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对襄垣法院院长睡5女下属说:院长大人您好,能替老百姓说句公道话吗?我做

襄垣法院院长姚江平在京受表彰
  晨报讯  (特约记者孙科)在全党全国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表彰大会于6月25日在首都北京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亲切会见全体代表并在大会上讲话。我省襄垣县人民法院院长姚江平同志作为山西省法院系统唯一的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赴京接受表彰,并受到周永康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姚江平此前在长治县人民法院担任党组书记、院长职务达8年之久,2011年5月,调任襄垣县人民法院担任党组书记,在6月举行的襄垣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以全票当选襄垣县人民法院院长。  姚江平在长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该院先后荣获 “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全省优秀法院”、 “全省公正执法先进集体”等称号。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 “全国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试点法院”和 “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党建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姚江平到襄垣县人民法院赴任后,短时间内,就确定了在五年内将襄垣法院打造成 “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科技型”、“阳光型”等“五型法院”的工作目标,并提出了打造“111”便民诉讼服务平台、开展“万人评法院、万人评法官”活动等一系列创新性的工作举措,受到了县委、县人大的充分肯定。  面对荣誉,姚江平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不辜负人民重托,不辜负党的信任,再接再厉,争先创优,再立新功。  另悉,此次表彰会上,我省法院系统太原中院张康、阳泉中院于昌明、忻府区法院刘晋文、交口法院贾建荣、临汾中院陈丽芳、省高院王洪明分别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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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点关注【问政零距离】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对话网友 -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翁钢粮-浙江在线-浙江新闻
 时间:5月27日9:30―10:30
 地点: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演播室
 主题:坚持能动司法 打造三信法院
 嘉宾:翁钢粮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翁钢粮,男,汉族,浙江省余姚市人。1976年5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我有问题问翁院长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网友: 于 09:32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网友:西湖明珠 于 15:26 发表评论:
  期待明天的对话
网友:妇联大楼 于 11:12 发表评论:
  现在离婚案子是不是越来越多了?小家的和谐关系到社会和谐,离婚诉讼多吗,关于家庭暴力的有没有?
网友:欧阳宏 于 11:10 发表评论:
  虚假诉讼现在确实很猖獗
网友:求教 于 11:09 发表评论:
  胡斌的案子还是比较经典的,现在为止有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罪宣判的交通肇事案例?
网友:出师表 于 11:08 发表评论:
  如何看待司法诉讼?
网友:小屁孩 于 10:59 发表评论:
  看翁院长的照片,很正气嘛,呵呵,平时是不是也是位严肃的长者啊
网友:网络里的虫 于 10:56 发表评论:
  真理是谁,是法律
网友:七先生 于 10:54 发表评论:
  法官队伍大家其实也关注,是不是应该慎独,不交朋友?院长如何理解?
网友:学者周持 于 10:53 发表评论:
  司法是可以能动的,主动
网友:请教 于 10:52 发表评论:
  你们内部自身的培训多不多
网友:落花生 于 10:51 发表评论:
  不懂就是不懂啊,我要好好学习法律,这样的访谈还是不错的,明天看看
网友:学生 于 10:50 发表评论:
  有没有你们案例的资料书籍,我想研究
网友:人民子弟 于 10:46 发表评论:
  经常看到审判席上,审判长旁边坐着有不穿制服的百姓,人民陪审员怎么报名?
网友:会飞的大勇 于 10:44 发表评论:
  一般来说,哪些案子可以旁听,哪些案子不公开审理?能否请院长给个标准,这个对百姓来说确实神秘的
网友:321 于 10:43 发表评论:
  法官有没有接受过恐吓电话的,有没有藐视法庭的,一般如何处理?
网友:文二西路 于 10:42 发表评论:
  杭州法院审理的许多案件,社会各界都很关注。“70码”案,肇事者胡斌被判三年,多数网民还是觉得法院判轻了,您对这个案件的看法是什么?
网友:疑惑 于 10:40 发表评论:
  人情案、关系案,是当下社会谈论比较多的话题,也是老百姓最为痛恨的事情。作为法院院长,您有没有受到过这方面的困扰?别人托到您打招呼?您是如何处理的?在抵制人情、关系案方面,杭州法院采取了哪些举措?
网友:SNOW 于 10:35 发表评论:
  加油,祝成功
网友:戴尔 于 10:34 发表评论:
  翁院长,能不能讲讲法警这一群体,他们是法庭上的秩序维护者,也是最默默无闻的,还有书记员,呵呵,你对他们的印象如何,有哪些评价?
网友:法律最大 于 10:32 发表评论:
  访谈期待中
网友:在水 于 10:30 发表评论:
  中院有没有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举报的?
网友:担心 于 10:28 发表评论:
  和谐司法,会不会弄得一团和气,该严的没严
网友:尖锐啊尖锐 于 10:26 发表评论:
  许多行政机关当被告,会不会跟您打招呼,有没有这样的现象,您如何回绝?
网友:小律师阿一 于 10:25 发表评论:
  信任、信赖、信服,您最看重哪个信?
网友:周助 于 10:23 发表评论:
  现在来说,执行难也很突出,确保执行,你们想了很多办法,最奏效的是曝光老赖吗?
