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是否应该合法化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合法吗

千奇百怪的十九世纪欧洲堕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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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奇百怪的十九世纪欧洲堕胎术
今日考察堕胎。本题材源起于叶三老师的一条微博:“那些声称爱小孩的你们扪心自问一下到底爱什么,尤其是爱自己孩子的,你们的DNA特别值得复制吗?你们除了庸俗还给这世界增加了啥?”这条微博引起了小范围的讨论,将其列为“最想转到朋友圈”系列的人有之,反唇相讥以辩清白者也不在少数。敝团忽然想到,生孩子的权利已进入“要不要生”的阶段,堕胎的讨论却还停留在“能不能不生”的范围。悲乎。于是决定考察一番。要谈堕胎术,首先绕不开一个人——被马克思称为庸俗经济学家的英国人马尔萨斯。他提出的马尔萨斯主义有这样的论断:生活资料按算数级数增加,人口则会按几何级数增长。所以有朝一日生活资料一定满足不了人口增长的需求。人类很可能大量饿死、渴死、因为没有足够的洗手间憋死、因为没有足够的窑子无聊死。这样下去是万万不行的,于是马尔萨斯又提出了两种抑制人口增长的方法。一种叫道德抑制,简言之就是大家别整天想着XXOO了努力干活吧;一种叫积极抑制,就是万一大家还是力比多旺盛,那就只好靠疾病、贫困、战争这些大杀伤力手段来“消灭”一部分人,这些人通常是下层民众。托马斯·马尔萨斯但是在马尔萨斯生活的18世纪,甚至接下来的一段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堕胎都是不被允许的。几乎所有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的医学或法律论文都认为故意堕胎是犯罪行为,这也是1917年医学会的公开立场。所以说十九世纪的堕胎史是医学探索和顶风作案相结合的双重血泪史。好吧,进入正题。下面是十九世纪欧洲怪奇堕胎术的展示。放血堕胎法众所周知,怀孕阶段孕妇会停经,那么如果让经期恢复,怀孕的事实不就不存在了么?这确实是十九世纪人们的想法,所以传统的几样疗法都致力于让孕妇恢复经期。在这场争先恐后来大姨妈的斗争中,许多像药的不像药东西和像治病的不像治病的方法齐齐登上了历史舞台。放血疗法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据传能包治百病的万能疗法统治欧洲医学长达约2000年,再加上医神希波克拉底的授意:“放血能使孕妇流产,尤其在早产的情况下”。还有一种理论指出,胎儿会被血流冲下来,因此减少身体内血液的量,就减少了胎儿早产的危险。但是敝团至今没有找到放血法成功堕胎的案例,倒是搜索到一些少为人知的周边。比如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正是死于放血疗法,他于日(星期五)患病,第二天几个医生放掉了华盛顿身上2500毫升的血,大约相当于人体血容量的一半,于是堂堂开国元勋就这样死于失血性休克。另外一件(有趣的)周边是,1163年之前,放血的实施者都是教堂的僧侣,直到这一年教皇亚历山大三世才把这一权利下放到民间,具体地说是交给了理发师。现在理发店门口的招牌,就是红白蓝三色旋转的滚筒里,蓝色即表示静脉血,而红色则表示动脉血。近期将考察理发师这个神奇行当热法热被认为能化解血,人们一般认为,寒冷会引起经血停止流动,而热的性质相反,能使月经恢复正常,这看上去合乎逻辑,用热水泡脚或坐浴,内热和外热不加区别地用于生殖器熏蒸和其他芥子泥熏蒸疗法,有些妇女甚至将烙铁贴在肚子上。结果烫伤的多,堕胎的几乎没有。药物疗法药物治疗的思路仍然是通经,那个年代的通经药物中,最受欢迎的有蒿属植物、沙地柏、芸香和苦艾,这些土药方被当时居住在乡村的居民广泛使用,但其实效用几乎为零,甚至有严重的副作用。比如沙地柏的作用显然无异于急性中毒,促使子宫收缩,因此堕胎成为全身极度紊乱的极端后果。换句话说,沙地柏的确能杀死胎儿,不过是通过害死孕妇来实现的。更有甚者把这些草药巫术化,相信不管什么药剂,不必服用,孕妇只要贴身携带,就能起到堕胎的作用。而那些吃喝了单样草药却不见效果的妇女们也常急得把能找到的东西都乱炖一气,资料提到一位妇女在4小时内喝下了三大杯自己调制的混合药水,配方是苦艾酒、三十克火药、两个蒜瓣、一些胡椒和桂皮。直接服用家用洗涤用品的妇女也不在少数,醋、肥皂水和灭菌剂被认为“具有清洗性质”,因此也被当成饮料喝下去不少。机械方法直到19世纪末,堕胎作为一项医术才开始变得靠谱了一些,因为直接在阴道及子宫里进行的手术——即所谓机械方法,已经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上文提及的传统方法。可是这其中还是有不少令人哭笑不得之事。19世纪末常见的一个堕胎方法是用插管或注射器往子宫灌注一种刺激性的或者有轻微腐蚀性的液体,使婴儿排出体外。