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份乡镇党政办最不好干要使用的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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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对于坚持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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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乡镇和县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促进全县干部队伍有序、合理流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规定如下:一、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1、本规定所指的机关单位借调人员,是指跨乡镇、部门、行业借用到县内...
乡镇党政办主任个人工作总结××××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一年来,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办公室全体成员的帮助支持下,我紧紧围绕党政办公室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回顾总结如下:一、...
本人通过xx县招聘优秀大学生考试于20xx年10月2日被组织部分配到xx民政府工作,任党政办公室秘书。一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办公室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
****年*月*日,院长***在会议室主持召开学院第9次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了《教育学院事业发展规划》、《教育学院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教育学院教职工校内工资分配办法》(草案)、《教育学院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办公用房搬迁工作、暑期安全稳定工作...
文章标题:如何做好乡镇党政办工作做好乡镇党政办工作的几点体会(乡镇党政办公室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处于协调机关各部门、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枢纽地位,是机关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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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龙泉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贯彻市委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认真落实区委建设“三最”龙泉驿、建设“一城六区”总体要求,积极争创幸福街道,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班子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述职部分**年,龙泉街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尊敬的院领导、各位中层干部、同志们,大家上午好!200*年对于学院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对我个人来说是忙忙碌碌的一年。这一年里,党政办公室和我个人在学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兄弟处室和系部校区的帮助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主要工作从两个方...
在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一、对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两个《条例》和省市深入开展“两风”建设会议精神的理解和认识中纪委三次全会的胜利召开、两个《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两风”建设的不断深入,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市加强...
本文作者:谭涛文秘114原创投稿一遍功夫一份巧一份磨练一分才根据学院教学安排,我自20xx年11月28日进入岳阳楼区郭镇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开始长达半年的顶岗实习,为全面总结和回顾顶岗实习工作,正确认识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充分发挥顶岗实习效用的最大化,...
为规范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交流轮岗的形式和重点(一)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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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很高兴有这样一次机会,能够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工作。非常感谢县委办领导、同志们的理解和支持,为我们创造了这个交流平台。今天这次发言,主要是针对我自己开展党政办工作以来的一点心得体会,希望领导同志们给予品评,多提宝贵意...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2013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年,是沁园街道办事处实施“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沁园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精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广大干...
(一)党支部委员会职责1、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牢固树立三个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对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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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日中共甘肃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有力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世纪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调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有关问题,不断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发〔20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基本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努力建设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为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主要看有没有突出的政绩,群众拥护不拥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体决定干部的任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那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在政治风浪中立场动摇、经受不住考验的干部;工作平庸,在一个地方或单位工作多年,面貌没有变化或少有变化的干部;作风漂浮,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的干部;跑官要官、以权谋私、不廉洁的干部,坚决不能提拔任用。
第四条 选干部配班子,首先要着眼于工作的实际需要,重点选拔补充熟悉经济管理、金融、外经外贸、科技、法律、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干部,不断优化结构。在此基础上,要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对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发展潜力的,要及早放到重要岗位上锻炼提高。
第五条 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是指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要有计划地选派到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对年龄偏大的、拟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和因工作特殊需要选拔的干部,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条 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级干部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对年龄偏大的,或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或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的,或因工作特殊需要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学历可以适当放宽。
