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个狙击手 特别行动 电影职业评价大家看合不合理

不管合不合法合不合职业道德,大家真的觉得一个道德水准非常高的人和一个经常为人渣辩护替他们钻法律漏洞(但是本身不搞违法威胁一套)的律师 HE非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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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管合不合法合不合职业道德,大家真的觉得一个道德水准非常高的人和一个经常为人渣辩护替他们钻法律漏洞(但是本身不搞违法威胁一套)的律师 HE非常合理吗?[609]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1&☆☆☆= =于 21:19:29留言☆☆☆ 
经常为人渣辩护替他们钻法律漏洞(但是本身不搞违法威胁一套)的律师这种描述太过主观了吧
№2&☆☆☆= =于 21:20:01留言☆☆☆ 
除非一方改邪归正,或者另一方黑化
№3&☆☆☆= =于 21:20:08留言☆☆☆ 
合理啊只要他钻的是真的空子,而不是自己制造伪证
№4&☆☆☆= =于 21:20:25留言☆☆☆ 
经常为人渣辩护替他们钻法律漏洞莫名想到林肯律师……
№5&☆☆☆= =于 21:21:06留言☆☆☆ 
在合法范围内尽可能为当事人辩护本来就是律师的道德正义,HE没觉得哪里不合理
№6&☆☆☆= =于 21:21:18留言☆☆☆ 
难道律师该经常挑辩护对象吗,法律又不是律师制定的何错之有。
№7&☆☆☆= =于 21:21:39留言☆☆☆ 
为当事人辩护是律师的工作啊…………人渣上法院也是要请律师的……
№8&☆☆☆= =于 21:22:01留言☆☆☆ 
律师的本职工作就是为了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你管用什么手段呢,不违法不就得了
№9&☆☆☆= =于 21:22:59留言☆☆☆ 
借地求问,忘了哪里接收到的信息,说是律师的职责就是为他的当事人辩护,不管他的当事人是否有罪,这个是真的吗?
№10&☆☆☆==于 21:23:12留言☆☆☆ 
道德水准高的人可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啊。
№11&☆☆☆= =于 21:24:01留言☆☆☆ 
合理啊,而且人渣方不觉得太主观了吗,谁都觉得自己站在正义的一方。
№12&☆☆☆= =于 21:24:13留言☆☆☆ 
№10 ☆☆☆==于 21:23:12留言☆☆☆ 是否有罪该有公检法判断啊,干嘛归律师管
№13&☆☆☆= =于 21:24:19留言☆☆☆ 
在合法范围内尽可能为当事人辩护本来就是律师的道德正义,HE没觉得哪里不合理?? №6 ☆☆☆= =于 21:21:18留言☆☆☆ ??+1就好比是为罪犯做手术的医生,本身没别的问题,HE完全合理,那又不是他犯的错
№14&☆☆☆= =于 21:25:21留言☆☆☆ 
这律师有什么问题么?
№15&☆☆☆= =于 21:25:25留言☆☆☆ 
我更不能理解看个爱情小说要因为三观而纠结能不能HE的
№16&☆☆☆==于 21:27:41留言☆☆☆ 
lz跟律师多大仇……还是纯粹法盲?
№17&☆☆☆= =于 21:28:02留言☆☆☆ 
只要文里这律师不是明知人渣杀人放火还极其狗腿的巴结人渣以获得资本就成了
№18&☆☆☆= =于 21:29:22留言☆☆☆ 
李够嗨?么。。。。。
№19&☆☆☆= =于 21:30:12留言☆☆☆ 
辩护没问题啊。哪怕是人渣,要不然不接手,要接手了就得尽职。但是如果是真人渣,知道那么多还he,还挺考验想象力的。如果所谓道德水准非常高只是叶公好龙,那倒没问题。
№20&☆☆☆= =于 21:35:58留言☆☆☆ 
借地求问,忘了哪里接收到的信息,说是律师的职责就是为他的当事人辩护,不管他的当事人是否有罪,这个是真的吗?№10 ☆☆☆==于 21:23:12留言☆☆☆ 有没有罪也不归律师管呀,律师只是保障当事人权益而已,毕竟最后还是法官下判决啊
№21&☆☆☆= =于 21:45:59留言☆☆☆ 
羽生x古美门?
