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外使馆公证双认证和领事认证有何区别

公证书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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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哪些公证文书需要领事认证
哪些公证文书需要领事认证
经常会有问到,自己的公证书是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下面就详细说明一下哪些公证文书需要办理认证。 认证,又称为“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对公证书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给予证明的行为。《公证暂行条例》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文书如系发往国外使用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公证文书能为国外的有关当局承认,产生域外法律效力,而不致于因怀疑公证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或不了解公证书发出国的公证制度而影响公证书的法律效力的实现。因此,只有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文书才需要办理认证。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涉外公证越来越多,我国公证文书大量发往域外使用,已在国际上赢得了良好的信誉,获得了广泛承认。因此,许多国家的外交机构已免除了对我国公证书的认证。 来源于http://www.51rz.org/html/cjwt/1346.html篇二: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
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
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认证由各国的外交、领事机关负责办理,各国驻外使领馆均有这方面的职权。我国办理认证的机关是外交部领事司和有驻华使领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在国外为我国驻外使领馆。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42条规定:“公证书费品、理领事认证的,应由东办公证处远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办理公证书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凡发往域外使用的需要办理认证的民事类公证书,一律由公证书的公证处直接秘到中国旅行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代办处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并送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对经过“双认证”的公证书,由签证代办处寄回原公证处发给当事人。经济类公证书可由公证处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 公证文书认证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需要认证;公证书,应接文书使用国的要求陆相应的外文译文,并附认证页。(2)公证机构要代收认证费、认证代办费、邮费等有关费用。(3)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必须由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办理并盖签名章,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章必须事先报司法部和外交部备案。
来源于http://www.51rz.org/html/cjwt/1348.html篇三: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是否要认证
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是否要认证
这是个在领事认证中被经常问到的问题。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就首先要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关系。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我国驻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如:“为任何国籍的个人出具在派遣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应派遣国国民的要求,为其出具在派遣国境外使用的各种文书;认证派遣国有关当局或接受国有关当局所颁发的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
中国驻外使领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 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健在公证、部分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等。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是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上驻在国外交部门或者认证机构的印章及签字予以确认的活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馆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认证申请:
(一)辖区范围内的认证申请。我馆辖区范围为驻在国全境/×××(请领馆具体列明辖区范围);
(二)驻在国认证机关及人员的印章、签字在我馆进行了备案,符合规定形式;不符合印章、签字备案要求的文书,不能在我馆办理认证;
(三)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四)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文书的完整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针对的是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加入外籍的华人是不能办理公证的,只能办理认证。
因此,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可以直接使用,无需认证。
来源于http://www.51rz.org/html/cjwt/2027.html篇四:公证与领事认证的区别是什么
公证与领事认证的区别是什么
公证与领事认证的区别是什么?
公证与领事认证在办理机关、工作程序、对象、证明范围和标准上者有明显的区别。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构对本国的文书或发往本国使用的外国公证文书或其他公文书上的最后一个签名或鉴的真实性给予证明的活动。根据国际惯例,领事认证只起对外介绍公证文书或其它公证文书或其他公文书发生域外的法律效力。
我国办理领事认证的面关是外交部、我国驻外使领馆、代办处以及驻有外国领事馆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外事办公室。公证文书经我国外交部门认证后,转文书使用国的驻华领事馆认证;也可经我国驻文书使用国的使领馆信证后,再该国外交部认证。 根据维也纳领事公约和国际惯例,国家可以相互免除认证、单方免除认证或对部分文书免除认证。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文书可直接发往免除认证的国家使用。
来源于http://www.51rz.org/html/cjwt/1347.html篇五:拿到境外使用的公证书,还须经过认证程序如何
拿到境外使用的公证书,还须经过认证?程序如何? 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经贸往来的深入,中国文书拿到境外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这时怎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呢?
这里所说的认证,也称“外交认证”、“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包括本国的和外国的外交、领事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属实。认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发往境外使用的公证书能够被使用国或地区有关当局承认,不致于怀疑印章和签名是否属实而影响公证书的效力。
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哪些还须经过认证,主要决定于公证书的使用目的和使用国或地区的要求。一般地说,用于涉外继承、收养等用途的公证书,都须经过领事认征,而用于出国定居、留学、旅游等用途的公证书,很多国家都规定不需要经过领事认证。有关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要求是: 一、要求我国发往该国使用的所有公证书都需经我外交部领事司和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国家有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西班牙、墨西哥、秘鲁和委内瑞拉等。 二、要求用于财产继承、转让、商务等用途的公证书,需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和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国家和地区有美国、加拿大、香港、法国、德国、科威特、伊朗、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比利时等。
三、英国和东欧各国只要求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用办理该国驻我国使馆认证。
四、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国家对不涉及财产和收养关系的有关民事公证书,与我国互相免除认证手续。
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先由我国的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市外事办认证,证明公证书上公证机关的印章和公证员的签名章属实;然后由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认证,证明公证书上我国外事部门的印章属实。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认证程序,那是办理发往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使用的公证书的认证,可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转请与该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第三国)驻华使馆认证。然后发往该国使用。
关于公证机关送认证的程序是:自日起,凡须办认证的公证书,均由公证处直接寄送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处汇总后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然后由该处再代向有关外国驻华使馆申办认证,并负责对办完认证手续的证书的转递事宜。还有两个特殊程序是:(一)自日起,凡广东、福建两省所属公证处及上海市公证处发往各国使用的公证书,如果只需申办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用申办有关国家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者,一律由公证处直接向上述两省一市的外事办申请办理。(二)自日起,凡发往美国、波兰、日本、法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使用的公证书,如果需办理领事认证,有关地方公证处可将公证书直接寄送本省(市)外事办认证,并由外事办代办有关外国驻华总领事馆的认证。但如果有新的规定,应按新规定办理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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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入了美籍的华人,打算在国内购房,由于目前工作原因,当事人无法回国亲自办理,都会困惑可否在驻美国使领馆办理购房委托书的公证?分不清楚公证与认证有何区别?
一、首先依照相关规定,使领馆仅为持中国护照的旅美华侨办理委托公证。鉴于已加入美国籍的国人,所以领馆是无法为您办理购房委托书公证,您只能办理购房委托书认证。
二、公证与认证的区别:
1、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
2、认证是对公证而言,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
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外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所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
具体而言,公证仅限中国公民的部分常见文书,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出具;认证不限国籍,需由当事人先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然后送交州务卿办公室认证,最后送交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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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阿曼使馆认证,中国驻外使馆认证公证
阿曼大使馆认证文书包含:
1、商业文书:原产地证、发-票、委托书、授-权-书、商-事-证-明、单-位专-业证-
书、价-格单、商-检-证、合-同、报-关-单、箱单、营-业-执-照、检验检疫证、出-
口-登-记-表、屠宰证等
2、民事文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健康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个
人专利证明、驾-驶-证、学-历-证、未-刑-公-证-书、死-亡-证-明书、成-绩-单、
未-婚及离-婚证明。
阿曼大使馆认证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认证的文书,需要准备一份完整地复-印-件。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使馆认证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领事使馆认证。
目前,加拿大、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
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
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认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对于非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书,当事人需将其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英国外交部公证认证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
政府部门出具,则可径送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驻英使馆申办领事认证。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不明白的可详情咨询专业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领事/使馆认证的目的是使认证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
中国境内被有关方面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
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已过期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泰广场a20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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