网友:家属 于 10:22 发表评论:
  你们人不多,案子多,辛苦了
网友:富阳的猪 于 10:21 发表评论:
  经济犯罪中,您接触最多的是哪类案子,传销案件还是非法集资还是担保诈骗?网络经济犯罪的特点能否归纳一下?让我们老百姓也有个提防
网友:翁粉丝 于 10:20 发表评论:
  司法公开,网络透明,两者合二为一,希望你坚持
网友:4 于 10:17 发表评论:
  院长大人,我是平民,我打官司打不起了怎么办
网友:哦也 于 10:15 发表评论:
  希望翁院长处女网络秀成功
网友:正义是什么 于 10:14 发表评论:
  重庆司法界对一系列涉黑案件进行了宣判,政法和司法都掀起了打黑风暴,杭州此类案子多不多,打到了保护伞吗?
网友:潮客 于 10:13 发表评论:
  网络诽谤案子多不多,这一新情况,如果定性?
网友:小曹 于 10:07 发表评论:
  我是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很简单的问题希望翁院长能作答下,普法工作再基层如何开展,更为有利?能否请法院也跟社区联动,在普法这一块在强化一些,比如建议多一些生动鲜活的司法实践的审判案例小故事进社区,让老百姓易于接受?
网友:磁场勇士 于 10:06 发表评论:
  法院队伍是不是都很年轻,您认为年龄大的法官是不是更有经验?
网友:123345 于 10:04 发表评论:
  是不是都是注射死刑啊?
网友:人道 于 10:03 发表评论:
  前不久,中院对杀害金晓军的、杨济源等见义勇为先进的凶手均依法判处了死刑,他们死有余辜
网友:有所了解 于 10:02 发表评论:
  看了前不久最高院的通报,您领衔了一个2010年一个国家级重点课题,能否讲讲思路?
网友:SDE 于 10:01 发表评论:
  老百姓打官司不难了,打赢该打赢的官司难不难呢?
网友:阿顺 于 09:59 发表评论:
  翁院长平时爱好是什么?看书还是上网?您经常上网吗?
网友:陈初 于 09:57 发表评论:
  翁院长,您好,我是浙江工大一名大二的法律学生,我想以后当个法官,公平,正义,是我的理想,如何做到,您作为前辈,能否给点指导,谢谢您?
网友:留下 于 09:54 发表评论:
  我们法院有没有徇私枉法的现象,查处了多少?您对待法官队伍的职业教育有哪些举措?
网友:8531 于 09:53 发表评论:
  翁院长,在您的政法、司法从业生涯当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桩案子是什么?能否为我们说道说道?
网友:小老百姓 于 14:13 发表评论:
  法院门口常会看到上访的老百姓,请问翁院长,您是怎么看待这种现象的?对这类人员、案件,法院是何对待处理的?
网友:学法律的人 于 14:12 发表评论:
  翁院长,据说杭州中院的人均结案数是全省第一。法院每年都在提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杭州法院的法官是如何应对这一困难的?在要求法官多办案的情况下如何确保案件的质量?
网友:新杭州~ 于 12:29 发表评论:
  在对于案情较为错综复杂的疑难悬案,翁院长有没有什么应对的妙招啊?
网友:厝 于 12:24 发表评论:
  执行难是法院多年的“顽症”,社会反响强烈。我从有关媒体上了解到,杭州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有许多举措,这些措施是在破解执行难上起到了作用?请问翁院长,当前法院执行难究竟难在哪里?要破解执行难,您认为最关键的应当是什么?
网友:晓风残月 于 12:21 发表评论:
  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告省、市政府机关案件是不是比其他地方多?老百姓总觉得这类官司很难打,法院在处理民告官案件中,是不是存在顾及政府利益多一点情况?
网友:龙树无花 于 12:19 发表评论:
  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被重视,您能否介绍一下杭州法院在这方面审判中的情况?
网友:天燃 于 11:02 发表评论:
  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企业都面临严峻的困难,杭州也有很多企业陷入经营危机。请问翁院长,遇到涉及困难企业的纠纷,杭州法院是如何对待的?如何兼顾依法审判和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这两方面的问题,杭州法院具体有哪些做法,是否有成效?
网友: 于 11:01 发表评论:
  翁院长,您平时上网多吗?最近,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被冤以故意杀人罪入狱11年一事,各界广为关注。作为杭州法院院长,您是如何看待这一事件的?您认为这一事件对杭州法院有影响吗?
网友: 于 09:59 发表评论:
  翁院长,您已经担任了3年多的法院院长,您觉得杭州法院这三年来有哪些变化?
网友:执着的信念 于 09:57 发表评论:
  我看了这次访谈的主题是“坚持能动司法,打造三信法院”,请问翁院长,“三信”法院具体指什么?杭州法院提出这样的目标,有什么深层次的意义吗?
