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其他单位的车辆需要缴纳车船使用税如何缴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于2007年开始实施。现就车船税政策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条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1951年原政务院发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使用牌照税。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使用税。按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因此,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仍依照《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 以上两个税种自开征以来,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调节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上述两个条例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内外两个税种,不符合税政统一、简化税制的要求;二是缺乏必要的税源监控手段,不利于征收管理;三是车船使用牌照税税额已有55年没有调整,车船使用税税额是按照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额标准制定的,也有20年没有调整,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指数的上升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两个税种的税额标准已明显偏低。 基于以上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地方税制,国务院决定对《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合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税以取代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 问:《条例》与《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条例》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针对车船使用(牌照)税存在的问题,在适用范围和税收性质、税目税额、减免税范围和征管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合并两个税种。为统一税政、简化税制,《条例》将现行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同时,《条例》将纳税人由现行的“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改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实际执行中界定纳税人,同时也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财产税体系,为地方财政建立一个稳定的税收来源。 二是适当调整了税目分类和税额标准。《条例》将车辆、船舶税额表合并为《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合并为一类,将不同吨位的机动船合并为一类。《条例》没有对车船的税目进行分类,而是授权财政部、税务总局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内具体明确,以便将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制定具体税目分类及税额或者税额幅度时,可以综合考虑车船税的性质和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考虑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居民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以及目前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等因素,对车船的年税额标准做了适当调整。 三是对车船税的减免项目进行了调整。考虑到公平税负、拓宽税基的原则要求,《条例》一方面取消了对经营性车船(如港作车船、工程船)、财政负担其经费的单位(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自用车船免税的规定,取消了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由省级人民政府予以定期减免税的规定;另一方面,为了保护环境,照顾低收入群体,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条例》将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和捕捞、养殖渔船列入免税范围,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四是加大了税收监管的力度。《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这一规定,可有效堵塞机动车车船税的征管漏洞,提高税源控管的水平。 问:哪些单位和个人应缴纳车船税? 答:根据《条例》规定,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外各类企业。个人是指我国境内的居民和外籍个人。同时,《条例》规定,应税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应由使用人代缴。 问: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 答: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依法应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具体可分为车辆和船舶两大类。其中,车辆为机动车,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船舶为机动船和非机动驳船。 问:载客汽车车船税的应纳税额是如何确定的?答: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每辆每年540元;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每辆每年450元;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每辆每年360元;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每辆每年240元。
问:载货汽车、摩托车等车船税的应纳税额是如何确定的?答: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整备质量)每吨每年80元。摩托车每辆每年60元。问:船舶车船税的应纳税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条例《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吨6元。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问:车船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答: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可以自行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具体方式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2007年的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各保险机构自日起代收代缴车船税。最近更新: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投资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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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gbug&车船税纳税须知&国家税务总局编印&&l&&&&&&车船税法何时开始施行?&&&&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11月23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l&&&&&&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l&&&&&&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需要缴纳车船税。l&&&&&&车船税的税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车船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车船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车船如下: 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国务院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车船税;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2、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另外,对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l&&&&&&纳税人如何缴纳车船税?纳税人可以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也可以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保险机构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当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l&&&&&&车船税可以在哪些地方缴纳?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部门登记的车船,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将保险机构所在地也作为车船税的纳税地点,是为方便车主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减少完税所需时间和成本。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l&&&&&&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计算?应纳税额如何计算?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l&&&&&&根据哪些信息确定应缴纳的车船税税额?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计税依据信息,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新购置车船、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纳税人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l&&&&&&购买已缴税车辆还需缴纳当年的车船税吗?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l&&&&&&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车船税还能退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l&&&&&&保险机构如何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人在保险机构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当向保险机构提供车船的相关信息。除按规定不需出具减免税证明的减免税车辆外,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保险机构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向纳税人开具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和保险发票,作为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需要另外再开具完税证明的,可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既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又拒绝保险机构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不得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交给纳税人,并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l&&&&&&申请办理车辆相关手续时,为什么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车船税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为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严格依法治税。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版权所有:马鞍山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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