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没下来工作单位自我鉴定应该给受伤者每个月支付生活费吗

具体程序是什么?单位应当对伤者予以何种救助?依据是什么?
工伤的处理的相关信息主要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处理的程序是: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的处理的相关信息主要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处理的程序是: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二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条文啊?
总结简化一下。
1、发生工伤后,及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单位一个月的期限,个人是一年。需要什么材料,他们会告诉你的。
2、等待认定通知书。一般是在3个月之内。如果不是,请走其它程序。如果是,请看下一步。
3、工伤认定成功,在治疗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你如果觉得没有必要的话,递交自愿不进行伤残鉴定的申请。
4、递交申请书后,等待当地劳动部门的通知,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伤残鉴定。
5、伤残鉴定之后,等待鉴定结果,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给予赔偿。
6、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你自己个人申请,需要多跑几趟劳动部门。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你应该知道。如果是单位申请,那就放心治疗,等待单位的通知,按照他们所说的办就行了。
7、治疗过程中,如有特殊治疗项目,应提前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到劳动部门咨询),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在法律上无具体的规定。企业可救助,也可不救助。一般来讲,是没有什么救助的。在治疗费用上,如果数目小,由个人先行垫...
怎么都是相关信息条文啊?
总结简化一下。
1、发生工伤后,及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单位一个月的期限,个人是一年。需要什么材料,他们会告诉你的。
2、等待认定通知书。一般是在3个月之内。如果不是,请走其它程序。如果是,请看下一步。
3、工伤认定成功,在治疗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你如果觉得没有必要的话,递交自愿不进行伤残鉴定的申请。
4、递交申请书后,等待当地劳动部门的通知,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伤残鉴定。
5、伤残鉴定之后,等待鉴定结果,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给予赔偿。
6、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你自己个人申请,需要多跑几趟劳动部门。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你应该知道。如果是单位申请,那就放心治疗,等待单位的通知,按照他们所说的办就行了。
7、治疗过程中,如有特殊治疗项目,应提前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到劳动部门咨询),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在法律上无具体的规定。企业可救助,也可不救助。一般来讲,是没有什么救助的。在治疗费用上,如果数目小,由个人先行垫付,如数目较大,个人负担不起,个人可向单位递交申请,由单位垫付,待工伤批赔偿再行归还。
工伤怎么处理?具体程序是什么?单位应当对伤者予以何种救助?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于工伤如何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将有关法条提供与你,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1、工伤认定的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提起工伤认定的时间、申请人,以及申请机关。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提起工伤认定时应该准备的材料。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核。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于工伤认定的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7号)
《工伤认定办法》已于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
有书面劳动合同在手上,就安心养病,若单位1个月之内没有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就自己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材料包括:1、 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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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在单位出工伤,单位罚伤者两万多合理吗 工伤认定九级,公司赔两万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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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出工伤,单位罚伤者两万多合理吗
在单位出工伤,单位罚伤者两万多合理吗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影响劳动能力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如果公司不申请、护理费等,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金额会有差异,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医疗费,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主要的补偿是。如果自己不熟悉。或请按以下方式操作;
3,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伙食补助费。需提交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建议寻求律师的帮助、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是无责任制的,为什么出了工伤,伤者还要被罚款?
不合理,找律师咨询。
可以劳动仲裁
过错造成其他人工伤?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
工伤职工本身有过错的,可以处罚,但处罚应当符合本单位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
  1、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补偿原则,即发生工伤,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结果,就应认定...~~~
用人单位有权利制定此类行政处罚的制度,单位对主管人员罚款不算违法,也是合理的。~~~
你好,不合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
对工伤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可以进行处罚。 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是无责任补偿原则。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工作时间...~~~
如确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该员工赔偿,可从该员工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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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啊,去投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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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06-10 18:57&&悬赏 5&&发布者:yx0427 &地区:陕西-宝鸡 回答:(5)
工伤鉴定申请需要多长时间,材料已经交到市级相关单位,大概批准鉴定的多长时间呢,通知鉴定会通知受伤者不?还是只通知单位,鉴定需要交费不?交费大概的多少钱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陕西-西安]
904383积分
回复时间:日 22时01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不收费,残级评定收费。&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追问:我的伤残申请马上60天了但 没通知我和单位,我现在有点担心单位是否给我申请伤残鉴定,我应该在那查询伤残申请呢,
回答:向当地劳动局查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陕西-西安]
回复时间:
1、六个月之内会出认定结果。
2、一般会通知伤员,并查看伤情。
3、不需要缴纳费用。
[陕西-西安]
179073积分
回复时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不收费,残级评定收费。
[陕西-西安]
249605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一般六个月,不通知单位的,不收费。
请采纳。。
[陕西-宝鸡]
回复时间: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工伤认定不收费,残级评定收费。&
若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追问:我的伤残申请马上60天了但 没通知我和单位,我现在有点担心单位是否给我申请伤残鉴定,我应该在那查询伤残申请呢,
回答:你好,请继续等待吧,你也可以去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查询或了解相关事实。
追问:宝鸡伤残鉴定在那个医院呢?
回答:工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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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工伤事故,老板拒付后期生活费】
律师,您好,具体事情是这样的:去年也就是2013年8月我爸爸在他工作场地装卸货物的时候从卡车上摔下来,出现盆骨骨折,住院101天,当时以私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和看护费,都是老板支付的,出院后前期几个月是以每个月1500元/月支付,后来改为1000元/月支付,到今年8月为止,共计支付一年,现在拒付生活费,我爸爸现在不能正常工作,我们想要求再支付每月1000/月,一年的工资,共计12000元,这个要求合理吗? 还有,我爸爸现在能去伤残鉴定吗?&背景情况:&1.我爸在其工作地工作10年以上,没有劳动合同,平时工资都以现金方式支付,没有依据,我爸2013年11月年满60周岁,我爸是农民,以前都是从事体力工作,现在连轻工作都不能做,只能生活自理,医生说现在只能通过自己锻炼恢复,但一定不能恢复到以前的工作能力了;&2.其老板估计是个体工商户,私人拥有,员工也只有2-3人,我没有他们的单位信息,经营内容是以回收废弃铁屑类;&3.当时出现工伤情况:他们把回收来的铁屑经过处理,运输出去,运输车是他们另为请卡车运输不属于他们的,我爸爸是在帮忙把运输车盖帆布的时候从卡车上翻下来来,当时地点是在老板的场地内,老板也在现场,老板说这个是我爸爸帮忙盖帆布的时候率下,他们不是全责,说我爸爸自己也有责任,还有卡车方也有责任,这个说法成立吗,盖帆布这个事是以前也是这样工作的,不是第一次。&&等回复,万分感谢!
已记录,请耐心等待解答
在本案中,受伤者与老板之间形成雇佣关系,雇工在劳动过程当中受伤,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为此本案中雇主应为此承担雇工受伤所发生的费用。本案陈述中私了这事,有没有协议,还是双方另有约定不清楚,所以烦请提供相关的依据后律师才能做出相关答复。雇工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毛海英律师:在本案中,受伤者与老板之间形成雇佣关系,雇工在劳动过程当中受伤,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为此本案中雇主应为此承担雇工受伤所发生的费用。本案陈述中私了这事,有没有协议,还是双方另有约定不清楚,所以烦请提供相关的依据后律师才能做出相关答复。雇工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 16:44) &&毛律师,您好。这个工伤事故后续处理中,没用任何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对方只是说不会亏待之类的,私了的时候医院入院资料里写的是自己摔伤,使用了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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