要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对拟提拔干部的学历、学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在学历、学位上弄虚作假的干部,不能提拔使用。
第七条 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身体健康。因健康原因一年内累计3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干部,本年度内不能提拔。
第八条 提拔担任地(厅)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其中,市(州、地)党政正职一般不超过55周岁,县(市、区)党政正职不超过50周岁。
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原则上要能工作满一年。
第九条 破格提拔的优秀年轻干部,必须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群众公认。工作特殊需要的破格提拔是指,因班子结构需要或某些专项工作所急需,或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工作,或某些行业、部门紧缺的领导人才、专业管理人才等。
越级提拔的干部,必须从严掌握,只能越一级提拔,并且在原职位上至少工作满三年。
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干部,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写出情况说明,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条 选拔任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选拔任用非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也要经过民主推荐。
第十一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民主推荐中得票较多的,应列为考察对象;得票较少的,一般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得票相近的,要参考平时掌握的情况和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中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结果不一致时,要参考平时考核的情况,综合分析。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民主推荐结果要根据情况,向推荐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适度反馈。
第十二条 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向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写出书面署名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应客观、全面地介绍被推荐人的德才情况,提出推荐理由和使用意见。
领导干部离任后,不准干预原单位的干部任用。
第十三条 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第十四条 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考察对象,由市(州、地)委在市(州、地)范围内组织进行民主推荐,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后确定。
第十五条 考察对象一般按多于空缺职位1-2人确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每一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
第十六条 考察干部应提前1-2天进行预告。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组的任务、驻地、联系方式和考察职位、考察时间等,也可以根据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预告。预告的范围和方式可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一般要向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工作单位预告,也可面向社会进行预告。需要向社会预告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在部门或单位内部预告的,可采取张榜公告、会议或文函公布等办法。要坚决制止在干部考察中拉票等各种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第十七条 考察组成员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结果负责。对班子作较大调整时,考察地(厅)级领导班子,由省委组织部领导或有关地(厅)级领导干部带队;考察县(处)级领导班子,由县(处)级干部带队。考察组其他成员一般也应具备一定的职务级别,与担任的考察任务相适应。
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逐步扩大考察范围,切实提高考察水平,确保考察结果的准确真实。
第十八条 考察双重管理干部,主管方应事先邀请协管方参加,协管方要积极配合。协管方因故未能参加的,主管方在考察结束后,应向协管方通报情况。未经主管方同意,协管方不得单独进行考察或重复考察。省以下垂直部门管理干部的考察,协管方必须派人参加。
第十九条 考察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拟任人选,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拟任人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方面的情况也要注意考察。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应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其结论应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考察中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其他能够反映干部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
干部考察材料必须写实,能够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特别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缺点和不足。
第二十一条 市(州、地)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省委常委会提名,省委全委会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由常委会作出决定。
县(市、区)党委、政府正职拟任和推荐人选,由省委组织部与市(州、地)委在沟通协商确定考察对象的基础上,联合考察提出意见,经市(州、地)委研究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其中,市、州所属的县(市、区)党委、政府正职拟任和推荐人选,由市、州委常委会研究,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市、州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投票表决;市、州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由市、州委常委会确定。
第二十二条 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前或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组织部门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意见,书记办公会讨论后,根据不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沟通,听取意见。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尊重上级和同级纪委的意见。组织部门形成干部任用的初步意见后,要征求纪委对拟任人选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再提交会议讨论。
第二十三条 调整交流下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或下派干部任职,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主管单位和派往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跨市(州、地)调整交流,要征求市(州、地)党委的意见。调整交流的干部,都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下派干部到市、县任职或挂职,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程序,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坚决防止和杜绝突击提拔干部,党政主要领导变动期间,严禁调整安排干部。凡选举产生的干部,原则上都要任满一届;非选举产生的干部,也要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职数的有关规定,不能超职数配备干部。选举产生的干部届中需要调整的,非换届期间或遇有特殊情况一次性提拔干部数量较多的,确因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增加配备干部的,应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征得同意后,方可任用。
