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的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多少钱我是一名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可领多少钱一月

重度残疾人都可吃低保?
系误解,须符合享受“低保”条件
本报记者胡明兵  “我父母都是重度残疾人,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应纳入低保范围,但镇民政办就是不给办,不知道为什么? ”近日,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的平某向记者反映。  但记者调查了解到,并不是所有的重度残疾人都可以无条件地纳入低保,能纳入低保范围的,必须是同时符合“贫困残疾人”条件,又要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  平某所说的“相关规定”是指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下发的 《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 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 (皖办发〔2014〕25号),意见指出,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十二五”期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及残疾证,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平某说,他父母是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贫困,已经单独立户,符合安徽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 《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所规定的条件,应该低保范围。他去平圩镇民政办申请办理低保手续,民政办工作人员却说,他父母不符合低保要求,不能办理。  记者联系平圩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后得知,平某父母并不符合低保条件,平某错误地理解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在下发 《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后,日,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皖办发 〔2014〕25号文件相关问题的说明》,该《说明》中指出:  首先,“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应当是既符合“贫困残疾人”条件,又要符合“低保”条件,二者要同时具备。  其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单独立户,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应当理解为,同时符合“贫困残疾人”和“低保”条件的残疾人,“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低保经办部门按照“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执行。 “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由此可见,并不是说只要是重度残疾人就一律可以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人只有符合“低保”条件的,才能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人都可吃“低保”是对政策的误解。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享受低保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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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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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残疾人两项补贴样表》
河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县(市、区):
县(市、区)民政局各存一份。
河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县(市、区):
县(市、区)民政局各存一份。
河北省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民政局(盖章)
县(市、区)残联(盖章)
填表时间:
民政部门经办人:
残联部门经办人:
此表县级民政部门填写,一式三份,县级民政、残联、财政部门各一份。
河北省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民政局(盖章)
县(市、区)残联(盖章)
填表时间:
民政部门经办人:
残联部门经办人:
此表县级民政部门填写,一式三份,县级民政、残联、财政部门各一份。
关于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公示
xx系本村(社区)居民,性别
残疾,居住在
,现享受低保待遇,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元/月。现予以公示。
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7映。
公示时间:
举报电话:
日 村(居)委会 (盖章)
日内向村(居)委会反篇二:《2016农村低保核查指导方案》
2016农村低保核查指导方案{2016年低保残疾人名单公示}.{2016年低保残疾人名单公示}.
一、总体要求
以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精神为指导,按照寿政办发〔2016〕7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和强化我街道的农村低保审核主体责任,贯彻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通过全面核查,力求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保障范围,以切实规范我街道农村低保工作,更好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从6月8日至7月29日,利用52天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步(6月8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自查阶段。
1、6月8日至12日,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宣传发动、调配人员并成立核查小组、组织培训等。由各工作片牵头包村干部负责组成若干调查组,每组不少于2人。
2、6月13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完成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材料上报。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各村(居)对低保对象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切实查清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生活状况,填写《市农村低保入户调查登记表》,并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分别签字确认。
(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5日内,各村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包村干部、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村(居)委会陈述低保家庭基本情况,介绍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参会人员对被调查对象家庭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享受低保进行评议并填票。包村干部根据现场评议情况,作出结论,所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评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争议较大的低保对象,必须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进行核实。
(3)包村干部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对所有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组织在村(居)委公开栏公示拟享受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等情况,公示期为7天。6月25日前,各村(社区)需将《公示榜》以图片形式发送至民政办邮箱并将附件1――附件6(以上电子表格各村可从上述邮箱中下载,密码为)上报民政办,其中附件1和附件2需经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审核把关并签字。
3、7月1日至9日,整理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民政办汇总附件1――附件7,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民政局(含电子版),并各留存一份纸质材料备案。附件1、附件2及《公示榜》以图片形式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上报。