网友:来客儿 于 09:49 发表评论:
  翁院长看起来很有气场啊~
网友:南方 于 09:46 发表评论:
  翁院长,您是从2007年初到法院工作的,据了解,之前您是在市委政法委担任副书记,请问您觉得法院工作和党委工作相比,最大的不同是什么?担任法院院长,您觉得最大的压力来自哪里?中国老百姓敢于打官司应该是中国老百姓的进步!而张副院长却说“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理由有二:一、邻里之间伤和气,二、社会和谐。  
我不知道张院长说的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打官司的频率有多高,反正从出生到现在几乎没见过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就打官司的现象。而说到社会和谐,个人不认为一个社会不打官司就是和谐,有矛盾不暴露出来,最后就有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这是很多事实证明了的。而打官司其实是老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一种途径,而在现实中老百姓的权益受损往往不在邻里之间,而是在面对一些社会强势群体的时候,比如大型企业,甚至政府机关。而现在作为最高法的副院长居然表示说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更不要敢打官司。这个表态的背后是对老百姓权益受损视而不见,对维护老百姓正当权益责任的推卸。  
忽然想起古代衙门口德告示,衙门八字向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当温总理说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有尊严”的时候,我们张副院长却大声疾呼“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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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说出这样的话,不配当最高法的副院长。
  说明了如今最高法的现状,让人深深觉得悲哀;不过逆天而行必自毙,这是必然的  
  别国产名犬,中国盛产狗官,古来如此。没什么稀奇,放下空想痴心瞎想吧。
  最大危害就是社会上没有了美丑善恶,没有对错,没有真假,没有了道德评判!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法院都不给个评判了,百姓也就无所适从了。
  没有是非标准还有资格当最高院领导,法制悲哀
  这位副院长是站在他的立场说话的,老百姓打官司只有肥律师腐法官引起上访麻烦,是个不拆不扣的厂庸官.
  没有法治意识,这是中国领导人的悲哀
  都是淡水蟹惹的祸  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  嘿嘿嘿~
  其实打官司的确是两败俱伤的事情,如果不是什么大问题,打官司的确是费力不讨好,就像你为了要求别人偿还你1000块请了律师帮打律师费可能都高,不请律师自己劳心劳力损失一样有得计算。  虽然说这样的话放在台面上说不是很好听,但的确是现实。如果每一个人都敢于担当自己的责任,官司也没有必要进行。  这里的不敢打官司不只是说起诉者,更加是说被诉者,如果你做错了,别人告了你,你就不要跟别人打,乖乖赔偿才是明智之举
  作者:运河帆影 回复日期: 09:52:07 
    能说出这样的话,不配当最高法的副院长。  、、、、、、、、、、、、、、、、、、、、、、、、、、、、、、、、、、、、、、、、  
不是个好官,但是个好人,说的是实话,如果一个老百姓到过法院打过官司,就知道了。
    这人应该调全国妇联当领导。
  作为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居然这样看待打官司真是让人遗憾。  首先,我想说:请不要把老百姓都看成是傻瓜!我们有衡量的能力!我们知道什么情况下才要打官司!我想,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有理性的,我们不会选择通过一个高成本的行为去实现一个微不足道的结果。所以,请不要怀疑我们的智商!  那么,我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选择打官司呢?有两种:第一,我们已经尝试了种种其他办法但无法解决问题;第二,我们就是要选择打官司。第一种情况下,打官司是我们寻求最后的公平和正义的手段,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我们就只能靠私力救济了,但作为理性的人我们知道这不可取。我们选择打官司,选择这一相对来讲成本较高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是因为我们相信法律能在最后时刻给我们带来公平。第二种情况的发生,我想除非是一个非理性人的行为(如果这样,那么张院长的讲话如果只是讲给非理性人,那么张院长真是对牛弹琴了),否则作为理性人选择这样的行为我想一定是想通过自己的“麻烦”来改善我们国家公民不会利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的整体现状。这样的人是在告诉我们广大公民——自己的权利需要法律来维护!  如果都向张院长说得那样“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也就是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通过德高望重的长者替你主张权利,替你说话,把问题解决了,就不要打官司”,那么我们选择哪位长者呢?我选择我熟悉的长者,而对方选择他熟悉的长者,是不是为了这个人选问题还要先打场官司呢?荒唐!  我想说,不错,如果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人打官司,也许确实很和谐。但是,你不觉得这也会是一个恐怖的国家和社会吗?没有人打官司并不能表明这个国家很公平正义,相反,很有可能表明这个国家充满暴力和弱肉强食!所以,要实现不打官司首先要保证一个国家社会是有公平和正义存在的。而在我们国家普遍存在着“欠债的人是老大”的情况下我们只有鼓励大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才能树立起国家社会要追求公平正义的形象!  作为最高院的副院长,我想首先要考虑的是怎样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实现这一目标!在保证正当程序的前提下如何方便公民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正道!我们纳税人花了那么多钱给你们公款吃喝也就算了,现在居然嫌我们烦了!岂有此理!  