据称其实不用添加任何物质,光用水也能堕胎,但大多数顶风堕胎的妇女并不知道这一点,于是医生们献祭了五花八门的灌注液体,包括牛奶、冷大麦汁、肥皂水、黑麦麦角甚至金鸡纳酒,目的无非是用这些颜色各异看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液体来多收一点钱。这可能是当时最受欢迎的方法,因为事后几乎不留下任何痕迹,对非法堕胎的取证十分困难。机械方法中使用的堕胎工具第二种机械方法则不太流行,因为操作比较麻烦,就是用带尖头的器具刺穿羊膜囊,有时使用手术器具,但是常常就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物体,如毛线针、扣帽饰针、羽毛探针……探条和其他子宫测量器插入阴道能产生同样效果(我吃不下饭了)。而且这种堕胎方式会引起法医的注意,他们通常能十分精确地判断出用来实施堕胎的器具的形状和大小,因此对非法堕胎者也是极大的威胁。写到这里,已经放下饭碗的敝团成员发现明天就是母亲节了。记得小时候大家经常会被带去电影院看一个短片,内容是母亲十月怀胎和最终分娩的过程,以震撼的画面诉说生产的不易,让人感念报恩。这才发现,生育不易,堕胎更难。因为明天注定不会有推送,所以提前祝母亲们节日快乐。(本文在《不存在的孩子:19-20世纪堕胎史》一书的相关章节的基础上考察,并做了部分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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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责任编辑: 陈梦
19世纪和20世纪赞成禁止堕胎的作家们,自认为是古希腊-拉丁文明的继承者,难免受到这种态度的影响。他们屡屡曲解古代典籍,并自行对立法者在这个问题上的沉默进行诠释,因为他们千方百计想从中找到反对堕胎的依据。自19世纪初期以来,埃及文明强烈吸引着西方人,据他们描述,埃及人就非常尊重生命权。据勒穆瓦纳博士说,在希伯来人那里,生命权也是严格受到尊重的,甚至是“使这个种族在全世界扩散如此之广的一个重要原因”[5]。克律韦耶研究了亚述人有关堕胎的法律,干脆把它们和20世纪20年代的法国法律进行比较:“故意堕胎不仅侵犯了被孕育的人的生命权,而且对道德、家庭、国家和社会都会产生可悲的后果”[6]。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与他们不同,根据非常丰富的资料,宣扬惩治堕胎的人传统上把希腊-拉丁文明史划分为两个时期:古希腊和罗马共和国的氏族崇拜和严肃古朴的道德风俗渐渐被尽情享乐、奢靡和淫荡取代,到古罗马帝国衰亡之时,已经世风日下。在前一时期,人们还不知道堕胎,而在后一时期,这种行为就大行其道。从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一些作家就以被道德危机压垮的罗马帝国为鉴,不厌其烦地警告世人,如果法国不能提高人口出生率,不能振兴其堕落的道德风气,就注定要遭到可怕的厄运。
事实上,古罗马时期的家长在这方面至高无上的权力一直没有受到质疑,直到基督教的出现。罗马法只把堕胎当作轻罪,只是侵犯了父权或夫权[7],而新的基督教道德则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应当保护将要出生的婴儿,因为他还没有接受洗礼。不过,基督教不只削弱父权,更将胎儿视为个体,而在古希腊的哲学家和医生看来,胎儿只是母亲身体中未分化的一部分。例如,柏拉图就认为胚胎不具备固有的生命,婴儿只有在开始呼吸时才具有灵魂。不过,这个问题在当时就引起了争议,亚里士多德在《论动物生成》(Traité de la génération des animaux)一书中就抨击过柏拉图的这种假说,他认为在怀孕过程中胎儿就已获得生命,雄性在受孕40天后获得生命,雌性在80天后获得。[8]亚里士多德的这个理论在当时广受推崇,同时使教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陷入了混乱中,因为教会在给堕胎行为定罪时,还必须考虑到婴儿生命孕育的时间。在4世纪,艾尔维拉会议和安西拉会议就反映出教士们的困惑,他们一开始决定将堕胎者彻底逐出教会,后来又认为这种惩罚太严厉,便罚其10年苦修来赎罪。虽然君士坦丁堡公会议(692)将堕胎和杀人视为同一种犯罪,因为胎儿未经洗礼就被剥夺了真福,但在整个中世纪的上半叶,两者还是存在着差别,教会法庭继续只给予堕胎者为期1到10年的苦修的惩罚。[9]1588年,教皇西克斯图斯五世力图回到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同时拒绝区分有生命或无生命的胎儿,坚持对堕胎者判处死刑,但是他的继任者格列高利十四世不同意,1591年又回归到柏拉图关于生命获得的传统理论;不过后来这种传统理论渐渐不再有人提起。
文章来源: 中国网文化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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