第二十五条 提拔担任地(厅)级及其以下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外,均应进行公示,包括选任制干部的推荐提名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等。公示内容主要有: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工作简历等自然情况和拟任职务,公示范围根据公示对象具体情况确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二十六条 已经决定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公示后,正式到任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会同纪委进行谈话,提出工作责任、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提拔担任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及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纪委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法院、检察院非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要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下发试用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干部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如发现在原任职期间有影响继续任职的问题,应立即解除试用。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位,可采用发聘书或签订合同方式聘任领导干部。每一聘任期不超过五年,聘任期满,经过考核,可以连续聘任。聘任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经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聘任手续。解聘后,不再享受聘期待遇。
第二十九条 对除组织考虑作为差额人选的外,在选举中落选的,或向人大常委会推荐两次未获通过的人选,一年内不能在同一地方和单位安排担任同级党内职务,更不能安排担任高于推荐职位的职务。
第三十条 公开选拔方式主要适用于选拔省、市(州、地)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副职领导干部,也可用于选拔市(州、地)、县(市、区)政府副职领导干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为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的,或领导班子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的,或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领导干部的。凡具备职位要求相当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参加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根据选拔职位特点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适当放宽。
第三十一条 竞争上岗在各级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务中实施。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一般应通过竞争上岗确定人选:新增设职位的,职位出现空缺的,现有人员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调整的,其他情况需要实施竞争上岗的。某些专业性强、本机关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面向本系统或有关部门公开竞争选拔。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竞争上岗,应符合调任条件。
第三十二条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的职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职位,不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三十三条 县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地方党委、政府班子中合计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交流。县以上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满10年的,要逐步进行交流。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的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正职满5年或任正副职累计满8年的,原则上要轮岗。
干部交流可以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进行。对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交流到经济比较落后、条件比较艰苦、任务比较繁重、情况比较复杂的地方或单位工作。
第三十四条 新提拔担任县(市、区)党政正职及纪检、组织、公检法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已任上述职务的,要逐步进行交流,实行地域回避。民族自治地方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五条 认真实行干部任期制、聘任制、试用期制和辞职辞退制度。加强干部的考核,对能力弱、水平低、难以胜任现职,不思进取、工作平庸以及不廉洁的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等,要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待岗、转岗、降职、免职等措施,实现能上能下。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组织人事干部要模范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实施办法精神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内其他与《干部任用条例》精神和本办法不符的规定、办法等,同时废止。
中共甘肃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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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2015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市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乡镇换届、机构改革、公开选拔等工作,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了**市干部队伍。现将贯彻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如下: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共研究讨论干部6次,调整干部505名,其中:提拔干部123名,交流、轮岗、免职392名,调任干部1名,对乡镇党政正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共17个职位进行了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安置军转干部7名;对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123名干部进行公示,对30名干部实行了一年试用期制,在公示期间处理举报2起,经认真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进行任前谈话486人,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公正、规范、透明。二、选优配强、梯次配备,结合乡镇换届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2015年乡镇换届工作,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作为干部队伍的"主力军",激发班子创业激情,增强班子执行力;注重选拔有潜力、有热情、有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我市干部队伍发展的"后备军",为基层输送新鲜血液,提高乡镇干部队伍活力、创造力;注重保留一批经验丰富、敢抓敢管、擅长处理复杂问题的"老干部",充分发挥"创、帮、带"作用,保障乡镇班子稳步运行。同时根据**市未来发展需要,将经济、工业、农牧业、城市等专业型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干部岗位,为**市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提供人才保障。换届后,乡镇党政班子平均年龄37.63岁,整体乡镇班子呈现出一种朝气蓬勃、蓄势待发的工作状态。