№22&☆☆☆= =于 21:46:56留言☆☆☆ 
楼主对律师有多大误解,请54wb上那群nc好吗…
№23&☆☆☆= =于 21:48:12留言☆☆☆ 
看那个人渣渣成什么样子吧……如果是恋童癖专门下手祸害小孩子而律师又钻法律空子给这个人弄成无罪,或者是QJF律师给他弄了个精神证明然后他被无罪释放……如果作者还让这种律师事业爱情双美满HE了的话,我想我会作者一生黑的
№24&☆☆☆= =于 21:51:47留言☆☆☆ 
羽生x古美门?№22 ☆☆☆= =于 21:46:56留言☆☆☆+1,同想到这个。另,律师的工作就是为当事人辩护啊,如果不这么做才叫无工作道德吧。
№25&☆☆☆= =b于 21:51:59留言☆☆☆ 
为人渣辩护的律师没啥问题啊,但要是与道德水准非常高的人合理he我就笑笑。不是职业问题,道不同不相为谋好吗
№26&☆☆☆= =于 21:53:32留言☆☆☆ 
№24 ☆☆☆= =于 21:51:47留言☆☆☆首先,伪造证据这点就违反了主楼的“不违法”律师的要求
№27&☆☆☆= =于 21:53:59留言☆☆☆ 
借地求问,忘了哪里接收到的信息,说是律师的职责就是为他的当事人辩护,不管他的当事人是否有罪,这个是真的吗?№10 ☆☆☆==于 21:23:12留言☆☆☆这个问题要讲清楚的话可以有一堆话讲但是简单的说,的确是这样,只要律师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牢牢的遵守法律的界限和律师职业的界限如果一个律师在完全合法的情况下,最后他为他的当事人脱罪了,而他的当事人其实的确是做了他所被指控的那种罪行的话,应该检讨的不是律师,而是警察和检察官,或者再说的严重一点,应该是整个司法和立法系统检讨
№28&☆☆☆= =于 21:54:12留言☆☆☆ 
借地求问,忘了哪里接收到的信息,说是律师的职责就是为他的当事人辩护,不管他的当事人是否有罪,这个是真的吗? №10 ☆☆☆==于 21:23:12留言☆☆☆  是真的,律的就是不一切找出事人o罪的Cz察官的是不一切找出事人有罪的C,法官嗪烧喽ㄕ嫦
№29&☆☆☆= =于 21:56:41留言☆☆☆ 
吴法天和袁裕来这样的?
№30&☆☆☆= =于 21:57:29留言☆☆☆ 
看那个人渣渣成什么样子吧……如果是恋童癖专门下手祸害小孩子而律师又钻法律空子给这个人弄成无罪,或者是QJF律师给他弄了个精神证明然后他被无罪释放……如果作者还让这种律师事业爱情双美满HE了的话,我想我会作者一生黑的№24 ☆☆☆= =于 21:51:47留言☆☆☆ 代表我自己,判罪的人是法官,定制法律的是人大,律师他接了这个case,尽力为客户取得最大利益没有错的啊【图文】特殊职业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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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特殊职业”要不要合法化
编辑:黄登登 &&发布时间: 16:30 星期一 &&
最近,一位兼职做“干女儿”的21岁姑娘Chelsea Lane,公开表明自己喜欢特殊业者这个“职位”,并希望能将其合法化,结果美帝人民顺着这个话题干起来了。
(Chelsea Lane本人)
Chelsea自陈经历:“自己本身又胖又丑,进入该行业前,她的生活就像是一部《被嫌弃的屌丝女的前半生》。而正是她的“职业”给她找回了自信:她感觉不再孤单,跟“牛×的人”接触,还能有不错的收入,同时保障了规律的嘿嘿生活。身体被人喜欢,还能拿来赚钱,她觉得挺不错。”
而她的经历被分享出来后引发了一连串争议——争议的核心就是:该不该将特殊行业合法化?