  作为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居然这样看待打官司真是让人遗憾。  首先,我想说:请不要把老百姓都看成是傻瓜!我们有衡量的能力!我们知道什么情况下才要打官司!我想,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有理性的,我们不会选择通过一个高成本的行为去实现一个微不足道的结果。所以,请不要怀疑我们的智商!  那么,我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选择打官司呢?有两种:第一,我们已经尝试了种种其他办法但无法解决问题;第二,我们就是要选择打官司。第一种情况下,打官司是我们寻求最后的公平和正义的手段,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我们就只能靠私力救济了,但作为理性的人我们知道这不可取。我们选择打官司,选择这一相对来讲成本较高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是因为我们相信法律能在最后时刻给我们带来公平。第二种情况的发生,我想除非是一个非理性人的行为(如果这样,那么张院长的讲话如果只是讲给非理性人,那么张院长真是对牛弹琴了),否则作为理性人选择这样的行为我想一定是想通过自己的“麻烦”来改善我们国家公民不会利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的整体现状。这样的人是在告诉我们广大公民——自己的权利需要法律来维护!  如果都向张院长说得那样“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也就是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通过德高望重的长者替你主张权利,替你说话,把问题解决了,就不要打官司”,那么我们选择哪位长者呢?我选择我熟悉的长者,而对方选择他熟悉的长者,是不是为了这个人选问题还要先打场官司呢?荒唐!  我想说,不错,如果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人打官司,也许确实很和谐。但是,你不觉得这也会是一个恐怖的国家和社会吗?没有人打官司并不能表明这个国家很公平正义,相反,很有可能表明这个国家充满暴力和弱肉强食!所以,要实现不打官司首先要保证一个国家社会是有公平和正义存在的。而在我们国家普遍存在着“欠债的人是老大”的情况下我们只有鼓励大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才能树立起国家社会要追求公平正义的形象!  作为最高院的副院长,我想首先要考虑的是怎样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实现这一目标!在保证正当程序的前提下如何方便公民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正道!我们纳税人花了那么多钱给你们公款吃喝也就算了,现在居然嫌我们烦了!岂有此理!  
  他说这话的目的是告诫: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百姓打官司没啥意义
  法官变成政客很可怕
  意思应该是为维护社会和谐吧,:-D
  他的话是对的,理由是错的,为何?因为你去打官司,基本就是自已送去挨那些狗法官宰的,那些狗官以法律的名义宰你,要气死你的,
  我看到了,人家的原话是:&作为一个法官,我真诚地希望我们的老百姓能不通过打官司解决的那些纠纷都不要打官司,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的一个表征& 当法官的,看见案件越来越少肯定是感到欣慰的啊,因为社会和谐了啊,刑事犯罪率也下降了啊,老百姓的日子一天天好过了。纵观中国的历史,鼎盛的朝代都是夜不闭户,邻里和睦。  
  张局长是不是中国人啊?  中国的百姓为什么法制观念不强?因为从来就没人爱不打官司。  去民间看看吧,哪个打官司的人,不是逼急眼了才打官司的?院长的意思是你拿着百姓的血汗,让百姓私了吗?
  更正一个字:  张局长是不是中国人啊?  中国的百姓为什么法制观念不强?因为从来就没人爱打官司。  去民间看看吧,哪个打官司的人,不是逼急眼了才打官司的?院长的意思是你拿着百姓的血汗,让百姓私了吗
  作为一个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堂堂的一个大法官,竟然不知“公民”为何物,一口一个“百姓”,可见其在法官外衣包裹之内的那颗心,仍旧是官本位。干脆将法院也改制成民办,让张军去做他的高官。
  这话,最高院副院长说的,不可思议。
  如果你是个普通百姓,如果你没有发生过案件,如果你没有打过官司,你一定会相信法律的公正;如果你发生了案件,如果你开始打起了官司,你才会知道有多少的无奈,你才会明白“法”为何物,你才会清楚“官”为何物,你才会了解“百姓”为何物,你才会懂得“法、官、百姓”三者的关系,你才能真正体会“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的含义。我是一个受害者,我曾经相信法律能帮我伸张冤屈,然而我至今还在痛苦中挣扎,法律给我的是一个无言的等待。。。。
  老百姓不打官司,律师就要失业啦!天哪!!!  所以天涯的人反对是必然的
  乱象横生!
    俺想问问张军,“社会和谐”之确切含义是什么?  如果民众少打官司或不打官司,这个社会就能和谐,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废除所有的法律乃至法院,民众肯定就不打官司了,社会岂不更和谐。
  若在此间大声问一句:什么是“和谐”?  俺敢保证,能确切回答上来的人,绝对是极少数。  那么张军是否明白其含义呢?就其说法而论,他本身就不懂!  
  面对法律,对它默哀一秒钟
  老百姓打官司,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这个副院长。。。。。。。这个理念。。。。可以下课了!
  法制社会?中国的特色?鲁迅批判的人物,事物又复活了。中国的悲哀!
  你们去打一次官司,就知道中GONG的法院是什么东西了,
  打官司,简单的说,就是送钱,和找人打招呼,不然,你就等死吧,
  打官司,简单的说,就是送钱,和找人打招呼,不然,你就等死吧,
  高院此院长说的才是实话,老百姓打什么官司,民间邻里的事找黑社会比进法院打官司要快的多,还比这公平。    只是院长不知道,老百姓进法院只是受政府各部门的欺压没办法叫“被打官司”或者吃官司!    院长大人:上访的这么多,是因为邻里纠纷呀,不!是因为政府对老百姓不公!