(二)第二步(7月10日至19日):参与镇(街、区)互查阶段。
街道抽出3个工作组参与市民政局组织的镇(街、区)互查。
(三)第三步(7月20日至29日):迎接检查验收阶段。
迎接市纪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工作组对街道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
三、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要严格审核标准,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以下情形应重点予以核查清退。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状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故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5、法定赡养、扶(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
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7、在校生已毕业的;
8、重新就业的或有其他经济来源的;
9、家庭成员去世,开支明显减少或经济状况好转的;
10、因人为单独立户而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除外);
11、村(居)集体财产收入分红数额较大、接近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
12、拥有并经常使用电脑、摄像机、车辆、数码相机、金银珠宝饰品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
(二)合理核算和确定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
1、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三)合理核算和确定赡养费、扶(抚)养费。
根据省民政厅规定,赡养费、扶(抚)养费计算方法为: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没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赡养费标准为赡养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减去农村低保标准后剩余部分的30%,再除以被赡养人数(有多个赡养人的,赡养费合并计算);扶(抚)养费按扶(抚)养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20%计算,有多个被扶(抚)养人的,扶(抚)养费不超过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40%。实际接受的赡养费、扶(抚)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接受的数额计算。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同一户籍或赡养、扶(抚)养人属低保对象的,不计算其负担的赡养、扶(抚)养费。
四、几点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核查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调查核查,确保核查工作实效。凡出现群
众举报多、问题严重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今后,各村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要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低保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切实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篇三:《2016低保申请条件》
现农村低保标准2000元/人/年。一个村的低保户享受的低保金不一样。因为低保金的发放与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纯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商业保险、扶养费、赡养费、存款及存款利息、集体经济分配收入等)相对应,人均纯收入高的,享受低保金少;人均纯收入低的,相对享受低保金多。每个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当地的农村低保一年多少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查看最新的低保标准。
低保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2016年低保残疾人名单公示}.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2016年低保残疾人名单公示}.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低保所需证件如下: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2016年低保残疾人名单公示}.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小编提醒,城乡低保的资格条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这是办理低保的必须条件,至于办低保需要什么证件,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篇四:《最新农村残疾人低保申请书》
xx省xx市xx镇村委
我叫xx,男,汉族,x年x月xx日出生,家住x市x镇x村,身体残疾,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不退所导致的小儿麻痹症,右半个身体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导致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劳动能力或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特别艰苦。
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党能救我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党申请低保,以度过艰苦的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的生活保障。篇五:《残疾人低保申请样板》
尊敬的***镇领导:
我的儿子***,***年***月出生,民族,汉。户籍所在地:***。现年***岁周,孩子出生后不久我们就发现孩子患有先天性的脑瘫。导致孩子大、小便不能自理,连吃饭、喝水、穿衣等全靠大人服侍,今年虽然***岁了,但还不如三岁的小孩,直到现在孩子都不能走路,说话也吐字不清。为医治孩子疾病,已到过不少大小医院就诊,求过许多民间医生,但还是无效。一家人为此事花掉不少钱,增添不少烦恼。想得最多的是儿子今后怎样怎样生活?为了孩子今后的生活,我代***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低保,争取得到国家的资助,望上级领导恩准!
日篇六:《关于做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
东省财政文件 厅
鲁残联发〔2010〕25号
关于做好低保重度残疾人
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市残联、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保障低保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2号),现就做好全省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意义 低保重度残疾人是特别需要帮助和关爱的社会弱势群体,做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山东的德政之举,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2号),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面统筹协调,把政策、资金落实到每一个低保重度残疾人。
二、严格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生活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确定补贴对象,依照规定的程序将补贴发放到人,切实做好补贴对象确认、资金发放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降低补贴条件、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满足更多贫困残疾人的生活需要。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凡具有我省常驻户口的低保重度残疾人均可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已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救助制度且补助范围和标准高于此的市、县(市、区)继续按本市、县(市、区)规定执行。低保重度残疾人是指享受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和精神类别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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