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管理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要求有哪些
发布时间:日 14:16 |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4.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5.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
  6.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或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8.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人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责任编辑:秦越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导语: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档案管理亦称档案工作。是档案馆(室)直接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也是国家档案事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1、收集制度
  (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
  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
  (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
  (6)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
  (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
  2、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
  (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
  (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
  (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3、传递制度。
  (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
  (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中共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其本人及亲属自带。成批移交的要派专人护送。
  (5)转出的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党员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并随档案一并严格包封,骑缝应加盖公章或贴密封签。
  (6)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
  (7)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
  4、保密制度。
  (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党员档案。
  (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档案。
  (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县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指导,党员档案原则上由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管理,如党员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与本人人事档案合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应主管部门管理。
  第三条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 档案内容
  第四条 党员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展党员材料。按发展党员程序,预备党员接收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工作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对象考察记实登记表》、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考察材料、外调材料、政审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考察谈话记录、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预备党员转正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转正申请书、思想工作汇报、《预备党员考察记实登记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谈话记录、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考察材料、廉政鉴定、预备党员转正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
  (二)奖励材料。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授奖决定和嘉奖通报等材料。
  (三)处分材料。党员违犯党纪国法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等材料;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党支部对其做出的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置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材料、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
  (四)其它材料。年度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党员的退党申请书、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除名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备案材料;党员死亡后的死亡证明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三章 档案保管
  第五条 党员的有关档案资料,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其中副科以上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农村党员的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保存。各社区党总支委员、书记和不是党总支委员的中共党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工站站长的党员档案交由街道党办管理保存。社区居民小组支部委员和居民党员的档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管理保存。其他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应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党员档案的直属党支部以外的直属党支部党员档案由街道党办负责管理保存。由街道外转入的党员,在承接组织关系时应同步接转其党员档案。如有档案缺失,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花名册中 注明。
  第六条 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党员档案专管员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专管员的职责是:负责保管党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 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做好党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等。
  第七条 各党组织应设单独的档案管理室和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八条 党员档案实行制式化管理。党员档案保管单位必须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党员建立健全档案。
  第九条 为了保持党员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一般每隔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装订或整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 党员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管好党员档案。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
  第四章 档案借阅
  第十一条 一般情况下,党员档案不得查阅。党员个人不 得查阅、 借用或指定他人查、 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党员档案。
  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党员档案,要经县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主管档案的领导批准,派2 名中共正式党员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并办理档案查阅手续。
  第十三条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县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应限期归还。
  第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从党员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县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党员档案或利用档案材 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五章 档案转递
  第十七条 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跨区(县)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交。有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职务变动后,如人事主管部门相应变动的,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转交。
  第十八条 党员出国出境定居停止党籍或因私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其党员档案交由县委组织部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一般情况下不得交由党员本人自带; (二)对必须转出的党员档案,不得无故扣留,转出时应密封包装; (三)接收党员档案的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当审核档案的真实性,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四)转出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六章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负责培养的党支部具体管理。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份档案,做到材料齐全,目录清晰。待发展入党后将档案移交相应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被确定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做好登记、接收工作,将其档案材料一并归入该党员档案。对培养期间调离本单位的,应填写好培养期内考察意见,一并发往新单位。对未被发展的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应认真地写出支部考察意见,并做好收存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党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1、党务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⑵ 本企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⑶ 本企业党支部决定、决议、办法、通知、通报等。
  ⑷ 本企业党支部(扩大)会、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纪要。 ⑸ 本企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⑹ 本企业党支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⑺ 本企业党支部调查研究材料、专题总结报告等。 ⑻ 本企业党组织评先创优文件材料。
  ⑼ 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⑽ 本企业党务工作大事记。
  ⑾本企业党支部其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2 、组织工作
  ⑴ 上级机关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 本企业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汇报及上级的批复。
  ⑶ 对本企业党员、党员干部的考察、任免、政审的决议、决定、通知。
  ⑷本企业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员名册。
  ⑸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 ⑹ 本企业党员教育、学习与整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⑺ 党费收据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3 、宣传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宣传工作的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 本企业宣传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⑶本企业在理论学习、政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⑷ 反映本企业活动的报刊、广播稿及本单位编辑的出版物定稿和样本。
  4、统战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 ⑵ 本企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工会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工会工作的规定、通知等。
  ⑵ 本企业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⑶ 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⑷本企业工会制发的规章制度、决定、通知等。
  ⑸ 本企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劳保福利、女工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⑹ 本企业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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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亦称档案工作。是档案馆(室)直接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也是国家档案事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党员档案管理范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第二条 全市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指导。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党员档案,由当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其党员档案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入其人事档案统一管理;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城镇人员中的党员,其党员档案由本人所在社区党组织管理;农村党员档案由所在乡镇党委管理;被开除、除名的党员,其党员档案由原管档单位管理;死亡党员档案由原管档单位管理。
