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男孩,不读书了,在富宁政务能找什么工作

我是四川的,小孩在云南富宁上学。问一下在这边可以高考吗?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在这里上的_百度宝宝知道@富宁县的家长们,在富宁上学的孩子从幼儿园到大学的这些补贴可以领
(来源:富宁发布、文山日报社)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家,国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孩子们没钱
上学的。因此,近些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用于帮助贫困孩子们上学,无论是大学、中学、还是小学,都有补贴。
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阶段介绍一下有关教育的这些补贴政策。
普惠性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
1. 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300元/生/年的资助。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资助面将由10%扩大到30%,可覆盖在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幼儿园实施。
(二)义务教育
2. “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学校按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再按寄宿生人数每年每生补助20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由各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3.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1250元/生/年的标准,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由各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4.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4元/生/天,每年按200天计算,共80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省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由各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三)高中阶段教育
5.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等25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实施。
6. 中央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项目。奖励普通高中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元/人。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实施。
7. 中职国家助学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标准为2000元/生/年。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
8. 中职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标准为2000元/生/年。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
9. 中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4000元/生/年,全省每年奖励1000名学生。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
(四)高等教育
10. 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6000元/生/年、博士13000元/生/年。由省教育厅和各普通高校实施。
11. 国家助学金(本专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由省教育厅和各普通高校实施。
12.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5000元/生/年。由省教育厅和各普通高校实施。
13.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00元/生/年,每年1400万元。由省教育厅和各普通高校实施。
14. 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毕业时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我省实行代偿。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和普通高校实施。
15. 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对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从2014年至2020年,每年新生4000名。资助标准5000元/生/年。由省教育厅和各州(市)教育局实施。
16.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路费资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由省教育厅和各州(市)教育局实施。
1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标准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由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实施。
针对建档立卡户学生的专项资助政策
(一)高中阶段教育
1.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学杂费。标准为:按照2004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号)确定的各地普通高中学校现在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实施。
2.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由省教育厅、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实施。
3. 雨露计划。协助省扶贫办落实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由省扶贫办、省教育厅,各州(市)、县(市)扶贫、教育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
(二)高等教育
4. 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云南省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5000元/生/年的奖励。由省教育厅和各州(市)教育局实施。
5.“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云南省考入普通高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在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5000元/生/年的奖励。由省教育厅和各州(市)教育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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