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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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拟变更经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执业地址(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或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事项。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①属于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定职权或受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办理的职权范围;②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③拟变更经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执业地址(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或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事项,其中拟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不得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禁止情形。
适用对象:
权力事项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处(行政审批窗口)
事项审查类型
网上申请&&&&现场申请&&&&邮寄申请&&&&
办公地址、时间
办公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010卫计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监督投诉电话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承诺期限:
法定期限:
附加说明: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申请条件和限制
办事者权利和义务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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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要求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以下项目悬挂于明显处,除了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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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要求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以下项目悬挂于明显处,除了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诊疗科目C.诊疗医生D.收费标准E.诊疗时间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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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卫生法律关系的描述错误的是A.卫生法律关系又称卫生行政管理法律关系B.卫生法律关系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C.主体、客体、内容中任何一个要素缺乏都不能构成卫生法律关系D.我国卫生法律关系的共同客体是维持公民健康权E.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指当事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的婚前卫生咨询服务的内容有A.性卫生知识的教育B.生育知识的教育C.有关婚配、生育保健问题提供医学意见D.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E.有关传染病防治问题提供医学意见3受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A.10日内B.15日内C.30日内D.60日内E.90日内4发生医疗纠纷,可提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鉴定结论或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不服的A.只能申请上一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B.只能申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复议C.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D.不能进行任何申请或起诉E.可以提出重新鉴定或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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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注册登记;2、医疗机构校验;3、变更注册;4、注销登记注册;5、遗失补证;6、停业、歇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执业登记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办:
1、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
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不到位;
4、工作用房不能满足医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污水、污物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
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的技能考核不合格。
(二)校验:根据发证月份每年提前一个月递交材料;
(三)变更:执业过程中发生需要变更的事项时。&& (四)医疗机构停止执业需申请注销。
(五)医疗机构遗失证件需申请补办证件。
(六)医疗机构拟停业、歇业需书面申请。
数量及方式
一、数量1、注册登记:一式三份;2、医疗机构校验:一式一份;3、变更注册:一式二份;4、注销登记注册:一式二份;5、遗失补证:一式二份。二、方式: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一)执业登记(一式三份)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7、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名称、床位开设情况报告;
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9、拟聘用医护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
10、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1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12、医疗机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电梯等工程验收合格证、专用设施的使用许可证;
13、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签订的意向书;
14、环保、消防等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
1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校验(一式一份)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3、各年度(校验周期年度)工作总结
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
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
& 整改情况&
&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
&& 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8.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一式二份)&
&1、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或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企业设置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属非医技人员时相关医技证书可不提供;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医务人员);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7)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业务用房的平面图及产权证明;
(4)拟设诊疗科目医技人员的资格证、职称证及执业证书(含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职称证);
(5)与拟设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清单;
(6)拟设诊疗科目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8)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变更床位(牙椅),应提交下列资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拟增加床位(牙椅)的平面布局图;
(4)近3年的床位使用率统计报告;
(5)每床位建筑面积数及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数的书面报告;&
(6)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清单、执业注册护士清单;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8)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变更地址的批复;
(3)选址报告;
(4)业务用房的平面图及产权证明;
(5)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生设施、消防设施设置方案;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7)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相关批准文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销登记注册(一式二份)
&&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3、注销机构时还需提交有关该医疗机构的印章
&& 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 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遗失补证(一式二份)
&& 1.遗失补证申请书
&& 2.刊登报纸原件
&& 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关
1、审核、批准:
&& 1)医疗机构校验:禅城区卫生监督所。
&&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注销、遗失补办: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收件地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
&& 地址:华宝南路智慧新城T10栋 咨询电话:;
3、禅城区卫生监督所: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10,电话:;
4、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711室之二,电话:。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有效期限:100张床位以上:15年;100张及以下床位:5年。
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申办材料,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递交材料。
&& 2、接件:资料符合要求的给予接件,打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件凭证》交申请人。&
&& 3、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材料不全的应当场或5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4、审核、批准:
&&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资料送区卫生监督所进行审核、批准。
&&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注销、遗失补办申请资料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审核、批准。
&& 5、领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接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窗口办理领证手续。
网上办理:
1、申办:办事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出申请,自查办理条件、填写业务表单、提交电子材料;对于适合邮寄提交材料、递送结果的事项,办事人可选择邮寄材料方式、邮寄结果上门服务。
2、网上预受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受理审核。通过预受理,则发短信通知办事人到实体窗口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则发短信通知办事人补交补正网上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则发短信告知原因。
3、收件受理:办事人带身份证件和申请材料到实体窗口提交,部门工作人员验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审核办理资格、签收申请材料,进行业务受理。通过受理,则提供受理回执给办事人;不通过受理,则提供温馨提示告知办事人不予受理原因。对于可邮寄材料的事项,办事人无需到现场。
4、审批办结:部门工作人员对办件进行审批办理。通过审批,则向办事人发办结短信通知;不通过审批,则向办事人发短信告知原因。
5、领取结果:办事人带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到实体窗口领取结果;对于适合邮寄递送结果的事项且办事人选择了邮寄服务的,事项办结后邮寄结果上门。
审批法定时限为45天,本部门审批时限34个工作日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表;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资信证明;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申请书;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停业、歇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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