合法非法    理性非理性    健康非健康    幸福与痛苦    宽厚与偏狭    公允与私欲    修养与放纵    爱心与恨意    同情与冷漠        治理天下,解决矛盾,当知天下病之所在,贼之所在.有的放矢,不可随矢所至枉称是病\是贼.        不论社会发展阶段\型态如何,不同社会阶段均有安定可得\和谐可至.不因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形态而可“豁免”.        贪得无厌,为富不仁,巧取豪夺,是破环“现行”制度的首要原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治天下,首在治心,治心首在治行,心之不正,皆形于行,不正之行,应时治之,可以束心,不使为祸。行不可制,心不可摄,当束其身,使心不能行。        贪得无厌、为富不仁(为了富,不作已经富解)、巧取豪夺(偷盗、欺诈、非公平交易),其心不起,于现实诸种“纠纷”,因果作用若何,可见可观矣。        故守法、理性、健康、宽厚、公允、修养、爱心、同情,于公于私,有助和谐,非法、非理性、非健康、偏狭、私欲、放纵、恨意与冷漠于公于私,有害和谐。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宜求诸己。    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还大法官?还法学博士?真是损害党的声誉。怎么锦涛主席尽用这些人?想不通啊。真诚的希望党和国家下一届领导人在用人方面要听听民众的声音了。
  一、黄德海无法、无德、无信、无耻、无良、无(作)为,久拖民事案件不判,恶意打击陷害案中第三人。    日,陆正江等以捏造的“侵占18.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由,起诉恒泰公司、黄冲、黄军(第三人)侵占其股东权益。日,黄德海指使该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嫌疑[(2007)建民二初字第8号],将黄军移送公安侦查。在侦查证明原告系恶意诬告的情况下,又指使该院以另一“拒不执行罪” [(2003)建执字第701号]移送公安侦查,企图将无辜老人黄军法办。综其两项“莫须有”的罪名,致使黄军老人被三次采取强制措施,非法关押88天。此为“无法”!“法办”黄军为次,循私而企图通过刑事侦查屈打成招、帮助诬告陷害者霸占他人工厂为主;曲意迎合“上级”(仅为该县政法委书记,另案举报),疯狂迫害古稀老人。此为“无德”!黄军释放后,一方面假意答应按侦查结论判决,威胁、诱惑黄军放弃上访,一方面“中止诉讼”民事案件另起行政案件,不顾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在先的事实,强行判决工商局败诉。此为“无信”!在黄军要求解决被迫害问题时,自恃法院系统无问责之虞,居然违背事实与黄军对质,当面宣誓“如曾说过是领导交办的,我就辞职”!并发生谩骂威胁“今后所有案件判黄军败诉,并立即执行”!此为“无耻”!黄军按照省、市法院的接访通知单找黄德海解决问题,黄德海躲在办公室里坚拒不见,并发猫威“说不见就不见”,有违大接访和化解矛盾的规定。此为“无良”!此案拖至今年4月,“一案拖四年,双案均冤假,久拖无结论,称作他乡审”。由此,黄军老人奔波劳碌,疲于奔命,屈辱交加!此为“无(作)为”!    二、牛进国庭前定调,非法采信,继续迫害无辜老人黄军。    上述案件经中院指定到滨海法院“异地审理后”,主审法官牛进国置案卷中原告方没有出资、私刻印章、伪造签名在先,出具拆股协议、提供注册材料在后的事实于不顾,庭前定调宣称“判被告方败诉”。在上级要求其到建湖取证时,偏听偏信,拒不听取建湖县政法委及公安关于陆正江曾交待“没有交纳注册资金”的证言,在建湖法院有关人员带领下复印黄军人民来信及非法拘押笔录,并于庭审时作为证据当庭宣读。此举严重违犯了《信访条例》及证据采信有关规定,充分显示了比建湖久拖四年更为独特的胆识与才智。    综上所述,在 “六无”院长黄德海及牛进国法官的操纵下,黄军因民事案件而蒙受三次强制措施、非法关押88天,且民事案件久拖四年无结果,演绎了一出“人民法官害人民”的完美闹剧。      (如有意意解决,可联系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6月2日回复:    (1)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其他举报方式》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    (2)您在举报信息中所提到的对具体案件裁判或执行结果不服的问题,本网站无权受理。请参看本网站《相关法律法规》栏目中的诉讼类或信访类法规,依法行使您的上诉、申诉或者涉诉信访的权利。  
  可以下课!不过这么会说话的人可以另有高就的。
  听讼,吾由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从某种角度来看,张院长的讲话思想是中国古老传统的延续。但是,在如此场合如此说出来,就有欠妥当了。我觉得正常的法官,其做法应是:心里希求建立一个人人各得其所的和谐世界,但是,只要有人提出诉讼,就应当全力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利,使正义得到伸张。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作者:人间那些事 回复日期: 13:49:13   如果你是个普通百姓,如果你没有发生过案件,如果你没有打过官司,你一定会相信法律的公正;如果你发生了案件,如果你开始打起了官司,你才会知道有多少的无奈,你才会明白“法”为何物,你才会清楚“官”为何物,你才会了解“百姓”为何物,你才会懂得“法、官、百姓”三者的关系,你才能真正体会“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的含义。我是一个受害者,我曾经相信法律能帮我伸张冤屈,然而我至今还在痛苦中挣扎,法律给我的是一个无言的等待。。。。  同是天涯伸冤人,你说出了我的心里话,下一步,我们怎么办呢?        