  第三条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 档案内容
  第四条 党员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展党员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人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超前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政审材料、政审综合、自传、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情况报告、《入党志愿书》、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簿》、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报告、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二)奖励材料。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授奖和嘉奖等材料。
  (三)处分材料。党员违犯党纪国法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等材料;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党支部对其做出的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置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材料、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
  (四)其它材料。年度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党员的退党申请书、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除名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备案材料。
  第三章 档案保管
  第五条 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入党转正后,要将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政审综合报告、自传、《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及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和其它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其余材料由本人所在党支部保管。
  第六条 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支部成员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管党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做好党员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党支部或党委要设单独的档案管理室和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八条 党员档案保管单位必须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党员建立健全档案。
  第九条 为了保持党员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党支部每隔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装订或整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 党员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管好党员档案。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第四章 档案查借阅
  第十一条 党员个人不得查阅、借用或指定他人查、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党员档案。
  第十二条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果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党员档案,需经党员所在党组织同意,借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履行档案查阅手续,并应在规定限期内归还。
  第十三条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从党员档案中取证的,须党员所在党组织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十五条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党员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 档案转递
  第十六条 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交。有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职务变动后,如人事主管部门相应变动的,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同时转交。
  第十七条 党员出国出境定居停止党籍或因私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其党员档案交由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第十八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一般情况下不得交由党员本人自带;
  (二)对必须转出的党员档案,不得无故扣留,转出时应密封包装;
  (三)接收党员档案的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当审核档案的真实性,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
  (四)转出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六章 党员档案材料丢失补件办法
  第十九条 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须由其原党组织出具证明,并经由上级党委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 原单位党组织不存在的,党员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能够确认其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出具书面证明,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
  1、收集制度
  (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
  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
  (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形成材料的部门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
  (6)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
  (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簿》上,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索取。
  2、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
  (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
  (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
  (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3、传递制度。
  (1)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2)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
  (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党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中共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由其本人及亲属自带。成批移交的要派专人护送。
  (5)转出的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统一规定的《转递党员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并随档案一并严格包封,骑缝应加盖公章或贴密封签。
  (6)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
  (7)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
  4、保密制度。
  (1)党员档案是反映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党员档案。
  (4)不准带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档案。
  (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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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86162" data-title="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data-image="">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的通知》(*****号)要求,我局对开展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自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既定时间要求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档案审核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如下:一、严格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重要作用我市**系统现有在编在职职工***人,离退休人员***人。近年来,我局坚持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防范措施,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在干部使用中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二、认真审核自查,按质按时顺利开展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省局通知精神的学习,不断提高对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在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和为领导决策服务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明确责任和要求。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省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装裱、录入、装档、材料收缴五个步骤,明确各步骤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二)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自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把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上予以倾斜,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在系统内抽调了2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与现有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我局拔出专用资金,添置了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注重质量,高标准严格档案整理工作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 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特别针照“三龄一历”,采用核对工作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三是突出完整性,严把材料“收集关”。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循环往复。四是突出时效性,严把工作“效率关”。(四)以自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结合这次自查工作,对照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省局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度。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将继续严格遵照省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积极做好迎接省局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报告(2)日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及业务培训会议后,根据庆组字[号文件精神,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标准”认真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干部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相对集中管理。截止目前,我部管理干部档案6093卷,其中,在职干部档案2512卷,离、退干部档案档案3512卷,死亡干部档案69卷,干部库房面积128平方米,档案库房设在二楼,库房“六防”措施到位,做到了办公室、阅档室“三室”分开,干部人事档案设备均按一级标准配置,2013年10月安装使用了干部档案密集架,共16列,计106.96立方米,干部档案日常工作各种资料登记帐本齐全。2013年4月,我部干部人事档案通过省委组织部一级达标验收。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主要做法(一)明确责任,思想高度重视县委组织部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部长、干部科长、档案管理人员三级负责制,制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方案;组织部长十分重视档案审核工作,经常听取工作,关心档案审核工作;分管部长审核意识强,与干部科长、管档人员一道研究、部署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指导督查档案审核,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严格标准,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做到,对每一卷档案都要对照省委组织部组通字[2013]50号审核标准逐项审查,审核时特别注重突出重点内容。一是审查“三龄一历”等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性。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前后填写不一致的,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3]41号)规定,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认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根据档案客观记载,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认定。