将特殊业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图文无关,下同)
近些年来,公众对特殊职业者的态度是越来越宽容了,即便像SeekingArrangement这样回避特殊服务者的聊骚网站,在推动特殊行业合法化方面,向来也是不掩热情,该出手时就出手。
而早在2012年,美帝人民中就已经有38%的人支持将特殊行业合法化,在去年,这个数值上涨到了44%。
去年,国际特赦组织搞了一个为期两年的调查后称:只有全面合法化特殊行业,才能更好地保障特殊工作者的权益。
反对合法化的也大有人在
包括安妮·海瑟薇在内的300多位社会名人签署了一封联名抗议信,提出:特殊行业一旦合法化,被强迫从事该行业的女性就会越来越多,甚至会“演变成支持性别隔离的体制”,女性会如同物品一样被消耗使用。
反对者们认为应该惩罚消费者及中间人,但可以赦免工作者,目的是不伤害女性但又终止一切特殊服务(这逻辑也真是有点绕)。在这些人看来,女性是受害者,金主(也就是男性)应该严惩。
男性特殊职业者在争论中被忽视
另一方面,整个特殊行业里又不只有女性,只是整个争论的反对方都是以女性为话题中心展开。在公开抗议信中,男性一直作为中间人或消费者被提及。对比之下,公众对男性特殊职业者更冷漠,在这个争论中,反对方对两性的看法简直泾渭分明:男性是饥渴、“性”致高昂的,女性大多是被动、不情愿的。
争论导致女权运动者间出现了裂痕
关于这场争论,女权运动者间分成了两派。
一方强调女性应该是独立的经济个体,由个人想法作出选择,怎么用自己的身体当然要由自己来决定。他们还拿Chelsea Lane(前文提到的那个胖姑娘)来举例,认为如果女性自愿从事特殊行业,即便法律也不该拦着。
另一方则表示,Chelsea Lane只是个例,大多数“选择”这个行业的女性并不是出自个人意愿作出选择,而是根本没有选择。
特殊职业者:这真的只是一份职业啊
2012年一份报告发现,大多数女性特殊职业者希望将该行业合法化。
Chelsea Lane也持此意见:“有很多人觉得嘿嘿活动只有双方你情我愿、不染上交易行为才可被接受。但我也看到许多同行有不同想法:‘这项工作跟别的工作并没什么不同,我们也不一定乐在其中、充满工作热情,但我们一样渴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就我个人而言,我的自信心增强了,从事这个行业让我把握自己的性别优势,尽情拥抱热爱自己的身体。”
特殊职业者的权益该由谁来辩护?
在国际特赦组织登出公开信后,网络上绝大多数特殊职业者大体是这样回应的:我们不需要任何其他人来为我们发声,更别提那些处处享有特权,对我们的经历一无所知的女明星。
但另一边的倡议者则称,许多特殊职业者确实需要有人为她们辩护,因为她们已被边缘化、被排斥、被噤声。
这场争议的核心就在于,是否该让他人决定特殊职业者的命运,这样做会不会过于独裁、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但若不这样做,是否也是对特殊职业者不负责任、冷眼旁观?
文章来源:/ 译=binbin酱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转载及稿件合作请联系010-)
友情链接:记者究竟是不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青年记者》2011年31期
记者究竟是不是一种特殊的职业
【摘要】:"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G214.2【正文快照】:
记者究竟是不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在又一个记者节来临的时候,这是我在心里想得最多的问题。实际上,今年9月底,这个问题就曾经在微博上的媒体人圈子里火过一阵子。在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种观点的鲜明对立。一种观点认为,记者有着不同于大多数职业的特质,有人将这种特质总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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