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土地使用权出让让手续具体要怎么办理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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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
[大纲要求] 掌握
&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掌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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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该试卷的考友还做了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2016-14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2016-14
日 10:34:18&&&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衡公须[2016]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我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衡水市国土资源局。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以公告为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竞买人除按类别提交资料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出让文件取得
按拍卖公告当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7)成交确认书样本。
(二)提交申请
按拍卖公告当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6)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资信证明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资信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6)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资信证明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6)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资信证明
&&&&&(三)资格审查
我中心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公开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公开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公开出让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自行到现场踏勘。我中心不统一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地点
以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七、宗地拍卖起叫价、增价幅度
&&&&1、拍卖起叫价以公告为准。
&&&&2、基本增价幅度为每亩1万元,现场竞价或拍卖调整增价幅度时不低于每亩1000元。
八、拍卖程序
(一)拍卖出让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现场将密封的拍卖底价交给拍卖主持人,拍卖主持人现场开启密封件;
&&&&5、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6、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7、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8、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9、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10、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二)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出让结果公布
我中心将在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衡水网站(土地交易)栏目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九、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参加拍卖会时,应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竞得人应将竞买申请资料原件、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原件等提交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发现提供虚假、无效资料、支付凭证的,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可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对认定的无效申请,我中心将及时通知有关申请人。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后不可撤回。
&&&&(六)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公开出让现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出让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七)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竞买保证金的收款方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拍卖出让活动开始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或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必须交清成交总价款即土地出让金。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我中心或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一)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视为取得土地使用权。
(十二)拍卖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十三)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四)我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主办:衡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冀ICP备号-1我家买了一块地,是从亲戚那儿出让来的,那块地是他们自己从荒上上开垦出来的,我想应该是国有土地,因为我们家要用到那块地,所以经过相关的单位两家人签了土地出让合同,我也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当时我没去办理土地使用证,而现在土地局的人说那块地被征收了,他们要拿去拍卖。我很纳闷,是否我对那块土地就没有了使用权?他们把国有土地拿去拍卖是否违法?而我想要那块地的使用权应该怎么办?
没有办土地使用证,就没有真正地从法律上取得土地使用;同时在没有办证的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台账对该宗土地没有没有出让记载,另拍卖给他人是有可能的。
你赶紧去向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此事,如果另一方也是还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这还有更改,即撤销拍卖的可能。赶紧办。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上输入110 出来的第一个就是
如是过去老房子一般不能,土地证即表明有产权。
#安宁金方森林温泉半山酒店#请问赠送的室外温泉规定哪天使用和可以泡多长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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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件、流程等
一、事项名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三、申请条件:
1、属于尧都区人民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地价款已全部付清,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已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4、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情形;
5、转让受让方承接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改变规划用途和用地条件需经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批准。
四、办理材料:
1、转让方和转让受让方提交的办理转让手续的申请。
内容包括:
(1)转让宗地的具体位置(部位)和面积、包括坐落、四至土地面积、建筑面积;
(2)转让宗地的出让合同签订、变更及履行情况。包括出让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号、受让方、出让的土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地价款缴纳情况及其变更情况
(3)开发建设情况。包括项目的总投资额、实际投资额、土地及工程现状等。
(4)签订出让合同后取得的有关批准文件。包括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5)房地产抵押情况;
2、转让方和转让受让方依法签订的转让协议(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款缴款收据;
5、投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实际投资额、包括哪些细项、每项的投资额及证明材料。项目目前的形象进度(地上现状、工程现状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投资报告)
6、转让出让合同中的部分土地或部分建筑物的,提供转让宗地勘测定界图(6张);
7、土地评估报告,技术报告1份;
8契税完税凭证;
9、转让方对转让宗地内的房地产是否办理房地产预售登记、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或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已经预售登记或设定抵押的,须有购买人、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原件);
10、转让双方的当年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1、转让者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股东成分组成证明(加盖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查档专用章、加骑缝章)及股东大会同意文件;
12、转让双方的当年年检合格的《代码证》;
13、已竣工的项目需房产交易手续完成;
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
15、同意受让的申请;
16、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转让意见;
1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会审、签批、告知
六、办理地点:尧都区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
国家及省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兄弟城市国土资源部门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本省市相关政府机构
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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