干部档案审核期间,“三龄一历”重新认定人数达45人。二是审查档案材料齐全性。对个别干部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2013年工资套改表》及工资级别待遇审批材料的进行登记,分别与公务员管理部门、工资管理部门联系收集并予以归档;对个别缺少以来《干部任免表》的,通过查找原始文书档案方法予以补填;对个别干部缺少年度考核表的,依据原始考核结果记载,做了年度考核说明。三是审查档案材料归档及时性。干部档案审核期间,共归入档案材料1000份,收集补充材料2500份。2013年是乡镇党委、政府集中换届年,我们全面收集了换届期间形成的《干部任免表》及任免考察材料,并且全部归入个人档案。四是审查档案整理规范性。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定,进行鉴别分类,加工整理。2013年9月省干部人事档案培训班会议之后,我部新增干部档案编目工作,按新编目录样式进行。(三)加强对下属管档单位审核工作业务指导对县教育局管理的中小学教师档案、县人才中心管理的人事档案,我们上门进行审核工作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针对材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专门召集有关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力争尽快达到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目标要求。这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严格对照标准,自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我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报告(3)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现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汇报如下: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一、基本情况我部档案室现存干部人事档案2318卷,其中:在职科级干部档案1332卷,党群口干部档案81卷,离退休干部档案847卷,死亡干部人事档案58卷。近年来,我部坚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保证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资政用人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正确处理好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托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各单位、部门班子结构进行分析,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档案室于1993年被省档案馆验收为机关档案管理省一级单位,区委组织部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2007年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面试网)二、主要做法(一)认识上再明确,增强责任意识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三为”意识,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明确”:一是责任明确。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召开了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核标准、程序、要求,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审核现场跟班学习。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组、装裱组、录入组、装档组、材料收缴组等五个组,指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责任。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对照市委组织部转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标准及处理办法,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编印的《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学习材料》的要求,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二)措施上再到位,强化工作保障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from 本文来自 end#们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以“三到位”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专门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负责,专题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期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从乡镇、街道、部门抽调了9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部里拔出专用资金,重新装修了档案室,添置了4组档案密集架,2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宣纸、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是督查措施到位。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与各单位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收集、上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并责成补正,为顺利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创造了条件。(三)要求上再严格,提高审核质量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出“四性”,严把“四关”,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移交;组织审核人员参加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会,并跟班学习培训一月,全面掌握审核标准;制定工作人员、档案运行、审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严密的审核责任制;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 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对同名同姓、同音异字、一人多名等材料,采取查看籍贯、对照“三龄一历”、核对工作简历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三是突出完整性,严把材料“收集关”。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循环往复。认真填写《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明确补充材料的内容、要求及送交时限,及时反馈各单位,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收集。对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学历材料、党团组织、公务员登记表等普遍性材料,集中时间进行收集;对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换届中形成的阶段性材料,统一布置、统一收集;对政审、违纪处分、离任审计及表彰奖励等特殊性材料,采取协调有关单位或督促本人查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收集,确保了材料收集的完整性。四是突出时效性,严把工作“效率关”。审核过程中,根据干部档案总量和工作人员情况确定审核进度,明确每天的审核量,定期公布审核整理的数量和质量,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材料收集中,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将收集到的材料统一递交审核组,审核组对材料的真伪进行鉴别。催交材料中,采取定人(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定时(在规定的时限)、定责(保证收集材料的准确性)的方法,及时、准确和全面收集材料。同时,采取通知追补、电话催补和专人查补等三种途径,较好地解决了档案缺失材料追补慢的难题,有效提高了档案审核整理的工作效率。至2007年底,经过近9个月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的工作,共收集有关信息材料5700余份,整理审核干部档案1413卷,经过整理的档案做到“四无三齐”,即:无损坏、无卷角、无折皱、无残留金属物和左、右、下三面齐,达到中组部规定的“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全部档案已经分门别类上架归档,所有文件齐全、完整、准确地纳入规范化管理程序,分类编号、排列上架科学合理,便于随时使用、查询。(四)机制上再完善,促进规范管理结合这次审核工作,对照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了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要求。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办理干部调配、毕业生接收等方面手续时,我们坚持先调档审核,再提部务会议讨论;在接收新形成的学历、学位材料时,我们坚持先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再进档,防止假文凭、假学历材料混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的,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并要求本人签字认可后,提交部务会议研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归入档案。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高标准的干部人事档案为基础资料,购置了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将科级干部和部管其他干部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干部档案工作管理效率,推进了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尽管我们如期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专职管档人员编制不足,材料装档不及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报告(4)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档案自查工作任务。现将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校坚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保证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资政用人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正确处理好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托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行分析,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二、主要做法(一)明确责任意识,思想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三为”意识,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明确”:一是责任明确。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召开了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核标准、程序、要求,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审核现场跟班学习。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组、装裱组、录入组、装档组、材料收缴组等五个组,指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责任。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审核过程中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二)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自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把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以“三到位”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专门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负责,专题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期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从学校各部门抽调了6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学校拔出专用资金,重新装修了档案室,添置了1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宣纸、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是督查措施到位。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与各部门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收集、上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的部门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并责成补正,为顺利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创造了条件。(三)注重质量,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制定工作人员、档案运行、审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严密的审核责任制;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对同名同姓、同音异字、一人多名等材料,采取查看籍贯、对照“三龄一历”、核对工作简历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三是突出完整性,严把材料“收集关”。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循环往复。四是突出时效性,严把工作“效率关”。(四)以自查为契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结合这次自查工作,对照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了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要求。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办理干部调配、毕业生接收等方面手续时,我们坚持先调档审核,再提部务会议讨论;在接收新形成的学历、学位材料时,我们坚持先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再进档,防止假文凭、假学历材料混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的,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并要求本人签字认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归入档案。这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尽管我们如期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专职管档人员编制不足,材料装档不及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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