  这位大法官实际上还是在强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强盗逻辑.明着在警告老百姓,法院不是为你开的,要想&和偕&必须忍气吞声.&不要敢打官司&更是在赤裸裸地威胁人们不要与政府对抗,因为他知道,民间几乎所有重大冤案错案都是那些昏暗政府和腐败法官造成的.这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与那位王大院长一个红脸一个白脸是在明目张胆地戏耍欺辱老百姓,也彻底毁了两院苦心编纂的所谓报告,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等昏庸的官员掌控司法,是共和国的灾难!
   他的话是对的,理由是错的,为何?因为你去打官司,基本就是自已送去挨那些狗法官宰的,那些狗官以法律的名义宰你,要气死你的,
   他的话是对的,理由是错的,为何?因为你去打官司,基本就是自已送去挨那些狗法官宰的,那些狗官以法律的名义宰你,要气死你的,你们去打一次官司,就知道中GONG的法院是什么东西了,打官司,简单的说,就是送钱,和找人打招呼,不然,你就等死吧,     
  中蚣是有史以来最无耻贪婪的,裆,症,菌,蚣,奸,阀,无棺不贪!!!!!!!!!
  作者:箫枭 提交日期: 9:16:00 访问:1546 回复:48
中国老百姓敢于打官司应该是中国老百姓的进步!而张副院长却说“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理由有二:一、邻里之间伤和气,二、社会和谐。     我不知道张院长说的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打官司的频率有多高,反正从出生到现在几乎没见过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就打官司的现象。而说到社会和谐,个人不认为一个社会不打官司就是和谐,有矛盾不暴露出来,最后就有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这是很多事实证明了的。而打官司其实是老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一种途径,而在现实中老百姓的权益受损往往不在邻里之间,而是在面对一些社会强势群体的时候,比如大型企业,甚至政府机关。而现在作为最高法的副院长居然表示说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更不要敢打官司。这个表态的背后是对老百姓权益受损视而不见,对维护老百姓正当权益责任的推卸。     忽然想起古代衙门口德告示,衙门八字向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当温总理说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有尊严”的时候,我们张副院长却大声疾呼“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  、、、、、、、、、、、、、、、、、、、、、、、、、、、、、、、、、、、、、、、、、、、、、、、、、    
理由还有;劳民伤财。    
他的人他知道是什么东西。
  我觉得说的没问题,难道什么鸡皮蒜毛的小事都到法院去??去了之后家庭、邻里关系恐怕很难再恢复了了吧。楼主不要断章取义
  呵呵,现在的官员说话越来越有水平了。
  和谐和打官司难道就是矛盾的吗?美国民间有三亿条枪,可人家的枪案率是多少?中国虽说禁枪,可中国每年发生的枪案少吗?论比例的话,美国的枪案率低的简直不能和中国比。从这个角度讲,美国社会是大大的和谐,可我们并没有看到美国社会有少打官司,不敢打官司的理念。我觉得和谐社会是好的,但不能只言片语去理解,要倡导法治下的和谐。是的,我国现在的法治环境还不是很好,有很多问题还要解决,但法治社会的建设,就是要在不断的适用法的过程中一点一点的前进!百姓尽量少打官司,我们的法治什么时候才能得以发展进步?和谐社会又靠什么来保障?不要动不动就打着和谐的旗号,置民族发展而不顾!照张副院长一说,我们岂不是要回到古代德主刑辅的思维习惯中去?!再退回千年前的文明?
  本人支持张副院长的表态,他的言下之意就是:目前司法腐败严重,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说这样的话还配做法官?    ??????真的想不明白了?    一头雾水,让人真的傻了?          
  有一个道理很多人不明白,法院在理想的状态下,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打比方说是足球比赛的守门员;法院外的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是解决纠纷的前道程序,就像是前锋等。杀鸡不需要用牛刀,因此不应该鼓励所有纠纷都去法院。
  合法非法      理性非理性      健康非健康      幸福与痛苦      宽厚与偏狭      公允与私欲      修养与放纵      爱心与恨意      同情与冷漠            治理天下,解决矛盾,当知天下病之所在,贼之所在.有的放矢,不可随矢所至枉称是病\是贼.            不论社会发展阶段\型态如何,不同社会阶段均有安定可得\和谐可至.不因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形态而可“豁免”.            贪得无厌,为富不仁,巧取豪夺,是破环“现行”制度的首要原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治天下,首在治心,治心首在治行,心之不正,皆形于行,不正之行,应时治之,可以束心,不使为祸。行不可制,心不可摄,当束其身,使心不能行。            贪得无厌、为富不仁(为了富,不作已经富解)、巧取豪夺(偷盗、欺诈、非公平交易),其心不起,于现实诸种“纠纷”,因果作用若何,可见可观矣。            故守法、理性、健康、宽厚、公允、修养、爱心、同情,于公于私,有助和谐,非法、非理性、非健康、偏狭、私欲、放纵、恨意与冷漠于公于私,有害和谐。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宜求诸己。      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作者:super198212 回复日期: 12:24:27 
    有一个道理很多人不明白,法院在理想的状态下,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打比方说是足球比赛的守门员;法院外的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是解决纠纷的前道程序,就像是前锋等。杀鸡不需要用牛刀,因此不应该鼓励所有纠纷都去法院。  -------------------------------    就是这个道理!
