件的黑烟弥漫天空达三天之久。这样,日军毁灭了它在侵略中施行毒气战、细菌战、“三光”政策等等罪行的记录。
  至今,还没有把埋藏在中国各地的毒弹加以清除,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日军毁灭了有关施行毒气战的记录。当然更重要的另一个原因是日本政府尚未负起清除这些毒弹的责任。
  这只是日军故意违反无条件投降销毁罪证造成的恶果之一。销毁罪证就是掩护战争罪犯,这也是明目张胆地抗拒盟军受降的一个条件:审判战争罪犯。
  受降书另一规定:严禁日本拥有军事工业。但是,日本政府和军部下令把军需物资“紧急和秘密”地转为民用,但更严重的事态还在后面。盟国原来指定把日本八百五十个军需工厂作为赔偿中、美、英、苏四国之用,但独揽支配日本大权的美国竟把这些工厂先后归还日本政府或私营企业。
  一九四六年八月,中、美、英、苏、法在巴黎举行对意大利媾和会议时,黎秀石作为记者曾向美、英、苏三国的有关方面了解对日媾和的想法。他得到的消息是三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即不让日本再有重工业,以防它重新武装起来,这和《波茨坦公告》“不准日本保有可供重新武装的工业”是一致的。
  但是,事隔不久,美国又来一次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不顾盟国的决定,扶植起日本重工业。这是为什么呢?其后几年亚太地区发生的战争,把答案和盘托出了:美国要使日本成为它称霸全球的一个卒子。
  文章来源:香港《大公报》 文/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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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 恒
日7时(重庆时间),中国、美国、英国、苏联四国政府共同宣布接受日本无条件投降。同年9月2日,日皇、日本政府和日本武装部队的全权代表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签署无条件投降书。但近年不时有人声称,日本无条件投降仅仅是中国学术界和媒体的一种“习惯”提法,是世人的“误解”,甚至断言这就是一个“错误常识”。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史书真的需要改写么?
首先必须指出,武装部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受国家政权(政府)的控制与支配。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国家间的战争,各
1945年日本是“有条件投降”吗?李 恒日7时(重庆时间),中国、美国、英国、苏联四国政府共同宣布接受日本无条件投降。同年9月2日,日皇、日本政府和日本武装部队的全权代表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签署无条件投降书。但近年不时有人声称,日本无条件投降仅仅是中国学术界和媒体的一种“习惯”提法,是世人的“误解”,甚至断言这就是一个“错误常识”。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史书真的需要改写么?一、同盟国始终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首先必须指出,武装部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受国家政权(政府)的控制与支配。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国家间的战争,各国武装部队都是奉本国政府之命,作为各自国家的代表在战场上作战的。同样,奉政府之命实行的全体武装部队的投降,也并非单纯的“军队行为”,而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投降。有人认为《波茨坦公告》的措辞有问题。恰恰相反,公告说得很明白,它规定了要由日本政府“宣布”、“实行”并“保证”“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这正体现了军队是从属于国家的,对军国主义的日本而言更是如此。因此,时任日本首相铃木贯太郎也不得不承认《波茨坦公告》就是《开罗宣言》的“翻版”。事实上,二战中德国的无条件投降同样是这样实行的。德国投降书也并没有“规定”“德国无条件投降”。其原文是:“我们,代表德国最高统帅部的签字者,于此无条件地以现时仍在德国控制下的一切陆、海、空军,向盟国远征军最高统帅,同时向红军最高统帅部投降。”第二,《波茨坦公告》开列的“吾人之条件”乃是同盟国接受日本投降的条件(受降条件)。这与日本为了投降所提出的条件(投降条件)是完全不同的。在战争中,交战双方都会带着这样那样的目的,这是战争作为政治手段延续的内在要求。所以,在同意结束战争之前,战胜国必然要向战败国提出各种条件和要求,以实现其自身利益。“无条件投降”当然也只能是针对战败国而言,即战败国必须完全接受战胜国提出的条件,不能讨价还价,更不能附加自己的条件;而对于战胜国来说,则必然是有条件地接受战败国投降。而且,同盟国的受降条件,早在《开罗宣言》中就已列有四项,其中就有日本必须归还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领土的条款。再者,《波茨坦公告》承认日皇政府的现实存在,是应该的、必须的,与无条件投降的要求并不矛盾。投降问题属于战争范畴。敦促敌人投降,必须以承认敌人现实最高当局为前提,唯有如此才能使敌国军队的投降行为真正成为具有结束战争的效果的结局,也才能使之真正具有我方最后胜利的价值。否则,该由谁来签署投降书,又该由谁来负责实施日军的缴械投降?这也正是同盟国只接受希特勒的继承人邓尼茨的投降,而拒绝戈林、希姆莱“代表”德国乞降的原因。但承认现状并不代表预先承认现状的持续。邓尼茨一班人在投降几个星期后被同盟国逮捕,美、苏、英、法占领军行使原德国当局的一切权力。日本投降后其高层的命运,同样完全掌握于同盟国的手中;实行什么样的管制方式,也完全是同盟国的自由。(本段主要内容引自邱维骥先生与本文作者的谈话)还须指出的是,无论是《开罗宣言》还是《波茨坦公告》,其最终解释权都只能是操在同盟国手中。日本是根本无权与同盟国平起平坐,参与解释的。中国中央通讯社受权发布公告全文时,即开宗明义地附以“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同意对日本发表公告,促其立即无条件投降”的说明。这是再清楚不过,也是最权威,同时也是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二、同盟国一致拒绝日本乞降的附加条件日本于日通过中立国瑞士和瑞典向中、美、英、苏四国发出照会,请求获准在“不损害天皇作为至高统治者之皇权”的前提下接受《波茨坦公告》。