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干部公开选拔工作2015年,**市拿出2个正科级领导岗位、10个副科级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在岗位条件设置中,市委综合考虑,拿出三个经济口岗位,选拔经济人才;拿三个基层岗位专门面向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这些基层一线干部群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同时将团委副书记岗位报考条件适当放宽,来发现、锻炼、培养更多优秀年轻干部。此次公选报名中,共受理了自**地直部门、两县、兵团农十三师以及**市的报考人员370余名,经过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审查,共349名进入笔试。按照"公开透明、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要求,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宣传公选相关信息,为报考人员解答疑问;制定周密的计划,协调做好安保、医疗等工作,确保了笔试、阅卷、面试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严谨、规范的程序,确保考察工作公开透明。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12名考生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其他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均列入**市后备干部队伍,纳入**市后备干部培养规划。按照市委"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的要求,共与公选领导小组成员、监考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考官以及工作人员签订《工作人员遵守公选纪律承诺书》91份,与349名考生签订了《参加公选人员遵守纪律》。同时纪检委、"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媒体对公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报道。**市公选领导小组在参与此次公选的所有考生中进行了公选工作问卷调查,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三、创新思路、探索实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三变革"创新模式,提升考核工作满意度。一是变"单位自评"为"交叉互评",提高干部考核广泛性。**市采取了"交叉互评":在全市各单位之间进行"横向"民意调查,即考核乡镇、街道要到市直部门进行民意调查,对市直部门考核时在乡镇、街道及市直其他部门进行民意调查,对市直部门的考核,还要在地区对口部门进行"纵向"征求意见和民意调查,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征求意见网络,力求广泛征求意见,全面评价领导班子。在2015年的干部考核中,**市委考核组在向地直60个对口部门和11个市直主要部门进行了"纵向"征求意见的同时,向全市各部门发放交叉评价表8#from 本文来自 end#00余份,并将汇果向市委汇报,作为各单位班子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二是变"正向测评"为"双向测评",提高干部考核准确性。为了让测评更加全面的体现考核对象的情况,**市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探索,在民主测评中加入"精神状态欠佳、缺乏服务创新意识、办事推诿、有不廉洁行为"等十二个反向测评项目,让参评人员能够在测评时更准确的表明对被考核对象的评价。2015年度考核中,**市首次采用了双向测评,在考核中得到了较好的反响。三是变"官评官"为"民评官",提高干部考核真实性。**市跳出以往考核工作"党委政府内部评议"的圈子,把"民意调查"纳入考核工作,变"官评官"为"民评官",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班子、干部能力的重要标尺,从民众的视角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考核中对各单位进行"民意调查",即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邀请本单位退休老干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对单位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洁从政"六个方面进行测评,并对每个单项都进行了细化。在调查表中专门设置征求意见栏,进一步具体了解民意中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广泛深入的了解被考核对象的群众满意度。在2015年度考核中,市委考核组在考核中国共产党发放民意调查表500余份,针对社保、客管、公交等"窗口"部门走访了服务对象,将征求到的意见问题进行整理,反馈给相关单位,并要求限期内予以答复。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2、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公开推荐选拔后备干部。结合干部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群众推荐、谈话推荐等形式,推荐后备干部;二是建立后备干部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对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经考察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及时补充进后备干部队伍;将差额提名、差额考察中未被提拔使用的优秀干部及时纳入后备干部队伍。3、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2015年,**市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扶贫帮困等全市重点工作,继续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开展新一批"双向挂职",选派全市5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乡镇长、街道主任助理,抽调27名干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抽调13名干部到乡镇开展"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工作,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力量,提高干部面对复杂局面、处理紧急问题的能力;选派24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市直部门局长助理、主任助理,为有理想、有能力的年轻干部提供施展能力的平台。4、注重选拔任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市委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过程中,注重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结合日常工作、单位推荐,发现有潜力、综合能力强的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干部培养锻炼计划,有计划地将这些干部放在基层、信访、城市建设等一线岗位进行锻炼,成熟一名提拔使用一名。2015年以来,市委调整任用女干部48人,少数民族干部102人。四、强化日常管理,增强干部监督合力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工作。对在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2015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委托审计部门对20个单位33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严格执法执纪,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作用,开通"干部监督电话"、"两代表一委员直通车",定期向市"两代表一委员"通报干部选拔调整情况。对群众反映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无论是否署名、线索是否具体,都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3、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对个别干部在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或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2015年至今,**市委共约谈领导干部120余名。五、存在的问题1、民主推荐的范围和层次还不够广泛,需要进一步完善;2、干部人事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继续拓宽年轻干部培养途径、调整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开展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3、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需不断加强,方法需进一步探索、优化。情况报告: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工作报告:网友评论本类热门48小时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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