  不打官司最好是正确的,打过官司你就知道了。
作者:晚来疯及 回复日期: 11:47:31 
    其实打官司的确是两败俱伤的事情,如果不是什么大问题,打官司的确是费力不讨好,就像你为了要求别人偿还你1000块请了律师帮打律师费可能都高,不请律师自己劳心劳力损失一样有得计算。    虽然说这样的话放在台面上说不是很好听,但的确是现实。如果每一个人都敢于担当自己的责任,官司也没有必要进行。    这里的不敢打官司不只是说起诉者,更加是说被诉者,如果你做错了,别人告了你,你就不要跟别人打,乖乖赔偿才是明智之举  ——------------------------------------------------------    
这位说得也挺在理。
  打官司是什么好事情,劳民伤财,自古以来都是如此,这个张军说的“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我看还是可以的。
  作者:郑板桥县令 回复日期: 15:27:38 
    山东潍坊法官与企业制造假破产,逼疯残疾人!!!!!!!!! 我叫侯建国,男,38岁,是潍坊市西郊板金厂职工,双手致残,成为四级伤残,法院判企业赔我十五万八千元,企业和法院制造假破产,编造各种谎言,拒绝赔偿,我向省,市等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向潍城区法院发函要过处理结果,但潍城法院汇报的结果与实际不符,欺上瞒下,愚弄领导。 1.潍坊西郊钣金厂在破产前已将厂里的所有设备处理掉,偿还了全部职工工资,根本不存在欠职工工资的事实。 2.潍坊西郊钣金厂3000多平方米的厂房,价值100多万,而破产资产仅17万,怎么算的?谁会相信?钱上了谁的腰包? 3.即使只有17万,也应该优先支付工伤待遇赔偿15万,这是他的活命钱,法官竟这样心黑,贪污残疾人的吃饭钱,剥夺了他生存的权利,把他推向死亡的边缘,他们还有点人情味?不怕伤天害理?得到报应? 4.《破产法》37条规定:交税应在第二顺序,工伤待遇应在第一顺序,法官编造谎言说交税12万,没钱给我,法官竟干是非颠倒,肆意践踏《劳动法》,蔑视上级指示,他们哪来那么大的权力,难道真的“县官”不如“现管”吗? 我是一名下岗的伤残人,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孩子上学,妻子下岗,希望我的事能得到公正解决,救救我的家庭。我处在一个弱势群体,没有机会与领导接触,我费了三年的时间,申诉要到一个处理结果,结果法院编造一个假的结果,汇报上去,欺骗上级领导,我当时得知这个消息时,去咨询他们时,他们态度蛮横,让我有本事到北京告去,县官不如现管,我听了之后,被气疯了,天下哪有什么法律?法官不讲理,真是没法制,如果那位领导看到我的帖子,希望能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救救我这个残疾人,让我的后半生有生活保障,我衷心感谢组织,感谢领导!也希望有正义之士,帮我指指高招,出出点子,我会永远记住你们,终生感谢你们! 联系电话: 邮箱:   、、、、、、、、、、、、、、、、、、、、、、、、、、、、、、、、、、、、、、、、    这就是打官司的例子,狗日的法官不干人事。
  我觉得说的没问题,一般人遇着小矛盾,不上法院也正常吧,比如和邻居因为说话声音大点吵一架,难道就去法院??
  我觉得没错啊,能调解效果最好,省时省力,效果一样,何乐不为。
  我觉得副院长的话没有多大的问题,只是大家曲解了他的意思,不是叫大家别去法院打官司,而是能不打尽量不要打。很多时候,诉讼时最后的出路,但往往却不能得到最好的效果,所以选择个让一步,接受调解工作,不为一种好的出路。
  这位张副院就是个马屁虫!不配当法官,他怎么到了最高院,还当上了副院高位....。另外,他的话从侧面也反映了在我国的法院打官司,老百姓没有安全感和公平感!