同盟国方面获悉这一消息后,由美国拟稿,并经中、英、苏三国首脑一致认可,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于次日代表四国通过瑞士作出答复,拒绝了日本的要求。同盟国复文指出:“自投降之时刻起,日皇和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即须隶属于(subject to)同盟国(占领军)最高统帅”;“日本最终的政体,根据《波茨坦公告》,将按日本人民自由表达的意愿确定。”由于同盟国拒当保皇派,且在战场上继续加大攻势,日本高层内部主战和主和两派在争吵了近三天之后,日皇裕仁不得不再次“圣断”,决定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四国复文,并经由瑞士政府通报四国政府。四国经审核确认新照会无附加条件并经磋商约定,在重庆、华盛顿(美东部时间8月14日)、伦敦和莫斯科同时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四国公告”)。日本的投降即时生效。三、“日本无条件投降”具有法律效力9月2日,日本全权代表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共同在同盟国拟定的投降书上签字,完成了“四国公告”的法律程序。杜鲁门当日在华盛顿发表广播演说宣布:“在停泊于东京港的这一战舰上——在美国的这一小块土地上,日本人刚才正式放下了他们的武器。他们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在莫斯科,斯大林广播《告人民书》宣布:“今天,9月2日,日本的政府代表和军事代表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今天,日本承认自己已被战败,并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了。”9月4日,蒋介石为收复台湾事签署的《国民政府布告》说:“本年八月十四日,日本政府已答复中美英苏四国接受七月二十六日波茨坦三国宣言之各项规定,无条件投降。依此规定,台湾全境及澎湖列岛,应交还中华民国。本府即派行政及军事各官吏前来治理……”9月9日,在中国战区日军投降仪式上,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所签投降书第一条写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总之,“日本无条件投降”见诸交战双方认可、签署的国际法律文书,见诸战胜国政府的多次宣告。公众的常识和学术界、媒体的说法,正是来源于此。四、不可混淆投降条款的执行情况与无条件投降的既成事实 日本实行无条件投降后,依据《波茨坦公告》确立的非军事化和民主化原则,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主导对日处置的美国政府和占领军当局也为此进行过积极的努力。由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战胜国派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对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进行了历史的清算。因为冷战等因素,《波茨坦公告》的某些条款未能切实执行到底(包括部分重要战犯被非法释放),但这些完全改变不了日本是无条件投降的既成事实。至于围绕日皇裕仁产生的问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首先,在《波茨坦公告》发表前,甚至到日本投降后的一段时间,美国政府实际上并未就日皇裕仁本人和天皇这一职位在战后的地位问题形成一致意见,而只能说是处于权衡之中。第二,麦克阿瑟作为占领军最高统帅,固然拥有极大的发言权,但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中,最终决定如此重大问题的当然仍是华盛顿。因此不能简单地说是麦克阿瑟一人决定日皇的命运。第三,日本人民虽然在战后的新宪法中保留了天皇这一职位,但在同盟国的必要干预下,今日宪法中的日皇与战时宪法中的日皇有着根本区别,把日本现在的政体和当年日本军阀竭力维护的天皇制“国体”混为一谈,并非实事求是。第四,从东京审判审判长韦伯和检察长基南在审判结束后的说法来看,日皇裕仁免受审判,也并不单是美国一家的决定。说穿了,在复杂的国际关系中,各战胜国政府都各有各的算盘。回顾历史,战后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处置不够彻底,这的确是一个重大缺憾。我们对于日美两国多年来违反日本无条件投降条款的种种作为表示最强烈的愤慨,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将这些事后的发展引入,用以否定先前的既成事实,则是完全错误的。每年“八一五”、“九三”和“九九”,我们都应理直气壮地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日本无条件投降的伟大胜利,并永远捍卫这一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2012年参考文献:1945年(重庆)《大公报》、(重庆)《新华日报》、(延安)《解放日报》、(重庆)《中央日报》美国国务院出版物《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美]哈里·杜鲁门著,李石译《杜鲁门回忆录 第一卷 决定性的一年 1945》,世界知识出版社,1964年版。秦孝仪编辑《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 卷三十七 别录》,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4年版。[日]古屋奎二执笔,木吉雨等编译《蒋介石秘录》(下册),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美]贝尔纳斯著,中央通讯社总社编译室译《美苏外交秘录》,中央通讯社,1947年版。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纂,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译校《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下)——〈大本营陆军部〉摘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日]服部卓四郎著,易显石等译《大东亚战争全史》第四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原载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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