  今天,我又上网转游着,看到最高法副院长张军和中国广播网记者交流时,第一句话就说:“我们这位网友很有意思”。我看了这个提问,感觉到记者确实有意思。提问是:“我无意中听说法院在面向残疾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时,在诉讼费等环节有减免、缓交等各种帮助措施,可是在平时的生活中,很少听说这方面的消息。今后法院能否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弱势群体,也敢于打官司?”。“无意中听说”和“在平时的生活中,很少听说这方面的消息”的两个前提存在这相互矛盾,因此推出的结论“法院能否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弱势群体,也敢于打官司?”就显得站不住脚。碰到善于抓弱点的法官,溪落这位网友就不足为奇了。使我觉得这位记者有意思还在于,他拍马屁,拍到了马蹄上了。    事后看了回答,再想想这位法院系统的高官更有意思了。    有意思之一:司法者忘记了“法”的基本作用。法的管理作用就是来规范人的行为,因此国家各级政府花了大本钱进行普法活动,法院里每一个具体的审判工作,也都有宣传教育的作用。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弱执群体也许不能确定这些,只有通过打官司,才能明白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因此法院的基本作用也有宣传教育作用。    有意思之二:作为高层官员不能统畴兼顾地看待社会矛盾升级的原因,偏面夸大法院的案件少是我们社会和谐的表征。我想这位记者提问题,肯定是针对社会现象的。这个现象就是有很多的人有了矛盾,甚至于受了冤屈,却不走法律的途径,而采取了极端的方法,把矛盾扩大化,使社会更不和谐。法院的案件少,但群访,信访的案件并不少,这能说明社会和谐吗?    有意思之三:作为法院系统的高级领导,不注意谈论话题的场合和身份,有误导基层司法机关的工作方法。说实在的打官司是劳命伤财的事,但其他途径解决矛盾就不劳神吗?用法官有自由裁量权虽然能劝说不打官司,但不能说明法官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进行枉法裁判。诉讼还是最有力也是最终解决矛盾的方法。在网上公布出最高法院副院长的“更不要敢于打官司”,是不是要求你的部下可以不按准绳来判案。事实上,目前法院里有些法官,对民事案子的处理,就是有赌的性质,不怕东窗事发,进行着违反程序审案,认定事实却颠倒黑白,错误地适用法律。上诉时,却又向打补丁一样,不是系统里监督,而是妄想判成铁案。这好象就是贯彻执行了这位领导指示精神,看帖的朋友,不信,你们就关注“操子状”。    有意思之四:在代表面前还用蔑视的态度回答网友(记者)的提问。作为网友不清楚社会纠纷处理的方法以及司法和公众的最基本的矛盾是情有可原的,他的有意思会得到大众的谅解,也不会在代表面前有所影响;然而法官的领导者,是代表们选出来的,他的这种态度也许是他的真心写照,诚实的表现,但确实看出代表们选人的标准有点问题。    哈哈,其实我也有意思。有意思地得罪了代表、记者和法院的高级领导以及不良的法官。  
  张军:“我还想讲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普通老百姓、邻里家庭生活当中发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也就是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通过德高望重的长者替你主张权利,替你说话,把问题解决了,就不要打官司。”   说实话,个人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问题。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是家和万事兴,以和为贵。难道遇到矛盾一定要去法院,就能最大化获得利益了?中国还是个人情社会,有些无关原则性的矛盾何必非要采取对簿公堂的方式,即使胜诉了也许无形中失去了更多,或是亲情或是友情。我觉得,不是敢起诉打官司就代表了咱们老百姓维权意识的加强,家长里短的事也许进了法院反而小事变大。事情能够得到最妥善的解决才是最重要的,难道到了法院不是这个目的吗?当然无法通过沟通解决的自然要找法院,纳税人养活的法官必须为我们公正司法。  
   你感谢国家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  /publicforum/content/law/1/210962.shtml
  @斑猪不是猪  13:56:04    老百姓不打官司,律师就要失业啦!天哪!!!    所以天涯的人反对是必然的  ------------------------原本以为院是一个公正的地方,是给老百姓做主的地方,经历了一场官司后才明白,,“理”字前面为什么加个“王”了,法官真的不干人事
  原本以为院是一个公正的地方,是给老百姓做主的地方,经历了一场官司后才明白,,“理”字前面为什么加个“王”了,法官真的不干人事
  有最高院张副院长的“不打官司”论,就有云南高院田副院长的“标杆”论。
  最高院张副院长所言“不打官司”论,如果在民主法治国家,张肯定会被“赶”下台。
  吃百姓之饭,  穿百姓之衣,  莫道百姓可欺,  自己也是百姓;  得一官不荣,  失一官不辱,  勿说一官无用,  地方全靠一官
  莫寻仇,  莫负气,  莫听教唆,  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  就胜人终累己;  要酌理,  要揆情,  要度时世,  做这官不勤不清不慎,  易造孽难欺天
  他的话是对的,理由是错的.因为你去打官司,打不起,请律师需要钱吧,不上班吃什么,时间耗不起。黑心的法官以法律的名义宰你,能把你气死,你们去打一次官司,就知道法院是什么东西了,打官司,简单的说,就是送钱,和找关系,没钱、没关系,就等死吧。       
  老百姓要积极打官司,要敢于打官司,要善于打官司,与书面审查流水线上的自由裁量权操作工-----法官打。
  狗屁张军!  老百姓就要积极打官司,  
就要敢于打官司,  
就要善于打官司!
  赞成楼主
  @beautylkl  13:16:53    我看到了,人家的原话是:&作为一个法官,我真诚地希望我们的老百姓能不通过打官司解决的那些纠纷都不要打官司,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的一个表征& 当法官的,看见案件越来越少肯定是感到欣慰的啊,因为社会和谐了啊,刑事犯罪率也下降了啊,老百姓的日子一天天好过了。纵观中国的历史,鼎盛的朝代都是夜不闭户,邻里和睦。      -----------------------------  老张如果真是这样说的根本没错,而且显示了高法副院长的水平!
  老百姓要积极打官司,要敢于打官司,要善于打官司,与坐堂审,书面审,形式审流水线上的自由裁量权操作工-----法官打官司,打到最高院去。  
  这个副院长可以在信访局讲政治、抹稀泥。哪有法官的法理?“官本位”的杰作、司法混乱的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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